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饲养管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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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饲养管理技术
A常见猪病的免疫程序
一、生长肥育猪的免疫程序
1日龄:猪瘟弱毒苗超免,仔猪生后在未采食初乳前,先注射一头份猪瘟弱毒苗,隔1~2小时后再让仔猪吃初乳,这适用于常发猪瘟的猪场。7日龄:气喘病苗。10日龄: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疫苗,肌注或皮下注射。10~15日龄:仔猪水肿苗。20日龄:肌注猪瘟苗。2 5~30日龄:肌注伪狂犬病弱毒苗。30日龄:肌注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疫苗。35~40日龄:仔猪副伤寒菌苗,口服或肌注(在疫区,首免后,隔3~4周再二免)。60日龄:猪瘟、肺疫、丹毒三联苗,2倍量肌注。
二、后备公、母猪的免疫程序
1.配种前1个月肌注细小病毒疫苗。
2.配种前20~30天注射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或加猪肺疫的三联苗),4倍量肌注。
3.每年春天(3~4月份),肌注乙型脑炎疫苗1次。
4.配种前1个月接种1次伪狂犬疫苗。
三、经产母猪免疫程序
1.空怀期:注射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或加猪肺疫的三联苗),4倍量肌注。
2.每年肌注一次细小病毒灭活苗,3年后可不注。
3.每年春天3~4月份肌注1次乙脑苗,3年后可不注。
4.产前2周肌注气喘病灭活苗。
5.产前45天、15天,分别注射K88、K99、987P大肠杆菌苗。
6.产前45天,肌注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苗。
7.产前35天,皮下注射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灭活苗。
8.产前30天,肌注仔猪红痢疫苗。
9.产前25天,肌注传染性胃肠炎、流行性腹泻二联苗。10.产前13天,肌注猪伪狂犬病灭活苗。
四、配种公猪免疫程序
1.在做好仔猪阶段免疫后,每年春、秋各注射一次猪瘟、猪丹毒二联苗(或加猪肺疫的三联苗)4倍量肌注。
2.每年3~4月份肌注乙脑苗1次,3年后可不注。
3.每年肌注气喘病灭活苗2次。
4.春、秋各肌注1次猪伪狂犬病疫苗。
5.每年肌注两次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疫苗。
五、其他疾病的防疫
1.口蹄疫:常发区:常规灭活苗,首免35日龄,二免90日龄,以后每3个月免疫1次;高效灭活苗,首免35日龄,二免180日龄,以后每6个月免疫1次。非常发区:常规灭活苗,每年9、12月份和次年1月份免疫1次;高效灭活苗,每年9月份和次年1月份各免疫1次。
2.猪传染性胸膜肺炎:仔猪1、3、5周各免1次。
3.猪链球菌病:成年母猪每年春秋各1次,仔猪10日龄首免,60日龄2免,或出生后24小时首免,断奶后2周2免。
B饲料管理制度
1、饲料原料需来自无农药残留所生产的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必须查验进仓饲料的数量及质量。
4、饲料必须离地分品种存放并保持仓库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
5、建立有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必须从具有生产正规、批准文号、质量标准等资质的生产厂家购进。
7、配料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并不定时消毒,配料间内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C卫生防疫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用具、料槽、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料槽,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猪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仔猪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D消毒制度
1、养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管理,人员、车辆进出必须全面消毒。
2、定期对猪舍、食槽、水槽、运动场和其它用具进行彻底消毒。
3、病死猪要进行深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抛。
4、人员外出归来后,必须换鞋帽、衣服并进行彻底消毒,防止带入病源。
5、消毒药的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6、消毒药必须保持三种以上交叉使用。
E养猪场防疫制度
1、猪场所有人员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无公害养殖技术规程”。
2、在猪场及不同栋猪舍间,设立药物消毒池或紫外线消毒室,进出人员须更换衣服、鞋帽,经消毒后方可入内。不准随意进出、串岗。
3、不在疫区和发病猪场引种。新购进的种猪,须隔离观察半个月,确认无病方可转群混养。商品猪实行自繁自养。病猪严禁出场销售。
4、经常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天天打扫卫生。定期或不定期对圈舍、食槽和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5、按无公害养殖技术规程,定期进行猪瘟、丹毒、肺疫、蓝耳病等急烈性传染病进行预防注射或药物防治。
6、所用疫苗、药物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的规范。
7、谢绝外人入舍参观,禁止其他畜禽和猫、犬入舍。
8、病猪隔离,死猪焚烧或深埋。猪粪尿须经沼气腐化后再出场使用。
F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买猪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