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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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1.主机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先进的主机监控系统,能够实时接收火灾报警设备的信号,并自动显示报警源的位置、类型和发生时间等信息,以便迅速进行响应和指挥。

2.视频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能够对消防控制室及其周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并能存储一定时间的录像,以便后期查看和分析。

4.电源系统:消防控制室应有双路供电系统,其中一路为市电供电,另一路为备用电源供电,以确保消防控制室在突发情况下仍能正常运行。

5.灭火设备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灭火设备控制系统,能够对消防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和控制,如喷淋系统、灭火器等,以保障现场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6.火警联动系统:消防控制室应与周边建筑物的火警联动系统进行连接,一旦有火警发生,能够自动触发相应措施,如建筑物的消防设备启动、门窗关闭等。

7.演练和培训设施:消防控制室应设有演练和培训设施,用于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8.环境控制系统:消防控制室应配备环境控制系统,能够自动调节室内的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以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

9.数据存储系统: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强大的数据存储和管理系统,能够自动存储和管理火灾报警、视频监控、通信记录等信息,以备后期查询和分析。

10.安全防护设施: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紧急逃生通道、灭火器、防护门窗等,以确保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安全。

总之,消防控制室的通用技术要求应包括主机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电源系统、灭火设备控制系统、火警联动系统、演练和培训设施、环境控制系统、数据存储系统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消防控制室能够高效、安全地进行消防指挥和管理工作。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是国家标准,规
定了消防控制室的基本要求、设备配置、控制和显示功能、信息传输
要求、管理要求等内容。

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关键要求:
1. 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设置直通
室外的安全出口。

2. 消防控制室的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等。

3. 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信息,并应能控制消
防设施的运行。

4.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并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应能控制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警报。

5.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并显示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并应能控制消防联动控制器启动相关消防设备。

6.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并显示消防电话总机发出的消防电话信号,并应能控制消防电话总机拨打电话。

7.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并显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发出的消防
应急广播信号,并应能控制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启动相关消防应急
广播。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消防控制室的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详细完整版)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详细完整版)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是负责监控和控制建筑物内部火警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疏散指示系统以及与消防运行、指挥调度系统联网并实现远程监控和控制的特殊管理场所。

为了提高消防控制室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以下是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的详细完整版:一、消防控制室位置的要求1.避免选择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等易淹水地点。

2.避免选择人员密集区、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的区域或过道、楼梯间等疏散通道。

3.应尽量选择面积大、窗户多、采光好的房间。

4.控制室门应向外开启。

二、消防控制室布局的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相应级别的保安门,设备间及值班台要封闭,窗户应装铁栅栏。

2.消防控制室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布置。

3.消防控制室应避免设置异物,如空气净化器、冰箱等。

4.值班台应设计在视线良好的地方,收到火警信号时能迅速发现。

三、通风、空调和防静电措施的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具备一定的通风设备,使空气流通。

2.空调系统应安装过滤器,保证室内空气清洁。

3.应设置防静电设备,如接地、静电消除器等。

四、供电设施的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有独立的电源回路,电源应进行备份。

2.电源系统应有UPS不间断电源系统或其他电源备用设施。

3.应按照标准规范选用消防通信设备,确保其能耐受负载和抵御干扰。

五、消防设备和消防通信设施的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与该建筑物和消防指挥部联网的消防通信设备。

2.消防控制室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泵自动启动控制系统,并保证正常运转。

3.消防控制室应配备消防设备操作说明手册,操作流程清晰明了。

4.消防控制室应配备记录设备和记录表格,准确记录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和保养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要求1.值班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消防设备和相关规定。

2.值班人员应具备快速处理火警事件的能力,能够正确地判断事态严重程度和提供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

3.值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24小时轮流值班。

以上是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的详细完整版,建议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一、引言二、硬件设备1.控制中心:配备高性能的主控服务器,并具备数据存储及备份功能,确保消防数据的安全可靠。

2.监控设备: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声光报警设备、传感器等,可实时监控火灾、烟雾和温度等异常情况。

4.电源设备:配备备用电源系统,以保证消防控制室在停电情况下正常运行。

5.出入口管理:设有门禁系统和安全防护装置,确保消防控制室的安全与保密。

三、软件系统1.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消防设备和系统状态,提供图像和声音报警,具备联动控制和记录存档功能。

2.数据管理系统:具备消防数据、设备信息、事件记录等集中管理和查询功能,便于对消防工作进行统一分析和报告。

3.视频指挥系统:能够接入监控系统的视频源,并具备视频监控、录像回放和远程指挥功能。

4.通信系统:提供多种通信手段,支持与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通信和协同工作。

5.应急处置系统:具备应急预案制定、指挥调度和处置记录等功能,能够对火灾和紧急情况进行有效管理和响应。

四、人员要求1.拥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室的硬件和软件系统。

2.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合作。

3.具备应急处置能力,能够迅速做出决策并妥善应对各种火灾和紧急情况。

4.严守保密要求,确保消防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

五、环境要求1.控制室应拥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保证人员的工作舒适性和健康。

2.控制室的温度和湿度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控制室的布局应合理,设备摆放应规范,便于操作和维护。

4.控制室应具备防火、防水和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六、总结消防控制室是消防工作的核心和指挥中心,其设计和建设需要满足一系列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人员要求和环境要求。

只有合理配置和配备各类设备,并配以专业人员的操作和管理,才能确保该控制室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提高消防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

因此,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的制定对于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3.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显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关信息。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动态信息见附录A;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见附录B。

3.3消防控制室对消防系统及设备的控制、显示、信息传输及信息记录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3.4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联网时,上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一级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下一级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下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上一级消防控制室;相同级别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消防控制室的其它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控制室系统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消防安全管理4.1消防控制室资料4.1.1消防控制室应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4.1.2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3.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显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关信息。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动态信息见附录A;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见附录B。

3.3消防控制室对消防系统及设备的控制、显示、信息传输及信息记录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3.4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联网时,上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一级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下一级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下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上一级消防控制室;相同级别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消防控制室的其它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6消防控制室系统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消防安全管理4.1消防控制室资料,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4.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每班不应少于2人。

;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完整版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完整版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完整版消防控制室是重要的消防管理和指挥中心,需要具备一定的通用技术要求。

1. 建筑结构和设备要求:●消防控制室应位于防火分区内,并具备良好的防火墙、防烟、防爆等结构和装置。

●控制室应具备稳固的建筑结构和地基,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控制室内部应设置适宜的照明、通风、温湿度控制等设施,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工作环境舒适。

2. 通信设备要求:●控制室应配备可靠的通信设备,包括电话、对讲机、网络设备等,以便与外界进行及时沟通。

●控制室的通信设备应具备互联互通的能力,并接入相关的消防监控和报警系统。

3. 监控与报警系统要求:●控制室应配备先进的监控与报警系统,用于实时监测消防设备、建筑物状态和火灾报警信号。

●监控系统可以包括视频监控、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火灾报警按钮等,以提前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

4. 数据处理和信息显示要求:●控制室应配备计算机设备和消防控制系统,用于数据处理、信息显示和指挥调度。

●控制室内的计算机系统应具备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5. 能源供应和备份要求:●控制室应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并考虑配置备用电源以应对突发停电情况。

●控制室还应配备备用通信设备和紧急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6. 操作人员要求:●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消防设备、监控系统和应急预案。

●操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迅速反应和决策。

以上是关于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的详细完整版。

每个消防控制室的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因此在设计和建设时应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实际需求进行详细规划和设置。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本《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地
各类建筑物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有关消防控制设施设计、维护、安全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参照本标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基本要求
1.消防控制室应位于可以安全完成消防管理、消防控制等工作的地点,不宜位于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

2.消防控制室应在安全的地方设置,并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以防止外
界的干扰,保证控制室按照规定的要求实施工作。

3.消防控制室应设有安全出口,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
效地逃离火场。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应急照明及紧急通话装置,以备在紧急火灾情况
下进行应急指挥。

5.消防控制室应设有完善的通信设施,能够通过消防报警系统与各建
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之间进行高效实时通信。

二、消防控制室设备
1.消防控制室应配备有消防报警控制设备,包括消防报警装置、消防
报警显示屏、消防报警控制器、消防报警操作台等。

2.消防控制室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监测设备,包括火灾探测器、烟
雾探测器等。

3.消防控制室应配备有合适的消防报警及紧急。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显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关信息。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动态信息见附录A;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见附录B。

消防控制室对消防系统及设备的控制、显示、信息传输及信息记录均应满足本标准要求。

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联网时,上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一级消防控制室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下一级消防控制室进行控制;下一级消防控制室应能将所控制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上一级消防控制室;相同级别消防控制室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消防控制室的其它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消防控制室系统之间应满足系统兼容性要求。

4、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控制室资料4.1.1消防控制室应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4.1.2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4.1.3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标准号:GA767-2008;2008年4月16日发布,2008年7月1日执行目次前言 (II)1范围 02规范性引用文件 03一般要求 04消防安全管理 (1)5控制和显示要求 (2)6信息记录要求 (5)7信息传输要求 (5)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6)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7)前言本标准的第3、4、5、6、7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6)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北京狮岛消防电子有限公司、河北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铁男朱力平、丁宏军、马恒、潘刚、沈纹、屈励、张颖琮、刘阿芳、赵庆平、马辛、宇平。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控制和显示要求、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一般要求3.1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

3.2消防控制室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显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关信息。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阀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系统的启、停信息,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干粉灭火系统
设置部位、干粉储罐位置、干粉灭火系统图。
防烟排烟
系统
设置部位、风机安装位置、风机数量、风机类型、防烟排烟系统图。
防火门及
卷帘
设置部位、数量。
消防应急
广播
设置部位、数量、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
应急照明
及疏散指
示系统
设置部位、数量、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图。
消防电源
设置部位、消防主电源在配电室是否有独立配电柜供电、备用电源形式(市电、发电机、EPS等)。
消防电源
系统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附 录B
(规范性附录)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内容应符合表B.1要求。
表B.1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序号
名称
内容
1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编号、类别、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消防控制室电话;
单位职工人数、成立时间、上级主管(或管辖)单位名称、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单位总平面图(含消防车道、毗邻建筑等);单位法人代表、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
灭火器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7
火灾信息
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原因、报警方式(指自动、人工等)、灭火方式(指气体、喷水、水喷雾、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队等)。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_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_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2011-11-03 16:37:59)标签:分类:消防规定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亦适用于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但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的建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3 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3.4 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和分消防控制室。

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对系统内共用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并显示其状态信息;主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应能显示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并可对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及其控制的消防系统和设备进行控制;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控制和显示装置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3.5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消防控制室是消防系统的核心,负责监控和控制建筑物内的火灾风险,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为了确保消防控制室的运行效果和工作质量,有必要制定一些通用的技术要求。

本文将探讨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包括设备硬件、软件系统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首先,在设备硬件方面,消防控制室要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设备的选择和配备:根据消防控制室的具体需要,选择适合的设备,并进行合理的配置。

例如,监控摄像头、消防报警器、火灾探测器等。

2.设备的安装和布线: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布线要合理、整洁,同时要保证设备之间的良好连接。

3.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并尽快修复发现的故障。

其次,在软件系统方面,消防控制室要建立完善的软件系统,以实现消防设备的监控和控制。

以下是一些通用的软件系统要求:1.数据管理和分析:软件系统应能够对消防设备收集的数据进行管理和分析,实时显示设备的工作状态。

同时,还应具备数据存储和备份功能,以备查阅、追溯和分析。

2.预警功能:软件系统应能够通过声、光、画面等多种方式及时预警,并能够识别和跟踪火灾风险。

3.远程监控功能:软件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能力,可将消防控制室的监控画面传送至相关人员的智能设备上,实现随时随地的监控。

最后,要确保消防控制室的人员具备相关的培训和技能。

人员是消防控制室的关键因素,应具备以下方面的要求:1.熟悉消防设备:消防控制室的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消防设备,包括其工作原理、操作方法和常见故障排除等内容。

2.熟悉软件系统:人员应熟悉所使用的软件系统,掌握其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

3.应急处置能力: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处理突发火灾风险的能力。

并能够熟练运用消防设备和软件系统进行处置。

综上所述,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设备硬件、软件系统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通过合理的设备选择、完善的软件系统和专业的人员培训,可以确保消防控制室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工作,进一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一般要求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 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一般要求 (1)4 资料和管理要求 (2)5 控制和显示要求 (2)6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 (5)7 信息传输要求 (6)附录A(规范性附录)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管理信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控制室的一般要求、资料和管理要求、控制和显示要求、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要求、信息传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 50116中规定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的消防控制室或消防控制中心。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在设置本标准涉及的自动消防系统时,亦应执行本标准的相关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一般要求3.1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3.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能监控并显示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应具有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这些信息的功能。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A。

3.3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4.1规定的资料和附录B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可具有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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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是安装现代化消防的各种建筑物的消防信息和设备控制中心,建筑物的消防指挥部,直接关系建筑物平时消防监控和火灾的消防指挥,对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消防控制室的供电要求1、消防控制室供电电源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直流备用电源。

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专用蓄电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3、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即不采用链式供电试。

不得用漏电保护开关进行保护。

4、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

5、消防控制室应设事故照明,并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事故照明和门外的标志灯在停电事故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min。

6、消防控制室应设专用接地端子排。

四、消防控制室对设备专业的要求1、为保证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安全运行,室内应有适宜的温湿度和清洁条件。

根据建筑物的设计标准,可对应采取独立的通风或空调系统。

如果与邻近系统混用,则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隔墙处应设防火阀。

2、消防控制室内不应穿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及其他管道,亦不可装设与其无关的其他设备。

3、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五、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的布置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0米。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不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不小于1m 的通道。

5、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 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m。

消防控制室规模一般在10m2~60m2.六、消防控制室应具备的功能消防控制室在消防控制设备应有下列控制及显示功能;1、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并应显示其工作状态。

2、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动,除自动控制外,应能动直手接控制。

六、控制和显示要求1、基本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下列管理信息及规范附录B规定的其他相关信息。

1)消防控制室应有建(构)筑物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2)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急灭火预案、应急疏散预案等。

3)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安全组织结构图,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义务消防人员等内容。

4)消防控制室应有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应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5)消防控制室应有值班情况、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及巡查情况的记录。

6)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设施一览表,包括消防设施的类型、数量、状态等内容。

(2)消防控制室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系统及设备的名称、位置和动态信息。

(4)当有火灾报警信号、监管报警信号、反馈信号、屏蔽信号、故障信号输入时,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状态的专用总指示,在总平面布局图中应显示输入信号的建(构)筑物的位置,在建筑平面图上应显示输入信号所在的位置和名称,并记录时间、信号类别和部位等信息。

火灾报警专用总指示应仅能在消防控制室内复位。

(5)消防控制室应在火灾报警信号、反馈信号输入10s内显示其状态信息,其他信号应在输入100s内显示其状态信息。

(6)显示应有中文标注和中文界面,界面对角线长度不应小30mm。

2、火灾探测报警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保护区域内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火灾显示盘、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火灾报警状态、屏蔽状态及故障状态等相关信息。

(2)建(构)筑物内安装有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保护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号,并应显示相关联动反馈信息。

(3)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启动和停止。

3、消防联动控制(1)消防联动控制器1)对消防系统及设备的联动控制应由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实现。

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将消防系统及设备的状态信息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喷淋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喷淋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3)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控制喷淋泵的启、停,并显示其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动的动作反馈信号。

(3)消火栓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

3)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4)气体灭火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应能自动和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5)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2的要求;采用压力容器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应符合5.3.4的要求。

(6)泡沫灭火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并显示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位信息。

4)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控制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启、停,并显示其动作反馈信号。

(7)干粉灭火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并能显示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控制系统的启动和停止,并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

(8)防烟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防烟排烟系统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动作,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9)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防火门控制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

3)消防控制室应能关闭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并显示其反馈信号。

(10)电梯1)消防控制室应能控制所有电梯全部回降首层,非消防电梯应开门停用,消防电梯应开门待用,并显示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

2)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

(11)消防电话1)消防控制室应能与各消防电话分机通话,并具有插入通话功能。

2)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来自消防电话插孔的呼叫,并能通话。

3)消防控制室应有消防电话通话录音功能。

4)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

(12)消防应急广播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处于应急广播状态的广播分区、预设广播信息。

2)消防控制室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按照预设控制逻辑自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启动或停止应急广播,并在扬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3)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

(1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控制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主电工作状态和应急工作状态的转换。

2)消防控制室应能分别通过手动和自动控制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和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从主电工作状态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

(14)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电源和备用电源的工作状态和欠压报警信息。

七、信息记录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记录附录A中规定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日常检查信息(包括时间、部位、设备名称等);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日常检查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产品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时间、系统程序的进入和退出时间、操作人员姓名或代码等内容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3、消防控制室应保存附录B中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系统内各个消防设备(设施)的制造商、产品有效期的记录,存储记录容量不应少于10000条,记录备份后方可被覆盖。

4、消防控制室应能对历史记录打印归档或刻录存盘归档。

八、信息传输要求1、消防控制室应能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或联动信号后1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2、消防控制室应能在接收到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后100s 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3、具有自动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应能在发出传输信息指令后100s内将相应信息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传送给监控中心。

消防控制室应能接收监控中心的查询指令并按规定的通讯协议格式将附录A、附录B规定的信息传送给监控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有信息传输指示灯,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该指示灯应闪亮,在得到监控中心的正确接收确认后,该指示灯应常亮并保持直至该状态复位。

当信息传送失败时应有声、光指示。

5、火灾报警信息应优先于其他信息传输。

6、消防控制室的信息传输不应受保护区域内消防系统及设备任何操作的影响。

九、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1 消防控制室管理(1)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2)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GA587的有关要求。

(3)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开关处于自动(接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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