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
地面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申请表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
机构名称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明类 型
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二、无线电台(站)基本信息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传真
台站名称 申请类别
台站首次启用日期
是否同时申请识别 码
对应频率使用许可 证编号
通信范围(或半径)
■新设□变更□延续
地理坐 北纬 标 东经
年
月
日
台站申请使用 期限
年月
□是 □否
台址/使用区 域
原电台执照编 号
km 通信对象名称
度 度
日至
说 明
分
秒
分
秒
年 月日
三、无线电台(站)基本参数
序 号
发射中心频点/频率范 围
□kHz □MHz □GHz
接收中心频点/频率范 围
□kHz □MHz □GHz
至
至
发射功率 □W □dBm
占用带宽 □kHz □MHz
申请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五、以下信息由许可本无线电台(站)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完成
本台站档案号
本台站类别
核发本台站的无线电台识别码
颁发电台执照的编号
备注:
无线电台(站),自觉接 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2. 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所申请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符
合城乡规划要求和电磁环 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3. 严格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不干扰
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 无线电台(站),不故意收发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无线电 信号,不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 不利用无线电台(站)进行违法犯罪活 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2.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B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ME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技术资料申报表NG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设台单位信息、缴费单位信息变更或变更已建台站(网)的技术参数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每次可申请修改同一通信网的多个台站的多项内容。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当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业余无线电台设台申请表
4,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批准发照单位留存一份,申请设台人领取电台执照后必须于一周内寄送原审核单位及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各一份。
5,审核单位预指配的业余电台呼号及频率在未经相应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并发给执照前并不生效,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公布、引用。
设置个人业余电台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
名
刘斌
性
别
男
出生
年月日
1980.01.02
民族
汉
文化
程度
本科
身份证
号码
CRSA
会员证号
不需要自己填写
操作证
编号
不需要自己填写
操作证
等级
不需要自己填写
原执照核配呼号
不需要自己填写
原操作证书等级
不需要填写
设台
地址
“车载”或家庭住址
电
话
邮政
编码
服务单位及职务
电
话
邮政
编码
6,自审核单位审核之日起,如申请人未在一年内到相应无线电检测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申请设台的其它手续,预指配的呼号作废。如申请人希望继续办理设台手续,需凭已经过审核的申请表向原审核单位重新申请预指
邮政
编码
审核意见
预指配
呼号
不需要填写
审核单位盖章
年月日
预指配
频率
不需要填写
其它
说明
不需要填写拟用设备发设备型号出厂序号工作频率
发射功率
配用天线
检测结果
备
注
检测单位盖章
或
检测人签名
年月日
批准意见
电台执照
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流程图
各类无线电业务技术材料要求
(一)微波站
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
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
3、《微波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5,1份);
4、站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
5、微波站技术方案及有关参数:提交为适应电磁兼容分析计算所需要的技术参数(包括设置微波电路的理由、通信任务、通信容量、调制方式、拟使用的频段、拟建微波电路的路由图和各微波站的站址、经纬度、天线高度等);
6、操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站)管理措施(1份、打印盖章)。
(参考)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表系用户在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前申请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时填写,包括卫星通信网(系统)、无线通信网络等。
2.“F____-____-____”栏系指频率使用申请表编号,“F”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F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频率使用申请表。
此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3.频率申请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单位的全称。
4.“系统代码”栏,系指频率使用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5.“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
6.“通信地址”栏,系指申请使用频率的单位通信地址。
7.“联系电话”栏,填写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8.“电子信箱”栏,填写联系人的电子信箱或单位公务信箱。
9.“无线电系统/网络名称”栏,系指拟建的、由用户命名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名称。
10.“卫星/星座名称”栏,只适用于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时填写。
申请使用单颗卫星时,填写卫星名称;申请使用星座时,填写星座名称。
11.“标称轨道经度”栏,系指对地静止卫星星下点的标称地理经度,并在经度值前填写“E”表示东经、填写“W”表示西经。
此栏仅当申请卫星通信网(系统),并且使用对地静止卫星时填写。
12.“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栏,系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划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
国无管1-9各类表格填表说明
各类表格填表说明(一)《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1)1、“系统代码”*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
在新的系统代码更新前,仍按《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使用指南》选择数字代码。
2、“网络编号”(1)新设网时,此栏不填,有系统自动生成;(2)对已设网进行增设台站、更改参数等操作时,有用户填写。
3、“设台单位名称”*指申请设置使用电台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4、“缴费单位名称”*指缴纳设置无线电台(站)管理费用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5、“设计单位名称”指设计无线电通信网的单位全称。
6、“申请类别”*根据实际申请填写。
7、“业务名称”*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属无线电业务的名称。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L Y 陆地移动业务GD 固定业务WG 卫星固定业务GB 广播业务YU 业余业务AQ 安全业务SY 水上移动业务HY 航空移动业务HR 航空移动业务(R) HO 航空移动业务(OR)QF 气象辅助业务GZ 港口操作业务CY 船舶运行业务SW 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HD 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TB 特别业务WW 无线电定位业务ST 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WA 射电天文业务KZ 空间操作业务KY 空间研究业务WL 卫星陆地移动业WS 卫星水上移动业务WH 卫星航空移动业务SC 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SD 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SS 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SH 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SE 卫星地球探测业务SQ 卫星气象业务SG 卫星广播业务SA 卫星业余业务WP 卫星标准频率业务WT 卫星时间信号业务WI 卫星间业务8、“业务性质”*指设置的无线电台(站)所属无线电业务的性质。
按以下代码选择填写:CP 公众通信电台CO 专用通信电台CR 有限的公众通信电台CV 私营机构、个人通信电台FS专为生命安全而设的陆地HP使用高空平流层的固定电台MX 用于传输气象信息的固定电台OT专用于操作业务的电台PX 用于新闻传输的固定电台RC 非定向无线电信标RD 定向无线电信标RG 无线电测向电台RT 旋转无线电信标ST 使用对流层散射的固定电台9、“台站类别”*(1)无线电台站:除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陆地移动电台、微波站、地球站、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雷达站和空间电台之外的各类无线电台站;(2)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除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和营救器电台之外的各类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3)移动台:陆地移动电台;(4)微波站:各类微波站;(5)地球站:除机载、船载地球站除外的各类地球站;(6)广播电视台:广播业务中的各类广播电台;(7)船舶电台:各类船舶上所设置的全部无线电设备;(8)蜂窝电台:各类蜂窝系统电台;(9)雷达:各种雷达站。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17 PA ①申请人信息姓名民族服务单位常住地址联系地址电子邮件性别文化程度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年月日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主管单位名称住宅单位会员证编号会员证编号会员证编号移动电话参加社团或俱乐部名称单位电话其他事项说明②设台情况□新设□更改□集体□个人操作等级台类别□FB □LC □LS □JT 资料表号台地址操作证书编号呼号③申请人承诺1、本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2、无线电台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台规定及技术标准,不对其他无线电台或系统造成有害干扰;3、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4、在业余无线电台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台,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5、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6、本单位如变更地址、名称等事项或准备注销台,将书面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7、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申请人签字:申请单位: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备注表号 /XX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简单说明1、本表为申请表,不同的操作频段需要填写相应的技术资料申请表,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4种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H 国无管表3 30以下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LME 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 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2、 PA 有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3、台站类别是指台站的分类,各代号含义如下:FB LC LS JT 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其他4、本表一式三份,填写后交无管委审核5、经协会考试合格后下载此表填写,如有不明之处,请至论坛提问备注:本表为仿制,以实际表格为准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无管表 4 LM①数据申请表编号是否机车制式电台使用区域□是□否台站类别设备数量启用日期□新设□变更工作方式年月日②频率数据序号 1 2 3 4 5 6 7 8 起止起止发射频率。
通信或信息专业实习内容
宽频移动通信实习项目书(广州讯联通信湖南分公司)
(一). 微波实训内容
1.微波站技术资料申报国无频表
2.40公里微波信号储备预算及天馈附件选择
3.微波安装操作
(二)宽带无线WiMAX(IEEE802.16D)实习内容1.宽带无线技术申报表格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 )
(三) CDMA实习内容
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11
2.CDMA BTS(含TD-SCDMA工程视频)
3.CDMA BSC
(四)直放站/分布式
(五)固定无线接入设备(超级终端RS232方式调测)
(六)宽带无线传输视频监控及3G手机远程监视项目实习1.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国无管表2(IEEE802.11a/g)
2、视频监控宽带无线接入及3G手机远程监视操作内容
无线覆盖信号强度测试
Ping包测试
系统吞吐量与接入带宽测试
(七)优化技术专题1;MS主叫流程
2.实习单位GSM信号质量参数
3.描述为什么要进行工程和日常无线信号(GSM及3G)优化?。
(完整版)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①台(站)数据申请表编号台(站)类别□新设□变更台(站)名称工作时间/台(站)地址工作方式□单工□半双工□双工地理坐标东经O / 〃北纬O f ff海拔高度m 设备数量启用日期年月日②设备和频率数据序号设备型号型号核准代码设备出厂号设备生产厂家发射功率自动选频□W □kW □是□否□是□否□是□否序号发射频率(kHz)接收频率(kHz)工作时段必要带宽(kHz)发送信息类型调制方式呼号------③天线数据天线类型天线型号极化方式天线生产厂家最大增益dBi天线距地面咼度m最大辐射方位角O射线仰角范围° / °垂直方向图(另附)水平方向图(另附)国无管表3 H _____④馈线数据型号长度m 馈线系统总损耗dB⑤通信对象数据通信对象的无线电台(站)申请表编号或名称通信对象的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号生产厂家备注表号/200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填表说明1. 本表用于除广播电台、船舶电台、航空器电台和营救电台之外的各类30MHz 以下的无线电台(站)。
凡新设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或功率等核定项目时均应填写此表,并在“新设”或“变更”栏相应的“□” 内填写号。
2. 本表中所有频率共用一幅天线;当多个频率使用多幅天线时,应分别填写,对应某一天线的所有频率填写在一张表上,对应另一天线的所有频率填写在另一张表上,且资料表表号不同。
3. 此表右上角的“ H___表示“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 ,“H”后由4位数字组成。
当用户需要修改已设台(站)的数据时,必须使新填表格中的技术资料申报表编号与原技术资料申报表中的该栏编号相同。
4. “申请表编号”栏,系指申请设台时“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的编号。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变更已设台(站)数据或者在已建网络中增加台(站)时,由用户填写原有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无线电频率分配及无线电台呼号审批审批流程图
无线电频率分配及无线电台呼号审批审批流程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设置使用微波接力通信台站管理规定》(1996年10月11日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无管[1996]19号文发布)第九条、第十条)(二)广播、电视台站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3、《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7,1份);4、国家或省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通电视、广播频道,配置频率资源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5、站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1份、打印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关于委托广播、电影、电视部行使有关无线电管理职权的通知》(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国无管[1996]8号文))(三)雷达站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3、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频率资源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4、《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10,1份);5、操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站)管理措施(1份、打印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四)卫星地球站1、申请书(原件1份、打印盖章);2、《设置无线电台(站)申请表》(国无管表2,1份);3、《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国无管表6,1份);4、地球站站址电磁环境测试报告(原件1份、打印盖章);地球站站址周围视距传播范围内存在其他同频段无线电台的,还应提交该地球站对共用频段其他无线电台的干扰分析报告;设置天线直径小于4.5米的终端地球站,站址周围视距传播范围内不存在其他同频段无线电台的,可以不提交第4项文件;5、操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台(站)管理措施(1份、打印盖章)。
6、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指配频率资源的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业余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必须与设台申请人或者设台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复印件(A4纸)一起提交方为有效。
2.本表用于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或者变更已设台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和其他必要的管理资料时
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应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一并提交给申请受理机构。
3.申请设置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应将特殊技术需求、特殊操作状态等填写在“特殊台站说明栏”内,或另
附A4纸打印说明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应保证遵守的承诺条件
1.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无线电台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
电台使用过程中,如
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者系统造成有害干扰,本单位(或者本人)将及时予以消除;
3.无线电台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5.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6.本单位(或者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设台参数等信息或者准备注销电台,将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7.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附录1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国无管表 17①申请类别(必填)申请项目:□新设□变更个人信息□变更电台级别□变更电台其他参数台站种类:□一般□特殊(请注明) □个人申请□单位申请②申请主体信息(新设台需全部填写。
变更申请带*号栏目必填,其余栏目仅需填入待变更的新信息)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信息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类所持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及编号服务单位邮政编码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传真单位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申请单位和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信息单位名称* 登记机关* 单位地址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传真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台站名称(如有)③设台情况(新设台需全部填写,变更申请仅在需变更栏目中填入新信息)拟通信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范围内□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设台地址设台车牌号特殊台站说明拟设电台类别:类原指配呼号原操作技术能力:类④其他说明事项⑤申请主体保证遵守本表背面的承诺条件并签章(必填)申请人签字或者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审核备注(由申请受理机构填写):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1.本申请表必须与设台申请人或者设台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件(A4纸)一起提交方为有效。
2.本表用于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或者变更已设台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和其他必要的管理资料时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应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一并提交给申请受理机构。
3.申请设置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应将特殊技术需求、特殊操作状态等填写在“特殊台站说明栏”内,或另附A4纸打印说明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应保证遵守的承诺条件1.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2.无线电台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
附录1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
附录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国无管表申请类别(必填)申请项目:□ 新设□ 变更个人信息□ 变更电台级别□ 变更电台其他参数台站种类:□ 一般□ 特殊(请注明)□ 个人申请□ 单位申请申请主体信息(新设台需全部填写。
变更申请带*号栏目必填,其余栏目仅需填入待变更的新信息)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负责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操作技术能力类别:类所持操作技术能力证明文件及编号服务单位邮政编码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传真单位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申请单位和其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信息单位名称*登记机关*单位地址机构代码*联系电话*传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台站名称(如有)③设台情况(新设台需全部填写,变更申请仅在需变更栏目中填入新信息)拟通信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范围内□ 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设台地址设台车牌号特殊台站说明拟设电台类别:类原指配呼号原操作技术能力:类④其他说明事项⑤申请主体保证遵守本表背面的承诺条件并签章(必填)申请人签字或者申请单位公章:年月日审核备注(由申请受理机构填写):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制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本申请表必须与设台申请人或者设台申请单位的业余无线电台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复印件(纸)一起提交方为有效。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本表用于申请设置各类业余无线电台或者变更已设台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和其他必要的管理资料时使用。
此表为申请表,应与《业余无线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一并提交给申请受理机构。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
.申请设置特殊业余无线电台,应将特殊技术需求、特殊操作状态等填写在“特殊台站说明栏”内,或另附纸打印说明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钯。
申请人或者申请单位应保证遵守的承诺条件.本申请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无线电台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填写样表)
台站地址(车载台车牌照号) 4 操作证书编号
③ 申请人承诺
1、 本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内容真实、准确; 2 、 无线电台(站)的发射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无线电 管理规定及技术标准,不对其他无线电台(站)或系统造成有害干扰; 3 、 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符合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相关 规定; 4、 在业余无线电业务和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操作电台,并对自己的行为 负责; 5、 不传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6 、 本单位(或本人)如变更地址、名称等事项或准备注销电台,将书 面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 7、 遵守国家无线电管理的其他规定。
业余无线电台设置申请表
国无管表17 PA __ __ 可不填 PA__
①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民族 服务单位 常住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中国无线电运动 协会 参加社团或 俱乐部名称 主管单位 名称 你的姓名 汉 性别 文化程度 不多说 您的学历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19XX 年 X月X日 您的18位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XXXXX XXXXX
您的工作单位 您的住址 这里必须填详细(以后好收杂志)
这里也需要填详细
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编号
单位电话 其他说明事 项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② 设台情况
■新设□变更 □集体■个人 操作证等级 台站类别 □BS■VS□HS□OT 根据您的设备情况和使用方 法选择资料表类型 固定台填家庭住址、车台填车牌号、手台填家庭住址或车牌号 均可 资料表号 呼号
申请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1 日 / 1
备注 2006年版
表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制
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 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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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3886999 粤ICP备11000764号
/wxdglj/szswxdglj/zxbs_1/bgxz/200808/t20080826_942274.htm 2014-11-4
起: 申请频率使用期限
2008年08
止: 月 08 日
至 2013
□kHz □MHz □GHz 年 08 月 08 日
名称
深圳市皇龙实业发展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410001-1
邮政编码 518033
缴费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人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3002号无线电管理大厦1510
刘一立
联系电话 83200000
传真号码
518033 83200001
手机号码 13800138000
电子信箱 Shen@
无线电系统/网络 名称 港口调度网
卫星/星座名称
标称轨道经度
°
信道带宽/波道间隔
25
*kHz □MHz
通信业务/系统 类型
业务性质
*专用 □公众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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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
无线电台(站)设置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设置各类无线电台(站)或变更已设台(站)站址、频率、功率等核定项目时使用。
2.与本表配套使用的技术资料申报表有以下十四种:
表号技术资料申报表名称代号
国无管表3 30MHz以下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H
国无管表4 陆地移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LM
国无管表5 地面固定业务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TF
国无管表6 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E
国无管表7 广播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B
国无管表8 船舶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S
国无管表9 航空器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 A
国无管表10 雷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R
国无管表11 蜂窝无线电通信基站技术资料申报表 C
国无管表12 直放站技术资料申报表D
国无管表13 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申报表V
国无管表14 移动地球站技术资料申报表ME
国无管表15 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技术资料申报表G
国无管表16 非静止轨道空间电台(星座)资料申报表NG
3.“T____-____-____”栏,系指申请设台时的申请表编号,“T”后由12位数字组成,其中,前4位表示地区编码,
中间4位表示年份,后4位表示申请表序号,例如:“T1100-2006-0010”,表示北京地区2006年第10张台(站)设置申请表。
新设台(站)时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此栏。
当设台单位信息、缴费单位信息变更或变更己建台站(网)的技术参数时,由用户填写已设台(站)的申请表编号。
每次可申请修改同一通信网的多个台站的多项内容。
4.“设台单位名称”栏,系指申请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当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时,填写卫星操
作者名称。
5.“系统代码”栏,系指设台单位所属部门的代码,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6.“组织机构代码”栏,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所有单位均应填报本项。
7.“通信地址”栏,系指设台单位的通信地址。
8.“联系电话”栏,填写联系人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9.“电子信箱”栏,填写联系人的电子信箱或单位公务信箱。
10.“无线电系统/网络名称”栏,系指由用户命名的、拟设无线电台(站)所属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名称。
申
请设置空间电台时,不用填写。
11.“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栏,系指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划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或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中规定的信道带宽/波道间隔。
申请设置空间电台或地球站时,不用填写。
12.“通信业务/系统类型”栏,由无线电管理机构填写。
13.“业务性质”栏,系指拟设的无线电台(站)所属的无线电业务性质,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
号。
其中“专用”系指国内各部门开展的专用通信业务;“公众”系指用于国际、国内公众通信的业务;“其他”系指不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业务。
14.“技术体制”栏,系指拟设的无线电台(站)所属的无线电通信系统或网络的技术体制,例如GSM、WCDMA等。
15.“使用范围”栏,系指拟建无线电通信网的使用范围,可选择填写并在相应的“□”内填写“√”号。
其中“国
际/跨边境(界)”系指拟建系统或网络可提供国际漫游;“全国”系指覆盖全国的通信系统或网络,“跨省”系指仅用于两省或两省以上的通信系统,其他类推。
16.“网络用途”栏,根据网络的实际用途进行填写。
例如,防洪救灾、应急抢险、保障重大事件等,公众业务则不必
填写。
17.“频率使用许可证号或批准文号”栏,系指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使用频率的使用证号或批准文号。
当设台单位已取
得“频率使用许可证”后,填写“频率使用许可证号”,否则填写批准文号。
18.“批准频率使用期限”栏,按频率使用许可证或批文中批准的频率使用期限填写。
19.“使用信(波)道的中心频率”栏,当用户按信(波)道设置无线电台(站)时填写此项,按照配对频率进行填写。
“/”的左侧填写较低频率,“/”的右侧填写较高频率。
公众移动通信系统可不填此栏。
20.“使用频率范围”栏,当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使用某一频率范围或公众移动通信系统时填写使用频段的起始频率
和终止频率,并按照配对频率进行填写,填写规则与第19条相同。
当设置地球站时,‘/’的左侧填写地球站的接收频率,‘/’的右侧填写地球站的发射频率。
对于单发射站,其发射频率填写在‘/’的右侧;对于单接收站,其接收频率填写在‘/’的左侧。
如申请多个频段,则分别填写。
21.“使用信(波)道的中心频率”栏和“使用频率范围”栏,填写其一即可,在相应的“□”内填写“√”号。
22.“缴费单位名称”栏,系指交纳频率占用费的单位或个人的全称。
23.“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栏,系指当缴费单位需要办理托收时填写。
24.“申请人承诺”栏,系指用户设台时需要申明和承诺的条款,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25.如需填写续表,其资料申请表编号与前表相同,并在“备注”部分中“表号”栏“/”左侧填写该表的顺序号,右侧
填写表的总数。
例如,2/4表示此资料表号下共有4张申请表,此表为第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