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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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及就业指导人员岗位职责
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机构,为更好的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明确各自职责,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定;具体领导、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的要求组织动员教职员工及毕业生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建立毕业生生源信息库,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和就业洽谈工作;负责本院(系)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管理、教育工作;做好本院(系)毕业生派遣离校和毕业生就业遗留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
(二)组长职责
全面负责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指挥、督促、协调和实施,制定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指导原则和目标,主持召开就业工作会议,代表就业工作人员参与院学科专业调整及招生计划制订,负责组织就业工作人员考评和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本单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三)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抓好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具体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指导学工科、就
业干事、毕业班辅导员及其相关科室开展日常就业工作,组织就业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工作业务培训,及时对我院就业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组织动员教职员工及毕业生广泛收集需求信息,做好本单位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市场拓展工作,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动员会,具体协调各就业指导人员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四)学工科职责
具体负责我院各项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定;广泛收集需求信息,组织建立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校友创业、就业基地等信息库;组织毕业生参加各种招聘活动,负责接待本单位毕业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来访;组织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负责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开设好《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和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各项就业指导、教育活动;组织、指导本单位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负责本单位毕业生档案整理与交接、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五)就业干事职责
具体负责毕业生就业的日常性工作以及毕业就业工作档案建设和管理,并具体做好组长、副组长交付的各项临时性工作。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制定我院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组织毕业生填写就业推荐表,认真做好毕业生资格核查、毕业生生源统计和毕业生信息上报工作;具体进行就业指导、政策宣传,收集并及时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积极协助学工科长组织、指导我院毕业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就业洽谈活动;负责督促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工作,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负责统计当年度毕业就业情况信息,做好用
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反馈工作,进行年度就业工作总结等。
(六)毕业班辅导员职责
了解和掌握所带班级毕业生的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毕业教育,确保毕业生思想稳定;协助做好所带班级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组织工作和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协议签定督促工作;协助组织、指导本单位毕业生参加各类招聘活动;协助学工科做好所带班级毕业生档案整理、毕业鉴定、文明离校等工作。
(七)其他相关科室及教师职责
教务科负责整理、审核毕业生学籍档案材料对毕业生相关就业材料的学业成绩栏目和毕业资格进行审核、鉴定,做好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并及时提供“专升本”学生录取情况;实践运行科负责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工作;普通教师具体组织开展专业学习、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以及专业思想的培养,结合专业发展、特点和变化,指导学生进行观念更新、学习创新、技能培养以及专业创新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