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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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教学大纲

国家公务员制度教学大纲

国家公务员制度教学大纲第一部分大纲说明《国家公务员制度》是人事、行政和文秘等专业开设的课程,采用的教材是徐颂陶主编的《新编国家公务员制度教程》,中国人事出版社。

教学方法采用三结合:以自学为主,适当辅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本知识与作业相结合。

教学要求分为了解、明确和掌握三个层次。

第二部分教学方案教学资源:除教材外,还有教学大纲和导学。

导学包括各章的学习要点和综合练习。

平时作业:4次占课程总成绩的20%。

第三部分考试说明考试原则:全省统一大纲、命题和组织。

每学期举行一次。

考试原则:本课程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

考试原则: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考试题型:填空题(约20%)、判断并改正错误(约12%)、名词解释(约25%)、简答题(约28%)、论述题(约15%)。

第四部分大纲文本第一章绪论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各国公务员制度发展情况,我国人事制度的历史和改革;掌握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明确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

第一节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概况一、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二、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三、公务员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1.联邦德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2.日本公务员制度的形成3.公务员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第二节我国人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改革一、我国的科举制度二、新中国干部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三、人事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第三节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意义第四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一、公平竞争原则二、功绩制原则三、党管干部原则四、依法管理原则第五节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指导原则二、同传统人事制度相比较的特点1.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2.具有科学的激励竞争机制3.具有正常的新陈代谢机制4.具有勤政廉政的保障机制5.具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第六节积极做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第二章义务与权利学习目的和要求掌握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涵义,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基本内容,公务员义务权利的特点。

经济法第六章竞争法

经济法第六章竞争法
第六章 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法概念 市场竞争,也称为商业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经营者在市场上以较有利的价格、数量、 质量或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 竞争法,是指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调整市场 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竞争法一般分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但是,目前我 国学者在理论界一致认为,竞争法是反不正当竞 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合称。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背自愿、平等、 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 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 为。 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特定的,只能 是经营者。 2、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违法性。 3、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危害性。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例:某市政府所属有关部门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A、市卫生局成立的儿童保健专家组受某生产厂家 委托,对其婴儿保健产品提供质量认证标志并收 取赞助费 B、市工商局和市电视台联合举办消费者信得过产 品评选活动,评选中违反公平程序而使当选的前 八名全部为本市的产品 C、市交管局规定,全市货运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两 种品牌中选择安装一款车辆运行记录器,否则不 予年检;其指定品牌为本地的“波浪”牌和法国 的NJK牌 D、市政府决定对市酒厂减免地方税以提供财政支 持
(二)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 1、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其垄断地位的限 制竞争行为——独占、合谋协议、独家交易 2、以谋求获得垄断利益为目的的限制竞争行为— —合并、兼并、股份保有、董事兼任 (三)反垄断法适用的除外规定 除外范围包括: 1、特定的经济部门——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的 共用公益事业 2、知识产权领域 3、特定时期和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与联合行动

行政管理学第6章—第9章概括复习

行政管理学第6章—第9章概括复习

第六章人事行政①人事行政:是指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国家人事管理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人员进行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管理活动。

注意:1、人事行政是特定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活动。

2、人事行政的管理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行政机关内的特定人事管理部门。

3、人事行政的管理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内的行政人员。

4、人事行政是依法的管理活动。

5、人事行政的目的在于选用合格的国家行政人员。

使他们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其业务能力水平,进而全面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人事行政与人事管理的区别与联系:人事管理:1、含义:管理实践的活动。

2、对象:企业中的工作人员。

3、权利来源:企业自行的权利,源于产权。

4、权威性:相对的自由选择。

5、性质:体现自利性。

6、法律范围:很大的自主权。

人事行政:1、性质:明显的公益性。

2、复杂性:更高。

3、权威性:一定的不对等性,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强制性。

4、法律范围:人力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2、适才适用原则3、公平竞争原则4、奖惩分明原则5、依法管理原则。

人事行政的地位与作用:1、人事行政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关键。

2、人事行政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

3、人事行政是培养人才、深入开发人才资源的有效途径。

②人事行政的历史发展: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⑴雏形:禅让制。

⑵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官吏出现,世袭爵位制代替禅让制。

⑶封建社会:军功爵制(春秋战国)→察举征辟制(汉)→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科举制(隋唐)2、考核制度的发展:⑴秦汉之前:“上计”制度,考课制度化、法律化。

⑵魏晋南北朝:出现专门的考课机构。

⑶唐朝:内官外官分别考课。

⑷宋代:考课由审官院、考功院负责。

⑸明清:规模超历代,考课法律简练严明,方法增多。

3、人事行政监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⑴秦汉时期形成。

秦代的御史演变为最高监察官。

汉承秦制,御史大夫。

关于商业信誉管理规定(3篇)

关于商业信誉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商业信誉管理制度,确保商业信誉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商业信誉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违反本规定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章商业信誉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经营者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诚实信用原则:经营者应当以诚信为本,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

(二)公平竞争原则:经营者应当公平竞争,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保护消费者原则: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四)社会责任原则:经营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章商业信誉管理制度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商业信誉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商业信誉管理制度:经营者应当制定商业信誉管理制度,明确商业信誉管理的目标、原则、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

(二)建立信誉评价体系:经营者应当建立信誉评价体系,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向消费者公开。

(三)设立信誉监督部门:经营者应当设立信誉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商业信誉管理的实施,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定期开展信誉评价:经营者应当定期开展信誉评价,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接受消费者监督:经营者应当接受消费者监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信誉管理:(一)商品和服务质量: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平时作业(1)一、名词解释1.国家公务员:国家公务人员。

他们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行政职权,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2.国家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国家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3.《彭德尔顿法》:1883年1月,国会通过了由议员彭德尔顿提出的《文官制度法案》(即《彭德尔顿法》)。

这个法律确定了文官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如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的工作人员;规定政府工作人员对两党保持中立,不参加政治活动和提供政治捐款;不以政治理由解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成立文官委员会,负责联邦文官的统一管理活动。

《彭德尔顿法》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4.公务员在职期间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5.退出公务员系统后的义务:指公务员由于各种原因脱离公务员系统,解除公务员法律关系后依法应该履行的义务6.作为的义务:就是以命令性法律规范设定的公务员必须作一定行为的义务。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作这种行为,就应承担某种否定性法律后果7.不作为的义务:是以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的公务员不得作一定行为的义务8.服务规则:就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循的标准9.公务员执行公务的权利:指公务员在依法执行公务时的所具有的某种权能10.公务员权利受到侵犯时的权利:就是指公务员在自身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或其领导人的非法侵犯时,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而依法采取某种行为的可能性11.公务员在职期间的权利:指公务员在通过考试考核进入公务员系统后至由于各种原因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时这个期间内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12.政治权利:指法律规定的公务员有权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

13.公务员的经济权利:指公务员依法享有的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14.文化教育权利:指公务员在接受培训和教育方面的权利,主要是参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培训方面的权利15.职位分类:将职位按其工作的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考核、晋升、培训、工资待遇等各项管理提供依据二、填空题1.英国文官制度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推行考试录用制度。

企业公平竞争与反垄断管理制度

企业公平竞争与反垄断管理制度

企业公平竞争与反垄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维护企业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公平竞争,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所属公司、分支机构、合作伙伴等相关机构。

第三条定义1.公平竞争:在法律、行业规定和市场准则的基础上,企业之间在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创新、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活动。

2.垄断行为:企业或企业集团以垄断市场份额、限制竞争、掌控市场价格等手段,排斥、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二章公平竞争管理第四条产品定价1.企业应依据市场需求、本钱、竞争对手行为等因素,合理确定产品价格,防止价格垄断行为的发生。

2.企业应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禁止掌控产品价格以限制竞争的行为,如掌控竞争对手的原材料子价格、投标价格等。

第五条产品质量1.企业应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商定等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企业在产品质量测试、认证等方面应公正、公开、透亮,防止利用欠妥手段排斥竞争对手。

第六条产品创新1.企业应加强科研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供应更多、更好的选择给消费者。

2.企业应敬重知识产权,禁止滥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益限制竞争的行为。

第七条广告宣传1.企业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应严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企业应遵守广告竞争行为规范,不得侵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

第八条合作伙伴关系1.企业应与合作伙伴建立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合作关系,不得以垄断地位或其他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

2.企业不得与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等进行垄断协议、价格掌控、市场分割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第三章反垄断管理第九条垄断行为的防范1.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以高价收购、掌控、并购其他企业,排斥其他竞争对手。

2.企业不得以垄断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并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经济运行规章制度范本

经济运行规章制度范本

经济运行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平竞争,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经济运行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经济运行活动,各类市场主体和相关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经济运行应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的原则,鼓励创新、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家应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推动经济发展。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第一条公平竞争原则:保障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竞争,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条诚信经营原则:市场主体应遵守合同精神,诚实守信,不得故意欺诈、虚假宣传。

第三条创新发展原则:鼓励市场主体进行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

第四条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行为。

第五条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运行应以节约资源、环保为目标,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第一条市场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条件从事经济活动,不得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活动。

第二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骗税,不得进行虚假账报、假冒伪劣等行为。

第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福利待遇,不得进行违法用工和欠薪等行为。

第四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第一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经济运行信息,提供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解读,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

第三条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的合理、公平、透明。

第四条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者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三年级上册体育与健康全册教案

三年级上册体育与健康全册教案

三年级上册体育与健康全册教案第一章:体育与健康的重要性1.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体育与健康的重要性。

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积极性。

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1.2 教学内容体育与健康的定义和意义。

体育运动对身心健康的益处。

健康的生活习惯和饮食运动建议。

1.3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体育与健康的重要性。

示范法:展示体育运动的具体动作。

互动法:学生分享自己的体育运动经验。

1.4 教学步骤引入话题:讨论体育与健康的意义。

讲解体育运动的好处: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提高心理素质等。

示范体育运动:展示具体动作和技巧。

学生分享:让学生分享自己的体育运动经验和感受。

1.5 作业与评价学生完成一篇关于体育运动好处的短文。

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积极回答问题。

第二章:基本运动技能2.1 教学目标让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

培养学生正确的运动姿势和动作。

提高学生的运动协调能力和灵活性。

2.2 教学内容基本运动技能的定义和分类。

正确的运动姿势和动作要领。

常见运动项目的技术要求和训练方法。

2.3 教学方法示范法:展示正确的运动姿势和动作。

纠正法:指导学生纠正错误的动作。

练习法:学生分组练习,互相交流和指导。

2.4 教学步骤讲解基本运动技能的定义和分类。

展示正确的运动姿势和动作要领。

学生分组练习,互相交流和指导。

纠正学生的错误动作,指导他们正确的姿势和动作。

2.5 作业与评价学生完成基本运动技能的练习任务。

学生参与课堂讨论,积极回答问题。

第三章:团队运动与竞技体育3.1 教学目标让学生了解团队运动与竞技体育的规则和技巧。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和竞技体育意识。

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竞技水平。

3.2 教学内容团队运动与竞技体育的定义和分类。

常见团队运动项目的规则和技巧。

竞技体育的道德规范和公平竞争原则。

3.3 教学方法讲解法:讲解团队运动与竞技体育的规则和技巧。

示范法:展示具体动作和技巧。

竞技法:组织学生参加竞技比赛。

3.4 教学步骤引入团队运动与竞技体育的话题。

物业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 第六章
第六章 物业管理事务运作
《物业管理法律与制度》董藩 刘毅 秦凤伟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本章结构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物业管理市场竞争 物业管理招投标 物业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费
第一节 物业管理市场竞争
1. 物业管理市场竞争
的基本原则
2. 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竞
争的法律制度
一、物业管理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
种综合的经营型管理服务,管理、经营、服务 于一体。
二、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
按照十一项要求实施
三、《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物 业服务的规定
遵循九项规定
四、《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 区标准及评分细则》
1997年4月16日颁布
2000年修订
五、《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标准》的规定
物业服务标准进行了量化管理
招标的实施阶段
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进行资格预审 召开标前会议
四、物业管理招投标的一般程序
开标前的招标与投标活动 - 投标
进行前期准备 获取招标信息 组建投标领导小组 报送投标申请书与获得资格预审 取得招标文件 熟悉招标文件 调查投标环境 进行投标决策 编制投标文件 封装及送达投标书
自由竞争原则 - 排除依仗非经济强制力量来进行的强制交易 - 排除经济强力的干扰 公平竞争原则 - 要有公平的外部条件和环境 - 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竞争 依法竞争原则 - 各种竞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 定,尤其注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定,否则其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物业管理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
- 是指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 布会等发表招标广告,公告其项目内容、服务水平、质量要求、

第六章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经济法 课件

第六章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经济法 课件

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
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 为。
3.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 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 业道德。”上述规定可归纳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一)自愿原则 (二)平等与公平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解析】 (1)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为所谓的不正当竞争是 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损害其他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乙公司经营的产 品在消费者中造成了混淆,损害了甲公司的利益也扰乱了社会 经济秩序因此属于不正当竞争。 (2)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假冒行为属于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 称、包装、装潢造成与甲公司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 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情形。
第六章 竞争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6—2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情】江苏的一个保温瓶厂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一条“惊世骇俗”的消息, 他们说我国百姓几十年来一直使用的保温瓶胆存在着砒霜渗透的问题。他们为了 弥补这一缺陷,经过几年的研制,生产出无毒的“金胆”,安全、可靠,是保温 瓶生产的一次革命。这家企业又及时地发出广告,开展“银胆”换“金胆”的销 售活动,消费者只要交两元人民币可以用一个“银胆”换一个“金胆”,造成国 内“银胆”保温瓶销售产品大量积压,国外订单。江苏某保温瓶厂“金胆”产品 的宣传、广告及销售方法,冲击了其他生产保温瓶厂家的生产、经营,给这些企 业造了巨大的经济。同类企业纷纷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级技术监督管理部 门调查有关事实真相,为“银胆”平反。经过江苏省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 作出如下结论:一、普通的保温瓶所使用的“银胆”根本不存在砒霜渗透的问题; 二、所谓的“金胆”和普通保温瓶使用的“银胆”在原材料、设计方法、外形、 制造工艺等方面都完全一样。 【问题】保温瓶厂的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WTO教程第三版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与协议

WTO教程第三版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与协议


(二)稳定贸易发展的表现

1.按关税减让表减让关税 2.履行服务市场开放义务 3.严格执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一节 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五、公平竞争 原则

(一)公平竞争的含义

公平竞争是指WTO成员方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 市场环境。其适用范围为货物、服务与知识产权领域的所有贸易主体。

(二)公平竞争的表现

1.制止不公平竞争行为


2.约束垄断和规范国营贸易
3. 有原则的进行保护 4. 约束政府采购金额
第一节 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六、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一)实施对象

为了鼓励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和新加入成员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在乌拉圭回 合达成的协定与协议中,对这类成员给予一些鼓励措施。


WTO主要宗旨之一是致力于贸易自由 化,要求成员方尽可能地取消不必要的 贸易障碍,开放市场,为货物和服务在 国际间的流动提供便利。 (一)贸易自由化的含义

1.以贸易规则为基础
2.以多边谈判为手段 3.以争端解决为保障 4.以例外条款进行救济

在WTO框架下,贸易自由化是指通过多 边贸易谈判,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减少其 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方之间的货物和 服务等贸易。

5.过渡期限不一

(三)贸易自由化表现

1.削减关税 2.减少非关税贸易壁垒 3.扩大服务市场准入
第一节 WTO协定与协议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允许正当保护原则

WTO在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允 许WTO成员进行正当的保护。 (一)正当保护的含义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第六章知识点总结
哎呀呀!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那可真是丰富又重要呢!
第一,关于市场规制法的基本原则。

这可是整个第六章的基石呀!其中公平公正原则,强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不能有偏袒和歧视,嘿,这样才能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呢!还有维护市场秩序原则,只有良好的秩序,市场才能健康发展,就像交通要有规则,市场也不能乱套呀!
第二,说说垄断行为的相关知识。

垄断协议,这可是个大问题!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

比如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行为,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让市场失去活力呀!纵向垄断协议中的限制转售价格等,也会影响市场的正常竞争。

第三,再讲讲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不是错,但滥用可就不行啦!像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低价购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易、限定交易等行为,那都是不被允许的呢!
第四,经营者集中也是个关键知识点。

它有可能产生积极影响,比如实现规模经济,但也可能带来消极后果,比如减少竞争。

所以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啦!
第五,行政性垄断也不能忽视。

地方政府或者行政机关不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比如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这是绝对不行的呀!
总之,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涵盖了市场规制的多个重要方面。

我们要深入理解这些知识,才能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呢!哇,是不是感觉这一章的知识特别有分量?所以呀,咱们可得好好掌握,为今后的学习和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商业商铺管理制度和标准

商业商铺管理制度和标准

商业商铺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商铺管理,维护商业秩序,促进商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的各类商业商铺,包括但不限于商场、百货店、超市、专卖店等。

第三条商业商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四条商业商铺管理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服务品质,注重消费者体验。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商业商铺应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管理制度,确保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六条商业商铺要合理规划商品陈列和销售空间,保持清洁整洁,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

第七条商业商铺要定期对商品库存进行盘点,及时补充商品,确保货源充足。

第八条商业商铺要对购物环境、商品品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九条商业商铺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退换货。

第十条商业商铺要加强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商业秩序第十一条商业商铺要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得进行价格垄断、欺诈销售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商业商铺要遵守商品质量法律法规,保证销售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商业商铺要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

第十四条商业商铺要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管理,防止价格虚高或变相涨价。

第十五条商业商铺要禁止在商品销售中搞捆绑销售或强制搭售行为。

第四章惩处措施第十六条对于违反商业商铺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营业、取消业务资格等。

第十七条对于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公司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和管理需要,对商业商铺管理制度进行适时调整和完善。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商业商铺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商业商铺管理标准第一章商业商铺的基本要求商业商铺应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采购、库存管理、价格管理、促销策划、售后服务等。

新车保险公司管理制度

新车保险公司管理制度

新车保险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车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并秉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新车保险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管理和运营。

第四条新车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与保险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合规经营。

第五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

第六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竞争意识,不断提高保险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第七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室、业务部、市场部、风险管理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合规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内部各项业务的合规运作。

第十二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培训与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内部管理第十三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保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审批流程制度等。

第十四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流程,明确各项业务的操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六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客户服务制度,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七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内部交流与沟通,促进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合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十八条新车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对各部门及个人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员工,促进整体绩效提升。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

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一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反不正当竞争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一号《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7日福建省促进公平竞争条例(2024年9月26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平竞争环境第三章公平竞争行为第四章公平竞争审查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大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营者(以下统称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建设、公平竞争行为、公平竞争审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促进公平竞争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本省依法保障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原则,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公平竞争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统筹部署促进公平竞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场竞争行为规范制度

市场竞争行为规范制度

市场竞争行为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全部员工,包含但不限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经理、销售人员、市场人员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本规章制度遵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2.全部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秉持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管理责任1.全部部门负责人应对本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起直接责任。

2.企业实行内部监督机制,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禁止的市场竞争行为第五条不正当竞争行为1.禁止从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禁止恶意诋毁竞争对手、侵害竞争对手商业秘密等不正当行为。

3.禁止重点违约行为,如未履行合同义务、无故拖延等不正当行为。

第六条滥用市场支配地位1.禁止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限制、阻碍竞争对手的合法经营活动。

2.禁止无正当理由地拒绝向合同方供应、购买产品或服务。

第七条不正当价格行为1.禁止不正本地定价,如掌控市场价格、恶意抬价或压低价格等行为。

2.禁止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价格优势,如倾销、跨市场补贴等行为。

第八条监督和整改1.企业内部设立市场监督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市场竞争行为的合规性。

2.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应立刻启动整改程序,及时矫正行为。

第三章诚信竞争行为规范第九条诚实守信1.全部员工应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精神,信守承诺。

2.禁止承诺无法履行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行为。

第十条自律秩序1.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行业道德规范,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2.同行业企业之间应遵从相互敬重的原则,不进行恶意竞争。

第十一条建立品牌形象1.全部员工均应乐观传播企业品牌形象,宣传企业文化。

2.禁止利用欠妥手段抹黑竞争对手的品牌形象。

第十二条诚信宣传1.全部宣传资料和广告内容需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

2.禁止对竞争对手进行恶意、不实的比较广告。

比赛人员管理制度

比赛人员管理制度

比赛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比赛人员管理,维护比赛秩序,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促进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比赛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比赛组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赛人员进行公平竞争。

2.公开透明原则比赛组织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比赛规则、报名条件、评审标准等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奖励与惩罚原则对于参赛人员履行比赛规则和遵循竞赛秩序的行为,应予以奖励;对于违反比赛规则和扰乱竞赛秩序的行为,应予以惩罚。

第三章参赛人员的报名条件1.报名条件的确定比赛组织应当根据比赛的性质和规模,确定参赛人员的报名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等要求。

2.报名方式参赛人员应当按照比赛组织的要求,通过官方报名渠道进行报名,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和缴纳报名费用。

3.报名资格审查比赛组织应当对参赛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报名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

第四章参赛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参赛人员的权利参赛人员享有按照比赛规则公平公正竞赛的权利,有权获得比赛组织提供的必要信息和服务。

2.参赛人员的义务参赛人员应当遵守比赛规则和组织的管理制度,不得有作弊、暴力、谩骂等行为;对比赛组织和其他参赛人员有礼貌并合作。

第五章比赛人员的管理措施1.身份证件管理参赛人员应当配备有效的身份证件,比赛组织应当对参赛人员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实和登记。

2.入场须知参赛人员在参加比赛之前,应当遵守比赛组织的入场须知,包括但不限于参赛时段、比赛地点、比赛装备、比赛规则等。

3.安全管理比赛组织应当为参赛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比赛过程的安全。

第六章参赛人员的奖惩措施1.奖励措施比赛组织应当根据参赛人员的表现,合理设立奖励制度并予以奖励。

2.惩罚措施对于在比赛过程中违反比赛规则、扰乱竞赛秩序的行为,比赛组织应当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七章各方责任1.比赛组织的责任比赛组织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保障比赛的公平公正,做好参赛人员的管理工作。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节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第一章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行为准则第一条应依法合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接受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遵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执行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应诚实守信,不隐瞒、不说谎、不作假,不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

第三条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应专业胜任,热爱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第五条应保守秘密,不泄露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

第六条应公平竞争,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

第二章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第七条应统筹兼顾,妥善处理企业与客户、企业与员工、企业与股东、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创新进取,努力提高所在机构的发展质量、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应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决策程序,尊重员工民主管理权利。

第十条应稳健经营,加强内控,提高管理能力,防范化解风险。

第十一条应以人民群众需求和利益为导向,积极开发保险产品,制止销售误导,确保公正、及时理赔。

第十二条应恪尽职守,勤勉高效,严格自律,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章保险销售、理赔和客户服务人员行为准则第十三条应根据客户需求、经济承受能力推荐适合的保险产品。

第十四条应以客户易懂的方式提供保险产品的信息,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误导。

第十五条应主动提示保险产品可能涉及的风险,不得有意规避。

第十六条应确保所有文件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不得代签名、代体检、伪造客户回访记录。

第十七条应客观、公正、及时理赔,不得拖赔、惜赔。

第十八条应迅速回应客户咨询,及时提供服务,不得推诿懈怠。

保险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对遵守本准则表现突出的人员,应予表彰;对违反本准则的,应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依据本准则制定实施细则,对保险机构执行本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

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导和监督保险机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贯彻本准则。

国企 管理章程

国企 管理章程

国有企业管理章程公司性质与⽬标:明确公司的性质(如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等),阐述公司的使命、愿景和核⼼价值观。

第⼀章总则国有企业管理章程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国有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安全、⾼效运⾏,并实现社会经济发展⽬标。

其主要⽬的包括:提供决策依据:章程明确了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权责分配、决策程序等基本原则,为企业内部各级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作指引与执⾏依据。

1.规范企业治理:章程中设定了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重要机构的职责与权限,明确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流程,促进透明度和公平性,并防⽌滥⽤职权或不当⾏为。

2.强化内控体系:章程将建⽴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视作⼀项重要任务,在⻛险识别与防范⽅⾯进⾏规定,以保障资产安全、信息安全等关键领域。

3.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制定章程来推动资源在国有企业之间更加合理地配置,提升整个经济系统效率和竞争⼒。

4.加强社会责任意识:章程⿎励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并参与公益活动,在履⾏商业使命同时注重社会效益,推动可持续发展。

5.国有企业管理章程适⽤于所有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家授权经营的企业。

具体适⽤范围可能根据不同地区或⾏业的特殊情况⽽有所差异,但总体上旨在引导和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国有企业管理章程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制定的,⽤于规范和管理国有企业运营、决策、组织结构等⽅⾯的⽂件。

它主要包括以下⼏个⽅⾯的定义与解释:⽬标和职责:明确国有企业的发展⽬标和使命,并规定其在经济发展、社会责任履⾏等⽅⾯应承担的职责。

1.组织架构:界定国有企业内部各级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分⼯,确保权⼒清晰划分、协同配合。

2.决策程序:规定国有企业重⼤事项决策的程序和权限,明确各级管理⼈员在决策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和流程。

3.财务管理:设⽴财务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计监督、资⾦使⽤等内容,以保障财务安全与透明度。

4.⼈⼒资源管理:确定国有企业⼈⼒资源管理体系及相关政策措施,包括岗位设置、薪酬激励、培训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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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并掌握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能够应用各项具体原则解决实际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公平竞争基本原则概述(一般)
1公平竞争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公平竞争基本原则,又称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同等的市场条件下,市场主体通过采用符合法律行业道德的手段或方法,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一种市场机制。

2、公平竞争基本原则的特点:复合性、非统一性、非规范性
3公平竞争基本原则的作用
①竞争法原则是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竞争法是应遵循的基本准绳;
②竞争法原则可以为竞争活动的参与人提供一个一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标准;
③竞争法原则可以为人民法院审理侵害合法竞争的行为提供基本依据;
④竞争法原则是对竞争规范进行法律解释的主要依据
(二)公平竞争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重点)
1、平等原则:所谓平等原则是指竞争活动的参与人在竞争关系中所处的法律地位是完全一样的,其所谓的相同法律行为会受到同等的法律对待,在法律适用上会受到同样的法律保护。

2、自由原则: a、所有竞争者的主体资格一律平等;
b、竞争关系的当事人是彼此独立的,享有意识的独立,不受他方意识的支配;
c、竞争关系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经济利益上互相实现;
d、竞争主体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3、自愿原则:a、提供选择的机会
b、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
c、在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
d、在具体竞争活动中,自由选择
4、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社会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从善意出发,正当的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以维持当事人之间以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

a、不欺诈行为
b、恪守信用
c、尊重交易习惯
d、不故意规避法律
e、不故意曲解合同条款
f、尊重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有称“正当性原则”,是指竞争关系的参与人在竞争活动中应当遵循该项权利的设立。

总之,不得利用该项权利从事损害社会或他人利益的行为。

6公平原则:第一,交易条件的公平。

第二,交易结果的公平。

应用:运用上述各项原则分析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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