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登记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
xxxx公路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广大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举报公司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举报应遵循首问负责制、分级奖励和保护举报人权益的原则。
三、对职工举报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经公司安委会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且相关部门还尚未掌握的,举报人可获得表扬或奖励。
四、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兑现奖励,提倡实名举报。
在实名举报时,举报人应向举报受理机构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真实身份的证件和能够保持联络的联系方式。
五、公司范围内存在下列情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举报:(一)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二)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或资金投入不足,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
(五)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内容,免除或者减轻做为单位一方因生产安全事故所应承担法定责任的。
(六)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
(七)在不具备安全的条件下组织生产的。
(八)违法规定使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
(九)各施工队伍严重违法违章作业的。
(十)平时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监控措施不到位或失职的,导致存在事故隐患。
(十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公路施工现场、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安全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测及维护、保养的。
(十二)擅自将公路施工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或者没有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模版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由于电站安全生产事故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实现电站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和风险控制,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督和管理。
为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特制定本制度,以奖励发现和举报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人员,进一步完善电站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电站及其所属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工、居民以及相关人员。
三、奖励标准发现和举报一次经核实属实的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个人,将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奖金金额由电站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需满足下述基本要求:1. 奖金最低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元;2. 奖金金额随着隐患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增加而递增;3. 奖金发放应及时、公正、公开。
四、申报和认定1.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是电站及其所属单位的在职或离职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申报表,并在提交申报时提供相应的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等证据,以便核实和确认。
2. 申报渠道申报人可以通过各类渠道提出申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在线平台等。
电站应设置专门的申报渠道,并在显著位置公示,确保公众可以方便地进行隐患举报。
3. 申报材料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申报表;- 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图片、视频、文字资料等。
4. 申报处理- 电站应成立专门的申报事故隐患处理小组负责对申报进行核实和处理;- 申报事故隐患处理小组应在收到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事项的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书面和口头反馈;- 若申报事故隐患得到证实,电站应依据本制度的奖励标准向申报人发放奖金,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若申报事故隐患核实后未得到奖金申请人奖金,电站应给出书面解释,并说明理由。
五、奖金发放1. 奖金发放方式奖金应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发放给申报人。
申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银行账号,确保奖金发放无误。
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川安委…2013‟38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安委会2013年第3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2013年12月5日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监总财…2012‟6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的(以下统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均有权向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举报。
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本办法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三条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实行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分级受理和首问负责的原则。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应依法组织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条省安全监管局综合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综合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明确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举报受理机构。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传真)、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领取奖金办法。
第五条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手机短信息、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为最大限度调动举报人的积极性,保护举报人,应举报人要求,经举报受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可以明确专人与举报人联系,在案件查处、领取奖金等各个环节均不再向其他任何人透露举报人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XXX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事故隐患报告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第三条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四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五条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六条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七条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举报受理和核查第一条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二条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模版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模版一、背景及目的隐患举报对于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隐患举报工作,增强社会监督力度,特制定本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激励群众举报各类隐患,及时发现、控制并消除隐患,提升社会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奖励对象范围本奖励制度适用于全社会范围内的群众,包括个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
三、奖励标准和方式1. 隐患情况举报奖励标准:(1)举报重大隐患,提供确凿证据的,奖励金额为XXX元;(2)举报一般隐患,提供确凿证据的,奖励金额为XXX元;(3)举报其他隐患,提供确凿证据的,奖励金额为XXX元。
2. 奖励方式:(1)奖金直接发放到举报人账户;(2)提供物质奖励,按实物价值计算并发放;(3)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举报人同意,可给予荣誉表彰。
四、奖励申请和审核1. 奖励申请:(1)举报人应填写奖励申请表,标明举报事项、时间、地点等必要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2)奖励申请表应由举报人签字确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给相关部门。
2. 奖励审核:(1)奖励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2)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实举报事项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3)审核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举报人。
五、奖励发放与监督1. 奖励发放:(1)审核通过且认定为有效举报的,应迅速发放奖励;(2)奖励发放方式应与举报人协商一致,确保按时提供。
2. 奖励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奖励发放的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发放工作的公正、透明;(2)如发现奖励发放不合规或存在其他问题,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六、保护举报人权益1. 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严格保密,且禁止泄露、滥用;2. 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得到有效保护;3. 对于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奖励宣传和推广1. 相关部门应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发布本隐患举报奖励制度;2. 对于举报有显著社会影响的案例,可进行适当宣传和报道,提升公众对本制度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了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本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本制度中,“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监处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并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在报告事故隐患方面,各级、各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
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报告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和报告时间等。
收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
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同时,必须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对于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如果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在举报受理和核查方面,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
安监处设立了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并将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举报人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
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
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监处的主要职责包括查处受理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以及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
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登记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举报处理登记表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如何填写?安全隐患治理规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经济类型自定整改期限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电话从业人员人数预投资额手机电子邮箱实际投资邮政编码排查日期报告日期所属行业隐患分级填表日期:年月日整改责任人排查人报告部门上年销售收入完成日期隐患基本情况治理措施监控措施说明行业领域划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开采、冶金、有色、民爆、旅游、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易、道路运输、公路养护、水运、铁路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和航油企业、渔业、农机、学校、商场、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其它。
表格填写报送:此表由企业填写,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本单位存档一份,不上报;限期整改(含有部门限期整改)的一般以上隐患一式三份,本单位存档一份,报县级安监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各一份,县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原则,将复印件留存,原件上报上级部门。
填表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治理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源。
没有事故隐患就没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消除事故隐患就是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下面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类等进行简要分析,帮助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对事故隐患进行认定和处置。
2、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此定义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法定的。
仔细分析,这一定义有优点也有不足。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模版一、背景国家安全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处理至关重要。
为了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举报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本公司特制定此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群众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举报工作,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奖励对象所有公司内外的员工、合作伙伴和广大公众均可成为本制度奖励对象。
四、奖励条件1. 举报对象必须是与公司安全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或事件;2. 举报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足够的证据和信息;3. 举报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举报渠道1. 举报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举报渠道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电话、网址等各种方式;2. 举报人可以选择匿名举报或实名举报。
六、奖励形式和标准1. 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通报表彰、物质奖励或其他形式的奖励;2. 奖励标准根据情况具体定制,但必须公正、合理、公开;3. 具体的奖励标准和奖励形式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并及时公布。
七、奖励程序1. 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将对举报进行核实并保证举报人的隐私和权益;2. 经核实确认举报属实的,相关部门将评估举报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3. 若决定给予奖励,相关部门将按照奖励标准和奖励形式进行奖励,同时通报表彰、公开奖励结果;4. 员工的奖励将直接计入其工资或奖金中,合作伙伴和公众的奖励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或提供相应奖励。
八、奖励保密和监督机制1. 对于匿名举报的,公司将严格保密举报人的身份;2. 对于实名举报的,公司将进行保密处理,除非举报人同意,否则不得泄露其身份;3. 公司将建立奖励举报的监督机制,接受广大员工、合作伙伴和公众的监督,确保奖励制度公正、透明。
九、奖励的效力1. 对于获得奖励的人员,公司将依法享受相关权益;2. 奖励作为公司的一种鼓励机制,被奖励人应继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道德品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举报嘉奖制度一、目的为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连续稳固好转,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产生。
二、适用范畴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各部门。
三、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X修正(国家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X修正(国家主席令第24号)《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311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嘉奖办法》安监总财〔202X〕19号《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嘉奖办法》四、术语与定义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缺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动和管理上的缺点。
五、职责与要求5.1安全科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5.2安全科应对事故隐患举报进行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
5.3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科对本部门举报问题进行处理、答复。
5.4财务部负责举报受理嘉奖的发放。
六、工作要求6.1事故隐患报告6.1.1岗位员工应严格实行安全操作规程,发觉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隐患所在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觉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安全科。
6.1.2报告一样采取书面情势,特别情形可采取口头报告。
6.1.3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6.1.4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必须立刻进行整改或在24 小时内做出说明,如超出时间或说明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举报。
6.1.5及时受理、核实并排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报告和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举报,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制定了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劳务工和分包单位农民工),可以向公司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本地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是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对事故情况瞒报、谎报或者迟报的行为。
本制度引用了《安全生产法》、《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报告与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大政办发[__]154号)和《市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报告与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举报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人员、环境、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环境、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审查、备案而开工建设的;进厂职工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现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缺少安全防范措施的以及不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的各种行为;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及行业标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发生职工伤亡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的;其他危及社会、企业安全生产,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报告程序如下:本公司所属员工(包括劳务工)可直接或通过安全员上报公司安全部,报告人需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举报登记表》(见附件1),提交至公司安全部,安全部将根据所提交报告内容进行核实。
分包单位人员及农民工应逐级上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受理的,公司安全部不再重复受理。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记录(3篇)
第1篇一、前言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单位于2021年3月启动了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
本制度旨在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现将安全隐患排查奖励情况记录如下:二、奖励制度概述1. 奖励对象:本单位全体员工。
2. 奖励范围:生产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
3. 奖励条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经核实后认定为有效隐患。
4. 奖励标准: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上报及时性,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三、奖励记录1. 2021年3月(1)员工甲在车间巡查时发现一处电线裸露,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甲奖励100元。
(2)员工乙在办公区域发现灭火器压力不足,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乙奖励80元。
2. 2021年4月(1)员工丙在生活区域发现楼道照明灯损坏,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丙奖励60元。
(2)员工丁在车间发现一台设备存在异常噪音,经排查,发现设备轴承磨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较大隐患。
给予丁奖励200元。
3. 2021年5月(1)员工戊在仓库发现部分货物堆放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戊奖励90元。
(2)员工己在车间发现一台设备存在漏油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己奖励70元。
4. 2021年6月(1)员工庚在办公区域发现空调滴水,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庚奖励50元。
(2)员工辛在车间发现一台设备存在异味,经排查,发现设备通风不良,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辛奖励80元。
5. 2021年7月(1)员工壬在车间发现一处墙体裂缝,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给予壬奖励60元。
(2)员工癸在办公区域发现电线插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经核实,该隐患属于一般隐患。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记录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总则:1、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
2、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由公司工程安全部负责。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并获得一定奖励。
4、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各受理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对外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报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其他人员和单位。
5、举报的事故隐患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
二、举报范围:1、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
2、工程施工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火灾事故隐患。
5、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6、"公司办公楼、项目经理部、职工宿舍、民工宿舍等场所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
7、依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责令限期改正、停产整顿的基层单位、施工现场,逾期未改、未停而继续违法从事生产活动的。
8、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9、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可能导致的生产安全隐患。
三、举报和受理:1、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隐患排查领导部门(工程安全部)报告。
2、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所属部门或单位及联系方式。
3、举报人的举报应有事故隐患的详细情况。
4、工程安全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接受举报,并保持通信畅通。
举报电话:/。
"5、工程安全部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举报者保密。
凡向被举报人或单位泄漏举报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查处。
6、接到举报后,要建立举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要求和社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及时发现和举报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的报告和举报,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三)定义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隐患。
2. 报告:指员工主动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的行为。
3. 举报:指员工向上级主管或企业指定的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及他人犯罪行为、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为。
(四)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1. 奖励对象:参与报告和举报的员工。
2. 奖励条件: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报告或举报,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有效。
3. 奖励标准:(1)报告奖励标准:a. 针对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于有效报告的员工,可获得现金奖励100元。
b. 针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于有效报告的员工,可获得现金奖励500元。
(2)举报奖励标准:a. 针对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于有效举报的员工,可获得现金奖励1000元。
b. 针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于有效举报的员工,可获得现金奖励5000元。
4. 奖励程序:(1)报告奖励程序:a. 员工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直接主管报告,并提供相关信息。
b. 直接主管对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有效性。
c. 主管将报告提交给企业指定的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和确认。
d. 相关部门确认后,将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奖励发放。
(2)举报奖励程序:a. 员工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他人犯罪行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后,及时向上级主管或企业指定的相关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信息。
b. 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负责对举报进行核实和调查。
c. 调查结果确认后,将结果反馈给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奖励发放。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二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事故隐患的存在可能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许多组织和机构都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
首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是一个重要的预警制度。
通过该制度,员工可以及时向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从而在事故发生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消除。
这种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地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责任感,防止潜在的事故隐患发展成为真正的事故。
其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还能够提高组织内部的信息流通效率。
通过建立统一的报告渠道和流程,员工可以方便地将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到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这种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地提高组织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此外,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中普遍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
举报奖励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事故隐患的发现和报告中,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通过该制度,员工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此外,举报奖励制度还可以起到威慑作用。
通过明确的制度和奖励政策,员工将意识到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敢掩盖或忽视事故隐患。
这样,安全管理部门可以及时掌握事故隐患的全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效果。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在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建立这些制度,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前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提高组织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举报奖励制度还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鼓励和威慑的作用。
因此,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并且应该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登记表
举报人(受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登记表
编
身份证号
企业或组织注册号
或登记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身份代码
举报密码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编
举报人提出奖励申请:
举报违法活动时间、方式、内容:
本人承诺:
1.未就同一举报内容获得过其他部门的奖励。
2.非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在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文员等)及其直系亲属。
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隐患举报嘉奖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激励员工乐观参加隐患举报工作,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和企业资产的安全,特订立本《隐患举报嘉奖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工以及劳务派遣人员。
三、定义1.隐患:指存在于企业内部的可能引发人身损害、设备损坏、生产停止或环境污染等不安全因素。
2.隐患举报:指员工自动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上级领导报告发现的隐患。
3.举报嘉奖:指企业为了优秀的隐患举报行为而予以的肯定嘉奖,以激励员工参加隐患举报工作。
四、隐患举报嘉奖管理标准1.隐患举报流程–员工发现隐患后,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核实并填写《隐患举报登记表》。
–部门负责人将登记表报送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评估和处理。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提交的隐患举报进行审核,并确认隐患的真实性和紧急程度。
–安全管理部门依据举报的隐患进行整改,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隐患解决后,安全管理部门将予以举报人所在部门正式通知,并填写嘉奖申请表。
–企业领导层依据嘉奖申请表进行审核,决议是否予以举报人嘉奖。
2.嘉奖标准–嘉奖金额:依据举报的隐患情况和对企业安全产生的影响,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予以不同额度的嘉奖。
–一等奖:嘉奖金额为员工月薪的3倍。
–二等奖:嘉奖金额为员工月薪的2倍。
–三等奖:嘉奖金额为员工月薪的1倍。
3.嘉奖发放–嘉奖将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获奖人员,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嘉奖金额应在举报隐患解决后的一个月内发放到获奖人员的工资卡上。
–嘉奖发放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将嘉奖记录归档并保管两年。
五、隐患举报嘉奖考核标准1.考核内容–隐患举报及时性:员工发现隐患后能及时报告的得分较高。
–隐患真实性:员工举报的隐患需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为真实有效方可计入考核。
–隐患影响程度:对企业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隐患举报得分较高。
2.考核周期和频率–考核周期为一年,考核频率为每季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