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幼儿园办园资格:幼儿园必须具备正式办园资格和相关的证照。
2. 园所环境:幼儿园的办园环境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和教育要求。
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厨房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符合规范,园所管理区域布局合理,园所周边环境安全、卫生。
3. 幼儿园管理:园长和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资质,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
幼儿园必须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幼儿保教管理、家长管理、财务管理等。
4. 幼儿园教育教学:幼儿园必须有完整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实施方案,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教育规范和幼儿发展需求。
幼儿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心理学知识,能够组织和实施适宜的教育活动,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5. 幼儿园卫生保健: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和措施,包括儿童健康体检、食品安全、幼儿疾病防控等方面。
幼儿园必须具备一定的医疗设施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幼儿的突发疾病和伤害。
6. 幼儿园安全管理:幼儿园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幼儿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幼儿园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
设施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预防和处理幼儿在园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和补充,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办幼儿园标准
办幼儿园标准办幼儿园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对于幼儿的成长和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办幼儿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幼儿能够在安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得到全面的成长和发展。
以下是办幼儿园的标准要求。
首先,办幼儿园需要满足场地和设施的要求。
幼儿园的场地应当宽敞明亮,空气流通良好,且安全无隐患。
设施应当齐全,包括教学用具、游戏设备、餐具等,保证幼儿在学习和生活中能够得到良好的支持和保障。
其次,办幼儿园需要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人员。
教师应当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教学和指导。
保育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护理技能和责任心,能够照顾幼儿的生活起居和健康成长。
另外,办幼儿园需要制定健全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幼儿的认知发展规律和兴趣特点,能够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管理制度需要健全,包括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以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此外,办幼儿园还需要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家长是幼儿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参与者,幼儿园应当主动与家长沟通,了解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努力。
最后,办幼儿园需要注重团队建设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团队建设能够提高教师和保育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教育质量的提升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评估和改进,以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能够持续提高。
总之,办幼儿园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要求。
只有做好了各个方面的工作,才能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希望所有的幼儿园都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办园,为幼儿的成长和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赫教基〔2012〕11号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县属各幼儿园: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黔教学前发〔2012〕9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办园标准抓好学前教育工作。
附:《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0一二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转发幼儿园办园标准通知
报:市教育局、县政府;
发: 各乡(镇)中心小学、县属各幼儿园;
存:2份印58份
赫章县教育局办公室2012年4月7日。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一、引言。
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对于幼儿园的建设标准,不仅关系到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也关系到他们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因此,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建筑环境标准。
1. 地理位置选择,幼儿园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的地理位置,远离工业区和污染源。
2. 建筑面积,幼儿园建筑面积应符合规定标准,包括教室、活动室、卫生间、办公室等必要场所。
3. 安全设施,幼儿园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幼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并得到保护。
三、教学设施标准。
1. 教室布局,教室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配备合适的家具和教学设备,保证孩子们的学习和活动空间。
2. 活动场地,幼儿园应有室内外活动场地,包括操场、游戏区等,满足孩子们的体育锻炼和游戏活动需求。
3. 教学设备,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教学的教学设备,如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具玩具等,以促进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四、卫生设施标准。
1. 卫生间,幼儿园应设有干净卫生的卫生间,符合儿童卫生标准,保证幼儿的生活卫生和健康。
2. 饮水设施,幼儿园应提供干净卫生的饮水设施,保证孩子们的饮水安全。
3. 环境卫生,幼儿园应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清洁,确保幼儿的健康成长。
五、管理标准。
1. 教师配备,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
2. 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幼儿的安全。
3. 教育质量,幼儿园应制定科学的教育教学计划,注重幼儿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六、结语。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和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各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管理者应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符合规定,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
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对于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标准,我们需要严格要求,以保障孩子们的健康和安全。
首先,幼儿园的场地和建筑要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孩子们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安全的学习环境。
其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要具备专业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另外,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也要齐全,能够满足孩子们的学习需求。
首先,幼儿园的场地和建筑是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幼儿园的场地要宽敞明亮,有足够的室内和室外活动空间,能够满足孩子们的活动需求。
同时,幼儿园的建筑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孩子们在学习和活动中不受到任何伤害。
另外,幼儿园的卫生条件也至关重要,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孩子们的健康。
其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是保障教育质量的关键。
幼儿园的教师要具备专业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孩子们制定合适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
此外,幼儿园的保育人员也要经过专业培训,能够照顾好孩子们的生活起居,保证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另外,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也是不可忽视的条件。
幼儿园要配备先进的教学设施,如多媒体教室、图书馆、游戏室等,为孩子们提供多样化的学习环境。
同时,幼儿园还要有丰富的教学资源,如教学用具、教育玩具、图书、音像资料等,能够满足孩子们的学习需求,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综上所述,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标准是多方面的,包括场地和建筑、教职员工、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等。
只有严格要求,确保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达标,才能为孩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希望各地的幼儿园能够重视办园条件标准,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标准
贵州省对幼儿园实施双普评估,即对园所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综合评估。
以下是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的标准:
1. 园所管理:包括园所的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等。
园所应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人员要求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素质,保障幼儿园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 办园条件:包括园所的场地、硬件设施和环境卫生等。
园所应具备适宜的办园场所,包括教室、活动室、休息室、用餐区等,设施设备要完善,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
3. 教师队伍:包括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和学历证书等。
园所的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儿童教育工作,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背景。
4. 教育教学:包括园所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和教育质量等。
园所的课程要合理设置,教学管理要规范有序,教育质量要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
5. 幼儿发展:包括园所对幼儿的关爱照顾和身心发展等。
园所要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生活照顾和教育环境,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以上是贵州幼儿园双普评估验收的标准,通过评估后,园所将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提升,以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是为了提供给幼儿学习和成长的适宜环境而设立的教育机构。
为了确保幼儿园能够达到最基本的教育质量和安全标准,各地区都有一系列的办园基本标准。
本文将介绍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标准,并强调其重要性。
一、教育目标幼儿园的办园目标是为幼儿提供健康、安全、快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其教育目标应当明确表述,包括幼儿的身心发展、社会情感发展、认知能力发展等方面。
教育目标应当与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相一致,以确保幼儿的全面教育。
二、师资力量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资格要求的教师,并要求教师具有相关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
此外,幼儿园还应定期对教师进行培训和专业发展,以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能力。
三、教育环境幼儿园的教育环境应当符合卫生、安全、美观的要求。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安全评估,确保幼儿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健康安全。
教室、活动室、游戏区等场所的布局和装饰应当符合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适宜的学习和游戏空间。
四、课程设置幼儿园的课程设置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幼儿的学习和发展特点。
课程内容应当包括语言、数学、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内容,以提供全面的学习体验。
课程的教学方法应当多样化,并注重幼儿的实际操作和参与。
五、家园合作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进行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家园关系。
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家长会、家访等活动,向家长交流幼儿的学习情况和成长进展。
同时,幼儿园应当尊重家长的意见和需求,共同为幼儿的成长和发展负责。
六、保健措施幼儿园应当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并设立健康档案,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检查。
幼儿园应当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加强幼儿的卫生保健教育,并确保幼儿在幼儿园期间的食品安全和应急处理能力。
七、管理机制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
园长应当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负责日常的教育管理和决策。
同时,还应当建立监督机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和评估。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加。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接受早期教育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对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贵州省作为我国的西部省份,其幼儿园建设标准也应当与时俱进,满足当地幼儿教育的实际需求。
首先,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应当注重教育理念的引导。
幼儿园不仅仅是孩子们学习知识的地方,更应该是一个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场所。
因此,建设标准应当明确提出幼儿园教育的宗旨和目标,强调以儿童为中心,注重个性化教育,培养孩子们的综合素质。
其次,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需要关注教学设施和环境的规范。
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应当符合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包括宽敞明亮的教室、安全舒适的活动场所、丰富多彩的教具和玩具等。
同时,幼儿园的环境也应当注重绿化和安全,保证孩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
再次,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还应当规范教师队伍的建设。
优质的教师是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因此建设标准应当明确教师的资质要求和培训机制,保证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具备良好的教育理念和专业素养,能够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最后,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还需关注家长参与和管理机制的规范。
家长是孩子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参与者,因此建设标准应当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并规范幼儿园的管理机制,保证教育质量和安全。
总之,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幼儿教育的特点和实际需求,注重教育理念的引导、教学设施和环境的规范、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及家长参与和管理机制的规范。
只有这样,才能为贵州省幼儿园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
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所)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是为了提供儿童早期教育和照顾的机构。
为了确保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各地通常会设立一些基本标准。
本文将介绍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标准,包括场地要求、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活动、安全保障等方面。
1. 场地要求幼儿园应设有适当的室内外场地,以满足儿童在游戏和学习中的需求。
室内场地应明亮、通风,并具备充足的自然光照。
室内采用安全、无毒、易清洁的材料装修,地面要平整,没有尖锐物品。
室外场地要有安全的围栏,足够的活动空间和安全的游戏设施。
2. 师资队伍建设幼儿园的师资队伍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
幼儿园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教师和保育员。
教师要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引导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保育员要熟悉幼儿保育知识,能够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3. 教学活动幼儿园应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教学活动。
教学内容要贴近生活实际,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交技能。
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结合幼儿的兴趣和特长,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幼儿园要有充足的教学资源和教具,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4. 健康保障幼儿园必须重视儿童的健康保障工作。
幼儿园应设立健康管理机构或委托专业医疗机构负责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学校要定期进行儿童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健康问题。
此外,幼儿园还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儿童的饮食卫生,并提供合理的休息环境。
5. 安全保障幼儿园必须把儿童的安全放在首位。
幼儿园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检查机制。
学校要对场地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儿童的安全。
此外,幼儿园还要加强对幼儿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 家园合作幼儿园应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学校要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鼓励家长参与幼儿的学习和活动。
此外,幼儿园还要定期组织家长会议和家长培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总之,幼儿园办园的基本标准包括场地要求、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活动、健康保障、安全保障和家园合作等方面。
办幼儿园标准
办幼儿园标准办幼儿园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对于幼儿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办幼儿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安全性。
下面将从教育理念、师资队伍、教学环境、卫生保健等方面介绍办幼儿园的标准。
首先,办幼儿园需要明确教育理念。
幼儿园应该以“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为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幼儿的品德、智力、体魄、美感和劳动等方面的素质。
教育理念的明确可以指导幼儿园的教学活动,使幼儿在快乐学习中健康成长。
其次,师资队伍是办幼儿园的重要保障。
幼儿园的教师应该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具有一定的幼儿心理学和教育学知识,能够热爱幼儿、关心幼儿,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
此外,幼儿园还需要配备专业的保育人员,确保幼儿的生活照料和安全。
再次,教学环境是办幼儿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幼儿园的场地、建筑和设施应该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保证幼儿在游戏和学习中不受伤害。
教室应该明亮、宽敞,布置整洁,有足够的玩具和教学用具,能够满足幼儿的学习和活动需求。
同时,幼儿园还应该有良好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最后,卫生保健是办幼儿园不可忽视的方面。
幼儿园应该建立健全的卫生保健制度,定期对教室、玩具、床上用品等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幼儿的健康。
同时,幼儿园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幼儿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幼儿的健康问题。
总之,办幼儿园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从教育理念、师资队伍、教学环境、卫生保健等方面全面保障幼儿的成长和发展。
只有确保幼儿园的标准,才能为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作为贵州省幼儿园的文档创作者,我们需要了解并遵守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幼儿园是孩子们成长的第一步,对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严格执行幼儿园办园标准是保障孩子们权益的重要举措。
首先,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场地和设施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
幼儿园应当有宽敞明亮的教室、安全的游乐设施、干净整洁的卫生间等,以确保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其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要符合贵州省的教育教学要求。
幼儿园应当有合格的教师,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注重培养孩子们的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认知、社交、情感等方面的发展。
同时,要重视游戏教育,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在学中玩,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再者,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还要求幼儿园要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幼儿园要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孩子的学习情况和生活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家园共育机制,让家庭和幼儿园共同育人,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最后,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还要求幼儿园要注重孩子们的安全保障和心理健康。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孩子们在幼儿园的安全。
同时,要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总而言之,贵州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规定,对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作为幼儿园的文档创作者,我们要深入理解这些标准,严格遵守执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希望每一所幼儿园都能以崭新的姿态,为孩子们的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贵州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黔府办[1990]50号
贵州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正文:---------------------------------------------------------------------------------------------------------------------------------------------------- 贵州省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1990年6月7日黔府办〔1990〕50号)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下称《规程》),是国家为加强对幼儿教育的管理和指导颁发的重要行政法规,对逐步实现我国幼儿教育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幼教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现就我省实施两个法规提出如下意见:一、宣传、学习《条例》、《规程》,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条例》和《规程》是举办、管理和评估幼儿教育的基本依据,要广泛宣传,使法规在实施中能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
各级政府主管教育的负责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幼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人员、幼儿园的主办单位有关负责人、园长、教师、工作人员等,都要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搞好《条例》和《规程》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幼教专职干部要接受《条例》、《规程》的培训。
省、地(州、市)幼教专职干部由国家教委负责培训,省教委负责培训县(市、特区、区)幼教干部、视导员,地、州(市)教委(教育局)负责培训示范性(实验性)幼儿园的园长,县教育局(教委)负责培训其它幼儿园园长及幼儿园主管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及个体办园的主办人。
培训工作要求在一九九0年完成。
培训要妥善安排,讲求实效,通过培训使他们了解幼儿园的任务,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保育、教育的工作目标,有关的规章制度,法律责任等,树立依法治教、依法办事的观念。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
条件较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
园舍应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七条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个性化活动需求。
第九条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安全、环保,保持清洁卫生。
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
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十条根据幼儿园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一条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
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2023年版)、申报表、复评表
)
课程设计(20)
课程方案(20)
课程目标科学,符合本园实际。课程内容联系生活,有利于幼儿获得有益学习经验。课程评价制度健全,有助于课程改进和完善。课程实施方案对实践有指导意义。
・课程方案能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等相关要求。
・现场观察课程组织实施情况。
・访谈保教人员课程实施相关情况。
有针对性的入学准备教育,帮助幼儿做好入学的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学习准备。
・无小学化倾向。
师幼互动(30)
师幼关系良好,支持幼儿主动有价值的深度学习;善于发现教育契机,耐心倾听并回应幼儿。
・师幼关系良好,营造温暖、关爱、平等、支持的育人环境。
附件:1.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2023年版)
2.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申报表
3.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复评表
附件1:
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要点
两古内容
考察方式举例
办园方向(150
)
党的领导
(30)
机制健全
(15)
坚持党对幼儿园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织设置合理。
党建工作引领保育教育。党建带团建,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
・党建引领幼儿园各项工作,党建与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紧密结合。
•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工会、青年团等群团组织作用。
•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明确,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
•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了解办园理念认可情况。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
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是孩子们学习和成长的第一步,也是他们人生道路上的重要起点。
因此,幼儿园的建设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贵州省作为一个多民族地区,对幼儿园建设标准有着自己独特的要求和规定。
首先,幼儿园建设要符合贵州省的地域特点。
贵州地处西南地区,地势多山,气候多雨,因此在幼儿园建设中需要考虑到地质条件和气候因素。
建筑结构要符合当地的地质特点,防震防灾能力要强,同时要考虑到雨水排放和防水措施。
此外,由于贵州省属于少数民族地区,还需要在建筑风格和文化内涵上进行充分考虑,尊重和保护当地的民族特色和文化传统。
其次,幼儿园的建设要满足教育需求。
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早期教育的重要场所,因此在建设标准上需要充分考虑到教育设施和环境。
教室、操场、图书馆、游戏室等各种功能区域的设置要科学合理,满足幼儿的学习和活动需求。
同时,幼儿园的建设还要考虑到安全和卫生问题,保证孩子们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再次,幼儿园建设要符合政府相关规定。
贵州省对幼儿园的建设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建设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规划和建设。
包括建筑面积、绿化率、安全设施等各个方面都有具体的要求,建设者需要严格执行,确保幼儿园的建设达到规定标准。
最后,幼儿园建设还要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在建设过程中要注重节能环保,选择环保材料和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建设后的管理和运营也要注重可持续发展,保证幼儿园长期稳定的运行和教育质量。
总之,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考虑到地域特点、教育需求、政府规定和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做到符合要求,才能建设出符合贵州省实际情况的优质幼儿园,为孩子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根本标准。
条件较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开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开展趋势、交通、环境、效劳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平安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
园舍应平安、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那么,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七条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开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个性化活动需求。
第九条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平安、环保,保持清洁卫生。
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
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十条根据幼儿园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一条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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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幼儿园办园水平,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省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标准。
条件较好的地方,幼儿园办园标准可适当提高。
第二章设置与规模第三条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及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保证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班级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
园舍应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规模,应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最多不超过15个班。
人口较少的乡(镇)、村幼儿园规模可适当减小。
第七条班级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 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班级规模,在此标准上每班最多不超过5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第三章设施与设备第八条设施设备,应适应不同年龄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个体差异,满足保育、教育和幼儿个性化活动需求。
第九条室外活动场地应设置活动器械,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或沙箱)、水池(或水箱)、种植园地等设施,面积大小与办园规模相适应。
沙池深为0.3-0.5m,用沙应安全、环保,保持清洁卫生。
水池深0.3m,保持水池及水质清洁卫生。
幼儿园不能种有毒、有刺的植物。
第十条根据幼儿园各类用房的不同功能,按需配备防暑、取暖和消毒设施。
第十一条活动室需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尺寸应符合《儿童桌椅各型号的标准身高、身高范围对应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976-2002要求,见附件1),材质环保,无棱角。
玩具柜、图书架等设备,能满足各类游戏材料和玩具的摆放,尺寸参照《儿童玩具柜、图书架规格参考表》(见附件2),并便于儿童自由取用。
第十二条设多功能活动室,具备开展艺术活动、全园集会等综合性功能,并根据功能配备所需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每班配备保温桶、水杯柜、毛巾架等生活设备。
保温桶应加盖、上锁。
每生一杯(无毒、不易碎、耐高温),并有明显区分标记。
每生配备专用的洗脸毛巾、擦嘴毛巾和擦手毛巾。
毛巾悬挂间距不少于10公分,标识清楚。
第十四条卫生间通风良好,地面防滑、易清洗。
严禁在盥洗室安装煤气、燃气热水器。
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厕所,提倡男女分厕。
盥洗池大小高度要方便幼儿使用。
第十五条幼儿园为幼儿午睡提供必备设施,单人单铺。
寄宿制幼儿园须设专门睡房。
床铺尺寸应符合《幼儿园儿童床铺基本尺寸标准》(见附件3)。
所购寝具有质检证明。
第十六条配备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内容健康向上的幼儿读物、杂志及幼儿音像制品等。
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3册。
成人读物40种,其中,教师专业用书不少于30种,专业报刊杂志不少于3种。
第十七条有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见附件4)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
第十八条有满足全园教职工办公所需的设施设备,如:办公桌椅、资料柜、储物柜、计算机、打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电话等,有条件的幼儿园可配备多媒体设备。
第十九条厨房设置,应符合疾控中心相关规定,并配备符合要求的厨具、炊具、冰箱等设备,配备防蝇、防鼠、防虫、防尘、消毒等设施。
第二十条按省相关规定配齐安保防卫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参照《贵州省幼儿园玩教具基本配备标准》(见附件5)要求,配置安全卫生、数量充足、丰富多样、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和游戏操作材料,并根据学习活动内容需要及时更换。
提倡利用自然材料、废旧材料自制玩教具,玩教具配备必须符合《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确保幼儿健康、安全。
第四章教职工配备第二十二条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的意见》(黔府办发〔2011〕79号)及《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配备教职工,并按以下要求配齐各类人员:园长:根据幼儿园规模大小,配备园长、副园长。
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园长1人,4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1人,10个班以上的可增设副园长或保教主任2人。
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 1人。
不开餐幼儿园可两班配一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配专任教师2人,保育员2人。
炊事员:三餐一点的幼儿园每50-60名幼儿配1人,少于三餐一点的酌减。
卫生保健人员:全日制幼儿园按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1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
寄宿制幼儿园配2人,幼儿超过150名的酌情增加。
财务人员:幼儿园设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出纳分设。
保卫人员:根据规定500名幼儿以下的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卫人员2至3名。
以上各类人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持证上岗。
第五章园务管理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事项由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决议,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
举办者应为园长及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教职工队伍稳定。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应制定园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园务管理、保教管理、卫生保健管理、后勤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
第六章安全工作第二十六条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要求。
第二十七条制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增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保障幼儿及教职工安全。
第二十八条按《贵州省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暂行办法》(黔教安稳[2011]170号)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严格遵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发布),为幼儿提供卫生安全、搭配合理、营养均量的食物。
食堂严禁承包经营。
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GB5749-85)的饮用水,保证幼儿饮水需求。
第三十条妥善保管药品,保证幼儿用药安全。
第三十一条为保证幼儿安全,幼儿入园由家长自行接送。
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接送幼儿,如需使用必须报当地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配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及标准的校车,严格执行校车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根据《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的意见》(黔综治办[2011]38号)规定,幼儿园应建立校园警务室,做到“警务前移、设置科学、职责明确、执勤规范、管理有序、建设达标”的要求。
第七章保育和教育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结合的原则,促进其身心和谐全面发展。
第三十四条切实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严格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国教育部令第76号)以及其它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
第三十五条遵循《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为幼儿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利,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三十六条教育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科学合理的安排和组织一日活动。
第三十七条防止“小学化”倾向,严禁组织征订、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严禁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幼儿园不得举办学前班。
第三十八条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及《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2]2号)的要求,成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协作,共同提高办园水平。
成立家长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第三十九条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
要充分利用幼儿园的资源向社区和0-6岁幼儿家长提供亲子教育、科学育儿咨询等早期教育服务。
第八章经费保障第四十条幼儿园所需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确保教职工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提供房屋修缮、设施设备添置更新所需资金,保证教研科研、师资培训等业务活动正常开展。
第四十一条幼儿园收费按照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执行,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第四十二条幼儿膳食费按成本收取,幼儿园应建立幼儿膳食专帐,独立核算,收支平衡,当月节余或超支不超过4%,严禁克扣幼儿伙食。
食谱公开并定期向家长公布帐目。
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按规定编制经费预、决算和财务报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并接受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