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号令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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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

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管理方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展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2021年7月11日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标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施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效劳〔以下简称货物效劳〕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货物效劳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给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给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给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工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效劳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兴旺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施行方案、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视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给商索要或者承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效劳。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工程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工程施行的原那么确定。

第八条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87号令在线问答】87号令24问(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87号令在线问答】87号令24问(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87号令在线问答】87号令24问(一)【发布时间:2018-01-03 阅读次数:1028】编者按:本月起,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以下简称87号令)正式施行。

针对87号令在执行中可能遇到的困惑,本报特梳理出部分重点问题,邀请87号令起草组成员、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以及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王周欢解答,以飨读者。

1.87号令第四条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可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不同层级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徐舟:关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即其第二十七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87号令第四条对此作了一些延伸,明确“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对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可以看出,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规定没有变化;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那么,87号令第四条有哪些具体含义呢?第一,它遵循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明确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制定主体不能变,必须是省级人民政府。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制定权限与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制定权限是有所区别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集采目录和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所以,实践中,很多地方都是由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再报省政府公布,或者直接由省级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87号令的理解与执行

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87号令的理解与执行

第二部分:重点条款解读
总体修订情况梳理
• 18号令共6章90条(《总则》《招标》《投标》《开标、
评标与定标》《法律责任》),全文11000多字。
• 87号令共7章88条,较18号令增加一章,将第四章改为 《开标、评标》,新增第五章《中标和合同》;删除36 条,新增34条,修订54条;全文13000余字。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条款原文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解读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两法并行的格局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的法律适用:实践 or 法理
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于 87号令:(1 )依法应当招标的政采工程,
(2)依法不招标的政采工程,(3)适用87号令招标的“工程”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
解读
“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为什么?
如果的确需要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怎么办?
删除了18号令延长截标期和开标时间应在3日前通知和公告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条款原文
终止招标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 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 式通知被邀请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 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 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 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山西省财政厅 2018 年4月
财政部第87号令理解与执行

财政部第87号令课件

财政部第87号令课件

二是重点对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有关内容进 行细化和补充,同时做好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衔接,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规定上升为部门规章
采购项目中含有不同采购对象如何确定项目属性(第七条); 有关采购当事人的权责及内控机制要求(第六条); 采购需求的形成过程及主要内容(第十条、十一条); 保障交易过程公平的制度要求(如对采购公告内容和发布时间
2017年6月,《办法》修订草案经部务会审议原则通过。 2017年6月,按照部务会要求,条法司会同国库司召集教育部、公安
部、人民银行、中直采购中心等十余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座 谈,通报了规章修订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同时,通过电话方式向地 方财政部门反馈了相关意见采纳情况。2017年6月9日,条法司会同国 库司就《办法》修订草案向国务院法制办征求了意见。在此基础上, 对《草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7年7月11日,印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修订的必要性
3.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框架内,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充实和完善。特别是对招 标采购程序、评标方法、交易规则、信息公开等已经滞后的规定 进行修改。
4.与其他办法相衔接。与《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相衔接,完善有 关专家抽取的规定。鉴于小额零星的货物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项 目采购不属于招标方式规范的范畴,且下一步拟将此类项目与建 设电子卖场统筹考虑,删除原18号令第八十五条有关协议供货和 定点采购管理的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后,按照国务院 法制办的解释,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应纳入政府采购 管理。为此,《办法》第八十五条明确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 电产品招标投标有关特殊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87号令理解与执行

财政部第87号令理解与执行
解读
认可了实践中的做法。 既要保障公开招标的主体地位,又要兼顾采购效率、效益和效果。
第七条 混合项目属性
条款原文
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 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 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解读
解决混合项目适用法律的问题 按价值比例确定 or 按行业习惯确定 修订争议焦点
• 探索解决实践中许多问题因无法可依,执行操作无据、处理处罚缺 失问题。
2.衔接上位法的需要 • 贯彻落实上位法所确立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新导向(结果导向、公
开透明、简政放权、权责对等、强化监管等)。 • 解决原办法少数规定与上位法不相符、不适应的问题。 • 解决原办法自身存在的一些小“BUG”。
第一部分:修订的背景
• 提高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努力实现“物有所值”。 • 以透明促规范,进一步强化全过程采购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看住采购中“乱伸的权力之手”。 • 突出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的内控管理,“内外”结合,防范廉政风险。
第二部分:修订的指导思想
1.“承上启下”:严格依据上位法,吸收兼容下位法
第十二条 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
条款原文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 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
解读
设定最高限价:授权性规范,一般什么情况下需设最高限价? 设定最低限价:禁止性规范,为什么禁止设最低限价?
第十四条 邀请招标投标人产生方式
条款原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方式 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 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 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保 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87号令试题 政府采购法竞赛题等汇总

87号令试题 政府采购法竞赛题等汇总

政府采购法练习题(667)1、什么情形下采购需求应向社会征求意见:()A、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采购项目C、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D、政府负责建设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正确答案: A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此类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A、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B、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也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C、无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但需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D、需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但不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正确答案: B3、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A、可以继续进行B、终止C、重新组织招标D、延期正确答案: A4、对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除按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采购信息外,采购人还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在指定媒体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将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A、1B、2C、3D、5正确答案: B5、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完整版)87号令试题

(完整版)87号令试题

1、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AA、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B、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设区的市级C、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D、省、自治区;省级、设区的市级2、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的原则确定。

AA、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B、有利于项目落地C、有利于节省资金D、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3、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条件;(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AA、组织招标B、抽取专家C、组织评标D、主持会议4、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设定最低限价。

CA、也可以B、同时C、但不得D、合理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通过推荐或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倍。

BA、一B、两C、三D、四6、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公告内容应当以()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BA、5个自然日;省级B、5个工作日;省级C、5个自然日;市级D、5个工作日;市级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CA、评审因素; 资格要求B、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C、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资格要求D、评审因素;评审因素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AA、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B、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C、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截止D、报名截止9、投标有效期从()之日起算。

第87号令(政府采购招投标法)

第87号令(政府采购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肖捷2017年7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

87号令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键点解读

87号令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键点解读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 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87号令对我公司投标的影响
解读: 1、本法条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自主选择权; 2、87号令之前,财办库[2003]38号:----《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 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中规定: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 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但是自从87号令 之后,不限于同型号,而是同品牌都是不允许的人员、利润、纳税额
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
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解读: 资格项负面清单: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
税额、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 评分项负面清单: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
问题:该招标活动能否顺利进行?为什么?
87号令对我公司投标的影响
练习一答案
不能顺利进行。 核心产品为“平板电脑”,而投标人A和投标人C的平板电脑均为“希科普” 相同品牌,按照87号令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投标不足三家,不能顺利进行。
第三十一条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
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87号令试题精编版

87号令试题精编版

1、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AA、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B、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设区的市级C、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D、省、自治区;省级、设区的市级2、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的原则确定。

AA、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B、有利于项目落地C、有利于节省资金D、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3、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条件;(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AA、组织招标B、抽取专家C、组织评标D、主持会议4、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设定最低限价。

CA、也可以B、同时C、但不得D、合理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通过推荐或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倍。

BA、一B、两C、三D、四6、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公告内容应当以()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BA、5个自然日;省级B、5个工作日;省级C、5个自然日;市级D、5个工作日;市级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CA、评审因素; 资格要求B、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C、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资格要求D、评审因素;评审因素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AA、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B、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C、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截止D、报名截止9、投标有效期从()之日起算。

87号令的理解与执行

87号令的理解与执行
条款原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 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 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解读
供应商规模条件的规定:落实政策功能,提高原法律规范效力层级 厂家授权:(1)防止“控标”(2)为供应商“减负” 为什么进口货物除外? 非招标方式?
第十二条 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
条款原文
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 限价,但不一般什么情况下需设最高限价? 设定最低限价:禁止性规范,为什么禁止设最低限价?
第十四条 邀请招标投标人产生方式
条款原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 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并从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二十九条 终止招标活动
条款原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 书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 式通知被邀请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 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已经收取招标文件费用或者 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 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编制及内容
解读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从“合同主要条款”到“合同文本” 招标代理费用收取:不再坚持“谁委托谁付费” 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专题考试)-含参考答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专题考试)-含参考答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参考答案考试题型分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案例分析四种题型,其中,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为闭卷考试,时间40分钟;案例分析题为开卷考试,时间20分钟。

闭卷考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电脑,请按照题干后的要求用签字笔直接在选项下面“答案”处填写您的答案;案例分析题可以自行查阅资料或相互讨论,最后自行给出答案。

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A.按照采购人的要求B.按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C.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D.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答案:D2.什么情形下采购需求应向社会征求意见:()A.政府负责建设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的采购项目C.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D.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答案:D3.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的原则确定。

A.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B.有利于项目落地C.有利于节省资金D.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答案:A4.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公告内容应当以()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A.5个日历日;财政部B.5个工作日;市级以上财政部门C.5个日历日;发改委D.5个工作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答案:D5.某事业单位于2020年4月26日8时30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一批办公设施的公开招标公告,提供采购文件的最早截止日应为()A.2020年4月30日B.2020年5月1日C.2020年5月6日D.2020年5月16日答案:C6.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A.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B.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报财政部门批准C.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报主管预算单位同意D.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18《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题目及答案

2018《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题目及答案

2018《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题目及答案财政令87号文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且覆盖原财政令18号文,那么我们一起详细的看一看到底这一财政新令都有哪些改变,以及对招标采购行业有着怎样的影响。

1、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AA、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B、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设区的市级C、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级D、省、自治区;省级、设区的市级2、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

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的原则确定。

AA、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B、有利于项目落地C、有利于节省资金D、有利于提高采购效率3、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条件;(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AA、组织招标B、抽取专家C、组织评标D、主持会议4、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设定最低限价。

CA、也可以B、同时C、但不得D、合理5、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通过推荐或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产生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名单的,备选的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倍。

BA、一B、两C、三D、四6、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公告内容应当以()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BA、5个自然日;省级B、5个工作日;省级C、5个自然日;市级D、5个工作日;市级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CA、评审因素; 资格要求B、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C、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 资格要求D、评审因素;评审因素8、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自()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AA、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发布B、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发售C、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截止D、报名截止9、投标有效期从()之日起算。

87号令24问(四)

87号令24问(四)

87号令24问(四)2017年10月31日 13: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10.采购人代表必须参加评标委员会吗?如果确实不能参加,怎么办?徐舟:关于第一个问题,实践中有很多争议。

18号令第四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87号令第四十七条也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据此,有人认为,部门规章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那么采购人代表就必须参加评标委员会。

不过,我个人认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是他的权利,他可以参加,也有权不参加。

首先,我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之所以建立专家评审制度,主要初衷是为了实现分权制衡,促进廉政建设。

但是,考虑到采购人或招标人毕竟是项目采购主体,为了维护采购人或招标人的正当权益,所以明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其次,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理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属于授权性规范,而不是义务性规范。

法律规范的形式有三种:其一是授权性规范,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其二是义务性规范,它告诉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其三是禁止性规范,它告诉人们不得做什么。

18号令和87号令关于评标委员会组成的规定,正好对应了这三种形式的法律规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这是授权性规范;“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这是义务性规范;“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这是禁止性规范。

实践中之所以对此有争议,无非是因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这句话少了授权性规范标志性的“可以”这两个字。

这并不是我们起草小组起草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而是因为这句话一旦在“评标委员会”之后加上“可以”这两个字,会引起其他歧义,所以只能作这样一种中性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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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号令试题及答案题目选项A选项B选项C选项D选项E正确答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主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ABC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表述错误的是:()为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应当将平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获得最高价格得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为排除干扰,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汇总评分时去掉最高最低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作为加分因素ABD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的,还应规定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ABCE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公共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ABE题目正确答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后,应当及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错误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未载明,不得接受联合体投标。

错误价格是政府采购贷物和服务项目评审的重要因素,是评价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关键性指标之一。

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也应当依法合理设置价格分值。

错误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中,无效投标的概念等同于废标的概念。

错误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错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招标采购金额越大,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越高,招标文件售价也越高。

错误题干选项A选项B选项C选项D正确答案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公证人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财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纪检监察人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D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

低于10%低于30%高于60%高于30%B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采用()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最低评标价法低价优先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估法A题干参考答案知识点一、简答题:(20分)1、请简述项目经理应具备的能力和承担的主要职责。

(10分)2、请简述项目经理如何做好业务承接和招标准备工作。

(10分)答案解析:见“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第29-31页。

招标采购代理规范二、计算题:(15分)乙公司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甲委托,于2019年3月15日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宗5500万元的货物,公告中标金额为5200万元,并确定丙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请回答以下问题:1、若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收费标准收费,乙公司向丙公司收取的代理服务费金额是多少?(分步骤写)(10分)2、若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费,乙公司向丙公司收取的代理服务费金额是多少?(分步骤写)(5分)答案解析: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0-1000)×0.5%=20万元(5200-5000)×0.25%=0.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0.5=30.4(万元)综上:乙公司向丙公司收取的代理服务费金额是30.4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0.8%=4万元(5000-1000)×0.5%=20万元(5200-5000)×0.25%=0.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0.5=30.4(万元)按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收费=30.4×(1-20%)=24.32万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三、案例分析题:(35分)采购人X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G 公司就“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

2019年6月5日,代理机构G 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后组织了开标、评标工作。

6月28日,代理机构G 公司发布中标公告,S 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7月1日,供应商J 公司提出以下质疑: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3、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分细则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打分:优得35-40分,中得20-34分,一般得0-19分”设置不合法。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评分细则要求:‘投标人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有常驻的服务机构,或在本地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等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的得5分(需提供本地工商注册资料以及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表、服务机构地址、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设置不合法。

质疑事项3:对中标结果的质疑。

具体内容:我公司(供应商J 公司)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实质性条款和其他条款在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中进行了逐一响应,其中,我公司报价最低,所有可予评分的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类似业绩、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条款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供。

材料齐全,真实,且均为无偏离响应,根据我方评估可达到每项评分的最高档次得分,不存在提供资料不全和不予计分的情况。

我方认为针对本项目投标报价、答案解析:1、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的做法不妥。

理由:招标文件将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作为资格条件,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分细则要求的设置不妥。

理由:(1)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取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招标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标准设置“优得35-45分,中得20-34分,一般得0-19分”等,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

(2)评审因素的指标应当是可以量化的,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在细化和量化时,一般不宜使用“优”、“良”、“中”、“一般”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另一方面,评审标准的分值也应当量化,评审因素的指标量化为区间的,评审标准的分值也必须量化到区间。

招标文件评审标准设置“优得35-45分,中得20-34分,一般得0-19分”等,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的问题,违反了《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的规定。

政府采购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应均高于其他投标公司,与公告的中标人相比更具备中标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方提出该项目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进而影响投标结果及候选人利益,我方综合评估后,现郑重向贵司发起质疑函,望贵司对评审投标文件的过程和具体的得分情况进行详细的解释,以达到能够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招标活动。

质疑事项4:代理机构G 公司未依法告知我公司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问题:1、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规定,供应商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5分)2、该项目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项目实施方案”的评分细则要求的设置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5分)3、该项目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评分细则要求的设置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5分)4、请针对“质疑事项3”的内容,拟订一份质疑回复函。

(格式自拟)(15分)5、如质疑事项4属实,请提出补救措施。

(5分)3、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评分细则要求的设置不妥。

理由:只有已经具备本地化服务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得分,有明显倾向性,存在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嫌疑。

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4、质疑回复函J 公司:感谢你单位参加“XX 市XX 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我方已于2019年7月1日收到你单位送达的书面《质疑函》。

针对你方提出的质疑,我方配合招标人对招标过程进行了调查复核,现回复如下:一、本项目评标严格遵照下列原则评审:(一)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二)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三)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即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商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对投标人的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独立进行打分,并按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最后按相应计算公式和各部分得分的权重值计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以评标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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