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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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根据《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和《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会议费支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学校会议费举办(含主办、承办)的教学科研业务会议、其他会议。
教学科研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论证会、答辩会(不含毕业论文答辩会)等。
其他会议是指除教学科研业务会议之外的会议,包括学校党代会、团代会、教代会等,以及行政管理需要所组织的工作会议。
第三条举办会议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会期及会议形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会议举办者对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二章会议的审批和管理第五条学校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举办会议应填写《学院举办会议审批单》(附件1),说明会议名称、类别、时间、地点、人数、主要内容、经费来源及预算额度等,由校长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和校长审批。
第七条会议地点应当优先选择学校内部会议室、礼堂等,校内不具备举办条件确需在校外举办的,应根据经济性、便利性原则就近选择会议地点。
校外举办会议原则上应安排在四星级及以下宾馆,不得到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
无外单位人员参加的会议,不得到校外举办。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管理第八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以及电视电话会议的会议室租金、电路使用费等。
第九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5b145f9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35.png)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举办(含主办、承办)的各类会议、论坛,其中,会议包括国内业务会议、国内管理会议和在华举办国际会议。
国内业务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国内管理会议是指除国内业务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是指报经教育部外事部门批准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由学校及二级单位主办的有外籍人员参加的国际会议。
所有举办的会议必须严格按照“先审批,后开会”的原则,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经学校或者各二级单位审批后才能召开。
第三条会议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会议举办者是会议费的直接负责人,对会议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会议举办者应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议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报销会议费。
各二级单位对使用本单位经费举办的会议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
二级单位应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办会人员合理、合规报销会议费。
财务处负责会议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定和完善学校会议费管理办法,依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二级单位审批结果,实施会议费报销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会议审批和注意事项第四条二级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五条会议举办者应当根据会议性质、主要内容确定会议人数和天数,严格限定工作人员数量。
第六条国际会议应按照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要求提前三个月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严格控制参会人数。
第七条举办会议应预先编制会议费预算表。
会议费预算需列明会议的名称、会议类别、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
第八条使用财政专项经费和其它实行预算控制的经费召开会议,应在经费批准的会议费预算额度和标准内开支会议费。
大学综合性会议活动等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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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综合性会议活动等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为保障临时性、应急性、综合性会务等工作需要,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因工作需要,协助办公室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二、发放类别
(一)学校各类会议室保洁、茶水及用具清洗保管等服务工作。
(二)临时性、应急性会议与活动会务保障工作。
三、发放标准
(一)各类会议室服务劳务费100元/月人。
(二)临时性、应急性会务劳务费按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四、审批程序
由学校办公室综合科按月据实统计,填写申报审批表,经校办主任审核确认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本办法人事处牵头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会议经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14c76b5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68.png)
(一)参会人员应对会议组织、议题讨论、决策执行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筹备组应认真对待参会人员的反馈,及时改进会议组织工作。
第十五条会议资料的归档与保管
(一)会议结束后,会议筹备组应将会议资料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二)会议纪要、决策文件等关键资料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保管。
(一)会议服务部门负责会议室的安全管理,确保会议期间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会议室使用期间,预订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室的安全工作。
(三)会议室内应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七条会议室资源调配
(一)会议服务部门根据会议需求,合理调配会议室资源,提高会议室利用率。
(二)对于重要、紧急的会议需求,会议服务部门应优先保障。
(二)会议议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会议主题、议题、讨论时间、发言顺序等。
(三)会议主持人需确保会议议程的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议题讨论时间。
第十一条会议记录
(一)会议记录员应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包括议题讨论、决策结果、参会人员发言等。
(二)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发给参会人员。
(三)会议筹备组需确保会议所需资料、设备、场地等资源充足,以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第九条会议签到
(一)会议开始前,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签到,会议筹备组负责统计参会人员签到情况。
(二)会议签到可采用纸质签到、电子签到等方式,确保签到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应按照会议议程安排,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议题讨论。
(二)会议经费预算应包括场地租赁、设备租赁、资料印刷、参会人员差旅、餐饮等费用。
(三)会议经费预算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会议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e9392ad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48.png)
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单位会议费管理,落实国家关于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 号),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 号),结合国家、XX部、XX院有关规定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各部门召开的行政、业务会议适用本办法。
行政性会议是指以XX单位名义召开的综合性政务会议。
业务性会议是指以XX单位名义,以及附属(挂靠)机构(国有控股企业、学会)、研究团队(课题组)、项目(含课题、子课题)召开的以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学术交流、成果转移转化等科研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专门会议(如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第三条召开会议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内容相似的会议,应当联合或合并召开。
严禁召开无实质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
不得邀请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预算原则上应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综合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所年度会议计划编制和会议报请审批管理;(二)参与制定或修订所会议费管理办法;(三)审核会签以XX单位名义召开的会议通知;(四)审核汇总单位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制度汇编(五)对年度会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财务处的主要职责是:(一)牵头制定或修订所会议费管理办法;(二)负责会议费预算管理,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三)对会议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核查核准各部门会议计划是否符合预算要求。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年度会议计划,办理会议请示及会议通知手续,配合综合处编报有关会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第三章会议审批第八条会议计划编报与审批: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
高校会议费管理制度
![高校会议费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c71a146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3c.png)
1.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会议室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会议室内应配备必要的会议设备,如投影仪、音响、话筒等。
3.使用会议室设备时,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如有故障,应及时报修。
四、会议室安全保障
1.管理部门应制定会议室安全措施,确保会议期间的人员安全。
2.会议室内应配置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3.对会议纪要的归档和查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会议纪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会议纪要的持续改进
1.定期收集参会人员对会议纪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会议纪要的编制和发布流程。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会议纪要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调整,提高会议纪要的实用性。
3.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关注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为学校的管理和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三)及时性:报销应在会议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完成。
(四)经济性:合理控制会议费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财务处所有。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章会议流程
一、会议筹备
1.确定会议主题:明确会议目的、议题和预期成果,报请相关领导审批。
本章内容旨在规范会议流程,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提高会议质量。各级单位应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本章规定。
第三章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
一、会议纪要的编制与发布
1.会议纪要应详细记录会议的议题讨论、决策结果、责任分配等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会议纪要编制完成后,需及时提交给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的会议纪要应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给所有参会人员,确保相关人员了解会议内容。
会议费管理办法(精选10篇)
![会议费管理办法(精选10篇)](https://img.taocdn.com/s3/m/25169c58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6f.png)
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是企业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它能够促进企业内部沟通、协作,促进员工相互交流、学习,同时也能够向外界宣传企业品牌、文化等。
然而,会议费用的管理一直是企业中的难点,因为它涉及到多种花费,费用明细繁多且难以统计,而且易被财务管理人员所忽视,如果没有一个严格规范的管理办法,就会导致会费溢出、乱花成本等问题的出现。
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议费管理办法,确保会议费用的合理、规范、透明。
一、会议费用的类别及管理办法(一)交通费会议交通费主要包括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用和接送机场车费用,企业应该根据参会人员所在地和会议举办地点,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
参会人员可按合理的标准报销车程、机票和往返车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证明文件。
(二)住宿费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需住宿,企业应该根据不同标准的参会人员及时间要求,选择适当的住宿地点。
参会人员可按上述标准申请住宿,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票据。
(三)餐饮费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需要用餐,企业应该根据不同标准的参会人员及会议安排,选择适当的餐饮方式。
参会人员可按上述标准申请用餐,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票据。
(四)会议场地费会议场地费主要包括会议场地租赁及设备租赁费用,企业应该选择符合会议需求的场地,并通过租赁合同或发票等方式核准费用。
(五)茶水点心费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需要加强能量补充,企业应该适当安排茶水点心费用。
可通过申请制度,确定茶水点心的数量、品种和预算,避免奢侈浪费。
(六)礼品费会议期间,企业需要送礼品展现企业形象并表示感谢,但礼品的内容、数量和标准应当符合公司制度要求,礼品也应经过审核及记录,避免跨越限度和奢侈浪费。
二、会议费用管理流程(一)会议组委会的成立企业应当在举办会议前成立会议组委会,统一负责会议策划、组织和执行工作,会议组委会由相关负责人和部门代表组成。
组委会应轮流主持,轮值管理。
(二)会议费用预算会议组委会应在会议筹备期间进行费用预算工作,制定严格的预算计划。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fa5d6940b1c59eef9c7b47a.png)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单位举办或承办的各类国内会议、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包括业务性会议和其他会议。
业务性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需要举办的学术会议、研讨会、评审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其他会议是指除业务性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
第三条会议费是指由学校及各单位举办或承办会议所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
第四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会议管理有关意见,遵循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
第五条会议举办者是会议费的直接责任人,对会议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各单位对本单位所举办或承办的会议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
第二章会议管理第六条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需由举办或承办单位编报会议费预算,并按以下程序审批:(一)以学校名义举办的会议,或以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名义召开,并由学校负责承办召开的会议,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二)以校内单位名义举办或承办的全校性会议,须按照学校会议管理有关规定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非全校性会议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使用科研经费举办的一般性会议,由所在单位备案,会议代表人数150人以上的,须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批。
会议预算应包括:会议名称、内容、举办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等基本信息,召开会议所需经费来源及收支预算等。
收支预算要控制在标准之内。
第七条会议代表是指按照会议通知邀请参加的会议人员,本校师生列席会议,不计入会议代表人数。
会议工作人员,按照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核定,对于超出比例的工作人员费用,不得报销。
第八条会议原则上应当在校内召开。
学校内部会议室、宾馆、招待所、会议中心等应优先作为会议场所。
如校内不具备召开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市内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级)会议场所召开。
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高校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介绍
![高校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cc772f1e3c1ec5da50e270c0.png)
关于印发《xxxxxx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会议费管理,保障会议费收支合规性与合理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xxxxxx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xxxx大学2016年8月31日xxxxxx大学国内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会议费管理,保障会议费收支合规性与合理性,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简高效、厉行节约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到学校统一核算的机关各单位、各教学科研单位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举办(含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国内会议,包括国内学术会议、国内管理会议。
其他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国内学术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会议、研讨座谈会、咨询评审鉴定会、答辩会、项目协调布置会等。
国内管理会议是指除国内学术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
第四条各单位在办理国内会议的经济业务时,应遵循勤俭节约、诚实守信的原则。
会议组织者是会议费的直接责任人,对会议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费负责人对本单位所举办会议涉及的经济事项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
第二章会议的审批与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会议审批管理,国内学术会议应由所在单位处级领导审批,若参会人数超过100人还需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国内管理会议由所在单位处级领导及分管校领导审批。
《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
![《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70d99a37fd5360cbb1adb7b.png)
《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苏州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业经学校xx年第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xx年12月22日(一)科学技术研究部负责自然科学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并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监督合同执行及经费使用,审核预算调整,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结题结账,配合财务处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或科研合同约定的经费预算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到账目清楚,核算准确。
(三)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审批、采购和登记管理以及实验耗材的采购等。
(四)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审计工作。
(五)二级学院(部)和校内实体性研究机构(以下简称二级单位),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
各二级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六)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
2.直接费用预算编制要提供编制说明和测算依据,劳务费预算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不设比例限制。
3.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项目负责人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4.间接费用是指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083456e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40.png)
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会议费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学科研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从总量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
会议费应纳入预算,单独列示,明确会议项目、开支数额和资金列支渠道,执行中不得突破预算。
第四条会议费使用和管理责任主体会议举办者是会议费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会议费收支和票据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据实报销会议费。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第五条会议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六条学校会议分类如下:(一)国内业务会议,指因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论坛、研讨会、评审会、论证会、座谈会、答辩会等。
(二)国内管理会议,指除国内业务会议之外的其他国内会议。
(三)在华举办国际会议,指经批准的在我国境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因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以下简称国际会议)。
第七条学校实行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执行。
国内管理会议的年度会议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等确需临时增加的会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国内业务会议计划可根据实际需要,报主管职能部门及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调整。
第八条会议按以下要求和程序审批。
(一)国内管理会议举办国内管理会议,由分管校级领导审批。
(二)国内业务会议举办国内业务会议,除参会人数在10人以内(含10人)的教学科研小型业务性会议,由主管职能部门领导审批外;其余由分管校级领导审批。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c41142caaea998fcc220eae.png)
苏州大学苏大财…2012‟7号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为规范全日制本科生各项经费分配及使用,提高本科生经费使用效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经费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主题词:本科生经费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各党委、党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财务处2012年3月2日印发附件: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全日制本科生各项经费分配及使用,提高本科生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日制本科生经费主要包括:包干经费、本科生奖学金、本科生困难补助、本科生活动费、本科生勤工助学补助、学费减免专项、校运动队奖励和学费减免专项。
二、本科生经费管理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的原则。
三、包干经费(一)包干经费分配办法1. 包干经费定额标准:单位:元/生.年2. 财务处根据各院(部)当年全日制本科生数及各学科的定额标准核拨至院(部),由各院(部)掌管使用。
各院(部)需编制详细年度预算(其中用于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业务费不得低于包干经费的60%)报财务处审核后执行。
3. 医学部包干经费统一核拨给医学部,由医学部制定具体分配方案,报财务处后再转拨至医学部所属各学院。
七年制临床医学类学生第一至第五学年的包干经费按医学类本科生定额标准核拨,第六、七学年的包干经费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业务费定额标准核拨。
4. 当年毕业本科生包干经费按定额标准2/3核拨,当年新招本科生的包干经费按定额标准1/3核拨。
(二)包干经费开支范围:1.津贴补贴: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
2. 办公费:指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如档案盒、U盘、硒鼓、纸、墨粉、计算器等。
3.专用材料费:全日制本科学生实验用材料(含实验动物)、试剂(含药品)、电脑配件、移动硬盘、DV带、电池、实验模型、学士服等。
苏州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09e4aced5bbfd0a79567363.png)
苏州大学差旅费报销须知一、差旅费是指离开苏州市城区(即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城区,不含所属县〈市〉,下同)开展学校行政、教学、科研等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二、城市间交通费1、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可从科研经费、特支费、奖励福利基金中列支。
(1)正校职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高铁商务座、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公务)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2)副校职、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及相当职称人员可以乘坐高铁一等座、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3)其余人员乘坐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和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2、处长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含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相应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院(部)、部门、直属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其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凭据报销。
5、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
6、出差人员可以乘坐直达特快全列软卧列车,其中,处长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含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其随行人员一人可乘坐高级软卧席,其余人员则乘坐软卧席,凭据报销。
三、住宿费1、出差人员按实际住宿天数报销住宿费。
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住宿四星级及其以上星级的高档饭店(宾馆),不得住宿豪华房间。
2、处长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含处长及相当职务人员)、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出差住宿费凭据按实报销。
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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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费开支,根据《江苏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江苏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苏教科〔2016〕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及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举办、承办或联合举办的各类国内会议。
第二章会议管理与审批第三条会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分为两类:业务类会议和管理类会议。
(一)业务类会议是指因教学、科研业务需要举办的业务性会议,包括学术论坛、研讨会、咨询会、论证会、结题与验收会、评审会、答辩会等。
(二)管理类会议是指除学术会议之外的其他会议,包括学校和各单位召开的工作研讨会、工作布置会议、传达类会议、总结表彰会、座谈会等。
第四条各二级单位应加强会议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管理类会议会期、规模,各类管理类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包含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会议代表控制在200人以内,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10%以内;业务类会议按照会议内容合理确定会议会期、规模,并合理控制工作人员数量,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五条学校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各类会议审批程序如下:(一)各学院(部)、科研机构根据学科发展、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举办或承办的业务类会议由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
(二)各学院(部)、科研机构召开的管理类会议报分工联系校领导审批。
(三)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召开的各类管理性会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周内编制会议预算,填写《苏州大学会议审批及会议经费预算表》,列明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举办会议时间、地点及场所、参会人员范围及人数、工作人员数,受托承办会议或联合举办会议的,还应提供委托单位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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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学校会议管理,规范会议费支出行为,节约会议开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2〕44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实行会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费用,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条各单位举办、承办会议应该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经费的使用应与所举办的会议具有相关性。
第四条学校对各类会议实行分级审批、预算控制的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举办、承办的各类会议。
其中使用上级外事部门专项拨款举办的国际会议,按照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2〕1号)文件执行。
第二章会议管理
第六条学校对会议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具体审批权限
按下表执行:
会议审批一览表
第七条会议经费实行会前预算、综合定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会议举办、承办单位应按《苏州大学会议经费预算表》(格式见附件一)编报会议经费预算,列明会议的主办单位、校外协作单位、会议名称、主要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会议开支项目、会议经费来源等。
会议预算经财务处审核后,按第七条规定审批。
会议预算执行中不得突破,如突破预算,需按原程序报批。
第八条各单位召开会议应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第九条校内管理类工作会议必须在校内召开,其他会议应尽量使用学校内部的会场和车辆,如不具备条件,应在政府或学校采购的会议定点饭店(四星级及以下)召开会议。
不得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高级饭店和旅游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宾馆、饭店等场所召开会议。
对不符合会议地点要求的会议费,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条会议举办、承办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会议规模和会期召开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10%以内。
第十一条除学校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董事大会等重要会议外,各单位举办、承办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校领导出席,其他校领导不陪会。
各单位邀请校领导出席有关会议,应按程序提前报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审批。
第十二条收取会务费时必须开具财务处提供的合法票据,收取的会务费、票据存根和记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处入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三条各单位不得委托旅行社等中介机构代办各类会议。
第三章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
会议材料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等;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会议聘请专家的咨询费及演讲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会议费除劳务费外,其他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
综合定额标准为500元/人·天,其中伙食补助费150元/人·天,住宿费250元/人·天,其他费用100元/人·天。
(一)会议住宿费在定额控制标准内凭发票报销。
会议代表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
会议召开地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工作人员除必须住会的以外,不安排住宿。
(二)会议餐费票据应与会议议程中就餐地点相符。
就餐地点与会议议程不符的票据不予报销。
(三)会议费定额控制标准中“其他费用”包括: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材料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等。
第十六条会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演讲费)发放标准参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会议期间发生的劳务费必须单独列支,且须附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开户行和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领。
劳务费需通过高级财务平台“酬金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原则上必须转入银行卡结算。
第十七条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发笔和笔记本。
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游览、参观活动,不发纪念品及与会议无关的其他物品。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汇总票据,填写《苏州大学会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二),于会议结束一个月内一次性办理报销手续。
会议费用在预算内严格按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凭发票报销,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九条会议费报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批准的《苏州大学会议经费预算表》、《苏州大学会议经费决算表》及审批文件;
(二)会议通知、会议议程;
(三)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
(四)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票据、清单(须加盖服务单位财务专用章)。
第二十条会议费列支顺序为收取的会务费、自筹(代管)经费、科研经费、财政专项经费、校内预算经费。
第二十一条会议举办、承办单位对会议费管理承担监管责任;会议举办、承办负责人是会议费使用直接责任人,对会议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切实加强会议费管理,会议费应
遵循“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于未及时上缴学校而形成“小金库”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由会议举办、承办负责人承担责任。
严禁列支与会议无关的费用,对于弄虚作假、举办虚假会议,虚列会议支出套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苏州大学加强会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苏大财【2013】6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