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与投票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与投票分析美国总统选举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政治事件,不仅仅是美国公民关注的焦点,更是全球人民关注的话题。
如果要了解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和投票分析,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制度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制度可以分为两个层面:制定选举法律的政治制度和规定选举规则的普选制度。
从政治制度上来看,美国采用的是总统共和制;而从选举规则上来看,又采用了各个州公平普选的方式。
这种制度模型是美国所特有的并具有其独特性,它反映了美国在其国家体制、选举制度和政治宗旨方面的基本特点。
相对于中国的“一国两制”和英国的“下院上议院”,美国的总统共和制是一种高度简化的国家体制。
这种体制通过联邦和州两级宪法的规定,共同协调各州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实现了权力分立和权利保障。
基于公平普选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实现了每个人都有选举权和竞选权的平等权利。
这不仅体现了美国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理念,也是美国人民对自由、平等和公正价值观的认同。
二、制度弊病然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也存在一些弊病。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选举规则不够公正。
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固定选举人、各个州按得票数比例分配选举人的“间接制度”。
但是,这种规则存在着选举人不均等的问题,因为它并没有充分考虑小党派(如绿党、自由党等)或独立人士的选票,更容易让人产生选票浪费和选举舞弊等问题。
其次,美国总统选举存在着地区格局的问题。
根据2000年以来美国总统选举的结果,各州之间支持民主党或共和党的情况明显,导致美国在选举中分化严重,不同阵营之间往往难以做到有效的协调与统一。
最后,候选人竞选费用过高。
美国候选人大部分都采用电视广告和其他一些昂贵的推广手段进行宣传,因此,选举竞争成本很高,这使得大多数人几乎都无法参加竞选。
三、投票分析美国总统选举的投票制度可以分为现场民意调查和邮寄式投票。
现场民意调查的投票方式风险较大,主要是受天气、出行等候选人无法预测的因素影响。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浅谈美国总统选举制度1130310120杨斌斌摘要美国是一个幅员广袤的联邦制的民主国家,这塑造了其独特的选举制度。
浓厚的联邦制色彩赋予每州一定的权利,这决定了美国不会像法德等传统国家进行全国性的普选。
同时在信息传递不发达的时代美国幅员的广阔又要求其选举必须具有高效性。
初选和大选中以人票反映得票比例、赢者通吃的做法在民主的前提下增大了投票数据的方差,在宪法得票过半的要求下往往能一次选举成功,同时不严格的按人口分配人票(规定每州的最少票数)又保障了小州的权益。
在历史演进过程中,预选提名制和选举人团制很好适应了美国国情从而得以保留。
关键词预选提名制选举人团制高效的民主正文美国总统选举大致经过候选人提名和大选两个阶段。
候选人提名如今主要采用以州为单位的预选提名制,大选采用选举人团制度。
一、总统候选人提名在选举初期,每个政党同时会有几个候选人宣布参加总统竞选。
总统候选人提名,就是要选出各个党派的唯一候选人,使政党能够团结一致地竞争执政资格。
其程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1)1790至1832年的国会党团会议提名制,国会领袖在党团会议中起了很大作用。
华盛顿、杰斐逊、亚当斯、麦迪逊、门罗、杰克逊都是国会党团会议挑选的候选人并最终赢得了总统职位。
(2)1832至1968年的党代表大会提名制,其中1832至1908年为纯粹的政党组织提名制(因为所有的党代表均来自各州的党团会议、选区代表大会、州代表大会、行政机构委员会、党的领袖及这些机构的联合体);1918至1968年为混合提名制(即预选与政党组织提名相结合,但预选并不起决定作用,虽然在1916年预选高潮时曾有26个州实行预选,其中每个州有一半以上的党代表是由预选选出的,但总的来讲,这些预选意义不大)。
(3)1968年至今的预选提名制。
预选制在本世纪初在有些州开始实行,但直到60年代末才被广泛采用。
预选制的流行主要源于60年代末及70年代初的政治改革—党代表大会修改了代表的资格,代表席位向少数族裔及妇女开放;州议院通过了在总统预选中选民选举出倾向于某个候选人的代表的法律,也源于有关竟选筹资法的规定,还源于媒体力量的上升。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特点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特点1. 选举间接性:美国总统选举是间接选举制度,选民直接选举的是选举人团(Electoral College)成员,选举人团再根据各州的选举结果来选举总统。
选举人团代表了各州的利益,保证了小州的利益不被大州所主导。
2.分权制衡: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体现了美国政治的分权制衡理念。
选举人团的成员人数等于该州国会议员和参议员总数之和,其中,国会议员数是按照州人口分配的。
这使得人口较少的州,比如怀俄明州和佛蒙特州等,在总统选举中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
3.国会参与:美国总统选举中,国会起到了重要的参与作用。
如果选举人团没有能够产生270张选票支持一名候选人,那么国会将会对此进行决定。
众议院将选择总统,而参议院则将选择副总统。
4.两党政治竞争:美国是一个两党制国家,总统选举制度造就了两党政治的竞争格局。
民主党和共和党是两大主要政党,在总统选举中与其他小型政党进行角逐。
这种竞争体现了美国政治多元化的一面。
5.第一过程与第二过程: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可以分为第一过程和第二过程。
第一过程即初选,各政党内部通过党内投票制选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
第二过程则是由选举人团投票来确定总统。
这个过程中,选举人团的成员通常会根据各州的选举结果投票,但也存在着背离选民意愿的情况。
6.选举制度保留个别州的特殊地位: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存在着一些与选举人团相关的规定,保留了一些个别州的特殊地位。
例如,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将选举人团票数分为按照各州选区投票,而不是按照全州的选举结果投票。
7.选民注册和选区划分: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选民需要提前注册才能参与选举。
而选区划分是由各州政府负责,有时也会被动态地调整,以确保选举公平和代表性。
8. 超级星期二和竞选筹款:美国总统选举的初选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节点,即超级星期二(Super Tuesday),许多各州聚集在该日进行初选。
此外,选举成功离不开竞选筹款,候选人需要大量资金来开展竞选活动。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选举之一,影响着全球政治格局。
本文将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包括选举方式、选举程序以及选举制度的优点和缺点。
一、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方式。
选民在选举日前,通过州内的选举人团来间接选择总统和副总统。
每个州根据该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来决定选举人团的规模。
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是按照获得该州选民支持的候选人比例来分配选票。
二、选举程序美国总统选举分为初选和总选两个阶段。
初选阶段,各政党会组织党内初选,确定候选人参选总统。
这个过程通常在每个州内进行,各州的初选日期和方式有所不同。
初选的结果将决定党内候选人的提名权。
总选阶段的选举日期是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选举日)进行,这个星期二被称为“选举星期二”(Election Day)。
选举星期二是根据历史传统和方便性而确定的。
选民将前往投票站,通过选举人团来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最终,国会根据各州选举人团的选票来宣布总统和副总统的当选结果。
三、选举制度的优点1. 平衡了各州的利益: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为各州赋予了一定的决策权,每个州都有至少3个选举人团席位。
这种平衡机制确保了小州的利益得到了充分关注,防止了大州对选举结果的过度影响。
2. 强调地方意见:通过初选和州内选举人团的方式,选举制度能够更好地反映各州选民的地方意见,进一步增强了选举的民主性。
3. 稳定政治局势: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减少了激烈的政治波动对国家整体稳定的影响,有较高的连任率,保证了选举后政权的平稳过渡。
四、选举制度的缺点1. 不符合直接民主原则:美国总统选举在选举结果上存在一定的偏差,选举人团的存在使得少数人的选票价值大于多数人的选票价值,与直接民主的原则有所冲突。
2. 选举费用高昂:美国总统选举是一个庞大且昂贵的选举机构,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选举宣传、竞选活动和组织维护,使得选举制度更加偏向资金实力雄厚的候选人。
对美国选举制度的评价
对美国选举制度的评价摘要:民主的含义是什么?一人一票、简单多数是否就代表了民主?美国的选举团制度为我们做了较好的注解。
制宪者在经过深思和辩论后,从四种选举方式中选择了选举团制度。
经过1800年的总统选举,政党对选举的操纵促成了“赢者全得”制度的形成。
其后二百多年,尽管选举团制与“一人一票”的纯粹民主制有所悖逆,引得反对者议论纷纷。
但选举团制度的宪政精神在于自由民主,保障少数人权利的共和主义而非单纯民主,因此其更符合美国的联邦体制和立国精神。
关键词:选举团制度;总统选举;自由;民主。
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开篇发出这样的疑问: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府组织? 历史证明,美国的制宪先贤们找到了一条建立良好政府的道路:宪政联邦主义、权力分立与制衡体制、总统制等。
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制宪代表们经过116天的争吵辩论,终于达成妥协,向全美人民提交了一部“尽量合理”的宪法。
但是,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有一点受到了人们的诟病,那就是总统的选举方式----选举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
一般不熟悉美国政治的人对此都分不清楚:为什么美国总统的选举既不是直接选举可又不像间接选举?为什么美国作为最早的成文宪法国家,却要制定这样一个不尽民主的选举制度?为什么2000年大选戈尔在全国领先布什50多万张票,最后却是布什当选为总统?这些都是选举团制度惹的祸。
选举团制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当时的美国制宪者们基于什么考虑而建立了这种选举制?选举团制度是否果如外界所言是过时了的宪政恶例呢?废除,修改还是保留,选举团制度在美国的前景如何?一、选举团制度的产生在制宪会议上,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选举总统。
不过当时还没有“总统”(president)的提法,会议初期提出的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以及后来的讨论和各项决议中,都只是使用了“行政官”(Executive)的一般措辞,直到最后由莫里斯起草宪法文稿时,才采用president的头衔来称呼新政府的首长。
如何评价美国的选举政治
主题:如何评价美国选举政治人文学院社会学金丽玲1131610112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探析摘要: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在实践中会产生非民主的后果,历来引人争论。
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关键在于理解其与民主的真实关系。
本文从民主的视角出发,剖析了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分析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所产生非民主后果和其内在的民主实质,解释了民主性与非民主结果两者统一共存的原因。
关键词:美国总统选举民主与非民主联邦政治历来研究美国政治制度史的著作在谈及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时,都指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会导致总统选举的种种非民主后果产生:不能准确反应民意、出现不公正的选举结果、破坏了人民的平等投票权。
这是由于美国总统选举中采用“选举人团制”、“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和“赢着全得制”所致。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一民主典范自居的美国会设计一种在实践中可能导致非民主后果的总统选举制度,并长期存在而不加以更正?针对这一问题,大部分的学者并没有进行详细而深刻的思考和论述,往往一笔带过,或仅从美国政治制度创制的历史传统中回答。
这是不完全的,要回答这一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准确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与民主的关系。
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1787年,来自北美十二个州的代表齐聚费城参加制宪会议,这些刚刚从独立运动中获得自由的代表们,决议以宪法的形式将维护国家秩序的重任给予合众国总统及其任命的政府官员。
但是如何选举合众国的最高领导人却仍是一个问题:在制宪会议上有些代表倾向由国会任命总统,他们主要的理由是总统的职责正是执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依据国会的意志所选举出的总统,可以确保法律忠实地被执行;但有部分代表却赞成总统应该由人民普选的方式产生。
激烈的交锋考验着宪法制定者们的智慧。
最终代表们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妥协决定,由于美国幅员辽阔,实行直接选举实际上有困难,同时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骗取选票,所以先由各州选举出总统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出合众国总统。
如何看待美国大选?
如何看待美国大选?美国大选是全球关注的焦点,不仅涉及到美国国内政治形势的变化,也影响着全球政治和经济的发展。
在2020年的美国总统选举中,两位主要候选人分别为现任总统特朗普和前副总统拜登。
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看法。
一、竞选风格在整个竞选过程中,特朗普和拜登的竞选风格截然不同。
特朗普倡导“美国优先”,强调保护本国利益,批评全球化和多边主义,这种国内至上、非传统的做法赢得了很多支持者,但也遭受了部分批评。
拜登则更加注重团结合作,强调“重建联盟”,承诺恢复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领导地位。
两种风格各有优劣,但拜登的立场更具包容性和开放性,有助于提高美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声誉和影响力。
二、政策议题在政策层面,两位候选人在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
例如,在应对新冠疫情方面,特朗普主张强调经济发展和复工,而拜登则更注重公共卫生和防控,提出了一系列的防疫措施。
此外,在气候变化、贸易政策、医保改革等方面也存在分歧。
无论谁胜选,都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为美国和全球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选举结果最终,拜登在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中获胜,成为下一任美国总统。
拜登的胜利受到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和赞誉,许多国家对于其当选表示欢迎和祝贺。
作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和民主国家,美国承担着重要的国际责任和角色,新一届政府需要加强与各国的沟通和合作,积极推动全球事务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美国大选不仅关乎美国政治,也影响着全球政治和经济形势。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候选人的竞选风格和政策议题,并尊重和支持选民的选择结果。
同时,各国应该加强沟通和合作,推动全球事务的发展和进步。
美国大选的优劣是一个相对而言的问题,不同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评价。
首先,其具有以下几点优点:民主制度:美国是一个典型的民主国家,其政治体制和选举制度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普遍意义。
在美国,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选举权和参政权,可以通过投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选择。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缺点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缺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点1.●选举使政权交接或延续和平地进行。
:选举是获得国家权力的唯一合法渠道,谁要想掌握国家权力,只有参加竞选,别无它途。
通过其它方式如政变即使控制了权力机关,其权力也不会为公众所承认。
这就基本排除了因争夺国家权力而引起国家政治动荡、乃至内战的可能2.●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途径。
:美国人的民主权力有许多实现途径,如自由发表言论,但选举是最重要的途径,选民参加投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
在美国,选民参加选举投票是完全自愿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迫使选民投票是非法的3.●选举是一次全民政治总动员。
:通过媒体展示出的竞选活动,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在选举上,促使人们关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
可以说,选举是向公众宣传、灌输美国价值观的极好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弊端1.●时间太长,令人厌倦:从初选开始到大选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
如果算上初选前的准备工作,则有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游戏。
每四年一次,一次一年。
这样时间长而频繁的竞选,而且几乎是重复同样的过程和内容,自然会使人们感到厌倦2.●费用高昂,富人的游戏:美国的竞选费用呈不断上升趋势。
美国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政治(当然这并不等于贿选或“黑金”政治),虽然捐赠给候选人的竞选基金受到有关法规的严格限制,但捐给政党的钱却没有明确的限制(被称作“软钱”),政党可以将之转用于帮助候选人竞选。
金钱政治使得穷人望而却步,甚至望而生厌。
不参加投票者,穷人居多3.●驴象之争,两党垄断政坛:民主党和共和党已垄断美国政坛近一个半世纪,两党的价值观和政治纲领在许多方面相近,而美国又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存在着很多利益群体。
许多利益群体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表,而现有的政治体制又很难使第三党崛起。
从美国大选看美国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利弊得失
从美国大选看美国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利弊得失【摘要】作为现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创始国之一,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有其独特之处。
从有利方面来讲:美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与其他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匹配,也基本上能够完成美国民主制的目标。
美国的选举制度保持了继承与创新。
基本制度的继承,保持了政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008年美国大选也暴露了其资产阶级政党制度、选举制度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代表的非广泛性,制度设计的非合理性,美国的政党政治严重影响了美国选举制度的公正性,美国选举制度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弊端,就是金钱在选举中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他弊端。
它给我们启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制度是完美无缺的。
任何政治制度都和它的本土文化、历史传统,尤其是它的生产力水平相辅相成的。
所以,一方面,美国政府确实应该深刻反省自己的世界观;另一方面,其他国家在学习借鉴别国的政治制度时切莫盲目行事,而要根据本国国情,在实践中确立或改革自己的政治体制。
【关键字】美国大选;选举制度;政党制度;民主【正文】2008年11月5日,美国大选结果揭晓,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以压倒性优势当选第56届总统、首位非洲裔总统,开创了美国历史先河。
自此,美国大选尘埃落定。
作为现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创始国之一,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有其独特之处。
我们看到,美国的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联邦制度、分权制有密切联系,体现了美国政权体系中权力分散、权力多元、权力有限的特点,更反映了美国“一切政治都是地方政治”的特色。
从有利方面来讲:美国的选举制度基本上与其他政治制度相适应、相匹配,也基本上能够完成美国民主制的目标。
美国的选举制度保持了继承与创新。
基本制度的继承,保持了政权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评述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评述1787年,美国制定并颁布了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将国家元首(总统)的选举权交给了人民。
215年来,美国的选举制度随着美国的政治气候变化而变化,产生了许多不成文的习惯。
原宪法和不成文的习惯同时生效,使美国总统选举变得更加复杂。
为帮助广大同学更加全面地了解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准确把握教材的相关知识,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作简要介绍和分析。
一、从选举过程看美国的总统选举有严格的程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美国的总统选举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前期竞选准备到正式大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但实质性的选举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党内预选。
在总统选举年的2至6月,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各州由普通党员直接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候选人,因此,预选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总统候选人的支持率。
从某种意义上讲,总统预选也就是普通党员直接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的过程。
第二阶段,确定总统候选人。
总统选举年的7、8月份,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本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
事实上,在各州的预选过程中,总统候选人的优势已基本明确,全国代表大会不过是为选举的优胜者履行一下正式手续而已。
第三阶段,展开竞选。
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竞选阶段,总统竞选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在竞选中两党候选人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为自己拉选票,为最后竞选成功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总统大选。
总统选举年的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是美国总统大选日,这一天,各州选民到指定的选票站选举总统选举人。
总统选举人被选出后,组成选举团,于12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本州首府集会,分别选出正副总统;次年1月6日下午1时,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全体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长主持开票,当众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正、副总统于1月20日宣誓就职。
对美国总统大选及奥巴马的评价
评美国总统大选及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对美国总统大选的分析及评价总统制是共和国国家最高行政元首的名称,一般由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产生。
总统制源于美国,实行总统制国家的选举制度又有很大的差异,其中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最为复杂,争议最大,逐渐形成了“具有美国特色”的选举人制度间接选举,其总统大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党的选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初选和全民投票是两个极其重要的阶段。
美国总统非民选产生,而是必须经历政党初选,各州委任选举人团代表的提名,全国范围的竞选,全民投票,选票人团票等阶段。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建立初期,政治精英们就讨论如何建立选举制度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经过各种权利的平衡,最后制订出了既满足各州及百姓要求又能保证一个有效的中央政权的选举人制度。
即各州的参议员数目相等,各州不论大小,都有两位参议员,另外根据人口的多少,再选出一定数量的众议员,约每50万人一名众议员。
这样,各州加起来共有535名参议员,再加上华盛顿特区的3个名额,选举人总票数共538张。
得票实行“赢者通吃”的方式,即在一个州,只要某个总统候选人得票超过其他候选人,这个州的所有选举人票数都归赢者,即可赢下一个州。
美国的这种选举人制度,备受争议,两百多年来,共有七百多次提案要求废除这项制度,但都没取得成功。
支持此体系的人认为这种选举法可预防地域主义,防止“一州独大”,在多州获得微弱多数普选票的候选人,好于只在一个州获得压倒性多数普选票者,这就使得为了获得选举人票,候选人必须普遍考虑美国各个地区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而反对这种制度的人却认为该体系不民主,获最高民意的候选人却无法成为总统,没有真正代表民意。
我认为,美国这种选举制度是符合美国的社会经济的。
两百多年来美国的发展与强大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理由有以下四点:首先,美国的这种按照州分配选票的做法,照顾了小洲的利益。
如果没有这项制度,总统候选人就不会重视小州,只需紧紧抓住大州的民心即可得到支持,如此一来,小州的利益就无法得到保证,等矛盾一步步激化,就会到物极必反的时候,部分州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必定反抗,这对于联邦制的美国来说,是很难处理的事,这时造成的损失将非常严峻。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劣势比较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劣势比较分析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美国政治体系的核心环节,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在历史上经过多次修订和发展,旨在确保公正、公平的选举结果,并使各个政治实体能够参与到选举过程中,实现政权的和平过渡。
然而,这个制度也存在一些优劣势,本文将对其进行比较分析。
一、优势1. 广泛参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注重人民的参与,通过普选的方式,使得每个合法公民都有机会参与到选举过程中。
这种广泛参与的特点,使得选民能够对候选人和政策进行深入了解,同时也能够增强选民对政权的合法性的认同感。
2. 制衡机制: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的制衡机制是其独特之处。
通过设立选举人团和国会两院的参与机制,旨在避免民众情绪的波动对选举结果造成过大影响,使得选举结果更加稳定和可靠。
此外,选举人团的存在也确保了不同地区和政治实体的利益得到平衡。
3. 选举周期较长:相比于其他国家的总统选举制度,美国的选举周期较长。
这一点有利于候选人充分展示自己的能力和计划,同时也给选民更多的时间去考察候选人,从而做出更明智的选择。
此外,长周期的选举制度还能够减少选民对选举结果的怀疑和不满情绪。
二、劣势1. 资金影响: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存在严重的资金影响问题。
选举过程中,候选人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用于竞选活动和广告宣传。
这使得选举结果更多地取决于候选人的财力和资助情况,而非真正的政治实力。
这也容易导致一些富有的利益集团干涉选举,从而影响政治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 选举人团缺陷:虽然选举人团在制衡机制上有其优势,但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选举人团存在着一些党派意识和政治倾向,他们可能会违背选民的真实意愿,从而影响选举结果。
此外,选举人团的存在也导致了选举制度中“脱钩”的现象,即选举人团的投票结果与选民的投票意愿不符。
3. 缺乏代表性: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较小的政治实体的权益相对较低。
由于选举人团的设计以及选举过程中权力重心的偏向大州,小州的选民在选举结果中的影响力相对较小。
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文化
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文化在世界上许多国家中,美国总统选举备受瞩目。
无论是选举制度还是选民的文化价值观都在决定了这一过程的独特性。
本文将探讨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与文化,并分析其对选举结果和民主进程的影响。
一、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的选举制度采用了两个关键的机制:选举人团和多数制选举。
选举人团由各个州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人数等同于该州在国会中的总席位。
这意味着较人口稠密的州在选举人团中拥有更多的代表权力。
选举人团的选举方式基于多数制原则。
在每个州的选举中,获得该州选民多数支持的候选人将赢得该州选举人团的全部代表席位。
然后,选举人团将根据这些代表席位来选举下一任总统。
重要一点是,一个候选人要赢得选举,需要获得选举人团中的绝对多数(270张选举人票)。
这一选举制度导致了一些有趣的结果。
首先,选举人团制度意味着即使一个候选人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更多的选民支持,也不一定能赢得选举,因为他们需要获得更多的选举人票。
其次,这一制度可以使中小型州的选民感到被重视,因为每个州的选举人席位相对于其人口来说是固定的。
二、选民文化除了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还受到选民文化的影响。
美国是一个多元化的国家,不同地区和社会群体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政治观点。
这些不同的文化因素也会在选举中体现出来。
例如,宗教信仰是美国选举中一个重要的文化影响因素。
在某些地区,宗教信仰非常重要,选民倾向于投票支持与其宗教信仰价值观相一致的候选人。
例如,一些保守派的基督教选民可能会支持那些反对堕胎和同性婚姻的候选人。
此外,种族和民族因素也在美国选举中起着重要作用。
某些选民可能更倾向于支持自己种族或民族的候选人,他们认为这些候选人能更好地代表并推动自己群体的利益。
这种种族和民族影响在一些地区尤为明显,例如在非裔美国人和拉丁裔美国人社群中。
三、选举制度与文化的影响选举制度和文化的相互作用在美国总统选举中产生了一系列影响。
首先,选举制度中的选举人团导致了重要的竞选策略。
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3
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美国实行总统制,总统选举每四年举行一次。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
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正式选举总统和当选总统就职典礼等几个阶段。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
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
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
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
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
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举行,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
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
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
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
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
另外,在总统大选日,选民还要在联邦范围内进行参议院和众议院选举。
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人票的数量,体现州权平等原则,根据各州在国会的议员数量而定。
美国选举制度优缺点
1、受分权制的影响。
分权制分散了公众的注意力。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特别是国会的地位比较突出。
这种分权制在选举时也能够体现出来。
在总统选举年,议员和总统的选举交织在一起,虽然人们更关注总统选举,但议员的竞选也时常在媒体报出并受到人们的关注。
希拉里·克林顿今年竞选纽约州的参议员,媒体对她的竞选活动的报道甚至超过某些总统候选人。
分权制影响着选民的行为。
在大选时,当他们选择了某个党的候选人当总统时,往往在选举议员时把选票投给另一个党,以保持权力平衡。
2、受联邦制影响。
美国各个州的权力很大,这也体现在选举上。
各个州的选举制度差异甚大。
就连一些政治学教授也难以说清各州的具体制度。
选举方式差异更大。
比如在投票方式上,加利福尼亚州用的是卡式选票,投完票后要由州选举办公室统一计票;路易斯安那州则是用投票机,选民只需在电脑屏幕上用手指点上所要选的项目,结果即刻被统计出来;而亚利桑那州则是通过网络投票,选民在家中即可投票。
有些州在初选时,还搭车对一些州法案及人事安排进行投票。
有时一张选票上有二、三十项内容。
3、政党的作用相对较弱。
与欧洲一些国家如英国相比,美国政党在选举中所起的作用要弱得多。
美国两大党并没有固定的党员队伍,在名义上,选民在选举时登记为哪一党的支持者即为该党党员。
党组织对这种党员没有任何约束力,他们随时可以改而支持另一党。
很多选民在选举中投某个候选人的票,主要不是考虑他是哪个党的人,而是看他的个人因素,如政策主张和个人魅力。
美国两大党的组织都非常松散,联邦一级组织对州一级组织并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以此类推。
各级党组织的联系纽带就是共同的价值观和四年一度的选送党代表的工作。
有些州有自己的党纲和章程。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利与弊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利与弊一、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是所谓的民主制度的最好表现,简单的来说好处就是:1,这种制度是拥有最华丽最美好外表的选举制度,很民主,老百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最喜欢的人来当总统。
这样老百姓会觉得自己拥有了该有的权利,知道了该知道的事情,自己也对国家做出了一点小小的抉择全,然后就会觉得很开心,有做主人的感觉。
这样总的来说对社会来说是很和谐的。
2,这种制度透明度还是比较公开的,至少在表面上是很难作大规模的暗箱操作。
这点和第一点是互相呼应的,其次可以在表面杜绝一些大规模贪污受贿,官钱交易的情况。
3,有人曾经说过民主制度好是因为他不是最差的制度,不管怎么说老百姓选出来的总统不可能是个白痴,或者是暴君,或者是独裁者,或者是卖国者反正不会是个声名狼藉的人。
而且美国制度做得比较完善,总统还可能给弹劾,如果这个总统上台了以后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或者远远没有满足当初他答应民众的事情也是可能下台的。
这样的话国家至少不会治理得很差,至少不会退化。
二、坏处是:1,对于国家大事或者国际事务来说老百姓是门外汉,不是专业人士,老百姓通常都是些目光短浅,喜欢表面光鲜的事物。
而那些政客才是专业人士,他们才知道怎么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获取自己或者国家的利益,为此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但是老百姓是不会喜欢这些手段的。
因此为了选举总统,有些政客可能为了讨好老百姓放弃一些更科学更有利的政策转而用一些更费时费力的政策。
举个例子,比如私家车和公共交通,老百姓喜欢私家车,但是对城市来说公共交通更有利于优化交通,更环保更节省资源。
在美国为了讨老百姓得开心通常都是政府妥协提供更多的私家车。
2,老百姓是很容易给误导的,比如说总统选举人是可以包装的,老百姓看的那个人不见得是真实的。
这样一味的包装需要专业的包装团队,需要大量资金去宣传,这些都是要钱的而且是一大笔钱。
这样一来肯定就要和很多大财团接触,甚至是秘密的交易,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贪污受贿,官钱交易。
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2
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内容摘要:所谓的美国总统选举之选举人团制度,是指美国总统是由各州议会所选出之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美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本文藉由对于美国总统选举之选举人团制度之探讨及描述,希望藉由了解美国总统选举之选举人团制度,进而真正体会所谓美国经验式之民主精神。
关键词:选举人团、总统、赢者全拿、选举人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因为考虑到美国地方辽阔,实行直接选举实际上有困难,又为了保护美国小州的政治利益,也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骗取选票,故由“选举人”间接选总统,以避免弊端。
这种制度同时主要是为了要尊重各州地方的权利,它是民主制下的放权、尊重地方州权。
故确定了美国总统选举采取间接选举方式产生,此为美国当初之所以采纳选举人团制度的起因。
所谓的美国总统选举之选举人团制度,是指美国总统由各州议会选出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美国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而总统候选人只要获得全国5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总共538张选举人票的一半以上(270张以上)即可当选。
也就是说,美国各州选民对于本州各党提出的总统选举人名单进行投票;获选之各州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而正式选举总统.易言之,选举人受选民委托到首都华盛顿投票,但投票意向由选民事先决定。
美国总统大选每逢4年举行一次。
全国选民投票是在选举年11月份,全国选民投票日也叫总统大选日。
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故总统大选日实际上是选举代表选民的选举人。
五十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选民共同参与,进行间接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
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关于美国总统选举的程序分成预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以及“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总统5个阶段进行,整个程序需耗费近一年的时间。
预选通常是在大选年的2月份开始进行,6月份结束。
你认为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否需要改进?
你认为美国的选举制度是否需要改进?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繁荣民主的重要保障。
美国被誉为自由民主的典范,在选举制度方面也引领了世界的发展潮流。
然而,在近年来的美国总统选举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争议,这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美国选举制度是否需要改革的讨论。
下面,我们将从几个方面探讨这个问题。
一、选民投票率过低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之一,但其选民投票率却一直相对较低,特别是在总统选举中。
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的投票率仅为55.7%,这个数字在所有民主国家中排名相对靠后。
这意味着有近半数选民没有参与选举,这不能不让人担忧。
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美国的选民注册系统相对过于复杂,且选举日不是法定假日,这使得许多人无法从繁琐的注册和请假手续中解脱出来。
另一方面,选举制度中存在着双重选举制度和不对等选举区的问题,导致了选票区域不公平的现象,而这些恰恰是造成选民流失的重要原因。
二、选举制度中的不平等问题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现象。
一方面,选举方式的不同导致了选民的反应和意愿存在巨大的差异。
例如,某些种族和阶层的选举参与率远远低于其他群体,导致了选举结果并不代表整个社会的意愿。
另一方面,美国大选的选举者人数较少,一些“摇摆州”对整个选举结果的决定权十分重要,因此,候选人经常会将大量资源用于争夺这些地区的支持。
这也导致了战斗的不均衡,一些选区和团体的需求得不到公正的体现。
三、总统选举人团制度问题美国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选举制度中的一个独特现象。
该制度于1787年在美国宪法中被确立,并在美国选举历史中被广泛应用。
在总统选举中,每个州的选民投票后,该州的选举人便会根据这些票数来发出自己的总统选举人票。
在这种制度下,选举人团的投票最终决定总统的当选。
然而,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制度缺陷,选举人团制度在近年来备受争议。
首先,该制度容易导致某一党派在某个选区或者某个州占了优势而在全国选举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怎么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怎么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2023年,美国总统选举再次来临。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因为这个选举将决定美国下一个总统的身份。
但是,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对于普通选民来说可能非常复杂。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是一种间接选举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并非所有的选民直接选举总统。
相反,选民通过投票选举各个州选举人团成员,选举人团成员再投票选举总统。
这个过程可能会让人有些晕头转向,但是深入探究实际上非常有趣。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选民如何投票。
在美国,选民可以直接去投票站或通过邮寄投票的方式来投票。
但请注意,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投票,投票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例如,选民必须是美国公民,并在投票日至少18岁。
此外,大多数州还要求选民在选举日前进行注册,以便进行身份验证和核实选民资格。
在投票站投票时,选民将在选票上选择一个总统和副总统组合。
每个州的选票上列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和他们的党派。
选民的投票将直接影响每个州选举人团成员的选择。
然而,选举人团是如何工作的呢?在美国,每个州的选举人团成员的数量取决于该州的人口。
例如,人口较少的州(如怀俄明州)通常只有三名选举人团,而人口更多的州(如加利福尼亚州)则有更多的选举人团。
一共有538个选举人团成员,这个数字等于每个州的代表人数总和,再加上哥伦比亚特别行政区的三个选举人团成员。
在每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别行政区的选举日,选民将投票选择该州的选举人团成员。
选举人团成员将遵循选民的意愿投票来选择总统和副总统。
这些票结果将于美国时间的12月14日提交到国会。
在 1月6 日国会会议上,国会证明了选举投票结果的正确性,并宣布选出的总统和副总统的名字。
这个间接的选举制度为什么被采用呢?最初,这个制度是为了平衡大州和小州的力量而设计的。
如果采用直接选举制度,人口更多的地区例如东海岸和加州可以轻松影响选举结果。
这可能会使较小的州在选举中无言以对。
采用选举人团制度,每个州的选举成员都可以在总统选举中发挥重要作用,即使他们的人口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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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评价摘要:美国总统大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党在选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初选和全民投票是两个极其重要的阶段。
关键字:总统选举制度总统的产生重要的作用重要的阶段参议员和众议员政党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复杂,过程漫长。
选举的主要程序包括预选、各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和当选总统就职。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选举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
其间,各党派竞选人将争夺本党总统候选人提名。
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
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目前采用的预选方式。
预选结束后,民主、共和两大政党将分别在第三季度召开全国代表大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两党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
两党总统候选人耗费巨资,在全国各地开展竞选旅行、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等。
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一的次日举行,这一天被称为大选日。
为避免大选日投票过于拥挤,目前美国大多数州允许选民在大选日前45天内提前投票。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选民投票时,不仅要在总统候选人当中选择,而且要选出代表50个州和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538名选举人,以组成选举人团。
在大选中,美国绝大多数州和首都实行“胜者全得”制度,即在一州或首都获得选民票最多者获得该州或首都所有选举人票。
赢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的总统候选人即获得选举胜利。
因此,根据各州选举人票归属情况,通常大选日当晚就能决出选举获胜者。
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在选举年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
选举人在其所在州的首府投票表决。
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投票表决只是例行公事。
此外,如果两大党总统候选人各获得269张选举人票或因有第三党候选人“入围”而导致无人获得270张或以上选举人票,则总统人选由国会众议院决定。
这种情况在美国历史上也曾发生过。
总统就职典礼是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后一道程序。
直至当选总统于次年1月20日在总统就职典礼上宣誓就职,总统选举过程才宣告最终结束。
近代以来被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选举行政首脑的方式是由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议会负责。
而美国创造了一种有别于其它国家的选举总统的特殊方式,总统是由通过全国普选产生选举人团间接产生总统。
现在美国是总统怎样产生的呢?美国总统大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必须经历政党初选,政党全国代表大会的提名,全国范围的竞选,全民投票,选举人团投票等阶段。
一、政党初选:美国初选是美国的主要特色之一,在全世界的民主国家中,只有美国依赖初选提名各政党的国会和州议员,依赖州的初选来选择总统候选人。
它源于19世纪末美国南方一党独大的地区,1917年,美国大多数州都经由政党举办直接初选以利提名。
但在本世纪却经历了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
初选在大选年的二月至六月间进行。
各政党在各州进行政党初选。
初选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各政党的登记参加总统竞选的人,为获得本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而展开争夺;二是各党选出各州出席本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民主党和共和党确定各州代表数目的方法是各州在国会中议员的数目和上次选举中该党在该州中表现的力量)。
依各州法律规定初选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党团会议亦称初选会议,基层会议,党核心分子会议,它是代表其政党并有权推举其候选人的有组织的公民群体。
由两党在一州的各个选举点分别举行党的基层会议,由支持本党的选民当场表态支持谁当本党总统候选人,并选出出席县一级代表会议的代表,然后,县代表会议选出州代表会议的代表,州代表会议选出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此会议旨在通过选出支持某一候选人的代表来表明各党在各州内的党员所希望推选的本党总统候选人;另一种是直接初选即透过选民投票方式直接产生党代表并支持某一总统候选人。
总统直接选举在州一级举行以显示各州选民希望让谁成为其政党候选人。
按照各州的法律,有些州的选民直接投票推选他们属意的总统候选人,有些州的选民则把票投给"保证"在该党的提名代表大会上支持某一候选人的代表。
直接初选可分为开放式初选和封闭式初选。
在开放式初选中,由选民进入投票所时,才决定要参加哪一个政党的初选。
在封闭式初选中,选民只能投票给他们政党的候选人。
但是各政党大都选择封闭式初选即要求选举人有明确的党派立场。
其中,新罕布什尔州是最早进行初选的一州,爱阿华州则是全美第一个进行党团会议的州。
此两州的选举结果将会影响其后各州的选举结果,被视为大选风向球。
二、政党全国代表大会:两党通常在七八月份各自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目的是由各州推选的参加代表大会的代表推选本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以及制定本党的政治纲领(由提名的总统候选人主持制定)。
事实上,总统候选人的提名在初选阶段就由投票人决定了,各总统候选人拥有多少代表支持也已明朗化,因此,全国代表大会实际上只是认可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最后一道程序。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性逐渐降低,政党领袖已经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而在整个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代表大会都由州内的政党领袖控制,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精心挑选代表,以确保这些代表在大会上"正确"投票。
有些可能成为候选人的人由于已经得到州政党领袖的支持而拒绝参加初选,以免在初选中失利,相反有些在州初选中获胜的候选人并未得到党代表大会的提名。
代表大会选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必须向各州的主管选举事务的官员登记,然后才能在普选投票时列于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名单。
独立总统候选人需要征集登记选民最低数量的签名,方有资格出现在选票上。
三、全国范围内的竞选:九月至十一月期间,各政党推出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在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随即开始漫长而又疲惫的全国范围内的竞选,这一过程长达8至9周,他们在电视上发表演说,进行电视辩论,做广告,到各州与选民见面,表达自己的施政纲领,争取选民的支持,耗费相当可观。
在这期间,各种利益集团向两党进行政治捐款,候选人也亲自募集资金。
2004年总统选举的资金募集首次受到法律限制,《麦凯思——范尔的德法》禁止企业工会等向总统无限制的捐款,个人捐款的上限被提高到2000美元,这有利于传统上就善于募集小额捐款的共和党。
四、全民投票:全民投票在大选年十一月第一个星期后的星期二进行。
宪法规定:各州所选派的选举人数额,与该州有权选举的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总数相等。
哥伦比亚特区没有国会议员,1961年第23条宪法修正案规定:构成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特区,应依照国会规定的方式选派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该特区为此目的应被视为一个州,其选举人的数额应与它有权选举的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的总数相等,但不得超过人口最少的州的选举人数额。
一现在的情况,该特区有3名选举人。
因此,相当于一百名参议员(每州两名)的选举人,加上等同于四百三十五名众议员的人数,连同3名哥伦比亚特区选举人,共有538张的选举人票。
为了保证联邦政府立法与行政权的平衡,参议员、众议员或在合众国担任信用职务或受益职务的人员不得被选派为选举人。
首先各州的政党组织向本州岛主管选举事务的官员提供一份支持本政党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团候选人,数目和该州的选举数目相等。
通常,各政党通过他们州政党代表大会选举或通过州政党领袖任命提名选举人候选人,独立总统候选人很少指定他们的选举人候选人。
这些选举人都保证将票投给某一政党的总统候选人。
在那天,各州的人民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选哪个政党的选举人候选人代表了他们对总统和副总统的选择。
事实上,在选票上通常写的是总统候选人的名字和选举哪个党派的总统选举人候选人集合,而不是列了一个个总统选举人的名单。
选民投票给的是支持某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而非候选人他们自己。
目前各州除了缅因州和内不拉斯话加州采取在全州获得多数选票者获得两张选举人票(代表参议院的两张),其余的选举人票给与各个国会选区多数票获得者外,全美其它48个州采取多数代表制,即如果某一位总统候选人在该州获得票数高于对手,即可获得该州的所有的选举人票,简称为"胜者全拿"。
这种制度并非基于宪法的规定而是基于各州的法律规定。
通常在大州投票结果公布之后,将扩大领先者的差距或急剧缩小落后差距,经过此阶段后,由谁当选总统事实上已经确定,除非出现意外情况,因此,接下来的选举人团投票只是一种形式并不具备实质意义。
因为在全民投票时,选举人已经保证将票投给某个政党的总统候选人。
五、选举人团投票:在大选年十二月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选举人团成员在各州首府分别投票,一票选举总统,另一票选举副总统。
(之所以要分别投票,是因为制度的设计者认为这样可以避免腐败、秘密交易和外国的影响)。
为了避免选举人选举他们本州岛最受欢迎的人,选举人至少要有一票投给他们州外的一位候选人。
当然,现在这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这已经在政党提名时解决了: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来自不同的州。
选举人团成员最初都被认为是最聪明、有政治经验且无党派的公民且都能够在总统选举时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开国元勋的安排因政党的出现而受到损害,选举人团成员都被所属政党操纵而变成投票机器。
投的票然后封印送合众国政府所在地,呈参议院议长。
参议院议长在参议院和众议院全体议员面前开拆所有证明书,然后计算票数。
获得总统选票最多的人,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总统。
如无人获得这种过半数票,众议院应立即从被选为总统之人名单中得票最多的但不超过3人中间,投票选举总统。
但选举总统时,以州为单位计票,每州全体代表有一票表决权。
2/3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众议员出席,即构成选举总统的法定人数,决选总统需要所有州的过半数票。
得副总统选票最多者,如所得票数超过所选派选举人总数的半数,即为副总统,如无人得票超过半数,参议院应从名单上得票最多的两人中选举副总统。
选举副总统的法定人数由参议员总数的2/3构成,选出副总统需要参议员总数的过半数票。
我们可以看出:1、政党在选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党就是为选举而存在的,大部分过程都是围绕政党展开的。
而开国元勋们在制定总统选举程序是并没有政党并且有防范政党的意思,政党进而因此改变了整个选举程序。
2、初选和全民投票是两个极其重要的阶段。
因为这两阶段就决定了由谁当总统,而宪法上规定的选举人团投票就变成了一种形式,一种对事实的认定,因此可以说美国总统选举实际上是一种直接选举,不过这种直选是以州为单位进行的,尽管从法律及过程上看是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