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标准化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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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____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化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涉及电力安全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电力企业、电力设备生产厂商、电力输变电设备维修单位等。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采用统一的标准指标,评价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给予相应的达标评级。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优秀级、良好级、合格级、基本合格级、不合格级。

第二章标准指标第五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所涉及的标准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2. 安全生产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人员、安全考核人员等。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包括安全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更新等。

4. 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包括事故记录、事故分析报告、事故预防措施报告等。

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员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

6.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事故调查等。

第六条标准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七条电力企业申请进行标准化达标评级时,应向所在地的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电力企业申请评级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主要业务等。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包括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文件。

3. 安全生产人员名单: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员、考核人员等名单。

4.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更新计划等清单。

5. 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包括近期事故记录、分析报告、预防措施报告等。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一、前言电力企业作为国家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企业生命的重要因素。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是衡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二、评标依据和要求(一) 评标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分为B级、A级和AA级三个等级。

电力企业可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等相关文件和自身特点,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标准化评估计划,依托自评、现场审核、综合评估等多项考核方式,综合评定相应的评级。

(二) 评标要求电力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估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做好现场审核和综合评估工作,确保达到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评级成果应向社会公布,并做好相关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评价指标(一) 自评指标1.制度沉淀:承担电力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有序运行:电力企业是否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是否按照计划有序运行。

3.隐患排查:电力企业是否制定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按照制度执行,早发现隐患、早消除隐患。

4.培训考核:电力企业是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是否设置合理的安全考核制度,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并定期考核。

5.安全投入:电力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专项安全资金,是否按照规定使用。

(二) 现场审核指标1.管理工作: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管理能力是否强。

2.隐患整改:现场是否存在主观隐患,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到位。

3.作业风险:现场作业是否存在风险识别不到位、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承包单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 综合评价指标对自评、现场审核两项指标评价结果按照规定计算得出总得分,并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B级、A级和AA级。

四、评价结果达到相应等级的电力企业可公开发布标准化管理评估/验评的相关情况,包括评分、达到标准的项目、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按期接受第三方复评或验评。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的火电、水电、风电等发电企业和地(市)级供电企业,以及300MW以上的火电工程、200MW以上的水电工程、100MW以上的风电工程、500kV 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等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其它电力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执行标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第二章自评与整改第四条[体系建设]电力企业(或电力建设单位)应当建立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体系,完善自查、自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五条[自查自评]电力企业(或电力建设单位)结合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实际,确定适用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的《标准》项目,并对照《标准》条款开展自查、自评。

第六条[问题整改]电力企业(或电力建设单位)对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应应明确责任、保证投入、按期完成整改。

对一时无法消除的缺陷和隐患,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

第七条[自评报告]电力企业(或电力建设单位)根据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情况,完成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包括:自查、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专业查评情况,自评结果(含自评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以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等。

第三章申请与受理第八条[申请方式]电力企业(或电力建设单位)根据本单位(或本工程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书面评审申请。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办安全[2011]83号)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办安全[2011]83号)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自查、自评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专责人员应当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三条电力企业结合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对照相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适用的《标准》项目,并对照项目条款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第四条电力企业根据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情况,完成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包括: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专业查评情况,自评结果(含自评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以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评审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和自评报告。

电力企业所在地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也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汇总评审申请材料,集中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第六条电监会派出机构自收到电力企业评审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主要审查:(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二)自评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第七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应将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告知电力企业。

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疑问的,电力企业应予以补充或说明。

电力企业如在接到告知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补充或说明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第八条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由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按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报电监会。

第九条经审查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机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

评审机构应根据电力企业实际,选派评审人员开展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且与被评审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

第十条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达标评级工作;(二)具备从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或解决电力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并取得良好业绩;(三)具有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所需专业技术力量,电力行业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人员至少10名;(四)现场评审人员经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并考试合格。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力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生产、输送、供应统一加、用电等环节。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是对电力出口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评估和定级的一种制度。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目标是促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第五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价工作的实施机构为国家能源监管部门。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六条国家能源监管部门应制定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的具体标准,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的具体标准按照不同类型的电力企业进行分类制定,分为发电企业、输电企业、配电企业等。

第八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电力行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评定要求第九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实施,评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经过相应的资格认证。

第十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定过程中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应配合评定工作,提供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设备设施情况等,如实向评定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应定期进行,根据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评定时限的确定。

第四章评定程序第十三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定程序包括申请评定、评定准备、实地评定、评定结果的确定等环节。

第十四条电力企业应提出评定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资料,经评定机构初审合格后,进入评定准备阶段。

第十五条评定准备阶段包括现场调研、台账核查、文件抽查等,评定机构应与电力企业合作,了解企业的实际运行情况。

标准化供电所评价标准

标准化供电所评价标准

附件:
江西省电力公司
标准化供电所评价标准
一、总则
1、为建设标准化供电所,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农电标准化建设和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班组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农村供电所实际,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考核内容分“必备条件”、“考核标准1000分制”两部分;凡满足必备条件且考核得分在800分及以上的供电所,通过省公司班组建设“千分评价验收”,并可申报省公司标准化供电所;凡满足必备条件且考核得分在900分及以上的供电所,可参加省公司优秀班组评选,并择优申报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示范供电所;
二、必备条件
1、积极开展农电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供电所标准体系建设任务;
2、考核年度内:无人身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无责任性农村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无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营销责任事故;
3、供电所优质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示范窗口标准考评得分800分及以上,考核年度内未发生C类及以上服务投诉责任事件,无因供电所人员服务不到位引起的新闻媒体曝光及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以及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
4、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依法用工,履行合法用工手续,并按照属地原则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农电队伍和谐稳定,无工作人员
违法违纪事件;
5、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当年电费回收率100%;
2高压线损率≤6%,低压线损率≤11%;
3居民客户端电压合格率≥98%;
三、评价细则
标准化供电所评价标准。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自查、自评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专责人员应当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三条电力企业结合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对照相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适用的《标准》项目,并对照项目条款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第四条电力企业根据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情况,完成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包括: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专业查评情况,自评结果(含自评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以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评审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和自评报告。

电力企业所在地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也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汇总评审申请材料,集中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第六条电监会派出机构自收到电力企业评审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主要审查:(一)电力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二)自评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第七条电监会派出机构应将申请材料的审查结果告知电力企业。

经审查发现申请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疑问的,电力企业应予以补充或说明。

电力企业如在接到告知1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补充或说明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第八条标准化一级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的评审申请,由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按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报电监会。

第九条经审查获准评审的电力企业委托评审机构开展现场评审工作。

评审机构应根据电力企业实际,选派评审人员开展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5人,且与被评审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

第十条评审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达标评级工作;(二)具备从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或解决电力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并取得良好业绩;(三)具有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所需专业技术力量,电力行业中级以上职称、5年以上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的人员至少10名;(四)现场评审人员经过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并考试合格。

最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最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二○一一年八月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7)4 一般要求 (8)4.1 原则 (8)4.2 建立与保持 (8)4.3 评定与监督 (8)5 核心要求 (9)5.1 目标 (9)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10)5.3 安全生产投入 (12)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3)5.5 教育培训 (14)5.6 生产设备设施 (17)5.6.1 设备设施管理 (17)5.6.2 设备设施保护 (20)5.6.3 设备设施安全 (21)5.6.4 设备设施风险控制 (28)5.6.5 设备设施防汛、防灾 (46)5.7 作业安全 (48)5.7.1 生产现场管理 (48)5.7.2 作业行为管理 (50)5.7.3 标志标识 (55)5.7.4 相关方安全管理 (56)5.7.5 变更管理 (57)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7)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5.10 职业健康 (60)5.10.1 职业健康管理 (60)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61)5.10.3 职业健康防护 (61)5.10.4 职业危害申报 (63)5.11 应急救援 (63)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 (65)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66)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编制,考虑到电力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伴随新技术应用而出现的新课题,提出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系统发展的客观需要。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2020年版)

电力勘测设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标准(2020年版)
单位。安委会组成不符合规定或未及时调整,扣 2 分 委会组成、职责、会议召开、会议内容、工作要求等。
/次。制度内容缺项,扣 1 分/项。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应按规定主持召开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情
②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或未签发会议纪要,扣 3 分/次 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
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
交通、消防等重点岗位未履行职责,扣 2 分/处。
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
③未对职责的适宜性进行定期评估,对安全生产与职
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业卫生职责履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扣 2 分/单
位。
5.1.4
5.1.5 5.1.6
(项)。重大、重要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扣 3 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并签发会议纪要。
分。 5.1.2.1 机构设置 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实 15
③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际及持证上岗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并为专兼
扣 10 分/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数量、 职管理人员配备所需的设施器材。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①未明确主管部门,或未确定获取的渠道、方 式,扣 1 分/处。 ②存在失效、过期或不适用或不齐全的法律法 规、标准规范,扣 1 分/处;未建立或发布适用 10 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和文本数据库,扣 10 分。 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要求未及时传达给 相关从业人员,扣 2 分。
5.2.2
规章制度
监督考核,扣 1 分/项(次)。
年至少组织一次履职检查、监督考核。
④会议未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未针对问题制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21•【文号】办安全[2011]83号•【施行日期】2011.09.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标准化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安全[2011]83号)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为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电监会制定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试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根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责任体系,完善自查、自评组织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专责人员应当经电力监管机构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三条电力企业结合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对照相关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确定适用的《标准》项目,并对照项目条款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第四条电力企业根据自查、自评及整改工作情况,完成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包括: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及安全管理状况,基本条件的符合情况,自评工作开展情况,专业查评情况,自评结果(含自评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计划及措施,以及整改项目完成情况等。

第五条电力企业根据本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评审申请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和自评报告。

电力企业所在地有上级主管单位的,也可由上级主管单位汇总评审申请材料,集中向所在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提出评审申请。

电力企业标准化考评细则

电力企业标准化考评细则

电力企业标准化考评细则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标准化已成为电力企业的一项重要任务。

电力企业标准化考评细则,旨在促进企业标准化管控水平的提高,推动企业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增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

一、标准化考评的背景随着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企业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业务拓展,如此之多的发展动态,标准化、规范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在品牌建设和知名度提升的过程中。

企业需要实行规范化经营,制定并严格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产品生产,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二、标准化考评的意义1.促进标准化管控水平的提高标准化考评既是企业自我评估和审查,也是外部监管和评估。

企业可以通过标准化考评了解自身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发现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

同时,标准化考评也能促进企业标准化管控水平的提高,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增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

2.推动企业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企业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顾客需求。

标准化考评就是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和评估。

通过标准化考评能够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为顾客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3.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化考评能够提高企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改进产品生产流程,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通过标准化考评,企业能够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足和问题,并加以解决,以确保产品和服务的高品质。

4.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只有品牌知名度高,产品质量好,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迅速脱颖而出。

标准化考评能够推动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标准化考评的内容1.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方面包括企业的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标准等方面,标准化考评应检查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企业是否遵守自己的管理制度和标准。

最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最新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二○一一年八月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7)4 一般要求 (8)4.1 原则 (8)4.2 建立与保持 (8)4.3 评定与监督 (8)5 核心要求 (9)5.1 目标 (9)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10)5.3 安全生产投入 (12)5.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3)5.5 教育培训 (14)5.6 生产设备设施 (17)5.6.1 设备设施管理 (17)5.6.2 设备设施保护 (20)5.6.3 设备设施安全 (21)5.6.4 设备设施风险控制 (28)5.6.5 设备设施防汛、防灾 (46)5.7 作业安全 (48)5.7.1 生产现场管理 (48)5.7.2 作业行为管理 (50)5.7.3 标志标识 (55)5.7.4 相关方安全管理 (56)5.7.5 变更管理 (57)5.8 隐患排查和治理 (57)5.9 重大危险源监控 (59)5.10 职业健康 (60)5.10.1 职业健康管理 (60)5.10.2 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61)5.10.3 职业健康防护 (61)5.10.4 职业危害申报 (63)5.11 应急救援 (63)5.12 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 (65)5.13 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66)前言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规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委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编制,考虑到电力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伴随新技术应用而出现的新课题,提出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系统发展的客观需要。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第一部分:总则第一章: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提高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电力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包括:机关、部门、站所、电厂、电力调度、输配电等单位。

第二部分:达标评级管理第三章:达标评级分级标准1. A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在90分以上,并取得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的单位。

2. B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在80-90分之间的单位。

3. C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在70-80分之间的单位。

4. D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在60-70分之间的单位。

5. E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

第四章:达标评级程序及要求1. 责任部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部门及其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部门是负责管理的部门。

2. 达标评级周期每年进行一次评级,评级时间为2月至5月。

3. 达标评级程序(1)评分材料的准备:各考核单位应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评分细则和评分表,将有关资料和材料准备齐全,并报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提交评分部门。

(2)评分部门的审核:评分部门应根据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抽查,达到有关要求的各项指标的得分情况。

(3)分级审核:分别对各项目总得分进行分级审核。

(4)领导审定:按分级审核结果,报经本单位领导审定。

领导审定后,将评分材料报经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审核。

(5)评定等次:按上年产品线得分为基础进行评定等次。

第五章:优秀单位的表彰(1)对达到A级别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表彰;(2)对达到B级别以上的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3)对评级结果相对较差的单位,统一进行督导和指导,帮助其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要求,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障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电力生产、输送、变电、供电、用电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是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评估,旨在通过评级结果指导和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分为五个等级,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E级。

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E级为最低等级。

第五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行综合审核制度,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核。

第六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结果将作为电力企业绩效考核、信用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评价指标第七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情况;(三)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四)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五)安全设施的完善和检修情况;(六)重点工程和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七)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有效性情况;(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合格率和整改情况;(九)事故、事故隐患的查处和处理情况;(十)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第八条评价指标保持科学、客观、全面和权威性原则,根据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随着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九条评价指标的具体细则由国家能源管理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根据评价指标难易程度和重要程度进行不同的权重设置。

第三章达标评级程序第十条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按照年度进行,评级程序如下:(一)组织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和审核;(二)评估单位提交评估报告;(三)评估报告经审核合格后,向被评估单位颁发评级证书;(四)评级结果公示。

标准化作业实施办法及考核细则

标准化作业实施办法及考核细则

标准化作业实施办法及考核细则(试行)一、总则:1、现场标准化作业必须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要求,体现“四个凡事”(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

2、做好“四个结合”。

一是与各部门和各岗位的日常工作及职责范围相结合;二是与打破固有管理模式、积极探索科学管理方法相结合;三是与提高企业效益和整体素质相结合;四是与建设一流电力企业相结合。

3、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与导则、规程的要求,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集中体现工作(作业)要求具体化,工作人员明确化,工作责任直接化,工作过程程序化,且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仅要对每一项作业步骤做好记录,而且还要不断检查执行的情况和检验使用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总结、完善、提高,真正做到闭环管理。

5、具备统一的格式或模式,充分体现自身的标准化,便于实施与考核。

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分类及内容根据作业内容复杂性分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和标准化作业卡。

1、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是针对网内各类相对复杂的作业项目所编制的指导作业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程序的记录,对每项巡视、操作、检修工作从事前准备、安全措施到工艺要求等进行规范和标准化,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监督制的原则,结合供电生产的特点,明确安全措施,巡、检、操项目,巡、检、操人员责任,程序步骤清晰、质量控制监督到位,确保巡、检、操全过程始终处于“可控、在控”状态。

(1)、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使用范围:凡年度、月度计划中所列技改、大修工作、预防性试验、保护定检、计划检修、设备巡视、带电作业等工作项目操作;巡视等工作,必须执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实行一物一书,一项一书,与生产现场实际相对应。

(2)、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内容主要有:巡、检、操前准备,安全措施,备品配件,材料和工器具,定置图,工艺标准,作业组织网络图与作业流程图,巡、检、操评价等,最后附主要测试数据记录、巡修记录或原始记录、状况登录等表格图例。

发电厂标准化考评细标准

发电厂标准化考评细标准

发电厂标准化考评细标准
为了确保发电厂的安全运行和高效发电,发电厂的标准化考评显得尤为重要。

标准化考评细则是对发电厂进行全面评估的重要依据,下面将对发电厂标准化考评的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发电厂的标准化考评应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的评估。

这包括发电设备的运行状态、设备的老化程度、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等。

通过对设备运行情况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发电厂的标准化考评应包括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估。

安全生产是发电厂运行的首要任务,因此对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估至关重要。

评估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程度、安全生产意识的普及情况、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只有保证了安全生产,发电厂才能持续稳定地运行。

另外,发电厂的标准化考评还应包括环保情况的评估。

环保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电厂作为能源生产单位,其环保情况尤为重要。

评估内容包括废气排放情况、废水处理情况、固体废物处理情况等。

通过对环保情况的评估,可以及时发现环保问题并加以解决,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最后,发电厂的标准化考评还应包括能源利用情况的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能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情况、新能源开发利用情况等。

通过对能源利用情况的评估,可以发现能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推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总之,发电厂标准化考评细则是对发电厂进行全面评估的重要依据,其内容涵盖了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保情况和能源利用情况等方面。

只有不断完善标准化考评细则,才能确保发电厂安全、高效、环保地运行。

电力建设企业标准化评分标准详解

电力建设企业标准化评分标准详解

电力建设企业标准化评分标准详解电力建设企业是指专门从事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企业,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政府监管的不断加强,电力建设企业标准化评分标准也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电力建设企业标准化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标准化评分标准的作用标准化评分是对企业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一个综合评估。

通过对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可以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指导,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保证企业的质量和效益。

二、标准化评分标准的指标1.企业概况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架构、人员结构、资质认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企业规模、组织架构、人员结构、资质认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

2.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方面的情况。

3.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企业的基础和生命线,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企业不断发展和提升的关键,主要包括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和引进、科研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技术创新能力、人才培养和引进、科研合作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责任电力建设企业作为公共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社区建设、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评分标准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社区建设、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三、标准化评分标准的操作方法1.调查评分标准的制定需要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和分析,了解企业的概况、业务、管理、运营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企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为标准化评分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

2.评估评估是评分标准的核心环节,主要采用现场考察、资料审核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分标准对企业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评分,形成评估报告,提供量化的分数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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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记录的公布情况。
依据1、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第二章
依据2、国资委第2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根据国家和上级单位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所需的设施器材。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依据3、国资委第21号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
2.2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立由生产领导负责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企业、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应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并予以公布。
落实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职责,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需要。
2组织机构和职责(60分)
序号
项 目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查评方法、容及要求
查评依据
负责部门
2.1
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10
①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得分。
②未每月召开安全分析例会,扣2分/次;会议记录不完整或没有公布,扣1分/次;未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扣1分/次;未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扣1分;未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和明确完成时间、负责人,扣1分;上次布置的工作未闭环扣1分。
③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不符合要求,职责未有效落实,每项扣1分。
1 目标(40分)
序号项 目容ຫໍສະໝຸດ 标准分评 分 标 准
查评方法、容及要求
查评依据
负责部门
1.1
目标的制定
电力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安全状况在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安全指标。
安全指标应科学、合理,包括: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各类电力安全事故。
1、查阅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文件。是否包含了:
a.决策指挥保证系统
b.执行运作保证系统
c.规章制度保证系统
d.设备管理保证系统
e.安全技术保证系统
f.教育培训保证系统
2、查阅月度安全分析会记录:
1)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签到表、容等。
2)会议容包括:问题分析、针对问题的布置、落实、完成情况追溯。
4)制定了安委会的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2、查阅安委会会议记录:
1)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2)会议记录容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签到表、容等。
3、查阅重大、重要安全事项的安委会研究会议记录,且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完成情况追溯。
依据1、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依据2、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监督网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监督网络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布置、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完整。
20
①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不得分。②安全监督网络不健全,安全监督人员数量、素质及配备的设施器材不满足本单位安全监督需要的,扣5分。安监人员中没有安全注册工程师的,扣3分。
依据1、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依据2、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序号
项 目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查评方法、容及要求
查评依据
负责部门
1.2
目标的控制与落实
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相应的分级(厂级、部门、班组)目标。
基层单位或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制定相应的分级控制措施。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10
①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不得分。
②指标不全面、容有缺失,扣2分。
③指标不明确,不易于员工获取并贯彻落实,扣2分。
④未以正式方式下达,扣2分。
1、查阅企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文件,文件一般应包括企业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容,指标明确。如:
15
①未制定相应目标和控制措施,不得分。
②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未结合岗位特点,扣2分。
1、查阅企业的分级(厂级、部门、班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查阅安全生产目标的控制措施(包括:工作要求、实施计划等)
分级控制目标至少应包含:
1)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
2)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人身重伤和事故;
③未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未按办法对目标执行情况考核,扣2分。
1、查阅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容应包括:考核职责、频次、方法、标准、奖惩办法等)。
2、查阅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3、查阅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评估与考核记录(检查评估与考核频次、结果及奖惩情况)。
依据1、主席令第70号文
依据2、国发〔2010〕23号文
10
①未成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相关制度,不得分。
②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
③重大、重要安全事项未经安委会研究确定,扣3分。
1、查阅安委会组织机构文件,检查文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组织机构成员覆盖了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2)安委会主任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明确了各机构成员的工作职责;
3)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控制失误和差错。
依据1、主席令第70号文
依据2、国发〔2010〕23号文
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
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
15
①未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②未制定目标考核办法,扣2分。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不发生电气恶性误操作事故;
3)不发生一般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4)不发生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不发生全厂停电事故;
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是否以正式书面文件下达,且有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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