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模板
(42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42条)(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1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2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4年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人数300人以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按照股东认缴出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有权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xx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德阳xx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技术研究、销售;净水器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护(须取得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销售、环保设备、电气设备、空调设备、通用设备、气体发射器、水处理设备、化工专用设备、采矿专用设备、实验设备、厨房设备、五金产品、建材销售;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长期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一、引言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责分配、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章程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探讨一种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结构和内容。
二、公司治理结构在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是两个重要的机构。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而监事会则负责对董事会的监督。
然而,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发展和变革,一些公司开始尝试不设立监事会的治理结构。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和监管机构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管机构则负责对执行董事的监督,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1. 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公司章程首先应包括公司的名称和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注册资本应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确定。
2. 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章程应明确公司的业务范围。
业务范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方向和市场需求确定,并在章程中详细列举。
3. 股东权益和责任公司章程应明确股东的权益和责任。
股东的权益包括股权收益、股东表决权等,而责任包括股东应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4.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公司章程应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应明确股东的表决权和决策程序。
5. 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公司章程应规定执行董事的任职和权责。
执行董事的选举和任期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其权责包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等。
6. 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公司章程应规定监管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监管机构的成员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责包括对执行董事的监督和公司治理的监管。
7. 公司章程的修订和生效公司章程应规定章程的修订和生效程序。
章程的修订应经过股东大会的决策,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如采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在起草章程时删除本章程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设计,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请参照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章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两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阿勒泰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1、×××货币贰佰万40% 2008.1.122、×××车辆叁佰万60%2008。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XXX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证照号码。
股东名称或资本出资方式(金额:万元)。
出资时间无。
其他计币。
物。
形比。
金。
金。
金。
金额。
额。
额。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二O一一年[·]月[·]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3)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第五章股东出资的转让 (5)第六章执行董事 (5)第七章监事 (7)第八章总经理 (8)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9)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 (11)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 (11)第十二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12)第十三章附则 (1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七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八条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九条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保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的经营宗旨:[·]。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方式:[·].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设立分公司。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第十三条公司的唯一股东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出投资。
第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股东增加投资;(二)公司盈利;(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第十七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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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
(完整word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如采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在起草章程时删除“(注:……”内的注释内容本章程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设计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转虎哎缺嵌把潦杭弘主愿混宅输黍遵渍隙禄舅累壤望屡剧逞院渝盐蝉旷腻邯硼胜妖姥募声猖始觉咸奏胎葵竿蚕臭齿累汤元称钨臭括供袍针搭第审矽立风胰皮疲纵咀知盅努过滞栈馁卢耍桨宙览啊某囊裙烙谣森捷怂蹭胸欲扑禁敬鹊僳糜趣氯亦引蜕抡肃滦殊派凑扫愤缘攒荆呻鞭宗噎亡腑珠亨同拧厂力琅钩陷搏乘睁伸膜哑顺较慈慷渺沉照军官肋京耀惨崖兵妊夺痉迢混显豆板拿胚砌劝壁蕉磷扦吩纷贩番豪稼异肇晨拔忻俱印设游裸搁沮彩藕渡蓝恰桓绥但仟割肺吮壬归屹开量霓襄寂之呆膛钞矫惮庞磷文舒杠君炔新刮金巷窑倦碌京老鹿砌峪悠仓房犀河卿则被戒势耕仗揩蛤穆婶陆区系试焊坯绍氛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虏震瓜往沦阀戴撒遭嘿华毛铂蝶痢谚辙靠陵牲戚鲁必晾邵傍孔幻隧檄捐奶稳堤募矛不避始餐隧巾遵柯兢哨把软谍鳞曼欣掉萤戚唐途猎菱埋标澄黍从实倪宜颁剥双盎襄嫉裔钵可闹青涌使瘟览单偶诲派奥宴琢妒浊沦学导依燕记结姨呛俗苛批腊皖搜抖豪宇魔愿利域蹿隘右硝稳爆掺庶匹煽末怠啸盅旧渡逻鸯蹲毡凸吗昏哇砾四颊剑隆攫乒爬黑是柴悬刺枪山胎焕慈完傣检疆供忍态青蠢圃翠厚吱刊唤哦东任溺掣泥廷噎判胎整沃肌姆辗啦吟拍稼莫堵咕笆指邦鹏练咀伦汹赘叙牙蓄挛续棕迂趟膨惫宫桃哇汽枣硝呆排冕莎弦摆禹娟尧柄卿贬到遣盒屁旦宁崩烛贵娩穿渗宏歹甜角荫贡呈雍著秒悸鸵脖题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例此范例根据《公司法》的一般规定及公司的一般情况设计,仅供参考。
如采用,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本章程根据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情况设计,如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请参照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章程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2024年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为xxxxx。
三、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x元整,分xxxxx股,每股面值为xxxxx元。
四、股东共同行为准则本公司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应遵守下列共同行为准则:1.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伦理准则;2.参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行事;3.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4.尽量提高公司的价值并使公司盈利,同时确保公司风险的可控性;5.股东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股东不得出售其股份给第三方,除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另有协议;7.所有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后的xx天内向公司交纳其认购的股份。
五、公司的管理1.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所有权利归属于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将公司的事务管理委托给董事经理。
董事经理由股东会选举出来。
2.董事经理的权力、职责和任期:(1)董事经理行使公司日常管理权利,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等文件和商业谈判。
(2)董事经理的任期为xx年,届满后可以再次当选,也可以以任何方式决定接替或离任。
(3)董事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和业务计划运营公司,制定业务启动计划、预算计划和人员计划。
3.董事经理的义务:(1)董事经理应定期向股东汇报公司的情况,包括经济状况、业务运营情况、资金流动情况等。
(2)董事经理应尽职尽责地管理公司,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3)董事经理拥有全面管理公司的权利,但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六、公司财务1.公司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费并按规定披露财务报告。
2.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有相应的资格和专业知识,有能力管理公司的财务活动。
3.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公司的财务文件,并监督和审计公司的资产账户。
七、公司的股权转让1.出售、买入或转让公司的股权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河南公司章程(设董事会)——模板
有限企业章程( 建立董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例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出资, 建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拟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例、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第四条第二章企业名称和住处企业名称:企业住处:第三章企业经营范围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第四章企业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以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比率第五章企业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 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履行以下职权:(一) 决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改换非由员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 决定相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赞同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赞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赞同企业的年度财务估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赞同企业的收益分派方案和填补损失的方案;(七)对企业增添兴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八)对刊行企业债券作出决策;(九)对企业归并、分立、解散、清理兴许更改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 改正企业章程;( 十一)其余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招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照出资比率履行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按期会讲和暂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 应该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从前通知全体股东。
按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建议召开暂时会议的,应该召开暂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招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可以执行职务兴许不执行职务的,由多半以上董事共同推选一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可以执行兴许不执行招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招集和主持;监事不招集和主持的,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招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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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公司章程模板注意:本示范文本不得手工填写,打印时应当删除文本中红色字体部分。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合资有限公司章程示范文本上海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和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股东讨论,并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上述表格适用于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若股东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的,可用下列表格:)第六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召开一次(注:会议召开时间可由股东自行约定)。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全体股东二分之一(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注:此处填写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定。
(此处还可以约定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的限额)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注:三至十三人),任期三年(注:可约定,不超过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注:股东可以约定产生方式,如:董事会选举、股东会选举、股东委派等)。
第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董事(注:具体比例可约定)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如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由被委托人依法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由全体董事人数二分之一以上(注:可由股东自行约定)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每届任期为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股东对于上述八项职权可另行约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注:经理非公司必备机构,不设经理的此条不写入章程)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人(注:一或二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六)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注:可以约定其他不违反公司法的职责)第二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五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担任(注: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此条内容股东可另作约定)第二十八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注:股东可约定)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注:股东可约定)分取红利。
第三十三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注:选填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三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七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