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人格权概述)【圣才出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二章 人格权概述
12.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考点难点归纳】
考点一:人格和人格权(见表12-1) ★★★
表12-1 人格和人格权
人格的法律内涵
人格和人格权的概念 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
人格权的主要权能 人格权与身份权
人格权与其他权利 人格权与财产权 人格权与人权 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意义
自然人死亡后人格权的保护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人
格权概述
考点二:人格权与其他权利★★★
1.人格权与身份权(见表12-2)
表12-2 人格权与身份权
2.人格权与财产权(见表12-3)
表12-3 人格权与财产权
3.人格权与人权(见表12-4)
表12-4 人格权与人权
考点三:自然人死亡后人格权的保护(见表12-5)★★★
表12-5 自然人死亡后人格权的保护
12.2 课后习题详解
1.试析人格权的主要特征。
答:人格权是指以主体固有的人格利益为客体,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平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为目标的权利。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较,人格权主要有以下特征: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所固有的基本权利。其取得无须民事主体积极的作为,而是由法律直接赋予,其保护范围和方式等也皆因法律的肯定才得以为权利人所实际享有。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专属享有的民事权利。表现在两个方面:①人格权是民事主体资格得以维持的前提;②从其权利要素上看,任何一项人格权皆须以具体的民事主体为依托,并借此表现其价值和个性。人格权由权利人专有,不得让与、继承或抛弃。
(3)人格权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为其客体。作为人格权客体的人格利益,是应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2.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财产权的关系。
答:(1)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关系
作为人身权的人格权和身份权都体现了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并都以人格的独立、自由和平等为基础。因此,作为人身权概念下的两项基本的权利类型,人格权与身份权的联系无疑是最为密切的。其具体内容如下:
①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共性
a.二者都是专属性的民事权利。人格权与身份权都只能由权利人专属享有和行使,不得转让或由他人继承。
b.二者都是非财产性权利。无论人格抑或身份都不是财产,不能直接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
c.从法律保护的目的来看,二者表达了共同的价值关怀。对两种权利保护都旨在实现和维护人格的独立、自由和平等,确认人的共同价值并鼓励个人以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活动,自主地从事各项正当的社会交往。
②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a.权利客体上的差别。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除自然人与法人因各自自然属性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外,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权内容是基本一致的;而身份权的客体身份利益则具有多元性,不同的身份权所指向的身份利益具有明显差别。
b.权利取得上的差别。人格权系基于出生的自然事件或成立的事实而自然地取得;而身份权的取得,既可基于身份事实,也可基于身份行为。
c.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人格权以权利人的生存为基础,没有期限限制;而身份权中的具体权利既可是无期限权利,也可由当事人设定权利存续期间或因当事人一定的身份行为而随时产生或终止。
(2)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关系
人格权和财产权作为两大类型,共同构成民事权利中的最主要和最重要部分,但也呈现
出较为直观的差异性。其具体内容如下:
①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共性
a.人格权的享有和保障是民事主体取得和行使财产权的前提。人格权与民事权利能力密不可分,是其取得和行使包括财产权利在内的诸多民事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对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侵害往往也会伴生财产损害的后果。
b.财产权的享有和行使可以为民事主体人格权的享有提供更为充分的保障。在制度体系构造上,财产权和生命权、自由权作为基本权利,一直以来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所在。在市场经济时代,财产作为社会主体参与社会关系、实现自身价值的物质基础,为民事主体充分地享有其人格利益提供必要的现实条件。
c.人格权也部分包含财产利益的因素。人格权的损害大多仍需以财产赔偿作为救济;某些人格权的利用,也切实可以为权利主体带来财产上的收益。对法人而言,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更是其作为独立民事主体,享有法人人格权的基本条件之一。
②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别
a.权利客体不同。人格权以人格权利益为其客体,无法以经济价值估量。财产权的客体为物、行为或智力成果,都体现一定的财产利益,均可以金钱估量。
b.专属与否不同。人格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权利主体专属享有和使用,不得转让和继承。只要行为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其财产权。
3.试论死者人格利益保护的主要范围。
答:虽然我国《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都没有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审理死者人格侵害案件的需要,以判例和司法解释的方式,已经为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提供了不少规范上的支持,从审判实践可以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