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松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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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山修规L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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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云岩山公园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前言我们的目标:以云岩山景区的自然山水骨架为依托,,因地制宜、创造一个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与时俱进、品质卓越的规划方案。

围绕松阳县“生态、休闲、养生的”城市旅游发展主题,进一步打响松阳县“浙南桃花源”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提升云岩山公园景区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使云岩山公园景区成为松阳城市标志性景观节点,并成为城区内的一道亮丽的生态绿色屏障。

我们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环境资源,体现与自然共生与环境共容的生态理念,打造奇、峻、清、幽的山水景观。

保护和利用当地独特的人文资源,广纳传统之精华,并加以创新,用空间、人文、与环境展示山情、水情、乡情,造就超凡脱俗、山水玲珑的生态公园胜景。

第一章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分析一、自然地理条件分析(一)区位分析松阳县位于浙江省西南部,介于东经119°10′-119°42′,北纬28°14′-28°36′之间。

东连丽水市,南和西南邻云和县、龙泉市,西和西北接遂昌县,东北毗武义县,南邻温州,与金丽温铁路及高速公路接壤,北靠金华,和浙赣铁路龙游站毗邻,面积1406平方公里。

被世人称为“金瓯玉盘”。

云岩山公园景区位于松阳县城北长虹路北侧,大马公路将一分为二,总用地面积约900亩。

从松阳城市总体规划来看,云岩山公园所在区块位于城市中的风景区块、老城区、及工业区块的交合处,属城市重要核心地块。

是松阳县规划建设的五大城市公园之一。

(二)地质地貌在地质构造上,松阳处于全国东南部新华夏系第二隆起带的南端,“华夏古陆”的东北端。

境内山地层叠,奇峰屹立,地层参差,构造复杂,地质发展历史悠久。

云岩山属松阳县属浙西南山区仙霞岭山脉。

(三)气象、气候松阳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冬暖春早,气候垂直差异明显。

松古盆地年平均气温17.7℃,月平均气温最高为7月份,极端最高气温40℃,出现在1997年7月10日;最低为1月,极端最低气温崐-9.7℃,境内多年平均降水量1700毫米,以3~6•月为多雨季节,平均降水量816.8毫米;7~8月高温晴热,易出现伏旱;11月份雨量最小,仅40~50毫米。

松阳县城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

松阳县城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4~2020)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1.1条编制目的 (1)第1.2条规划期限 (1)第1.3条规划主要依据 (1)第1.4条规划层次 (1)第1.5条适用范围及适用程度 (1)第1.6条规划强制性内容 (1)第1.7条法律效力 (1)第1.8条解释权属 (1)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第2.1条发展目标 (1)第2.2条发展战略 (2)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第3.1条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2)第3.2条城镇发展战略 (2)第3.3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第3.4条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3)第3.5条县域社会设施规划 (4)第3.6条县域中心村布局规划 (5)第四章城市发展规划 (6)第4.1条城市性质 (6)第4.2条城市规模 (6)第4.3条城市发展目标 (6)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 (6)第5.1条城市用地综合评价 (6)第5.2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6)第5.3条城市布局结构 (6)第5.4条居住用地规划 (7)第5.5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7)第5.6条工业用地规划 (8)第5.7条仓储用地规划 (9)第5.8条绿地系统规划 (9)第5.9条空间景观规划 (9)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10)第6.1条对外交通 (10)第6.2条城市道路交通 (11)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3)第7.1条指导方针 (13)第7.2条保护目标 (13)第7.3条保护范围及保护重点 (13)第7.4条名城格局及定位 (13)第7.5条名城格局及风貌特色的保护 (13)第7.6条总体层次上的保护 (14)第7.7条历史地段的保护 (14)第7.8条文物古迹的保护 (14)第八章旅游规划 (15)第8.1条规划目标 (15)第8.2条总体布局 (15)第九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15)第9.1条给水工程规划 (15)第9.2条排水工程规划 (15)第9.3条电力工程规划 (16)第9.4条电信工程规划 (16)第9.5条广播电视规划 (16)第9.6条燃气工程规划 (16)第9.7条供热工程规划 (16)第十章城市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17)第10.1条环境保护规划 (17)第10.2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7)第十一章城市防灾减灾规划 (18)第11.1条消防工程规划 (18)第11.2条防洪工程规划 (18)第11.3条防震工程规划 (18)第11.4条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规划 (19)第11.5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9)第十二章郊区规划 (19)第12.1条规划原则与发展策略 (19)第12.2条规划措施 (20)第十三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20)第13.1条规划原则 (20)第13.2条发展目标 (20)第13.3条近期建设重点 (21)第13.4条用地布局规划 (21)第13.5条基础设施规划 (22)第13.6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2)第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22)第14.1条发展方向 (22)第14.2条发展规模 (23)第14.3条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 (23)第14.4条重要基础设施 (23)第十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23)第15.1条规划实施建议 (23)附录: (24)规划用词说明 (24)附表:2020年松阳县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4)附图:图纸目录 (25)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目的为了实现松阳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指导松阳县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一、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山区中等城市特色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养生旅游城市。

规划以“生态优先、区域整体、城乡统筹、城市特色、紧凑集约”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本次规划形成三个层次:(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层次。

范围为丽水市域,面积为1.73万平方千米。

重点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城镇空间布局、区域网络梳理、资源环境控制、生态环境功能划分等内容。

(2)市区城乡布局规划层次。

范围为莲都区及青田腊口镇需规划控制协调范围,对丽水中心城市及其城郊土地利用进行体协调布局。

重点考虑机场及空港经济区、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的纳入,范围内特色城镇(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雅溪)的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空间的保育等,并充分协调中心城市与腊口镇的关系。

(3)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层次。

用地范围为莲都区白云、万象、紫金、岩泉、南明(富岭、水阁)、联城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及丽水机场发展需要规控制范围,面积约为392平方千米。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围绕“112”城市组团发展体系,结合“小县大城、组团发展”模式,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了“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

两轴:规划充分结合杭闽广轴线和港口—腹地轴线,提出缙丽龙庆城镇发展轴和遂松丽青城镇发展轴,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协同发展,与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高度契合。

四区:主要包括市域北部的缙云组团集聚区、西北部的松阳-遂昌组团集聚区、东部青田组团集聚区、南部龙泉-庆元组团集聚区,强化组团发展。

四级:注重城乡统筹,构筑丽水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卫星镇)、一般镇为层级骨干的城乡聚落体系,打造传统特色村庄。

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松阳县人民政府二○一○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指导思想 (1)第二条基本原则 (1)第三条规划依据 (2)第四条规划期限 (5)第五条规划范围 (5)第二章战略和目标 (6)第六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6)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7)第八条规划总体目标 (7)第九条规划具体目标 (8)第十条主要控制指标 (9)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0)第十一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0)第十二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策略 (10)第十三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10)第十四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1)第十五条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12)第十六条农用地布局优化 (12)第十七条建设用地布局优化 (13)第十八条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14)第四章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 (19)第十九条耕地保护规划与布局 (19)第二十条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与布局 (20)第二十一条基本农田集中区 (22)第二十二条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23)第二十三条标准农田保护规划布局 (24)第二十四条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与布局 (25)第二十五条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和途径 (26)第二十六条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与布局 (29)第二十七条交通建设用地规划与布局 (30)I第二十八条水利建设用地规划与布局 (31)第二十九条生态保护用地规划 (32)第三十条风景旅游用地规划与布局 (34)第五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35)第三十一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指导原则 (35)第三十二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36)第三十三条村庄用地整合与挖潜 (39)第六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 (44)第三十四条中心城区控制范围、性质 (44)第三十五条基本要求 (44)第三十六条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 (45)第三十七条中心城区主要控制指标、用地结构、空间管制和用途分区 (46)第三十八条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及扩展边界 (50)第三十九条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结构 (51)第四十条中心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2)第四十一条中心城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高策略 (52)第七章土地分区及管制 (54)第四十二条土地用途分区 (54)第四十三条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56)第四十四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60)第四十五条建设用地管制规则 (61)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64)第四十六条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要求 (64)第四十七条指标分解的指导思想 (64)第四十八条指标分解的基本原则 (64)第四十九条各乡(镇)主要调控指标 (65)第五十条各乡镇规划编制指引 (65)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7)第五十一条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制度 (67)第五十二条构建节约和集约用地新机制 (68)第五十三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68)第五十四条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年度计划管理 (69)第五十五条探索规划实施动态管理模式 (69)II第五十六条强化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机制 (69)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划的实施责任 (70)第五十八条加强规划的财政保障措施 (70)第十一章规划附则 (71)第五十九条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和规划附件组成。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一、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指导思想,围绕“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的区域定位,建立生态、集约、高效的山区中等城市特色新型城市化发展路径,打造国际生态休闲养生旅游城市。

规划以“生态优先、区域整体、城乡统筹、城市特色、紧凑集约”为原则,合理安排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期限及范围本次规划期限为:2013年——2030年;近期为:2013——2020年;远期为:2020——2030年。

本次规划形成三个层次:(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层次。

范围为丽水市域,面积为1.73万平方千米。

重点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城镇空间布局、区域网络梳理、资源环境控制、生态环境功能划分等内容。

(2)市区城乡布局规划层次。

范围为莲都区及青田腊口镇需规划控制协调范围,对丽水中心城市及其城郊土地利用进行体协调布局。

重点考虑机场及空港经济区、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的纳入,范围内特色城镇(碧湖-大港头、老竹—丽新、雅溪)的打造、美丽乡村建设以及生态空间的保育等,并充分协调中心城市与腊口镇的关系。

(3)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层次。

用地范围为莲都区白云、万象、紫金、岩泉、南明(富岭、水阁)、联城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及丽水机场发展需要规控制范围,面积约为392平方千米。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1)围绕“112”城市组团发展体系,结合“小县大城、组团发展”模式,新一轮总体规划提出了“一心两轴四区四级”的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提高中心城市首位度。

两轴:规划充分结合杭闽广轴线和港口—腹地轴线,提出缙丽龙庆城镇发展轴和遂松丽青城镇发展轴,引领区域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协同发展,与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格局高度契合。

四区:主要包括市域北部的缙云组团集聚区、西北部的松阳-遂昌组团集聚区、东部青田组团集聚区、南部龙泉-庆元组团集聚区,强化组团发展。

四级:注重城乡统筹,构筑丽水中心城市、县市域中心城市、中心镇(卫星镇)、一般镇为层级骨干的城乡聚落体系,打造传统特色村庄。

初步设计说明

初步设计说明

松阳县秀峰路南段及兴阳路南段道路工程(秀峰路南段)初步设计说明第一章概述松阳县秀峰路南段及兴阳路南段道路工程(秀峰路南段)位于松阳县城南部,道路南北走向,南侧与规划的青龙路相连,北侧与环城南路(迎宾大道)相接,西侧为大马公路(现状已实施道路),东侧为兴阳路南段(规划道路);秀峰路南段道路同兴阳路南段道路一起立项,规划总用地面积:54360.42m2,两条道路总长约1228.14m。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现状,本次工程先实施秀峰路南段。

秀峰路南段用地面积30019.25m2,道路长617.253 m。

本项目南侧与规划的青龙路相连,北侧与环城南路(迎宾大道)相接,西侧为大马公路(现状已实施道路)及龙丽高速,东侧为兴阳路南段(规划道路);项目区位条件优越,对外交通快捷。

设计内容包括:地块内道路、水渠、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绿化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其中电力、通信、燃气工程设计由业主委托的各相关专业设计部门提供)。

第二章道路工程一、道路平面道路平面线原则上按照总规确定,其中桩号K0+160~K0+290.618对原规划圆曲线设置了缓和曲线,线位进行了微调;使得道路平面线型满足《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相关平曲线设计指标该条路南起青龙路,北至迎宾大道(环城南路),道路实施起点桩号为K0+160,坐标为X=3145903.903 Y=447601.069;实施终点桩号为K0+777.253,坐标为X=3146519.29 Y=447618.605路线南北走向,道路实施总长度为617.253米;道路全线宽度为40米,沿线设置一处平曲线,圆曲线半径为335米,缓和曲线长度为45米。

具体详见相应道路平面布置图。

二、道路横断面(一)道路横断面如下:1、环城南路~青龙路:4.5m人行道+14m车行道+3.0m绿化带+14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40米。

4.5m人行道+14m车行道+3.0m绿化带+14米车行道+4.5米人行道=40米。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02-规划说明书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02-规划说明书

目录第一章丽水市概况 (5)第一节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5)第二节历史沿革 (5)第三节自然条件 (6)第四节物产资源 (8)第二章总体规划修编的背景、依据和指导思想 (10)第一节规划修编的背景 (10)第二节前版总体规划的回顾 (10)第三节规划修编的依据 (12)第四节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13)第三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14)第一节现状经济发展水平 (14)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定位 (15)第三节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17)第四节战略措施 (17)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8)第一节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布局 (18)第二节城镇体系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城镇发展战略 (22)第三节人口和城镇化水平预测 (24)第四节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29)第五节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 (29)第六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30)第七节区域基础设施规划 (31)第五章城市性质和城市规模 (32)第一节城市性质 (32)第二节城市规划区 (33)第三节规划期限 (34)第四节城市人口规模 (34)第六章城市用地评价 (34)第七章城市用地布局规划 (39)第一节城市建设目标和布局原则 (39)第二节城市总体布局 (39)第三节对外交通用地 (46)第四节道路广场用地 (48)第五节公共设施用地 (58)第六节工业用地 (62)第七节仓储用地 (64)第八节居住用地 (65)第九节绿地系统规划 (67)第十节城市景观风貌 (71)第十一节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77)第十二节旅游规划 (79)第八章城市基础设施 (85)第一节城市供水 (85)第二节排水规划 (93)第三节城市供电 (98)第四节城市通信 (101)第五节广播电视 (104)第六节城市燃气 (105)第七节城市环境保护 (107)第八节城市环境卫生 (112)第九节城市防灾 (116)第九章城市近、中期建设规划 (122)第一节近期建设 (122)第二节中期规划 (126)第十章远景构想及规划实施意见 (127)专题报告一:城市人口及用地规模专题报告二:关于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分析附件一:彩图图纸目录附件二:国务院关于设立地级丽水市的批复附件三:纲要评审会会议纪要及交流意见附件四:基础资料及主要参考资料目录附件五: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附件六:现状图附件七:总体规划图附件八:远景构想图附表一: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会总表附表二: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水阁组团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附表三: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联城组团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附表四: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度假村组团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第一章丽水市概况第一节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丽水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瓯江中游,原是丽水地区,东及东南与台州市、温州市相邻,北接金华市,西及西南与江西省、福建省接壤。

丽水总规

丽水总规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20)简介丽水撤地设市后,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11月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进行修编;2001年4月14日在《丽水日报》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2001年6月 18日市一届人大二次全会讨论通过;200 2年2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批准。

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绘就了未来丽水的宏伟蓝图。

一、规划年限:2000-2020年。

近期2000年-2005年,中期2006年-2010年,远期201 1年-2020年。

二、城市性质:浙江西南部中心城市。

三、城市建设目标:青山碧水、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具有山水特色的现代化'绿色生态城市'。

四、城市规划区面积:198.8平方公里。

五、城市规模:人口规模:近期20万人,中期24万人,远期33万人。

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32.49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8.46平方米。

六、城市总体布局:'中心城区+水阁、联城双组团'形态。

水阁为工业区组团,联城为生活区组团。

七、城市主要发展方向:向西方向并为超远期西进与碧湖平原联为一体,形成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

八、城市道路网:由外环路、方格网和3个城市出入口为主共同构成城市道路网。

方格网主要由南北向13条和东西向18条主、次干道组成。

九、城市主要功能布局:●行政中心位于人民路以北、城北路以南、中山街以东、紫金路以西范围内,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行政功能区。

●工业用地呈'两区一点'布局,即天宁工业区、水阁工业区和纳爱斯工业点。

●文化中心两个,设在江滨区块和市政广场东侧。

●体育中心保留现有体育馆,新建两处体育场;●科研文教区以现状为基础,沿北环路西段一带形成集中的科研文教区,中小学结合居住区根据服务半径布局;●商业中心:老城区进行改造,调整布局,同时在江滨区块兴建一个商业区,形成集商饮、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中心区;●旅游以山水特色形成环山、环水旅游线。

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推动丽水经济开发区持续、健康建设发展,科学合理指导丽水经济开发区东扩区块的开发建设,进而加快特色制造业基地的形成,实现与中心城区(北城)互动,强化丽水中心城市接受辐射的能力,推动丽水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范围位于丽水市区南部,南至大梁山脚规划中的丽龙高速公路,西邻水阁工业区快速干道,北至南明山脚。

用地范围面积约35平方千米,金丽温高速公路将它分成东北和西南两大片区。

其中东北片区(富岭组团)约10平方千米,西南片区(七百秧工业组团)面积约25平方千米。

第1.0.3条本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及下层规划设计均应符合本文本的规定和要求。

第1.0.4条本文本与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1.0.5条本规划经丽水市政府批准后,解释权属丽水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0.6条本文本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及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丽水市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第1.0.7条规划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6.8)3.《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40180-93)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9.《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10.丽水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11.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规定12.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委托书第1.0.8条以《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为指导,与现状用地条件相结合,与周边区域相协调,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第二章发展规划第2.0.1条充分利用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发展的有利时机和山区用地优势,以担当丽水经济增长中心为目标,从扩大产业规模和提升产业高度两个方面同时入手,进一步加快南城的发展步伐。

松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松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松阳县人民政府二O一O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 (3)一、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3)二、规划修编的过程 (4)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7)一、土地利用的基础条件 (7)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11)三、土地利用现状分布 (12)四、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4)第三章规划编制背景 (16)一、县域社会经济概况 (16)二、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 (18)三、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 (18)四、2006-2009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 (32)第四章规划的基础数据 (33)一、城乡人口数据 (33)二、土地面积数据 (34)三、其他相关数据 (35)第五章规划控制指标分解 (36)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36)二、指标分解方法和过程 (36)第六章建设用地供需状况 (39)一、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分析 (39)二、建设用地供需缺口分析 (47)三、建设用地供需的“两规”衔接 (47)第七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52)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 (52)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法 (52)三、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总体策略 (53)四、主体功能区用地组织 (56)五、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的对策措施 (60)第八章主要用地规划与布局 (66)一、农用地规划布局 (66)二、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68)三、交通水利用地规划布局 (79)四、生态保护用地规划布局 (80)五、风景旅游用地规划布局 (88)第九章土地综合整治 (91)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向 (91)二、土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 (91)三、低丘缓坡土地开发潜力 (92)第十章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 (95)一、城市性质 (95)二、城市发展的总目标 (95)三、城市用地综合评价 (96)四、城市用地布局结构 (98)五、城市用地远景发展 (100)第十一章土地利用分区 (103)一、土地用途分区目的 (103)二、土地用途区类型 (103)三、土地用途分区方法 (103)四、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4)第十二章其他重要问题说明 (105)一、规划的工作方法 (105)二、与上位规划衔接情况 (106)三、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106)四、公众参与情况 (106)五、规划的主要成果 (107)(一)文字成果 (107)(二)图件成果 (107)附表 (108)附表G1 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表 (108)附表G2 松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 (109)附表G3 松阳县规划基数汇总表 (110)续附表G3 松阳县规划基数汇总表 (119)续附表G3 松阳县规划基数汇总表 (126)表G4 松阳县城镇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对照表 (130)表G5 松阳县乡镇农居点用地调查表 (131)表G6 松阳县基本农田调整平衡表 (132)表G7 松阳县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133)第一章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过程一、规划修编的必要性松阳县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1999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

安吉美丽乡村总体规划

安吉美丽乡村总体规划

松阳县“三沿"整治及创建美丽乡村总体规划(初稿)委托单位:松阳县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浙江农林大学花卉盆景究所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乙级 121121—sy)项目负责:蔡建国所长/博士规划人员:王欣博士、副教授陶一舟风景园林师徐晓民吴玫杨斯杨徐兴根智伟静赵然钱黎君马跃杰硕士二○一一年三月目录一、文本部分第一章项目背景 ......................................................... - 1 -一、项目概况 ....................................................................二、松阳概况 ....................................................................三、上位规划分析 ............................................................第二章现状调研与分析 ......................................................一、生态环境调研与分析二、生态人居调研与分析三、生态经济调研与分析四、生态文化调研与分析五、案例调研与分析六、工作基础及存在的不足 ............................................第三章规划总纲 ..................................................................一、规划依据 ....................................................................二、规划范围及内容 ........................................................三、规划目标 ....................................................................四、规划指导思想 ....................................................................五、规划原则 .............................................................................六、规划年限及分步实施计划..............................................第四章建设思路 ..................................................................一、总体布局 ....................................................................二、分类整治目标 ............................................................三、生态环境规划 ............................................................四、生态人居规划............................................................五、生态经济规划............................................................六、生态文化规划............................................................ 第五章行动计划之一:道路沿线景观整治计划..............一、现状分析....................................................................二、目标与策略.........................................................................三、类型与措施......................................................................... 第六章行动计划之二:水体整治与综合利用计划..........一、现状分析....................................................................二、目标与策略.........................................................................三、类型与措施......................................................................... 第七章行动计划之三:乡村形象营造及旅游发展计划.....一、现状分析....................................................................二、目标与策略.........................................................................三、类型与措施......................................................................... 第八章行动计划之四:乡村农业及产业振兴计划..........一、现状分析....................................................................二、目标与策略.........................................................................三、类型与措施......................................................................... 第九章行动计划之五:建筑及乡村环境改造计划一、现状分析....................................................................二、目标与策略.........................................................................三、类型与措施......................................................................... 第十章行动计划之六:文化保护及精神文明建设计划一、现状分析 ....................................................................二、目标与策略.........................................................................三、类型与措施.........................................................................第十一章投资估算 ............................................................第十二章保障措施 ............................................................二、图纸部分第一章现状分析1、区位分析 ......................................................................2、“三沿”范围 ..............................................................3、“三沿"主要节点.........................................................4、节点现状 ......................................................................5、农业产业带现状 ..........................................................第二章总体规划1、农业产业带规划 ..........................................................2、风景林建设规划 ..........................................................3、道路景观规划 ..............................................................4、古村保护 ......................................................................5、河道整治规划 ..............................................................第三章分项规划第一章项目背景一、项目概况在2010年10月,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丽水市推进“三沿”整治创建美丽乡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称:“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形象和城乡品位,改善民生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沿路、沿江、沿景周边地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创建美丽乡村”,并提出了总体目标和整治重点等。

松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松阳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2)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5)第四章规划总体设想 (6)第五章单项用地布局规划 (14)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20)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25)第八章防灾规划 (26)附录一: 用词用语说明 (27)附录二: 规划实施建议 (28)附表一:规划用地构成表 (29)附表二:各地块开发控制指标 (31)附图:一、用地现状图二、建筑质量图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四、道路交通规划图五、规划结构图六、平面定位图七、竖向规划图八、地块编号图九、给水排水规划图十、电力电信规划图1 第 页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编制理由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意图,加快松阳县城规划建成区的建设步伐,规范土地使用与合理开发,受松阳县建设局的委托,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 二 条 文本适用范围本规划仅适用于松阳县城区,规划范围总面积11.35k ㎡,其中陆域10.4k ㎡,水域0.90k ㎡(具体以图纸所标注的界线为准),在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与开发,以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与管理均应符合本规划的相关规定。

第 三 条 使用要求文本与图集对照使用,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不可分割。

第 四 条 相关规定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本城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丽水市及松阳县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第 五 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4、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5、《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6、《松阳县城市防洪规划》;7、松阳县已编制完成的各农居安置点详细规划; 8、《松阳县城南路及城东路街景规划》;9、国家、省及地方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及文件等;10、工程合同及电子地形图等相关基础资料。

松阳县农产品市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松阳县农产品市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松阳县农产品市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第一篇:松阳县农产品市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松阳县农产品市场地块规划设计条件1、用地位置:位于西屏镇长松路东端,东北至龙丽一级公路,东南至城东农民新村16米道路,西南至24米宽道路及幸福家园住宅小区,西北至长松路,总用地面积51806.8平方米。

2、用地性质:市场用地(农产品综合市场用地)。

3、地块最大建筑密度65%,最大容积率1.8、最小容积率1.5,地下开发面积计入容积率计算范围,停车位数量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配置标准》配置。

4、建筑外墙饰面应为优质建材,外墙饰面材料、色彩由规划部门认可方可施工;空调室外机安装应作隐蔽性设计,不得直露建筑外墙面;建筑屋顶采用坡屋面。

5、地块内建筑应进行精心设计,符合环保、消防、建筑节能规定,各建筑必须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设计方案需报县建设局审定。

6、两条高压线由县政府负责迁移(高压线迁移后高压走廊范围内方可建设建筑物),地块东南角用地上空允许架设高压线(高压走廊范围内不得建设建筑物)。

7、允许地块开发分两期并分期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受让人负责出资并建设出让地块与周边现有的市政设施衔接工程;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收取,人民防空建设费按规定收取。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第二篇:滨海农产品市场规划说明中国滨海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规划设计说明一、项目规划条件1、容积率1.0≤容积率≤1.2(市场部分)住宅部分2.0≤;2、红线退让:西侧育才沟退让10m,其他东面、南面、北面均为20m;3、项目总平面规划时不考虑项目用地范围内高压走廊的影响;4、本次规划设计为项目概念平面规划布置设计;5、平面规划布置设计待规划预审后,规划部门提供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技术规定;6、项目育才西路南侧南北方向城市规划道路设计贯通;7、市场项目用地计划300亩(由西向东布设),功能及业态分布规划264亩,余下36亩市场用地更多考虑物流、冷链、仓储、加工区的容积分配。

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1.1条编制目的 (1)第1.2条规划期限 (1)第1.3条规划主要依据 (1)第1.4条规划层次 (1)第1.5条适用范围及适用程度 (1)第1.6条规划强制性内容 (1)第1.7条法律效力 (1)第1.8条解释权属 (1)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第2.1条发展目标 (1)第2.2条发展战略 (2)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第3.1条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2)第3.2条城镇发展战略 (2)第3.3条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2)第3.4条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3)第3.5条县域社会设施规划 (4)第3.6条县域中心村布局规划 (5)第四章城市发展规划 (6)第4.1条城市性质 (6)第4.2条城市规模 (6)第4.3条城市发展目标 (6)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 (6)第5.1条城市用地综合评价 (6)第5.2条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6)第5.3条城市布局结构 (6)第5.4条居住用地规划 (7)第5.5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7)第5.6条工业用地规划 (8)第5.7条仓储用地规划 (9)第5.8条绿地系统规划 (9)第5.9条空间景观规划 (9)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10)第6.1条对外交通 (10)第6.2条城市道路交通 (11)第七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3)第7.1条指导方针 (13)第7.2条保护目标 (13)第7.3条保护范围及保护重点 (13)第7.4条名城格局及定位 (13)第7.5条名城格局及风貌特色的保护 (13)第7.6条总体层次上的保护 (14)第7.7条历史地段的保护 (14)第7.8条文物古迹的保护 (14)第八章旅游规划 (15)第8.1条规划目标 (15)第8.2条总体布局 (15)第九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15)第9.1条给水工程规划 (15)第9.2条排水工程规划 (15)第9.3条电力工程规划 (16)第9.4条电信工程规划 (16)第9.5条广播电视规划 (16)第9.6条燃气工程规划 (16)第9.7条供热工程规划 (16)第十章城市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17)第10.1条环境保护规划 (17)第10.2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7)第十一章城市防灾减灾规划 (18)第11.1条消防工程规划 (18)第11.2条防洪工程规划 (18)第11.3条防震工程规划 (18)第11.4条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规划 (19)第11.5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9)第十二章郊区规划 (19)第12.1条规划原则与发展策略 (19)第12.2条规划措施 (20)第十三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20)第13.1条规划原则 (20)第13.2条发展目标 (20)第13.3条近期建设重点 (21)第13.4条用地布局规划 (21)第13.5条基础设施规划 (22)第13.6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2)第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22)第14.1条发展方向 (22)第14.2条发展规模 (23)第14.3条用地结构与功能布局 (23)第14.4条重要基础设施 (23)第十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23)第15.1条规划实施建议 (23)附录: (24)规划用词说明 (24)附表:2020年松阳县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24)附图:图纸目录 (25)第一章总则第1.1条编制目的为了实现松阳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指导松阳县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划。

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丽水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推动丽水经济开发区持续、健康建设发展,科学合理指导丽水经济开发区东扩区块的开发建设,进而加快特色制造业基地的形成,实现与中心城区(北城)互动,强化丽水中心城市接受辐射的能力,推动丽水中心城市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范围位于丽水市区南部,南至大梁山脚规划中的丽龙高速公路,西邻水阁工业区快速干道,北至南明山脚。

用地范围面积约35平方千米,金丽温高速公路将它分成东北和西南两大片区。

其中东北片区(富岭组团)约10平方千米,西南片区(七百秧工业组团)面积约25平方千米。

第1.0.3条本规划范围内的任何建设活动及下层规划设计均应符合本文本的规定和要求。

第1.0.4条本文本与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1.0.5条本规划经丽水市政府批准后,解释权属丽水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第1.0.6条本文本未涉及的控制指标及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丽水市相关技术管理规定。

第1.0.7条规划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4.1)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6.8)3.《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40180-93)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7.《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8.《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9.《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10.丽水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11.有关的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规定12.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委托书第1.0.8条以《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为指导,与现状用地条件相结合,与周边区域相协调,注重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第二章发展规划第2.0.1条充分利用目前中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发展的有利时机和山区用地优势,以担当丽水经济增长中心为目标,从扩大产业规模和提升产业高度两个方面同时入手,进一步加快南城的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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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2)
第三章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5)
第四章规划总体设想 (5)
第五章单项用地布局规划 (14)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19)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24)
第八章防灾规划 (25)
附录一: 用词用语说明 (26)
附录二: 规划实施建议 (26)
附表一: 规划用地构成表 (27)
附表二: 各地块开发控制指标 (29)
附图:
一、用地现状图
二、建筑质量图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
四、道路交通规划图
五、规划结构图
六、平面定位图
七、竖向规划图
八、地块编号图
九、给水排水规划图
十、电力电信规划图
十一、土地地价参考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理由
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意图, 加快松阳县城规划建成区的建设步伐, 规范土地使用与合理开发, 受松阳县建设局的委托, 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文本适用范围
本规划仅适用于松阳县城区, 规划范围总面积11.35k㎡, 其中陆域10.4k㎡, 水域0.90k㎡(具体以图纸所标注的界线为准), 在此范围内的土地使用与开发, 以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与管理均应符合本规划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使用要求
文本与图集对照使用,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不可分割。

第四条相关规定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 针对本城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 对未涉及的内容尚应符合国家、浙江省、丽水市及松阳县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第五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
3、《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办法》;
4、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文《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5、《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
6、《松阳县城市防洪规划》;
7、松阳县已编制完成的各农居安置点详细规划;
8、《松阳县城南路及城东路街景规划》;
9、国家、省及地方现行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及文件等;
10、工程合同及电子地形图等相关基础资料。

第六条规划原则
第6.1款城区控规必须与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在内的、已批准或正在实施的相关规划与工程相衔接。

第6.2款本区涵盖了松阳县城规划建成区90%左右的用地, 控规应对已批准的《松阳县城城市总体规划》、《松阳县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完善和具体化, 从规划、项目选址、建设、经营到管理的全过程均应体现建设精品城市的意识, 力争营造出城市
的地方与个性特色, 同时, 为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第6.3款要考虑分期建设、滚动发展, 并注意各阶段用地、功能、结构的合理性与可延续性, 力求建设一片、巩固一片。

第6.4款注意城区用地地坪标高与防洪堤标高的衔接, 在处理好相互关系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石方量, 同时确保城市防洪能力逐步达到50年一遇的标准。

第6.5款基本拟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的保护范围, 提出保护的大致方法与要求(具体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准)。

第6.6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对城市道路框架、城市中心区、生活区、工业区、办公区、教育区、广场、绿地及工程设施的布局作进一步的深化和落实。

第6.7款做好城市空间景观规划以及建筑色彩、材料等的控制与引导。

第6.8款对城市的规划管理与建设提出具体措施。

第七条法律效力及解释权
此文本及相关图纸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文中的疑难问题或不明白之处由松阳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八条土地性质分类
本规划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 )用地一般分至小类。

规划用地分类见表01。

表01 城区规划用地性质分类对照表
注: 对本表中未明确的用地请查阅第八条中的标准。

第九条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性
第9.1款兼容方法
在本规划用地范围内, 土地使用性质在总体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实际操作时有适当的灵活性, 本规划将用地按兼容程度分成可兼容、补偿性兼容、不宜兼容三大类。

第一类指允许被其它用地兼容, 第二类指被兼容后必须在附近合适的地段加以补偿的用地, 第三类指不宜被其它用地兼容的用地。

第9.2款兼容原则
1、可兼容用地
二三类居住用地可被一二类居住用地越级兼容; 二三类工业用地可被一二类工业用地越级兼容; 工业用地和普通仓库用地可相互兼容; 生产防护绿地有条件时可被公共绿地兼容; 各类居住用地可被为本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兼容; 居住、工业、仓储等用地可被绿地兼容。

兼容比例不得超过用地总面积的15-20%。

2、补偿兼容用地
城市内非显要位置的一般性公共绿地( 包括居住小区及居住组团级绿地) 可补偿兼容;一般地段的商业、办公等用地可被居住用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补偿兼容; 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等可补偿兼容; 支路、停车场、菜市场、幼儿园、变电所、公共厕所、加油站、煤气供应站等也可补偿兼容, 但上述用地被兼容后应在尽可能近的距离范围内补足相应面积。

3、不宜兼容用地
城市基础性和公益性设施, 含主、次干道, 桥梁, 各类汽车站用地, 城市主要广场, 水厂, 污水处理厂, 垃圾填埋场, 主要电力、电信设施, 高压走廊, 防空设施用地, 供热、供气设施, 防灾设施, 主要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泄洪池、排洪沟, 隧道, 特殊用地及控制建设地带等不宜被兼容; 城市核心地段带有标志性的商业、文化用地, 有特别要求的用地以及重要政府机构用地均不宜被兼容。

第十条地块使用权出让原则及相应要求
第10.1款地块出让的使用年限为50-70年, 具体由县政府统一规定, 使用期限截止后, 必须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支付续金后方可继续使用。

由于编制规划时, 出让方对受让方的土地使用要求及用地规模为未知数, 由此, 实际操作时会涉及土地界线及路网微量调整, 但规划要求城区的规划结构不能变, 在调整时必须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城区内12m及12m以上的道路不得被出让, 出让地块界线只能到道路红线, 此类道路的建设与维护由市政设施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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