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后,最新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再迎新调整!为进一步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部分指标,日前,住建部发布建办市〔2018〕53号文件,决定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
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相应地发生变化,下面证才通建筑招聘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最新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编者说明:建市[2015]154号文件取消了原标准“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港口和航道工程的相关标准
港口和航道工程的相关标准工程建设标准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对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
1.标准分类根据工程标准的约束性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大类,行政性法规规定强制性执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非强制性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按属性分类工程建设标准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类,技术标准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2.标准分级我国的工程标准分为四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其中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在这里,标准的优先序列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其中,需要了解的是,GB开头的标准均为国家标准,/T表示的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3.港口和航道工程标准港口和航道工程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是为相关港口、航道、人工岛、大型跨海跨江大桥等涉水相关工程建设所进行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等各项技术工作,它与海洋测绘关系密切。
下面,就来罗列说明港口和航道工程标准中与我们相关的有关工程标准,及它们目前的使用状态,均为交通部有行业标准。
航道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一、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规范(如以下规范有更新,执行最新标准):二、疏浚工程2.1 通用技术要求1.1疏浚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部颁《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 207-2012)执行。
1.2疏浚工程的施工尚应符合以下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 (JTS 181-5-2012)、《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 230-96)、《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1-2012)。
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应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 324-2006)的有关规定执行。
航道疏浚工程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严禁存在浅点,设计底边线以内水域的开挖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开挖断面不小于设计开挖断面。
边坡的开挖范围和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2 专用技术要求3.1.在疏浚前承包人应复测合同标段范围内的航道水下地形,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2.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及土质条件,决定疏浚方式及施工船舶数量,报请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3.3.挖方作业应保持航道边坡稳定,超深超挖深度应严格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不得对临近的各种结构物及设施产生损坏或影响,否则因此而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4.竣工后的航道尺度,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
3.5.开挖水域竣工后的平面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3.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及时组织自检测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3.7.在自检的基础上,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邀请监理工程师检查和参加竣工测量,并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单,交工程师核定认可。
3.8.航道疏浚施工期间要在施工水域外侧设置临时航标,明确标示施工水域范围,现场可设置2~3座黄色专设标志,灯光采用黄色闪光以确保航道内通航船舶和码头工程施工的安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工艺的法律法规与合规标准
明确监督内容、方法、频次和要求,确保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实施质量抽查和验收
对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抽查和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
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质量责任主体
确定各参与方的质量责任,建立 责任追究制度。
实施质量责任追溯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追溯,查 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职业健康规定
施工单位应关注施工人员的职业 健康,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
施。
施工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和监 测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
问题。
施工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宣传和 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职业卫生
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04
质量监督与责任追究
质量监督体系
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机构
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工艺的标准化流程
施工准备
包括现场勘查、设计交底、施工 组织设计等环节,以确保施工顺
利进行。
施工过程
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流程进行,包 括土方开挖、基础处理、主体结构 施工等步骤,确保施工质量。
验收与交付
工程完工后,应进行验收和交付, 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 标准。
施工工艺的验收标准
质量标准
保护生态环境
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环保要 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 响。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过程
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深入调 研、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 环节,以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
实施方式
通过行政监督、司法审判等方式 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对违 法行为进行惩处,维护法律法规 的权威性。
02
施工工艺的合规标准
施工工艺的合规性要求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
2022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清单
工程技术标准类
文件类
1.《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40万吨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及相关设计规定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9号)
2.《水运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交水办〔2016〕100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
附件一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
附件二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附件三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
4.《港口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09〕712号发布)
5.《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09〕712号发布)
6.《设计采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4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1 一级资质标准4.1.1 企业资产净资产1 亿元以上。
4.1.2 企业主要人员(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75 人。
4.1.3 企业工程业绩近5 年承担过下列10 类中的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 万吨级或内河2000 吨级以上码头工程;(2)5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3)水深大于5 米的防波堤工程600 米以上;(4)沿海5 万吨级或内河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1000 吨级以上船闸或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6)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沿海20 万平方米或内河10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10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7 项中的2 项施工机械设备:(1)架高60 米以上打桩船;(2)200 吨以上起重船;(3)3000 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 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4)排宽40 米以上铺排船;(5)2000 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6)总装机功率5000 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7)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 二级资质标准4.2.1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 万元以上。
4.2.2 企业主要人员(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特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2、5万吨级以上船坞;3、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4、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11、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特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2、5万吨级以上船坞;3、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4、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11、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最新版】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净资产1亿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要求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1)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2)200吨以上起重船;(3)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4)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5)2000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6)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7)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二级资质标准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的要求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2)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3)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4)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5)300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6)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7)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8)沿海10万平方米或内河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9)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培训讲义航道整治技术62页
相结合 沙质、 支流河口浅滩 减小汇流角,改善汇流条件,增强浅区冲刷能力。
卵石浅滩
散乱浅滩
固滩护岸,控制河势。堵汊并洲,集中水流,稳 定中枯水航道。
峡口浅滩 布置整治建筑物,集中水流加速航道冲刷。
(二)泥质浅滩
以疏浚为主,浚深航槽,切除突嘴,除达到规定 尺度外,另加适当的备淤深度和宽度。
注:挖槽定线宜符合中枯水流向。
二、对工程布置基本要求
(一) 丁坝工程 1. 丁坝
丁坝是最常用的整治建筑物。丁坝坝根与 河岸连接,坝头伸向河心,坝轴线与水流方 向正交或斜交,在平面上与河岸构成丁字形, 形成横向阻水,改变水流,使堤岸不受冲刷, 丁坝可使泥沙在坝田里淤积,以造成新岸。
2019/12/23
10
卢曹康
(一) 丁坝工程
1E412000 港航工程施工技术
1E412050
航道整治工程 施工技术
2019/12/23
1
1E412050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
概 述
1、整治工程定义:用整治建筑物调整和控制 水流,稳定有利河势,以改善航道航行条件的 工程措施。广义的航道整治也包括炸礁、疏浚 和裁弯取直等。
2、航道整治的主要任务:稳定航槽;刷深浅 滩,增加航道水深,拓宽航道宽度,增大弯曲
常见整治建筑物
内河地区
沿海及潮汐河口地区
丁顺锁护滩鱼 突 坝坝坝岸护嘴 堤
岛 堤
导 流 堤
2019/12/23
4
卢曹康
1E412050 航道整治工程技术
1E412051 掌握浅滩整治方法
滩险:河流中碍航地段的总称 按碍航性质分:浅滩、急滩、险滩等; 按河床组成分:沙质滩、卵石滩、泥质滩、
礁石滩、基岩滩等;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资料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资料一、施工前准备资料在进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相关资料。
准备施工前准备资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安全性,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因信息不全或不准确而导致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施工前准备资料:1. 工程设计图纸:工程设计图纸是指港口与航道工程的详细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断面图、结构图等,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施工前需要对设计图纸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了解工程的整体布局和结构,为后续施工提供指导。
2. 工程施工方案:工程施工方案是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的文档,包括工程分段、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等内容。
在施工前需要准备完整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过程按照计划进行。
3. 施工设备清单:施工设备清单是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设备清单,包括各种机械设备、仪器等。
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设备清单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4. 施工材料清单:施工材料清单是指用于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的各种原材料和建材清单,包括混凝土、钢筋、砂石等。
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材料清单进行准备和采购,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供应充足。
5. 安全管理文件:安全管理文件是对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措施的规定和要求,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在施工前需要准备完整的安全管理文件,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施工前准备资料,准备这些资料可以有效提高施工过程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
在准备这些资料的过程中,需要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施工中的资料管理在进行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各类资料进行精细管理,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施工中的资料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施工过程质量的关键之一。
1. 日常施工记录:在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各类情况进行记录和整理,包括施工进度、工艺流程、质量检测等内容。
港口与航道工程
附件 27:2012 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匠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工程技术标准类:1.《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2.《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9)2002 年局部订正(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度部分)(不含附录 A )3.《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 211-97)2007 年局部订正(设计船型尺度部分)4.《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船型标准》(JTS 165-2-2009)5.《河港工程整体设计规范》( JTJ 212-2006)6.《渠化工程枢纽整体部署设计规范》(JTS 182-1-2009)7.《海港水文规范》(JTJ 213-98)8.《内河航运工程水文规范》( JTS 145-1-2011)9.《港口工程荷载规范》( JTS 144-1-2010)10.《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J 225-98)11.《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 147-1-2010)12.《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JTJ 254-98)13.《港口工程桩基规范》( JTJ 254-98)2000 年局部订正(桩的水平承载力设计)14.《港口工程嵌岩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 285-2000)15.《港口工程灌输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J 248-2001)16《.港口工程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大管桩设计与施工规程》(JTS 167-6-2011)17.《水运工程混凝土构造设计规范》(JTS 151-2011)18.《港口工程钢构造设计规范》(JTJ 283-99)19.《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2-2009)20.《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3-2009)21.《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3-2009)22.《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4-98)23.《开敞式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JTJ 294-98)24.《港口工程地下连续墙构造设计与施工规程》(JTJ 303-2003)25.《石油化工码头装卸工艺设计规范》(JTS 165-8-2007)26.《滚装码头设计规范》( JTS 165-6-2008)27.《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 JTS 154-1-2011)28.《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300-2000)29.《海港工程混凝土构造防腐化技术规范》(JTJ 275-2000)30.《海港工程钢构造防腐化技术规范》(JTS 153-3-2007)31.《通航海轮桥梁通航标准》( JTJ 311-97)32.《内河通航标准》(GB 50139-2004)33.《码头隶属设备技术规范》( JTJ 297-2001)34.《疏浚工程技术规范》( JTJ 319-99)35.《航道整顿工程技术规范》( JTJ 312-2003)36.《疏浚岩土分类标准》( JTJ/T 320-96)37.《船闸整体设计规范》( JTJ 305-2001)38.《船闸水工建筑物设计规范》(JTJ 307-2001)39.《船闸输水系统设计规范》( JTJ 306-2001)40.《船闸闸阀门设计规范》(JTJ 308-2003)41.《干船坞设计规范》总则第一篇工艺设计(JTJ 251-87)第二篇水工构造(JTJ 252-87)第三篇坞门及注水排水系统(JTS 253-87)42.《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 237-99)43.《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99)44.《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 JTJ 150-2007)45.《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JTS 165-5-2009)46.《波涛模型试验规程》( JTJ 234-2001)47.《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JTJ 232-98)48.《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JTS/T 231-2-2010)49.《通航建筑物水力学模拟技术规程》(JTJ 235-2003)50.《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 110-4-2008)51.《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JTS 110-5-2008)52.《海港集装箱码头设计规范》(JTS 165-4-2011)53.《水运工程设计公则》( JTS 141-2011)54.《运河通航标准》(JTS 180-2-2011)文件类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估算编制规定》(交水发[2004]247号公布)2.《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估算编制规定》(交基发[1998]112号公布)3.《疏浚工程概算估算编制规定》(交基发[1997]246号公布)4.《国家发展改委、建设部对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论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 [2006]1325 号)附件一对于建设项目经济评论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二建设项目经济评论方法附件三建设项目经济评论参数5.《港口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法》(交规划发 [2009]712 号公布)6.《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法》(交规划发 [2009]712 号公布)。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7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与航道工程制图标准》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7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与航道工程制图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9.10.21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19年第76号
•【施行日期】2019.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9年第76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与航道工程制图标准》的公告《港口与航道工程制图标准》为水运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42-1—2019,自2019年12月31日起施行,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港口与航道工程制图标准》(JTJ 206—96)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9年10月21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二、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附件4: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附件5: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为了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案例考试与评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试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
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XX、XX号和工作单位。
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
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
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
草稿纸由各地配发,考后收回。
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当考生面将答题卡与试卷一起收回,以备评分使用。
二、评分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案例考试采用各地计算机读卡,全国统一集中阅卷方式。
首先各地分别对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专业案例考试上、下午答题卡进行机读评分,并按规定将各科考试成绩信息及考场分配信息以PTD格式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对各地上报的各科读卡成绩分别进行统计,并将各科成绩统计分析结果及时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将依据读卡成绩分析结果,经研究后确定各科的调档分数线。
正式评分前一周,各地应将全部一级结构专业考试的考生试卷(上、下午)、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的考生试卷(上、下午)、考场纪录单和报考人员名册一并以机要邮寄方式或派人押送到指定的阅卷点。
对一级结构专业考试、其它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均达到调档分数线的考生试卷,将由各地选派的评分专家对其作答情况进行阅卷评分。
对一级结构专业考试、其它专业的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案例考试读卡成绩未达到调档分数线的考生试卷,不进行专家阅卷评分。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评分由各地参照上述作法组织评阅试卷。
三、专家阅卷评分为保证考试评分的客观、公正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有关专业管理委员会将组织评分专家依据各考试专家组制定的评分标准及试题标准答案对案例试卷上有效题的主要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进行评分。
对不满足试卷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的试题,在试卷上答案()内不填写该试题答案选项所对应的字母或无主要分析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试题,视为无效试题,不给分。
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
附件6:(报名时印发给参加各专业考试的考生)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1.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
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
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一天,考试时间为上、下午各4小时。
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主观题,上、下午各40道题,均为单选题,每题1分,试卷满分为80分。
3.试卷作答用笔:黑色墨水笔。
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等非作答用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X、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6.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XX、XX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
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XX、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7.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
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
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8.考生在试卷上作答一、二级结构专业考试和其它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在规定的答案()内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
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
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如:未在试卷上试题答案()内填写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仅在答案选项A、B、C、D处画“√”等情况,视为违规,该试题不予复评计分。
附件7:(报名时印发给参加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12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X、标准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建筑结构荷载规X》(GB50009-2001)(2006年版)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4.《建筑抗震设计规X》(GB50011-2010)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X》(GB50007-2002)6.《建筑桩基技术规X》(JGJ94-2008)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X》(GB50330-2002)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X》(JGJ79-2002、J220-2002)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2-2002)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X》(GB50010-201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4-2002)12.《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1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J130-2001)14.《钢结构设计规X》(GB50017-2003)15.《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X》(GB50018-2002)1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5-2001)17.《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J218-2002)18.《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19.《砌体结构设计规X》(GB50003-2001)20.《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X》(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2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3-2002)22.《木结构设计规X》(GB50005-2003)23.《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6-2002)24.《烟囱设计规X》(GB50051-2002)2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2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GB50045-95)(2005年版)2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28.《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X》(JTG D60-2004)29.《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X》(JTG D61-2005)30.《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X》(JTG D62-2004)3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X》(JTG D63-2007)32.《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X》(JTJ025-86)33.《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X》(JTJ004-89)34.《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3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X》(JTJ041-2000)36.《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X》(CJJ69-95)2012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X、标准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2.《建筑结构荷载规X》(GB50009-2001)(2006年版)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4.《建筑抗震设计规X》(GB50011-2010)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X》(GB50007-2002)6.《建筑桩基技术规X》(JGJ94-2008)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X》(JGJ79-2002、J220-2002)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2-2002)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X》(GB50010-201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4-2002)11.《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06)12.《钢结构设计规X》(GB50017-2003)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5-2001)14.《砌体结构设计规X》(GB50003-2001)15.《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X》(JGJ137-2001、J129-2001)(2002年版)16.《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3-2002)17.《木结构设计规X》(GB50005-2003)18.《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206-2002)19.《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20.《烟囱设计规X》(GB50051-2002)附件8:(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的考生) 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X、规程及法律法规一、规X、规程类1.《岩土工程勘察规X》(GB50021-2001)(2009年版)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 3.《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4.《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99)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X》(GB50487-2008)7.《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X》(JTS133-1-2010)8.《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X》(JTG C20-2011)9.《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X》(TB10012-2007 J124-2007)10.《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X》(GB50307-1999)1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12.《建筑结构荷载规X》(GB50009-2001)(2006年版)1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X》(GB50007-2002)14.《港口工程地基规X》(JTS 147-1-2010)15.《建筑桩基技术规X》(JGJ94-2008)16.《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X》(JTG D63-2007)17.《铁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X》(TB10002.5-2005)1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X》(JGJ79-2002 J220-2002)19.《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X》(DL/T 5395-2007)20.《公路路基设计规X》(JTG D30-2004)21.《铁路路基设计规X》(TB10001-2005)22.《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X》(GB50290-98)2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X》(CJJ17-2004 J302-2004)24.《铁路路基支挡结构设计规X》(TB10025-2006)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X》(GB50330-2002)2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7.《铁路隧道设计规X》(TB10003-2005)28.《公路隧道设计规X》(JTG D70-2004)2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X》(GB50025-2004)30.《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X》(GBJ112-87)31.《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01 J125-2001)32.《铁路工程特殊岩土勘察规程》(TB10038-2001 J126-2001)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发【2004】69号34.《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35.《建筑抗震设计规X》(GB50011-2010)36.《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X》(DL5073-2000)37.《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X》(JTJ004-89)38.《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3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X》(JGJ106-2003 J256-2003)40.《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X》(GB50497-2009)41.《建筑变形测量规X》(JGJ 8-2007)二、法律法规类1.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XX国建筑法》2.主席令(九届第15号)《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4.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X围和规模标准规定》7. 建设部令第137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8. 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9.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10.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1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2.建设部:《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文件附件一)13. 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4. 建市【2009】10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15.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XX国安全生产法》16.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附件9:(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X、标准参考资料:《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考试复习教材》第二版,2006年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X、标准推荐参考资料: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考试教材2011年版,第1册给水工程第2册排水工程第3册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第4册常用资料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考试标准规X汇编》2011年版,中国计划以上资料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X、标准推荐参考资料: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考试复习教材》第2版,机械工业2007年2.《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考试标准规X汇编》2011年版,中国计划以上资料均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写附件10:(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201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X、标准一、规X和标准1.安全阀的一般要求(GB/T12241-2005,国家标准)2.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国家标准)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国家标准)4.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X(GB50058-92,国家标准)5.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X(99年修订版)(GB50160-2008,国家标准)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GB50235-97,国家标准)7.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X(2008年版)(GB50316-2000,国家标准)8.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国家标准)9.城镇燃气设计规X(GB50028-2006,国家标准)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石化工业COD标准值修改单)(GB8978-1996,国家标准)11.建筑设计防火规X(GB50016-2006,国家标准)12.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X(GBJ87-1985,国家标准)1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国家标准)14.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行业标准)15.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HG/T20667-2005,行业标准)16.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X(SH3024-1995,行业标准)17.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X(SH3063-1999,行业标准)1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R1001-2008)19.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文)2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文))21.洁净厂房设计规X(GB50073-2001,国家标准)说明:1、标准、规X有效版本的截止日期是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