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保监局关于单二玲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戴深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戴深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7.1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755号
•【施行日期】2019.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戴深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755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戴深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英大人寿发〔2019〕143号)收悉。
经审查,戴深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7月10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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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珂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豫〔2018〕210号)收悉。
经审查,王珂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8日
——结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孙建勇任职资格的批复-豫银保监复〔2019〕209号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孙建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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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孙建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09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孙建勇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国寿财险豫发〔2019〕14号)收悉。
经审查,孙建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14日
——结束——。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22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199号
•【施行日期】2020.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19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刘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20〕228号)收悉。
经审查,刘勇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地市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6月22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2.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施行日期】2019.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珂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豫〔2018〕210号)收悉。
经审查,王珂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8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2.28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施行日期】2019.02.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珂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248号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王珂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保豫〔2018〕210号)收悉。
经审查,王珂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2月28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丁梦梦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丁梦梦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3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154号
•【施行日期】2019.0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丁梦梦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154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丁梦梦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豫太保寿〔2018〕133号)收悉。
经审查,丁梦梦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1月30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孟菲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孟菲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3.2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79号
•【施行日期】2019.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孟菲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79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孟菲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平保寿豫分发〔2019〕6号)收悉。
经审查,孟菲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3月2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11.2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1041号
•【施行日期】2019.1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丁宁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1041号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丁宁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华财字〔2019〕586号)收悉。
经审查,丁宁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11月29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0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352号
•【施行日期】2020.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军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352号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军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英大人寿〔2020〕342号)收悉。
经审查,张军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9月7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胡红亭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胡红亭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0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423号
•【施行日期】2019.04.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胡红亭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23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胡红亭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人保寿险豫发〔2019〕4号)收悉。
经审查,胡红亭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2019年4月3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1.20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0〕47号
•【施行日期】2020.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张娜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0〕47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张娜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豫发〔2020〕2号)收悉。
经审查,张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0年1月2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魏巍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魏巍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5.1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21〕246号
•【施行日期】2021.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魏巍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24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核准魏巍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豫人保财险发〔2021〕8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魏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5月17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红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1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61号
•【施行日期】2019.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红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61号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叶红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恒安标准豫司字〔2018〕59号)收悉。
经审查,叶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1月1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蒙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蒙任
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09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30号
•【施行日期】2019.0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王蒙任职
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30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王蒙同志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豫发〔2018〕300号)收悉。
经审查,王蒙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
2019年1月9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郑峰玲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郑峰玲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23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493号
•【施行日期】2019.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郑峰玲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93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郑峰玲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寿人险豫发〔2018〕564号)收悉。
经审查,郑峰玲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4月23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玉青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玉青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1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4号
•【施行日期】2019.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玉青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关于叶玉青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豫〔2018〕105号)收悉。
经审查,叶玉青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1月1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玉青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玉青
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1.1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54号
•【施行日期】2019.01.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叶玉青任
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5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人寿河南分公司关于叶玉青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豫〔2018〕105号)收悉。
经审查,叶玉青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原河南保监局代章)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