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规范标准

合集下载

电力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力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7)《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有关规定 (9)《电气化铁路有关人员电气安全规则》 有关规定 (10)《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 (11)《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 (12)《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13)《铁路电力管理规则》有关规定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以及对事物 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 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空间 感强;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 低于5.0;无职业禁忌症。 1.6鉴定要求 1.6.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6.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 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 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 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 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 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 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 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1.6.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 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 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6.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 作考核时间不少于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 少于45min。

铁路行业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铁路行业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附件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关于颁发铁路行业货运员等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1999年4月30日劳社培就司发〔1999〕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部发〔1994〕185号)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铁道部组织有关专家,依据铁路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了货运员等6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业经审定,现颁发施行。

附件:铁路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目录1.货运员2.货运值班员3.货运调度员4.货运计划员5.货运核算员6.货运安全员7.货运检查员8.车站值班员9.助理值班员10.扳道员11.信号员12.车号长13.指导车长14.运转车长15.车站调度员16.调车区长(站调助理)17.驼峰调车长18.铁路客运员19.铁路售票员20.售票值班员21.客运值班员22.客运计划员23.铁路行李员24.行李计划25.行李值班员26.列车员27.列车值班员28.餐车长29.交接员30.蓬布工31.装卸值班员32.装卸工33.铁路货运起重工34.叉车司机35.装载机司机36.装(卸)车机司机37.机车调度员38.机车检查保养员39.洗炉工40.机车整备工41.给油指导42.蒸汽机车锅炉工43.车电员44.发电车乘务员45.轴温检测员46.轮轴装修工47.筑路工48.桥梁装吊工49.铺架机司机50.电力线路工51.铁路报务员52.铁路话务员53.通信工54.信号工55.电源工56.通信组调工57.信号组调工58.电控组调工59.救援起复工60.救援机械司机61.救援机械副司机62.道岔钳工63.舟桥起重工64.舟桥组装工65.轮渡组装工66.栈桥组装工67.机动舟驾驶员68.浸注处理工69.木材防腐整备工。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根据我国铁路的技术发展方向,本着贯彻铁路主要技术政策,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提高运输能力和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为主线,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的原则,吸取了原规范执行以来铁路设计、施工和运营以及近年来五次铁路提速的成功经验和专题科研成果,贯彻了从检验设计的正确性向指导设计的合理性方面逐步转化的指导思想,并突出了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的理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后修编而成。

近日,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线路设计规范》(TB10098-2017)、《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TB10099-2017)、《铁路轨道设计规范》(TB10082-2017)、《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TB10091-2017)、《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TB10093-2017)和《铁路隧道盾构法技术规程》(TB10181-2017)等6项铁路工程建设标准英文译本,为服务铁路“走出去”和中外铁路技术交流合作提供技术支撑。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主要规定综合选线、线路平面、线路纵断面、车站分布等主要内容,在铁路设计中起着主导和统筹各专业设计的总体作用。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对铁路车站枢纽总体规划原则、客运站和物流中心的选址及综合开发的原则、车站及枢纽设计主要技术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定,用于指导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

《铁路轨道设计规范》根据铁路等级、设计速度、列车轴重、客货运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铁路轨道设计标准,主要包括钢轨及配件、正线有砟轨道、无砟轨道、站线轨道、无缝线路、有缝线路和轨道附属设施等内容。

《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结合我国铁路工程建设中钢桥领域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应用实践经验,统一了铁路钢桥设计标准,适用于铁路全铆接、栓焊及全焊桥梁钢结构的设计。

《铁路桥涵地基和基础设计规范》对铁路桥涵明挖基础、桩基础、沉井基础、挖井基础及特殊地基等计算参数和构造要求作了规定,用于指导铁路桥涵基础设计。

电力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力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电力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 职业名称电力线路工。

1.2 职业定义从事铁路生产、生活供电设备安装、调试、检修、保养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外,全天候、高空、高电压、低电压。

1.5 职业能力特征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以及对事物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空间感强;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职业禁忌症。

1.6鉴定要求1.6.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6.2 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1.6.3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6.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

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

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轨道交通专业是一门涉及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等多个学科的综合性专业,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长,轨道交通专业人才需求逐渐增加。

在这个背景下,制定一套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不仅仅是为了规范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更重要的是为了提高整个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轨道交通行业,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而职业标准就是规定了这些人才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能力,以及应该如何进行培养和评价。

首先,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应明确规定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在这个行业中,工作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素质。

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素质,才能够胜任在复杂的工程项目中工作。

其次,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应明确规定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在轨道交通行业,从业人员需要掌握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多个学科的知识,才能够胜任各种复杂的工程项目。

同时,还需要具备CAD、CAM、CAE等现代工程软件的操作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除了以上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技能要求,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还应该规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在这个行业中,从业人员常常需要处理一些复杂的工程项目,他们需要具备审慎、负责、勤奋、诚实等职业品质,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此外,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还应规定从业人员的终身学习和职业发展要求。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行业环境的不断变化,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才能跟得上行业的发展步伐。

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应该鼓励从业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轨道交通专业职业标准是这个行业发展的基石,只有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职业标准,才能够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这个行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未来轨道交通行业能够不断完善职业标准,为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铁路线路工高级技师练习题库及答案

铁路线路工高级技师练习题库及答案

铁路线路工高级技师练习题库及答案1、线路设备大、中修完毕后,混凝土橡胶垫板、胶垫片及衬垫无缺少、损坏,歪斜者不得超过 ( )(连续检查 100头)。

A、6%B、8%C、10%D、12%答案:B2、艰苦奋斗、勇于奉献铁路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之一,要求铁路从业人员具有知难而进、吃苦耐劳,( )的精神。

A、献身事业、不计名利B、踏踏实实、任劳任怨C、兢兢业业、勇于进取D、苦干巧干、勇于探索答案:A3、护轨平直部分轮缘槽标准宽度为 42mm,容许误差标准为( )mm。

A、+1,-1B、+2,-1C、+2,-2D、+3,-1答案:D4、道岔尖轨限位器T形铁和π形铁之间的间隙应符合前后各( )mm。

A、7B、10C、14D、17答案:A5、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需要与公用铁路网接轨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铁路建设、运输的( ) 规定。

A、建设标准B、安全管理C、工程质量D、验收合格答案:B6、某圆曲线形竖曲线,曲线半径为 10000m,相邻坡段的坡度代数差为2‰,则竖曲线的切线长为( )。

A、10mB、20mC、30mD、40m答案:A7、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 ),保证铁路安全。

A、逐级分工负责B、岗位达标C、标准化作业D、施工盯控答案:C8、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执行( )规定。

A、铁路工务安全规则B、铁路线路修理规则C、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D、铁路建筑限界答案:C9、用计算机进行财务管理,这属于计算机在( )领域的应用。

A、自动控制B、人工智能C、数值计算D、办公自动化答案:D10、线路大中修验收标准中,要求无缝线路钢轨缓冲区接头相错不得大于( )。

A、5mmB、10mmC、20mmD、40mm答案:D11、高铁综合检测车对线路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检查评定,Ⅰ级偏差扣( )分。

A、1B、5C、100D、301答案:A12、无缝道岔尖轨及其前后各 25m范围内的基本轨扣件扭矩应保持在( )N?m。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铁路线路工。

1.2职业定义从事铁路线路设施的施工、大修、维修及巡守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有语言表达以及对事物的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有空间想象及一般计算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无职业禁忌症;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制度》确定。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和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的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铁路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模块六铁路职业各岗位行为规范

铁路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模块六铁路职业各岗位行为规范
礼 脱焊;涂层有无锈蚀;拱脚混凝土有无裂缝、掉块;系杆、锚固部分有无变形等
异常;栏杆、步行板有无缺损;安全检查设施各部件有无松脱、锈蚀、损坏, 润滑是否良好,动力、传动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仪 2.其他:通航标志、电源设备及线缆是否牢固,有无破损;检查桥面两侧
有无倒伏后可能上栏杆的树、竹;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检查设备全覆盖,项目齐全、元漏项;检查记录清晰、量化;病害处所拍
达标或松动处所应及时紧固。 3.钢轨表现质量检查
仪 对钢轨轨面磨耗、表面剥离裂纹、掉块、擦伤、光带以及全断面锈蚀情况进
行目视检查;异常处所使用平直尺复合焊缝平直度、尺量光带、检查线路方向等。 钢轨擦伤(轨顶面和侧面,注明是否为工作边),应记录擦伤长度和深度;钢轨表面 剥离裂纹及掉块应记录长度和深度;钢轨锈蚀分别记录轨底锈蚀厚度和轨腰锈蚀 厚度;钢轨磨耗应分别测量垂直磨耗、侧向磨耗和波形磨耗(谷值和波长);对未更 换下道的轻伤钢轨使用检查锤敲击检查。
特点不尽相同,但都肩负着确保大动脉安全畅通的共同职责,有着基本的职业行为规 范。
1.热爱本职,勤奋敬业 精心养护,爱路如家,勇于吃苦,努力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以良好 的精神状态技能本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线桥质量良好,列车安全平稳运行。
单元1铁路工务岗位行为规范
一、铁路工务部门岗位的职业行为规范
【案例分享】用心点亮通信之光
精通工作岗位的所有技能,是通信工作的“多面手”;专攻疑难杂症,是工友眼 里的“难题克星”;胆大心细、严谨务实、朴素、踏实,他就是王平。现为中铁五局
礼 电务城通公司湘桂G 网改建项目部高级技师,是项目劳模创新工作室的负责人,享受
贵州省政府特殊津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了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光 电缆、信息、机电安装和电力远动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等多个专业工种,先后荣获“全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铁路线路设计规范

铁路线路:铁路线路(railway line)在路基上铺设轨道,供机车车辆和列车运行的土工构筑物。

铁路线路是为了进行铁路运输所修建的固定路线。

是铁路固定基础设施的主体。

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正线是连结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装卸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工务、电务、供电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

特别用途线是指安全线和避难线。

根据线路意义及其在整个铁路网中的作用,划分为3个等级:Ⅰ级铁路:保证全国运输联系,具有重要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和在铁路网中起骨干作用的铁路,远期国家要求的年输送能力>800万吨;Ⅱ级铁路: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在铁路网中起联络、辅助作用的铁路,远期国家要求的年输送能力≥500万吨;Ⅲ级铁路:为某一地区服务,具有地方意义的铁路,远期国家要求的年输送能力<500万吨。

铁路等级:铁路等级是按某种比较点来划分铁路群的级别,公路等级也是如此。

有不同角度的:路网地位型、客货取向型、时速型、线数型等。

铁路等级是铁路的基本标准,相关建设要根据等级去选定。

传统铁路时代的等级是路网地位型:它根据铁路线在铁路网中的作用来划分级别,分为国铁地铁及再分Ⅰ级Ⅱ级等。

高铁时代技术大分化,路网型等级里面大等级、小等级一批。

而且分类的角度多了,如,时速等级:高铁—快铁—普铁是三大等级。

客货取向型等级:客运专线、客货共线、货运专线。

中国铁路的路网型等级:传统时代,国铁Ⅰ级最高。

高铁时代不同了:高铁级超越一般Ⅰ级(正如普通铁路上特快列车高于快列);国铁Ⅰ级分化为快铁和重要普铁,顶档国Ⅰ是双线型快铁;其它普通铁路:国铁Ⅱ级Ⅲ级IV级、地铁Ⅰ级Ⅱ级。

各个大级里面又有小的分类:依据单线复线、燃力电力等。

高铁快铁都是电气化铁路,普铁分为电气型和燃气型。

等级类型:铁路等级是铁路的基本标准。

劳动部、铁道部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的通知

劳动部、铁道部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的通知

劳动部、铁道部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铁道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7.07.10
•【文号】劳部发[1997]215号
•【施行日期】1997.07.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劳动部、铁道部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
(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的通知(1997年7月10日劳部发〔1997〕21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铁道部部属各单位,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参谋部军务部、总后勤部司令部、生产管理部,武警总部警务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部发〔1994〕185号)精神,按照劳动部、铁道部1997年颁发的《铁路职业技能标准(试行)》中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工种(即:1.电力机车副司机;2.内燃机车副司机;3.电力机车钳工;4.内燃机车钳工;5.制动员(长);6.车辆钳工;7.制动钳工;8.桥梁工;9.线路工;10.信号钳工)的标准,劳动部、铁道部联合组织制定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电力机车副司机等10个
工种)》(考核大纲),现颁发试行。

c24104--010208zzj。

高铁工作者的工作流程规范与标准

高铁工作者的工作流程规范与标准

高铁工作者的工作流程规范与标准一、引言随着高铁网络的快速发展,高铁工作者承担着关键的责任,确保高铁的安全与准时运营。

为了确保工作的高效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制定和遵守工作流程规范与标准至关重要。

二、职责与义务1. 高铁工作者应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作符合行业标准与规范。

2. 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确保具备必要的技能与知识。

3. 遵循公司指导方针,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职业道德和操守。

4. 高铁工作者应保持诚信,维护职业形象,以提供良好的服务为目标。

三、工作流程规范1. 准备工作a. 工作着装:高铁工作者应穿着整洁、符合规定的工作制服,佩戴员工证件。

b. 工作器具:确保所需工作器具完整、良好状态,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

c. 工具检查:在投入使用前,对仪器、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实验,确保正常工作。

d. 调度会议:参加工作前的调度会议,了解工作任务与安排。

2. 工作执行a. 安全检查:在每趟车次开始前,对车厢和设备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无隐患。

b. 服务准备:提前为乘客准备座位、餐饮服务、卫生等,保证车厢整洁舒适。

c. 乘客服务:面带微笑与友善,提供福利服务、旅行指引、解答疑问等,确保乘客舒适。

d. 紧急情况处理:在紧急情况下,高铁工作者应遵守紧急情况应急预案,保障乘客安全。

3. 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a. 自然灾害:高铁工作者应按照紧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应对自然灾害的影响。

b. 设备故障:高铁工作者应第一时间上报设备故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问题。

c. 乘客纠纷:高铁工作者应冷静处理,并遵循相关纠纷解决程序,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四、工作标准1. 服务质量:高铁工作者应始终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包括礼貌待客、耐心回答问题、快速解决问题等。

2. 工作效率:高铁工作者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合理规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 安全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冷静地处理问题并保障乘客安全。

《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安全基础建设,提升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健全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准入制度,强化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动车组司机、动车组机械师、高速铁路基础设施(包括工务、供电、信号、通信专业,下同)维护人员岗位准入管理,具体工种岗位包括:(一)动车组司机:包括动车组司机、动车组地勤司机等岗位;(二)动车组机械师:包括随车机械师、地勤机械师等岗位;(三)铁路线路工、桥隧工:包括高速铁路线路维修、高速铁路桥隧维修等岗位;(四)轨道车司机:包括高速铁路轨道车司机、高速铁路接触网作业车司机等岗位;(五)接触网工、电力线路工:包括高速铁路接触网维修、高速铁路电力线路维修、高速铁路变配电设备检修等岗位;(六)信号工:包括高速铁路现场信号设备维修、控制中心信号设备维修、动车组列控车载信号设备维修等岗位;(七)铁路通信工:包括高速铁路通信综合维修、通信网管、动车组车载通信设备维修等岗位。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铁道部根据本办法适用范围,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相应岗位标准(见附件)和培训规范,负责部分岗位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铁路局依据岗位标准和培训规范,负责其他岗位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员选拔第四条按照岗位标准的基本素质要求,严格按条件、程序,选拔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人员。

其中:动车组司机由铁路局负责向铁道部推荐人选,铁道部统一组织选拔;其他人员由铁路局负责组织选拔。

选拔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人员时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优先。

第五条铁路局应根据企业职工总量和结构调整五年规划,结合高速铁路投产进度安排,提前做好高速铁路主要行车工种岗位人员的选拔储备,动态满足高速铁路运输生产需要,确保新建高速铁路顺利开通运营。

第六条铁路局应根据管内线路和技术装备的特点,统筹使用好各类人力资源,规范主要行车工种人员的岗位转化晋级关系,形成普速(提速)—高速的人员梯次递补、动态调整的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铁路线路工。

1.2职业定义从事铁路线路设施的施工、大修、维修及巡守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有语言表达以及对事物的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有空间想象及一般计算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无职业禁忌症;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制度》确定。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和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的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pdf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pdf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铁路线路工。

1.2职业定义从事铁路线路设施的施工、大修、维修及巡守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有语言表达以及对事物的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有空间想象及一般计算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无职业禁忌症;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制度》确定。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和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的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铁路线路工岗位作业标准

铁路线路工岗位作业标准

铁路线路工岗位作业标准
1. 安全操作规范,铁路线路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包括穿戴安全防护用具、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遵守作业流程等,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技术操作规程,铁路线路工作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术,包括对铁路线路结构、轨道、道岔等设施的认识和维护技术,作业人员需要熟悉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操作流程,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 环境保护要求,铁路线路工作常常是在开放的自然环境中进行的,作业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要求,合理利用资源,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4. 质量标准,铁路线路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确保线路设施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5. 紧急情况处理,在铁路线路工作中,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或紧急情况,作业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紧急情况处理培训,掌握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技能,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有效处置。

总的来说,铁路线路工岗位作业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铁路线
路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作业人员需
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程,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以确保铁路线路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铁路维修人员定员标准

铁路维修人员定员标准

铁路维修人员定员标准
1. 线路长度和复杂程度,铁路线路的长度和复杂程度是决定维修人员定员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较长、复杂的铁路线路需要更多的维修人员来进行日常维护和紧急维修工作。

2. 运行频率,列车运行的频率也会影响维修人员的定员标准。

运行频率高的铁路线路需要更多的维修人员来保障列车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 维修任务的性质和数量,不同类型的维修任务需要不同技能和人力来完成。

例如,轨道维修、信号设备维修、车辆维修等都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因此维修任务的性质和数量也会影响定员标准。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维修人员的工作制度、技能水平、工作环境等因素。

维修人员的定员标准应该是科学合理的,能够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铁路管理部门通常会根据以上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制定相应的维修人员定员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规范标准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规范标准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铁路线路工。

1.2职业定义从事铁路线路设施的施工、大修、维修及巡守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有语言表达以及对事物的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有空间想象及一般计算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无职业禁忌症;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1.6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制度》确定。

1.7.2 培训教师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和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

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的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劳[1997]94号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劳[1997]94号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5月26日铁劳(1997)94号)部属各单位:《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铁路临时工工作证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三、铁路劳务工务工证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铁路(以下简称铁路)用工行为,加强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铁道部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条铁路用工(不含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公、检、法人员,下同)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劳务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农民劳动合同制职工)。

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

劳务工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第四条铁路用工坚持总量控制、规范工资支出、依法管理的原则,以建立用工新机制,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章录(使)用第五条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时,应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计划指标以内,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条件,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铁路工务大型线路机械司机工作标准

铁路工务大型线路机械司机工作标准

铁路工务大型线路机械司机工作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务系统大型线路机械司机(以下简称大机司机)的职责权限、资格要求、工作内容、检查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工务系大机司机的检查与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则》《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路局大型养路机械设备管理办法》《铁路局大型养路机械运用管理办法》3、工作内容与要求3.1班前准备3.1.1班前做到充分休息,按规定带齐劳动保护用品。

3.1.2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工区班前点名分工,认真听取工班长布置当日的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员对当日安全注意事项的补充。

3.1.3在出工前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当日工作地点、清楚工作项目、清楚技术标准、清楚个人生产任务、清楚当日安全注意事项。

3.1.4启机后检查倾听各部件工作状态,观察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并按照制动机机能试验标准对车辆制动系统进行试验,保证车辆状态良好。

各车司机长应对本车作业装置安全锁(链)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检查、确认。

3.1.5检查三项设备,对“三项设备”进行机能试验,“三项设备”出现故障时严禁出车。

3.1.6作业人员按规定统一穿作业防护服。

3.2施工运行3.2.1动车前由副司机负责撤除防溜装置,司机确认。

3.2.2发车前本务车司机应根据运行区段及编组情况,正确输入“运行监控装置”运行区段的数据。

3.2.3发车时必须按规定进行车机联控,确认行车凭证及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向司机显示的发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或手信号)后,方可鸣笛开车。

3.2.4运行中坚持正、副司机共同确认信号,严格执行“呼唤应答标准”,按规定时机、地点使用标准用语与车站(包括防洪重点地段和重点道口)进行车机联控,严格按信号机显示要求和规定速度行车,防止冒进信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线路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铁路线路工。

1.2职业定义
从事铁路线路设施的施工、大修、维修及巡守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条件
室外、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有语言表达以及对事物的分析和判断的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有空间想象及一般计算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无职业禁忌症;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制度》确定。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和作业现场,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的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及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

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

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需要和考核项目确定,原则上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5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在职业技能鉴定基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进行。

场地条件及工具、量具、仪表等应满足实际操作需要,可酌情配设辅助操作人员。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3)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4)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度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5)爱护设备及工具、仪器、仪表
(6)着装整洁,符合规定
(7)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有序,文明生产
(8)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术文化素质
2.2基础知识
2.2.1基本知识
(1)一般制图工具和用品
(2)制图基本标准
(3)几何作图
(4)看图基本知识
(5)地形图
(6)横断面图
(7)纵断面图
(8)直流电路
(9)交流电路
(10)变压器和电动机一般知识
(11)常用电器与控制线路
(12)安全用电常识
(13)测量基本知识
(14)公差与配合知识
(15)机械传动一般知识
(16)液压传动一般知识
(17)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知识
(18)安全防护基本知识
(19)线路平、纵断面基本知识
(20)轨道结构基本知识
(21)标志设置知识
(22)桥隧基本知识
(23)路基基本知识
(24)电气化、轨道电路基本常识
(25)建筑接近限界、机车车辆限界
(26)防洪、防寒、防冻、防胀、防断一般知识(27)营业线施工管理基本知识
(28)养路机械基本知识
(29)轨道动、静态检查基本知识
(30)手工、机械捣固的基本知识
(31)线路拨道的基本知识
(32)线路改道的基本知识
(33)螺栓涂油的基本知识
(34)撤垫垫片的基本知识
(35)更换轨枕的基本知识
(36)无缝线路作业基本知识
2.2.2设备、工具的使用与维护知识
(1)轻型车辆、小车的使用和保养知识
(2)常用养路机械的性能和使用、维护保养知识
(3)道尺、支距尺的使用和保养知识
(4)捣固、拨道、改道常用工具的使用和保养知识
(5)螺栓涂油、撤垫垫片常用工具的使用和保养知识(6)起道机等液压机具的使用和保养知识
2.2.3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
(6)《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7)《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
(8)《铁路线路大修规则》有关规定
(9)《铁路路基大修维修规则》有关规定
(10)《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有关规定
3.3高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