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概论复习题(王绪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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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绪瑾《保险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一)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保险深度是指()。

A.保险费收入占世界保险费收入的比重B.保险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C.保险费收入占全部生产总值的比重D.按人口计算的年平均保险费【答案】B【解析】保险深度是指某地保费收入占该地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反映了该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保险深度取决于一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保险业的发展速度。

2.受益人作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可由()指定。

A.保险人B.被保险人C.投保人D.代理人E.法定继承人【答案】BC【解析】我国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3.寿险费率确定的三大要素包括()。

A.死亡率、利率、费用率B.死亡率、利率、利润率C.死亡率、费用率、利润率D.死亡率、利率、效率【答案】A【解析】人寿保险费率的厘定是寿险业务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定价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和社会环境、公司的特点、市场的特点以及产品的特点。

人寿保险的定价通常要考虑:死亡率假设、利率假设、失效率假设、费用率假设和平均保额五个因素。

为了简化分析流程,一般仅采用死亡率、利息率、费用率进行分析。

4.对流动资产的保险,按12个月平均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财产全部损失时,其保险赔偿额的计算是()。

A.出险时的账面余额计算保险赔款,并扣除残值B.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大于保险金额,按比例计算赔款,并扣除残值C.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大于保险金额,按比例计算赔款,并按比例扣除残值D.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小于保险金额,按损失额计算赔款,不扣除残值【答案】C【解析】对流动资产的保险,按12个月平均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财产全部损失时,若出险时的账面金额大于保险金额,按照比例计算赔款,并按比例扣除残值;若出现时的账面余额小于保险金额,按损失额计算赔款并扣除残值。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信用保证保险)【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信用保证保险)【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九章信用保证保险9.1 复习笔记一、信用保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1.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的概念与区别信用保证保险是以义务人(被保证人)的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保证保险是义务人(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向权利人担保义务人自己信用的保险。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承保的标的都是信用风险,但二者存在区别,主要表现为:(1)信用保险是填写保险单来承保的,其保险单同其他财产险保险单并无大的差别;而保证保险是出立保证书来承保的,该保证书同财产险保险单有着本质区别,其内容通常很简单,只规定担保事宜。

(2)信用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权利人,承保的是被保证人(义务人)的信用风险,除保险人外,保险合同中只涉及权利人和义务人两方;保证保险是义务人应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的信用风险,义务人是被保证人,由保险公司出立保证书担保,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保证人,保险公司为了减少风险往往要求义务人提供反担保(即由其他个人或单位向保险公司保证义务人履行义务),这样,除保险公司外,保证保险中还涉及义务人、反担保和权利人三方。

(3)在信用保险中,被保险人缴纳保费是为了把可能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使自己受到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人承担着实实在在的风险;在保证保险中,保险人出立的保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证书,履约的全部义务还是由义务人自己承担,并没有发生风险转移,风险仍由义务人承担,在义务人没有能力承担的情况下才由保险人代为履行义务,因此,经营保证保险对保险人来说,风险是相当小的。

2.信用保证保险的特征(1)信用保证保险承保的是一种信用风险,而不是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风险损失。

(2)在信用保证保险实务中,当保证的事故发生致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损失时,才由保险人代为赔偿,从而只是对权利人的担保。

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1-6章)【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1-6章)【圣才出品】

第1章风险与保险一、名词解释1.风险事故答: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

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风险事故是损失的媒介物。

火灾、爆炸、地震、车祸、疾病等,是风险事故常见的表现形式。

2.动态风险答:动态风险是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比如,人口的增加、资本的成长、技术的进步、产业组织效率的提高、消费者爱好的转移、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等,都可能引起风险。

它通常影响比较广泛,往往会带来连锁反应。

动态风险的发生是不规则的,预测难度较大,多属于投机风险。

3.控制型危险对策答:控制型危险对策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①避免,即放弃某项活动以达到回避因从事该项活动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目的的行为。

它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消极方法。

②预防,即在风险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

③风险中和,即风险管理人采取措施将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进行平分。

④集合或分散,即集合性质相同的多数单位来直接分担所遭受的损失,以提高每一单位承受风险的能力。

4.财务型危险对策答:财务型危险对策是指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主要包括:①自留或承担,即由经济单位或个人自己承担全部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即对风险的自我承担。

②风险转移是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将风险损失或与风险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

5.危险回避答:危险回避又称损失规避、损失回避,是指通过放弃活动以消除某一特定危险带来的损失,是放弃或拒绝承担危险。

当某种行为使得某些事件不可能发生时,这种行为就是危险回避。

危险回避是危险处理技术中最简单也是最消极的方法。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万种考研考证电⼦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三章保险的数理基础3.1 复习笔记⼀、保险费率的构成与厘定原则1.保险费率的构成(1)保险费的含义与构成保险⼈承保⼀笔保险业务,⽤保险⾦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即:保险费=保险⾦额×保险费率。

保险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构成。

纯保费是保险⼈⽤于赔付给被保险⼈或受益⼈的保险⾦,它是保险费的最低界限;附加保费是由保险⼈所⽀配的费⽤,由营业费⽤、营业税和营业利润构成。

(2)影响保险费的因素①保险⾦额与保险费成正⽐。

②保险费率与保险费成正⽐。

③保险期限与保险费成正⽐。

(3)保险费率的含义与构成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额的⽐率。

保险费率⼜称保险价格,是被保险⼈为取得保险保障⽽由投保⼈向保险⼈所⽀付的价格。

保险费率⼀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2.厘定保险费率的基本原则⼗万种考研考证电⼦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充分性原则。

第⼆,公平性原则。

第三,合理性原则。

第四,稳定灵活原则。

第五,促进防损原则。

3.保险费率厘定的⼀般⽅法(1)分类法,是在按风险的性质分类基础上分别计算费率的⽅法。

依据该⽅法确定的保险费率,常常被载于保险⼿册中,因此⼜称该⽅法为⼿册法。

对于同⼀类别的保险标的的投保⼈,适⽤相同费率。

(2)观察法,⼜称个别法或判断法,是按具体的每⼀标的分别单独计算确定费率的⽅法。

该⽅法确定的费率依据核保⼈员的经验判断,提出⼀个费率供双⽅协商。

(3)增减法增减法⼜称修正法,是在分类法的基础上,结合个别标的的风险状况予以计算确定费率的⽅法。

以增减法计算确定保险费的⽅法有三种:①表定法,以每⼀风险单位为计算依据,在对每⼀风险单位确定⼀个基本费率的基础上,根据个别标的的风险状况增减修正。

②经验法,根据被保险⼈以往的损失经验,对分类法所确定的保险费率予以修正。

③追溯法,依据保险期间的损失经验数据来确定当期保险费。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9-13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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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信用保证保险一、概念题1.信用保险[上海财经大学1996研]答: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担保义务人(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其特点有:(1)信用保险是填写保险单来承保的,其保险单同其他财产险保险单并无大的差别;(2)信用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权利人,承保的是被保证人(义务人)的信用风险,除保险人外,保险合同中只涉及权利人和义务人两方;(3)在信用保险中,被保险人缴纳保费是为了把可能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使自己受到损失的风险转嫁给保险人,保险人承担着实实在在的风险;2.忠诚保证保险[上海财经大学1999研]答:忠诚保证保险(又称“诚实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如盗窃、贪污、侵占、非法挪用、故意误用、伪造、欺骗等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这种保险一般由雇主投保,以其正是雇员的诚实信用为保险标的。

雇员忠诚保险承保投保人雇员的人品,因此,保险人承保时要了解所承保雇员过去的工作经历,如有无不诚实的记录、每次转换工作的原因和家庭、工作状况等。

如果保险人了解到雇员的品格有问题,通常不予承保。

3.履约保证保险[上海财经大学2001研]答:履约保证保险是在被保证人不按约定履行义务,从而造成权利方受损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4.一般商业信用保险(国内信用保险)[中央财经大学2011研]答:国内信用保险是以义务人在国内的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按保险标的的不同分为:①商业信用保险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当事人为了避免另一方当事人的信用风险,而作为权利人要求保险人将另一方当事人作为被保证人并承担由于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而使权利人遭受商业利益损失的保险;②贷款信用保险是保险人对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进行担保并承保其信用风险的保险;③信用卡保险是以权利人在信用卡业务经营过程中因义务人失信而带来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为保险标的的保险;④诚实信用保险,亦称雇员忠诚信用保险,是权利人投保的以被保证人行为不诚实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证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信用保险。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十三章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13.1 复习笔记一、保险市场1.保险市场的构成与类型(1)保险市场的要素保险市场一般由保险主体、保险商品和保险价格三个要素构成。

一个完整的保险市场,其市场主体一般由投保人、保险人和保险中介人三方构成。

投保人是保险需求者,是保险商品的买者;保险人是保险供给者,是保险商品的卖者;保险中介人是为保险商品的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人,主要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在现代保险市场上,保险商品交易的一般方式如图13—1所示。

图13-1 保险商品交易的一般方式保险市场展业有三种方式:保险人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和保险经纪人展业。

保险商品是保险市场的客体,它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提供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予经济保障的承诺。

(2)保险市场的类型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现代保险市场可按不同的标志分类,但一般有如下主要分类:①按保险业务的承包程度分类: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②按保险业务性质分类:人身保险市场和财产保险市场③按保险业务活动空间分类:国内业务市场和国际保险市场④按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分类:垄断型保险市场、自由竞争型保险市场和垄断竞争型保险市场2.保险市场的需求与供给(1)保险市场的需求保险需求是全社会在一定时期内购买保险商品的货币支付能力。

影响险需求的因素较多,主要有:①风险因素②社会经济与收入水平③保险商品价格④人口因素⑤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⑥强制保险的实施(2)保险市场的供给保险供给是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通过保险市场可能提供给全社会的保险商品数量。

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主要有:①保险资本量②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③经营管理水平④保险商品价格⑤保险成本⑥保险市场竞争⑦政府的政策二、保险经营组织1.保险经营组织的形式保险经营组织的形式,是指依法设立、登记,并以经营保险为业的机构。

在国外,保险组织形式多种多样。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人身保险【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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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人身保险一、概念题1.投资连结保险[中央财经大学2011研]答: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投资连结保险的投资账户必须是资产单独管理的资金账户。

投资账户应划分为等额单位,单位价值由单位数量及投资账户中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决定。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投资账户,投资风险完全由投保人承担。

除有特殊规定外。

保险公司的投资账户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或其投资账户之间不得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应具备以下特点:①该产品必须包含一项或多项保险责任;②该产品至少连结到一个投资账户上;③保险保障风险和费用风险由保险公司承担;④投资账户的资产单独管理;⑤保单价值应当根据该保单在每一投资账户中占有的单位数及其单位价值确定;⑥投资账户中对应某张保单的资产产生的所有投资净收益(损失),都应当划归该保单。

⑦每年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的保险保障;⑧每月至少应当确定一次保单价值。

2.意外伤害保险[东北财经大学2004研]答: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死亡或残疾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在此概念中,对意外伤害有三重规定:第一,必须有可观的意外事故的发生,并且事故的原因是意外的、外来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即为被保险人非本意的、人身以外的、不可预见的、突发性的被保险人身体以外的原因导致的事故的发生。

第二,被保险人必须有可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第三,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的结果之间有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意外事故的发生是被保险人遭受伤害以致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而被保险人遭受伤害是意外事故的结果。

3.变额年金[南开大学2003研]答:变额年金是年金与变额人寿保险相结合的产品,其现金价值和年金给付额都随投资状况波动,其中最常见的是“延期变额年金”。

在缴费期内,每期进入独立账户的保费,按当期的基金价值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单位,称为“累积基金单位”。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风险与保险【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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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概念题1.保险深度[华南理工大学2011研]答: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保险深度=一国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保险深度取决于一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和保险业的发展速度。

2.再保险[华南理工大学2011研]答: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在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保接受人、分入公司。

和直接保险转嫁风险一样,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也要支付一定保费,这种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同时,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分出公司需要向分入公司收取一部分费用加以补偿,这种由分入公司支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

如果分保接受人又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称为转分保或再保险,双方分别称为转分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3.风险管理[河北大学2011研]答: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

4.共同保险[河北大学2012研]答:共同保险是指要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在实务中,数个保险人可能以某一保险公司的名义签发一张保险单,然后每一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损失比例分担责任。

从形式上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似,要保人仅需与某一保险公司接触,不必与各保险公司分别接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4-8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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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保险经营一、概念题1.偿付能力[东北财经大学2003研]答: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付其到期债务的能力,即保险公司会计年度末资产价值减去负债价值的差额。

当差额为正值时,表明其偿付能力尚且可以;当差额为负值时,表明其偿付能力不足。

各国政府都将偿付能力作为对保险公司监管的重要指标之一。

2.保险索赔与保险理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研]答:保险索赔,是指当被保险人的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

在国际贸易中,如由卖方办理投保,卖方在交货后即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当货物抵达目的港(地),发现残损时,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应就地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要求赔偿。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3.核保[中国人民大学2003研]答:保险核保就是保险人对愿意参加保险的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经过审核,决定是否接受的过程。

核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核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经营的财务稳定性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

同时,它也是反映保险人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判断题核保中的事前选择包括对保险标的及其利益的选择。

()[武汉大学2011研]【答案】对【解析】保险核保就是保险人对愿意参加保险的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经过审核,决定是否接受的过程。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根本前提和依据。

只有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时,才能对该标的投保。

所以核保中的事前选择包括对保险标的及其利益的选择。

三、简答题1.简述保险经营的环节。

[西南财经大学1999研]答:保险经营活动通常包括展业、投保、承保、分保、续保、防灾、理赔及资金运用等环节。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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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保险的数理基础一、概念题1.死差益[中央财经大学2001研]答:死差益指实际死亡率低于保费计算所用预定死亡率时产生的差额收益,是寿险利润来源之一。

如果是负数,则为死差损。

在生存保险中,实际死亡率高于预定死亡率,或在死亡保险中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均可使保险金支出减少,从而使保险人获得利益。

要取得死差益,关键在于注意被保险人的危险选择,在核保时要做好健康审查,承保后要确保维持优良保险群体。

死差益计算公式如下:死差益=(预定死亡率-实际死亡率)×危险保险金额=危险保险费总额-当年实际死亡的危险保险金总额死差益与使用的生命表、被保险人的危险选择(核保)及保险净风险有密切的关系。

所使用的生命表中的死亡率越高,死差率越高,死差益就越多;在危险选择(核保)中,最初数年特别是第一年度的死差率最高,所以死差益是随着保单经过的年数越长而越小,接近满期时最少;责任准备金的累计是随着保单经过的年期越长而越多,故保险净风险随着保单经过的年期越长而越少,在接近满期时保险净风险基本为零。

2.年金[中央财经大学2005研]答:年金是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有规则地收或付的款项。

3.理论责任准备金[河北大学2011研]答:责任准备金是社会保险机构按照保险给付总额与保险责任相平衡的原则,根据保险事故和给付的性质,从收取的保险费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提留的资金。

4.终值[中央财经大学2007研]答:终值是一定的本金在一定的利率条件下经过一定时间生息后的本金加利息之和,它是本利和的另一种表述。

5.保险准备金[中央财经大学2008研]答:保险准备金,也称保费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而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金。

为了保障保险客户的利益,各国一般都以保险立法的形式规定保险公司应提留保险准备金,以确保保险公司具备可靠的偿付能力。

针对不同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所要计提的保费准备金也不同:①非寿险业务中,保费准备金主要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总准备金;②寿险业务中,保费准备金主要包括寿险责任准备金。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保险合同【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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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保险合同一、概念题1.定值保险合同[中央财经大学2004研]答:定值保险合同又称“约定价值保险”,是“不定值保险”的对称。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财产保险合同。

在定值保险合同的场合,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基础。

在实践中,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以艺术品、矿石标本、贵重皮毛、古董等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为标的的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海上保险等也多采用这种合同方式。

2.保险合同的解除[中央财经大学2004研]答: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独的行为。

即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或法律赋予,或合同中约定),使合同的一切效果消失并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在实践中,保险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和任意解除三种。

3.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上海财经大学2006研]答:(1)保险价值,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

它是财产保险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确定保险价值的方式一般有两种:①根据合同订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即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②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市场价值确定。

依照第一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定值保险,依照第二种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称为不定值保险。

(2)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也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

(3)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是足额保险。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则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

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王绪瑾《保险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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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绪瑾《保险学》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一、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风险与保险的关系是()。

A.有保险才有风险B.有风险才有保险C.风险和保险是同时产生的D.就好像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一样说不清楚【答案】B【解析】风险与保险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无风险、无保险”,风险是保险的前提,有风险才有保险。

2.以下关于“保险合同的客体”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B.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体现于保险标的上的利益C.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标的本身D.保险合同的客体亦是保险可保利益【答案】C【解析】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要素。

按照民法规定,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3.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

A.保险人和被保险人B.保险人和投保人C.被保险人和受益人D.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答案】C【解析】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与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保险合同订立的人。

保险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

4.以下关于“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截至年终决算日,已经发生但尚未报案的损失B.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截至年终决算日,已经索赔但尚未理赔的损失C.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截至年终决算日,已经发生但尚未赔偿的损失D.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截至年终决算日,已经索赔但尚未核算的损失【答案】C【解析】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发生保险责任而未赔偿或未给付保险金,在当年收入的保险费中提取的资金。

5.利润损失保障项目包括()。

A.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B.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C.佣金损失D.营业额减少所致的净利润损失E.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净利润损失【答案】A【解析】利润损失保险,或称为营业中断保险,它承保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并导致正常生产或营业中断造成的毛利润损失。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保险市场与保险监管一、概念题相互保险公司与相互保险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6研]答:(1)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是保险业特有的公司组织形式。

相互保险公司具有以下特点:①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相互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所有人,又是公司的顾客;既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同时又是保险人。

他们只要缴纳保险费,就可以成为公司成员,而一旦解除保险关系,也就自然脱离公司,成员资格随之消失。

②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非营利型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以各成员缴纳的保险费形成公司的责任准备金,来承担全部保险责任,成员也以缴纳的保险费为依据,参与公司盈余分配和承担公司发生亏空时的弥补额。

因而没有所谓的盈利问题的存在,所以,相互保险公司不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组织。

③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机构类似于股份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即由保单持有人组成的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任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上已经控制了公司的全部事务,会员很难真正参与管理,而且现在已经演变成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人营运管理,负责处理一切保险业务。

(2)相互保险社是同一行业的人员,为了应付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自愿结合起来的集体组织。

相互保险社是最早出现的保险组织,也是保险组织最原始的状态。

与相互保险公司相比较,相互保险社具有以下特征:①参加相互保险社的成员之间互相提供保险,即每个社员为其他社员提供保险,每个社员同时又获得其他社员提供的保险,真正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②相互保险社无股本,其经营资本的来源仅为社员缴纳的分担金,一般在每年年初按暂定分摊额向社员预收,在年度结束计算出实际分摊额后,再多退少补。

③相互保险社保险费采取事后分摊制,事先并不确定。

④相互保险社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社员选举出来的管理委员会。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责任保险)【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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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责任保险)【圣才出品】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八章责任保险8.1 复习笔记一、责任保险的特征与基本内容1.责任保险的特征与法律依据(1)责任保险的含义与特征①责任保险的含义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它承保被保险人由于过失等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应对受害者承担的赔偿责任指供经济赔偿。

②责任保险的特征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但与一般财产保险比较又有如下基本特征:a.责任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是健全和完善的法律制度。

b.责任保险的替代性和保障性。

c.责任保险只有赔偿限额。

d.责任保险的特殊承保方式。

e.赔偿处理的特殊决定方式。

(2)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①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a.损害事实存在。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b.行为的违法性。

c.行为与结果之间要存在因果关系d.行为人的过错。

②责任保险承保的民事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

根据违法性质的不同,法律责任一般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由于违反民事法律对于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所造成的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分为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

a.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非合同权利或者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b.合同责任,合同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时或者合同成立后以及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他方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上述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如图8—1所示③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成立的条件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损害事实或违约事实的存在;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二,受害人(第三者)向致害人(被保险人)提出索赔要求。

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章节题库-责任保险(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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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责任保险一、名词解释1.公众责任保险答:公众责任保险又称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是责任保险中独立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保险类别。

公众责任是指致害人在公众活动场所的过错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依法应由致害人承担的对受害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又可以分为综合公共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承包人责任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四类,每一类又包括若干保险险种,它们共同构成了公众责任保险业务体系。

2.场所责任保险答:场所责任保险是公众责任保险最具代表性的业务来源,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场所责任保险是公众责任保险中业务量最大的险别,场所责任保险的险种主要有宾馆责任保险、展览会责任保险、电梯责任保险、车库责任保险、机场责任保险以及各种公众活动场所的责任保险。

3.医疗责任保险答:医疗责任保险,又称医生失职保险,是指承保医务人员或其前任由于医疗责任事故而致病人死亡或伤残、病情加剧、痛苦增加等,受害者或其家属要求赔偿且依法应当由医疗方负责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主要的业务来源,它几乎覆盖了整个医疗、健康领域及其一切医疗服务团体。

二、简答题1.责任保险有何特征?答:责任保险,是以因偶然或意外事件发生所致被保险人(致害人)在法律上对第三者(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与一般财产保险相比较,其共同点是均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经营原则一致,经营方式相近(除部分法定险种外),均是对被保险人经济利益损失进行补偿。

作为一类独特的保险业务,责任保险在产生与发展基础、补偿对象、承保标的、承保方式、赔偿处理等方面又均有着自己明显的特征:(1)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不仅是各种民事法律风险的客观存在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由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带来了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其中法制的健全与完善是责任保险产生与发展的最为直接的基础。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保险合同)【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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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二章保险合同2.1 复习笔记一、保险合同的意义与形式1.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点(1)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成的协议。

保险合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合同性质,它属于协议;二是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三是合同内容,即为保险权利义务关系。

(2)保险合同的特点①射幸性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行为是确定的,而保险人对某被保险人是否赔付保险金则依保险事故是否发生而定,是不确定的。

由于投保人以少额保险费获取大额保险金带有机会性,所以保险合同便具有了射幸性。

②附合与约定并存性保险合同其内容的产生是以附合为主,以约定为辅。

所谓附合是指合同的内容由一方详细提出,另一方或是选择之,或是拒绝之,一般不能改变。

③双务性保险合同作为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

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对于相对方而言就是权利。

④要式性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

⑤有偿性即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或身体要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⑥诚信性即保险合同是以最大诚信为基础的,任何一方违反最大诚信原则,则合同无效。

⑦保障性即保险合同是对被保险人在遭受保险事故时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2.保险合同的分类(1)根据保险合同的标的进行分类,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①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②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2)根据保险合同订立时是否确定保险价值进行分类,可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①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将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给予载明作为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

②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只载明保险标的保险金额而未载明其保险价值,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

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章节题库-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

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章节题库-保险的数理基础(圣才出品)

第3章保险的数理基础一、名词解释1.保险费率答:保险费率是指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的保险金额应缴的保险费来表示。

但作为保险价格的保险费率是不同于其他商品的价格的。

因为保险人制定费率时主要依据的是过去的损失和费用统计记录,在此基础上对即将发生的损失及费用进行预测,而不是以已保标的已经发生损失的资料为基础。

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与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纯费率又称净费率,它是用来支付赔款或保险金的费率,其计算依据因险种的不同而不同。

财产保险纯费率的计算依据是损失概率,人寿保险纯费率计算的依据是利率和生命表。

附加费率是附加保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

2.纯费率答:纯费率又称净费率,是指纯保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

纯费率用于保险事故发生后进行赔偿和给付保险金。

其计算的依据因险种不同而有别:财产保险纯费率的计算依据是损失概率,即根据保额损失率或保险财产的平均损失率计算出来的,保额损失率是一定时期内赔偿金额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人寿保险纯费率的计算依据是生命表和利息。

3.毛费率答:毛费率是指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之和与保险金额的比率。

单位保险金额可以用千元单位或百元单位计算,用千元单位计算即为千分率(‰),用百元单位计算即为百分率(%)。

保险费率的高低取决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损失概率、责任范围、保险期限和经营费用的多少。

保险费率包括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纯费率是保险费的基本部分,对应于每单位保险金额可能的赔偿金额,根据损失率来制定。

按照纯费率收取的保费即为纯保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由于发生保险事故所致保险财产及其保险利益的损失;附加费率是以保险人的业务开支为依据制定的,纯费率加附加费率即得出保险费率。

附加费率分为费用附加费率、异常风险附加费率、利润附加费率。

4.分类法答:分类法是指依据某些重要的标准对危险进行分类,并据此将被保险人分成若干类别,把不同的保险标的根据危险性质归入相应群体,分别确定费率的方法。

王绪瑾《保险学》(第5版)配套题库-再保险【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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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再保险一、概念题1.分保手续费[中央财经大学2004研]答:分保手续费指在分出保险中,为弥补分保业务交往过程中的开支,分出公司向分保接受人收取的费用。

其高低取决于分出人的营业费用(包括经纪人佣金和业务开支等)的多少和合同成绩的好坏。

分保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包括按固定百分率计算或者按累进百分率计算。

2.自留额与分保额[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研]答:自留额又称自负责任,是指对于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责任或损失,分出公司根据其本身的财力确定的所能承担的限额。

分出公司在对单独或多个保险标的确定自留额时,应综合考虑危险类别、危险程度、标的物使用性质、建筑等级等因素。

保险公司对自留额的管理是业务经营管理中的首要问题,一个公司根据它的资金力量确定对每一危险单位可以自留多少责任,超过部分就要办理分保。

分保额,又称分保接受额或分保责任额,是指分保接受人所能承担的分保责任的最高限额。

自留额与分保额可以根据保险金额计算,也可以根据赔款金额计算,所依据的基础不同,决定了再保险的方式也不同。

以保险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属于比例再保险,以赔款金额为计算基础的分保方式属于非比例再保险。

自留额和分保额可以用百分比或绝对数两种方式表示,百分比表示如自留额和分保额各占保险金额的50%,绝对数表示如自留额为200万元,超过部分为分保额。

保险公司确定自留额的大小,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保险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

资本金越大,保险基金越雄厚,自留额就可以越大。

二是承保业务的危险状况。

发生损失的危险越大,自留额就应越小。

三是保险人经营管理水平。

保险人经营技术水平越高,对保险标的物的情况掌握越充分,经验越丰富,就越能合理准确地确定自留额。

3.溢额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研]答:(1)溢额再保险,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王绪瑾《保险学》笔记和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再保险)【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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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十一章再保险11.1 复习笔记一、再保险概述1.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再保险,是原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支付规定的分保费,将其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嫁给另一家或多家保险或再保险公司,以分散责任、保证其业务经营稳定性的保险。

因此,再保险也叫对保险人的保险。

再保险业务中涉及到的重要概念:(1)分出保险业务的公司叫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2)承受风险责任的一方或接受分保业务的公司叫再保险人或分入公司;(3)分出公司在分出风险责任的同时,把保险费的一部分交给分入公司,称为分保费;(4)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一定费用,用以支付分出公司为展业及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叫做分保佣金或再保险手续费;(5)当再保险合同有盈余时,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费用称为盈余佣金,也叫纯益手续费;(6)分出公司根据自身偿付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叫自留额;(7)经过分保转移出去由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叫分保额;(8)如果分入公司又将其接受的风险责任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再分摊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称为转分保。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2.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1)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再保险从原保险中独立出来,两者的主要联系在于都是对风险责任的分散,原保险是对投保人的风险责任予以分散,是对风险的第一次转嫁;再保险是对保险人的风险责任予以分散,也可以说,再保险是对风险的进一步转移和分散,是对风险的第二次转嫁。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①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

原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保险人,即分出人与分入人,与原投保人无关。

②保险标的不同。

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生命与身体;再保险中的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的合同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③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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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秋保险练习复习题一、概念题1、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代理合同或授权书,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以保险人的名义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人。

2、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单独的责任保险。

3、被保险人: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5、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它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

6、意外伤害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7、保险准备金:是保险人为履行保险责任,保证保险业务的的正常经营,而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或自身的特点需要,从保险费收入中提取的一种资金准备。

8、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9 、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

10、受益人: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我国“保险法”中,受益人仅仅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自然人,法人均不成为受益人。

11、年金保险: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

年金保险是使用范围最广泛的人寿保险。

12、保险基金: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

13、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14、财产保险:指各种物质财产及有关的非物质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5、保险密度:是指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反映一国国民受到保险保障的平均程度。

16、保险深度: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它反映了一国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17、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以国家的有关法律为依据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它是通过法律强制执行的。

18、自愿保险:是保险人和投保人在自愿原则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19、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发生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按保险金额全额给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

20、代位求偿:是指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损失而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在支付了保险赔款后,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相应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利。

21、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2、保险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正式保险合同的一种书面文件,保险单的主要结构包括:保险项目,保险责任,责任保险,及附注条件等。

23、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24、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

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二、问答题1.保险基金的主要特点答: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风险经营的保险机构,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以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建立的,专门用于保险事故所导致经济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伤亡的给付的一项专用基金,是保险人履行保险义务的条件。

保险基金的特点:(1)保险基金是一种合理分担金;(2)保险基金是一种责任准备金;(3)保险基金是一种返还性资金。

2.人寿保险的主要特点答: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其基本特征为(1)风险的特殊性,人寿保险保障的风险从整体上说,人寿保险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而从个体说,又具有变动性,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满期生存,保险人都有可能给付保险金,故人寿保险的纯保险费是依据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死亡或生存的概率来计算的。

(2)业务的长期性,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或几十年以至终身,由于人寿保险的长期性特点,使保险人可以从长期稳定的保费收入中获取得一笔相当可观的资金并投资。

(3)储蓄性,由于保险人每年收取的保险费超过其当时需要支会付的保险金,超过的部分投保人提前交给保险人,用于履行未来义务的资金,相当于投保人存在保险人处的长期性的储蓄存款。

这笔存款由保险人投于生产建设或存储于银行产生的利息。

3.再保险的作用答:(1)分散风险(2)扩大承保能力(3)控制责任,稳定经营(4)降低营业费用,增加运用资金(5)有利于拓展业务。

4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主要区别答:(1)保险性质不同;(2)保险对象不同;(3)实施方式不同;(4)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5)保障水平不同(6)给付标准的依据不同;(7)保费的承担者不同;(8)经营主体不(9)经营目的不同;(10)调整的法律依据不同。

5、保险利益的条件答:第一,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第二,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第三,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

6.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比较的主要特点答:首先,保险标的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财产及有关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

其次,保险金额的确定依据不同。

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保险价值确定的;人身保险由投保人根据被保险人人身保险的需要和投保人的缴费能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条件下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属于定额保险。

再次,在保险期限上,财产保险一般为一年一保;而人身保险,除意外伤害保险外,一般是长期保险。

第四,在基本职能上,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人身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金给付。

第五,在经营技术上,财产保险的风险事故的发生较不规则,并缺乏稳定性,损失概率相对缺乏规律性,因而计算的费率没有寿险的精确;而人身保险对死亡率的计算较为精密,出现的危险事故也较规则和稳定。

第六,财产保险一般不带储蓄性;而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则带有储蓄性质。

7.社会保险的特点答:强制性社会公平性互济性福利性普遍性基本保障性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如何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答: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会计年度决算时对未满期保单的保险费所提存的准备,非寿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当年承保业务的保险单中在下一年度有效保单的保险费,在会计年度决算时一次计算提存,提存方法有年,季,月,日平均法四种,以作为保险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准备,寿险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其提存方法有理论责任准备金提取方法和修正责任准备金提取法(也称实际责任准备金提取法)9.为什么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要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答:遵循保险利益原则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损害补偿的程度;避免将保险变为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

10.简述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及其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答:我国保险组织的形式为: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形式。

设立条件:(1)符合本法《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设立保险公司及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

(3)合格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保险业务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所以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的高级管理人有特别规定。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即健全的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同时还要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及公平竞争的需要。

11.简述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的主要区别答: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的区别:(1)范围和约束力不同;(2)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的规定标准不同;(3)责任产生的条件不同;(4)在支付保险费和赔款的时间上,法定保险都有一定的限制,自愿保险仅在赔偿款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12、损失补偿原则的主要内容答:是当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从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金正好填补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保险金范围内损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权利要求保险人按合同给予补偿,保险人则有义务向被保险人对其损失进行补偿。

13、近因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答:近因原则是在处理赔案时,赔偿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则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反之,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责任免除,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近因原则几乎为世界各国保险人分析损失的原因和处理赔付责任时所采用。

意义:有利于分清与风险事故有关各方的责任,明确保险人承保的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结果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

14、保险的职能答:保险的基本职能: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

保险的派生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15、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答: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终止;(2)因履约导致终止;(3)因解除导致终止。

16、保险业监管的方式:答:1、公示主义;2、准则主义;3、批准主义三、填空题1、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保险人把其原保险业务转让给其它保险人的方式叫再保险人。

3、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4、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现金赔付、修复、换置三种。

5、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组成。

6、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8.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包括现有利益、逾期利益、责任利益等。

9、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10、《保险法》规定:设立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11、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

12、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补偿损失和给付保险金。

14、保险具有经济性、互助性、契约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15、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两种。

21、保险的数理基础是大数法则。

22、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是风险事故;导致损失的间接原因则是风险因素。

23、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4、按保险实施的方式不同,可将保险分为自愿保险和法定保险。

25、投保人指定收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26、被保险人生存或死亡,保险公司均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险种是生死两全保险。

27、保险经营的原则是风险大量原则、风险分散原则、风险选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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