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
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1. 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电子认证在各个领域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电子认证是指使用电子手段确认某一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例如,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认证可以用于验证商家的身份和信用;在电子政务中,电子认证可以用于确认公民的身份和授权。
电子认证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和规范。
本文将探讨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定义和分类、法律的作用与意义、电子认证的法律原则以及国际电子认证的法律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2. 法律的定义和分类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区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范。
在电子认证领域,法律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普通法律,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各领域的法律;二是专门法律,包括电子商务法、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法等专门针对电子认证领域的法律。
3. 法律的作用与意义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在保护电子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可以保护电子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效预防和打击电子诈骗、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
其次,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可以为电子商务提供法律保护,增强交易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再次,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可以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最后,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对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国际间的电子贸易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4. 电子认证的法律原则电子认证的法律制度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电子认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首先,真实性原则:电子认证所收集和传输的信息必须真实可信,不能进行虚假伪装。
其次,合法性原则:电子认证所涉及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再次,证据力原则:对于以电子认证方式获得的证据,法律应给予相应的证明力和法律效力。
最后,平等原则:法律制度要确保电子认证对于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公正的,不得对特定主体进行歧视。
5. 国际电子认证的法律合作电子认证领域的国际合作对于解决跨境电子交易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3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相关的概念
电子签名人 电子签名依赖方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 电子签名验证数据 电子认证。以电子认证证书(又称数字证书)为核心
技术的加密技术,它以PKI技术为基础,对网络上传输的 信息进行加密、解密、数字签名和数字验证。
数字签名运行基本条件
数字签名的实施需要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供认证服务。这种认 证即为数字认证服务,也泛称电子认证。
目前实现电子签名的技术很多: l 数字签名技术是最成熟、最可操作、最具有市场推广价值的一个。 l 生物技术,指将个性化生物特征进行提取,并转换成数字信推广。 l 密码和PIN卡技术,以及其他种类的一次性密码生成技术一般在
电子银行的范围内使用,尽管不能完全等同于纸面签名,在电子 商务法仍应该赋予这些替代性技术生成的电子签名效力。
l 合法性: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和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认证的证据。排除 三类非法证据 :一是违背真实意志的证据;二是收集证据手段侵犯隐私权 的证据;三是收集程序不合法的证据。
l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逻辑的或法律上的联系。 (2)证据证明力 l 证据的证明力是证据真实性与证据关联性的综合判断。 l 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证明力的来源和前提。证据本身必须真实可信。 l 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同案件事实的客观内在联系。联系愈紧密证明越高。
① 概念的广泛性:涵盖所有可以提供类似功能的技术名称、术 语。
② 技术中立原则:不片面地强调某一技术。
③ 电子签字的实质:区别“签字”和“电子签字”的概念。
电子签名具有易修改性、易复制性、脆弱性、以及精确性等 特点,从而增加了对判定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的复杂性和特 殊性。
电子签名的种类
电子签名法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何种技术实现电子签名,只要该项 技术所实现的电子签名符合该法规定即可。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组建,以政府信誉为保障 技术资金劣势,市场发育不完善同时又要加快发展-马来西亚
(二)行业自律型
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方式建立并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 雄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市场发育成熟,社会信用制度健全-澳大利亚
(三)政府监管与市场培育结合型
以政府和政府授权机构组建的认证机构作为核心,同时接受其他机构 自愿认可制度,认证机构不一定取得许可,但经过政府许可的认证机 构可享受优惠条件,政府有限介入,不进行全面干预-新加坡 英国、 奥地利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 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 9 储存的信息。
第二节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电子认证与认证机构概述
电子认证,是指特定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以确定 某个人的身份或者特定信息的完整性的过程。 认证机构(Certificate Authority 简称CA),又称认证中心,验证机构, 认证证书管理中心,是指以验证数字签名为目的,颁发与加密密钥相关身 份证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 者提供认证服务。 第十七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四)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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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电子认证与认证机构概述
(二)电子认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15年修正)本法变迁史: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年8月28日发布、2005年4月1日实施)2.本法规已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15年4月24日发布、2015年4月24日实施)修改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电文第三章电子签名与认证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签名行为,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第三条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数据电文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电子签名法法律效力和认证要求
电子签名法法律效力和认证要求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电子签名在与传统纸质签名相比具有许多便利之处,因此在商务活动、合同签署等场景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为了确保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实施认证,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讨论电子签名法律效力和认证要求。
一、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律效力是指当事人在网络环境下使用有效的电子签名进行合同签署时,该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国际上,不同国家对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的规定存在差异,但大体上可分为两种模式:狭义电子签名模式和广义电子签名模式。
在狭义电子签名模式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 签署者的身份得到明确确认。
2. 签署者与电子签名关联的数据具有唯一性。
3. 签署者对电子签名产生的数据具有独占式控制权。
而在广义电子签名模式下,则不对电子签名的形式和技术做具体规定,只要满足以下要求即可:1. 签署者意愿明确。
2. 签署者与电子签名关联的数据具有唯一性。
3. 签署者对电子签名产生的数据具有控制权。
二、电子签名认证要求为了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明效力,电子签名认证要求得到了普遍关注和规范。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可追溯性要求:电子签名需要能够追溯到签署者的身份和签署时间,以便进行后续的查验和验证。
2. 安全性要求:电子签名应当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确保其不易被伪造、篡改或复制,以保证签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可证明性要求:电子签名需要具备一定的证明效力,能够在纠纷解决、法律诉讼等场景下作为有效的证据。
4. 权威认证要求:电子签名应当通过权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增加其法律效力和可信度。
5. 法律依据要求:电子签名在具体的应用场景下,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和认证。
三、电子签名在国际上的法律地位在国际上,各个国家对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有所不同。
一些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明确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如美国的《电子签名法》、欧盟的《电子签名指令》等;而一些国家则还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教案 第二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相关法律法规
理论课教案课堂教学安排1、学生阅读案例并思考(1min);2、提问:什么是电子认证?你认为电子商务活动为什么需要电子认证?3、引出:本次课题主体:“电子认证”二、授课1、说明本次授课内容的重点以及难点知识、学习目标,让学生清楚知识的脉络以及侧重点,带着目标学习;2、知识点讲解1)电子认证概述(讲授流程)①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条规定:认证是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②电子认证的定义:指为了配合电子签名的使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按照特定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对电子签名人的身份、资格等进行审验,以确保电子签名与签名使用人之间唯一对应关系的证明活动;③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定义:通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产品目录: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④电子认证的功能(2种):(重点讲解)担保功能;预防功能(预防欺诈、预防否认)。
电子认证的最终目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确认交易主体的身份资格及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预防虚假信息的出现,解决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有序进行。
⑤电子认证的分类:(简要讲解)按照认证对象划分:身份认证、站点认证、数据电文认证;按照认证主体划分:双方认证、第三方认证。
2)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讲授流程)①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认证机构的定义:又称认证中心,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取得了认证机构资质的提供第三方认证服务的机构;(先讲普遍的认证机构,再进一步讲电子认证机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定义:又称电子认证机构,是指为电子签名人和电子签名依赖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简要提及:认证机构和电子认证机构的区别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设立电子签名人: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电子认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号《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31日起施行。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5年2月8日发布的《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毅中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是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是指为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提供认证服务的机构(以下称为“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为电子签名提供电子认证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电子认证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第五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不少于三十名,并且应当符合相应岗位技能要求。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环境。
(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六)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电子认证服务许可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申请。
(二)人员证明。
(三)资金证明(经依法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的验资报告)。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国家有关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设备、物理环境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凭证。
第二章-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二节 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14 • 一、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范围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 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不适用范围:(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 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实在!我需要五千,这个数不大 21 也不小,另外我昨天刚回北京做了个眼睛手术,现在根本出不了
我国《电子电子签名法》第九条对数据电文归属作了规定:“数据电 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发件人发送;经发件人授权发送的; 发件人的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的;收件人按照发件人认可的方法 对数据电文进行验证结果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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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数据电文确认收讫 • 3、数据电文发送和接收时间 • 4、数据电文的接收时间的确认
16 • (四)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 • 1、数据电文的可采性 • 2、数据电文电文的真实性 • 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 • 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 • 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 其他相关因素
1•7(五)数据电文的归属与确认 • 1、数据电文的归属
归属的推定是指在交易当事人对签署者的身份发生争议时所应采用 的规则。
2、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 2生不0 ,能向 出他 门,借你钱汇应到急我,卡短里信”中。说杨:“先我生需随要即50将00钱,汇刚给回了北韩京某做。了一眼个睛多手星术期, 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 往,二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 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 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海淀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 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二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 还以前欠她的欠款。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 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 "1391166XXXX"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 如: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金援助吧。
医师电子签名管理制度
医师电子签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电子签名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医疗机构内医师使用电子签名进行病历书写、处方开具、医疗文件签署等医疗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师电子签名管理制度,加强电子签名使用的规范化和安全管理。
第二章电子签名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子签名软件,确保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师进行电子签名使用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医师能够正确使用电子签名。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签名使用登记制度,对医师使用电子签名的行为进行记录和监管。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签名认证制度,对医师的电子签名进行认证和授权。
第三章电子签名使用第八条医师使用电子签名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医疗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医师使用电子签名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和使用电子签名。
第十条医师使用电子签名应当遵循保密原则,对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进行保密。
第四章电子签名安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子签名的安全,防止电子签名被非法获取和使用。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电子签名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签名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电子签名安全事件。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医师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和使用电子签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建立健全电子签名管理制度,导致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医师电子签名管理制度的实施。
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法律规范
1.2 数据电文的证据效力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 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 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 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 求:……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 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 求 ……
电子商务法
我国电子签名法的法的法律效力,我国《电子签名法》 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 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 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 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 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可信时间戳”是由权威专业的时间戳服务机构利用权威 可信的时间源和现代密码技术产生的一个用来证明电子 文件存在的时间和内容完整性的一种方法。由于采用了 权威可信的时间源和电子签名技术,这个“时间确认” 便有了“客观性”、“不可抵赖性”,因而是“可信” 的。
• 电子签名技术专利调查 经初步统计,中国专利局公开或授权的电子签名技术专利
薛某经过调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同学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而起诉的依据是,在向美国大学发出拒绝信的当天,有人证 明张 某曾经在发出电子邮件的试验室里,张某本人也承认在 当天曾经 到过试验室,但拒绝承认电子邮件为其所发。
原告收集了以下电子证据: 1)4月12日上午10:12分从地址号为“204”的
计算机上发出的电子邮件,发件人署名“Nannan”, 收件人是美国密苏里-哥伦比亚大学的刘某;
案例分析
中国电子邮件第一案 基本案情:1996年4月9日,北京大学研究生薛某收到美国密 执安大学发给她的关于批准她入学申请并提供奖学金的电子 邮件,但其后一直未见正式通知,后来经过查询后得知,有 人冒用其名义向该 大学发去了一封电子邮件,谎称薛某已经 接受其他学校的邀请, 回绝了该所大学。该大学将这份奖学 金转给了别人,薛失去了一次 赴美深造的机会。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电子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子印章,是指采用电子形式制作的、用于证明权利义务关系和特定事实的电子签名和电子标识。
第三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应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发放第五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电子印章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电子印章的发放应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权限。
第七条电子印章的制作和发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子印章管理档案,记录电子印章的制作、发放、使用和销毁等情况。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非法活动。
第九条使用电子印章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确保电子印章的正确使用。
第十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实行审批制度,使用前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明确使用的范围、条件和期限。
第十一条电子印章的使用应实行登记制度,使用情况应进行详细登记,记录使用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等信息。
第十二条电子印章的使用者应对电子印章的使用负责,不得泄露电子印章的相关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电子印章。
第十三条电子印章的保管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印章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电子印章的停止和销毁第十四条电子印章的停止使用应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明确停止使用的原因、范围和期限。
第十五条电子印章的销毁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电子印章的信息无法恢复。
第十六条电子印章的销毁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子印章的信息无法被非法使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规定,造成电子印章泄露、遗失或被非法使用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是指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保护合法权益,确保电子交易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措施。
本文将围绕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定义、原理、法律法规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定义和原理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表达的签署意愿,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法律效力的一种技术手段。
电子签名主要涉及的技术原理包括:数字证书、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
数字证书是电子签名的基础,它是由可信第三方机构发放的一种电子凭证,用于确认签名者的身份和签名的真实性。
数字签名是将签名者的私钥与文件进行运算得到签名值,用于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时间戳是指在文件签名之后由可信第三方机构生成的具有时间戳标记的数字文件,用于证明签名是在特定时间进行的。
电子认证服务是通过电子方式来确认和核实自然人、法人、机关或组织的身份或行为的过程。
电子认证服务通常涉及的技术手段包括:身份认证、认证机构和认证标识等。
身份认证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如密码、指纹、虹膜识别等)确认自然人、法人、机关或组织的身份的过程。
认证机构是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具有核实和确认身份的合法权力。
认证标识是由认证机构颁发的一种电子凭证,用于核实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认证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基本原则、监管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主要包括电子签名的定义与效力、签署方式与要求、电子签名证书的管理和使用、违法责任等内容。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效力取决于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认证法》主要包括电子认证服务的定义与效力、服务提供者的要求与义务、认证标识的管理和使用、违法责任等内容。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9.04•【文号】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4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4号《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8月26日国家密码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局长刘东方2024年9月4日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行为,对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保障电子政务安全可靠,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提供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是指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为政务活动提供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保证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活动。
第四条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依法取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
第五条国家密码管理局对全国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质认定第六条取得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具有与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及其使用密码相适应的资金;(三)具有与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及其使用密码相适应的运营场所;(四)具有在境内设置、符合国家有关密码标准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等设备设施;(五)具有30名以上与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及其使用密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等专业人员;(六)具有为政务活动提供长期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能力,包括持续保持财务状况良好、运营资金充足、设备设施稳定运行、专业人员队伍稳定,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不良信用记录等;(七)具有保证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及其使用密码安全运行的管理体系。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汇报人:日期:CATALOGUE目录•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概述•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认证法律制度•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的应用与案例分析•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的风险与挑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的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01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概述指利用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进行签名,以验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电子签名包括加密和解密技术,用于保证电子签名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密码技术电子签名的定义利用公钥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进行签名,具有最高的安全性。
公钥密码签名私钥密码签名不可抵赖签名利用私钥密码技术对电子文档进行签名,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指无法否认自己签名的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应。
03电子签名的分类0201电子认证指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和程序,对电子文档或电子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认证和验证。
认证机构指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颁发数字证书,对电子文档或电子交易进行认证和验证。
电子认证的定义通过数字证书对电子文档或电子交易进行认证和验证。
数字证书认证利用个人的生物特征信息对电子文档或电子交易进行认证和验证。
生物特征认证如智能卡、时间戳等认证方式。
其他认证方式电子认证的分类02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电子签名的定义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电子签名的分类电子签名可以分为公钥基础设施(PKI)电子签名和非公钥基础设施(NPKI)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分类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的起源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国会通过了《电子签名法案》,该法案规定了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和使用要求。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的发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签名法律制度逐渐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和应用。
电子签名可以验证签署人的身份,防止伪造和冒充签署,保障交易安全。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的意义与作用保障交易安全电子签名可以实现远程签署,缩短签署时间和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第2章-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目的要求: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多样性。
教学重难点:把握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基本知识;了解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法规;理解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组织教学:点名考勤;复习;引入新课;讲解理论知识;实例演示;指导学生练习;总结总结复习导入新课: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有哪些?提问:1、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的区别,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2、电子商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3、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意义?教学方式、手段、媒介:教学手段:讲授、多媒体;媒介:教材授课内容:案例A:原告:史文权——互联网用户,下载安装了百度搜索伴侣软件,并正常使用,其直接与百度网站结合使用,并在IE工具栏内有明确的图标和菜单指示。
过了几日,原告在浏览部分网站时,被提示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
但是安装后,发现电脑中缘由的百度搜索伴侣软件、IE工具栏中的百度搜索伴侣图标和菜单被非法删除。
在重新中,又发现下载和安装受到了网络实名软件的屏蔽,最后安装失败。
原告申请北京市公证处对此进行网络证据保全。
网络实名软件来源于“3721”网站,属于国风因特公司和三七二一公司。
该软件得到了该公司的技术支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此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相关软件的合法使用权;该软件并未对侵权功能作出详尽的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屏蔽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强制交易行为;非法监视用户上网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1.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2.该公司对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3.该公司对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4.该公司必须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例引入:教师:我经常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贴子:“网络购物维权让我疲惫不堪”、“网络维权如何进行”等,今天看了一则“网络维权我该找谁”的帖子与同学们交流一下:“网上购物维权我该找谁”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说到消费维权我就有一肚子的牢骚想发,可却找不到一个可供发泄的渠道,为什么呢,就因为我是网上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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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授课日期授课题目:第2章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目的要求: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多样性。
教学重难点:把握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基本知识;了解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法规;理解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组织教学:点名考勤;复习;引入新课;讲解理论知识;实例演示;指导学生练习;总结总结复习导入新课: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有哪些?提问:1、电子商务与传统交易方式的区别,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2、电子商务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3、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意义?教学方式、手段、媒介:教学手段:讲授、多媒体;媒介:教材授课内容:案例A:原告:史文权——互联网用户,下载安装了百度搜索伴侣软件,并正常使用,其直接与百度网站结合使用,并在IE工具栏内有明确的图标和菜单指示。
过了几日,原告在浏览部分网站时,被提示安装了“网络实名软件”。
但是安装后,发现电脑中缘由的百度搜索伴侣软件、IE工具栏中的百度搜索伴侣图标和菜单被非法删除。
在重新中,又发现下载和安装受到了网络实名软件的屏蔽,最后安装失败。
原告申请北京市公证处对此进行网络证据保全。
网络实名软件来源于“3721”网站,属于国风因特公司和三七二一公司。
该软件得到了该公司的技术支持。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此行为侵犯了原告对相关软件的合法使用权;该软件并未对侵权功能作出详尽的说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屏蔽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构成强制交易行为;非法监视用户上网行为,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最后,法院判决如下: 1.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2.该公司对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3.该公司对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4.该公司必须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例引入:教师:我经常会在网上看到这样的贴子:“网络购物维权让我疲惫不堪”、“网络维权如何进行”等,今天看了一则“网络维权我该找谁”的帖子与同学们交流一下:“网上购物维权我该找谁”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维权日,说到消费维权我就有一肚子的牢骚想发,可却找不到一个可供发泄的渠道,为什么呢,就因为我是网上购物。
我是一个标准的“购衣狂”,在女人永远缺少一件衣服,这个恒古不变真理的诱惑下,两眼放光的我,见到喜欢的衣服恨不得全搬回去。
后来,闺中密友向我推荐了网购,好处一是简洁:勿需专程逛店,让自己变得腰酸背痛腿抽筋,二送货上门,省去了大包小包往家拿时车马劳顿的奔波之苦;三利用网上银行刷卡,方便快捷,你只要按照提示点过去,就可以静候快递上门了。
经过数次成功体验,感觉网络购物这种新购物方式,真的是既便捷又时尚,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能轻轻松松选购商品,真是有着酷酷的感觉。
只是这种酷酷的感觉没有多久,我就有了想哭的感觉。
年初,我在某购物网站看中了一件最新款的知名品牌大衣,标价4800元,要求预付30%的款项后发货,验货后付清余款。
我按地址汇去钱后,却一个月毫无音讯,多次联系后,商家称必须再汇款500元,否则不予发货。
忍无可忍下,我坚决要求退货,对方满口答应却称:退款可以,但要将已付款的25%作为退款手续费。
无奈之下,我只有再付款500元,这回货倒是给寄来了,却远不是订购时选定的型号和样式,商家坚称没发错并拒绝我以“外形不符”为由退货或退款。
由于没有订货时外形、规格等方面的书面凭证,我根本无法证明订购衣型与所发货品不一致。
在我向该购物网站数次投诉后,网站表示按规定最多只能赔偿500元。
协商一个月后,再打电话,商家和网站却像石沉大海般再也没有了答复。
直到这时,我才发现我竟然投诉无门:网络购物不受任何一个部门的管辖和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对此都还是个空缺,气愤之余,终于明白商家和网站有恃无恐的原因了。
网络购物在我国尚属起步发展阶段,该行业内的诸多问题伴随着网络消费者的日益增多也与日俱增,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对此却存在疏漏。
网购消费者迫切需要完善的规范化网购,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在享受网购酷酷感觉的同时,不再有欲哭无泪的事情发生。
教师: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事,你会如何处理呢?你会找哪个部门投诉呢?该起诉谁呢?实训内容:为达到本单元的能力目标所进行的实训内容。
(与大纲中的实训相对应,实训简介)电子签名法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实训--电子从本案看电子证据的认证兴隆工具制造有限公司是传统制造企业,在企业电子商务化过程中,遇到电子商务系统开发问题,经调研考察,自主建站的方式成本不适于实际操作,故由电子商务服务商华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年之后,兴隆制造以华睿商务违约,未能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
华睿商务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海外客户对兴隆制造产品询盘的4份电子邮件(打印文件),以此证明华睿商务为兴隆制造建立的交易平台已取得业务进展,至于最终没有能够成交,是由于兴隆制造提供给外商的样品不符合要求。
此实训以“人机交互式动画闯关游戏”方式进行,案例分析了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
案例的焦点是华睿商务提供的电子邮件证据效力问题。
通过此实训学生能够分析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分析电子证据的多样性。
相关知识:1、数据电文:指经由电子、光学或者类似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2、电子签名: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3、数字签名:基于PKI(PublicKeylnfrastructino公钥基础设施)的电子签名技术,利用公钥密码技术和其他密码算法生成一系列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书写签名和印章;这种电子式的签名还可进行技术验证,其验证的准确度是物理世界中手工签名和图章的验证所无法比拟的。
4、电子签名人: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5、电子签名依赖方: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6、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7、电子认证的概念:从技术角度来说,电子认证是以电子认证证书(又称数字证书)为核心技术的加密技术,它以PKI技术为基础,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解密、数字签名和数字验证。
《电子签名法》所说的电子认证,其含义是特指为配合电子签名的使用,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为中心,由其依照法律规定审验电子签名使用人的身份、资格等属性,以确保电子签名与签名使用人之间唯一对应关系的法律制度。
8、电子认证的作用:电子认证是一种服务,通过证书授权机构(CA中心)对公共密钥进行辨别和认证,以防止或降低因密钥的丢失、毁损或解密等原因造成的电子文件环境交易的不确定因素及不安全风险9、电子认证的程序10、电子认证的分类11、认证机构(CA认证机构或CA认证中心)为用户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及相关活动提供一个中立、公正、值得信赖的第三方认证服务的机构。
12、认证机构的管理13、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类型14、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使用流程15、认证机构与证书信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教学设计:本单元采用“引导案例→案例适用相应法律条款→案例分析”方式,教学结合对实践问题和案例的分析阐述,注重对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的理解。
本单元用8个学时,其中理论教学4学时,案例分析、学生实训4学时。
具体如下:一、课程安排(一)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概述(第1个小单元,1学时)1、案例引入开篇设计3个关系学生日常生活的小问题(▼如:同学找工作(兼职)是否有通过电子邮件投简历的方式?是否接到过电子邮件录用通知?电子邮件形式的录用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引入引导案例。
这3个小问题请同学表述自己观点,教师不给出结论。
注意设计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导入提问,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学生依据教师提问,思考、发表简要观点。
调用资源图片FGT020101、图片FGT020102。
引导案例以“播放—提问—讲解”的方式进行,播放动画案例FGD0201引例动画(电子邮件往来能构成劳动合同吗?),▼提出问题“电子邮件录用通知是否属于合同的基本形式?”引例简析,《合同法》第十一条。
资源图片FGT020103。
边观看动画,边思考。
之后讨论、表达观点。
2、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概述数据电文的定义(讲解—举例),调用图片FGT020104 数据电文种类、图片FGT020105 合同的书面形式。
▼设计课堂提问:日常生活中的何种信息属于数据电文?学生听讲、思考,将概念与日常遇到信息相对应比较做出回答。
讲解时注意明确数据电文的定义和合同的书面形式。
电子签名概述(播放—讲解—举例),播放小动画片段FGD020102 传统商务与电子商务活动中签名方式的演变。
电子签名的概念,图片FGT020106 电子签章,动画FGD020103 电子签名过程举例。
▼提问:电子签名就是数字签名吗?设难置疑,引起思辨。
电子签名与数字签名,注意明确“实现电子签名的方法有好多种技术手段,数字签名是电子签名的一种特定形式。
图片FGT020106 基于公钥基础设施的电子签名技术框图。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调用图片FGT020107 电子签名认证证书。
注意讲清楚数字签名与电子签名的关系。
了解电子签名的种类。
(二)数据电文法律效力(第2个小单元,1学时)1、引导案例(播放—提问—讲解),图文并茂展示案例1,提出问题:小区业主QQ群发布停止供电文书具备法律效力吗?调用资源FGA020201 案例1、图片FGT020201 案例1中的漫画组图。
此过程创设情境,引发学习动机。
▼究竟哪些情况下数据电文不具备法律效力?训练学生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及胆量。
2、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范围,调用FGT020202 漫画组图-电子签名、数据电文不适用情况。
学生对照课本理解《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积极主动有效的识记、辨识重点法律条款。
(三)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第3个单元,2学时)1、引导案例(角色扮演展示案例2),教师选取6名同学作为案例演员,分角色展示案例内容。
组织学生找出案例所述内容与《电子签名法》中条款对应关系。
提示实践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调用资源FGA020202 案例2网聊记录能够作为法庭证据吗?FGT020203 案例2中的漫画组图。
讲解时明确: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及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2、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四条,《合同法》第十条。
资源:FGT020204 合同的书面形式框图。
▼提问: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电子证据?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原件、保存、归属、发送接收时间及地点的规定,调用资源FGD020201 数据电文原件形式动画、FGD020202 数据电文发送时间动画、FGD020203 数据电文接收时间动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