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管理方案计划规定-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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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人和环境的安全,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而制定的规定。

一、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人和环境的安全。

2. 原则: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依法依规、全员参与。

二、责任分工:1. 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2.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和处罚违规行为。

3. 工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安全生产策划:1. 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策划,包括工程项目概况、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等内容。

2. 安全生产策划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重点考虑高风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的安全控制。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 对参与船舶及海工建造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 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 落实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生产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和处置流程。

2. 开展定期的安全演习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六、监督检查和处罚: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2.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划和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QI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QI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管理]QI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建筑工程管理)QI工程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工程船舶建造管理制度1概述本管理制度对经批准建造的工程船舶设计、建造、验收和接船等实施过程的工作进行规定,以确保新建造施工船舶的技术性能合理、质量可靠,且符合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要求,满足企业发展和施工生产的需要。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子公司工程船舶的设计和建造管理工作。

3职责权限3.1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职责3.1.1负责组织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的实施工作。

3.1.2负责编写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且组织审核。

3.1.3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4组织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监造、验收、接船和办证工作。

3.1.5对子公司船舶建造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

3.1.6对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且参和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1.7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2公司投资管理部的职责3.2.1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审核、控制投资费用。

3.2.2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合同评审和结算。

3.3公司工艺技术部3.3.1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2参和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3.3参和公司本部新建造船舶竣工验收。

3.3.4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的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3.5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建造船舶关键项目试验和竣工交船验收。

3.4公司安全管理部3.4.1参和公司本部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3.4.2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的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会审。

3.4.3参和公司本部建造船舶竣工交船验收。

3.4.4参和子公司投资额2000万元之上船舶建造项目主要技术要求/设计任务书的审核。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财政资金(包括专项建设资金)安排的部属单位履行职责所需的船舶(含趸船)建造和购置项目,部属单位飞行器购置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中央委托地方管理的国境河流航道维护船舶建造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是指为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开展水上救助打捞、航海保障、航道维护管理等工作的各类船舶,以及航海类专业教学实习船。

第四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

部主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

部有关司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部属单位和项目单位是船舶建造管理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船舶建造项目申请报批和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加强协调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廉政。

第五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应遵守船舶建造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第六条船舶建造项目分为新型船舶建造、定型船舶建造和船舶购置项目。

新型、定型船舶建造项目是指项目单位按照使用需求和功能要求,经过可行性论证、设计、招投标等必要的程序后,选择具备能力的船舶建造企业进行船舶建造;船舶购置项目是指项目单位从市场直接采购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产品。

第七条船舶建造一般按下列程序执行:(一)根据相关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规划或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编制方案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依法组织招投标。

(五)核定项目总投资。

(六)组织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

(七)船舶设计图纸送审。

(八)船舶建造企业开展生产设计。

(九)开工建造,项目单位组建监造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驻场监造。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及海工建造领域的安全生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船舶及海工建造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技术支撑、法律法规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可行、可持续的原则。

第五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应当注重管理和技术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监督执法,完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和结果的有效。

第七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九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应当及时纠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复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第十二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采取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采取管控措施,减少可燃可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保证现场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船舶及海工建造单位应当合理布置工程施工现场,确保安全生产,并设置有效的警示标识。

精选范文--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精选范文--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1目的
为做好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的单项重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和单船安全生产策划工作,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工作,避免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建造企业。

各企业应结合本规定要求,制定和细化本企业船舶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3管理职责
3.1单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策划由企业施工部门负责制定。

3.2单船安全生产策划由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牵头制定。

3.3单项重点工程和单船安全生产策划制定结束后,必须经企业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审定批准后下发实施。

4管理要求
4.1单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策划要求
企业施工部门进行单项安全策划时,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4.1.1工程安全分析
a.分析施工中的危险部位和危险过程;
b.分析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使用设备、作业环境、施工对象应具备的安全状态。

4.1.2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要求
a.确定施工所需设备、设施和作业人员数量;
b.确定施工的作业程序、工艺、方法;
c.确定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
d.确定施工应采取的控制手段和安全技术措施;
e.确定冬季、雨季、雪天和夜间施工时的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及夏季的防暑降温措施;
f.确定因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和安全措施;
g.确定施工过程中的主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h.制定施工的应急预案;
i.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材料。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财政资金(包括专项建设资金)安排的部属单位履行职责所需的船舶(含趸船)建造和购置项目,部属单位飞行器购置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中央委托地方管理的国境河流航道维护船舶建造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船舶是指为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开展水上救助打捞、航海保障、航道维护管理等工作的各类船舶,以及航海类专业教学实习船。

第四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

部主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部属单位船舶建造管理。

部有关司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

部属单位和项目单位是船舶建造管理的实施责任主体,负责船舶建造项目申请报批和组织实施。

项目单位要加强协调和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和廉政。

第五条部属单位船舶建造应遵守船舶建造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第六条船舶建造项目分为新型船舶建造、定型船舶建造和船舶购置项目。

新型、定型船舶建造项目是指项目单位按照使用需求和功能要求,经过可行性论证、设计、招投标等必要的程序后,选择具备能力的船舶建造企业进行船舶建造;船舶购置项目是指项目单位从市场直接采购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产品。

第七条船舶建造一般按下列程序执行:(一)根据相关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规划或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编制方案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方案设计文件,依法组织招投标。

(五)核定项目总投资。

(六)组织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

(七)船舶设计图纸送审。

(八)船舶建造企业开展生产设计。

(九)开工建造,项目单位组建监造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驻场监造。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一节机构设置1.企业应设立特地的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的策划和管理工作。

2.安全生产部门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构成,担负安全生产主管,负责订立安全生产策划和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二节安全策划1.在开展船舶及海工建造工作前,企业应订立安全生产策划,明确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安全责任和安全考核要求。

2.安全生产策划应依据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分析,确定相应的安全规范和管理措施。

第三节安全责任制1.企业应明确安全生产的各级责任人,订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并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

2.各级责任人应做好安全事故的防备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同时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节安全培训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事故的防备和处理等内容。

2.安全培训应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节安全设备1.企业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防护眼镜、安全帽、安全绳等。

2.安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和修理,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六节安全监测1.企业应配备特地的安全监测人员,负责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监测工作。

2.安全监测人员应定期对工作现场进行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一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1.安全生产目标应依据工程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设置,目标的订立应合理、可行,实在包含工期、安全生产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2.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核,评估目标实施情况和达成程度,对未能实现的目标订立整改措施。

第二节安全责任考核1.各级责任人应依照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评估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贡献和履行情况。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前言:船舶建造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许多不同行业和专业领域的规定、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探讨船舶建造管理规定,并围绕设计、材料、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展开论述,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设计规定:船舶设计是船舶建造的第一步,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船舶的性能和功能。

因此,设计规定的制定至关重要。

1.船舶设计应符合国际船级社(Class Society)的规定,包括结构强度、抗气候等级和航海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2.设计师应使用先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确保设计方案精确和可靠。

3.对于特定类型的船舶,设计应根据船舶用途和运营要求,进行相应的结构和布局设计。

4.船舶设计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和能源效率等因素,如减少噪音和减低燃油消耗。

材料规范:船舶建造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对船舶的品质和寿命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在船舶建造管理规定中,对于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也有一系列的要求和规范。

1.船体结构材料应符合船级社的规定,包括钢板、焊接材料和涂料等。

2.船舶电子设备和通信设备的材料应符合国际标准,并交付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3.涉及到船舶动力系统和传动系统的材料,如发动机、轴承和传动皮带等,应具备良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施工规程:船舶建造的施工过程决定了船舶的质量和性能。

正确的施工规程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的关键。

1.船坞或船台应具备良好的平整度和承重能力,以确保船舶建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焊接工艺应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以保证焊接接头的质量和强度。

3.安装管道系统时,应进行严密的密封和压力测试,防止漏水和泄漏。

4.中央控制室和船舶操作室的设计和布局应符合船舶安全性和操作便利性的要求。

验收程序:船舶建造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验收,只有通过验收,船舶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因此,相应的验收程序也需要明确规定。

1.验收前,船舶建造单位应提交全套相关的建造图纸和材料清单。

2.船级社将对船体结构、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等进行详细检查,并出具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报告。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船舶建造质量管理是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确保船舶使用安全以及延长船舶寿命的重要保障。

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是指导和规范船舶建造过程中各环节的操作,以保证船舶建造质量符合国际标准和业界要求的一系列规程和标准。

一、设计规范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设计是首要环节。

设计规范旨在确保船舶的结构强度、稳定性、舾装等各方面满足规定要求。

设计规范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结构设计:包括船体结构布局、材料选用、焊接与连接等要求,以确保船舶在各种海况下都能稳定航行,并具备足够的耐用性。

2. 强度设计:确保船体在荷载下的强度,如船体抗弯强度、抗扭强度等,以防止船舶结构的疲劳、断裂等情况。

3. 动力系统设计:包括主机选型、推进系统设计等,以保证船舶正常运行和航行性能。

4. 舾装设计:确保船舶内部舾装布置、设备安装等符合航行和使用要求,如舱位分配、消防设备、逃生设备等。

二、建造流程管理船舶建造的每一道工序都需要严格的管理与控制,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建造流程管理规定需要包含以下内容:1. 原材料采购:包括材料供应商资质核查、材料检验与验收、材料贮存与保护等,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规格要求。

2. 工艺控制:包括焊接技术、涂漆技术、加工工艺等规范,以确保每个工艺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3. 检验与测试:规定必要的检验和测试项目,如焊缝检验、无损检测、涂层检测等,确保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达到质量标准。

4. 整体验收:对船舶建造完工后进行全面验收,包括结构强度检查、设备功能测试、系统调试等,确保船舶整体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三、质量管理文件船舶建造质量管理规定需要明确各类相关质量管理文件的制定与使用,以确保质量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质量管理文件主要包括:1. 质量手册:明确船舶建造过程中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流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2. 工艺规程:针对船舶建造过程中每个工艺环节的操作规程,包括焊接工艺规程、涂漆工艺规程等。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管理规定-

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1、总则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

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⑴生产技术准备;⑵下料加工;⑶分段制造;⑷船台合拢;⑸拉线镗孔;⑹下水作业;⑺发电机动车;⑻主机动车;⑼倾斜试验⑽航行试验;⑾完工交船。

3、生产技术准备3.1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a)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b)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c)建造说明书;d)建造方案(建造法)。

e)合同与技术交底3.2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a) 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b) 建造方针;c) 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d)质量保证大纲;e) )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f) 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g)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

f)“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g)“船用产品持证清单”(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3.3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3.3.1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a)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b)主要材料、设备清单;c)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d)建造方针;e)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f)质量保证大纲;g)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h)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i)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j)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k)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l)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

3.4合同与技术交底3.4.1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1.2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号《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月14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1月22日船舶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

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一)A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三)C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四)D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客船的法定检验。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造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及海工建造项目,包括设计、制造、装配、试验、交付等全过程。

二、行为准则1. 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首要任务,任何时候安全都应放在首位。

2. 全员参与:每个参与者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3. 严格遵守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调整、改变。

4. 持续改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三、组织架构1. 制定安全责任分工表,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船舶及海工建造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3. 安排专职安全监督员,监督全过程并处理安全事故。

四、风险评估与控制1. 在项目初期制定风险评估计划,对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对风险高的工序进行安全监督,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自动化或机械化工艺,减少人为操作。

五、安全培训与教育1. 所有参与者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举办定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增加安全技能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安全监督员。

六、安全设施和装备1. 工作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2. 根据具体工作需求,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 对特殊工种人员,配备专用安全装备和设施,确保工作安全。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等方面,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理。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八、监督检查与奖惩措施1. 设置安全监督点,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和犯规行为予以奖励或处罚。

钢制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

钢制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

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生效日期:2016年7 月1 日北京总目录总则 ........................................................................................................................................................................... 0-1 第1篇船体 ........................................................................................................................................................... 1-1 第2篇轮机 ........................................................................................................................................................... 2-1 第3篇电气设备 ................................................................................................................................................... 3-1 第4篇控制、监测、报警和安全系统 ............................................................................................................... 4-1 第5篇货物冷藏 ................................................................................................................................................... 5-1 第6篇消防 ........................................................................................................................................................... 6-1 第7篇材料与焊接 ............................................................................................................................................... 7-1 第8篇其他 ........................................................................................................................................................... 8-1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总则总 则1 适用范围1.1 除另有规定外,本规范适用航行于表1.1规定的内河水域且船长大于或等于20m的钢质船舶,但下列船舶除外:(1)军船;(2)渔船;(3)帆船;(4)运动竞赛艇;(5)游艇。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保障船舶及海工工程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维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船舶建造和海工工程建设的所有环节,包括设计、研发、制造、施工等各个阶段。

3.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建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责任1.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背景,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安全生产计划1.针对项目的特点和工期要求,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措施。

2.安全生产计划应当包括各个工序的安全预控措施,明确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应急预案,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安全生产计划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

2.制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要求,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五、现场安全管理1.建立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施工地点的安全监管措施。

2.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隐患,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3.严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对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六、安全设施和器材1.按照国家安全规定和行业标准,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和可用性,确保其正常使用。

3.培训和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器材,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七、安全意识教育1.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风险防范意识。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上施工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1 客观的
改善航运和海洋工程(以下统称船舶)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
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造船企业。

本规定中的工作环境是指船舶建造过程中的工作环境,为改善作
业环境,所采取的临时照明、通风措施,以及设置安全通道和做好施
工过程中“6S”工作的要求。

各企业应结合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具体细化。

3 管理职责
3.1企业应指定部门在船舶设计阶段制定船舶施工临时照明、通风工艺(包括临时工艺开孔图),结合船舶舱室结构提出临时照明及通风
方式,选取合适的材料和设备,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应在原基础上,指定船舶施工的临时照明、通风及船舶建造过程中的“6S”管理主体责任,便于过程中有效操作。

3.3施工部负责根据施工需要和工艺要求,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做好安装过程中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4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提前安排设置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等措施,安排和督促生产单位做好“6S”工作,确保工作环
境符合安全要求。

3.5各施工单位应做好“6S”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素养,规范作业人员行为。

3.6安全监督部负责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以及施工现场“6S”工作的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临时照明安全管理要求
4.1.1临时照明的照明要求
按照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船舶行业船舶建造与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行业船舶建造与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行业船舶建造与检验管理规定一、引言船舶行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而船舶建造与检验是保障船舶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船舶行业的建造与检验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从船舶建造和船舶检验两个方面,对船舶行业的规定进行论述。

二、船舶建造规定1. 船舶设计规范船舶建造前,必须依照相关的船舶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设计规范包括船舶的结构、材料、船体参数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船舶的结构强度和航行性能符合要求。

2. 船舶建材选择要求船舶建造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建材。

建材的选择应符合船舶建造和航行的要求,考虑到船体的耐久性、防腐性和重量等因素。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条件下使用的材料,需要进行特殊材料审批和测试。

3. 船舶建造工程管理船舶建造属于复杂的工程项目,因此需要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船舶建造工程管理包括施工计划制定、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建造过程中需要依据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和抽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三、船舶检验管理规定1. 建造阶段检验船舶建造过程中需要进行各类检验,以确保建造的船舶符合要求。

建造阶段的检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验、焊接检验、结构检验等。

必要时,还需要进行船舶模型实验和性能验证等项目。

2. 竣工验船船舶建造完成后,必须进行竣工验船。

竣工验船是对船舶各项性能进行全面检验,包括船体结构、机电设备、船舶试航等。

通过竣工验船,可以确保船舶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规定。

3. 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船舶建造后,定期进行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是确保船舶持续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年度检验包括船舶结构、设备、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定期检验则根据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4. 运营期间检验在船舶运营期间,需要进行定期和临时的检验工作。

定期检验是为了确保船舶继续满足运行要求,而临时检验则是在船舶出现故障或需要进行修理时进行的。

四、总结船舶建造与检验管理是船舶行业的重要环节,对船舶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船舶计划管理规定(3篇)

船舶计划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管理,提高船舶运营效率,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的各类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客船、货船、油船、化学品船、散货船、集装箱船等。

第三条船舶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合理调度,高效运行;(三)科学管理,持续改进;(四)依法行政,公平公正。

二、船舶计划管理职责第四条船舶计划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船舶计划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船舶计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三)组织开展船舶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和考核;(四)指导、协调、监督船舶计划管理相关工作;(五)依法查处船舶计划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编制、报送船舶计划;(二)确保船舶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三)配合船舶计划管理部门开展船舶计划管理工作;(四)接受船舶计划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船舶计划编制第六条船舶计划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根据船舶实际情况和运营需求,编制船舶计划;(二)船舶计划管理部门对船舶计划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船舶计划;(四)船舶计划管理部门对修改后的船舶计划进行审批;(五)船舶计划管理部门将审批通过的船舶计划通知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第七条船舶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名称、船舶类型、船舶等级、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二)船舶航线、航次、航行时间;(三)船舶载货量、载客量、船舶吃水深度;(四)船舶运行区域、航行区域;(五)船舶运行班期、运行时间;(六)船舶安全、环保、节能减排措施;(七)船舶其他相关要求。

四、船舶计划实施第八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按照船舶计划实施船舶运营,确保船舶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

第九条船舶计划实施过程中,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船舶计划安排船舶运行;(二)确保船舶符合航行条件;(三)加强船舶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安全运行;(四)严格执行船舶安全、环保、节能减排措施;(五)按照规定报告船舶运行情况。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模版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模版

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模版一、引言船舶及海工建造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策划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本文将就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的策划和管理提出一套具体的规范措施。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船舶及海工建造过程中,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2. 原则(1)生命安全第一:无论何时,生命安全都是最重要的。

(2)责任明晰: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保证责任到人。

(3)全员参与: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船舶及海工建造安全生产负起责任。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1. 组织机构(1)安全生产委员会: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整体的安全生产策略和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3)项目组:负责具体的船舶及海工建造工作,需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

2. 职责(1)安全生产委员会:- 制定安全生产策略和目标。

-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 审核安全生产投入和费用支出计划。

(2)安全生产部门:- 负责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

(3)项目组:- 制定具体的安全计划和方案。

- 监督和落实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 及时处理和报告事故和隐患。

四、安全生产策划1. 风险评估在船舶及海工建造工程之前,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

2. 安全技术措施- 在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明确禁止和警告标识。

- 配备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 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护栏、安全网等。

3. 安全培训- 对参与船舶及海工建造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工人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监督建立定期的安全巡检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
理规定(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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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改善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建造企业。

本规定中作业环境是指船舶建造过程中,为改善作业环境,所采取的临时照明、通风措施,以及设置安全通道和做好施工过程中“6S”工作的要求。

各企业要结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具体细化。

3管理职责
企业应指定部门在船舶设计阶段制订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工艺(包括临时工艺开孔图),结合船舶舱室结构提出临时照明及通风方式,选取合适的材料和设备,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企业应在原基础上,明确落实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及船舶建造过程中的“6S”管理主体责任,便于过程中有效操作。

施工部门负责根据施工需求和工艺要求,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做好安装过程中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提前安排设置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等措施,安排和督促生产单位做好“6S”工作,确保作业环境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各施工单位应做好“6S”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整洁,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素养,规范作业人员行为。

安监部负责做好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以及施工现场“6S”工作的监督检查。

4管理内容
临时照明安全管理要求
临时照明照度要求
按照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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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建造生产管理规定1、总则为加强造船生产管理,缩短船舶建造周期,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履约合同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应用过程方法将造船生产活动和相关的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以造船生产管理四大职能:编制作业计划、组织生产协调、指挥生产调度、督促和考核造船生产全过程为主线。

2、船舶建造所需的主要过程,分为:⑴生产技术准备;⑵下料加工;⑶分段制造;⑷船台合拢;⑸拉线镗孔;⑹下水作业;⑺发电机动车;⑻主机动车;⑼倾斜试验⑽航行试验;(11)完工交船。

3、生产技术准备3.1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a) 合同及总技术规格书;b) 方案(报价)设计任务书;c ) 建造说明书;d) 建造方案(建造法) 。

e) 合同与技术交底3.2 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生产技术准备的输出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文件:a) 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b) 建造方针;c) 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d )质量保证大纲;e) ) 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f) 产品实现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g )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开工令) 。

f) “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 (适用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船级社确认)g )“船用产品持证清单” (适用民船建造,由科研所报船级社确认)3.3 编制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3.3.1 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应确定项目的主办和协办部门以及完成项目的考核期限,内容应包括以下文件:a) 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总进度计划;b) 主要材料、设备清单;c) 主要材料、设备纳期表;d) 建造方针;e) 各专业施工要领(原则工艺) ;f) 质量保证大纲;g) 生产(施工)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供图计划;h) 对内对外专检交验项目表;i) 大型铸锻件定订货清单;j) 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k) 主要材料、设备持证清单;l) 自制件和外协件清单;m)主要设备订货资料确认。

3.4 合同与技术交底3.4.1 合同签署一周后,市场营销部和技术开发部应组织向有关部门进行合同与技术详细交底。

2.4.2 合同与交底的主要内容:a) 合同要点与内容的解释;b ) 顾客要求与合同背景材料情况;c) 船舶主要技术状态、性能;d ) 船舶的特殊技术性能和工艺要求。

3.5 开工条件的确认为确保船舶开工后能连续施工,在开工前一周,造船办应依据“生产技术准备状态情况总检查表” 的安排对开工前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证。

民船建造由品质保证部填写“建造入级船舶开工前检查单”交船级社确认后反馈造船办。

3.5.1 主管监造师应加强督办各相关部门按“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日程表”的内容要求,做好以下方面开工条件的准备,确保按大节点总进度计划要求开工:a) 图样、工艺文件;b) 原材料、设备;c) 劳动力;d) 场地(设施、工位);e) 生产作业计划。

3.5.2 造船办应对各相关部门生产技术准备落实情况予以跟踪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3.5.3 对生产技术准备验证满足开工条件的,由生产副厂长签发开工令,造船办与市场营销部商定开工日期,下发开工通知单,组织开工仪式。

4 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在整个船舶建造总周期内须将生产作业计划管理作为项目管理,运用项目管理的方法,优化资源配置,内容应包括:a) 编制生产作业计划;b) 组织生产协调、c) 指挥生产调度;d) 督促和考核作业计划的落实,并针对建造过程进行计划的动态跟踪和控制平衡,保持均衡生产。

4.1 编制生产作业计划4.1.1 造船生产作业计划分为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造船办公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和下达部门,各有关车间、分厂、处室是造船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单位。

4.1.2 主管监造师应根据“船舶建造过程大日程(大节点)作业总进度计划”和器材配套落实情况,编制月度作业进度计划、周作业计划,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施工车间,内容应包括:a) 作业内容及开工、完工日期;b) 作业部门和协作部门;c) 生产技术条件准备要求(物资、器材、工装、工艺) ;d) 施工场地保证措施;e) 质量检验与试验要求。

4.2 生产作业计划的控制4.2.1 造船办每月20 日下达月作业进度计划,每周四根据有关作业施工信息予以平衡、调整作业计划,下达下周的作业周计划。

4.2.2 为确保周计划的落实,监造师除加强督办,应适时签发生产监造指令,有关车间、分厂、处室应无条件服从生产监造指令,反馈有关信息,保证生产指令畅通。

4.3 生产作业计划的考核4.3.1 作业车间应对“月度作业进度计划”进行细化,编制本部门的月度计划并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4.3.2 凡因非主观原因而不能完成当月生产作业计划中的考核项目或无法执行生产监造指令的,应及时书面反馈主管监造师,否则,视同完成考核项目和接受生产监造指令无困难而未完成考核项目的将追究部门责任。

4.4 组织生产协调4.4.1 监造师应按工艺流程(施工要领)组织生产,加强生产活动过程的协调,重要事项的协调应组织专题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备案。

4.5 指挥生产调度4.5.1 监造师应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指挥生产,做好特殊过程能力的确认记录和关键过程停止点的开启签证。

5、下料加工下料加工意味着船舶建造的全面开工,在船体方面是进行零件加工和部件装配等作业,在舾装方面主要是进行管系附件等自制件的加工和管系等预舾装件的内场制作。

5.1 为确保开工后保持施工现场生产的连续、均衡、协调,监造师应:a) 每周组织召开一次造船生产例会,部署、协调、考核生产作业计划;b) 重点跟踪原材料、设备、图样、工艺文件按计划的落实情况;c) 落实自制件、外协件和大型铸锻件的订货;d) 抓好区域配套(船体零、部件,管系等舾装件) ;e) 督促检验员加强对号料、切割的工序的巡检;f) 编制内场管系制作计划。

6、分段制造分段制造在船体工程需完成分段装配和分段涂装作业,在舾装工程需相应完成分段预装和单元组装工作。

分段装配开始后应落实大型铸锻件的到货日期。

6.1 分段装配、分段涂装和分段预装工程在同一区域频繁交错施工,监造师必须加强现场监造和协调,确保安全生产。

6.2 分段组装的工艺过程依次分为:胎架制作、分段拼板、构件安装和分段装配完工交验。

6.3 胎架制作的管理要点:a) 胎架制作完工后先进行自检,做好测量记录;b)所有胎架最后经专职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拼板上胎架。

6.4 分段拼板的管理要点:施工人员应做好自检数据记录6.5 构件安装的管理要点:拼板上胎架安装后所划的结构线须经自检和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构件安装;6.6 分段装配完工交验的管理要点:a)在分段装配完工后,施工部门须填写交验申请单报品质保证部专职检验员,办理交验申请手续;b )专职检验员在接到施工部门的交验申请单后,应对分段结构的正确性、完整性和焊接质量进行检验,同时检查分段内部的清洁情况;c)品质保证部对已经检验合格的分段,按验收项目要求和检验标准向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提交检验;d)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在分段检验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由品质保证部负责按检验标准协调解决。

被品质保证部采纳的意见由品质保证部书面通知施工部门处理,并同时抄送造船办主管监造师督办。

6.7 编制作业计划a)分段制作计划,先主船体,后上层建筑,主船体船台大合拢定位分段优先。

b )预装设备纳期到厂计划(包括直梯、斜梯、放泄旋塞等)。

c)管系制作计划,明确分段制作时预装管系及其附件供货到厂计划(如压载管系、海水总管、测量管、透气管、测深头、注入头、透气帽、舷侧接管等)。

d)分段舾装计划(包括预埋设备,基座、通舱件、管子、通风管,主干电缆、分支电缆敷设通道托架,集成单元等内容)。

f)分段、基座喷砂涂装作业计划(先完成装配报验,然后施焊报验,最后才能涂装)。

6.8 分段吊装分段搬运出车间上船台造船办应按质量管理程序文件“产品防护控制程序” 组织好分段吊装、搬运工作。

a)申请落实起运吊装车辆;b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好分段吊运前的安全工作(吊攀的设置、分段翻身的方案等)。

6.9 分段涂装分段涂装应在分段制作完工总报验合格后进行,并应加强以下内容的重点管理:a)对需要探伤及密性试验的焊缝,采取暂不涂装的保护措施;b )技安处落实防火、防爆和通风等安全措施c) 现场协调作业计划上没有考虑到的与明火作业及舾装工程交叉平行施工的问题;d) 分段涂装前应对管舾装、铁舾装和电舾装的预装考虑。

6.10 上层建筑预舾装上层建筑预舾装应与船体分段制作平行作业,可极大缩短下水后的舾装周期7、船台合拢船台合拢在船体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装配工作,在舾装工程方面需完成船台舾装工作,其中包括总段预装工作和船内舾装的部分工作,最后进行密性试验。

7.1 船台合拢是船体工程和舾装工程(机装、船装、电装、涂装)在船台上同时展开,造船办应在船台大合拢计划中进行综合平衡、协调船体和舾装两大工程的作业,并加强现场临时协调、平衡作业计划,确保船舶下水前舾装工作的完整性达到80% 。

7.2 船台装配的过程依次为:a) 船台清理;b) 船台划线;c) 船台划线顾客代表或验船师的认可(中心线、标杆) ;d ) 定位分段定位;e) 分段大合拢。

7.3 船台合拢管理要点:a) 编制船台合拢和舾装作业计划;b) 重点落实管系及附件、封舱件、设备等舾装件到货和制作;c) 轴舵系铸锻件的早日进厂、尾部分段和机舱分段的早日制作完工并总报验合格,将直接影响机舱区域舾装和拉线镗孔工作的开展,从而影响下水节点。

7.4 船台舾装管理要点:a) 船台舾装的重点是管系单元吊装、封舱件吊装和其他设备的安装;b) 机舱集控室、冷库的火工矫正与涂装应超前进行;c )对入船预装设备进行有效防护(盖二防布罩或铁质罩壳、架等措施)主要是能防火防水,并制止施工人员随意踩踏设备;d) 高空作业、大件吊装作业和多工种立体作业的区域应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

7.5 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主管监造师应填写产品进度报告单,交市场营销部向顾客收取船舶建造进度款。

8、拉线镗孔拉线镗孔是从机舱区域前横隔板至尾部,上至主甲板,主船体已合拢报验合格,并且焊接与密性试验结束,对主机轴系、舵系的轴孔和舵孔进行拉线或照光以及镗孔过程。

8.1 拉线镗孔前的管理要点:a) 拉线镗孔前一个月下达机舱至尾部舱、柜密性试验计划和舱、柜、管系及舾装件安装的配合计划;b) 拉线镗孔二周前下达拉线镗孔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轴、舵系安装、主机安装、机舱行车安装、工艺口封板和上层建筑整体吊装等;c) 拉线镗孔二周前下发拉线镗孔停止点工艺文件(拉线镗孔具备的条件) ;d) 由造船办组织精拉线条件的签署确认,一般由施工部门、品质保证部、科研所、军代表或验船师、船东代表参加,开启精拉线停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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