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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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地生产资料。

近年来,我国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并凸现出来。

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促进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村土地采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各项法律法规也随之不断完善,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促进了农村的发展。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无视法律的存在,有法不依,违背农民群众的意愿,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发展。

总的说来,农村的土地管理中存在以下几点不足:1.1农村村民宅基地违法层出不穷。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

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在我县的土地信访件案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

这种现象尤其在县城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

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1.2承包经营操作不规范。

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大大地减少,导致集体经济较为薄弱,入不敷出。

一些地方的经济来源除了较少机动地承包费以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甚至出现了新债务。

因此,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收入,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随意的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收回或者调整农民的承包土地,使农户的权益受到很大的损害。

还有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为了在城镇建设中获得个人的利益,不经承包户的许可强制流转农户的承包地,出卖集体土地,或者是通过高价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其中挪用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现象最为突出,造成农民的不满,甚至出现群体上访事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论文土地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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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论文土地方面的论文:制度变迁理论视角下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摘要:本文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解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规律,回顾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变迁,并分析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状况及其完善,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制度变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村土地流转;路径依赖中图分类号:DF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11-0000-01一、制度变迁理论概述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制度变迁简单说就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效益相对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

制度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成为制度的供给。

在人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前提下,制度供给也是有限、稀缺的。

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能够增加的收益。

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时,就会发生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的动力是潜在利益的存在。

制度变迁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对于促进或延缓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

前者指由个人或一群人,受新制度获利机会的引诱,自发倡导、组织和实现的制度变迁,又称“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

后者指由政府充当第一行动集团,以政府命令和法律形式引入和实行的制度变迁,又称“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

二、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变迁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由农民土地所有制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再到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制度变迁。

土地改革时期,建立了以“耕者有其田”为特征的农民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制度是一种集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于一体的“单一产权结构”,其产权归农民个体所有。

农村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时期,建立起以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集体土地无偿使用为特征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

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

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逐步深入,各项政策和制度都在不断的发生着改革和变化,从农村到城市,社会转型关涉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范文一:目前中国土地政策面对的挑战中国政府日益认识到土地政策问题在实现预期的经济与社会结果中的重要性。

事实上,中国近些年来的土地政策是与这种快速变化的环境相适应的。

迄今为止的改革值得称道,但还不够全面,在土地政策和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以及相关的国家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现象,造成了经济的重大扭曲,也刺激了城市以不合理的方式增长在一个城市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增长以及城市与农村经济越来越整合的年代,中国土地政策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却是对待城市与农村土地上的一直绝然分割。

这两类土地受制于不同的权利体系并由分立的机构和法规所管理。

作为这一分割的主要结果是,政府成为农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惟一仲裁者,它拥有从农村获得土地及将之转换给城市使用者的排他性权力。

在现行法律下,所有土地进入城市市场必须首先由城市政府当局进行强制征用,然后通过几种方式将之再配置给城市使用者。

换言之,在土地转换用途的过程中,不需要在原有的农村土地拥有者和最终获得土地的城市新使用者之间进行直接交易。

无论是土地被作为公共目的、准公共用途还是明确作为私人使用,都是如此。

这一特征以国际标准来看是非常独特的——在世界上没有一个主要的市场经济像中国这样维持着城市与农村在土地权利、管理与市场上的绝对分割。

而且全球趋势与这一特征正好相反。

这些国家日益认识到,随着城市与农村经济的日益整合、城市的快速增长、人口与资本的流动,对土地的区别对待将是不合时宜的,其效果是适得其反的。

尽管不同类型的土地确实需要有不同的规划方法和程度不一的规制和经济干预,但越来越清楚的一点是,将城市和农村土地人为地归入完全分割的两类制度体系并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论文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论文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论文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

而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从我国征地制度的源流和现状入手,从法理角度分析了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在现行制度体制条件下,政府只有通过加大征地规模来保障用地需求。

但是,由于现行土地征地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加之地方政府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的粗放式操作,一方面造成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收益分配严重失衡,失地失业农民又失去生产、生活保障,由此引发了大量群体性冲突事件。

要解决征用农民土地引发的矛盾,最终必须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改革。

当前,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党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将失地农民问题纳入解决“三农”问题的统一框架下。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必须“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

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二、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现状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一般包括:(一)征地方案的拟定。

需要征地的市县政府拟定有关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征地方案。

具体做法是,用地单位向拟定机关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项目说明书和有关方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认为所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在5日内上报本级政府审核。

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的,征地方案即为拟定。

(二)批准机关的审批。

有关市县政府对其审核同意的征地方案,连同其他有关材料,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政府所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浅析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浅析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浅析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一种集体所有制形式。

按用途可划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农村土地管理就是依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等行为的管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职能。

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开展至今,时间仅二十余年,有许多不规范之处,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做浅显分析,认为普遍存在以下几种现象:一、农村土地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由此诱发了大量土地违法行为,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很模糊,《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

一方面法律规定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另一方面村民对自己拥有的土地没有处置权。

缺乏处置权的所有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正是这种土地所有权的被弱化,导致了农民集体在许多征地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其次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也可以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也可以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由村民居委会经营、管理的,很难避免缺乏监督机制的村干部为了自己的私利,不做出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违法行为;由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的,大多数村民小组无组织机构、法人资格和独立帐户,而且“集体”一词不是我国民法上的主体概念,本身在法律上就无主体地位,管理者自身也就不硬了。

第三就是被弱化的所有权对所有权主体内部成员的约束也是软弱无力的。

据调查,还有不少农民认为农村土地是属于国家的,虽然同为公有制的所有制形式,但国家与集体所有的制度本质仍是大有不同。

正是由于忽视了这种不同和集体观念的淡薄,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几乎成了农民的私有财产,谁占到了就是谁的,强行割占宅基地,土地权属纠纷层出不穷。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创新与完善论文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创新与完善论文

浅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创新与完善【摘要】集体土地是农村农民物资收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生产因素。

而在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及其政策属性价值体现相对偏低,但却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加速农业政策改革等有着重要密切关联。

但如果真的依赖目前农村土地集体管理制度相关政策及标准政策要求进行保障农业土地创造客观经济效益已经很难变现,主要因素有环保建设、经济发展、土地规划等需要统筹综合考虑。

因此,这就直接造成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以及集体土地市场机制下的矛盾产生。

基于此,本文针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阐述,以期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及实践改革能够取得重大成果。

【关键词】农民;集体;土地管理;机制;流转按《中共宪法》第10条有关条例上强调: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对于城市及市郊外的土地,国家也是有着重要所有权外,但也把这一部分土地资源归结为集体所有。

因此,该类土地在性质上划分为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农民集体土地是国家已经明文政策划分在规定之内的,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此外,集体土地如果单依靠使用、分配等管理形式上进行划分,其又可以分为:作业农田用地、建设项目用地、以及未来农业用地等。

但目前的问题是,集体土地虽然有着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作为管理依据,但由于国家农业政策、法制体系制度的逐步滞后,使其在土地承包经营等问题的法规政策呈现弱相关性质非常显著,这就表明制度滞后、带有一定缺陷、亟需加以改革实践是刻不容缓的。

因此,本文主要结合集中土地管理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并与提出了几点完善性对策。

一、集体土地法律制度现状研究(一)归属问题研究集体土地归属在国家土地制度正式文件下法颁布后,历史土地资源的分配及使用军事有着重要法律导向依据的。

如宪法第9、10条,民法通则的74条内容等,都共性指出了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农民主体享有所有权,包括土地发包、使用、所有权归属等问题的规范处理等。

但是,集体土地归属问题始终存在,就如同土地管理法规制度刻意强调“一定范围内的农民主体”一样,意味比较笼统,但又真实存在这一难以言说的集体土地归属问题,而一旦出现纠纷多半与其土地归属、使用权分权等脱离不开。

农村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农村管理制度是指农村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它对于有效管理农村资源、推动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管理、农业生产管理、农民合作组织管理、农村公共服务管理等方面,探讨农村管理制度的设计与实施。

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福祉。

应建立健全土地确权登记制度,明确土地所有权归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同时,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与管理,严格控制农地征用,确保农民的土地利益。

此外,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业生产管理制度农村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场所,因此完善农业生产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益至关重要。

应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帮助农民改进种植、养殖技术,提高产量和质量。

同时,完善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体系,加强农产品的市场监管,确保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民合作组织管理制度农民合作组织是农村中农民自我组织的重要形式,可以有效整合农民资源,提高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水平。

要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提供规范化的经营指导,加强内部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的协同发展。

五、农村公共服务管理制度农村公共服务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但存在发展不平衡、供给不充分等问题。

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制度,提高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支持和管理,提高农民公共服务的享受水平。

六、农村管理制度的创新与实践要积极创新农村管理制度,提高其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可通过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农村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农村管理信息的共享和智能化管理。

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提升农村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此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转变经营理念,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

土地资源管理 毕业论文

土地资源管理 毕业论文

土地资源管理毕业论文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对于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土地利用的盲目扩张、环境污染等,加之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土地资源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和压力。

因此,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是当务之急。

一、土地资源管理现状1.土地政策法规不完善目前,在中国土地利用的规划、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尚存在着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导致了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存在不足,没有有效地解决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和保护所进行的限制和约束。

2.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尤其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利用,存在着相当多的低效用地、荒地和土地长期荒芜等问题。

因为农村地区的交通、水利、市场等配套服务并不完善,导致了农业生产的低效率。

同时,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着转移受限、抵押受限等问题,使得土地资产的价值无法完整体现。

3.土地利用规划不合理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审批和实施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形式主义和程序性质,导致土地利用开发项目过多,而这些项目的实施往往会伤害环境和民生利益。

二、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对策1.加快土地法律法规的完善建立合理、系统和完善的土地利用政策体系,修订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市场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市场的监管,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得到保障。

2.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通过科学、规范、体系化的土地利用规划程序,推进土地利用的科学优化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城乡用地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中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注重提高土地的持续利用效益,在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治理农村建设用地和增加土地节约使用上开展创新工作,大力推进组合式耕作、机械化条施播种等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

4.加强土地资源评估和监管对于建设项目的土地资源需求,应注重对土地资源的评估,保证用地总量和土地质量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土地资源利用价值,并加强对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村 国土 管理制度

村 国土 管理制度

村国土管理制度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土地制度。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它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划分、规定及实施程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国土的管理和分配,关系到整个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保障。

因此,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设计和实施,对维护农村经济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有如下几个特点:一、制度完善,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运作。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划分、规定及实施程序。

通过这一制度,保障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资源分配合理,提高生产效率。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分配方式和土地的使用规定,使得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产力得到提高,提高了农民的生产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监管严格,确保规则执行。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管理和监督程序,使得土地使用规定得到执行,加强了对土地的监管,确保了规则的执行,并保障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规定了土地的权利分配和土地的使用规定,使得土地的权利和利益得到保障,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合理的土地制度,可以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保,加强对土地的管理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促进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科学完善对于农村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乡土国土管理制度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不断的调整和完善。

在实践中,应该根据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对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建设,逐步完善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得到合理的利用和保护,促进农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

同时,要注重加强对乡土国土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乡村发展的动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分析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问题分析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其次,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监督;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土地流转的开发档次;严格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管理;规范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等方面就如何有效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土地管理;问题;分析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本文就农村土地管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式进行探讨。

1农村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障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矛盾日益突出,乱批乱建、未批先建、毁坏耕地现象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新建住房杂乱无章,土地浪费严重;矿洞开采破坏土地、污染环境;基层土管队伍力量薄弱等等,同时,我国农村土地管理体制不健全,制约着土地的流转。

缺乏土地使用权流转相关联的评估、咨询、公证、仲裁等中介机构,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体制不顺。

多职能部门利益使得土地流转部门之间出现法律、政策相互制约、互相推诿的现象再所难免。

这些问题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也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2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工作非常重要2.1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发挥主导作用农村土地权流转工作是对现有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局部调整,是对农村家庭承包制的进一步完善,对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是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延续和发展。

这些必然要求县、乡(镇)相关的政府部门把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纳入工作范围内,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我县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首先是确立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明确流转的操作程序,规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第二是规范流转合同,参照农业部第47号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签订;第三是农经部门要恢复、覆行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证、仲裁职能。

土地管理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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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毕业论文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人地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村镇土地的管理。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土地管理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土地管理毕业论文范文一:土地管理遥感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摘要:针对土地管理实践,对遥感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首先分析土地管理学科中遥感课程的定位,提出了关联课程设置方案。

其次采用需求启发的方式动态跟踪市场变化,建立教学框架,并调整教学内容,同时辅以实验信息反馈等教学手段,实现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交叉与融合。

最后在课程设计中基于Matlab平台培养学生的程序开发技能,从而为土地管理单位输送更加优秀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关键词:遥感教学;土地管理学科;需求分析;任务驱动;Matlab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遥感对地观测方法凭借其覆盖范围广、周期性强、信息丰富等优势,已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实时有效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1-3]。

许多高校已将遥感设置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但一些遥感教学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如需求分析法、任务驱动法,Matlab辅助学习法等,在本专业虽有所提及却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3-5],导致学生对知识要点掌握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教学内容也不断发生变化,其数据类型、理论重点、处理流程和处理方法都已更新。

因而,针对土地管理实践进行遥感课程教学改革,对于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都是必要而紧迫的。

1土地管理学科的遥感课程教学改革需求分析当前,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快速发展,对3S技术人才结构及人才素养的需求也发生较大变化[6-7]:在各级土地勘测、土地开发整理储备、土地规划等事业单位,基于3S技术的应用工程项目增多,需要大量的技术熟手和一定的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目前专科生和硕博士因人力成本合理而较受青睐;高等院校对人才的学位要求较高,主要吸纳博士毕业生就业;3S技术类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人才需求量巨大,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各公司致力于提供特色服务或打造高端软件产品(如MapGis、SuperMap等),因此要求雇员拥有多学科交叉的知识体系,同时具备3S技术集成应用和创新的能力。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推进建议论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推进建议论文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推进建议论文摘要:土地制度本身的系统关联性决定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系统推进,现阶段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同样是相互渗透,互为条件,只有将三项改革协同推进,才能取得成功的制度创新绩效。

为此,应强化顶层设计,厘清相关土地制度改革之间的系统关联性;注重统筹试验,开展土地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开展核心问题的理论研究,为改革的协同推进提供指导。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验;系统思维;政策建议现阶段,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已到了重要的攻关期,特别是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块地”改革试点的开展,标志着我国几项关键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拉开了序幕。

近年来,我们对江西、贵州等省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情况进行了长期的跟踪调研。

调研发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土地管理制度的方方面面,以及财税、金融等相关领域,只有对各项改革系统设计、统筹试验、协同推进,才能取得较好的制度创新绩效。

本文暂且不论财税、金融等相关领域,仅就各项土地制度改革的系统性作如下分析。

1 土地制度本身的系统关联性决定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必须系统推进作为规范经济社会行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围绕宏观经济发展目标、满足实际管理需求,土地制度本身也在发展演化,逐步分解出各种各样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一个系统的有机整体,共同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有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各项具体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机械地截断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孤立地试验某一项制度改革既不科学也不现实。

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为例,据贵州湄潭和铜仁的改革实践,两地都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来撬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系统改革。

一方面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工商业主直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经营活动,改变了原有的征地格局,缩小了征地范围;另一方面,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在转变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实现了价值显化和高效利用,打通了宅基地分配、使用、退出等各个环节的死结。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探讨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探讨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探讨"论文关键词: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民利益联产承包责任制论文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口的膨胀和生产的无限扩展,我国土地资源的相对稀缺性越来越明显,简单的土地所有权已不能满足所有者的个人利益需要,而更难达到土地资源价值和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特别是农村基本农田的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生产的发展要求多占用土地,而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的利益,保住农民的“饭碗”,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势在必行。

土地是“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资料,但是生产的无限发展造成了土地的大量被占用,以及耕地的大面积流失,使发展与耕地的保护演变成了一对矛盾体。

我国的改革是从解决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问题打开缺口的,但至今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依然是形成诸多矛盾的焦点。

为了解决我国农村土地发展的问题,本文就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存在的弊端、发展的个人建议进行初步探讨。

一、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转为集体所有而产生的。

1979年前,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经历了两次制度安排,这两次制度安排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实现其政治支持最大化和社会产出最大化,但是不同的产权结构导致截然不同的生产效率。

1950年土地改革后,我国开始发展互助组,后从1953年开始实行初级合作社制度,土地、牲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仍归农民私人所有,收益既按劳分配,又按股分红,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这种制度安排是土地的地主所有转为土地的农民所有,实行了土地的私有私营,它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从而促进了农业发展。

1955夏季开始的农村高级合作社运动,把社员私有的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使土地的私有私营转为公有公营。

1956年6月,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标志着私有土地向集体所有制转变。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

土地资源管理论文土地资源管理论文土地资源管理毕业论文【论文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集体土地)一直处于三大方面的威胁之下:政府动用征收权征收集体土地、村委会及其干部乱批乱占集体土地、村民个人乱占集体土地。

究其根源在于我国现行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立法及其执法均存在问题,亟须解决。

【论文关键词】集体土地;存在问题;对策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剧,城乡差距不断拉大,“三农”问题特别是土地问题尤显突出。

自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土地一直处于三大方面的威胁之下:政府动用征收权征收土地、村委会及其干部乱批乱占土地、村民乱占土地用于非农建设。

东南沿海有些地方的农民甚至出现无地可耕现象。

笔者长期关注集体土地问题,并代理过一系列涉及集体土地的诉讼案件,发现集体土地的权利者很难在目前法律框架内保护自己的利益,究其根源在于我国现行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的立法及执法均存在问题。

如果相关立法机关不尽早予以修正,相关执法机关不依法行使职权,那么集体土地难免被继续侵害,我国坚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迟早会被突破。

一、现行集体土地管理制度立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在立法中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规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

《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一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集体土地所有权上述的四项权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首先,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问题。

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二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8条第l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可见,对于承包经营的农用地,国家规定只能用于农业用途,不能用于非农用途。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况除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研究论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研究论文

摘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国家在农村实施的一项基本制度,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都与这项制度有深刻的联系。

物权法的实施,终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抑或债权的争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获得了物权的保护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以及它作为物权的性质与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性的因素是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现实运行中的现状及原因。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国家在农村实施的一项基本制度,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都与这项制度有深刻的联系。

农民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获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了土地,能自主经营并依法处分这种权利,这对促进农业的发展与农村社会的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国家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通过一系列的立法活动与司法解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进行了越来越详细的规定,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项极为重要的权利的保护也逐渐完善起来。

特别是物权法的实施,终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抑或债权的争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获得了物权的保护方式。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现实运行中,现状如何及原因何在?本文将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以及它作为物权的性质与影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性的因素方面进行分析。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或其他承包方式、非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其他承包方式,对集体组织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林地、草地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享有的经营性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荒沟、荒滩等农村土地,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由此可知,对于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式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

小论文:如何改革农村土地所有制

小论文:如何改革农村土地所有制

如何改革农村土地所有制13级政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班徐雅卿【内容摘要】始于80年代初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其弊端却日益突出,甚至成为制约我国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的障碍。

有些学者认为应变革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建立农村土地私有制。

本文首先阐述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弊端,并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应该在保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采用信托制度解决土地流转的问题。

关键词:土地所有制、土地流转一、农村土地私有制的弊端1、实行土地私有化的确使农民有了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在土地流转方面,没有政府和制度的保证,农民无法对土地进行合适的定价,可能也会被低价收购,农民下半辈子得不到保障。

2、土地私有制会影响国家对土地的必要使用和粮食安全。

如我国要修建高速公路时,以便加快中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因为高速公路要经过不少农田,征地时就会因遭到部分农田主人的反对和抵制而搁置修建。

再者,如果土地私有制,土地兼并到一些富人手中,富人们往往转变土地的使用途径,更多地用来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如搞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这样我国的粮食产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威胁。

二、如何完善集体所有制并进行土地流转(一)、如何完善集体所有制1、完善集体土地征用制度,而不是推行私有或国有。

可以界定公共利益界限,明确征地范围。

地方政府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可以为明确界定土地的公益性和商业性用途提供了可能。

政府征用土地将主要用于公益性用途;商业性用途由市场供应。

2、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应当归政府和土地所有者共同享有,之后根据调查的数据确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和农户各占多少比例。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地整理、完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性征地补贴。

(二)、如何在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条件下进行土地流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土地改革论文

土地改革论文

土地改革论文班级:10331姓名李勇时间:十二月三日一、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保留集体所有制因素的条件下实现了农民对土地的直接经营权,但它是由国家控制而由集体来承受其控制结果的一种制度安排。

因此,这种特有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土地权属纠纷、征地补偿费用不标准、不合理分配、农民宅基地不合理占用、土地使用权尤其是非农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及农民的权益问题等。

(一)农村土地产权残缺,对农民的经营和投资激励不足现行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制,而集体可以有乡镇、村、村民小组三个层次,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所有者代表。

但“集体”到底是指哪一层次?法律规定则含糊不清。

可见,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缺失的。

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具有对土地的实际占有权、完全经营权、自由转让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

产权不完全导致的土地频繁调整和有限的承包期限,容易造成农民经营土地行为的短期性,抑制了农民投资和经营的安全感与积极性,甚至采用掠夺性经营方式,导致土地贫瘠化,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影响农民收入的长期增长。

(二)农地分散经营,难以获得规模效益在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大部分农村地区根据集体土地的质量和数量,将土地按人口或按劳动力平均分配,这种生产组织形式使农地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人地矛盾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13亿人中有9亿是农民,虽然我国耕地面积总量大,但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 1公顷,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2%。

这种超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模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社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加之当前开发区热、房地产热等各种“圈地运动”使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流失严重,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也加剧了人地问的矛盾。

我国地区之间土地资源和人口分布不均,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很容易造成人地关系结构性失衡。

而人地矛盾的加剧和人地关系结构性失衡,在客观上都要求土地经营必须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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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论文
【摘要】三农问题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因此,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积极采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

而土地作为农民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土地管理也成为我国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

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中,政府加快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以促进农业生产。

但是,由于受传统土地管理的影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承包土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置换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政府解决。

研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仅能够提高土地管理效率,解决土地问题,而且农村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有着深刻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背景下,我国对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推进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

并且,农村土地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因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从农民入手,从农村发展实际出发,从立法、制度、整儿等方面入手,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保证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1承包地流转问题。

首先,农民的土地流出承包意愿不断减弱,很多农户都不愿意将承包来的土地流转出去,还有一些农户在流转承包土地之后要求将承包土地回收。

这是因为,农民对土地存在着矛盾心理。

一方面,他们认为土地的农业收益较少,无法从根生上提高经济收入。

另一方面,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认为土地是他们的唯一要价砝码。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不愿意讲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其次,农村的规模经营主体缺乏劳动力。

种植业的经营利润较少,劳动量较大,很多青年人都不愿意从事种植业工作。

但是中老年的体力有限,无法从事劳动量大、劳动时间长的农业工作,导致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

2.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

农村土地管理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影响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

首先,我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支持和法
律支持力度不够,虽然在法律提供了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的可能性,但有的流转范围较小。

并且我国在法律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进行流。

这种情况下,个人和企业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征用缺乏法律和政策支持;其次,我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规划和流转制度规定缺乏有效衔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虽然可以用于服务业、旅游业、和商业等行业之中,但是却缺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视,忽视了当地的农业发展;最后,我国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缺乏针对性的集体土地交易规则,导致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缺乏规章制度的约束,存在着很多不合理征用的现象。

2.3宅基地置换问题。

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门,也是农民的安身之所。

但是,现阶段农村宅基地置换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损害,土地置换资金和指标难以实现平衡。

具体来说,随着社会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成本随着提高。

宅基地置换虽然改善了农民的居住条件,但是,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直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成本。

但是,农民的收入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生活成本的提高加剧了农民的生活困难。

3.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策略
3.1健全土地权利体系。

确保土地权利是现实土地利用的前提,因此,我国应积极健全土地权利体系,明确土地产权。

现阶段,我国虽然制定了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却缺乏对农村土地产权的明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成为当地政府、企业等组织的侵占目标。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企业和政府滥用农村土地,导致土地资源浪费。

为此,我国应积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建立农村土地共有制度,使农民拥有对土地的支配权。

并且我国应积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使用的费用和程序,确保农村土地的经济收益。

另外,我国应积极约束地方政府的随意征地行为,制定的地方政府征地的相关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避免地方政府对土地的不规范征用。

3.2加快国家立法。

国家立法,能够有效保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形成农民对土地的稳定预期。

为此,我国应积极明确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的立法思路,确保土地管理改革的可行性,保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进而使农户具有稳定的土地收益。

另外,我国应积极调整现有的土地政策和土地法律,充分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避免农村土地被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大量征用。

另外,制定法律保护土地承包经营的稳定性,从长远来说有利于形成土地供应市场,促进土
地交易出售、出租等,进而避免农民的短期农业行为,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价值。

3.3适当开征相关税收。

针对企业大量征用农村土地的现象,政府应适当开征房地产交易税和土地使用税,用税收的形式来代替土地的各种收费,增加政府的土地收入来源。

另外,对于征用土地的高收入企业,政府应积极实行超额累进征税,运用税收来源来,弥补农村养老保险,农村社保、资金等方面的缺口。

3.4统筹城乡发展。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积极统筹城乡发展,合理把握城乡用地,对农村土地进行宏观战略调控。

为此,政府应积极控制,进化过程中的用地总量,避免城镇化用地过度上升。

另外,政府应积极施行城镇化建设,用地补贴农村制度,对城镇化过程中占用的农村土地进行一定的补偿,确保农民的经济收入。

另外,政府应积极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在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任何组织都不能擅自改变农村土地的用途,进而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邵学峰,梁志元.城市外延性扩张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东北三省老工业基地的实证研究[J].软科学,2016(09).
[2]詹王镇,陈利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困境及其破解[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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