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FS_CNJ_出口冻鸭.冻鹅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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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品质量验收标准

冻品质量验收标准

冻品质量验收标准食品1.基本验收标准:⑴整箱包装完整、无破箱、生产地址明显。

⑵验货时,要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

⑶如冻品解冻、软化、出水带血水,则不能收货。

⑷冻品一般无生产日期,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⑸称重时要扣除纸箱、冰块的重量,以货品净重为准。

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2.冻虾仁质量验收标准:⑴品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保持期齐全。

⑵冻虾仁冰衣表面完整、清洁。

⑶肉质呈淡黄色或乳白色,无异味,组织坚密有弹性,有适当光泽。

虾体基本完整,允首尾部稍有残缺,清洁无杂质。

3.冻鱼质量验收标准: 包括利用冷冻方法进行保鲜的海水鱼和淡水鱼。

⑴鱼外表:鱼鳞完整、色泽清亮、肌体无残缺。

⑵鱼眼:凸起,清亮且黑白分明,洁净无污物。

⑶鱼肛门:完整无裂,外口紧缩,无黄红浑浊颜色。

4.冻禽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清白、爽洁、有光泽、无残羽,无腐臭气味,分割部件应符合标准,无残缺,外包装完好,商标规格、产品说明清晰完整。

5.低温肉肠,速冻食品验收标准:⑴低温肉肠:⑵真空包装完好无损。

⑶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三分之一。

⑷肠衣完整与内容物结合紧密,无粘液,霉斑,色泽正常。

⑸商标完整,表面无污迹6. 速冻食品质量验收标准:⑴包装正确,清洁,无破损。

⑵在保质期内,且不超过保质期一半时间。

⑶包装内无冰晶,无杂质,粉末。

⑷内容物形状完整,美观,冻结坚实⑸无解冻,软化现象,无开裂,成块现象。

⑹颜色正常,无霉斑等不良现象。

7.冰鲜鱼质量验收标准: 感官鉴别:皮肤——类金属、光泽哑色的表面显示其已不新鲜; 眼睛——饱满明亮、清晰且完整、瞳孔黑、角膜清澈; 鳃——鲜红色或血红色、含粘液且没有粘泥; 肛门——内收或平整,不突出,不破肛; 体外粘液——透明或水白; 肉质——坚实且富有弹性,轻按下鱼肉后,手指的凹陷处可马上恢复; 气味——温和的海水味或鲜海藻味,无氯味腐臭味; 休表——鱼鳞完整、体表无破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7.17•【文号】国质检食[2003]212号•【施行日期】2003.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的通知(国质检食[2003]212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保证我国出口禽肉的安全卫生质量,总局组织检验检疫专家起草了《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此前下发的文件与新的要求有冲突的均按新的要求执行,执行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务于8月20日前反馈到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供港澳禽肉及其制品的检验检疫仍按原规定执行)。

另请各局将本单位辖区内符合本要求条件的备案肉禽饲养场名单、地址、一次出栏量等详细情况于8月20日前报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03年7月17日附件:出口禽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试行)一、总体要求(一)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出口禽肉疫病和农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对出口加工注册企业的肉禽饲养、疫病控制、药物使用、屠宰加工实施监督检查,以保证出口禽肉的安全卫生质量。

各检验检疫机构必须明确本单位内各有关出口禽肉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责,明确分工,实行责任制管理,保证各部门既能各负其责又能协调配合。

(二)各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在出口禽肉业务集中的地区建立与出口量相适应的检验检疫实验室(相应的实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出口前实验室检验检疫项目按时完成。

(三)各检验检疫机构应与当地农牧兽医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了解和掌握屠宰动物来源地的动物疫情及疫苗、兽药、农药和饲料等的使用情况,确认出口地区的疫情状况及农、兽药使用情况符合要求,不能确认满足要求的,不得出口。

生鲜冻品质量验收标准培训资料

生鲜冻品质量验收标准培训资料

香辛料类
1、八角质量验收标准 色泽棕红鲜艳有光,朵大均匀呈八角形。干燥饱满干裂,香气浓郁无霉烂,和杂质破碎和脱壳籽粒不超10%。 2、花椒质量验收标准 色鲜红,睁眼,麻味足,香味大,身干,无长枝,无霉坏含籽不超5%。 3、桂皮质量验收标准 皮而青灰透淡棕,腹面棕色,表面有细纹,背面有光泽,质坚实,身份干,味清香,略带甜。 4、丁香质量验收标准 红棕色或棕褐色,上部有四枚三角状萼片,十字状分开,质坚实,富油性,气芳香,浓裂,味辛辣。 5、山奈质量验收标准 圆形或近圆形的横切片,外皮浅褐色或褐黄色皱缩,有的有根痕或残有须根,切面白色粉性,党鼓凸,质脆气味特异味辛辣。 6.陈 皮质量验收标准 表面橙红或红黄,有无数凹入的油点对光照视清晰,内面黄白色,质稍硬面脆易折断,气香味辛苦。 7、豆寇质量验收标准 卵圆或椭圆形,表面灰棕色或灰黄色,全体有浅色纵行沟纹及不规则网状沟纹,质坚,断面显示棕黄色相杂的大理石花纹,富油性气 味芳香。 8、粉状香辛料质量验收标准 颗粒均匀,无杂质,干燥无结块,具有固有的颜色和气味滋味。 12、小茴香的质量验收标准 身干粒饱满均匀,气味香郁,浓烈,色灰绿无杂质。 13、草果的质量验收标准 椭圆形,个大饱满色红润,香气浓郁,干燥无异味。
蔥姜蒜
1、姜的质量验收标准 色姜黄表面无皱缩无皱缩无霉变,出芽现象水份含量适中。 2 、葱的质量验收标准 味绿葱白乳白,无虫无病葱叶较长,品质形态较小。 3.蒜的质 量验收标准 蒜瓣饱满,无霉无出芽。
•南北貨驗收培訓資料
南北貨质量验收标准
调味料类 香辛料类 蛋类 豆制品 米糧 粉類
调味料类
1、食盐质量验收标准 味咸、呈白色细晶体,无可见杂质,无苦味,涩味及其他异味,外包装无漏无污,印 刷清晰,有防标。 2、酱油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的色泽红褐色气味和滋味,无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涩等异味和霉味,不混 浊,不沉淀无霉花浮膜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无帐袋现象。 3、单晶冰糖质量验收标准 晶面干燥基本光滑,晶体大小基本均匀,呈单斜晶体,异形晶,并晶,聚晶及碎晶不 超15%色白,有汹涌呈半透明或半透明体,味短,无异味,无明显示显示黑点及其它杂 质。 4、食醋质量验收标准 有正常色泽,琥珀色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和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 及沉淀物,透明澄清无霉花浮膜,无“醋馒”“醋虱”外包装无漏,无污,印刷清晰 ,无帐袋现象。 5、味素质量验收标准 无色或白色柱状结晶,无杂质,污物,允许有少量碎晶及少量粉末状物质。 6.复合酱 料质量验收标准 外包装无污物,无汇漏,无帐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

冻鸭肉产品加工检验仓储发货工作流程

冻鸭肉产品加工检验仓储发货工作流程

冻鸭肉产品加工检验仓储发货工作流程一、目的:依据质量管理“三不”原则要求,明确产品加工、检验、储藏、发货各环节工作职责,理顺流程,确保产品安全。

二、范围:适用冻鸭肉产品加工检验仓储发货的管理。

三、职责:3.1、生技部、养殖部负责原料鸭计划调运,对原料鸭外观及内在质量负责,并及时向公司上报预警产品。

3.2、加工厂负责鸭源屠宰、加工及计划的完成,对产品质量负责。

3.3、成品库负责产品储藏、库温的监督及发货,并对产品储藏质量负责。

3.4、质管部负责加工产品检验把关及工作流程的监督。

四、工作流程:4.1、鸭源计划调运的屠宰4.1.1、生技部根据市场需求计划和月屠宰计划,编制日《生产计划》,生技部、养殖部指派专人抽查掌握次日调运鸭源的外观质量(包括控腹)、疫病用药、体重,数量等情况,并提前告知加工厂及相关部门,做好次日产品加工的准备。

4.1.2、市场所需的特殊订单,生技部要组织加工厂、质管部等相关部门参与销售部的订单评审,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并填写评审订单结论,相关部门签字。

确保订单产品的实现。

4.1.3、针对经营单位大客户所需的产品,销售部要列出大客户的清单,下发到各部门,便于各部门掌握信息,其中经营单位需求产品如需倒箱,销售部应下发倒箱通知,明确产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及倒箱的相关要求,便于相关部门对倒箱产品的质量把关(必要时应告知市场客户现场对产品标准的确认)4.1.4、针对调运特殊鸭源(如饲污等),除企管部按收购政策对养殖场(户)考核外,加工厂对计划安排屠宰鸭源进行隔户处理,并做好标识区分,成品库单独码放,未经质管部书面同意,不得发往任何市场。

4.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4.2.1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与生产工艺,坚持做到“不生产不合格产品”,坚持做到“不合格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

4.2.2质管部依据《冻鸭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把关,有权对产品进行返工及降级(判为副品)等的处置权,对判定的不合格品做标识区分,并将当班产品质量状况的相关信息以文字形式及时反馈到冷包车间和冷包质检,便于次日冷包包装产品的自检把关。

电商成品冷冻食品验收标准

电商成品冷冻食品验收标准

电商成品冷冻食品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一、运输工具:低温冷藏车冷冻:-18℃以下
二、所需证明:
1.原料肉必须来自非疫区,经兽医卫生检验部门合格,在运输过程中未被污染。

2.原料肉须随货附带卫生检疫检验合格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动物
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检疫合格章,进口牛肉及海产品需要提供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告。

3.冷冻或冰鲜产品需要提供每一批次质检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一年一次)。

4.pizza产品需要提供厂家的每一批次报告和型式检验报告(一年一次)。

5.厂家更换时需要提供资质。

三、验收标准。

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船舱检验办法-

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船舱检验办法-

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船舱检验办法正文:---------------------------------------------------------------------------------------------------------------------------------------------------- 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船舱检验办法(一九八四年六月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制订颁发,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保护我国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等易腐食品的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装运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的船舱,在装货前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商检机构)实施法定检验。

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符合装运技术条件的船舱,不准装运。

第三条装运出口粮油食品、冷冻品应施船舱法定检验的范围:一、散装食用油二、各种冷冻、冷藏食品三、散装粮谷、油籽四、每批一百吨以上的包装粮谷、油籽、食品(大米、玉米、小麦、荞麦、高梁、面粉、大豆、蚕豆、赤豆、碗豆、绿豆、菜籽、芝麻、枣子、杏仁、花生仁、花生果、食糖)。

第四条凡应施法定检验的船舱,除应符合贸易合同和运输契约有关条款的规定外,必须符合下列装运技术条件:一、干货舱/室: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活害虫,设施完好。

相互感染的货物不得同舱装运。

二、冷藏舱/室:清洁,干燥,无异味,设施完好,温度符合规定。

相互感染的货物不得同舱装运。

三、油舱:清洁,干燥,无异味,前航次未装过有毒、有害物品。

第五条承运人或其代理部门对应施法定检验的船舱,应在验舱两天前向所在地区的商检机构申请办理船舱检验,并提供装货清单及配载图。

第六条承运人对应施法定检验的船舱,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装运技术条件,事先进行清理,达到规定要求后,商检机构派员登轮检验。

中俄进出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

中俄进出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

中俄进出口禽肉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相关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二)双边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俄罗斯和中国进出口冷冻禽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出口产品范围
允许进出口的禽肉是指冷冻禽肉(去骨和带骨)以及胴体、部分胴体和副产品,不包括羽毛。

副产品具体为冷冻鸡心、冷冻鸡肝、冷冻鸡肾、冷冻鸡胗、冷冻鸡头、冷冻鸡皮、冷冻鸡翅(不含翅尖)、冷冻鸡翅尖、冷冻鸡爪、冷冻鸡软骨。

三、生产企业的要求
出口禽肉的生产企业(包括屠宰、分割、加工和储存)应符合中国和俄罗斯以及欧亚经济联盟的兽医与公共卫生法律法规要求,应获得双方主管部门注册,获准出口的生产企业名单及批准日期将在双方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四、有关检验检疫要求
(一)动物来源要求。

1.繁殖、出生并饲养在中国和俄罗斯境内经认可未感染禽流感、新城疫的非疫区。

2.来自过去12个月未因发生中国和欧亚经济联盟俄罗斯兽医规定中提及的传染病和寄生虫而实施隔离检疫或限制活动的区域。

(二)进出口禽肉要求。

1.未在出口加工用的活禽上使用任何禁用或有害的兽药、添加剂。

冻禽类原料验收标准

冻禽类原料验收标准
项目
标准
色泽
浅黄色或黄色,有光泽
气味
鸭肉香气纯正浓郁,无异味
肉质
紧实,弹性和韧性良好
形状
表皮完整,刀口平整,大小整齐
杂质
无残留羽毛
10、冻鸭肫验收标准
项目
标准
色泽
褐红色或暗红色,有光泽
气味
鸭肫香气纯正浓郁,无异味
肉质
紧实,弹性和韧性良好
形状
肥满,完整,刀口平整,大小整齐
杂质
无残留内膜,无残留食物
11、冻鸭脖验收标准
项目
标准
色泽
褐红色或暗红色,有光泽
气味
鸭脖香气纯正浓郁,无异味
肉质
紧实,弹性和韧性良好
形状
肥满,完整,刀口平整,大小整齐
杂质
无残留表皮,无淋巴结
杂质
无残留羽毛
4、冻鸡爪验收标准
项目
标准
色泽
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
气味
鸡爪香气纯正浓郁,无异味
肉质
紧实,弹性和韧性良好
形状
肥满,表皮完整,刀口平整,大小整齐,无黑斑
杂质
无残留角质
5、冻白条鸭验收标准
项目
标准
色泽
表皮浅黄色或黄色、有光泽,肌肉鲜红色或浅红色、有光泽
气味
鸭肉香气纯正浓郁,无异味
肉质
紧实,弹性和韧性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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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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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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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冻白条鸡验收标准
项目
标准
色泽
表皮白色或浅黄色、有光泽,肌肉浅黄色或黄色、有光泽

MMFS_CNJ_出口冻猪肉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

MMFS_CNJ_出口冻猪肉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

MMFS_CNJ_出口冻猪肉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MM_FS_CNJ_0355出口冻猪肉及冻猪副产品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健康猪只经屠宰、加工的出口冻猪肉(片肉)、冻猪分割肉及冻猪副产品的检验。

2.定义2.1.同步检验每头猪的头、蹄、皮、胴体及内脏同一个运行轨道装置上检验。

2.2.连体检验每头猪的头、蹄、皮、胴体及内脏相关连的同一编号检验。

2.3.就地放血一息尚存,濒死猪只未按规定宰杀放血。

2.4.冷宰已死亡的猪只进行宰杀放血。

3.过程简述3.1.宰前兽医卫生检验猪只必须来自安全非疫区、健康无病并取得非疫区证明和产地检疫证明。

运猪车辆进厂(场)应经过车辆消毒池,卸猪完毕车辆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或消毒。

猪只进厂(场),兽医应进行逐头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存放于待宰圈、观察圈和病畜隔离圈。

猪只在宰前应进行临床观察,抽测体温,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诊断。

凡确定急宰的病猪应及时送急宰间处理。

不得就地放血或冷宰。

传染病猪肉,应分别送无害处理间或化制间处理,不得污染场地。

猪只在宰前应进行12~24 h断食休息并充分给水至临宰前3 h为止。

兽医应做好宰前检验记录,送宰时得出具健康准宰证明。

3.2.宰后兽医卫生检验胴体、内脏、头蹄应进行同步检验或连体检验。

剥皮猪每只猪的胴体、内脏、头蹄和皮张编同一号码检验。

头部检验应剖检颌下淋巴结和咬肌,必要时检查口腔、舌及咽喉粘膜。

体表检验应检查有无出血、疹块、炎症、结节和坏死等病变。

剥皮猪皮张检验,应用皮检灯进行透视检验,发现传染病时应立即按编号,查出同一屠体的头蹄、胴体、内脏作统一处理。

胴体检验,剖检腹股沟浅淋巴结和腹股沟深淋巴结,必要时剖检膕淋巴结及深颈淋巴结,同时检查脂肪、肌肉、胸、腹膜有无异常现象。

内脏检验肺部检验:观察外表色泽。

触检其弹性并切开支气管淋巴结及纵膈淋巴结。

心脏检验:检查心包膜及心肌,并沿动脉管剖检心室及心内膜。

同时注意血液的凝固状态,应特别注意二尖瓣。

食品原材料 鸭子 验收方案

食品原材料 鸭子 验收方案

鸭子验收方案
一、目的
明确检验标准,快速准确地对鸭子进行检验,特制定本检验方案。

二、抽样方法
按照兼前顾后的原则,随机多点取样。

三、验收标准
感官标准
组织形态呈扁圆状或扁圆形,腿硬,桃形,头足完整;体表有部分小毛,表皮略有破损,腹腔内壁略有湿润,肌肉切面较紧密
色泽黄白色、乳白色,肌肉切面呈深红色,有光泽
香味成品具有鸭子固有的气味,略淡,无异味
杂质无毛发、甲壳、碎骨、鳞片、金属、玻璃、泥沙、昆虫等杂质混入
包装包装完好,无破损现象,生产日期等标示清楚,无污物污染
保质期3个月
到货时间到货日期与生产日期间间隔不超过产品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运输条件运输车辆没有运输过有毒有害物品且清洁卫生,防日晒、防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
四、验收流程
五、拒收条件
1. 品种不符,整批拒收;
2. 在抽检时发现有明显异味或变质的整批拒收;
3. 如在抽检时未发现有明显变质、而在生产使用时发现有明显变质的现象,
经品控确认后,未经使用的原料全部退货,已经使用的全部作报废处理;
4. 抽检时发现异物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整批拒收;
5. 抽检过程中发现活虫体、动物排泄物,整批拒收;
6. 抽检时发现包装被污染,或包装物盛装过有毒有害物品的,整批拒收;
7. 运输车辆运输过有毒有害物品的,整批拒收;
8. 抽检时发现有超保质期的,整批拒收;
9. 抽检时发现产品到货日期不符合的,整批拒收。

MMFS_CNJ_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

MMFS_CNJ_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

MM_FS_CNJ_0378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MM_FS_CNJ_0378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以去皮和去骨的猪前、后腿肉为原料,经修整、嫩化、注射、滚揉、腌制、装罐、封口、巴氏杀菌制成,并于0℃±2℃条件下贮存的低温火腿。

其他品种的巴氏杀菌食品可参照使用。

2.定义低温火腿:该产品的名称还有:西式火腿、盐水火腿、方火腿、巴氏杀菌火腿、罐装火腿等。

巴氏杀菌:一种用不太高的温度在规定时间内杀死有害微生物营养细胞以增强食品保存性和安全性的杀菌方法。

胶冻:低温火腿表面的胶状物。

汁液:低温火腿析出的液体。

杂质:存在于低温火腿表面或内部,消费者不能或不愿食用的物质。

杂质分为一般杂质和恶性杂质。

一般杂质包括:粗血管、骨膜、筋头、大肌膜、骨渣等;恶性杂质包括:人发、昆虫、玻璃、金属物、塑料、砂粒等。

3.试样的抽取.以车间或班组一天的生产量为一个检验批。

如果批量少于2000罐的,可将二天或三天的同规格产品合并成一个检验批。

.抽样应在贮存库进行,抽样时应记录贮存库温度。

样品从贮存库取出后应尽快送到实验室,到达实验室的样品中心温度不超过15℃。

如不能立即检验,样品应在0~4℃放置,但放置时间不超过36 h。

.抽样数量见表1。

.罐体缺陷检验从一批产品中抽取5件,从每件抽取2罐进行罐体检验。

胖听、漏听、假封、铁舌、严重瘪听等为严重缺陷。

轻微瘪听和锈听、不洁听等为一般缺陷。

.重量检验样品送到实验室后,用干燥、洁净的毛巾或纱布将罐外的冷凝水擦干,用电子秤称出总重。

用酒精棉球擦拭划线处,并用燃烧酒精棉球烧过划线处,然后从划线处开罐。

样品移至无菌工作区,将火腿从塑料袋倒入灭菌的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盘中,如有汤汁,应将汤汁倒净。

将塑料袋和空罐用电子秤称重,即为皮重。

用总重减去皮重即为该样品的净重。

每个样品的净重不应高于或低于规定值的3%。

样品的平均净重不得低于规定值。

.微生物学检验将倒入灭菌盘中的火腿用灭菌刀切成大致相等的四部分,用灭菌的剪子和镊子从截面上剪取适量的火腿肉,放入灭菌的均质杯内,其余样品可用于其他项目的检验。

MMFS_CNJ_出口冻肉用鸡检验规程

MMFS_CNJ_出口冻肉用鸡检验规程

MM_FS_CNJ_0356出口冻肉用鸡检验规程MM_FS_CNJ_0356出口冻肉用鸡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出口冻整只鸡和分割鸡肉。

2.术语.整只鸡去掉羽毛、头、颈、爪和内脏后鸡的胴体。

.净膛鸡去掉内脏,只留肺和肾称净膛。

.半净膛将整理后的心、肝、肺和颈置入净膛鸡腹腔内称半净膛。

.精加工将鸡翅、胸肉和腿肉再切割或制成肉串等产品。

.冰鲜经冷却后的鸡肉,肉温在-1~1℃时,即装运出口的产品称冰鲜。

3.技术要求.原料活鸡由农业部门出具检疫证(证明来自非疫区,接种疫苗在送宰前30 d进行,和鸡群健康)。

自身具备种鸡饲养,商品鸡饲养,饲料加工和屠宰冷冻为一体的系列化生产企业或具备一定规模并有严格管理制度的饲养场提供出口原料。

出口原料来自肉用鸡型,发育良好,饲养日龄不超过60 d,饲养全过程按兽药使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并在送宰时交付兽药使用记录单(卡)。

鸡群送宰前断食12~24 h,宰前3 h停水。

宰前检验和待宰期间发现传染病时,按国家颁布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处理。

并封锁现场,向当地兽医防疫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宰前检验发现疑似传染病的鸡只应隔离观察24 h。

.加工宰杀部位准确,放血充分,烫池温度59±1℃,时间至少60 s,去毛洁净,鸡体无烫生、烫熟现象。

取脏时防止断肠和胆囊破损,对粪污、胆汁污染、放血不良等不符合出口原料的鸡,随时摘离生产线,不准进入下道工序。

冲洗要有足够的水量和压力,逐只冲洗鸡体内外。

水冷或风冷的温度均在0~4℃,预冷至少30 min以上,胴体中心温度不高于10℃。

(水冷中,鸡与水的比例是每只鸡 L水)。

分割间温度控制在18℃以内,操作时分割部位准确,块形(串)整齐。

从宰杀到真空包装入冻结,时间不超过2 h。

.品质指标鸡体发育良好,肉质新鲜,色泽气味正常,体表洁净,无残留毛根黄皮和杂质,无伤斑、淤血、炎症及其他病变。

整只鸡(包括净膛和半净膛)胸腹腔内无残留内脏(肺、肾除外),骨折、胸骨脊变形不得做整只鸡,摘除胸腺、甲状旁腺、残留气管和食道。

MMFS_CNJ_出口冻鳕鱼片检验规程

MMFS_CNJ_出口冻鳕鱼片检验规程

MM_FS_CNJ_0359出口冻鳕鱼片检验规程MM_FS_CNJ_0359出口冻鳕鱼片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以鳕科鱼(Gadidae、sp)类为原料加工的出口冻鳕鱼片的检验。

2.检验场所与设备.检验场所自然光线充足或具有足够照明度、无干扰色光、通风良好、温度适宜、清洁卫生、水源充足、无异味。

.设备操作台不锈钢检验台;日光灯检虫台:表面平滑、密封、照明度适宜。

衡器台秤需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检验前需经校正,其最大称量值不得大于被衡样品重量的五倍。

量具钢尺:量尺分度为1 mm。

温度计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量程为±50℃,分度为℃。

3.抽样.冻前半成品抽样按班组、日加工量不少于5%的比例分批对入速冻库前的半成品进行抽样。

.冻后成品抽样按每批在500箱以内的抽取3箱样品,每增加500箱增抽1箱,增加数量不足500箱的也增抽1箱或按SN/T 0376规定抽样。

4.过程简述.包装与标志包装检验内外包装纸箱是否清洁卫生、完整牢固、封口良好、适于长途运输。

标志检验箱外印刷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是否与内容物相符,标志、唛头是否清晰,批次号、厂代号和生产日期是否清楚。

.温度检验库温查看自动温度记录仪和冷藏库内的温度计,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冻品温度单冻:在被抽验的样品中任取2箱,置于低温场所,将温度计探头插入箱内,直到中部,待温度计指示不再下降时平视读数。

块冻:在被抽验的样品中任取2块,置于不高于20℃的场所,用钻头钻至冻块几何中心部位,取出钻头,立即插入温度计,待温度计指示不再下降时平视读数。

.品质检验冻前半成品检验品质是否新鲜,色泽是否呈乳白色,有无暗褐灰色,黄色等不正常色泽,淤血状况如何,用手指轻压肌肉是否有弹性,脂肪膜(皮下白色膜)是否基本刷净或是呈网状、线状。

成品4外观单冻:将所抽样品开箱逐片检查冰衣是否光洁透明、薄厚均匀,鱼片有无粘连、断裂、风干和氧化现象,鱼片表面有无杂质。

块冻:将所抽样品开箱逐块检验鱼块是否光洁平整,有无气泡、风干和氧化现象,鱼块表面有无杂质,块形规格和摆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MMFS_CNJ_出口冻银鱼检验规程

MMFS_CNJ_出口冻银鱼检验规程

MM_FS_CNJ_0360出口冻银鱼检验规程MM_FS_CNJ_0360出口冻银鱼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以新鲜的银鱼(h. brachyrostralis)为原料加工的出口冻银鱼的检验。

2.检验场所和设备.检验场所自然光线充足,无阳光直接照射,温度适宜,通风良好,无异味,清洁卫生。

.设备检验操作台:不锈钢或白瓷砖。

筛子:无毒塑料和不锈钢的筛子。

解冻设备:按SN/T 0378规定。

衡器: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最大称量值不大于被衡样品的重量的五倍。

温度计: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量程为±50℃,分度为℃。

钢板尺:不锈钢制做的钢板尺,分度为1mm。

3.抽样.冻前半成品按加工生产日期和班组分批进行抽样,不少于生产量的5%。

.成品按SN/T 0376抽样,或按500箱抽3箱,每增加500箱或不足500箱增抽1箱。

4.过程简述.冻前半成品按有关条进行。

.成品检验包装与标志检验包装:检验内外包装是否完整、牢固、清洁卫生。

标志:检验箱外印刷的出口公司名称、品名、规格、重量是否与内容物相符,批号、厂代号字迹是否清楚。

温度检验库温:查看库温自动记录仪和温度计是否达到规定温度。

冻品中心温度检验:将所抽样品放于低温场所,用钻头钻至冻品的几何中心后取出钻头插入温度计,待温度计指示不再下降时平视读数。

冻块检验检验冻块是否平整、清洁、完整及黄条的数量,有无风干、氧化和因慢冻导致冻块发黑的现象。

品质检验解冻:按SN/T 0378规定进行解冻。

新鲜度:检验鱼体色泽是否正常,是否有弹性。

外观:检验鱼体是否完整,是否有断条、破肚等现象。

气味检验:检验气味是否正常。

水煮检验:将水放入一洁净的容器内,加热待水沸腾后,倒入500g样品,等沸后3~5min停止加热,立即开盖用手扇其蒸汽,并嗅其气味,有无异味,再观看汤汁的混浊度,后品尝其肉质弹性。

杂质检验将样品放在操作台上,检验有无杂质。

规格检验将样品放在操作台上,使鱼体自然平直,用不锈钢板尺量其全长。

MMFSCNJ出口冻田鸡腿检验规程

MMFSCNJ出口冻田鸡腿检验规程

M M F S C N J出口冻田鸡腿检验规程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MM_FS_CNJ_0365出口冻田鸡腿检验规程MM_FS_CNJ_0365出口冻田鸡腿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以虎纹蛙〔Rana tigrina rugulosa (Weigmann)〕、金线蛙(Rana plancyi Lataste)及黑斑蛙(Rana nigromaculate Hallowell)为原料加工的出口冻田鸡腿的检验。

2.检验场所和设备.检验场所自然光线充足,温度适宜,通风良好,无异味,清洁卫生。

.设备衡器台秤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最大称量值不得大于5kg。

温度计经国家计量部门鉴定合格,量程为±50℃,分度为℃。

检验操作台不锈钢操作台。

白瓷盘清洁卫生。

解冻设备按SN/T 0378规定。

3.抽样.冻前半成品按加工生产日,班,组分别抽样,不少于生产量的5%。

.成品不解冻抽样按报验批抽样,每批在500箱以内的按不同生产日抽取3箱,每增加500箱增抽1箱,增加数量不足500箱者,也增抽1箱。

解冻抽样按SN/T 0376规定。

4.过程简述.冻前半成品品质用感官检验色泽是否正常,有无光泽;气味是否正常、有无异味;个体是否完整、大小是否均匀;大腿肌肉是否有大血块、有无严重肌膜破损,机械损伤;档皮是否去净;浸泡是否适度;保留下腰长度及臂胫长度是否符合要求。

寄生虫逐只目测检查田鸡腿肌肉中,是否有乳白色椭圆型斑点状的寄生虫(曼氏双槽幼)。

杂质将样品倒在洁净的白搪瓷盘中,检验有无杂质。

重量用直接称量法检验重量。

规格准确称取单位重量(kg)样品,数田鸡腿的对数是否符合规格要求。

.成品包装与标志检验.包装检验内外包装是否完整牢固,清洁卫生,适合长途运输。

.标志检验箱外印刷的品名、重量、规格是否与内容物相符,批次、厂代号、生产日期及纸箱生产厂代号是否清晰。

温度检验.库温查看自动温度记录仪和冷藏库内的温度计是否达到规定。

冷冻食品进库查验制度

冷冻食品进库查验制度

冷冻食品进库查验制度一、经营者购进冷冻食品时,应当认真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符合工商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供货凭证,认真核对产品信息与凭证内容是否一致,并按要求保存两年以上。

二、经营者要对冷冻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1.查验冷冻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有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

5.冷冻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问题。

7.进口冷冻食品是否有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8.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

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认真查验供货方提供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四、认真检查冷冻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做下架、退货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入库,应主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审查冷冻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六、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冷冻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冷冻食品质量抽检制度一、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MMFSCNJ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

MMFSCNJ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

M M F S C N J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MM_FS_CNJ_0378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MM_FS_CNJ_0378出口低温火腿罐头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以去皮和去骨的猪前、后腿肉为原料,经修整、嫩化、注射、滚揉、腌制、装罐、封口、巴氏杀菌制成,并于0℃±2℃条件下贮存的低温火腿。

其他品种的巴氏杀菌食品可参照使用。

2.定义低温火腿:该产品的名称还有:西式火腿、盐水火腿、方火腿、巴氏杀菌火腿、罐装火腿等。

巴氏杀菌:一种用不太高的温度在规定时间内杀死有害微生物营养细胞以增强食品保存性和安全性的杀菌方法。

胶冻:低温火腿表面的胶状物。

汁液:低温火腿析出的液体。

杂质:存在于低温火腿表面或内部,消费者不能或不愿食用的物质。

杂质分为一般杂质和恶性杂质。

一般杂质包括:粗血管、骨膜、筋头、大肌膜、骨渣等;恶性杂质包括:人发、昆虫、玻璃、金属物、塑料、砂粒等。

3.试样的抽取.以车间或班组一天的生产量为一个检验批。

如果批量少于2000罐的,可将二天或三天的同规格产品合并成一个检验批。

.抽样应在贮存库进行,抽样时应记录贮存库温度。

样品从贮存库取出后应尽快送到实验室,到达实验室的样品中心温度不超过15℃。

如不能立即检验,样品应在0~4℃放置,但放置时间不超过36 h。

.抽样数量见表1。

表 1.低温火腿抽样数量表4.检验.罐体缺陷检验从一批产品中抽取5件,从每件抽取2罐进行罐体检验。

胖听、漏听、假封、铁舌、严重瘪听等为严重缺陷。

轻微瘪听和锈听、不洁听等为一般缺陷。

.重量检验样品送到实验室后,用干燥、洁净的毛巾或纱布将罐外的冷凝水擦干,用电子秤称出总重。

用酒精棉球擦拭划线处,并用燃烧酒精棉球烧过划线处,然后从划线处开罐。

样品移至无菌工作区,将火腿从塑料袋倒入灭菌的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盘中,如有汤汁,应将汤汁倒净。

将塑料袋和空罐用电子秤称重,即为皮重。

MMFS_CNJ_范文精选出口冰蛋品检验规程

MMFS_CNJ_范文精选出口冰蛋品检验规程

MM_FS_CNJ_0377出口冰蛋品检验规程MM_FS_CNJ_0377出口冰蛋品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以新鲜鸡蛋或新鲜冷藏鸡蛋为原料,经加工处理、冷冻等过程而制成的冰鸡全蛋、巴氏消毒冰鸡全蛋、冰鸡蛋黄、冰鸡蛋白的出口检验。

2.定义冰鸡全蛋:系指鲜鸡蛋或新鲜冷藏鸡蛋经蛋壳消毒、打蛋去壳、过滤、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巴氏消毒冰鸡全蛋:系指鲜鸡蛋或新鲜冷藏鸡蛋经蛋壳消毒、打蛋去壳、过滤、巴氏低温杀菌、冷却、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冰鸡蛋黄:系指鲜鸡蛋或新鲜冷藏鸡蛋的蛋黄,经加工处理、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冰鸡蛋白:系指鲜鸡蛋或新鲜冷藏鸡蛋的蛋白,经加工处理、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恶性杂质:系指蚊、蝇、虫、玻璃碎屑、头发、金属物等污秽物。

检验批:系指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品种、同质量、同规格的产品形成一检验批。

3.试样的抽取.抽样数量检验批量在100件以下,随机抽取3件;超过100件,按2%增抽,不足100件,按100件计。

实际检验时,可根据产品质量情况酌情增抽。

.抽样方法主要器具:电钻与钻头;玻璃或不锈钢漏斗;能盛200g样品的磨口玻璃广口瓶;不锈钢药匙。

上述器具在使用前应在160℃~180℃温度下干燥杀菌2h。

操作方法取样必须遵循无菌操作程序,防止一切可能的外来污染,每取完一批样品,应更换新的取样用具,再取另一批样品,以免交叉污染。

将所抽取的样件,先在包装开口处的外部用75%酒精棉球拭净杀菌,然后逐件开启。

用电钻由顶至底斜角钻入,徐徐钻出样品,然后抽出电钻钻头,将样品接入样品瓶中,每个样品约200g,各件所取样品不混合,封识后供作微生物检验样品。

然后将同一批的多余样品(如无剩余可再钻取一次)用药匙混合均匀,用四分法缩取约400g理化检验样品,分装二瓶,一瓶供检验用,一瓶存查。

密封后贴上标签注明品名、厂名、批号、数量、生产日期、取样日期、取样地点、取样人等内容,迅速送至实验室。

样品应及时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应将样品及时存放在-15℃以下冰箱中妥为保存。

鲜冻肉的检验程序

鲜冻肉的检验程序

鲜冻肉的检验程序编号:一、检验产品鲜冻猪肉、牛肉、兔肉、鹅肉、鸭肉、鸡肉二、使用标准GB 16869-2005 鲜、冻禽产品GB 2707-2005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GB 4789.1-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10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7-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44-2003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三、检验流程四、样品的采取1、现场采样用品1.1、采样箱。

1.2、带盖搪瓷盘。

1.3、温度计。

1.4、编号牌或蜡笔、纸。

2、生肉及脏器检样:如系屠宰场宰后的畜肉,可于开腔后,用无菌刀采取两腿内侧肌肉150克(或劈半后采取两侧背最长肌各150克);如系冷藏或售卖之生肉,可用无菌刀取腿肉或其他部位之肌肉250克。

检样采取后,放入灭菌容器内,立即送检;如条件不许可时,最好不超过3小时,送检样时应注意冷藏,不得加人任何防腐剂。

检样送往化检验室应立即检验或放置冰箱暂存。

3.禽类(包括家禽和野禽):鲜、冻家禽采取整只,放灭菌容器内。

带毛野禽可放清洁容器内,立即送检。

以下处理同2。

五、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2-20101、原理: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如培养基、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等)培养后,所得每g(mL)检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

2. 设备和材料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2.1、恒温培养箱:36 ℃±1 ℃,30 ℃±1 ℃。

2.2、冰箱:2 ℃~5 ℃。

2.3、恒温水浴箱:46 ℃±1 ℃。

2.4、天平:感量为0.1 g。

2.5、均质器。

2.6、无菌吸管:1 mL(具0.01 mL 刻度)、10 mL(具0.1 mL 刻度)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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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_FS_CNJ_0358出口冻鸭冻鹅检验规程
MM_FS_CNJ_0358
出口冻鸭、冻鹅检验规程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冻鸭、冻鹅、冻家养野鸭、冻鸭和冻鹅副产品。

2.技术要求
2.1.原料
用于加工出口的鸭、鹅只必须来自安全非疫区,并由农业部门出具检疫证。

原料采用优良品种、科学饲养、发育良好的鸭、鹅只。

经检验健康的鸭、鹅只,宰前应断食12~24 h,并充分给水至临宰前3 h。

宰前检验或待宰期间发现传染病时,按国家颁布的《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处理。

2.2.加工
采用口腔或颈动脉宰杀,放血充分,烫毛水温度控制在65±1℃(视季节、禽只大小调温),以不烫生、烫熟为准。

逐只冲洗鸭、鹅体内外,不得有粪便、胆汁等污染。

预冷温度在0~4℃、30 min以上,胴体中心温度不高于10℃。

从宰杀到包装入速冻,时间不超过2 h。

2.3.品质
鸭、鹅体发育良好,肉质新鲜,色泽、气味正常,体表洁净,无伤斑、淤血、炎症及其他病变。

整体:
满膛鸭(带脏)。

半净膛:鸭体、鹅体完整,带头、翅、爪及心、肝、肺、肾,去毛,在腋下或肛门开口去胃、肠及胆囊,刀口不得大于6 cm,按合同要求分级。

全净膛:鸭体、鹅体完整,去头、爪、毛,在腋下或肛门处开口去脏(或部分去脏)、去颈(或带颈),用1/3颈皮盖于颈根处,按合同要求分级。

整体包装
每只鸭(鹅)用纸塞口腔,头部用纸包裹(不能用荧光纸),每只装聚乙烯袋,纸箱装,每箱鸭6只(鹅4只)。

分割类
胸肉、腿肉、小胸肉等分割,下刀准确,肉块完整美观,修割掉出血、炎症及多余皮。

按合同重量分级包装。

2.4.冷冻
冷却、冻结、冷藏应符合下列条件:
冷却温度0~4℃,相对湿度75%~84%,肉中心温度不高于10℃。

冻结库温度-35℃以下,相对湿度95%,经24 h肉中心温度达-15℃以下,不准进行二次冻结。

冷藏库温度稳定在-20~-18℃,相对湿度85%~90%,肉中心温度保持在-15℃以下,冷库应设有温度自动记录仪。

冷库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产品由冷却转冻结库,由冻结库转冷藏库,以及出库和发运,均应检测肉中心温度,符合要求方准转运。

2.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对可能使产品质量造成危害的生产加工环节,确定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措施。

控制点应定期进行危害分析,抽取的检测样品要具有代表性。

控制点要制定严格的相应措施,实施有效的方法制约。

检测结果必须准确,记录齐全,归档备查。

3.过程简述
3.1.检验
3.1.1.宰前检验
检查有否检疫证,出证日期。

运鸭、鹅车辆进厂(场)应经过车辆消毒池,卸毕后车辆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进厂后的鸭、鹅只经兽医检验分别进入健康圈,观察圈或急宰间。

宰前检验以临床观察为主,必要时抽测体温或进行实验室诊断。

做好记录。

3.1.2.宰后检验
宰后检验以感官检验为主,辅以实验室检验,胴体与内脏必须连体检验,逐只观察胃肠、心、肝、脾是否有出血、结节、肿瘤、溃疡、坏死、寄生虫等病灶,必要时剖开检验。

体表检验有无残毛、黄衣,体表色泽是否正常,有无出血点、寄生虫、溃疡、炎症、疹块、结节、坏死、创伤、毛囊炎等病变。

凡患有鹦鹅热、鸭瘟、禽霍乱(巴氏杆菌病)、禽伤寒、禽结核、副伤寒、鹅渗出性败血病、禽痘、传染性喉头气管炎、肿瘤等疾病或受其污染的鸭、鹅只不得加工出口。

宰后检验发现各种疾病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和有关规定处理。

发现病变、破胆、断肠、粪污等应剔出另行处理。

兽医应将宰后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存档。

3.1.3.检验方法
3.1.3.1.抽样
按不同品种,规格或生产日期作批,抽验比例以同一品种和规格为一批,以100箱为基数抽取3箱。

超过100箱,每增100箱增抽1箱,不足100箱按100箱计。

必要时可抽本批产品2~3只(块)作解冻缓化和蒸煮检验。

3.1.3.2.感官检验
外观与色泽: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色泽正常。

肌肉、脂肪组织状态:手触与目测。

具有肌肉正常之弹性。

气味:嗅觉。

气味正常无异味。

煮沸检验:按GB 2710检验。

3.1.
4.理化检验
农药残留检验:按GB 2795测定。

激素、重金属以及合同有具体规定的检验项目按国家有关检验方法测定。

3.1.5.微生物检验
细菌数按SN 0168检验;
大肠菌群按SN 0169检验;
沙门氏菌按SN 0170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SN 0172检验。

3.1.6.温度检验
仪器:使用温度计为±50℃非水银柱普通玻璃温度计或其他显示测温仪器。

测定:直径略大于测温计0.1 cm的工器具,将测温计深入肌肉的中心部位,时间至少3 min,确定肉的温度。

测温仪器均为国家计量部门鉴定性能合格。

3.1.7.包装检验
外包装符合GB 5033卫生质量规定,内包装聚乙烯袋符合GB 9691规定。

包装按规定标明标记、规格、重量、商品名称、生产日期。

内外包装清洁、坚固、干燥、无霉、无异味、无破损、刷唛清晰、封口良好。

3.2.判定规则
3.2.1.出厂检验按生产日期、班次抽样检验,经检验符合技术要求的出具厂检合格单方准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口。

3.2.2.根据本规程或合同条款判定合格与否。

3.2.3.凡属有碍食品卫生、产品变质和有恶性杂质的产品不准复验。

3.2.
4.检验并得出结论的产品,申请人要求复验时,允许复验一次,但要进行返工整理,并提供整理记录方准进行。

4.贮存、运输
4.1.贮存库卫生、清洁、干燥、无异味。

4.2.产品按生产日期分类码垛存放,批次清楚,先进先出,垛位离墙50 cm,离地面10 cm,有垫板。

4.3.运输工具采用冷藏或保温车,清洁卫生、无异味,保温性能良好。

4.4.装车时肉中心温度不高于-15℃。

4.5.出口产品的厂检合格单和商检合格单必须随车同行,保证货证相符。

5.其他
出口合同信用证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合同条款处理。

6.来源:
SN/T 04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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