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生产考核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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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住户及施工单位。
第三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三)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第二章考核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
第五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定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三)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四)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定期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三)客服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四)保洁部门: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确保环境卫生达标;
(五)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七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六)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七)应急演练情况;
(八)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执行到位,无违规操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较强。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五)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及整改情况:发生事故后,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七)应急演练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四章考核程序与方法
第九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计划;
(二)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三)汇总考核结果;
(四)提出考核意见;
(五)进行考核评定。
第十条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考核方法:
(一)现场检查: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通道等进行现场检查;
(二)查阅资料:查阅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
(三)访谈:对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住户等进行访谈,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四)统计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分析,评估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状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对在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警告:对轻微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
(二)罚款: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罚款;
(三)停工整顿: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工整顿;
(四)吊销资质:对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资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物业安全生产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四)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六)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八)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九)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内容。
第六条各项考核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 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各级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1.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1. 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1. 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2.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 物业管理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3. 定期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
1. 发生安全事故后,物业管理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 定期对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 物业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
4. 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八)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情况
1. 物业管理企业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
2. 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3. 定期对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章考核方式
第七条物业安全生产考核采取以下方式:
(一)自查自评:物业管理企业定期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现场检查:由物业管理企业或相关部门对物业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三)第三方评估: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物业项目进行安全生产评估;
(四)业主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奖惩
第八条物业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九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物业项目,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物业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处罚。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奖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3篇
一、总则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持续改进的原则;
3. 科学合理,公正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物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场、停车场等。
四、考核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 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5.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
7. 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8. 业主投诉处理情况;
9.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五、考核方式
1. 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不定期抽查: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特定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4. 业主满意度调查:定期对业主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考核程序
1. 成立安全生产考核小组,由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业主代表等组成;
2. 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
3. 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
4.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评定;
5. 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单位,要求其整改;
6.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7. 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七、考核结果运用
1.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3.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将考核结果作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 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1. 物业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2.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部门、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提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