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活污⽔⽔质及⽣活污⽔排放标准---⼀级AB标准,⼆级,三级标准典型的⽣活污⽔⽔质GB18918-2002《城镇污⽔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活污⽔,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以及允许排⼊城镇污⽔收集系统的⼯业废⽔和初期⾬⽔等。
⼀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级处理(重⼒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物处理等,以提⾼⼀级处理效果的处理⼯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分为基本控制项⽬和选择控制项⽬两类。
基本控制项⽬主要包括影响⽔环境和城镇污⽔处理⼚⼀般处理⼯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处理⼚排⼊地表⽔域环境功能和保护⽬标,以及污⽔处理⼚的处理⼯艺,将基本控制项⽬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级标准、⼆级标准、三级标准。
⼀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
⼀类重⾦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不分级。
1.⼀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处理⼚出⽔作为回⽤⽔的基本要求。
当污⽔处理⼚出⽔引⼊稀释能⼒较⼩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和⼀般回⽤⽔等⽤途时,执⾏⼀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处理⼚出⽔排⼊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库等封闭、半封闭⽔域时,执⾏⼀级标准的A标准,2.⼀级标准的B 标准:排⼊GB 3838地表⽔III类功能⽔域(划定的饮⽤⽔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类功能⽔域时,执⾏⼀级标准的B标准;3.⼆级标准:城镇污⽔处理⼚出⽔排⼊GB 3838 地表⽔Ⅳ、Ⅴ类功能⽔域或GB 3097海⽔三、四类功能海域,执⾏⼆级标准。
4.三级标准:⾮重点控制流域和⾮⽔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处理⼚,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污染控制要求,采⽤⼀级强化处理⼯艺时,执⾏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三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是指对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行处理,以达到排放标准,保护水环境和保障人类健康的一种技术手段。
污水处理三级排放标准是对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的具体规定,不同级别的排放标准对应着不同的处理要求和技术难度。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污水处理三级排放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一级排放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如郊区和农村地区。
一级排放标准要求经过处理的污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要低于一定的限值,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
此外,对于一级排放标准,还要求处理后的水质应该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可以直接用于农田灌溉或者生态环境的修复。
因此,一级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工艺的要求较低,适用于一些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
其次,对于二级排放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如城市及其周边地区。
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要更加清洁,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更严格,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
同时,对于二级排放标准,还要求处理后的水质应该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可以直接用于城市河道的生态环境修复或者工业用水。
因此,二级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工艺的要求较高,需要采用更加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最后,对于三级排放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对水环境影响最大的区域,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后的水质非常清洁,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非常严格,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等。
同时,对于三级排放标准,还要求处理后的水质应该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可以直接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补给或者高级农业用水。
因此,三级排放标准对污水处理工艺的要求非常高,需要采用最先进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总之,污水处理三级排放标准是对污水处理后的水质要求的具体规定,不同级别的排放标准对应着不同的处理要求和技术难度。
只有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才能有效保护水环境,维护人类健康。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污水处理企业能够重视污水处理三级排放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序号指标浓度(mg/L)高中常低1 2 3 4 5 6 7 8 8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总固体(TS)溶解性总固体非挥发性挥发性悬浮物(SS)非挥发性挥发性可沉降物生化需氧量(BOD5)溶解性悬浮性总有机碳(TOC)化学需氧量(COD)溶解性悬浮性可生物降解部分溶解性悬浮性总氮(N)有机氮游离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总磷(P)有机磷无机磷氯化物(Cl-)碱度(CaCO3)油脂1200850525325350752752040020020029010004606007503753758535501551020020015072050030020022055165102001001001604001502503001501504015258351001001003502501451052002080510050508025010015020010010020812443605050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废水常见综合排放标准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1.1 标准分级1.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 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1.1.2 排入GB 3838 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 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1.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1.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 和4.1.2 的规定。
1.1.5 GB3838 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 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1.2 标准值1.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1.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1.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1.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1.3 其他规定1.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 计算。
1.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 计算。
1.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 计算。
1.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适用所有排污单位。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作者: ————————————————————————————————日期: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序号指标浓度(mg/L)高中常低1 23 4 56 7 8 8101112 13 14 15 1617 18 1920 212223 242526 2728总固体(TS)溶解性总固体非挥发性挥发性悬浮物(SS)非挥发性挥发性可沉降物生化需氧量(BOD5)溶解性悬浮性总有机碳(TOC)化学需氧量(COD)溶解性悬浮性可生物降解部分溶解性悬浮性总氮(N)有机氮游离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总磷(P)有机磷无机磷氯化物(Cl-)碱度(CaCO3)油脂1200850525325350752752040020020029010004606007503753758535500155102002001507205003002002205516510200100100160400150250300150150401525835100100100350250145105200208051005050802501001502001001002081244360505029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各类废水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一级标准
一切排污单位
6~
一切排污单位
50
采矿 选矿 选煤工业
70
脉金选矿
70
边远地区砂金选矿
7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其他排污单位
70
甘蔗制糖 苎麻脱胶 湿法
20
纤维板 染料 洗毛工业
甜菜制糖 酒精 味精 皮
20
革 化纤浆粕工业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其他排污单位
20
甜菜制糖 合成脂肪酸 湿
100
25
26
污染物 总锌 总锰
彩色显影剂 显影剂及氧
化物总量 元素磷
有机磷农药 以P计
粪大肠菌群 数
适用范围 一切排污单位 合成脂肪酸工业 其他排污单位 电影洗片
电影洗片 一切排污单位
一切排污单位 医院 *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 水 传染病 结核病医院污水
总余氯 采 用氯化消毒 的医院污 水
医院*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 水
70.0m3/t 烷基苯
10.0m3/t 产品
6 合成脂肪酸工业
7 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
制糖 甘蔗制糖
8 工业 甜菜制糖
皮 猪盐湿皮
革 牛干皮
9
工 羊干皮
业
发
以玉米为原料
酵 酒精工业 以薯类为原料
以糖蜜为原料 酿 味精工业 10 造
工 啤酒工业(排水量不包括麦芽水部分) 业
11 铬盐工业
12 硫酸工业 水洗法
传染病 结核病医院污水
一级标准 2.0 2.0 2.0 2.0
3.0 0.1
不得检出
500 个/L 100 个/L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及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B标准-二级-三级标准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 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 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三级标准
污水处理排放三级标准污水处理是指对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农村污水进行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护人类健康的一种工程技术措施。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污水处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体系。
其中,三级标准是我国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首先,对于污水处理排放三级标准的要求,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我国对于污水处理排放分为三级标准,分别是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中,一级标准是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求CODcr≤15mg/L,BOD5≤5mg/L,NH3-N≤2mg/L,SS≤5mg/L,TP≤0.5mg/L,PH值为6-9。
二级标准是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求CODcr≤60mg/L,BOD5≤20mg/L,NH3-N≤15mg/L,SS≤20mg/L,TP≤1mg/L,PH值为6-9。
三级标准是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求CODcr≤100mg/L,BOD5≤30mg/L,NH3-N≤20mg/L,SS≤30mg/L,TP≤2mg/L,PH值为6-9。
这些标准的制定,为我国的污水处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其次,污水处理排放三级标准的实施,对于保护水环境、改善水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相关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的水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现出不断改善的趋势,这与我国对于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严格要求和实施密不可分。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污水处理排放三级标准的实施,将对于我国的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也将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污水处理排放三级标准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管力度,加强对于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严格执行。
污水排放标准国家三级
污水排放标准国家三级污水排放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对污水排放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根据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我国将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其中,三级标准是指对污水排放的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
根据《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规定,我国对于不同行业的污水排放标准有着详细的规定。
首先,对于工业企业的污水排放标准,国家三级标准要求企业的污水排放浓度和排放量都要严格控制。
例如,对于重金属、有机物、氮、磷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都有明确的要求,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此外,对于工业废水的处理设施和运行管理也有着详细的规定,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
其次,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标准,国家三级标准同样要求严格执行。
城市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污水处理的重要设施,对于污水的处理效果和排放标准有着严格的要求。
根据国家三级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必须建设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经过处理后的排放达到国家三级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对于农村污水处理的标准也是国家三级标准的范畴之一。
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一直是我国环境保护的难点之一,根据国家三级标准,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同样要求严格执行。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农村地区的污水排放达到国家三级标准,不会对农田和水体造成污染。
总的来说,国家三级污水排放标准是对污水排放质量和数量的严格要求,涉及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多个方面。
只有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的质量。
因此,各相关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国家三级污水排放标准,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责任,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污水排放三级标准
污水排放三级标准
污水排放是指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到环境
中的行为。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污水排放标准。
在中国,污水排放标准按照不同的行业和用途分为三级,分别是一级标准、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是对污水排放质量要求最严格的标准,适用于对水质要求极高的地区,如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标准要求污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非常低,通常需要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才能达到。
对于一些有毒有害物质,一级标准还有特别的限制要求,以确保排放的污水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二级标准是工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通常需要达到的标准。
相比一级标准,二级
标准对污水中各项污染物的浓度要求相对宽松一些,但仍然需要经过较为完善的处理工艺才能满足。
二级标准的达标要求对于一般的工业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来说,通常需要投入较大的成本和技术力量。
三级标准是对农村地区和一些特殊工业企业的污水排放要求。
由于农村地区的
污水处理设施相对简单,技术水平和资金投入有限,因此对于这些地区,通常只需要达到三级标准即可。
三级标准要求相对宽松,对于一些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量都有一定的放宽要求,但仍然需要保证排放的污水不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总的来说,污水排放标准的设定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不同的标准适用
于不同的场景和要求。
在实际生产和生活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污水排放标准,科学合理地处理污水,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污水排放三级标准
污水排放三级标准污水排放是指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到环境中的行为。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都对污水排放做出了一定的规定和标准。
在我国,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三级标准是最为严格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污水排放三级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污水排放三级标准对污水的各项指标有着明确的要求。
比如,对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都有明确的限值。
这些指标的要求对于保护水体环境、减少水体污染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对于不同行业的污水排放也有着不同的标准。
比如,对于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排放水等都有着相应的排放标准,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其次,污水排放三级标准对排放设施和技术也有着一定的要求。
排放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要求,使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和技术,确保排放的污水达到相应的标准。
同时,对于污水排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臭气、噪音等污染也有着相应的控制要求,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最后,污水排放三级标准对于排放企业的监管和处罚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产整顿。
这样一来,可以更好地促使企业严格遵守排放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总的来说,污水排放三级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通过严格的排放标准、设施要求和监管处罚,可以更好地减少污水对环境的影响,保护水体资源,保障人民健康。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要求,共同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污水排放三级标准
污水排放三级标准污水排放是指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产生的废水通过排水管道排放到水体中的行为。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保护水环境,我国对污水排放实行了三级标准管理。
一级标准是指对污水排放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排放目标、排放标准和排放控制。
一级标准要求污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对于特定行业或者重点排放单位,还会对其进行排放目标的限制和控制。
比如,对于化工企业、电镀厂等高污染行业,一级标准要求其排放的污水必须经过严格的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确保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二级标准是在一级标准的基础上,对特定区域或者特定水体的污水排放进行了更严格的要求。
例如,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水体,要求污水排放必须符合更严格的排放标准,确保水质不受污染。
同时,对于特定区域的污水排放,还会根据当地的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质要求,对污水排放进行限制和控制,确保水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级标准是在二级标准的基础上,对国家重点保护的水体和特定区域的污水排放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例如,对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特定区域,要求污水排放必须达到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甚至要求零排放,确保这些特定区域的水质不受任何污染。
同时,对于国家重点保护的水体,要求污水排放必须进行严格的限制和控制,确保水质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治理。
综上所述,我国对污水排放实行了三级标准管理,分别针对不同的区域和水体,对污水排放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要求和限制。
这些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保护水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确保污水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够实现我国水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可持续发展。
污水处理分级
根据国家标准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污水处理(排放)执行三个级别。
1、一级标准⑴、一级A 类标准,适用于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⑵、一级B类标准,适用于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规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游泳区除外)和海水二类功能海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的水域.2、二级标准,适用于处理后的污水排入Ⅳ、Ⅴ类功能水域或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3、三级标准,适用于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当有行业标准时可执行行业标准。
行业标的准要求必须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分级1。
一级处理(primary treatment)又叫做预处理,指的是去除污水中的飘浮物和悬浮物的净化过程,同时调节废水pH值,减轻废水的腐化程度和后续处理工艺负荷。
污水经一级处理后,一般达不到排放标准。
所以一般以一级处理为预处理,以二级处理为主体,必要时再进行三级处理,使污水达到排放标准或补充工业用水和城市供水.一级处理采用物理方法,常用的有:筛滤法,沉淀法,上浮法和预曝气法.通过沉淀、浮选、过滤等物理方法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状固体物质,或通过凝聚、氧化、中和等化学方法,使污水中的强酸、强碱和过浓的有毒物质,得到初步净化,为二级处理提供适宜的水质条件。
2。
二级处理(secondary treatment)是指在一级处理的基础上,利用生物化学作用,对污水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利用用生物处理方法继续除去污水中胶体和溶解性有机物的净化过程,主要去除其中的BOD、COD物质,去除率可达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
目前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都采用活性污泥法。
生物处理的原理是通过生物作用,尤其是微生物的作用,完成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体的合成,将有机污染物转变成无害的气体产物(CO2)、液体产物(水)以及富含有机物的固体产物(微生物群体或称生物污泥);多余的生物污泥在沉淀池中经沉淀池固液分离,从净化后的污水中除去。
国家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一级标准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
A 标准
B 标准
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50 60 100 120①
2 生化需氧量(BOD5)10 20 30 60①
3 悬浮物(SS)10 20 30 50
4 动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类 1 3 5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 1 2 5
7 总氮(以N 计)15 20 - -
8 氨氮(以N 计)②5(8)8(15)25(30)-
2005 年12 月31 日前建设的1 1.5 3 5
9
总磷
(以P 计)2006 年1 月1 日起建设的0.5 1 3 5
10 色度(稀释倍数)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 104 104 -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 大于35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 大于160mg/L 时,去除率应大于50%。
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0C 时的控制指标。
污水处理分级
污水处理分级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对环境造成为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污水处理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污水处理分级是指根据污水的性质和处理要求,将污水处理过程分为不同的等级,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技术,以达到合理利用和净化污水的目的。
二、分级标准1. 一级处理:主要针对生活污水,包括家庭、学校、办公楼等的污水。
一级处理主要采用物理处理方法,如格栅过滤、沉淀池、气浮池等,以去除悬浮物、沉淀物和大颗粒有机物。
2. 二级处理:主要针对工业污水,包括工厂、企业等的污水。
二级处理主要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如活性污泥法、固定膜生物反应器等,以去除有机物和部份无机物。
3. 三级处理:主要针对特殊污水,包括医院、实验室等的污水。
三级处理主要采用高级氧化技术,如紫外线辐射、臭氧氧化等,以去除有机物、微生物和有毒物质。
三、处理过程1. 一级处理过程:(1) 格栅过滤:将污水中的大颗粒杂质通过格栅过滤网拦截,如纸张、布料等。
(2) 沉淀池:将污水中的悬浮物通过沉淀作用沉降到底部,形成污泥。
(3) 气浮池:利用气泡的浮力作用,将污水中的悬浮物浮起,再通过刮板机将其刮除。
2. 二级处理过程:(1) 活性污泥法:将污水与含有大量微生物的活性污泥混合,微生物通过吸附、降解等作用,将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
(2) 固定膜生物反应器:将污水通过膜分离装置,使污水与微生物接触,微生物通过附着在膜上的方式,将有机物转化为无机物。
3. 三级处理过程:(1) 紫外线辐射:利用紫外线的辐射作用,破坏污水中的有机物和微生物的结构,使其失去活性。
(2) 臭氧氧化:利用臭氧气体的氧化作用,将污水中的有机物和有毒物质氧化分解为无害的物质。
四、处理效果评估对于每一个处理等级,需要进行处理效果评估,以确保达到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的要求。
评估指标包括悬浮物浓度、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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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municipal wastewater):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一级强化处理(enhanced primary treatment):在常规一级处理(重力沉降)基础上,增加化学混凝处理、机械过滤或不完全生物处理等,以提高一级处理效果的处理工艺。
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
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
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
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1.一级标准的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
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 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一级标准的B 标准:排入GB 3838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 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3.二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 3838 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 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4.三级标准: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时,执行三级标准。
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表1;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
部分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表2
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单位mg/L 表3
4.1.4 取样与监测
4.1.4.1 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
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 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 取样频率为至少每2h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7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 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 位于GB 3095 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4.2.1.2 位于GB 3095 二类区和三类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分别执行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
其中2003 年6月30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标准的时间为2006 年1月1日;2003 年7月1日起新建(包括改、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执行。
4.2.1.3 新建(包括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的大小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4.2.2 标准值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气的排放标准值按表4的规定执行。
34
4.2.3 取样与监测
4.2.3.1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点设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厂界或防护带边缘的浓度最高点;甲烷监测点设于厂区内浓度最高点。
4.2.3.2 监测点的布置方法与采样方法按GB 16297中附录C 和HJ/T55 的有关规定执行。
4.2.3.3 采样频率,每2h 采样一次,共采集4 次,取其最大测定值。
4.2.3.4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8执行。
4.3 污泥控制标准
4.3.1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处理,稳定化处理后应达到表5的规定。
4.3.2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应进行污泥脱水处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应小于80%。
4.3.3 处理后的污泥进行填埋处理时,应达到安全填埋的相关环境保护要求。
4.3.4 处理后的污泥农用时,其污染物含量应满足表6的要求。
其施用条件须符合GB4284的有关规定。
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表6
4.3.5 取样与监测
4.3.
5.1 取样方法,采用多点取样,样品应有代表性,样品重量不小于1kg。
4.3.
5.2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9 执行。
4.4 城镇污水处理厂噪声控制按GB12348 执行。
4.5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包括改、扩建)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为准。
5. 其他规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水资源用于农业、工业、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时,还应达到相应的用水水质要求,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不能达到本地区环境功能要求时,可以根据总量控制要求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续表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污泥特性及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表9
注:暂采用下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1)《城镇垃圾农用监测分析方法》
2)《农用污泥监测分析方法》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