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宅基地纠纷调解案例【VIP专享】
调解纠纷案例
岑警官,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兴华派出所鳌鱼岗社区民警。
不知道是不是气温变热,人的脾气也大了起来,今天,忙着处理了两单争执,巧的是,上午是两兄弟打架,下午是三姐妹吵架。
先说上午的,一条村两兄弟,两家对门,却一直不和,50多岁的人了,儿子都20多岁,还是经常发生“战争”。
今天一早又“开战”了。
原来,大哥家在墙上开了个窗户,细佬嫌阻了自家的光线,争执起来,把窗户打烂,之后仍不罢休,继续扔石头到天台,水池都塞满了。
“可恼也”,大哥举着菜刀就冲出来了,大家劝解不下自然报了警。
我立即赶到现场分开两人,但也调解不开,只好带回派出所。
谁知在调解室,大哥又跳起来,一摸口袋掏刀子继续动手。
无奈之下,只好将两人分开,隔着铁门,说不了三句又暴跳如雷。
调解了五六个小时,一直闹到下午才算告一段落。
才送走两兄弟,鳌鱼岗同住一栋楼的三姐妹因为天台砌墙也起了争执。
“三个女人一个墟”,何况是吵架,不得了,邻居们都被吵得昏了头,于是报警。
这三姐妹年纪最大的53岁,最小也44岁,同住自己家一幢六层楼上,每人一层,楼下作出租屋。
平时已因一些小事不时爆发磨擦。
前些天,她们计划在天台各砌一个厨房。
线划好了,连砖头都搬上来了,可刚开工,却又停了下来,因为墙砌在哪边呢?虽然仅5厘米宽,谁也不肯“蚀底”!砌在中间,又压住了水管。
墙刚砌起,不是这个不满,就是那个说不公,只好打掉推倒重来,弄了一个星期都没搞成。
今天还是为此吵得要报警。
岑警官赶到现场,三人见状拉住民警七嘴八舌,还拉着民警从一楼跑到六楼,又从六楼跑到一楼,然后一层一层地看,拿着皮尺一分一分度量,一点一点计算各家面积。
眼看天黑,民警有了个主意:不如让墙砌在中间,下面挖个直角型空隙留作下水道吧,这样既公平又解决了生活问题。
泥瓦工人也表示可行,三姐妹方才统一意见齐声说好。
问题解决了,她们非得拉着我在“断墙拍照留念”。
村里人热情起来也不得了,还真是不照不行。
张警官,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派出所宝玉直社区民警。
宅基地买卖产生纠纷怎么解决的案例
宅基地买卖产生纠纷怎么解决的案例
王某和李某是邻居,两家住在紧邻一栋楼,王某决定将自己公寓楼的一套房子出售给李某,但后来交易发生了纠纷,两人在公寓的价格问题上相互指责。
王某认为,他已经和李某口头约定了出售该套房子的价格,但是李某不承认,说他们只是在谈论出售价格,签订协议时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在了解了争议事实后,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了裁决,认定了双方纠纷发生前理应达成一致协议才算合法,如果出售房屋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就没有合同效力。
于是,法院以口头约定未达成协议为由,裁定解除合同,让双方终止交易,但是一定要赔偿给对方交易声明的款项作为抵赔,可以考虑尊重双方合理诉求,调停解决纠纷。
因此,只有在双方达成一致以后才能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双方能够比较充分地沟通,准确理解同一方意见,形成完整的买卖合同才能避免发生交易纠纷。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因为一些琐事产生纠纷。
这些纠纷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不仅会影响邻里关系,还可能给双方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下面,我将为您讲述一个典型的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居住着两户人家,一户是李大爷一家,另一户是王大妈一家。
两家的房子相邻,中间只隔着一堵墙。
原本,两家人相处得还算融洽,但最近却因为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
事情的起因是李大爷家想要在自家的院子里搭建一个小棚子,用来存放杂物。
由于院子的空间有限,李大爷在搭建的时候,稍微超出了自家的地界,占用了一点王大妈家的地方。
王大妈发现后,立刻上门找李大爷理论,要求他拆除多占的部分。
李大爷却认为这只是一点点地方,不会对王大妈家造成什么影响,拒绝拆除。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争吵声越来越大,引得周围的邻居纷纷前来围观。
邻居们虽然纷纷劝解,但双方情绪激动,根本听不进去。
无奈之下,有人提议找社区的调解员来帮忙解决。
社区调解员小张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他先让双方冷静下来,然后分别听取了他们的陈述和诉求。
小张了解到,王大妈主要是觉得李大爷未经同意占用了自家的地方,这是对她权益的侵犯。
而李大爷则认为自己只是临时占用一点,以后会想办法弥补。
在充分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小张开始进行调解。
他先对李大爷说:“李大爷,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王大妈未经您同意占用了您家的地方,您心里会舒服吗?邻里之间应该互相尊重,您这样做确实不太合适。
”李大爷听了,沉默不语。
接着,小张又对王大妈说:“王大妈,李大爷可能也是一时疏忽,他也说了以后会想办法弥补。
大家都是多年的邻居了,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伤了和气。
”王大妈的态度也有所缓和。
见双方的态度都有所转变,小张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李大爷尽快拆除多占的部分,然后在其他方面对王大妈进行一些补偿,比如帮忙打扫院子或者帮忙搬搬重物等。
双方经过考虑,最终都同意了这个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小张还特别强调了邻里和谐的重要性。
法律调解邻里关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性增强,邻里关系日益复杂。
邻里纠纷成为社区管理中的一个普遍问题。
为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我国法律工作者在调解邻里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法律调解邻里关系案例。
二、案例简介(一)纠纷起因某小区居民张某与邻居李某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纠纷。
张某家位于李某家上方,张某家装修后,李某家发现屋顶出现渗水现象。
李某认为这是张某装修导致的问题,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然而,张某认为漏水原因是房屋质量问题,与自己装修无关。
双方争执不下,矛盾日益激化。
(二)调解过程1.社区调解首先,张某和李某向所在小区居委会反映情况,居委会了解情况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居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出漏水问题的责任。
在居委会的调解下,双方初步达成赔偿协议。
2.法律援助然而,协议达成后,李某认为张某故意拖延赔偿,于是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介入调解。
律师通过调查取证,了解房屋漏水原因,向张某说明法律规定,指出其装修行为可能对邻居造成损害。
在律师的调解下,张某承认责任,并与李某达成赔偿协议。
3.法院判决经过调解,双方再次发生纠纷。
李某认为张某赔偿金额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双方诉求,以及房屋漏水原因,依法作出判决。
(三)调解结果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判决生效后,张某履行了赔偿义务,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调解的重要性1.维护社会稳定。
邻里纠纷若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导致矛盾升级,甚至引发打架斗殴等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2.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邻里关系和谐,居民生活更加安宁,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促进社区和谐。
法律调解有助于消除邻里矛盾,构建和谐社区。
(二)法律调解的途径1.社区调解。
社区调解是解决邻里纠纷的重要途径,具有便捷、高效、低成本等优点。
宅基地纠纷法律处罚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宅基地是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重要土地资源。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价值的提升,宅基地纠纷案件逐渐增多。
本案例涉及一起因宅基地使用权引发的纠纷,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与被告乙系同村村民,双方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各有一块宅基地。
甲的宅基地位于村北,乙的宅基地位于村南。
由于历史原因,甲的宅基地面积较小,而乙的宅基地面积较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甲因家庭人口增加,需要扩大居住面积,于是产生了与乙的宅基地纠纷。
甲认为,乙的宅基地侵占了自己应得的土地,要求乙归还多余的土地。
乙则认为,自己的宅基地是合法取得,且面积合理,不同意归还。
双方协商无果,甲遂将乙诉至法院。
三、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 甲、乙的宅基地均属村集体所有,且双方均取得了宅基地使用权。
2. 甲的宅基地面积较小,原因为历史原因,乙的宅基地面积较大,但并未超出法定范围。
3. 双方在宅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均未发生侵权行为。
法院认为,甲、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均合法有效,但甲因家庭人口增加,确实存在扩大居住面积的需求。
然而,乙的宅基地并未超出法定范围,且双方在宅基地的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侵权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如下:1. 甲的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有效。
2. 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有效。
3. 双方应保持现有宅基地的界限,不得擅自改变。
四、法律处罚虽然本案中法院没有对乙进行行政处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乙在宅基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处罚:1. 非法占用土地:如果乙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土地建盖房屋,将会被责令退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2. 违法转让土地:如果乙将宅基地使用权非法转让他人,将会被责令停止转让行为,并处以罚款。
3.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果乙将宅基地用于非居住用途,将会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
五、案例启示本案反映出宅基地纠纷的复杂性和法律的重要性。
农村邻里纠纷案例(通用6篇)
二、加强排调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来,我社区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 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 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90%,以社区为主调解成功率达到90虬今年我们重点做好 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 题,并且出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许多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 有可
能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犯罪等重大性案件。(现在,一般矛盾纠纷的类型有物业纠纷、邻里 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复杂的矛盾纠纷类型有经济债务纠纷、伤害赔偿纠纷;重大矛盾纠纷的 类型有刑事案件纠纷,复杂矛盾转化重大矛盾、医疗纠纷以及网上流传的跳楼事件等等)。为维护社会稳定,要不 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翠云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洛龙 区司法局的指导下,从实践出发做好新时期的人民调解,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不断改革,不断巩固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建设,健全调委会组织,培养调解技能人才资源,特聘请 调解专家,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最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
吴某某上来后对李某某说:嫂子,其实咱俩没啥,可是你老公总是怀疑我,对我骂骂咧咧,好像是我贪污你家 水费,你说我又没用你家的水,住户都不想轮流收水费,社区委托我代收,还收出不是来了,我也委屈。张主任随 即又对吴某某进行了劝说:吴师,你别委屈,我知道李师的房客没交清费就走了,你是一时生气,扣下了李师的天 然气,以后,如果有住户不配合缴付水费和垃圾费,你尽管让其找社区,我来处理。要不你看现在还是把天然气卡 还给李师吧。
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例5篇
农村宅基地纠纷案例5篇一、案例一:宅基地被非法占用背景介绍:该案例发生在某省农村,甲方是村民,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乙方是甲方的邻居,因为自己的土地不够建房子,就私自占用了甲方的宅基地。
事件经过:1. 乙方私自占用了甲方的宅基地,并开始在上面建房子;2. 甲方发现后多次找乙方协商,但乙方并不理会;3. 甲方报警处理,但警察称这是土地纠纷问题,需要到相关部门处理;4. 甲方找到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资料;5. 经过多次调解和协商,最终乙方同意将宅基地归还给甲方,并赔偿相关损失。
教训:1. 村民要加强对自己土地权益的保护意识;2. 对于非法占用行为要及时报警并向相关部门投诉;3. 在处理纠纷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资料。
二、案例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问题背景介绍:该案例发生在某省农村,甲方是村民,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为800平方米。
由于甲方年龄较大,无法自己建房子,于是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方。
事件经过:1. 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签订了相关协议;2. 乙方开始在上面建房子,并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土地出售给了丙方;3. 甲方得知后提出异议,并要求乙、丙两方停止侵犯自己的权益;4. 经过多次协商和调解,最终乙、丙两方同意归还土地并赔偿相关损失。
教训:1. 村民在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时要谨慎选择合适的对象;2. 在签订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土地的使用范围和条件;3. 遇到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提出异议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三、案例三:宅基地承包合同纠纷背景介绍:该案例发生在某省农村,甲方是村民,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
乙方是甲方的亲戚,双方签订了宅基地承包合同。
事件经过:1.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而是将其出租给了丙方;2. 甲方得知后提出异议,要求乙方停止违规行为;3.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甲方向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4. 经过调解和协商,最终乙、丙两方同意归还土地并赔偿相关损失。
农村民事调解案例
农村民事调解案例
在农村,民事调解案例经常发生,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在某个农村,村民小明和村民小红因为一块土地的归属问题发生了纠纷。
小明
认为这块土地是他祖传的,而小红则声称这块土地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双方争执不下,最终决定通过民事调解来解决这个问题。
调解员在听取双方陈述后,决定先对土地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该块土地
的确是小明家祖传的,但小红的父亲在土地上也有一定的劳动和投入。
调解员提出,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两份,一份归小明所有,另一份作为补偿归小红所有。
双方经过协商,最终接受了这个方案。
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不仅解决了土地归属的问题,还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使他们重新建立了邻里关系。
双方也意识到了彼此的劳动和付出,最终和解并达成了和解协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农村民事调解中,调解员的公正、客观和善意非常重要。
通过调解,可以在维护法律公平的前提下,考虑双方的利益,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
同时,调解也能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在农村,民事调解案例是很常见的,通过这些案例的学习和总结,我们可以更
好地了解调解的重要性和作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调解员们能够继续发挥好自己的作用,为农村社会治理做出更大的贡献。
村级调解案例范文
村级调解案例范文案例一:邻里纠纷的和解某村村民小王与邻居小张因为家里的墙壁争执不下,互相投诉对方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困扰。
村委会的调解员得知此事后,立即邀请小王和小张前来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求,了解到小张有意扩建自家住房的计划,而小王对此感到担忧,担心扩建后会影响自家的生活环境。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小王和小张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小张也答应根据村委会的建议进行房屋扩建,不影响小王的正常生活。
最终,在调解员的协助下,小王和小张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和解,双方约定在施工期间相互理解和配合,成功解决了原本濒临法律纠纷的邻里纠纷。
案例二:农田纠纷化解某村发生了一起农田纠纷,村民甲乙两家因土地界限问题引发争执。
甲家认为乙家侵占了自己的土地,而乙家则表示自己一直在合理使用自家的土地。
村委会得知此事后,安排专业的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通过现场考察、土地测量等方式,最终确认了甲乙两家土地的实际界限,并向双方进行了清晰的解释和说明。
双方在调解员的帮助下意识到了自己在地界纠纷中的过错,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
通过村委会的协助,甲乙两家在全村见证下签署了和解协议,并承诺在今后的农田经营中相互尊重和合作,有效解决了之前的农田纠纷。
这些村级调解案例充分体现了村委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有效性,不仅解决了群众的矛盾纠纷,而且为村民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通过调解,村级组织不仅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也提升了村民对村级组织的信任和认可度,进一步促进了村庄的和谐发展。
希望这些案例能够为广大村级组织提供借鉴和参考,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更加美好的社区环境。
矛盾纠纷法律调解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与李某系同村邻居,两家相邻而居。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张某家在原有宅基地上新建了一栋三层楼房,而李某家则计划在其宅基地上新建一栋两层楼房。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两家因土地边界问题产生了纠纷。
张某认为,李某家的地基超过了两家之间的原有边界,侵占了张某家的土地。
而李某则辩称,新建房屋并未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围,且两家土地边界一直未明确划分,应按照原有使用习惯划分。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1. 调解前的调查调解员在接到张某的申请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调查。
通过走访两家邻居、查阅土地登记资料等方式,调解员了解到以下情况:(1)张某与李某两家宅基地均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土地边界不明确。
(2)张某家新建的楼房地基与李某家原有地基之间有一道土坎,双方均认为该土坎是两家土地边界的标志。
(3)近年来,两家均在此土地上种植了树木,树木生长过程中互相遮挡,导致双方对土地边界产生了争议。
2. 调解员与双方沟通调解员在了解了案件情况后,分别与张某和李某进行了沟通。
在沟通过程中,调解员注意以下几点:(1)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了解双方诉求。
(2)分析双方争议焦点,寻找调解突破口。
(3)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避免情绪化。
3. 调解方案经过与双方沟通,调解员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土地边界划分。
针对此问题,调解员提出了以下调解方案:(1)由双方共同委托专业测量机构对土地边界进行测量,明确两家土地边界。
(2)根据测量结果,双方协商确定新建房屋地基范围。
(3)如双方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4. 调解结果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张某和李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照调解方案进行调解。
双方共同委托了专业测量机构对土地边界进行了测量,并据此确定了新建房屋地基范围。
至此,双方相邻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相邻权纠纷案件。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的优势,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了纠纷:1. 充分了解案情,找准争议焦点:调解员在接到案件后,首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调查,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找准了争议焦点。
宅基地拆迁纠纷庭前调解案例
宅基地拆迁纠纷庭前调解案例
纠纷简要情况:。
201x年村统一规划道路时,甲某约20米长的宅基在拆迁规划中,(200x年甲某交村委xxxx元,使用该宅基地)。
201x年甲某在筹建中被城管拆除(因违建)。
两年后被同村已某建成平房。
202x年x月拆迁时确权归属引起争议。
诉求调解。
被调查人甲某陈述:好的,在201x年村庄规划时,我的这一间屋的宅基地在规划中,和同村已某相临。
但也不是路的中心,所以我201x年想把他盖起来,但被城管制止了。
也就没再盖。
以后不知什么时间同村已某把他给盖起来了。
这不现在拆迁了,你们看怎么解决。
我说的都事实,
被调查人已某陈述;我的宅子和甲某的房子相临,中间这间是规划路的时候留的路。
实际上是俺的地,甲某盖的时候被我发现了,他把我的猪圈的石头也给用了。
是我打的12345,后来被城建给推倒了。
以后我在此处载了树。
过了一年又盖了平房。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经庭前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有争议的宅基地地上付着物的赔偿归已某所有。
二;有争议的宅基地归甲某所有。
三;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有违约,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调解机关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乡镇基层矛盾案例分析——以建房屋引起的邻里纠纷为例木基尔哈建房子,在我国农村是大事。
很多农民工辛辛苦苦在外奔波,就是为了挣钱在农村老家修个新房子。
因为修房子的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在我国农村比较常见。
四川省甘洛县新茶乡某村王某某家盖新楼房,由于楼房结构问题,楼顶檐口跟西边邻居徐某某家檐口不齐,要稍微高于徐某某家。
根据地方风俗习惯是不吉利的,因此徐某某家阻止王某某家继续施工。
然而楼房已经基本盖好,就差楼顶房檐。
两家矛盾比较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王某某找到了村组干部要求调解。
村组干部将该案移交给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委会受理后,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了解到两家关系一直不好,经常有小摩擦,并且两家因为这次纠纷还大大出手,双方家里物品都受到不同程度上的损坏,双方都有财产损失。
调委会认为双方都有过错,需要积极引导两家正确认识问题,双方需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去思考问题,去理解对方的态度。
至此调委会分别找两家人谈话,了解了两家人的要求与想法,并依据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做出解释,分析了有关法律关系和利害后果,就问题的解决进行协商,充分尊重两家人的意见。
同时,在调节中,也邀请两家都比较信赖的亲友参加,积极劝导两家正确认识问题,妥善解决纠纷。
经过一段时间的多次调解,徐某某认识王某某修建房屋是正常的基本生存需求,终于同意王某某继续施工,王某某也作出一定让步,两家达成调解协议:一、双方互陪对方因冲突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王某某家檐口要与徐某某家一样齐;三、两家南面迎面墙要水平平齐;四、双方今后如因建房造成矛盾,自行友好协调。
从这个案例看,两家因为有过节积怨较深,双方都憋着一口气,都不肯让步,是这次矛盾纠纷的最大起因点。
我国农村很多邻里纠纷,实际上都根源于当事人的积怨。
从某种意义上说相邻关系是我国农村最为重要的法律关系,两家互为邻里,不管平时是否经常来往,也不管是否曾经有过矛盾,在一家出现问题需要相邻方配合协商时,相邻一方应该提供方便,而不能以任何理由设置各种障碍,避免损失的扩大。
农村相邻权纠纷案例
农村相邻权纠纷案例农村相邻权纠纷是指在农村地区,由于土地使用、界址、排水、通行等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
这类纠纷在农村地区并不少见,给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农村相邻权纠纷的案例。
A村和B村是相邻的两个村庄,两村之间有一条小河,A村的村民小明和B村的村民小红是邻居。
小明家的果园靠近小河,而小红家的菜地也在小河旁边。
由于小河水源充足,小红在小河旁边种植了大片的水稻,但是水稻生长期需要大量的水,小红为了灌溉水稻,经常需要从小明的果园抽取水。
起初,小明对此并没有异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红的灌溉水泵越来越频繁地从小明的果园抽取水,小明开始感到不满。
他认为自己的果园因为频繁抽水而导致土壤变得过于潮湿,影响了果树的生长。
于是,他找到小红商量,希望小红减少从他果园抽水的频率。
然而,小红认为自己的水稻生长需要充足的水源,而且她也没有其他的水源可以利用,因此拒绝了小明的要求。
双方因此产生了争执,最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村相邻权纠纷的特点。
首先,双方因为土地使用问题产生了争执。
其次,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难以妥协。
最后,由于缺乏有效的解决途径,纠纷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双方可以寻求第三方的调解,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
其次,可以考虑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比如建立灌溉系统,让小红有其他的水源可以利用,减少对小明果园的依赖。
最后,政府部门也可以加强对农村相邻权纠纷的管理和调解,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农村相邻权纠纷的复杂性和棘手性。
只有通过双方的理解和妥协,以及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管理,才能有效地解决这类纠纷,为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因为一些琐事产生纠纷。
而如何妥善地调解这些纠纷,维护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是社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下面,我将为大家讲述一个典型的邻里纠纷调解案例。
在一个老旧的小区里,居住着李大爷和王大妈两户人家。
李大爷家住在一楼,王大妈家住在二楼。
原本两家相处还算融洽,但最近却因为一件小事闹得不可开交。
事情的起因是王大妈家的卫生间漏水,导致李大爷家的天花板出现了水渍和发霉的情况。
李大爷多次找到王大妈,希望她能够尽快维修,但王大妈却认为这不是自己的责任,可能是房屋本身的问题,拒绝维修。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大爷家的天花板情况越来越严重,甚至开始脱落。
李大爷十分生气,认为王大妈不讲道理,于是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争吵声惊动了周围的邻居,大家纷纷前来劝解,但双方都情绪激动,互不相让。
无奈之下,邻居们只好向社区居委会寻求帮助。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首先安抚了双方的情绪,让他们先冷静下来,然后表示会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工作人员先是来到李大爷家查看了天花板的损坏情况,并拍照留证。
接着,他们又来到王大妈家,向她详细说明了李大爷家的情况,并耐心地解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楼上住户有责任维修因自家原因导致的楼下住户的房屋损坏。
王大妈听了之后,态度有所缓和,但仍然表示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维修。
工作人员见状,提出可以联系专业的维修人员,先评估维修费用,然后双方共同协商承担的比例。
经过一番努力,维修人员给出了维修方案和费用预算。
工作人员再次召集李大爷和王大妈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他们讲述了邻里和谐的重要性。
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
王大妈承担大部分维修费用,李大爷也承担一小部分。
维修工作很快就展开了,在维修期间,工作人员还多次到现场查看进度,确保维修工作顺利进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维修,李大爷家的天花板终于恢复了原状。
李大爷和王大妈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
为了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工作人员还向他们普及了一些邻里相处的注意事项和房屋维护的知识。
宅基地纠纷典型案例
宅基地纠纷典型案例
《宅基地纠纷典型案例》
嘿,大家知道吗?宅基地纠纷那可真是让人头疼的事儿啊!比如说隔壁村的老李和老张,那闹得可凶啦!
老李和老张是邻居,之前关系还算不错。
可就是因为宅基地的边界问题,两个人突然就翻了脸。
有一天,老李突然发现老张在他们两家交界的地方盖了个小棚子,老李就不乐意了,觉得老张占了他的地,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人嘛!于是,他就去找老张理论。
“老张,你这棚子咋盖到我家地里啦?”老李气呼呼地说。
老张却不甘示弱:“咋就是你家地啦,我看这就是我家的!”
你看看,这争得面红耳赤的,像两只斗鸡一样。
这就好比两个人在抢一个宝贝,谁都不肯让步。
后来啊,这事儿越闹越大,村里也调解了几次,都没个结果。
老李整天愁眉苦脸的,嘴里嘟囔着:“我该咋办呀,这老张也太不讲理了!”老张呢,也觉得自己委屈,心想:“我盖个棚子咋就不行了,老李也太霸道了!”
你说,就为了这么一小块地方,好好的邻居闹成这样,多不值得啊!
还有一个案例呢,是村里的王家和陈家。
他们因为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打起了官司,那可是耗时又耗力啊!官司打了好久,两家都花费了不少精力和钱财。
这像不像两辆车在泥泞的路上使劲往前开,可就是开不动,还累得够呛!
在这些宅基地纠纷里,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理,互不相让,结果呢,就是关系破裂,还惹出一堆麻烦。
我觉得啊,遇到这种事儿,大家都各退一步多好,非要争个你死我活的。
宅基地再重要,能比得上邻里之间的和睦吗?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了这么点事儿闹僵了,以后日子还咋过呀!所以呀,遇到纠纷的时候,多沟通,多理解,用和平的方式去解决,这才是最好的办法呀!。
相邻权纠纷典型案例
相邻权纠纷典型案例一、相邻土地产生的权利纠纷案例一:甲、乙两人房屋相邻,甲房屋外的一块空地是乙房屋的出入门前院子,甲房屋外的院墙为乙院子向行道公共区域的围墙。
由于甲墙面的油漆脱落了,导致乙院子墙面被油漆染了色,乙认为这个问题要由甲来解决,甲认为不是自己的责任,郑州辖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邻里关系,甲应当处理自己房屋外墙面脱落油漆的问题,甲要赔偿乙墙面重新刷漆的费用。
案例二:甲、乙两人房屋分别位于城市小区两端的一个角落,两个房屋之间有一条巷道连接,甲房屋的一面墙壁始终向乙房屋倾斜,使得乙墙壁的外立面始终湿润发霉。
此外甲的屋檐长度图较长,排水系统不能把水全部排至相邻巷道,许多水依旧流至乙房屋前的场地或者其它房屋,严重影响了乙的生活环境。
乙向甲提出了承担房屋维修和塞子制造费的请求,甲认为这是乙的问题。
对于这种情况,退而求其次,双方可以商定加装把水都流进巷道的护栏。
案例三:甲买下了自己的人房后才发现,其外的院墙和行道上签署的好防草协议会被邻居侵犯。
甲认为也要求乙签署该协议或者如同早年乙的邻里居友所做的要在甲院墙下修建一扇铁门。
乙认为甲发现该协议不该要求自己去签署并且回馈为隔阂,同时也不想为了甲的私利而分摊造价门槛。
这里,法院仍然认为甲的要求是合理的,并且乙应当遵守这种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协议,请给予修建门的资金支持。
案例四:两家人的房屋之间分隔了一个墙壁,就在这个墙壁的位置是个相对较小的空间,上面装着水箱。
这个空间比较难保持干燥,到了夏季会非常潮湿。
由于心里一直担心长久潮湿的空间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保险柜里面有被含水的食品。
所以这个空间被视为半真半假的财产财物,并且被定名为财物保险柜。
这时甲家突然发现,这个财产保险柜不是自己家的,而是共同的财产。
所以在甲将保险柜修复之前,甲需要和乙聊一聊,乙喜欢这个保险柜可以交给甲来修缮。
最后,双方并未制定明确的方案,选择保持现状,甲需要另外购买防潮剂来保证该空间干燥。
二、相邻产权权属纠纷案例五:乙家购买房屋之后,才发现甲在乙家购房之前通过一种不正当手段,侵犯了该房屋内手续。
邻里宅基地纠纷调解案例[整理]
邻里宅基地纠纷调解案例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这在广大农村显得尤为重要。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这句话反应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在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深入实施,人们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宅基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农村因宅基地使用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宅基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案例:2010年3月20日,下镇镇毛宅村前坞地方陈左云因需在土名搭凸背处建造住房,对陈左形等户的道路出入有所障碍引起纠纷,现经镇综治办、土管所、派出所、毛宅村委会及当事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调解:1、陈左云建房基地属座西向东,所建范围北面长9.25米,西面长11.7米,东面长8.2米,自东面南角起往西长5.3米内距陈兴泉围墙墙6.3米。
2、陈左形等户自愿付出陈左云基地转退为出入路补偿费计人民币捌仟元整,双方签协时补偿款当接交接清楚,各无异议。
3、往后陈左云所退出的空埂,只能作埂路出入,而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物。
通过此事件的调解与处理,我深有感触:一、宅基地纠纷的起因(一)农民宅基地私有观念思想残余。
数千年农耕社会对土地的依恋深深地积淀在农民的意识深处,虽然我们国家已将农民耕种的土地和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但在农民内心深处,仍将宅基地作为私有财产看待,他们把宅基地看成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家庭利益紧密挂钩,一旦发现自家宅基地被他人侵占,便“奋起抗争”,以对宅基地权利的维护来维系其社会地位。
因此,在建房时,村民们寸土必争,互不相让,以至引起纠纷。
(二)经济利益的驱动。
土地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土地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土地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
嘿,咱来讲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土地矛盾纠纷的事儿啊!有这么一个村子,老张和老李两家,那可是闹了一场大动静啊!老张说那块地是他家祖祖辈辈种的,老李呢,非说自己有这块地的一部分。
你说这可咋整?两人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就差没动手了!
“老张啊,咱不能不讲道理啊,这块地明明就是我的啊!”老李气呼呼地说。
“哼,你胡说,这地一直就是我家的,你别想抢走!”老张也是毫不示弱。
这时候,村里的调解员王大爷出马了。
他不急不慢地说:“哎呀呀,你们俩别吵啦,听我慢慢说。
”王大爷就像是个和事佬,两边劝啊劝。
他对老张说:“老张啊,你想想,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别把关系弄僵了呀。
”
又转过头对老李说:“老李呀,你也别着急上火,这事儿总有解决的办法嘛。
”
王大爷就像那老中医,慢慢给他们分析着各种利弊。
终于啊,经过好多天的调解,老张和老李各退一步,达成了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
这就好比两只斗鸡,争来争去没结果,最后还是得和平共处呀!你说这土地纠纷多闹心啊,要是大家都各不相让,那还不得乱了套!可一旦冷静下来好好解决,不就能皆大欢喜了吗?
所以啊,遇到土地矛盾纠纷别着急上火,也别蛮横不讲理,静下心来,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大家都是邻里邻居的,和和气气才是最重要的呀,你们说是不是呢?。
宅基地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宅基地纠纷典型案例范文在咱农村啊,宅基地那可是每家每户的大事儿,就像自己的小王国一样。
今天就给大家讲讲这么一个宅基地纠纷的事儿,可有意思了,也特别典型。
一、“你占了我的地”——邻里间的矛盾开端。
老张和老李啊,是邻居,住了好些年了,一直相安无事。
可最近呢,就因为宅基地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
老张觉得老李新盖的厨房占了他家的宅基地,就那么一小溜儿地儿,大概也就不到半米宽吧。
老张心里那个气啊,就像自己的宝贝被人偷偷拿走了一块似的。
老张就去找老李理论:“老李啊,你这厨房咋盖到我家地上了呢?你看这界限,以前可都清清楚楚的。
”老李呢,也觉得委屈,他说:“老张啊,我可都是按照以前的老样子盖的,这咋就成你的地了呢?”二、各执一词——没有证据的混乱争吵。
两个人就这么争来争去,谁也不让谁。
老张说:“我记得我家宅基地的界石就在这儿呢,以前我爷爷就跟我说过。
”可是啊,那块界石早就不知道哪去了,没了证据,这事儿就更说不清了。
老李也不含糊,他说:“我家老一辈儿也说过这地儿的事儿,肯定没占你的。
”这时候,村里好多人都围过来看热闹。
大家七嘴八舌的,有的说老张有理,有的说老李没错,整个场面就像一锅乱炖,啥味儿都有。
老张越想越气,就跑到村里的村委会去告状,说:“主任啊,您可得给我做主啊,老李占了我的宅基地,这还讲不讲理了。
”三、村委会调解——寻找真相的艰难之路。
村委会主任一听,这事儿可不能不管啊。
就把老张和老李都叫到了村委会办公室。
主任先让他们俩心平气和地把事情经过再说一遍。
听完之后,主任也犯难了,没有确凿的证据,这可咋整呢?于是,主任就决定找村里那些年纪大的老人问问看,说不定他们还记得以前宅基地的划分情况呢。
找了好几个老人,有的说好像老张说的对,有的又模模糊糊的。
这可愁坏了主任。
这时候,有个老人突然说:“我记得以前村里有个老账本,上面好像记录过宅基地的事儿。
”主任一听,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赶紧派人去找那个老账本。
找了半天,终于在村仓库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个布满灰尘的账本。
村邻里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范文
村邻里矛盾纠纷调解典型案例范文在咱们村子里啊,邻里之间相处就像牙齿和舌头,哪能没个磕磕碰碰的时候呢。
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咱村成功调解的邻里矛盾纠纷的事儿。
故事的主角是老张和老李,他俩呀,是门对门的邻居,都在村里住了大半辈子了。
本来一直相处得还不错,可就因为一块巴掌大的地儿,闹得不可开交。
这块地就在两家房子中间,以前就是个小过道,大家走来走去的也没太在意。
可最近呢,老张想把自己家的院子往外扩一点,就打起了这块小过道的主意。
老李呢,觉得这过道虽然小,但也是公共的地方,再说了,老张这么一扩,自己家进出就感觉有点别扭了。
于是,老李就不同意,这两人就吵起来了。
刚开始的时候,只是互相拌几句嘴,后来越吵越凶,那架势就像两只斗架的公鸡,脸红脖子粗的。
村里的人路过都得赶紧加快脚步,生怕被卷进这场“战争”里。
村里的调解员老王听说这事儿后,就主动上门来调解。
老王可是咱们村有名的“和事佬”,为人公正,脑子又灵活,大家都很信任他。
老张一听就来气了:“老王啊,你是不知道,我这院子小得可怜,放点东西都没地方。
那块小过道平时也没人用,我就扩一点咋了?老李他就是故意找茬儿。
”老王还是不紧不慢地笑着说:“老张啊,你这可就有点不讲理了。
那过道虽然小,可也是大家共用的。
你这么做,就像在人家老李家门口堵了一堵墙似的。
再说了,咱这村子讲究的是和睦相处,你今天占了这一点地儿,明天说不定就有人在你别的地方找事儿呢。
”老张听了老王的话,虽然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但也没那么大火气了。
老王看在眼里,觉得有门儿,就接着说:“老张啊,我给你出个主意。
你看这样行不行,你这个院子呢,咱就别往过道那边扩了。
你要是东西没地方放,咱可以在院子里搭个小架子,往上放东西,这样既不占地方,又能放不少东西呢。
”老张想了想,觉得老王这个主意还不错,但是他又觉得自己已经和老李吵成这样了,要是就这么算了,有点丢面子。
老王看出了老张的心思,就拍着他的肩膀说:“老张啊,你就听我的。
我再去和老李说说,大家都是邻居,互相让一步,以后还是好邻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
外
司
法
制
度
概
论
姓名:陈兰兰
学号:20114080120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邻里宅基地纠纷
通过对中外司法制度概论的学习,让我了解了司法中一些民事纠纷,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
特别是老师那幽默的语言和特意修饰的词句,把枯燥的案例讲解的活龙活现,把拗口的分析做的浅显易懂,让我受益匪浅。
下面就根据邻里宅基地的纠纷调解案例讲讲我的一些感受。
土地是人类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而宅基地则更是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之一,这在广大农村显得尤为重要。
“农村工作两台戏,计划生育宅基地”,这句话反应出长期以来宅基地问题在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直以来,宅基地问题是农村社会各种矛盾的焦点和诱发不稳定因素的导火索,是我国农村生产生活中最复杂、最棘手的问题。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深入实施,人们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宅基权利的意识明显增强,广大农村因宅基地使用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往往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宅基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案例:2010年3月20日,下镇镇毛宅村前坞地方陈左云为了给二儿子建造结婚用的新房需要建造住房,他经过村支书的同意和乡镇领导的同意,准备在村中以前是大坑的地方划出一块儿宅基地。
正当陈左云刚把坑填好,准备打地基时,在大坑旁边住的陈左形等住户阻止了工程的进行。
原因很简单:这块儿地如果建上房屋,陈左行等住户出入时只剩下一条狭窄的小路。
只能允许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出入,拖拉机和大机械都不能自由出入,将严重影响到陈左行等住户的正常农业生活。
面对这样的道路出入障碍两者引起纠纷,现经镇综治办、土管所、派出所、毛宅村委会及当事双方代表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调解:
1、陈左云建房基地属座西向东,所建范围北面长9.25米,西面长11.7米,东面长8.2米,自东面南角起往西长5.3米内距陈兴泉围墙墙6.3米。
2、陈左形等户自愿付出陈左云基地转退为出入路补偿费计人民币捌仟元整,双方签协时补偿款当接交接清楚,各无异议。
3、往后陈左云所退出的空埂,只能作埂路出入,而不得设置任何障碍物。
对此事件的调解结果,我深有感触:
一、宅基地纠纷的起因
(一)农民宅基地私有观念思想残余。
数千年农耕社会对土地的依恋深深地积
淀在农民的意识深处,虽然我们国家已将农民耕种的土地和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但在农民内心深处,仍将宅基地作为私有财产看待,他们把宅基地看成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家庭利益紧密挂钩,一旦发现自家宅基地被他人侵占,便“奋起抗争”,以对宅基地权利的维护来维系其社会地位。
因此,在建房时,村民们寸土必争,互不相让,以至引起纠纷。
(二)经济利益的驱动。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和政府在逐
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投资建设,涉及农村和农业的政策也逐渐向着农民利益倾斜,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农村土地的增值成为必然。
面对诱人的经济利益,以前的一些不太明显的纠纷浮出水面,而另一些人对他人的宅基地动起歪脑筋引发纠纷。
(三)村镇土地规划管理的不到位。
虽然各乡镇均设立了土地规划管理部
门.但对农民建住房的行为没有按照规划方案进行监督。
由于农村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农民建房随意性很大,常常由村干部说了算,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村干部不重视规划。
近年,虽然不少村有了建设规划,但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整体的、长远的考虑。
因此,有的虽搞了规划,但在编制规划时缺乏科学论证,对配套设施建设考虑不周;有的在编制规划时没有严格遵循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忽视旧村改造;有的虽然编制了规划,但只作为一纸空文,做做样子,没有充分发挥规划应有的作用。
农民建房的随意性较大,建房时抬高宅基地、改变房屋座向等影响排水、出入通行的现象较为严重,以致产生纠纷。
二、宅基地纠纷的调解
如何妥善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宅基地问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对于综治
办和国土资源工作者来讲,既是职责所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实践已经证明,在多数宅基地纠纷处理过程中,不能单靠某一个法律、法规来解决,这样有时不仅无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甚至还会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我们需要综合利用法律法规来解决宅基地纠纷。
我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的原则: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以调解处理为目标,以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为保障,通过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包括运用心理学知识,化解矛盾,消除积怨,最终实现宅基地纠纷的妥善解决。
土地权属争议的调解是门艺术。
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必备的业务知识和社会经验,了解当事人的心理,更要讲究恰当的方法和技巧。
这就需要国土管理的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创新,总结更多有效的方法。
(一)要找准问题的症结。
综治工作人员不仅深入争议地块的一线,而且要
“沉到底”,通过现场察看,走访当事人、村干部、邻居以及相关群众,掌握第一手材料,并善于从调查材料中提取线索,找准症结,查清来龙去脉,弄清事实真相。
这样才可以正确把握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做到有的放矢。
(二)要拉近情感距离。
宅基地纠纷,除个别外,多数属于历史遗留、久拖未
决的“疑难杂症”,在长时间无休止的争强斗气中,互不相让,争议双方积怨颇深,特别是涉及个人利益的更是这样。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常常会把综治和国土工作人员视为对立面,或强词夺理,或胡搅蛮缠,或歪曲事实,或以偏盖全,甚至拒不配合。
遇到这种情况,调解人员要不急不躁,善于利用当事人的亲戚、同学、朋友、单位领导、乡邻等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协调和沟通。
任何正常的人都是有理智、有情感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利用。
人们常有这样的经验:感情抵触时,一点水也揉不进去;感情好了,说啥都行。
这话虽然不科学,但说明一个道理,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必须先融洽感情,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要营造氛围。
适时、适度运用法律武器,能营造出良好的调解氛围。
所
谓调解,就是一个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
这个过程很少一帆风顺。
面对当事人提出的许多不适当的要求和不切实际的愿望,调解人员既不能当和事佬,各打30大板,也
不能一味的迁就和纵容,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适时举出当事人的行为将造成的严重
后果,或列举类似的案例以促使其恢复理智,以正常的心态来处理纠纷。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利用法律武器,务必要把握好时机、场合适度,避免将矛盾激化。
有时还得学学程咬金的“三板斧”,学会保护自己,在场合混乱、矛盾激化的情况下可暂时采取回避,理顺思路,待场面、情绪稳定后再介入,再接触。
(四)坚持“五心”原则,赢得理解与主动。
在宅基地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工
作人员应坚持做到“五心”,即耐心、诚心、公心、责任心、还有一点疑心。
如果说耐心、诚心、公心、责任心是水,那么求得的理解和信任就是其浇灌出的鲜艳之花。
“一点疑心”也是设计师为力求争议这个“作品”的完美处理,为走司法化处理之路作空间上的预留。
(五)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调解处理土地纠纷。
正确调解处理农村土
地纠纷,是关系一方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
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地调解处理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不要推拖不管,放任自流。
要严格按照土地权属管理的规定和法律程序,依法进行调解处理。
为了使争议双方都能接受和不留后遗症,要尽可能采取调解的办法,确实调解不成的再发文确权处理。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认真做好调解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具体承办工作,做好因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土地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