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2-
-2-
布招聘信息,组织人员初选、笔试、面试、复试等工作;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式录用前要填写《员工入职申请及审批表》,并提供和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和论文奖项等及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的原件。第五条公司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应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员工入职需经用人部室负责人、该部室主管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第六条新录用员工于报到之日应向公司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最后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体检合格报告(证明),并填写完整的《员工登记表》,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第七条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欺诈手段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
(二)体检不合格的;
(三)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四)不胜任工作的;
(五)无法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义务连续或累计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因公受伤除外);
(六)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达到严重违纪行为标准的;
(七)未按约定时间、地点入职到岗达3天的。
第三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考勤与请假管理
-2-
第八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公司实行上、下班按指纹考勤管理。因工程项目管理等特殊情况需要,可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实行任务导向的灵活工作时间。
第九条公司安排员工在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日放假休息,少数民族假日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班
(一)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妥善安排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确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的,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加班审批表》),按审批权限经公司主管副总及以上领导批准后实施。部室安排全体人员加班和由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须经总经理批准。加班应从严审批,除非十分必要,不得安排。
(三)经批准的加班,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倒)休。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公司规定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请假、中途擅离职守;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应先向直接上级报告,获批后方可离岗。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
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含)内仍未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迟到;在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2-
第十三条员工请(休)假管理详见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八种:
(一)事假
事假是指员工占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经批准后执行的假期。
(二)病假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给与的医疗期,从员工病假(病休)时间开始累积计入医疗期。
(三)年休假
1、年休假为国家规定,根据员工工作年限设定的带薪休假,具体参见《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员工请(休)假管理制度》。
2、年度休假施行员工本人预报申请,并由公司根据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3、年休假当年度有效,可集中休息也可分段休息,员工自愿不休年休假的,可用来抵补病假、事假。
(四)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其配偶不在河南省内,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省范围内,可享受探望父母待遇。
(五)婚假
员工凭结婚证书给予婚假,符合初婚、晚婚条件的(男满
-2-
25周岁、女满23周岁)按照国家规定增加奖励假。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或者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死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丧假。
(七)产假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八)工伤假
指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在此期间工资照发。工伤假期就是指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薪资的期限。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均应事前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按审批权限经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其中,员工请病假一次在三天(含)以上的,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卡及病假证明,无有效证明的作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律作旷工处理:(一)员工不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
(二)请假未批准擅自缺勤的;
(三)以谎报、伪造证明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
(四)超假未归的;
(五)在请假期间为其它单位工作或提供有偿劳动的;
(六)其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请假的。
-2-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新录用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试用期规定
(一)公司对新录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1-6个月的试用期,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及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及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六个月以内。对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提议可减免试用期。
(二)各用人部室应在试用期满前十天对该试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对业绩突出的,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可提前转正。
(三)对考核不合格或具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技术培训的,应双方签订《培训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