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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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
一、科主任指定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并上报医务科备案,科主任承担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的监督与指导责任;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详见附件;信息科负责对数据上报进行监督与审核,医务科、质量控制科负责指导与考核该项工作。
二、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负责收集整理专科内单病种病病例信息,并于完成相应单病种病例的所有诊疗活动以后的十日内。
三、信息科每月初对上月各专科单病种信息报送工作量及填报质量进行检查、核对与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对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主任目标考核责任挂钩。
四、考核标准:
1、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必须按时逐份进行单病种信息报送,每合格填报一份病例,医院将给予个人人民币十元的经济奖励;若发现漏报或填报不全,则医院将给予科室每例人民币十元的经济处罚,考核严格参照信息科每月汇总结果进行。
2、信息科:必须每月对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报送病例进行检查,对发现其漏报或填报不全,医院将给予统计室工作人员每例人民币十元的经济奖励。
如医务处在抽查中发现统计人员未核对出漏报或错误填报的病例,每例扣罚责任人十元。
3、科主任:每月对医务处反馈的未报、漏报、错报情况作出书面整改及反馈意见;每年医务处根据科主任考核周期内单病种信息报送情况,每漏报、错报一例扣除科主任考核责任分0.5分。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