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公开课优质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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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公开课优质教案
18鱼我所欲也
第一课时
【学习目标】
1.了解孟子“舍生取义”的道德主张。
2.积累基本文言文词汇。(重点)
3.反复诵读,疏通文义。(重点)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2015年4月14日一早,一封辞职信引发热评,辞职的理由仅有10个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辞职信的主人公是一名教师,在物质与精神的两难抉择中,她选择了精神。其实,同学们很多时候也会面临很多选择,在这个时候,你是怎样取舍的呢?学了《鱼我所欲也》一文,你将找到答案。
二、预习展示
1.题解。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礼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
2.字音。
(1)不为.苟得也(wéi)
(2)为.宫室之美为.之(wèi wéi)
(3)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wù)
3.停顿。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2)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
(3)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4)是/亦不可以已乎
三、合作探究
(一)积累基本文言文词汇,翻译重要句子
1.通假字
(1)“辟”通“避”,躲避。例:故患有所不辟也。
(2)“辩”通“辨”,辨别。例: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3)“得”通“德”,感激。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4)“与”通“欤”,语气词。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5)“乡”通“向”,从前。例:乡为身死而不受。
2.重要实词
得兼:同时得到。
有甚于:比……更重要。
如使:假如,假使。
由是:按照这种方法。
是故:因此,由此可见。
非独:不仅仅。
蹴尔:踩踏食物的样子。
何加:有什么益处。
3.一词多义
为:为宫室之美(为了,介词);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做,动词)
得:故不为苟得也(得到);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感激)
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此、这);是天时不如地利也(这是)
与: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欤”);呼尔而与之(给予)
4.重要句子
(1)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翻译:生命也是我喜爱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喜爱的东西,(如果)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2)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翻译:(然而如果)轻蔑地呵斥着给别人(吃),(饥饿的)过路人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践踏过再给人(吃),(即使)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翻译: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符合)礼仪就接受它。
(4)此之谓失其本心。
翻译:这就叫作丧失了人的本性。
(二)初步疏通文义
1.请学生概括文章第一段的大意,即分析引论部分,说出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明确:第一自然段论证了人皆有羞恶之心,应该并且能够做到“舍生取义”。中心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明确: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类比推理,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3.大致概括本文的意思。
明确:人生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抉择,在关键时刻应做出正确的选择。
四、板书设计
通假字:得、辟、辩、与、乡
一词多义:为、与、得、是
重要实词、句子
疏通文义中心论点: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
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第二课时
【学习目标】
1.探究论证思路。(重点)
2.学习本文的论证方法。(重点)
3.品味《孟子》散文的语言艺术。(难点)
4.引导学生正确抉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教学过程】
一、新课导入
上节课我们了解了课文的主要内容,那么此文是怎样阐述孟子的思想的呢?这节课就让我们走进孟子的思想世界。
二、预习展示
本文中你比较熟悉的成语是什么?你是怎样理解的?
明确: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在个人和集体的利益面前,学会取舍;在两个利益发生冲突时,也要学会取舍。
三、合作探究
(一)论证思路
1.本文的论点是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本文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2.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明确:提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论点后,首先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辟”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接着举例说明,人即使在饥饿时仍有羞恶之心,自古以来就有宁死不食“嗟来之食”的人。最后,文章陡然一转,“乡为身死而不受”,现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先前为了“义”可以“舍生”,现在却为了高官厚禄和物质享受就舍掉了“义”,这种行为不是应该停止吗?
(二)论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