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认证讲师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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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认证讲师管理制度(试行)

1. 目的

为加快人才开发与培养的步伐,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并减少企业培训成本,建立一支高素质、长期稳定的内部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内部认证讲师”是指经认证授予星级讲师证书,协助、参与人才培养和课程讲授工作的人员。未经认证而担任授课任务的人员,称为“内部教员”。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和各子公司内部认证讲师的管理工作。

4. 职责分工

4.1师资管理组:

4.1.1师资管理组负责全公司师资管理工作。组长为人力资源总监,成员由总部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管、人力资源部培训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领域骨干组成。

4.1.2 负责师资的认证(包含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内师资的认证)。需要进行师资认证时,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基师资管理组成员搭建师资认证评估小组。

4.2 各部门、各项目、各公司:

负责主导内部专业课程的开发,推荐讲师候选人员。

4.3 内部认证讲师:

4.3.1 每年应按课时要求完成授课任务。

4.3.2 向相应师资管理组提供课件包供备案保存,课件包包括:授课讲义、PPT 演示稿、学员资料、测试题及答案、相关教学辅助参考资料、工具等。

4.3.3 当课程内容发生变化(如规范修订、数据变更)时,应修订讲授课程,并及时向相应师资管理组报备,以协助维护、完善内部课程体系。

4.4 全体经理人:

授课是一种将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有效传播给他人的手段。经理人应履行培养员工、为员工授课的职责。

5. 内容

5.1 内部认证讲师资格:

5.1.1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5.1.2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善于沟通及合作,能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5.1.3 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及案例收集整理的能力,有独立制作课件的能力,能使用powerpoint 辅助教学;

5.1.4 开发的课程标准课时不低于2 小时。

5.2 认证星级标准:

内部认证讲师按其授课的综合能力和经验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和四

[附件1]

织一次评估。满足星级要求中三个条件的,则定级为该星级讲师,只要有任一条件不满足均不能定为该级别。首次参评内训讲师的以当年度讲师甄选方案为准。

(1) 内部教员(非经内部认证的讲师)授课,课时大于2小时,满意度评估不低于80分的,可按60元/小时支付课酬(工作时间课酬与非工作时间课酬均为60元/小时)。

(2) 所有内部认证讲师,授课满意度低于80分的,或课时低于2小时的,不支付课酬。

(3) 按照课程的标准课时计算课酬,正式授课如有课时延长不再追加计算。

5.4 课酬发放规定

5.4.1 因授课产生的差旅费用(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由培训邀请部门/项目承担。

5.4.2 课酬由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流程申报、发放。

5.4.3 各部门邀请内部师资讲课,如需发放课酬,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申报,提供培训日程及内容、培训照片、讲师资料、讲义等,并配合进行讲师评估,完成培训总结后交相应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申报课酬的附件。

6. 内部认证讲师管理

6.1 申请:

部门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内部认证讲师/ 新课程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课程教案(教师版PPT 及课程纲要),经部门/项目/子公司第一负责人审核后,交各人力资源部。

6.2 资格筛选:

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筛选,并安排通过筛选的候选人将参加培训和试讲认证。

6.3 讲师资格培训:

认证前,候选人须接受讲师资格培训课程。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候选人进行授课技巧、教材开发等岗位资格培训。

6.4 认证:

6.4.1 师资认证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组织听课认证会,候选人试讲限时30分钟,由师资管理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附件2《内部讲师认证表》、附件4《课程满意度评估表》],评审结果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级别判定,并上报集团师资管理组备案。

6.4.2 内部认证讲师证书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统一编号管理并发放。

6.4.3 经认证的星级讲师须按照要求完善所授课程的课件包。

6.5 讲师授课:

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均可邀请内部认证讲师授课,讲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责任予以配合。跨部门申请讲师授课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安排授课人选。

6.6 讲师考核:

6.6.1 讲师每次授课结束后,由组织部门安排受训员工现场对其进行效果评估,培训总结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对连续二次评估平均得分低于75 分的讲师,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取消讲师的星级资格,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6.6.2 人力资源部每年底对讲师的年度授课情况进行年终评优与排名。

6.7 年度评审:

6.7.1 原则上公司师资每半年评审一次,由人力资源部核查全体师资全年授课满意度评估、授课课时、学员评价等信息,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6.7.2 年度满意度评估平均分低于内部认证讲师对应的星级标准的,将给予降星;原则上每次只降一个星级。

6.7.3 内部认证讲师的星级晋升,由师资管理人员填写《内部认证讲师星级晋升申报表》[附件3],上报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申请晋升,认证及审批程序同认证相应规定。原则上每次只升一个星级。

6.7.4 评审结果报集团师资管理组备案、公布。

6.8 课程开发奖励:

公司鼓励内部认证讲师/教员开发新课程,对新课程开发成功并通过备案的员工

给予新课程开发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6.8.1 新课程开发须提供完整的课件包,由相应师资管理审核。

6.8.2 相应师资管理组应安排新课程认证会(《内部讲师认证表》),根据认证表

6.8.3 所有获得课程开发奖励的课程版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不得交于其他单位或个人复制或教授。

6.9 内部认证讲师档案管理

内部认证讲师的原始档案由各相应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并统一汇编备案。

7.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8. 附件

附件1:《内部认证讲师/ 新课程申报表》

附件2:《内部讲师认证表》

附件3:《内部认证讲师星级晋升申报表》

附件4:《课程满意度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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