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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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校准机构:具有相应的资格
溯源: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自行校准:应建立校准的依据,规定校准的方法、 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校准状态:应能方便地被使用及管理人员识别, 以免误用。如粘贴校准合格标识等 校准记录:保存每一台检验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 或检定证书
39
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 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 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 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 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 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6
3C认证步骤
4、标志加施
4.1 、向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机构购买 或申请使用许可
5、获证后监督
5.1 、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7
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共十个要素)
8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作用
是评价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重要依据 是受检查工厂建立产品认证质量体系的
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
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
环境。
16
生产和检验设备
生产和检验设备:性能、精度、运行状态等应能确
保满足要求,数量应满足正常批量生产的需要
工厂可根据产品特点、生产方式、规模大小和认证
机构的要求来确定并提供资源,以持续满足要求
17
人力资源和环境条件
14
质量负责人
应是工厂组织内的人员
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或至少是能 直接同最高管理层沟通的人员 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 关的事宜
熟悉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强制性 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15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
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
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
3C概述
3C认证步骤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3C概述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认证”
(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缩写为“CCC”,简称“3C”认证。 “S” : 代表安全认证;“ F”:代表消防认证 “EMC”:代表电磁兼容认证; “S&EMC ”:代表安全与电磁兼容 标志使用: 通过购买(必须CQC中心购买) 自己印刷(必须向CQC中心申请)
25
确定采购产品的检验方式和内容应考虑的因素
所采购产品的重要性
自身的检测能力、检验成本
供应商的质保能力等 由供应商完成检验时,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
的检验要求:频次、项目、方法
26
定期确认检验
实施的时机 频次
项目
定期确认检验可由工厂完成,也可 由供应商或有能力的第三方完成
27
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3
3C认证名词
1. “ODM”: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
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2. “OEM”: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
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4
3C认证步骤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检
5、获证后监督 4、标志加施 3、初始工厂审查 2、 型式试验 1、认证申请
以文件的形式确定需要进行运行检查的设备
及其检查的要求、内容、频次和方法
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1. 停用该设备,启用同类已校准的设备 2.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其满足要求 3. 必要时,对已检产品追回重新进行检测 4. 必要时,调整运行检查的频次
28
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 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 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 受控。 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 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骤、方法、要求等,还可以包括对工艺过程监控的要求
(环)识别所需的工作环境:温度、湿度、噪声、振
动、磁场、照度、洁净度、无菌、防尘
30
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1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 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 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 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 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 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 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 抽样检验。
人力资源:与质量有关,能力和数量应能确保持
续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产品的要求;人员能力
的评定应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
工作环境:保证认证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环境,
涉及生产、检验、试验、存储等环节
18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 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 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 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 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 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 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 录。
40
运行检查:在校准周期内,为判定测量装臵
是否适用于产品检验,定期地使用样件对测
量装臵进行的功能检查
对象: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
目的:判断该仪器能否用于进行产品检测和 质量判断 频次: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 方法:用“样件”检查 时机:在两次校准期间
41
2
3C概述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1年12月3日发布,2002 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从2003年5月1日全面实施,凡列 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9大类132 种产品,没有通过3C认证的,一律不准出厂或进出口, 更不得上市销售。 对列入目录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 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 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 基础的安全认证。
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21
确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考虑的因素
1. 认证产品的特点 2. 法律法规要求
3. 认证要求(至少24个月)
4. 追溯期限
5. 管理需要等
22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 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 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 能力。
20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
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 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 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
应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37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指示的量值, 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 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 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应校准的设备: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 设备
校准时机:定期或使用前 校准周期:设备使用的工序或工位和频次。法律法 规有要求时,校准周期应不大于其规定的周期
5
3C认证步骤
1、认证申请
1.1 、申请单元划分 1.2 、在CQC网站填报申请资料 1.3、递交书面的申报资料
2、 型式试验
2.1、 递交试验样品 2.2、 跟踪试验进度 2.3、试验站出试验报告
3、初始工厂审查
3.1 、CQC中心Biblioteka Baidu指派审核员对工厂的
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 3.2、审查通过后才能颁发3C证书
4.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 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29
关键工序:
(人)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机)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定期维护保养
(法)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的前提:如果没有文件规
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 工艺作业指导书应规定工艺的步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工厂” :
制造商和制造场所/生产场地的统称
11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依据
1.
基于WTO的原则
与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要求基本一致
2.
认证规则和程序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2
1. 职责和资源
13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 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 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 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 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成套设备开关厂:还必须有一名技术负责人,并由认证机构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 理记录。
23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对产品的安全、环保、EMC、主要性能有较
大影响的元器件和材料 (主要针对试验报告 关键一览表)
评价供应商主要针对其能力(规定接收准则);根
据影响程度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在制定评价方法时 可考虑以下因素:
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历史业绩、售后服务
19
质量计划:针对特定的产品、过程、项目,规定由谁 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
产品和工艺比较简单时,可以集中编制一份质量计 划(或类似文件) 产品和工艺比较复杂时,可以分别编制各类文件: CCC要求的程序性文件
1)
2)
产品涉及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作 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 设计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应不低于相应认证标准要求
32
检验程序
检验依据、项目、检测(抽样)方法、判定规则 例行检验
目的:剔除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偶然性损伤 检验点:通常在生产的最终阶段
数量:100%
性质:非破坏性试验 方法:可以等效,通常不采用安全标准规定的型式试验条件 项目:应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33
确认检验 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由工厂计划和实施的一种
定期抽样检验
目的:考核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验证工厂质
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项目: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频次:不低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34
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
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
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
依据
9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主要内容
1. 职责和资源要求
2. 文件和记录要求
3. 采购和进货控制要求
4.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5. 产品检测要求
10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主要内容
6. 7. 8. 9.
仪器设备校准和运行检查要求 不合格品控制要求 内部质量审核要求 产品的一致性控制要求
10. 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
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同行的评价、主管部门的推
荐、第三方认证等)
满足法规或规章的要求
24
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 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 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 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 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 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设备。
35
对检验试验设备的要求 根据检验试验要求配备检验试验设备,设备的功 能、量程、精度、数量应满足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要 求 制定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的 步骤及方法,操作规程的详略程度与仪器的复杂程 度和操作者的能力相适应
36
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 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 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 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 员方便识别。
校准机构:具有相应的资格
溯源: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自行校准:应建立校准的依据,规定校准的方法、 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校准状态:应能方便地被使用及管理人员识别, 以免误用。如粘贴校准合格标识等 校准记录:保存每一台检验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 或检定证书
39
6.2 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 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 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 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 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 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6
3C认证步骤
4、标志加施
4.1 、向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机构购买 或申请使用许可
5、获证后监督
5.1 、 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12个月起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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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共十个要素)
8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作用
是评价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重要依据 是受检查工厂建立产品认证质量体系的
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
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
环境。
16
生产和检验设备
生产和检验设备:性能、精度、运行状态等应能确
保满足要求,数量应满足正常批量生产的需要
工厂可根据产品特点、生产方式、规模大小和认证
机构的要求来确定并提供资源,以持续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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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环境条件
14
质量负责人
应是工厂组织内的人员
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或至少是能 直接同最高管理层沟通的人员 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 关的事宜
熟悉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强制性 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15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
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
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
3C概述
3C认证步骤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3C概述
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认证”
(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
缩写为“CCC”,简称“3C”认证。 “S” : 代表安全认证;“ F”:代表消防认证 “EMC”:代表电磁兼容认证; “S&EMC ”:代表安全与电磁兼容 标志使用: 通过购买(必须CQC中心购买) 自己印刷(必须向CQC中心申请)
25
确定采购产品的检验方式和内容应考虑的因素
所采购产品的重要性
自身的检测能力、检验成本
供应商的质保能力等 由供应商完成检验时,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
的检验要求:频次、项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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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确认检验
实施的时机 频次
项目
定期确认检验可由工厂完成,也可 由供应商或有能力的第三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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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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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名词
1. “ODM”:利用同一质量体系、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
检验要求为委托人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2. “OEM”:按委托人提供的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
要求生产认证产品的工厂。
4
3C认证步骤
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检
5、获证后监督 4、标志加施 3、初始工厂审查 2、 型式试验 1、认证申请
以文件的形式确定需要进行运行检查的设备
及其检查的要求、内容、频次和方法
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1. 停用该设备,启用同类已校准的设备 2. 对设备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其满足要求 3. 必要时,对已检产品追回重新进行检测 4. 必要时,调整运行检查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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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 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 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 受控。 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 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骤、方法、要求等,还可以包括对工艺过程监控的要求
(环)识别所需的工作环境:温度、湿度、噪声、振
动、磁场、照度、洁净度、无菌、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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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1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 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 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 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 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 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 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 抽样检验。
人力资源:与质量有关,能力和数量应能确保持
续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产品的要求;人员能力
的评定应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
工作环境:保证认证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环境,
涉及生产、检验、试验、存储等环节
18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 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 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 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 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 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 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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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检查:在校准周期内,为判定测量装臵
是否适用于产品检验,定期地使用样件对测
量装臵进行的功能检查
对象: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
目的:判断该仪器能否用于进行产品检测和 质量判断 频次: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 方法:用“样件”检查 时机:在两次校准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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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概述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1年12月3日发布,2002 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从2003年5月1日全面实施,凡列 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19大类132 种产品,没有通过3C认证的,一律不准出厂或进出口, 更不得上市销售。 对列入目录产品实行“统一目录、统一标准与评定程序、 统一标志和统一收费” 需要注意的是: 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 基础的安全认证。
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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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考虑的因素
1. 认证产品的特点 2. 法律法规要求
3. 认证要求(至少24个月)
4. 追溯期限
5. 管理需要等
22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 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 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 能力。
20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
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 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 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
应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37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指示的量值, 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 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检定: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 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应校准的设备: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 设备
校准时机:定期或使用前 校准周期:设备使用的工序或工位和频次。法律法 规有要求时,校准周期应不大于其规定的周期
5
3C认证步骤
1、认证申请
1.1 、申请单元划分 1.2 、在CQC网站填报申请资料 1.3、递交书面的申报资料
2、 型式试验
2.1、 递交试验样品 2.2、 跟踪试验进度 2.3、试验站出试验报告
3、初始工厂审查
3.1 、CQC中心Biblioteka Baidu指派审核员对工厂的
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查 3.2、审查通过后才能颁发3C证书
4.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 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
29
关键工序:
(人)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机)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定期维护保养
(法)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的前提:如果没有文件规
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 工艺作业指导书应规定工艺的步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工厂” :
制造商和制造场所/生产场地的统称
11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依据
1.
基于WTO的原则
与国际通行的产品认证要求基本一致
2.
认证规则和程序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12
1. 职责和资源
13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 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 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 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 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成套设备开关厂:还必须有一名技术负责人,并由认证机构培 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 理记录。
23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对产品的安全、环保、EMC、主要性能有较
大影响的元器件和材料 (主要针对试验报告 关键一览表)
评价供应商主要针对其能力(规定接收准则);根
据影响程度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在制定评价方法时 可考虑以下因素:
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历史业绩、售后服务
19
质量计划:针对特定的产品、过程、项目,规定由谁 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
产品和工艺比较简单时,可以集中编制一份质量计 划(或类似文件) 产品和工艺比较复杂时,可以分别编制各类文件: CCC要求的程序性文件
1)
2)
产品涉及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作 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 设计标准或规范的要求应不低于相应认证标准要求
32
检验程序
检验依据、项目、检测(抽样)方法、判定规则 例行检验
目的:剔除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偶然性损伤 检验点:通常在生产的最终阶段
数量:100%
性质:非破坏性试验 方法:可以等效,通常不采用安全标准规定的型式试验条件 项目:应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33
确认检验 质量保证措施的一部分,由工厂计划和实施的一种
定期抽样检验
目的:考核认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验证工厂质
量保证能力的有效性
项目:不少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频次:不低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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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
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
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
依据
9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主要内容
1. 职责和资源要求
2. 文件和记录要求
3. 采购和进货控制要求
4.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 5. 产品检测要求
10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主要内容
6. 7. 8. 9.
仪器设备校准和运行检查要求 不合格品控制要求 内部质量审核要求 产品的一致性控制要求
10. 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要求
质量保证能力
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同行的评价、主管部门的推
荐、第三方认证等)
满足法规或规章的要求
24
3.2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 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 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 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 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 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设备。
35
对检验试验设备的要求 根据检验试验要求配备检验试验设备,设备的功 能、量程、精度、数量应满足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要 求 制定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规定使用的 步骤及方法,操作规程的详略程度与仪器的复杂程 度和操作者的能力相适应
36
6.1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 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 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 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 员方便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