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三种计税方法.doc
消费税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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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消费税:
•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 纳税;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4.批发环节 •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一般规定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规定
•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 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 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 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 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 权平均计算)
消费税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内容提要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税款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出口退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性质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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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
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
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
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对于应税销售额的确认还有一些特殊规定:①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合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现金,此项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纳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②有些应税消费品可以按销售额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所谓“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各个税种计算公式和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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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四、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五、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2、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3、稿酬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20%×70%4、劳务报酬所得(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应纳税所得额×(20%+10%)(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应纳税所得额×(20%+20%)5、财产转让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六、土地增值税额1、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简便计税方法(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六、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七、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八、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九、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十、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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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会计——消费税的计算一、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内容,与增值税相同。
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以结算当日或当月1日的外汇牌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一旦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已税护肤护发品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已税鞭炮生产的鞭炮焰火,在计算应缴消费税时,为了避免重复纳税,可以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买价,再以其余额计缴消费税。
如何具体计算,国家税务总局有统一规定。
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应是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缴的增值税税额;若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已含增值税税额,应换算为应计消费税的销售额。
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纳税人如果向购买方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式就按增值税税率计算;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上式就按征收率计算。
卷烟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的计税依据为卷烟的调拨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调拨价格是指卷烟生产企业通过卷烟交易市场与购货方签订的卷烟交易价格。
调拨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和各省烟草交易(定货)会(下称交易会)2000年各牌号、规格卷烟的调拨价格确定,并作为卷烟计税价格对外公布。
核定价格是指不进入交易中心和交易会交易、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应由税务机关按其零售价倒算一定比例的办法核定计税价格。
核定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某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价格=该牌号规格卷烟市场零售价格÷(1+35%)2000年11月以后生产销售的新牌号规格卷烟,暂按生产企业自定的调拨价格征收消费税。
新牌号规格卷烟的概念界定、计税价格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确定以后,执行计税价格的卷烟,国家每年根据卷烟实际交易价格的情况,对个别市场交易价格变动较大的卷烟,以交易中心或者交易会的调拨价格为基础对其计税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章消费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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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一、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纳税▪如卷烟厂生产的烟丝,如果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但如果烟丝用于本厂连续生产卷烟,这样,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就不缴纳消费税,只对生产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移送▪①生产非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下缴消费税,不缴增值税▪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不视同销售▪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这种情况下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这属于外部移送,所以,所得税确认收入。
【例题11.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AD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B.卷烟厂将自产的烟丝移送用于生产卷烟C.日化厂将自产的香水精移送用于生产护肤品D.汽车厂将自产的应税小汽车赞助给某艺术节组委会E.地板厂将生产的新型实木地板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例题12.计算题】▪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小汽车和商用小客车,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辆,小客车不含税出厂价为6.8/辆万元。
5月发生如下业务: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销售小客车576辆,将本厂生产的10辆小客车移送改装分厂,将其改装为救护车。
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消费税()万元。
▪小汽车税率为3%,小客车税率为5%(8600+3)×12.5×3%+(576+10)×6.8×5%=3226.13+199.24=3425.37(万元)三、组成计税价格▪1.在从价定率及复合计税征收消费税的情况下,组成计税价格也是增值税的计算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例题13.计算题】▪2011年1月某化妆品厂将一批自产高档护肤类化妆品用于集体福利,生产成本35000元,将新研制的香水用于广告样品,生产成本20000元,上述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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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方式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自行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从应税消费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和便于征纳等角度出发,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办法。
1、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2、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即: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注意: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与税基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费税(价内税)而不含增值税(价外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凡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再征税,体现了税不重征和计税简便的原则,避免了重复征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3、组成计税价格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
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
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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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
•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14年12 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 、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 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一般 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 节缴纳。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二、消费税税率 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 况。基于用量大、计量单位规范、同类产品价格差异不 大的考虑,我国消费税法对黄酒、啤酒和成品油实行定 额税率;而对于大多数消费品则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 率;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则实行复合税率。 (1)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 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生产环 节(含进口)的税率为56%,加0.003元/支。 (2) 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 税)以下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36%, 加0.003元/支。
消费税法
三、复合计税方法的计税依据 1.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 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 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 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 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同时,为防止白酒行业利用关联交易实现避 税的目的,法律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 企业的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单位 最终零售价的70%。如果低于这一比例,税务机关 将进行核定征收。
第五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确定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相应的适用税 率后,就可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根 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 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 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现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3-5) 现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3-6)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7)
消费税法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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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法讲解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第三章消费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第二节税目及税率(熟悉)一、征税范围(税目)--有11个税目。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啤酒、黄酒、汽油、柴油。
(3)自2001年5月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2001年6月对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第三节应纳税额计算(掌握)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1.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一、计税销售额规定:1.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
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题1】一位客户向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定购自用汽车一辆,支付货款(含税)250800元,另付设计、改装费30000元。
该辆汽车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为()。
元元元元【答案】B二、销售数量规定为: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例题2】某酒厂2002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万元,货款已收到。
计算应纳消费税。
【答案】对外购粮食和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和生产的白酒,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2000×=1000元=(万元)[注:1吨=1000公斤=2000斤]从价计征的消费税=×25%=(万元)四、计税依据特殊规定(关注客观题)五、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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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基本规定,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具体计算方法为:(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对实行从价定率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公式中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价外费用”指纳税人在价款之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
除此之外的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
[例]某日化厂生产的化妆品对外零售价格为117元(含增值税),那么计征消费税的依据经过换算为100元[117÷(1+17%)],则:消费税税额为100×30% = 30元,增值税税额为100×17% = 17元。
(二)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对实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的应税消费品,以其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公式中的“销售数量”是指应纳税消费品的数量,由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不同,其含义也有所不同,具体含义是:(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征税数量。
各个税种计算公式和计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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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六、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一)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四、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五、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80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2、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3、稿酬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应纳税所得额×20%×70%4、劳务报酬所得(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应纳税所得额×(20%+10%)(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应纳税所得额×(20%+20%)5、财产转让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六、土地增值税额1、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简便计税方法(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六、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七、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八、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九、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十、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计算方法
![消费税计算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29e5634c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ef94e1a.png)
消费税计算方法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额征收的税收,它是一种间接税,由消费者最终承担。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正确的计算方法不仅可以避免税收风险,还可以合理规划财务。
本文将介绍消费税的计算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消费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两种,分别是按比例计税和按额定税额计税。
按比例计税是指按照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消费税,通常以百分比的形式来表示。
例如,某商品的消费税率为10%,销售额为1000元,则消费税=100010%=100元。
按额定税额计税是指按照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直接计算固定金额的消费税。
例如,某商品的销售额为1000元,消费税额定为100元,则消费税=100元。
企业和个人在计算消费税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并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算。
其次,消费税的计算还需要考虑税基的确定。
税基是指纳税对象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基础,是计算税款的依据。
在消费税的计算中,税基通常是指商品或服务的销售额。
然而,在确定税基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包括增值税等其他税费,以及是否扣除一些免税额或减免额。
税基的确定直接影响到消费税的计算结果,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仔细核对税法规定,确保税基的准确确定。
最后,消费税的计算还需要考虑税率的适用。
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比例或额定税额,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往往适用不同的税率。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合理确定税率,并严格按照规定计算税款。
此外,还需要注意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税率可能存在差异,跨境交易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法规定。
综上所述,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涉及到按比例计税和按额定税额计税两种方式,税基的确定以及税率的适用。
企业和个人在计算消费税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税基和税率,确保税款的准确计算。
希望本文对大家在实际操作中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第三 章消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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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不: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局部。
2.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
3.增值税是从价征收,消费税是从价、从量兼用。
4.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消费税能够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能扣除。
6.消费税是中心税,增值税是共享税。
联系:1.两者根基上对商品征收,均属于流转税。
2.在消费税从价征收的情况下,其计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烟丝厂销售一批烟丝时,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收进为100万元,那么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额也是100万元,这笔100万元的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但包括了消费税。
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100万元的销售额中就包括有30万元的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具体:1.自产自销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2.自产自用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非生产自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3.托付加工业务凡从事托付加工业务〔托付他人一辈子产〕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托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请特别注重,关于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托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4.进口业务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零售业务凡从事金银首饰〔自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其饰品〔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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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页,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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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从量定额(dìng é)
应纳税额=销售(或自产自用、委托加工收回、 进口等)数量(shùliàng)×单位税额
例:某炼油厂6份销售无铅汽油1000吨,柴油 2000吨,当月将自产柴油3吨用于本厂基建工程 的车辆和设备使用。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额=1 000×1 388×0.2+(2 000+
⑧用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yuánliào)生产的 木制一次性筷子
⑨用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yuánliào)生产的实木地 板;
⑩用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yuánliào)生产的应税消费 品;
第十三页,共28页。
当期准予扣除的(即当期生产应用的)外购应税 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
3)×1 176×0.1
=513 1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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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页,共28页。
三.从量定额(dìng é)和从价定率复合计 税
目前只有白酒和卷烟实施复合计税方法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dìng é)税率十销
售额×比例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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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juǎnyān)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了解)
应纳消费税= 23400÷(1+17%)×20%=4000(元) 应纳增值税= 23400÷(1+17%)×17%+
46800÷(1+17%)×17% =10200(元)
第十二页,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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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款的扣除
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可按当期生产领 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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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税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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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税得计算公式一.增值税1、一般纳稅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销项税额二销售额X税率此处稅率为I 7 %组成汁税价格=成本X (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X (1+成本利润率)4-(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二组成汁稅价格X稅率;组成i|•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稅人:应纳稅额=销售额X征收率;销售额二含稅销售额一(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悄况:应纳税额二销售额X稅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一(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汁税价格=(成本+利润)一(1 -消费税率)组成汁税价格=成本X (1+成本利润率)一(1-消费税稅率)组成汁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一(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稅完税价格+关税)一(1-消费稅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二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三*关税r从价计征:应纳税额二应税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X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稅额=应稅进口货物数量X关稅单位稅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X关税单位稅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 适用税率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U金额应纳税所得额二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稅率月预缴额二月应纳税所得额X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稅所得额X1/12五、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稅额二应纳稅所得额X使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使用税率X (1-30 %)3、其她各项所得:应纳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X使用税率六、其她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二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X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稅额二应稅房产原值X(1-扣除比例)X1、2%或年应纳税额二租金收入X 1 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二课税数量X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稅:增值稅=转让房地产取得得收入一扣除项U应纳税额=£ (每级距得土地增值额X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稅率二.应纳税额得计算公式(一)增值稅计算方法1、直接il•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X增值税税率增值额二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她增值项U-货物销售额得全值-法定扣除项U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稅法:扣除税额二扣除项U得扣除金额X扣除稅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稅额=本期购入扣除项U金额X扣除税率+已山受托方代收代缴得稅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二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U金额X扣除税率+已山受托方代收代交得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二销售额X稅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稅率)组成计税价格二成本X (1+成本利润率)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得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X当月免税项U销售额、非应税项U营业额合il7 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销售额二含税销售额/ (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稅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稅额二组成计税价格X稅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得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得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X税率(1)应税消费品得销售额二含增值税得销售额/ (1+增值税稅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稅价格=(成本+利润)/ (1 -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稅率)(4)组成i|•税价格=关稅完税价格+关稅+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稅完稅价格+关税)/( 1 -消费税稅率)2、从量定额得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得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ftX单位数额四.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U金额应纳税所得额二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U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稅所得额二利润总额+ (-)稅收调整项U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她业务利润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二产品销售收入一产品销售成本一产品销售费用一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她业务利润二其她业务收入-其她业务成本一其她销售稅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二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稅收调整项U 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二主营业务利润+其她业务利润一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一商品销售成本一经营费用一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俏售折扣与折让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税收调整项U 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费用一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二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一期 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五. 个人所得税额1、 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診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X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一8 0 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一速算扣除数)/(1 -税率)2、 个体工商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1 )将当月累计应纳稅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稅所得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X 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2) 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 适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数(3) 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X 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4) II-算本月应纳所得稅额: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一累计已缴所得税额3、 稿酬所得:应纳所得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X20 % X (1-30%)=应纳稅所得额X20%X 7 0%4、 劳务报酬所得(1 )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20%(2) —次收入200 0 0^^50000时;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2 0%+应纳税所得额X20%X 50%=应纳税所得额X (2 0 %+ 1 0%)(3) 一次收入超过500 0 0时:应纳所得税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X20%+应纳税所得额X20% X 10 0 %=应纳稅所得额X (20%+2 0%)5、 财产转让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 2 0 % 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二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 得应纳税总额X 来源于某外国得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8、 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得i|•算:手续费金额=扣缴得个人所得稅额X2% 6、六.土地增值税额1、一般il•算方法应纳税总额=Z各级距土地增值额X适用税率某级距土地增值额X适用稅率上地增值率二土地增值额XI 0 0%/扣除项U金额上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一扣除项U金额2、简便计税方法(1 )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U金额金额5 0%得:应纳税额=止地增值额X30%(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日金额5 0 %,未超过100%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X 4 0%—扣除项U金额X0、05(3 )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U金额100%、未超过200%得: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X50% 一扣除项U金额X0、1 5(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U金额2 00%:应纳税额二土地增值额X6(n-扣除项U金额X0、35 七.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她经营收入额)X地区适用稅率应补交税额二实际营业收入额X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二已交稅额-核实后得应纳稅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X单位税额Ax资源税额九.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得年应纳税额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二车辆拥有量X适用得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二载货汽车净吨位X适用得年稅额3、客货两用得车应纳稅额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二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二载人车适用年税额X 5 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二载货部分得净吨位数X适用得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得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二机动船得净吨位X适用得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二非机动船得载重吨位X适用得年稅额6、新购买得车辆按购期年内得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稅,其计算公式为: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二各种车船得吨位(或辆数)X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得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二漏报漏缴车船税得数量(或净吨位、载®吨位)X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得次数补交本期少交得税款二[应缴车船税得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X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得次数]一已缴税款退还误交得税款二已缴得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得稅款二已入库得税款-更新核实后得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二房产评估值X税率月应纳房产稅税额二年应纳房产税额/I 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二年应纳房产税额/4十、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上地使用税税额二使用上地得平方米总数X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二年应纳上地使用稅额/12 (或)4十一.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得il•算:应纳稅额二购销金额X3 / 1 0000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得计算:应纳税额=收取得费用X 5/10000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得计算:应纳稅额二加工及承揽收入X 5/10000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得计算:应纳税额=承包金额X 3/100 0 0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得il•算:应纳税额=租赁金额XI/1000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稅得计算:应纳税额二仓储保管费用X1/1 0 00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得i|•算:应纳稅额二借款金额X0、5 / 1 0 0 0 0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得计算:应纳税额二保险费收入XI/1000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得计算:应纳税额二书据所载金额X 5 /10 0 0 0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得计算: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X 3/10000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得计算:应纳税额=运输费用X 5 / 1 0 000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得计算(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稅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一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 (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一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X 5/ 1 00 0 0(2)其她账簿应纳稅额得il•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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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于移送使用有三种情况:
(1)有价格的按照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时(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
(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
(2)无销售价格的。
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计算有三种情形.具体如下表: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A.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B.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注: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到岸价)。
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税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数量计算:
消费税额=数量×单价×消费税税率
会计恒等式:本期销售(生产领用的数量或价格或税额)=期初+本期购进-期末
2.外购、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按照不同行为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1)外购应税消费品(从价定率)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2)外购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30%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3)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4)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会计恒等式:允许抵扣的(生产领用的数量或价格或税额)=期初+本期购进-期末
(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1)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具体包括:
消费税自产自销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