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风险监测第四章贷后检查第五章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第六章抵(质)押物管理第七章贷款信息维护第八章档案资料管理第九章贷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十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个人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立适应个人信贷业务特征的贷后管理体系,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自发放之日起到合同终止(账户结清)期间各个环节的管理活动,是个人贷款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包括贷款监测检查、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置、抵(质)押物管理、贷款信息维护、档案资料管理、监督检查与评价等环节内容。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监控及时、控制有效、依法合规”的原则。
“职责明确”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职责明确到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责、相互配合。
“监控及时”是指个贷经营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综合运用系统工具,对贷款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分析风险形成原因、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控制有效”是指对存在风险事项和隐患的贷款,有针对性地采取处置措施并跟踪处理,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降低信贷资产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依法合规”是指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开展要符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和银行的有关规定。
— 2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所属各级分支机构经营的所有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相关部门的职责(一)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1.负责组织制定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2.参与制定全行个人贷款资产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落实、监控计划执行情况;3.负责监测分析全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研究提出措施议及解决对策,并组织、督导分行落实;4.负责个贷风险预警模型的研发、维护、重检、优化和退出,负责对全辖疑点核查和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5.负责制定本条线年度信贷自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全行信贷检查牵头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信贷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6.按照《银行信贷业务责任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本条线责任认定相关工作;7.按照《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个贷抵押物管理相关工作;— 3 —8.负责督导本条线对内外部审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9.参与个贷贷后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和工具的研发,负责个贷系统中有关贷后管理相关功能完善、优化;10.负责研究、处理各级行反映的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11.负责本条线的案件防控工作;12.做好个人信贷业务反洗钱工作;13.其他与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相关的工作。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业务全过程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监控、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实行属地直接管理、分级组织实施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农信社应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无不良信贷违规记录的人员从事贷后管理工作.农信社一般应配备1—2名专兼职贷后管理员,县、市联社配备2—3名,大额贷款较多的农信社可适当增加人员。
第六条基层农信社贷后管理员对本社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贷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贷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实际用途;贷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贷后跟踪检查,落实审批内容,收集贷户信息并定期联系贷户.(二)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贷户信用等级,并及时进行资产风险预测分类;建立贷后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档案有关资料;收回利息及本金等。
(四)风险预警.发现风险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
(五)制定不良贷款处置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农信社主任及分管主任、县联社信贷管理部门汇报辖内贷户贷后管理情况。
(七)其他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层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对本级及上级审批贷款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
农信社主任、分管主任是本社报上级审批贷款的贷后管理员,对此类贷款直接进行贷后管理.(一)组织制定贷后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二)组织贷款贷后风险的监控,督促贷后管理员按规定实施贷后管理.(三)组织制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贷款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规程,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是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非住房个人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消费贷款、农用机械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之后到本息收回期间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款的日常管理、贷后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风险监控、贷款催收、贷款风险分类、贷款保全、贷款档案管理以及贷款回收等。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盯住逾期、注重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部门及职责第六条总行个人业务部负责对各级行个人业务处贷后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现场检查。
(三)对各行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管理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做好与信贷管理、会计、法规、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第七条各分行个人业务处负责辖区内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一级分行主要职责。
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3、对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
银行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拓展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规范代理业务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理中国进出口银行信贷业务是指xx银行接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委托,对其指定的信贷业务代为进行贷款发放、资金结算、贷后管理和协助回收贷款本息等项活动的业务(以下简称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
具体代理职责和要求由双方通过签署《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进行表述和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代理经办行是指提出代理业务申请、并经xx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核准办理委托代理业务的xx银行分支机构。
第四条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由xx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据此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代理业务职责分工第五条总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就双方委托代理业务进行沟通和联系,协调双方代理业务有关事宜,加强和维护双方代理合作关系;(二)指导分支机构开展委托代理业务,核准业务代理经办机构,对代理机构上报和办理的代理业务进行审核、指导、检查和管理;(三)对总行审核批准的代理业务,负责组织签署《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并督导落实协议事项;(四)负责组织委托代理业务的培训、信息传递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定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进行业务数据核对。
第六条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对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进行审查审批。
第七条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代理进出口银行业务有关会计核算办法。
第八条总行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双方拟签署的《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进行法律审核。
第九条代理经办行的职责:(一)指定专门的业务部门及专人负责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其指定借款人的业务联系,维护三方合作关系,办理代理业务各项工作事宜,并负责落实《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规定的工作义务和责任;(二)为借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实行专户管理,具体办理代理贷款的发放、结算、监督使用并协助回收贷款本息;(三)负责依照《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规定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收取代理手续费;(四)按照《信贷业务委托代理协议》要求做好代理项目贷后检查和贷后管理工作,按季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报送代理项目贷后检查材料;(五)负责填报代理业务相关报表,建立完整、有效、要素齐全的代理业务档案;(六)做好xx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一致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四条贷后管理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第一责任人”原则。主办项目的客户经理是贷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经营单位负责人是贷后管理的经营主责任人。
(二)“及时性、有效性”原则。贷后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授信预警信息,有效识别风险点,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四)经营单位须在每季度前两个月(1、2、4、5、7、8、10、11月)30日前在信贷系统中完成本月的《客户月度回访报告》并提交系统,详细记录每次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检查地点、检查获得的信息、授信风险等情况。
分行风险管理部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在信贷系统中审查完辖内经营单位提交的月度回访报告,并签署审查意见;回访报告质量不合格的,要签署相关意见,在系统中退回经营单位;对未按时提交的,进行定期通报,督促其补交和整改。
(四)负责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检查;
(五)负责重大风险信息的预警及上报;
(六)负责跟踪落实授信批复中各种贷后管理要求;
(七)负责到期授信业务的跟踪和管理,督促提示授信企业按期还款;
(八)负责按时在信贷系统中完成相关的贷后检查报告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并按要求将贷后管理资料归档;
(九)负责问题授信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同资产保全部门做好问题授信的处置工作。
5、在信贷管理系统“贷后管理”模块完成对每笔贷款借据的提款/用款记录及贷款用途检查报告的填写,详细记录资金的支付方式、划付去向、金额、划付日期及用途等。
分行风险管理部每月要定期审查辖内经营单位提交的贷款用途检查报告,监控企业贷款资金流向,发现未按时提交或检查报告不合格的,要督促经营单位整改,并以此作为对经营单位考核的依据之一。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标准统一、检查到位、预警及时、处理快速、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各业务部门、贷款前后台、外勤互为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
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下的客户经理管户主责任人制,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含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市场拓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兼)是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
市场拓展部是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风险控制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部门,市场拓展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门职责(一)按户落实管户客户经理,做到人户合一;(二)按规定组织、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客户风险;(三)负责收息、收贷、贷款营销等经营指标的落实到人到户及定期考核;(四)负责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五)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资料收集整理与预分类等基础工作;(七)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八)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所管客户用信情况和风险情况,重大风险险患和问题发现后随时报告;(九)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一)按规定落实风险经理;(二)负责检查和督促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行为,组织对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三)负责每季后的15日向客户部门发布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发现异常现象随时报警,及时提示并督促客户部门期限处理;(四)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五)对客户部门和风控部门认为有问题的贷款,法律审查人员要对客户档案中相关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方案等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处理;(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查认定工作;(七)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的监测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八)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
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置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
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五)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六)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七)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具体职责如下:(一)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
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基本操作规程》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或信用结束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到期处理、贷款风险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
第二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人员落实、标准统一、检查到位、预警及时、处理快速、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建立公司各业务部门、贷款前后台、内外勤互为制约的贷后管理体系。
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下的客户经理管户主责任人制,管户客户经理承担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
第四条本细则信贷业务是指对客户(含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市场拓展部、风险控制部、财务会计部(综合办公室兼)是贷后管理的相关责任部门。
市场拓展部是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风险控制部是贷后管理的风险控制部门,市场拓展部门与风险控制部门在贷后管理中既要相互合作又要相互制约,实现部门之间的横向制衡,以共同控制客户信贷风险。
第六条市场拓展部门职责(一)按户落实管户客户经理,做到人户合一;(二)按规定组织、落实贷后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及时报告和处理客户风险;(三)负责收息、收贷、贷款营销等经营指标的落实到人到户及定期考核;(四)负责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五)负责客户信息收集、预测、分析;(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资料收集整理与预分类等基础工作;(七)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八)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所管客户用信情况和风险情况,重大风险险患和问题发现后随时报告;(九)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风险控制部门职责(一)按规定落实风险经理;(二)负责检查和督促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行为,组织对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三)负责每季后的15日内向客户部门发布信贷资产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发现异常现象随时报警,及时提示并督促客户部门期限处理;(四)按信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人员保管信贷档案;(五)对客户部门和风控部门认为有问题的贷款,法律审查人员要对客户档案中相关法律文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资产处置方案等提供法律援助并协助处理;(六)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审查认定工作;(七)每半年向公司领导、贷审会报告对客户部门贷后管理情况及客户风险的监测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八)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银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险监控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对授信客户 信贷资金流向、帐户存款的监督和贷款本息的扣划等工作。
第三章 信贷资金的管理 第八条 信贷资金的管理包括信贷资金流向监控、催收 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 信贷经营部门应根据我行对信贷资金支付方 式有关规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 对信贷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对需会计部门协助监管 信贷资金用途的,必须向会计部门发出协助监管通知书,由 会计部门协助监控信贷资金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
人员协商寄送律师函 / 催收函,向其通告我行将限期采取法
律诉讼或强制执行手段。拖欠 60 天及以上,应提起民事诉
讼、公证执行或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可考虑以客户变卖抵
押物、债务重组、增加担保措施等方式安排庭外和解。涉及
刑事的应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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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保证担保、抵押人、出质人不同于借款人及存在其
他债务主体的贷款,应同时对相关方进行催收、发出催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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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事项时,经营部门须及时采取必要催收措施,行使我行作
为债权人的各项权利,严禁出现超出诉讼时效的情形。催收
方式主要以电话催收、短信催收、上门催收为主,必要时可
采取催收函、律师函、协商拍卖、公证执行、诉讼、仲裁等
催收方式。 催收之日起, 至贷款收回或以其他方式终止为止,
所有催收过程、进展和结果须及时做好记录备案、保存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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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督导各分行不良资产清收压降、资产保全、档案管理 等工作。
第五条 分行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如下:
1. 负责组织实施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 2. 配备专门的风险经理或贷后管理人员,针对性地进行 双线贷后现场检查、平行作业。 3. 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导, 审核经营部门的贷后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授信业务经营部 门反映的贷后管理工作中的问题、重大事件。 4. 监控、分析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 资产质量, 按规定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5. 负责辖内零售信贷业务的风险分类审核、认定工作, 督导、组织辖内不良资产清收化解工作。 6. 按规定做好档案管理、信贷台帐等工作。 第六条 经营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 1. 落实授信业务附加条件,与会计部门密切配合,动态 监督授信客户信贷资金流向及客户资金周转情况、贷款利息 管理、授信业务到期、逾期处理等工作。 2. 实施贷后检查及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3. 按规定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 4. 按规定收集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客户信息和信贷系 统维护、台帐登记等工作。 第七条 会计结算部门要与授信业务经营部门、信用风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随着我国银行信贷市场的逐步开放和个人信贷需求的不断增加,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在个人信贷发放之后,对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并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贷后管理的目的是保障银行的资金安全和客户的利益,为银行提供透明、规范的业务运作方式,强化风险管理,提高业务效率。
一、借款人信息核查银行贷后管理的第一步是对借款人信息进行核查,包括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收入情况等方面,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核查的方式可以采用多种途径,如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信用报告查询、通过公安机关查询个人信息、调查工作单位等。
在信息核查过程中,银行应关注借款人的履约能力,合理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资信状况,避免授信给高风险的客户。
二、信用风险管理银行贷后管理的核心是信用风险管理,包括信用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理。
银行应根据客户的还款记录、负债情况、职业稳定性等多项指标,对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
对于高风险客户,银行应及时进行预警,并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逾期催收、提高利率等,避免损失扩大。
三、还款管理还款管理是银行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最直接的风险控制方式。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还款管理制度,规范还款方式和期限,并及时提醒客户还款。
对于逾期客户,银行应及时与客户联系,催促客户还款,一旦客户无法还款,银行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上门催收、法律途径等。
四、资产管理银行在信贷业务中注重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需要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和管理。
银行应通过对借款人的资产状况、还款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于担保贷款来说,银行应及时进行资产管理,确保担保资产的安全和质量。
五、客户服务个人信贷业务作为银行的主要业务之一,银行应重视客户服务,及时回应客户反馈和投诉。
银行应建立客户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及时解答客户咨询,提供便捷的还款方式和渠道。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且授信额度在3000万元以下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第三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控、差异管理”的原则明确责任指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突出重点指针对小微企业特点,把握贷后管理核心内容,加强企业资金监测和“三表”、“三品”的检查强化监控指应用系统工具,有效监测、识别、预警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差异管理指针对不同客户风险特征,实行差别化管理第四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应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实施网上作业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管理行主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客户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评价辖内机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辖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总体规划;监测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组织开展贷后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价贷后管理工作等第六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一般由经营行组织实施,分层管理的小微企业由客户管理行和经营行共同实施客户管理行行长为本级行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贷后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工作第七条管理行客户部门对本级行直接管理的客户,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监测客户用信情况,组织和参加贷后检查,牵头处理风险信号并组织实施风险化解措施,定期分析客户贷后管理情况等第八条经营行客户部门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资金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风险信号化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贷业务到期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贷后管理问题的整改等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每名客户经理管理客户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户,具备条件的可定期轮换客户经理对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大型商圈、产业集群的小微企业可适当增加管户数量第九条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风险监控和督导部门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监控所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重点监控本级行管理小微企业和本级行审批信贷业务的风险,发现风险及时发布风险信号,督导本级行客户部门及下级行贷后管理工作经营行信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控本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监督检查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信贷管理部门要设置信贷风险经理,履行相应职责第十条经营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客户部门做好企业资金账户的监管,在发现企业资金账户往来异常,被公检法、海关、税务等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的应立即通知客户部门;根据客户部门的需要,对结息日和信用到期前账户资金不足的,及时提示客户部门第三章贷后管理方案第十一条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一般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按户制订,对于分层管理的小微企业,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经营行按要求落实对于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批量授信的小微企业,由核心企业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对于大型商圈、产业集群批量授信的小微企业,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制订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可不按户制订对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根据整体服务方案对小微企业批量制订贷后管理方案第十二条贷后管理方案内容单户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客户授用信情况、批复管理要求、贷后管理目标、贷后管理措施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整体*方案,授信客户名单,对核心企业、大型商圈、产业集群整体经营情况监管要求,授信客户贷后管理措施批量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合作额度、贷款客户名单、服务方案贷后管理要求、贷后管理措施对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保证金和押品的管理要求,资金监管、贷后检查等内容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自行确定第十三条经营行或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按要求填制《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并将贷后管理方案抄送本级行信贷管理部门第十四条经营行客户经理根据贷后管理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并向客户部门负责人报告第四章资金监管第十五条信贷资金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利用C3法人资金查询与分析系统,逐笔监测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对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重点核实信贷资金使用的交易对手、交易内容、交易金额是否与申请用途和批复要求相一致;对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跟踪核实是否存在通过虚假受托支付等方式挪用信贷资金等问题第十六条结算资金监测结算量和日均存款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按月统计企业在我行结算量和日均存款情况,并与上月、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货款归行率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至少按季监测企业在我行货款归行率情况,对仅在我行*的企业,货款归行率原则上不低于90%;对在多家金融机构*的企业,货款归行率应不低于我行信用占比对于货款归行率低于上述要求的,应深入分析原因,要求企业及时整改第十七条还贷资金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监测企业账户资金流入方信息,分析用于还贷的资金是否来源于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关联企业、其他银行等第三方*,及时分析和揭示潜在风险第十八条 *监测经营行客户经理应通过公开信息、企业资金账户变动情况、财务报表、人行征信等多种渠道对企业*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分析企业是否存在过度*、不良信用等第十九条监测评价经营行客户经理应按月填制《小微企业资金监测表》,根据监测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第五章贷后检查第二十条小微企业贷后检查应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经营行客户经理应按规定频率和内容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管理行客户部门对直接管理客户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现场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和管理行客户部门还应通过对企业日常跟踪、财务分析进行非现场检查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频率基本要求BBB-级以下和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小微企业,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月上旬完成BBB-级以上企业,应至少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并于每个季度第二个月上旬前完成D级客户,由一级分行根据客户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率第二十二条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进行现场检查:信用等级评定下降三个等级以上贷款风险分类形态向下迁徙二个等级以上贷款发生欠息、展期、逾期及或有资产垫付及对外担保出现不良出现停产、半停产状况发生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投资活动、体制改革、债权债务纠纷、事故与赔偿、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事件等重大事项第二十三条现场检查频率的特别规定企业或信贷业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降低现场检查频率至每半年一次: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经营正常的AA级以上企业且其近一年货款归行率高于90%对于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核心企业经营正常,小微企业能按月提供与核心企业之间正常经营的购销合同、销售或购货发票对于大型商圈中的小微企业,市场整体经营正常,小微企业能按月提供正常经营的销售收入证明正常、关注类全额房地产抵押信贷业务总行规定的可降低现场检查频率的企业或信贷业务第二十四条现场检查内容小微企业贷后现场检查主要是对企业“三表、三品”及财务数据真实性检查生产型企业的“三表”指电表/水表、税表和工资表,贸易型企业的“三表”指贸易表单、税表和工资表第二十五条电表/水表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取企业电表、水表数据或依据企业提供的电费单和水费单,估算企业报告期内月均用电量和用水量,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稳定第二十六条税表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验企业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销售、盈利情况是否正常第二十七条工资表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验企业报告期工资总额、工人人数、工资发放的及时性,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用工情况是否正常第二十八条贸易表单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查验我行信贷业务项下购销合同、运输单、报关单、出入库单、发票等贸易表单,核实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第二十九条“人品”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多渠道了解企业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员健康状况、兴趣爱好、近期投资行为、股东之间的合作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刑事犯罪记录及涉黑、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卷入经济纠纷等第三十条“产品”检查对生产型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现场检查企业设备运转情况、库存情况、市场情况、环保情况等;对贸易型企业,应现场检查商品库存情况以及上下游企业的稳定性分析企业存货是否合理,开工情况、市场情况是否良好,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对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还应定期通过核心企业管理行客户部门了解核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大型商圈中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还应定期检查或监测大型商圈的整体经营状况;对产业集群内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还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对该产业和行业的政策调整情况第三十一条“押品”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抵押物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核查,结合C3、人行征信系统等多渠道信息,及时了解抵押物管理和价值变动情况、保证人生产经营和担保能力的变化情况,发现抵押物或保证人担保能力不足等风险信号的,应及时采取追加抵押担保、变更保证人、要求客户提前还款、暂停或终止与*性担保公司业务合作等风险防控措施抵押物重点检查:1.抵押物是否与权属证书和抵押清单记载内容一致2.抵押物保管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毁损、灭失、被征收、征用以及未经农业银行书面同意被擅自赠与、转让、出租、支用、划转等情况3.抵押法律关系有效性,包括但不限于权属关系是否变更,权属证书是否遗失、过期,登记是否失效,是否存在冻结、查封、扣押、重复抵押等情况4.抵押物是否按规定进行贷后价值重估,重估价值是否大幅下降导致押品担保能力不足保证人重点检查:1.保证人经营情况是否正常,复测信用等级是否下降,是否存在过度*、过度担保2.保证人与借款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是否涉及风险担保圈,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关联交易、挪用我行贷款资金等影响我行债权的行为3.保证人担保能力是否充足,担保意愿、代偿能力是否降低4.保证人履约情况,保证人本人的贷款及其担保的贷款是否出现逾期、欠息或进入不良,是否存在应代偿未代偿第三十二条财务数据真实性检查经营行客户经理应结合资金监测,通过账实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对企业向我行提供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查验,重点核实企业销售收入、利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固定资产等财务数据的真实性第三十三条非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行客户经理应通过公开信息、C3、人行征信等各类内外部渠道对企业经营、对外担保和信用状况进行日常跟踪,随时收集和掌握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保证人的涉诉信息、*情况、对外担保信息、预警信息、上下游企业信息、国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等,发现风险信息的,须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对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定期监测企业及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放款和还款信息及风险信号的处置状况经营行客户经理应至少按季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通过报告期财务数据与上期和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第三十四条贷后检查评价经营行客户经理应于现场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结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关信息填制《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作为贷后管理报告提交客户部门负责人、分管副行长、行长阅签,同时抄送信贷管理部门对管理行管理客户,还应上报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根据经营行上报的《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对本行直接管理客户,结合资金监测、贷后检查情况,至少每半年撰写贷后管理报告,报分管副行长、行长阅签,同时抄送同级行信贷管理部门第六章风险监测与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信贷风险监测各级行信贷风险经理应通过C3监测辖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总量、质量、行业及产品结构等;单个客户用信情况,重点是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发布风险信号的企业、国家宏观调控重点行业企业等第三十六条贷后监督检查经营行信贷风险经理应通过C3对客户部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内容包括:贷后管理方案是否合理,现场检查频率是否符合规定,《小微企业资金监测表》和《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内容是否全面,风险揭示是否充分,风险信号处置措施是否合理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督导整改对出现重大风险和潜在风险较大的企业,信贷风险经理应会同客户经理进行贷后现场检查客户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应至少每年对同级行客户部门进行检查,主要通过客户部门提交的贷后管理方案及贷后管理报告等,检查客户部门对本级行小微企业贷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级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或非现场的方式,每年对下级行的小微企业贷后管理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第三十七条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要根据信贷风险监测、贷后监督检查情况,并结合内外部渠道获取的信息,每半年撰写小微企业贷后风险分析报告向贷后管理例会汇报第七章风险信号发布与处理第三十八条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应综合运用C3系统和其他各类信息渠道,有效识别、判断信贷风险,审核确认风险信号根据风险影响大小、预计损失、危害程度、紧急状况等因素,风险信号分为红色、橙色、黄色风险信号和蓝色提示信号第三十九条红色风险信号企业贷款形成不良,或有信贷资产形成垫款;被取消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实际控制人有涉毒、涉赌、涉黑等不良行为或从事违法活动及涉嫌重大违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等预计对信贷资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应发布红色风险信号第四十条橙色风险信号企业贷款逾期超过30天、少于90天;出现停产、半停产;押品被有关机关依法查封、冻结或扣押,未经我行同意,擅自处置押品;丧失主要产品的专营权、特许经营权、分销权等重要权利;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走私贩私等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实际控制人恶意透支、逃废银行债务、发生不利变故或重大负面信息等直接威胁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发布橙色风险信号第四十一条黄色风险信号企业贷款逾期少于30天;发生担保代偿、经济纠纷、涉诉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押品贬值不满足我行抵质押要求,保证人担保能力不足等对我行信贷资产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应发布黄色风险信号第四十二条蓝色提示信号企业贷款展期,实际控制人或其主要关联方发生体制变更,经济形势变化、区域和产行业政策调整等,可能对我行信贷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发布蓝色提示信号第四十三条风险信号管理要求对于红色风险信号,需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控实质性损失,原则上实施清收退出政策,存量信用只收不放对于橙色风险信号,需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原则上实施主动退出政策,存量信用收多放少对于黄色风险信号,需采取安全性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原则上实施维持性政策,审慎办理授用信业务对于蓝色提示信号,应加强监测和分析,注意企业可能的不利变化第四十四条各级行信贷风险经理在风险监测中发现风险信号并经审核确认后,须及时通过C3预警监控系统向经营行客户部门发布,并抄送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第四十五条风险信号处理红色、橙色和黄色风险信号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制订风险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对分层管理客户,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牵头制订处置方案,经营行客户部门负责落实风险信号处置完成后,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及时向风险信号发布行信贷管理部门反馈处置结果,申请解除风险信号第四十六条经营行客户经理在资金监管、贷后检查中发现风险信号的,应立即采取风险化解措施;客户经理无法化解风险的,需及时向客户部门负责人和行长报告客户管理行为上级行的,在本级行落实风险化解措施的同时,上报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第八章信贷业务到期管理第四十七条到期提示对将要到期的信贷业务,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在每笔贷款到期前20天,填制《贷款到期通知书》,发送借款人和保证人取得回执,或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客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信贷业务到期前10天,分期归还贷款利息的、在结息期前3天,企业账户资金不足以还款的,客户经理应及时通知企业将足额资金存入我行第四十八条信用收回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到期后应收回企业申请提前偿还贷款或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贷款提前到期的,报经营行行长同意后,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及时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办理相关还款手续对确需办理展期或重新约期的客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四十九条小微企业还清全部信用后,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将抵押的权利凭证交还抵押、质押人并作签收登记,设定抵押、质押登记的要及时与抵押、质押人共同向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注销手续第五十条到期未归还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列入逾期催收管理,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填制逾期催收通知书,发送企业和保证人进行催收第五十一条对于形成不良的信贷业务,经营行客户部门应及时报告原审批行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按照不良信贷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不良信贷资产移交前,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清收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二条小微企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潜在风险客户退出、责任追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对小微企业贷款客户实际控制人同时发放个人经营类贷款的,个人经营类贷款纳入小微企业贷款,由小微企业贷后管理相关责任人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第五十四条单项业务品种管理办法对贷后管理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解释、修订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XX 年x月x日起执行附件:1.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2.小微企业资金监测表3.小微企业贷后检查表。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信贷产品,帮助其实现财务目标,同时也需要对贷款的后续管理进行全面、规范的管理,保护银行利益,增强客户信心,维护良好的银行业务形象。
为此,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个人信贷业务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制定。
二、贷后管理流程(一)贷后跟踪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后跟踪管理程序,按照客户类型、贷款金额、贷款品种、贷款期限等分类设置跟踪周期,并制定跟踪方案,实现对客户在贷款期间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还款能力等重要情况进行全面跟踪,并在跟踪过程中及时发现风险。
跟踪的频次原则上不得低于一季度一次。
对于风险大、重点客户,应当加强跟踪频次。
(二)还款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还款管理机制,对于还款出现违约的借款人,应当制定追偿方案,采取适当法律手段实施追偿。
对于还款良好的借款人,应当加强与之沟通,及时提供合适的还款方式,确保其正常还款。
(三)额度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额度管理制度,对于老客户或有按时还款记录的客户,允许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同时,应当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资信状况等因素,合理控制贷款额度。
对于存在贷款滚存等风险的客户,应当适当限制其额度。
(四)逾期管理银行应当建立逾期管理制度,对逾期还款的客户及时与其沟通,要求其说明原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催收。
对于长期逾期的客户,应当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并依法通报征信机构,影响其信用记录。
(五)风险评估与防范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防范机制,制定风险评估标准,对借款人资产状况、还款能力、信用记录等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存在重大风险的客户,应当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三、要求和措施(一)加强内部管理银行应当加强对贷后管理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岗位和责任制,规范贷后管理程序,分工明确并相互协调,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确保贷后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开展。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经营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根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指从个人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贷后监管、贷后检查、风险处理、权证押品管理、逾期催收管理、档案管理、业务变更与收回、贷后管理例会、贷后风险分类、C3系统信息管理、不良贷款处置核销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依靠批量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筛查识别风险,通过发布、处置、反馈、认定、消除风险信号的闭环处理流程实现风险有效化解。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职责、分类管理、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快速处置”的原则。
明确职责是指明晰各级行和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责任到人,考核到位。
分类管理是指区分客户、产品、区域、额度等维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措施。
全面覆盖是指覆盖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全部流程和工作内容。
突出重点是指针对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关键风险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严控风险隐患。
快速处置是指对风险信号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提示,落实风险处理方案,有效控制和化解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境内机构提供的个人信贷业务,不含信用卡透支业务和三农特色个贷业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管理行(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个人信贷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评价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须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总行负责制定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规章制度。
(二)制定辖内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规划。
(三)监测辖内机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主要风险指标,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和停复牌管理,定期跟踪、督导后续整改处置工作,直至风险信号解除。
(四)制定并优化个人逾期贷款催收策略,研发催收管理工具,评价逾期催收管理工作成效。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两篇
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两篇篇一: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及加强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完善与个人信贷业务发展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根据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个人信贷业务是指由我行提供的以自然人为受信主体的各类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至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
主要包括:贷款发放后的风险监测与预警、资产质量分析、贷款检查、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权利凭证管理、贷款风险分类、贷款催清收、不良贷款核销及贷后服务等内容。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
集中贷后管理包括集中资产监测、集中权证管理、集中档案管理和集中贷款催清收管理。
第五条总行零售银行部风险管理中心负责个人信贷业务贷后工作的全面管理及组织,各分行个贷管理部负责辖内贷后工作的管理及具体实施。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个人信贷资产安全和收益的重要保障,各级贷后管理人员须具备优良的职业素质及良好的职业操守,各执行机构应做到职责明确、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高效服务。
第七条各级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同时应加强与客户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科技部、资产监控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不断优化贷后管理工作流程,提高贷后管理水平。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第八条我行贷后管理工作由总、分行两级共同实施。
第九条总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职责(一)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业务及市场发展需求,及时组织编写及修订贷后管理相关文件,优化贷后工作流程,不断完善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体系;(二)制订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管理考核指标;(三)对全辖个人信贷业务实施非现场监测;(四)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或业务管理需要,组织实施全辖内全面或专项贷后检查;(五)对监测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系统性风险进行揭示和分析,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及风险提示,协助相关机构确定风险控制方案并跟踪实施进程;(六)组织开展全辖贷款的催清收工作,梳理催清收工作流程,协助各机构催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个人不良资产处臵效率,保障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七)汇集各机构风险监测、贷款检查、贷款催清收等信息,分析评估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质量状况,并定期发布风险监测报告;(八)组织实施全辖个人信贷业务资产风险分类工作;(九)采集全辖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所需相关数据及信息,为贷后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十)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提出个人信贷业务系统功能改造及提升建议;(十一)组织实施全辖贷后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全行贷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业务操作,加强信贷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公司《信贷业务操作规范》及其他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节定义贷后管理,是指对信贷业务借款客户及影响业务风险控制的有关因素进行持续监控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管理过程。
包括贷后检查、风险预警和处置。
第二节贷后检查(一)特点:1、既包括对客户情况的检查,又包括对借款用途事项的进展和抵质押担保情况的检查。
其中,对客户的检查既包括对客户执行《借款合同》情况的检查,也包括对客户资信、经营财务、管理、重大事项等情况的检查。
2、贷后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采取补救措施。
3、贷后检查主要关注客户是否能够及时还本付息以及影响客户还款能力的主要因素。
(二)检查类别1、首次检查在借款发放后的30天内应进行第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借款业务的实施情况。
检查方式可为实地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
首次检查要形成《借款业务首次检查报告》(见附件1),由风控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存档。
2、全面检查对借款业务,不论期限长短,从发生第一笔业务开始,每季前往客户的经营场所实地检查一次,同时对抵质押物存续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风险隐患较大的借款业务,还须按月进行跟踪检查。
检查后要形成《借款业务检查报告》(撰写要求参照附件2),报告由风控管理部经理签字后存档。
3、重点检查一旦发现借款方出现新的可能或实际已经影响债务偿还的重大情况时,最迟在发现上述情况的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对客户进行实地或跟踪检查,并形成报告。
(三)检查的主要方法贷后检查需要获取有效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综合判断客户是否能正常支付借款本息或履约,从而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降低风险。
贷后检查的主要方式包括:1、信息获取⑴客户提供的信息:从客户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汇集、整理出客户信息。
⑵实地检查获取信息:对于公司类客户,前往客户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
在现场,通过与主要负责人、财务主管等进行接触,查阅客户的会计帐薄、记帐凭证、仓库存货,现场查看建设工地等,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补充、验证。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管理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至贷款本息到期收回或信用结束的信贷管理行为,包括贷后检查、风险监控、帐户监管、问题贷款处理、本息清收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跟踪监控、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信用社对本级审批和上报审批(咨询)的信贷业务负有贷后管理职责。
第五条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一)制订、落实贷后管理有关制度。
(二)客户监管及贷后检查。
监管客户资金账户往来,信贷资金实际用途等情况;落实审批内容,定期联系客户,收集、整理、报告客户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分析客户到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对企业改组改制、重大人事调整、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因素进行检查。
(三)担保人及抵(质)押物的跟踪检查。
(四)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适时进行资产风险分类;定期检查客户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收集、整理客户档案和有关资料。
(五)风险预警。
排查信贷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风险,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风险。
(六)制订不良贷款处置方案,加强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和抵债资产的接收、处置。
(七)分析辖内行业风险。
(八)总结、报告贷后管理经验教训。
(九)其它。
第六条客户经理是贷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信用社对辖内所有贷款直接进行贷后管理;县级联社对辖内贷款的贷后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对审批发放和上报咨询的贷款承担相应的贷后管理责任。
县级联社理事长、主任和分管信贷业务副主任对辖内贷后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会计部门负责配合贷后管理部门严控资金流向,做好账户监管、本息扣划工作;稽核部门对贷后管理进行再监督,负责对贷后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贷款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稽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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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
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
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置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
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
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五)风险预警。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七)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具体职责如下:(一)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部职责1.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限期处理,并告知公司信贷前台部门;2.对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了解客户风险状况;3.对风险预警信号提出建议或处置意见,并督促落实;4.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审工作;5.利用信贷管理系统、征信系统等监测辖内贷后管理开展情况;6.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辖内信贷资产质量及风险状况;7.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三)公司稽核部职责1.负责对贷后管理执行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核查;2.跟踪内外部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督促落实;3.提供公司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门实施问责制度。
第八条公司负责制定公司贷后管理政策,并落实相应部门组织实施,风险管理部牵头日常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职责1.负责制定本业务条线各单项业务品种相关贷后管理规定和操作规范,并督导执行;2.负责营销重点客户,系统性客户维护工作;3.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信贷业务贷后检查与客户维护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二)公司资产保全部职责1.负责制定问题资产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督导落实;2.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问题资产日常管理与监测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3.负责接收、处置抵债资产的初审;信贷资产核销的初审;直接承办重大问题资产的催收、盘活和处置工作。
(三)公司风险管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公司风险监测管理工作,对公司职能部门和公司在贷后管理中报告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负责统筹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监测管理,督促前台部门实施授信后的日常管理;3.牵头制定不良资产价值认定制度和标准,负责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检查工作;4.负责信贷资产核销的复审,估算信贷资产减值损失。
(四)公司审计稽核部职责1.牵头组织对公司、公司营业部贷后管理执行情况的常规检查,负责对公司贷后管理的综合评价;2.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公司部门负责人的贷后管理责任尽职调查与评价,指导公司开展贷后管理责任审查与尽职调查;3.提供贷后管理评价意见,配合保卫监察部实施问责制度。
第三章贷后管理内容第九条建立台账。
管户人(指信贷前台从事贷后管理的人员,下同)应在贷款发放后按照《XXX公司贷款监测台账》格式及时建立健全辖内贷款监测台账,序时逐笔记录贷款情况。
台账可为纸质或电子档案,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资金监管。
贷款发放后,管户人应在十五日内进行首次跟踪检查,填写《XXX公司贷后首次跟踪检查表》,重点检查限制性条款是否落实、客户是否按照约定用途使用信贷资金。
第十一条日常监测。
管户人应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要求,持续监测贷款风险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
公司对单户余额1000 万元(含)以上的贷款,应实行专人专户适时跟踪监测。
管户人在日常监测中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应填制《XXX公司风险预警处理表》(以下简称《风险预警处理表》),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填表机构组织实施,《风险预警处理表》返回管户人存档备查。
风险预警信号处理原则是:(一)对客户挪用信贷资金,擅自处理抵(质)押物,逃废债务等预警信号,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采取限期纠正、补充抵(质)押物或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经济和法律措施控制风险;对风险预警信号未解除的,不得发放新贷款。
(二)对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客户还款能力事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并及时查明原因,对临时性、季节性财务指标恶化或其他临时性风险因素,应列入重点观察名单,同时采取补充担保物、增加担保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等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贷后检查。
信贷业务发生后,管户人应采用非现场和现场检查方式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检查,并逐户序时编写贷后管理日志。
公司类贷款和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应撰写《XXX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报告》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报告》(以下简称《贷后检查报告》),单户余额200 万元以下的自然人贷款应填制《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自然人客户贷后检查表》(以下简称《贷后检查表》)。
(一)公司类客户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1.检查企业生产经营、现金流量是否正常,政策变动、经济环境变化、市场波动、同业竞争等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和经营效益的影响;2.检查市场定位、设备及技术状况、产品实际销售与库存变化情况,核心产品与非核心产品对市场的应变能力;3.掌握客户机构体制、高层管理人事变动及主要股东、负责人信用记录变化等重大情况,分析这些变动是否影响客户生产经营;4.了解客户是否有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卷入经济纠纷,与其他债权人的合作关系,客户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情况,客户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5.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受到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第二还款来源情况是否恶化;6.客户在公司有项目贷款的,需检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项目资金是否按时到位,贷款是否被挤占挪用,工程进展是否正常,总投资是否突破预算,累计完成工作量与财务支出是否匹配,费用开支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地产项目预售情况及预售款使用情况,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能否达产等内容逐项进行检查;7.对公司中长期贷款项目,在竣工投产并达到设计能力一年后或竣工投产两年仍未达产的,应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并撰写报告;8.根据检查掌握的信息,提出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二)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的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主要内容1.了解客户职业、职务、工作单位、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动;2.其他事项参照法人客户贷款进行检查。
(三)单户余额200 万元以下自然人贷款贷后检查,按《贷后检查表》的要求完成。
(四)贷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
检查内容应按要求及时录入信贷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贷后检查频率(一)管户人对公司类客户贷款原则上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降低检查频率:1.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二)管户人对自然人客户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以下情况可调整检查频率:1.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损失类除外)贷款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2.损失类贷款客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3.仅与公司发生低风险业务的客户,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公司前台部门对单户余额10000 万元(含)以上贷款每年直接进行贷后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形成书面报告送授信审批和风险部。
(四)客户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时,管户人应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及时进行贷后检查。
第十四条贷后检查上报程序(一)公司应结合实际制定辖内贷后检查上报程序,对支行及辖内机构审批发放且未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存档备查;对公司审批发放的贷款或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管户人应在完成《贷后检查报告》或《贷后检查表》后两个工作日内逐户上报支行相关职能部门。
(二)对单户余额1000 万元(含)以上已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公司应汇总辖内情况,撰写报告逐户说明已采取或拟采取的相关处置措施,于每季后二十日内报公司信贷前台业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公司每年应对辖内机构贷后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法人客户贷款单户余额500 万元(含)以上、自然人贷款单户余额200 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贷款应逐户查管户人贷后管理执行情况。
第四章贷款到期处理第十六条管户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随时关注客户还款能力的变化,并做好到期信贷业务的催收工作。
(一)管户人应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借款人及担保人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对单户余额1000 万元(含)以上贷款客户及其担保人,管户人应提前三个月发送《贷款到期提示书》,通知客户准备资金按时还贷。
(二)发生合同约定事项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经公司同意后,由管户人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书面《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并办理相关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