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强制措施
第八章 强制措施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这里的“扶养”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以及配偶、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互扶养。(《高检规则》第109条)
④保证金的收取: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刑诉法第70条)
⑤保证金的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诉法第69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刑诉法第71条)
保证人保证
适用的情形
①无力交纳保证金的;②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75周岁的人;③其他。(《高检规则》第87条、《高法解释》第117条)
②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②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刑诉法第117条)
③两次传唤、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高检规则》第80、195条)
注意: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
三、取保候审★★★(表-59)
决定机关
公检法(且决定保证金的数额)
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④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⑤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刑诉法第72条)
强制措施名词解释
强制措施名词解释一、强制措施名词解释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二、强制措施的特点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2.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3.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
4.强制措施的性质是预防性措施,而不是惩戒性措施。
即适用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进行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等妨害刑事诉讼的行为。
所以强制措施同刑罚和行政处罚存在本质区别。
5.强制措施是一种法定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控制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现因为滥用强制措施而产生的侵犯人权的负面效应。
6.强制措施是一种临时性措施,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强制措施应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三、强制措施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刑诉第58条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3、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刑诉第92条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4、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刑诉第92条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5、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6、对被逮捕的人讯问的期限刑诉第72条自逮捕后次时起224小时以内;7、拘留后,把拘留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64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侦查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8、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刑诉第69条第1款、第2款自拘留后的次日起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9、逮捕后,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的期限刑诉第71条第2款自逮捕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10、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邮电机关的期限刑诉第118条自查清后次时起三日以内。
强制措施制度
强制措施制度强制措施制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对个体或行为做出强制性的限制或指导的制度。
这样的制度在现代社会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共秩序。
强制措施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它对于维护公共利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一些突发事态、特殊环境下,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可能会受到威胁,这时政府或法律机构需要通过强制措施来控制或恢复秩序。
例如,在自然灾害发生时,政府可以通过强制疏散人群、限制进出等方式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疫情爆发时,政府可以通过实施封城、强制隔离等措施来阻止疫情扩散,保护人民的健康。
强制措施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地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强制措施制度也可以起到改善行为、引导行为的作用。
在一些特定场合,某些行为可能会对社会或他人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失,这时政府或法律机构可以通过强制措施来限制或引导行为。
例如,在交通拥堵严重的城市,政府可以通过限牌限行等强制措施来减少私家车的使用,促进绿色出行;在国家安全领域,政府可以通过强制实行军事征兵制度,保障国家的安全与发展。
这些强制措施虽然可能对个体权益有一定的限制,但是却能够提高整体的社会效益,使社会变得更加有序和稳定。
然而,强制措施制度的实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必须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即依法来界定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范围和程度,确保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强制措施必须坚持最小限度原则,即在限制个体权益的同时,尽量减少对其生活和自由的干扰。
最后,强制措施制度的实施要注重程序正义,确保个体在接受强制措施时,有权利进行申诉和辩护,并确保相关机构的监督和问责机制有效运行。
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才能确保强制措施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强制措施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不可或缺的一种制度。
通过强制措施的实施,政府和法律机构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保障公众利益。
《强制措施》课件
《强制措施》ppt课件汇报人:2023-12-14•强制措施概述•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目录•强制措施的执行与监督•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强制措施的案例分析01强制措施概述定义与性质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了制止违法行为或者在调查、检查过程中,依法采取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性质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必要手段,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保障行政执法顺利进行。
目的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树立行政机关权威。
意义强制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
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具体适用范围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强制措施的种类和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种类02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0102适用强制措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遵循法定程序。
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临时性保障措施,用于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必须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证据条件必要性条件比例性条件必须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采取强制措施的强度应当与犯罪的严重程度和嫌疑人的具体情况相适应。
030201不得超范围、超期限适用强制措施,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限制对于特定情况,如未成年人、盲聋哑人等,可以依法适用特殊的强制措施。
例外适用条件的限制和例外03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强制措施的定义和性质实施程序的目的和意义实施程序的基本原则实施程序概述审查案件材料和证据报批和批准程序监督和执行程序确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制定强制措施方案实施强制措施010203040506实施程序的步骤和流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充分保障被采取强制措施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确保强制措施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对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01020304实施程序中的注意事项04强制措施的执行与监督执行方式执行机构执行方式的选择执行机构的职责执行方式与执行机构01020304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法院、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执行方式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监督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监督机构确保强制执行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监督机制的作用对强制执行工作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监督机构的职责监督机制与监督机构执行不力、滥用职权、监督不到位问题加强执行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对策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和方案,加强执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具体措施执行与监督中的问题与对策05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救济途径的定义救济途径是指当强制措施被采取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寻求救济,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条款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条款在刑事诉讼法中,强制措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旨在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确保犯罪活动的受害人得到及时的司法救济。
本文将围绕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强制措施的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和分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损害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损害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强制措施的适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得损害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逮捕。
第四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活动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逮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逮捕证,对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
第五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活动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逮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逮捕证,对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
第六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活动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逮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逮捕证,对被逮捕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
第三章羁押。
第七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羁押必须经过法定程序,依法取得羁押决定,对被羁押人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保障。
第八条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应当依法严格限制,不得滥用。
《刑事强制措施》PPT课件
二、与相关现象的区别
1.种类不同
2.性质不同 3.对象不同
刑事强制措施
实体法上的法律制裁
刑罚
行政处罚
拘传、取保候审、监 管制、拘役、有期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视居住、刑事拘留、 徒刑、无期徒刑、 吊销许可证执照
逮捕
死刑
保障与防范措施(目 法律制裁(目的: 法律制裁(目的:惩罚 的:诉讼顺利进行) 惩罚与改造罪犯) 与教育违法者)
3.对象不同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
4.适用机关 公、检、法机关
保障诉讼,兼有司法制裁性质 诉讼参与人、案外人
只能是“法院”
5.适用时间 6.适用依据
侦查、起诉、审判 原则上是“审判阶段”,民事诉讼“执行阶 段”
刑事诉讼法
山东示民范大事学诉校级讼精品法课程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法
第二节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 住
– 《刑事诉讼法》第64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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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传
• 含义:公检法机关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 1. 拘传 ≠传唤:是否强制。 – 2. 拘传对象: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3. 拘传条件:公检法可直接拘传。 – 4. 拘传程序:
• (1)填写《拘传证》,领导审批;(2)侦查人员或司法警察,持证执行; (3)拘传的地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的市县内;(4)拘传的结果, 立即讯问;(5)拘传的时间,12-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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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保候审(Release on bail)
强制措施实施的步骤
强制措施实施的步骤强制措施简介强制措施是指在特定情况下,采取强制手段来实施某些决策或行动的方式。
在各个领域,强制措施常常被用于确保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本文将介绍强制措施实施的步骤,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措施。
强制措施实施的步骤强制措施的实施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目标和依据:在使用强制措施之前,需要明确目标和依据。
目标是指要达成的目的或解决的问题,依据是指法律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对应权力和程序。
明确目标和依据对于合法有效地实施强制措施至关重要。
2.制定实施计划:在制定实施计划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如时间、资源、人员等。
实施计划应明确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所需资源,并合理安排人员。
3.通知和告知:在实施强制措施之前,需要事先通知和告知相关方。
通知是指向相关方发送正式通知书或通知函,告知是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相关方强制措施的内容、原因和要求。
4.采取强制措施:在通知和告知之后,按照事先制定的实施计划,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可能包括警告、罚款、拘留、暂扣、查封等方式,具体采取何种措施视情况而定。
5.记录和报告: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和报告相关的情况和结果。
记录可以用于事后评估和追溯,报告可以用于向上级机构汇报或作为法律证据。
6.跟踪和监督:在强制措施实施后,需要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所采取的措施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跟踪和监督可以通过巡回检查、定期报告和数据分析等方式进行。
7.评估和调整:强制措施实施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是指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调整是指根据评估结果对实施计划和措施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提高实施效果。
强制措施实施的注意事项在实施强制措施之前,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注意事项,以确保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注意事项:•合法性和正当性:强制措施必须建立在合法的依据之上,并且在实施过程中要保证正当性,不得滥用权力或侵犯公民的权益。
强制措施实施方案
强制措施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需要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来对相关行为进行干预和管理。
强制措施的实施需要严格依法进行,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到对相关方的影响和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实施对象。
强制措施的实施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2. 紧急情况下需要进行临时干预的个人或单位;3. 其他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特定对象。
三、实施原则。
在实施强制措施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法定原则,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依据,严格依法进行;2. 保障原则,在实施强制措施时,必须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滥用职权;3. 适当原则,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是适当的,不能超出必要范围;4. 公正原则,强制措施的实施必须公正、公平,不得歧视任何人。
四、实施程序。
1. 确定依据,在实施强制措施之前,必须明确依据何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2. 申请审批,依据相关程序和权限,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3. 通知告知,在实施强制措施前,必须向相关方进行通知告知,说明实施的原因、依据和内容;4. 实施执行,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措施;5. 监督检查,对强制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6. 结果反馈,对强制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反馈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
五、实施方式。
强制措施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1. 拘留、羁押;2. 查封、扣押;3. 强制执行、拆除;4. 限制出入、活动;5. 其他必要的强制措施。
六、责任追究。
对于滥用职权、违法操作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七、结束语。
强制措施的实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保障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在实施强制措施时,能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做到公正、公平、合法、合理,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法课件之 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针对上述4、5两 项规定的情形可以适用拘留措 施。
三 、拘留的程序
(一)拘留的决定
有决定权的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有执行权的机关 :——公安机关
(二)拘留的执行
1、 批 准
《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必须出示 《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 证》上签名或盖章、按指印。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二 、拘留的适用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 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 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 的。
五、取保候审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取 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取保候审 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 理。
第四节 监视居住
一、概念和适用条件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 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采用的,命令其不 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 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 制的一种强制方法。
(3)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这里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 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 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我国刑诉中的逮捕与西方国家的逮捕在含义上 不尽相同。西方国家的逮捕仅指逮捕行为,而 不必然引起羁押,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逮捕,则 既包括逮捕行为又包括逮捕以后的羁押状态。 所以,在理解逮捕的证据条件时,应当从严拿 捏,不管对逮捕的证据条件作何种解释,都必 须达到能够证明被逮捕人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程 度,否则容易造成错捕、滥捕。
什么是强制措施
什么是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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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保证侦查和审判⼯作的顺利进⾏,依照法律规定对被告⼈、现⾏犯和重⼤嫌疑⼈和特定⼈的⼈⾝⾃由强制剥夺或者限制的⽅法。
强制措施的特征:
1.强制措施是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由权的⾏为。
2.只有司法机关可以⾏使这项权⼒。
3.只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才能采取强制措施。
4.适⽤对象只能是犯罪分⼦和具有重⼤犯罪嫌疑的⼈。
5.以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为⽬的,不得把强制措施作为变相惩罚。
6.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进⾏。
《刑事诉讼法》
第六⼗六条⼈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被告⼈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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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案例8强制措施
汇报人:日期:刑法案例8强制措施侦查机关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在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还对涉案人员采取了拘传、拘留等措施。
某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情简介侦查机关经过调查取证,认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依法判处刑罚。
案件处理过程争议焦点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刑法的相关规定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相关判例犯罪事实的认定总结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详细描述在本案中,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基于对一系列证据的仔细分析和比对得出的。
首先,有目击证人的证言证实了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
其次,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发现了受害人的伤痕和死亡原因,进一步印证了犯罪事实。
此外,嫌疑人的口供和指纹等证据也与事实相吻合。
总结词详细描述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与责任总结词合理合法、符合程序要点一要点二详细描述在本案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是必要的。
首先,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如果不采取强制措施,可能会对受害人和社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
在实施强制措施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也遵守了程序规定,确保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措施的适用案件的定性01020304案件性质涉及罪名案件背景法律定性审判结果社会影响对被告人的影响030201处理结果与影响加强法律宣传加强打击犯罪力度建立预警机制对未来类似案件的启示感谢观看THANKS。
【BT学院】2020年法考 刑诉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
7
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
二、原则
必要性原则 相当性原则 变更性原则
表8-2 强制措施原则
指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方能采取,若无必要,不得随意 适用强制措施 【BT法考.应试技巧】羁押只有在有必要时方可适用,应当尽量减少审前羁押 又称为比例原则,是指适用何种强制措施,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 险性程度和涉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是指强制措施的适用,需要随着诉讼的进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案件情况的 变化而及时变更或解除
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或者审理,性质等同于通知
《拘传证》/《拘 传票》 不可口头
《传唤通知书》,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 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二节 种类★★★★★
【例题·多选题】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20266)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 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小时
一、拘传与传唤(公检法/公检法)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 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力度最轻)
第二节 种类★★★★★
主体 对象 程序
表8-4 拘传具体规定
公检法机关 【BT法考.应试技巧】这是唯一一个公检法3个机关都可决定、都可执行的强制措施 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BT法考.应试技巧】 (1)对证人、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当事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不适用拘传 (2)对证人强制到庭,对被告单位代表人的拘传只是司法拘传,不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7-32刑事诉讼法学第八章强制措施-司考题课稿
第八章 强制措施
历年司考题
• 1.下列哪一情形下,法院对已经逮捕的被告 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2010年 单选第26题) • A.涉嫌盗窃的孕妇张某,认罪态度良好 • B.涉嫌故意杀人的李某,因对其进行司法 鉴定该案尚未审结,法律规定的期限已届 满 • C.涉嫌走私的王某,由于案件复杂不能在 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 D.涉嫌贩毒的孙某,患有严重疾病
Hale Waihona Puke • 9.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 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 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 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 且根据已查明的犯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 查机关第三次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 手续问题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6单选33】 •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 1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审人 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种情况下执 行?【2002单选23】 • A.判决生效后执行 • B.判决宣告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 D.二审审理结束,判决作出以后
• 14.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2011多选 67】 •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 B. 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 事实 • C. 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 的 • D. 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 证属实的
《刑事强制措施》课件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亲属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申请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申请变更或解除 强制措施。
申请国家赔偿
因刑事强制措施造成公民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强制措施的司法赔偿
赔偿范围
因刑事强制措施造成公民人身自 由、财产权益受损的,国家应当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的法 律法规,提高法律规定的科学性和可 操作性。
强化司法审查和监督
建立健全司法审查和监督机制,确保 刑事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刑事强制措施 的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际 经验和做法,推动刑事强制措施的国 际化和现代化。
变更程序
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 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或者案件情况发生变化,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进行变更。
解除程序
当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消失,或者案件已经依法处理 完毕时,应当及时解除强制措施。
监督与救济
对于错误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有权申请 变更或解除,并可以通过申诉、控告等途径寻求救济。
详细描述
刑事强制措施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预防性的特点。它们必须依法实施,对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以达到预防、制止和惩罚犯罪 的目的。
刑事强制措施的重要性
总结词
刑事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 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 义。
详细描述
02 刑事强制措施的 种类与适用范围
09 左宁 司法考试 刑事诉讼法 系统精讲 强制措施
(3)保证金的没收: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 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 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四) 义务
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 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 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 机关报告;
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进行的;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d)对被害人、证人、举报人、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控告人及其他人员实施打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 击报复的。
机关保存。
(五) 期限、 变更
1.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2.对于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认为取保候 审期限届满,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取保候 审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审查 决定。经审查认为法定期限届满的,经检察长 批准后,解除取保候审;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 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三) 程序
1.监视居住的地点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住处执行。 (2)(a)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 所执行。 (b)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 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 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 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 行。
1.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属 于 有 碍 侦 查: (1)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 人作证或者串供的;(2)可能自杀 或者逃跑的;(3)可能导致同案犯 逃避侦查的; (4)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可能导致 犯罪嫌疑人面临人身危险的; (5)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 单位的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刑诉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
二、强制措施与扭送的区别 扭送——公民将具有法定紧急情形的人强制送 ——公民 扭送——公民将具有法定紧急情形的人强制送 到公、 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到公、检、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63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63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现行犯或在逃犯 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1、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三)拘传的程序
县级以上公安、 县级以上公安、 司法负责人 申请 签发 部门负责人审核 部门负责人审核 呈请拘传报告书》 拘传证》 1、《呈请拘传报告书》 《拘传证》 案件经办人
(五)文书实例 五 文书实例
三、留置盘问 留置盘问—— ——指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留置盘问——指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员,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发现有以下法定情 经过当场盘问、检查, 形时,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继续盘问 形时,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留置盘问的适用期限为24小时, 24小时 留置盘问的适用期限为24小时,特殊情况经批准 可以延长至48小时。 48小时 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第八章 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 强制措施是指公 强制措施是指公、检、法为了有效地同犯 罪行为作斗争和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罪行为作斗争和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 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 所采取的暂时 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 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方法和手段。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题及答案分析第二部分002 (1)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傍晚,某村荷花池畔的偏僻处,发生一起杀人案。
被害女青年,因流血过多处于休克状态,乡派出所立即将她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
经抢救,被害人虽脱离生命危险,但仍神智不清。
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查。
经调查,查明被害人是该村纺织厂女工范某。
范某所在生产班的女工叶某提供情况说:范某于四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下了早班后。
急急忙忙洗完澡就准备外出,我当时问她要到哪里去,她说到荷花池。
我又问赴约会吗?她点点头‚嗯了一声,就走了‛。
叶某还说范某原与同村张某要好。
后来吹了, 侦查员根据现场遗留物和以上线索,很快查明杀害范某的嫌疑人是同一纺织厂的张某。
张某作案后回到家中神情异常,被其父母察觉。
经询问,张俱以实告。
其父母当即带张某向村委会领导作了交代,张犯说:‚因范某断绝与我的恋爱关系,我非常不满,意图恢复关系,即于四月二十四日给范某去信,以退还过去范某赠给我的照片和物品为名,约范二十六日到东郊公园。
范某如约前往。
会面后,因她坚持不同意恢复关系,并将我过去送给她的东西抛掷给我,我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用手中水果刀向她面部刺去,刺中范某左面颊,她惊呼:‘杀人哟!’转身欲跑,我即将她按住,捂住她的嘴巴,并在她背部刺了几刀。
‛张某的父母与村委会领导商谈,请求村委会出面处理这一问题,并表示愿意向范某及其亲属贻礼道歉,负担其全部经济损失。
村委会领导于四月二十七日找到范某的父母研究解决办法。
村委会领导提出:‚张某平时表现较好,这次的错误虽很严重,但经过我们教育,已经有了认识。
他的家长已表示除全部负担范某的医疗费用外,还愿意拿出三千元作为范某的营养补助费,把这个事情作一个妥善的解决。
‛范某的父母答复说:‚范某背部被刺两刀,刺穿肺部,引起胸腔内大出血,造成血气胸,差点死亡,好在医院抢救及时,才脱离了危险,但目前仍处于昏迷之中,我们要求使罪犯受到法律的制裁。
‛村委会领导接着说:‚我们认为这是青年男女间因婚姻恋爱关系问题赌气、争吵造成的,不是故意犯罪,应当以教育为主来处理这个问题。
司法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精心整理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
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不告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
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2.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
反过来宣告某人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也有这个权利,比如不立案、撤案、不起诉都表明某人无罪。
13.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不是西方的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实行的是法院统一定罪原则。
14.西方无罪推定的三个必然条件:一是被告人享有沉默权(米兰达警告),我国的被告人不享有沉默权,二是控方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三是控方证明不了的要疑罪从无。
15.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口诀:轻告时,赦他死。
其。
权7这4院直接自诉)的主要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刑法分则四五章可能判3年以下的;对于以上8种案件,若证据不足法院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可能判3年以上的应当告知被害人报案或移送公安立案侦查;公转自(必须先公诉再自诉,被害人应先到公安机关检察院提起公诉如不追究再到法院自诉)主要包括4种情况:有证据、被犯人身财产权利、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曾提出控告但公检没有追究刑责的。
《强制措施》ppt课件
详细描述
在环境保护领域,政府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来限制污 染排放、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平衡。例如,关 闭非法排污企业、实施环保税费政策等。在重大疫情 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政府可能会采取限制人员流 动、实施隔离措施、加强消毒等强制措施,以控制疫 情传播、保障公众健康安全。这些措施需要科学依据 和合理规划,同时需注意人权保障和公众教育宣传。
指由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内部监督机 构对强制措施的适用进行监督,包括 对强制措施的审批、决定、执行和变 更等情况进行监督。
外部监督
指由人大、政协、社会公众、舆论媒 体等对强制措施的适用进行监督,通 过提出批评、建议、举报等方式对强 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对强制措施的救济途径
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采取的强制措施不服的,可 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复议 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 。
涉及公共安全
公共卫生事件
为防止传染病疫情扩散,需要对 疫情发生区域采取强制措施。
反恐维稳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 恐怖活动和涉及国家安全犯罪的 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涉及公民人身安全
重大刑事案件
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对犯罪嫌疑人 采取强制措施。
社会秩序维护
在重大社会活动期间,为维护秩序和 安全,对相关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ppt课件
汇报人: 2023-12-11
目录
• 强制措施概述 • 适用强制措施的情形 • 实施强制措施的程序 • 强制措施的监督与救济 • 典型案例分析
01
强制措施概述
定义与概念
定义
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财物或其他相 关因素采取的限制、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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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1.审判员谢某作出的拘传决定,是为了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而不是 为了使未被羁押的王某到案接受讯问,不符合拘传的目的。 2.拘传要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审判员谢某未经批准自行填写拘传证, 并交法警执行,违背了拘传的法定程序。 3.第二天才进行讯问,拘传被告人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4.关押在候审室内,讯问后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不能加以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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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下列关于适用拘传应遵守的要求,正确的有( ) A. 拘传时,可以使用制服性警械 B.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必须出具拘 D. 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由办案民警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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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传的特点:
(1)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拘传的目的是强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 (3)拘传不同于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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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关于拘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BC) A. 拘传必须以传唤为前提条件 B. 拘传的对象为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C. 拘传可适用于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 可以将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第八章 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机关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对其采取的暂时限制或者剥 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从轻到重依次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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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禁止连续拘传,不得变相拘禁; 8.禁止疲劳审讯,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休息; 9.讯问结束后,填写拘传时间和讯问结束时间。拒绝填写要注明; 10.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条件,应当依法采取 其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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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曾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 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为了审查案件,把曾某拘传到人民 检察院接受了24小时的讯问。曾某对此提出了申诉,他的以下理由正确 的是( ) 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 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 C.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D.拘传时间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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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程序具有法定性
法律对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机关、适用条件和程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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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目的具有保障性
保障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而不是惩戒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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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间上具有临时性
是临时性措施 随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可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而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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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手段具有强制性
强制性手段限制或者剥夺人身权利 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 不包括对物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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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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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拘传的适用程序
1.拘传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 长批准; 2.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刑事诉讼的5种强制措施,只有拘传是哪个机关决定后由哪个机关自行执 行,其余4种的执行机关都是公安机关。 3.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签名(盖章)、捺指印。 4.拘传到案的地点应当是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 5.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被拘传人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 6.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 、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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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以保证其不逃避和妨碍诉讼 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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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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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保证
保证人保证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担保被取保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 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取保候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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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关于拘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只有公安机关有权采用 B.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 C.适用对象为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D.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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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王某,经常无故打骂其妻叶某。其妻不堪虐待,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 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受理后,依法将起诉书副 本送达王某。王某恼羞成怒,更是变本加厉。无奈之下,叶某跑到法院 寻求保护。承办此案的审判员谢某见状,十分气愤,于是,决定立即拘 传王某,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发出警告。为此,谢填发了拘传票,由法 警将王某拘传到法院,关在法院的候审室。第二天下午,审判员谢某对 王某进行了审问、批评,在王承认了错误,并保证不再殴打妻子后,将 其释放。 问:审判员谢某对王采取的拘传措施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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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措施中,属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有( ) A. 传唤 B. 拘传 C. 拘留 D.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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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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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主体具有特定性
强制措施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包括其他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和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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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的唯一性
强制措施的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证人的强制出庭,对证人的拘留处罚都不属于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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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对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适用于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B.可以适用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 C.可以适用于自诉人 D.可以适用于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