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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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作业和人员管理

1.1 保障海上人命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的国际国内的法定要求,及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法和措施。

当今世界海运事业迅速发展,船舶数量和吨位大幅度增加,种类日趋多样化。保障海上人命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越来越引起了国际、国内社会的高度重视。长期以来,船舶安全和污染事故频繁发生,不仅危及船员、船公司的经济利益,而且危及了世界经济发展。尤其是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海洋环境的破坏。为此,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内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公约、法律、法规。以促进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性,如大家所熟悉的国际公约SOLAS 1974、MARPOL 73/78、STCW78/95等。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

下面就我所理解的谈一谈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方法和措施:

海洋环境是人类耐以生存和发展的,船舶对海洋污染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污染持续的时间长、危害大、范围广。如果遭到污染,就会损坏海洋资源、危害人体健康、妨碍渔业、损坏海水使用质量和环境质量,使海洋环境日趋恶化,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等不利影响。因此每个船员都有责任保护海洋环境。

船舶污染环境分操作性污染和海损事故污染。

船舶造成操作性污染途径主要有:

(1)船舶油污染。(2)有毒液体物质污染。(3)包装有害物质污染。(4)生活污水污染。(5)垃圾污染。(6)废气污染。

船舶操作性油污染具体形态有:

(1)机舱含油污水排放超标(应小于15ppm)。(2)油轮压舱水、洗舱水排放不符要求,瞬时排放率超过30升/海里,排量总量超过上航次载油量1/30000。(3)在绝对禁止的海域排放油类和含油污水。(4)将油类、残油和油泥排放入海。(5)管系泄漏。(6)舱柜满溢。(7)船壳泄漏。(8)脱险故意排油等。

对(1)~(4)应严格遵守防污性法律规定;(5)~(7)应有应急反应计划并能有效实施。对于(8)事先要报告当局。

船舶海损性事故污染途径有:搁浅、火灾、爆炸、碰撞、触礁、破损、严重倾斜等。海损事故所致的污染常常是举世震惊的,严重危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海洋环境。因此,一旦发生,应及时向当局报告和采取应急措施。

保护海洋环境是国际公约、港口国立法和港口规定赋予船员的法律义务,违法者将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更是船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每个船员都应自觉保护海洋环境,具备保护海洋环境的意识、知识和技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1)自觉遵守国际、国家、地方、公司有关防污染法律和规定,严格遵循禁止排放的规定和有限制的排放条件。确保船上的防污设备和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格遵守对船舶污染物的操作规程。接受港口当局的指挥和作业指导。(2)船员应时刻保持防污染

的警惕性,严格防范可能发生的污染事故。(3)本船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污染事故,全体船员应及时按应急部署表全力应急,及时控制和消除污染。(4)船员发现他船违章排污或本船发生污染事故或发现海洋严重污染,应立即报告船长、值班负责人。船上负责人应立即向当局报告。(5)对于船旗国或港口国当局的安全检查或污染事故调查,每位船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污染经过和排放数量,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6)在多船协同对抗污染事故时,本船船员应严格服从船长的指挥,认真执行所分配的职责,积极配合集体行动。(7)定期举行油污应变演习,做好记录,并进行总结,努力提高防污染应变能力。

1.2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演练

MARPOL 73/78 中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均应备有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计划的目的在于,当船舶发生或可能发生油污染事故时,指导船长、驾驶员采取各项应急措施,以控制或减少其影响。计划必须用船员工作语言编制,至少应包括强制性的四个方面的内容:(1)报告程序。按照现行公约中的要求,以IMO制定的指南为基础,船长或负责该船的其他人员报告油污事件的程序。(2)油污染事件中需要联系的当局或人员名单,联系名单包括沿海国联系人港口联系人和船舶有关重要联系人。(3)包括操作性溢油、海损事故溢油、计划措施、稳性和应力影响及减载等方面提出要求。(4)船舶与沿海国和地方当局的良好协作,有利于迅速控制污染损害,实施控制措施前,经沿海国批准并听从指挥。

计划报告的要求。下列情况船长应向沿海国港口联系:[1]需要报告实际排油情形包括:a.船舶设备损坏所致排污或脱险排油。b.操作性排放超标。[2]通常报告的情形,包括:a.影响船舶安全的损坏、失灵故障。如碰撞、搁浅、火灾等。b.机、电等损坏故障,影响船舶适航。计划补充资料(非强制性)包括:图表、资料、应急设备、公关事务、记录保存、计划检查及演练等组成。按油污应急计划规定,船上还有溢油应变部署表。表中注明溢油报警信号、集合地点、每个船员应有的部位和应有职责。本船溢油应变部署表规定溢油报警信号为:●————●。集合地点:主甲板。船长负责部位:驾驶台/溢油现场。职责:总指挥、对外联系。轮机长负责部位:溢油现场。职责:现场指挥。

如舱柜溢油应该(1)立即停止有关操作,关闭管系上所有阀门。(2)发出溢油警报信号,实施最初的溢油应急反应程序。(3)将事故通知供油船(4)将溢油舱内的燃油驳入空舱或其他燃油舱。(5)清除溢油和甲板上的积油。(6)妥善保管消除中收集的残油(7)如遇溢油严重,应联系外援。(8)应急结束后,船方应接受当局的污染调查和处理,做好记录,并向公司作详细汇报。

船上要定期举行油污应急计划演练,提高船员防油污意识和应变能力。

.1.3 STCW78/95公约中第四章关于值班和值班标准的规定,以及我国交通部1997年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规定。

为了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的管理,防止船员疲劳操作,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障海洋环境。国际海事组织(IMO)及国内机构对海上值班作了相应规定,对航行值班、港内值班、不同环境下的值班作了详细要求规定。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据统计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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