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准入标准12页word文档
62个行业准入条件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号
强制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17
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5〕111号
强制
属于环保法律法规文件
18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
环办环评〔2016〕14号
35
钼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0号
参照
(一)钼矿山、钼炉料、钼酸铵和钼粉生产企业(含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6
建筑防水卷材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3年第3号
参照
文件中要求有关部门环境评价、土地供应等工作中要以本准入条件为依据
工联产业政策〔2010〕第1号
强制
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
3
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产业政策2010年第3号
强制
(一)政府职能部门依据本准入条件,对新建、改扩建日用玻璃项目,从投资管理、土地供应、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生产评价、节能评估、信贷融资等各环节加强管理。
9
稀土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33号
强制
(一)新建、改建和扩建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金属冶炼项目须符合上述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基本要求的项目,有关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核准,环保部门不予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审查部门不予通过节能审查,工商部门不予注册,税务部门不予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它形式的授信支持等
工信部公示《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工信部公示《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金属通报》》
【年(卷),期】2012(000)029
【摘要】为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管理,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废钢铁供需衔接,提高废钢铁集约化加工经营水平和加工质量,工信部组织起草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人条件》,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28日至8月26日。
【总页数】1页(P12-1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757.05
【相关文献】
1.工信部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J],
2.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公示 [J],
3.工信部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J],
4.工信部公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 [J],
5.工信部发布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以及撤销《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告的企业名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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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合⾦⾏业准⼊条件-中华⼈民共和国⼯业和信息化部附件铁合⾦⾏业准⼊条件(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铁合⾦⾏业投资,规范企业⽣产经营秩序,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平,促进⾏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准⼊条件。
⼀、总则(⼀)本准⼊条件适⽤于新(改、扩)建铁合⾦、电解⾦属锰项⽬。
(⼆)本准⼊条件所称铁合⾦是指⽤矿热炉⽣产硅铁、⼯业硅、锰硅合⾦、⾼碳锰铁、⾼碳铬铁。
(三)本准⼊条件所称电解⾦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产⾦属锰。
⼆、⽣产布局(⼀)新(改、扩)建铁合⾦、电解⾦属锰项⽬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地利⽤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
(⼆)新(改、扩)建铁合⾦、电解⾦属锰项⽬须布设在⼯业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的⾃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化遗产保护区、世界⽂化⾃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保护区、⽣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电解⾦属锰项⽬。
(三)铁合⾦、电解⾦属锰⽣产企业卫⽣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艺与装备(⼀)主体⼯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业硅矿热炉须采⽤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碳锰铁、⾼碳铬铁采⽤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综合利⽤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属锰单条⽣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区⽣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环保、安全、综合利⽤设施1.铁合⾦⽣产原料加⼯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原料场要采⽤料棚、料仓等贮料⽅式,减少粉尘⽆组织排放。
配料和上料采⽤⾃动化控制操作系统。
原料加⼯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工信部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
( 一) 新 建普碳废 钢铁加工配送企 业年废钢铁加
工能 力必 须在 l 5万 吨 以上 : 改造 、 扩 建普 碳废 钢铁
加工 配送 企业 年废 钢铁 加工 能力 应达 到 l O万 吨 以
上; 废 旧不 锈 钢及 其 它废 旧特 种 钢 加工 配送 企 业年
加工 能力 应达 到 3万 吨以上 。
三、 产 品质量
( 一) 废钢铁 加工产品达 到废钢铁 国家标 准和行
业 标 准 。不 得销 售 给生产 建筑 用钢 的工频 炉 、 中频 炉企业 , 以及 使用 3 0吨及 以下 电炉 ( 高合金 电炉 除
外) 等落 后 生产设 备 的企业 。
( 二) 废钢铁 加工配送企业应 配备专 职质量管理 人员 , 建立 质量 管理 制度 。应 通过 I S O质量 管 理体
Vo 1 . 3 5, No . 1
中国 资 源 综 合 利用
2 01 7年 1月
C h i n a R e s o u r c e s C o mp r e h e n s i v e U t i l i z a t i o n
o 政 策 法 规
工信部印发《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人条件》 、 《 废钢铁加 工行业准人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配送 企业 厂 区面积 不小 于 1万平 米 , 作业 场地 硬化
面积 不小 于 5千平 米 。土地 使用 手续 合 法 ( 若 土 地 为租 用 , 合 同期 限不 少 于 1 5年 ) 。 ( 三) 废钢 铁加 工配 送企 业应 配 有打 包设 备 、 剪 切设 备 或破碎 设备 以及 配套 装卸 设 备和 车辆 等 , 必 须 配备 辐射监 测仪 器 、 电子磅 和 非钢 铁类 夹 杂物 分
各行业准入条件
各行业准入条件钢铁行业工信部昨天开始对《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集意见,根据《办法》,产能在百万吨以下的普通钢企和50万吨以下的特钢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工信部一位官员告诉笔者,目前国内钢铁企业大约有300~400家,其中能达到上述准入条件的大约只有80家左右。
这意味着全国约五分之四的钢铁企业将面临行业准入“生死劫”。
而产能规模并非政府对钢铁企业制定的唯一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还规定了另外五个准入条件。
六大准入条件《办法》对现有钢铁企业的生产经营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准入条件,包括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以及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根据《办法》,现有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ISO9000系列标准认证,且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在环保方面,《办法》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具体排污指标方面,《办法》要求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等。
在中国提出了碳强度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办法》对钢铁企业的能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办法》要求所有钢铁企业必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对具体的产品能耗提出了最高限额,例如,作为钢铁行业最核心工序的高炉工序,《办法》要求其能耗不得超过411千克标煤/吨等。
若将《办法》对钢企的产品能耗最高限额逐项相加人们就会发现,《办法》对吨钢能耗的最高限额仅为0.674吨标煤,甚至比中国政府此前确定的2020年标准还要严格——2005年,中国颁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要求中国钢企到2020年将吨钢能耗平均降至0.7吨标煤。
在工艺与装备方面,《办法》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约束性指标。
例如,要求企业的高炉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等。
这个指标也略为“超前”,按照年初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国本打算在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产能,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新的准入条件意味着400立方米高炉这个门槛提前一年施行了。
十三个行业准入条件目录
国家相继出台十三个行业准入条件对项目建设提出规范性要求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相继出台了十三个行业准入方面的文件。
现将其中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建设的规范性要求整理如下,供各级领导工作参考。
一、电石行业准入条件新建电石企业电石炉初始总容量必须达到100000千伏安及以上,其单台电石炉容量≥25000千伏安。
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必须采用密闭式电石炉,电石炉气必须综合利用。
现有生产能力1万吨(单台炉容量5000千伏安)以下电石炉和敞开式电石炉必须依法淘汰。
2010年底以前,依法淘汰现有单台炉容量5000千伏安以上至12500千伏安以下的内燃式电石炉。
二、焦化行业准入条件新建和改扩建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达到4.3米以上(含4.3米),年生产能力60万吨及以上,要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焦炉煤气必须全部回收利用,不得直排或点火炬。
新建煤焦油单套加工装置规模要达到处理无水焦油10万吨/年及以上,粗(轻)苯精制单套装置规模要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
三、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铁合金矿热电炉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或全封闭型,容量为25000KV A及以上(中西部具有独立运行的小水电及矿产资源优势的国家确定的重点贫困地区,单台矿热电炉容量≥12500KV A)。
中低碳锰铁和中低微碳铬铁等精炼电炉,容量一般不得低于3000KV A。
锰铁高炉容积为300立方米及以上。
四、铝行业准入条件新建氧化铝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必须经过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利用国内铝土矿资源的氧化铝项目起步规模必须是年生产能力在80万吨及以上。
新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改造、扩建再生铝项目,规模必须在3万吨/年以上。
五、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
新建再生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5万吨/年。
六、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单系统铜熔炼能力在10万吨/年及以上,自有矿山原料比例达到25%以上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35%及以上。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12页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5号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推动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现发布《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2.钢铁行业范条件申请报告附件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修订)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9〕34号)、《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现有钢铁联合、冶炼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是现有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是适应钢铁企业目前发展水平的标准,随着我国钢铁工业总体水平的提升将不断提高。
二、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严禁生产Ⅰ级螺纹钢筋、Ⅱ级螺纹钢筋(2019年后)、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9年本)》(工产业〔2019〕第122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二)环境保护1.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必要的污染物治理设施,按照国家环保主管部门的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钢铁企业排污须持有排污许可证,达标排放,其中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等国家和地方标准。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
(二)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贮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
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球团或烧结工序应配备脱硫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套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Vol.30,No82012年8月中国资源综合利用China Resource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政策法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为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管理,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废钢铁供需衔接,提高集约化加工经营水平和废钢铁加工质量,加强废钢铁产业规模化、现代化,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精料入炉,促进废钢铁加工行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企业布局和建设要求(一)新建或者改、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居民聚集区和其他严防污染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新建或者改、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一)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15万吨以上;到2014年底,改造、扩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10万吨以上。
(二)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求厂区面积不小于3万平米,土地使用手续合法(租用合同不少于15年),作业场地不小于1.5万平米。
新建企业应配有剪切设备或破碎设备以及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必须配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和非钢铁类夹杂物分类设备等。
钢铁行业 地方准入条件
钢铁行业地方准入条件
钢铁行业的地方准入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
一些通用的条件可能包括:
1. 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
2. 满足当地城市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要求。
3. 具有完备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应的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或备案文件。
4.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5. 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等。
6.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7. 企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8. 其他相关条件,如企业规模、技术水平、能源消耗等方面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条件可能会随着国家及地方的政策变化而变化,因此企业在进行项目决策前应充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1. 引言铁合金是指由铁和其他合金元素(如锰、硅、铬等)组成的合金。
它具有优异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广泛应用于钢铁冶炼、铸造等行业。
为了规范铁合金行业的发展,保障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制定了一系列准入条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铁合金行业的准入条件,包括企业资质要求、生产设备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方面。
2. 企业资质要求2.1 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从事铁合金生产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
具体数额根据地区政府相关规定而定,一般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
2.2 生产许可证企业需要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才能从事铁合金生产。
申请时需要提交必要的材料,包括工厂平面图、环评报告等。
2.3 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确保安全生产,企业还需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时需要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设备的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2.4 质量认证为保障产品质量,企业应获得相关的质量认证。
常见的包括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3. 生产设备要求3.1 设备配置铁合金生产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生产设备。
主要包括高炉、电炉、冶炼炉等。
这些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检验合格。
3.2 自动化程度为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企业应推行自动化生产。
自动化程度要求取决于企业规模和技术水平,但至少需要实现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控制和数据采集。
3.3 能源消耗铁合金生产涉及大量能源消耗,为了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企业应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同时还需建立完善的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定期进行能源消耗分析和评估。
4. 环境保护要求4.1 废水处理铁合金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废水,为保护环境,企业应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废水处理设施应具备完善的处理工艺和设备。
4.2 废气处理铁合金生产会产生大量废气,其中包含有害物质。
企业应建立废气处理系统,并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废气处理系统应具备高效的除尘、脱硫、脱硝等功能。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1. 引言本文档旨在对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进行详细描述。
铁合金是由铁和其他金属元素(如锰、铬、钢、钼等)合金化而成的材料。
铁合金在钢铁生产、铸造业、电子行业以及冶金等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铁合金行业的发展与规范,在生产和经营铁合金的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准入条件。
2. 法律法规要求铁合金行业的准入条件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范。
生产和经营铁合金的企业需要遵守以下法律法规:•《钢铁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钢铁行业的准入条件,对生产和经营铁合金的企业提出了相关要求。
•《铁合金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铁合金行业的准入条件,包括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环境保护法》:铁合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需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要求,生产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
•《安全生产法》:铁合金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生产企业需要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
3. 技术要求铁合金行业的准入条件还涉及到企业的技术要求。
生产和经营铁合金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技术要求:•具备先进的铁合金生产设备:企业需要配备先进的冶炼设备、各类检测仪器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的质量。
•精湛的冶金技术:企业需要拥有一支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冶金团队,能够熟练操作冶炼设备和处理各种不同的铁合金配方,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产品的质量。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流程、质量检测标准和质量保证措施等,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环境要求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一项重要的要求是环境保护。
生产和经营铁合金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环境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需要建立与国家相关规定相符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减排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废物处理措施:企业需要建立合理的废物处理系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等进行分类、处理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
经营行为, 积极 推 进 废 钢铁 供需 衔 接 , 高集 约 化 提
加 工经 营水平 和 废钢铁 加 工质 量 , 强 废钢 铁 产业 加
规 模 化 、 代 化 , 化 资源 配 置 , 现精 料 人 炉 , 现 优 实 促 进 废钢 铁加 工行 业科 学健 康 可持续 发 展 , 据 国家 依 有关 产业 政策要 求 , 定本 准入 条件 。 制
企业 周 边 1 里 内 ,不 得 新 建废 钢 铁 加 工 配送 企 公 业。 已在 上述 区域投 产运 营 的废钢 铁加 工配送 企业 要根 据该 区域规 划 要求 , 一定 期 限 内, 过依 法 搬 在 通 迁、 转产 等方式 逐步 退 出。
三 、 品质量 标 准 , 一 废 杜
绝 任何 夹带 和 掺假 。 ( ) 钢 铁 加 工配 送 企 业应 配备 专 职 质 量 管 二 废
理人 员 。 立质 量管 理制 度 。要 通过 IO质量 管 理 建 S
体系 认证 和环 境管理 体 系认证 。
四、 能源 消耗 和资源 综合 利用 ( ) 建及 改 扩 建废 钢 铁 加 工 配送 企 业 加 工 一 新
万 吨 以上 。
( ) 建废 钢 铁加 工 配送 企 业要 求 厂 区面 积 二 新 不 小 于 3万 平 米 , 地使 用 手 续合 法 ( 土 租用 合 同不
少于 l 5年 ) 作业 场地 不 小 于 1 , . 平 米 。新 建 企 5万
格执 行 环境影 响评 价制 度 . 照环境 保 护 主管部 门 按
的相关 规定报 批 环境影 响评 价文 件 。 照环境 保护 按
钢铁行业准入标准
附件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总则钢铁行业快速发展对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产能增长过快、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合理、淘汰落后进展缓慢、铁矿石经营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行业现有企业生产经营实行规范管理,作为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配置资源、核发建筑钢材生产许可证、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及推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等事项的依据。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要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降低落后产能比例,改进和完善行业管理。
本规范条件是现有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适应我国钢铁工业目前发展水平的过渡性标准,随着我国钢铁工业总体水平的提升将不断提高。
对于钢铁行业建设及改造项目要达到更高的准入标准,需按照《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2.钢铁企业生产属于国家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须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环境保护1.钢铁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0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
2.钢铁企业须依法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未经环评审批的,须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配套完备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和治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3.钢铁企业应持证排污、达标排放,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应符合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依法处置;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须符合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
(二)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贮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
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球团或烧结工序应配备脱硫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套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
工信部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全文)
工信部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全文)日前,工信部印发《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旨在进一步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74号为进一步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事中事后管理,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我部对《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号)、《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2〕49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12月29日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一)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及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企业建设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
(二)建设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符合相应功能定位的产业园区。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
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应符合国家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土地供应政策,以及禁止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相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一)新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必须在15万吨以上;改造、扩建普碳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年废钢铁加工能力应达到10万吨以上;废旧不锈钢及其它废旧特种钢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能力应达到3万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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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或更早之前,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都具有了。行业类别
铜
一、冶炼企业
优先支持年产量10万吨以上、原料自给率超过30%的铜冶炼企业。
适度支持自有矿山原料比例达到25%以上(或者自有矿山原料和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矿山长期合同的原料达到总需求的40%以上),采用闪速熔炼、艾萨炉熔炼、诺兰达熔炼等技术先进、能耗低、环保达标、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的冶炼工艺的大型铜冶炼企业。有稳定供应来源,产品规模优势较为明显的废铜冶炼加工企业。
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国家发改委审批的项目或不扩产的节能减排项目外,原则上不介入新开工项目。
二、铝加工企业
适度支持行业内处于龙头地位,规模优势明显;生产技术较为先进,产品适用面广的企业;高精度铝板、带、箔及高速薄带铸轧生产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禁止介入规模较小,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销售不畅的企业。
业务品种上以短期融资为主。
水泥
基本准入条件:生产规模达日产2000吨及以上采用新型干法水泥工艺的企业,项目立项、环保、节能手续齐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适度支持行业内龙头企业集团及下属拥有日产4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的规模企业。
审慎介入区域性龙头水泥企业集团及下属日产2000吨及以上经营实体,要求其贴近消费地,具有石灰石等原料供应保证,交通运输条件便利,生产单位能耗低,市场供销顺畅。
审慎支持传统机电机械制造业的信贷业务,对行业壁垒较低、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低,但目前总体运行状况正常的传统机电机械制造业要密切关注潜在风险,从严把握客户准入,审慎办理信贷业务。对产能严重过剩、产品设备落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传统机电机械制造业原则上不提供信贷支持。
辽宁海诺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
适度支持有矿山资源,产品具有一定竞争力、产能规模在300万吨以上的区域性钢铁龙头企业及绩优上市公司。年产能50万吨以上,拥有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市场需求量大的高性能特钢企业
禁止介入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钢铁项目。
二、贸易企业:
开展当地前十名钢贸企业的联保业务。
“一、二、三类分行企业净资产达到1000万元、总资产达到5000万元、年销售收入达到2亿元;四类分行企业净资产达到500万元、总资产达到3000万元、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
钢铁经销商客户若未能符合上述标准,主体应满足申请人或其股东在本行业从业时间达三年以上并以本行为结算银行,担保及合作方式上采取足值抵质押或标准仓单质押或以保兑仓、厂仓银、厂厂银等供应链融资形式合作。”沈阳分行属二类分行。
铝
一、铝生产企业
适度支持氧化铝、电解铝、电力到铝材加工一体化企业。中国铝业集团下属核心生产企业。拥有自有矿产资源的电解铝企业,支持拥有自营氧化铝进口的企业。
客户名称
行业基本准入标准
钢铁
一、生产企业:
优先支持已建成铁、钢、材综合冶炼及压延加工能力800万吨以上的钢铁联合企业集团中的生产经营主体。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重组的龙头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天航空关键材料生产企业
产能及产品性能处于行业龙头地位(100万吨以上)、销售市场通畅的特殊钢企业
对于总行细则中规定的优先支持和适度支持类客户可积极营销介入,并优先鼓励能够针对具体中标项目,结合与业主方的账户监管、三方协议等方式实现对项目资金结算封闭运作的项目。
对于审慎介入的客户,分行要求必须按照总行施工行业投向细则的“融资安排”所要求的方式操作,即针对具体中标项目实行封闭运作,并要求对业主方实力和项目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确保工程款能够根据合同规定按期全额支付,以保证我行融资的安全回收。
二、加工企业
审慎支持区域内有一定优势地位的铜材加工企业。
禁止介入抗风险能力差、价格转移能力有限、生产经营上过度依赖单一客户或订单承接能力有限的小型铜加工企业。环保不达标的企业。
上述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贷款。
化工
由于该行业子行业繁多,因此准入要求按总行准入细则要求执行
机电机械Biblioteka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技术领先、市场需求较大、发展前景向好的先进机电机械制造业,主要包括:以铁路车辆、动车组和轨道交通设备为重点的铁路运输装备制造企业,以高效清洁发电设备和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为重点的电工电气装备制造企业,以大型新型施工机械设备为重点的工程机械装备制造企业,以大型煤矿、金属矿采掘设备和大型冶金成套设备为重点的重型机械装备制造企业,以大型石油、煤化工设备及天然气输送液化设备为重点的石化通用装备制造企业,以污水污泥处理与脱硝脱硫设备为重点的环境保护设备制造企业,以高档数控机床为重点的机床工具制造企业。
而禁止介入类的施工企业信用项目分行将不予受理。
以上要求包括一般公司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授信业务及个人经营贷款业务。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主要施工子公司
其他符合基本准入标准的施工企业
纺织
服装
适度支持①拥有先进的纺织和服装加工设备,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和研发能力;②产品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上档次、上规模,拥有品牌,主要竞争对手处于国外生产要素成本较高地区;③拥有较完整的产业链或原材料来源稳定,具有成本优势;④内销市场稳定,出口外销方面具备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市场范围较广的,外商具备一定实力且双方已建立长期业务关系,往来情况良好,订单状况稳定,在交易中能够拥有一定话语权,渠道优势明显,能够通过提价方式转嫁原材料涨价及人民币汇率升值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