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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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范文【标题】: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导言】: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防范和遏制工程质量事故,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1. 目的:确保工程质量事故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避免和减少对项目进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害。

2. 范围: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和相关单位。

二、报告程序和要求1. 报告程序:(1)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2)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措施;(4)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由上一级部门负责协调处理;(5)及时向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通报和说明。

2. 报告要求:(1)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2)报告时限要及时,不能拖延;(3)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报告;(4)报告材料要规范、完整,包括现场照片、事故经过、损失情况等。

三、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1. 报告处理:(1)上级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2)对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对事故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2. 责任追究:(1)事故发生后,立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划分,查明事故责任;(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3)重大事故要进行公开曝光,以警示他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监督与改进1. 监督机制:(1)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项目的监督和检查;(2)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2. 改进措施:(1)及时总结工程质量事故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2)加强质量管理培训,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3)加强事故防范意识,规范施工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附则1. 本制度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包括工程质量事故和工程安全事故两类。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的使用寿命、结构稳定性等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工程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施工、设备操作、管理不当等引起的事故。

第三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目的是:1. 快速、准确地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和影响范围;2.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3. 对事故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保护企业的权益;4. 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四条任何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接到报告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处理进展,并按照规定的时限上报。

第七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以及已采取的措施和处理进展。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八条事故调查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负责,调查组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九条调查组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查,确定事故发生原因,查清责任人。

第十条调查组应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对调查结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复核,确保调查结果准确无误。

第四章处理程序第十一条根据调查结果,工程质量安全主管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对于事故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四条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他们应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是一个组织内部的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和指导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以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报告要求:明确要求项目人员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报告,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影响范围、原因分析等内容。

2. 报告流程:规定了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流程,包括报告的层级、报告方式(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等)和报告的接收人,确保报告可以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

3. 调查与分析:指定专门的人员或团队负责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与分析,确定事故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主体,并提出改进措施。

4. 处理措施:根据调查与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对策,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

5. 教训总结: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形成教训总结报告,供以后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参考。

6. 追责机制:对于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责任明确的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包括给予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法律追究等。

7. 改进机制:针对工程质量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和规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提升,以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总之,一个完善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及其对项目进展和质量的影响,并能够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促进组织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二)一、制度背景工程质量事故对项目的顺利进行及工程建设的安全稳定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规范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加强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三、报告要求1.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责任人员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提交书面报告。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发生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汇报,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监理单位进行汇报。

2.安全质量事故划分安全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发生工程安全质量质量事故时,监理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1)责令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单位报告;2)责令施工单位尽快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及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3)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参与研究事故处理方案;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办理。

6)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控,出现工程事故,不得与责任单位互相串通,隐瞒不报。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企业制定的规范和流程,用于报告和处理与安全质量相关的事故。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事故报告要求:明确规定了什么样的事故需要报告,报告的时间要求和报告的方式。

2. 事故调查: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确定事故原因、责任和影响,包括采集证据、记录现场情况、审查过程、访谈目击者等。

3. 事故分析: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潜在问题。

4. 事故处理: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修复损害、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等。

5. 事故报告和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人员和利益相关者发送事故报告和通知,确保及时告知,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6. 事故记录和档案保存:建立事故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事故记录和调查报告的保存,以备未来参考和借鉴。

7. 事故监督和评估: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事故监督和评估机制,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改进。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流程,以减少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促进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坚持公正、客观、及时和有效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1. 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临时措施控制事故现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判断的原因、已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的影响等。

3. 报告应尽可能详细、准确,以便上级部门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三、事故调查1. 接到事故报告后,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2. 调查组应由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确保调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 调查过程中,应收集所有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理日志等,以便准确找出事故原因。

四、事故分析1. 事故原因分析应以事实为依据,科学、客观地进行。

2. 分析应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以及可能的根本原因。

3. 分析结果应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供相关部门和人员参考。

五、事故处理1. 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事故处理方案。

2. 处理方案应包括修复、加固、拆除重建等技术措施,以及相应的安全、环保措施。

3. 处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并有专人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六、责任追究1. 对于因违规操作、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责任追究应公正、透明,确保责任人得到应有的教育和警示。

七、预防措施1. 事故发生后,除了处理事故本身,还应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3. 定期检查和维护工程设施,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员工都应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五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五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制度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时,按质量事故的类别及时向项目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申报,并按处理意见抓紧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㈠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两类。

㈡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应于三日内先用电话或电报报局质量管理部门,一个月内书面专题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程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

一般事故由队处理,报项目部备案。

重大事故由项目部领导牵头,队领导、项目部及队技术、质检部门参加处理。

2、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1中铁十七局集团巴准项目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制度过”的原则进行。

要查明事故的经过、性质、原因、责任者和采取的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在处理质量事故时,要注意两个问题:(1)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项目或发生在主要部位的重大质量事故,在未处理前,必须暂停施工。

(2)工程量较大,是否返工处理或修改设计变通使用,均须经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裁定,不得擅自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对于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来说,应当建立起完善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发生的事故情况,提供有力的保障措施和应对方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我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和制度实施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完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的建立是为了应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采取快速响应、及时报告的方式,减少和避免事故对工程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并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有效防范和降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及质量问题。

二、定义和责任2.1 定义2.1.1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指因施工过程中的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安全事故,并对人员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事件。

2.1.2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指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书面记录和汇报的文件。

2.1.3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指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事实查明和责任认定的过程。

2.1.4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指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2.2 责任2.2.1 公司领导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的顺利进行。

2.2.2 工程质量安全部门负责整个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人员的工作。

2.2.3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2.2.4 相关人员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程序3.1 事故报告3.1.1 发现事故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该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按照规定的事故报告流程进行上报。

3.1.2 公司领导收到事故报告后,应该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事故的初步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3.2 事故记录3.2.1 事故记录是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的文件,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填写。

3.2.2 事故记录应该包括事故的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影响和损失、事故的处理过程以及相关责任人等。

3.3 事故报告的审核和汇报3.3.1 事故报告应该由公司工程质量安全部门负责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事故报告的填写人。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订立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进行规定,明确责任、查明原因、处理措施,以及追究责任的标准和流程,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及时、有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全部工程项目,包含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三、管理标准1.事故报告标准(1)一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项目相关责任人应立刻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法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事故基本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2)事故报告应遵从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法务部门能够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事故报告应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相结合,书面报告应在发生事故后的24小时内提交报告,并抄送相关部门。

2.事故调查标准(1)事故调查应由企业法务部门组织,成立由多个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调查组。

(2)调查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中应认真记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方、经过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记录,以及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管理缺失等。

(3)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有权调取相关证据和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

3.事故处理标准(1)依据事故调查的结果,企业法务部门应依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结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企业的管理制度,订立相应的事故处理方案。

(2)事故处理应依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停工整改、责令整改、罚款、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等。

(3)对于重点事故,企业法务部门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搭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追究责任标准(1)对于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依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追究责任的程度。

(2)责任人包含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设计单位负责人等。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制度一、引言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造成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缺陷,需要进行返工、修复或加固等处理,对工程建设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

为规范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告制度1.事故报告的责任人(1)事故现场负责人: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报告。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4)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2.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名称和建设单位。

(2)事故涉及的单位及责任人。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3.事故报告的时限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应在2小时内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应在6小时内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三、调查制度1.事故调查的组织事故调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可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等部门参与。

2.事故调查的程序(1)事故发生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应全面了解事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查明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

(3)事故调查组应查明事故责任,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4)事故调查组应制作事故调查报告,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6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6篇)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对本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交付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置和管理。

3、质量问题(包括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因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等,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等级不够、结构尺寸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工程所采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按照工程类别执行国家、行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4、质量问题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5、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____机构和职责1、项目负责人负责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逐级上报。

2、各级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相应级别质量问题的处置,____有关质量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工程部门负责制定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必要时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安质部负责监督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保留监督检查的相应记录。

5、项目经理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质量事故等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6、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三)处理程序1、质量问题的报告(1)发现质量问题的人员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采取救援行动。

因工程质量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应采用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主要是以保障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为目标,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避免类似问题重现,保证施工安全。

一、报告制度建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工程人员必须在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第一时间报告,以便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减少事故的成本,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调查程序公正、透明、迅速的调查程序,应当是事故调查体系中的必备要素,调查人员应当被精心选拔,具有丰富的施工现场经验和理论知识,对事故的调查更是极为重要,要对事故的主要因素进行准确的分析,以便未来更好的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三、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调查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会针对每个环节和相关人员进行清晰的责任追究。

调查结论应当有法律支持并获得批准,相应的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并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其施工安全意识,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发生。

四、处罚制度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将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也应该制定下相应的处罚规定,根据具体问题的大小、影响范围和适用的法律规定等环节对相关人员或组织,进行相应的处罚。

违反施工安全条例,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将被剥夺相应的惩罚,以示警戒。

五、处置流程一旦安全事故发生,施工方应够及时的采取处理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成本,并尽快启动处置流程,迅速将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使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

处置流程应该包括外部传播、内部沟通、资源整合以及各种支持和保障等流程。

同时还要建立施工安全方案,尽可能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有关信息,完善应对流程,从而尽可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保障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的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持续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减少施工过程中事故发生。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5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5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质量信息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信息网。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____〕____号)的规定,向莆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及以上;(2)一次死亡____人及以上;(3)直接导致试运营线路或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特别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重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及以上,____万元以下;(2)死亡____人及以上,____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重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很大影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及以上,____万元以下;(2)死亡____人及以上,____人以下;(3)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行车安全大事故、险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工程质量一般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下;(2)直接导致运营线路发生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和安全产生影响。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

必须在____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

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常常会严重影响工程的施工进程,给社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风险和损失,因此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的范围和性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范围,应该涵盖全部工程建设过程当中的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安全事故、环保事故、防火事故、事故后处理等。

事故的性质应该从严格区分。

按照严重程度,进行等级划分,便于快速处置。

分类一般可以采用轻型、普通、重型三种。

2、报告人群在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当中,应该详细规定报告人群。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监理、工程承包商、建设单位、工程相关人员等。

3、报告要求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要求,应该严格规定。

报告内容应该包括:事故的基本信息、事故的性质、造成的损失、事故原因等。

还应该要求报告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抢险和处理等。

同时还应该要求报告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和票据等。

4、报告机制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机制的制定是重中之重。

应该要求报告人员,在发现事故之后的24小时之内向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并在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

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调查程序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在程序上应该包括事故通知、事故勘查、事故分类、事故原因分析、修缮方案等程序。

调查处理要求专业化。

在调查处理当中,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给出可行性修复方案。

特别是对于重大事故的处理,要从制度上进行重视。

2、责任承担和处罚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调查处理机制要规定责任方的具体责任及承担方式。

重罚当然是不必多说,但是仍应该关注承担后续风险和义务等。

3、追责机制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之后,一定要建立严格的追责机制。

当责任方拒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应该采取强力制约措施,确保责任方承担起责任。

同时应该加强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监管及早发现,并制定相应的法规。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于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和单位来说,不仅是保障公共安全的责任,也是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4篇)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引言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等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等事故事件。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该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机制。

二、报告程序1. 事件发生后的报告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受伤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确保信息及时传达。

2. 报告结构报告应包括前言、事件概述、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预防措施等几个基本部分,以确保报告内容的完整和清晰。

三、调查程序1. 设立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成立调查组,由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经验和调查能力,确保调查过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 调查内容调查组应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勘察、现场照片和视频记录、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管等。

调查组还应对可能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分析,并挖掘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处理程序1. 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追究应包括纪律处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如罚款、停工整改等)和法律责任(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同时,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 预防措施根据调查结果中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求责任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和解决,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同时,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工程质量。

五、运行机制1. 监督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监督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2. 信息共享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共享机制,将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统一整理和归档,并通过内部网络、培训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和交流。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施工、安装、测试、投运或使用过程中,因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管理机构或监理机构等责任主体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并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为了防范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是关键。

一、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1.建立全面的事故报告制度,对各类工程质量事故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责任的明确性。

2.明确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原因分析等,还应附上相关资料和照片,为调查和处理提供依据。

3.规定报告的时限,要求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向主管部门报告,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责任的追究。

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制度1.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由有关部门、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2.调查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查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归属,避免简单粗暴地将责任推到一方,要全面考虑各个环节的责任。

3.调查组应收集证据、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还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技术鉴定,以提高调查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依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罚。

对于直接责任人,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如停职、降职、开除等,以起到警示作用。

2.对于间接责任人,要进行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3.对于事故涉及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要对其进行整改,通过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技术水平等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完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的挑战与对策1.挑战:信息不透明,报告不及时。

对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统一的报告渠道。

2.挑战:调查过程不公正,责任归属模糊。

对策:加强调查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调查结论的客观准确。

3.挑战:处罚力度不够,问责不严格。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不仅会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运行,还会对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一、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机制对于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应当设立专门的事故报告机制。

该机制应当保障信息的畅通,在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事故的基本情况,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和部门,以便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二、明确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程序和规范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应该及时展开调查工作。

调查工作应该由相关人员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并严格遵守调查工作的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全面周密的调查。

三、确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和要求处理工程质量事故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特别是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保证处理工作的对应性和合法性。

在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同时,要注重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保障因事故受损的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四、建立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和机制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应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进行公正、公开的处理,并保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处罚公正的原则。

五、开展工程质量事故教育和培训为了有效预防和防范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相关人员应该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及时储备必要的应对工程质量事故的知识和技能。

六、实现工程质量事故信息化和可视化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和可视化管理方法,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监控工程质量事故,及时掌握事故的相关信息,便于展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事故隐患,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以上是关于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的相关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也保障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一、总则为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维护国家、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严肃质量事故报告与处理,减少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XXX(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合同段内所有的工程项目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工程竣工后,凡因测量错误、不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预埋件安装位置偏离等不符合设计文件或达不到该工程所采用的国家、地方及项目办质量标准,需作返工、加固补强或报废等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元的;影响使勤奋能和工程结构平安,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元(含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严重影响使勤奋能或工程结构平安,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事故性子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工程倒塌或报废;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

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

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2024年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3篇)

2024年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3篇)

2024年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制度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时,按质量事故的类别及时向项目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进行申报,并按处理意见抓紧处理,确保施工质量。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㈠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两类。

㈡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应于三日内先用电话或电报报局质量管理部门,一个月内书面专题逐级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3)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处理方案及工程计划;(6)事故报告单位。

一般事故由队处理,报项目部备案。

重大事故由项目部领导牵头,队领导、项目部及队技术、质检部门参加处理。

2、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1中铁十七局集团巴准项目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制度过”的原则进行。

要查明事故的经过、性质、原因、责任者和采取的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在处理质量事故时,要注意两个问题:(1)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项目或发生在主要部位的重大质量事故,在未处理前,必须暂停施工。

(2)工程量较大,是否返工处理或修改设计变通使用,均须经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裁定,不得擅自处理。

2024年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2)摘要:在建筑和工程行业中,工程质量事故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报告制度非常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2024年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引言:工程质量事故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对社会经济发展也有不利影响。

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的制度。

该制度的设立旨在通过及时的报告、深入的调查和有效的处理,找出事故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工程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报告要求:规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要求,包括报告的时间要求、报告的内容要求、报告的形式要求等。

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并详细描述事故经过、损失情况、责任人等信息。

2. 调查程序:明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包括组织调查的责任部门、调查人员的选定、调查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等。

调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调查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现场勘查、取证收集、询问证人等工作,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处理措施:规定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包括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调整工程进度和计划、整改措施、追究责任等。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要进行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责,同时还要进行工程质量的整改,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4. 监督和管理:明确监督和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规定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要求。

相关部门应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纠正。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工程的良好形象和声誉,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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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质量信息
项目部及时传递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到公司工程质量部。

(二)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三)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所以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有多种方法,但一般可按以下条件进行分类:
(1)按事故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或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指工程倒塌或报废;或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的情况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在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混凝土拌合物产生离析现象仍浇筑入模等。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作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

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
事故。

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进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是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

例如,某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或偷工减料等等.这些因素往往会导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予以重视。

(四)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采取逐级上报的制度。

必须在2小时内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并通知有关领导及质量安全领导小组。

安质部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当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

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提出书面报告。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4、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6、事故报告单位。

(五)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尽快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1)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原因;
(2)组织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性质、责任单位、责任人;
(4)提出工程处理方案;
(5)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
(6)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7)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六)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人员脱离险境,其次是保护现场,待事故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2、发生事故后,轻伤24小时内,必须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部派人一起分析事故;重伤必须24小时内报公司,由公司派专人来项目,并报县以上法院,由法院派人、公司派人与指挥部一起分析事故,查明并处理事故,责任事故要追查和处罚;
3、事故苗头和事故分析必须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找不出原因、查不出教训、落实不了责任、提不出处理意见”不放过),并认真、严肃做好记录。

4、事故一旦确定为工伤,必须填写《事故报告》表,项目部和公司都要存档,为今后受伤者及其家属享受劳保待遇提供原始资料。

(七)质量报表
项目部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质量评定项目明细表》,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分别于季末当月25日报公司安全质量部。

项目部对每季及年质量报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策,制定预防措施。

(八)质量总结
项目部应阶段性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安质部。

(九)质量专报
项目部及时将重大质量信息,包括质量问题、质量动态、工程获奖情况、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结果等,形成质量专报,上报公司安质部。

(十)工程质量快报制度。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指挥部、公司和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通知设计、监理单位驻现场有关人员。

一般质量事故三天上报公司。

事故应在三天内出具事故快报,填写《工程质量及事故报告表》逐级报告上述有关单位和部门。

(十一)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十二)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除按第三条规定办理外,还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劳动安全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报上级批复。

(十三)发生情节严重的质量事故,尤其是发生危及生产安全及社会影响较大的质量事故,主管领导在事故发生一日内将事故原因及危害程度详细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质部。

(十四)对事故的分析,要首先从事故的源头抓起,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并落实到责任人,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确定事故的原因后,认真吸取教训并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

(十六)把事故分析及处理的全过程打印成文,做好记录。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者。

2、事故发生后提供伪证使用掩饰手段未如实上报者。

3、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江苏省盐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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