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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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检查频次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应当对其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第四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为防止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应当制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按照标准进行排查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第五章治理程序和要求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当按照治理程序和要求进行治理。

治理程序包括隐患排查、隐患分析、隐患评估、隐患治理和隐患验收等环节。

治理要求包括治理时限、治理措施和治理效果等方面。

第六章考核奖惩为了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应当建立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对于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成绩不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批评和惩处。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的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本制度规定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定义和不得随意变更的要求。

第二章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检查频次,分为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公司级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生产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还有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7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督办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成效,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治本之策,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应范围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

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章事故隐患等级分类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为三类。

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发现后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3、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第四条质安部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和放射源等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对公司建筑、道路、起重机械、电器仪表、避雷装置、机械设备及生产车辆等生产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第六条基础设施部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遵循《建筑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承包方的相应资质、具备合法的用工手续和持有各种合法有效证件。

监控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防1止重大安全事故在我公司发生。

第七条各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明确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的责任,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责任、实施监控治理。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防范和减少施工现场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施工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议内容:1.制定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

明确排查事故隐患的重要性,强调安全第一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要求。

2.确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每个部门和个人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3.建立排查工作的频率和周期。

制定排查工作的时间表和周期,例如每天、每周或每月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列出常见的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类型。

包括高空坠落、机械设备故障、电气设备问题、消防安全、材料储存等问题,明确每类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点。

5.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流程。

明确隐患排查的步骤和方法,包括现场巡视、设备检查、人员培训等,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6.规定隐患排查治理的记录和汇报要求。

明确隐患排查的记录方式和内容要求,建立完备的隐患台账,并定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7.建立隐患整改的跟踪和督促机制。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要求,并规定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8.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机制。

对于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个人和部门进行批评和处罚。

以上是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内容,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现场事故而建立的一套措施和制度。

这套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建立健全每日、每周、每月和每年的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时间和检查内容,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和整改。

2. 隐患整改要求:在发现隐患后,要求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或无法及时整改的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相关部门。

3. 事故隐患汇报和记录:建立事故隐患汇报制度,责任人需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的隐患,并记录隐患的整改情况,以便后续追踪和评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用6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1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为建立安全建设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建设主体职责,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建设事故,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建立本矿安全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等。

组织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担任,负责隐患的收集、分析、汇总、整改销号、上报等工作。

三、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建设过程中,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科室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建设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一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五、本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一次本矿范围内安全大检查对所查隐患登记建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2篇为加强我公司煤尘管理,防治煤尘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矿井主要巷道每隔101米设一个三通阀门。

2、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即为漏水)。

3、井下务必有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净化通风实现自动化,采区进、回风道、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井都务必安装净化水幕,并实现自动化,水幕应封闭全巷道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

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堆积。

6、隔爆设施标准化,隔爆设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务必贴合规定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国有资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监管检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执行。

其他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据行业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认定标准执行。

一般事故隐患分为:A级、B级、C级。

A级:危害较为严重,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难度、费用较大,用时较长、反复出现的需多个部门配合或者需上级单位协调解决的一般事故隐患;B级: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一般事故隐患;C级:危害较轻,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一般事故隐患。

第四条各二级公司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督检查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级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明确单位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四)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六)定期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七)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如实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笫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级、检查与报告、整改与验收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董事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车间(部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上报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是隐患排查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防护设施的隐患排查管理以及全公司隐患排查监督、检查、考核。

第七条生产部负责作业现场文明生产、设备维检修、技改、工艺操作方面隐患排查管理。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后勤保障、宿舍、浴室、办公区域隐患排查管理。

第九条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实施隐患整改,并报相关部门验收。

第十条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均享有批评、检举、制止权利以及排查、改正、自我消除的义务。

第三章隐患排查第十一条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工作应与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1)日常隐患排查;(2)综合性隐患排查;(3)专业性隐患排查;(4)季节性隐患排查;(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各单位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为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事故隐患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工整改,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治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而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公司、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分公司、项目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对生产运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

生产安全部负责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管理。

第五条各分公司、项目部要鼓励、发动全体员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第六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对存在比较突出的事故隐患可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第七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自己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安全有关部门及领导。

对于涉及技术性比较强的特殊工序、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还需同时上报技术质量部。

第八条各分公司、项目部根据内部承包协议书强化管理,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分公司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排查,项目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排查,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巡查。

第九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对查处的事故隐患建立台账,做好记录。

对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下达“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做到“三定、一验收”。

第三章奖惩第十条各级责任人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所有场所。

3.职责与义务3.1 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3.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包括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

3.3 员工:有责任积极报告安全隐患,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4.安全隐患排查4.1 制定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包括排查内容、责任部门、排查频次等。

4.2 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记录存在的隐患。

4.3 按照风险等级对隐患进行分类,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5.安全隐患治理5.1 对发现的隐患按整改时限进行处理。

5.2 落实整改责任部门,追踪整改进度。

5.3 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排除隐藏隐患。

6.记录与报告6.1 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包括隐患描述、风险等级、整改措施等。

6.2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奖惩措施对于相关部门或个人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不履职、不配合等行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件】1.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模板2.安全隐患记录表格3.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示例【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工伤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

【2: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目的为了保障建筑施工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等。

3.职责与义务3.1 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3.2 监理单位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包括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等。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1.制定明确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录和追踪整改情况。

3.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隐患排查、制定安全措施、培训工人等。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5.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等的质量监督,确保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6.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组织调查和处理,同时加强事故的追责和处罚。

7.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8.建立安全监测和数据分析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并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

9.加强施工队伍管理,确保人员的合格性和技能水平,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人和技术人员。

10.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员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二)一、引言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避免事故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对企业、员工和社会的不良影响。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安全、职工岗位安全等方面。

三、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2. 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和整改台账。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引言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安全风险较高的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制定并执行科学有效的排查治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旨在为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参考。

一、制度目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最终实现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土建施工、装饰装修等各类工程。

三、制度内容(一)隐患排查责任1.项目经理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指导现场各部门进行排查治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每位施工人员都应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负有责任,及时上报,并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标准1.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明确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的基本标准。

2.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和不同工种,确定相应的隐患排查要求和重点。

例如,在土建施工阶段,应重点排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电击等风险;在装饰装修阶段,应重点排查电气安全、消防隐患等。

(三)隐患排查方法1.定期组织全面检查,明确检查的频次和检查的内容。

2.采用现场观察、实地勘查、设备检测等多种方法排查隐患。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隐患排查的能力和水平。

(四)隐患排查与整改要求1.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暂时性的隐患控制。

2.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并按时落实。

3.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的效果。

(五)隐患排查记录与报告1.建立隐患排查记录,记录排查的时间、内容、人员、整改措施等信息。

2.及时编制隐患排查报告,报告中要包括隐患的种类、数量、整改情况等详细信息,并提交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新版)为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本制度规定如下: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三)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警示和安全防护,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方案,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一)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应当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对于整改到位的单位,应当予以表扬和奖励。

二)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有关部门。

三)对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安全生产事业贡献力量。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2、举报属实,经调查核实;3、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已经登记;4、举报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五)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的形式和金额,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六)对于因举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将治理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

七)对于恶意诬告、捏造事实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2、未发现的隐患将不会被列入奖励计划;3、举报人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五)奖励计划将以直接发放奖金或在从业人员的月度、年度考核中给予奖励的方式实施;六)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编制奖励计划,并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一)每月末,各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应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报告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这些报告汇总后,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分析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每月的次月3日和每季度的次月3日之前报送所在主管部门(市及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监部门。

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示范:一、制度目的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减少工作环境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流程1. 施工方必须每日开展隐患排查,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

2. 发现隐患后,立即将隐患情况上报给项目经理,并按照紧急程度进行标记和隔离。

3. 项目经理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隐患治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修复和解决。

4. 治理完成后,项目经理要进行验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

5. 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情况要进行记录并保存,作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依据。

四、隐患排查和治理内容1. 施工现场道路和出入口的安全情况,包括道路的平坦程度、标志标线是否清晰、照明设施是否完善等。

2. 施工现场的围挡和警示标识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倒、破损等问题。

3.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临时设施等是否满足相关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火源、易燃物品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5. 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如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识等。

6. 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品储存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泄漏、损坏等问题。

7. 施工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工具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8. 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噪音、灰尘、有害气体等环境污染。

五、违反本制度的处理措施1. 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项目方有权暂停该施工单位的工作,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本制度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获得批准后开始执行。

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减少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一、制度背景和目的随着建筑施工行业的快速发展,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数量的增加,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建筑施工作业的环节和各类建筑施工现场。

第三条本制度的编制、执行和监督贯彻,由企业主管领导下达,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接受企业主管领导的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企业主管领导是企业的最高安全生产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第五条企业主管领导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第六条各级部门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配合企业主管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各岗位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岗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分专业、分区域进行,确保全面排查,不遗漏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围绕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环节。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并及时整理和分析排查结果。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处理掉。

第四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人员培训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及时、准确、完全,确保治理效果。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按照层级分级和时间分步开展,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治理工作同步进行。

第十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及时向企业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汇报,确保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保证项目部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建设、装修装饰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并消除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员工和项目财产的安全。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部人员行为和操作规范的监督。

(二)项目部设备和工具的状态检查。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检查。

(四)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

(五)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

三、排查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全面、系统地发现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是指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消除的过程。

二、治理过程中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

(二)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限期。

(三)组织整改工作的实施。

(四)验收整改效果,并进行记录。

(五)定期评估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三、治理过程中应注重安全工作的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一、项目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工作效果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项目部负责人,全面组织和监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义务,应积极参与和配合。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及报告一、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治理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部应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供,并逐级上报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三、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查情况、治理情况、整改措施、治理效果等。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本企业内从事工作或者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治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追责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三)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七)代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活动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领导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委派。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6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内容: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二、适用范围:项目参建全体员工三、职责:1、工程部经理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____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参建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

3、工程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项目安全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四、事故隐患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1、____机构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工程部经理任组长,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安全隐患排查____设在工程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范围应包括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作业环境、职工行为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3.制度应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包括安全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班组长、作业人员等。

4.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周期和频次,包括定期排查、临时排查和日常巡查等。

5.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的方法和工具,包括安全检查表、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

6.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程序和流程,包括隐患发现、隐患整改、隐患复查等。

7.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隐患排查记录的保存期限、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等。

8.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奖惩措施,对发现和整改隐患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能及时整改或者敷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惩罚。

9.制度应规定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包括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检查。

10.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工程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工程施工中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工程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均需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四、职责分工1. 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建设工程隐患的排查与治理情况;3. 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具体操作;4. 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五、隐患排查措施1. 定期开展工程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工程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每次排查的结果和整改情况;2. 加强现场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整改;3. 工程隐患要分类整理,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落实到位;4. 针对常见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工作;5. 对存在的违章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隐患治理措施1. 针对工程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员;2. 对于工程隐患的治理要根据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整改;3. 治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隐患整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4. 治理完毕后,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工程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七、安全教育培训1. 每年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2. 对新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和遵守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八、工程事故处置1. 一旦发生工程事故,要及时组织救援,并向相关部门上报;2. 对工程事故的原因要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事故的成因和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3. 对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提升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安全隐患排查1.每周一次全面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包括施工区域的安全隐患、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等;3.重点排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易发生事故的环节;4.排查结果由专人进行记录,并及时整理报告。

四、安全隐患治理1.按照排查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2.整改方案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及时落实;3.对于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五、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演练等内容;2.新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安全培训,并颁发安全教育证书;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牌,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示。

六、安全设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带等;2.使用电气设备应有合格证书和安全检测报告;3.高空作业应当设置防护栏杆。

七、监督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2.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八、处罚措施1.对于有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2.对于对施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其他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2.施工单位需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重要课题。

我们要坚决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做到确保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

愿我们共同努力,为工程建设安全保驾护航。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各类生产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

2.责任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进行执行,其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并落实责任。

3.定期排查治理:按照每季度为一个周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治理。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a.排查对象:对生产工作场所、生产设备设施、用电、用气、用油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

b.排查内容: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性,确认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老化等隐患。

查验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不合格、过期的材料和使用设备。

查看是否有漏电、漏气、漏油等现象,检查是否存在电源接地、消防设备等安全隐患。

c.治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优先级和紧急程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d.验收和记录:对已完成的隐患整改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有效。

并将排查治理工作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措施、验收结果等。

4.监督与考核:安全生产部门对各部门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对于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时整改的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制度宣传:企业要组织培训,向员工宣传本制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并建立相关宣传教育档案,记录宣传教育情况。

6.制度的修订:根据实际需要,安全生产部门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需及时通知并培训相关人员。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要点,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

同时,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制度(2)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事故隐患的定期排查治理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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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检查频次 (3)
第三章职责分工 (4)
第四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6)
第五章治理程序和要求 (6)
第六章考核奖惩 (7)
第七章附则 (8)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与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合同的实际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指根据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执行经理是指受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协同管理的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章检查频次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三级制度,即公司级检查、项目自查、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第五条公司级检查是指由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带队,质安部、生产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

除此之外,质安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
检查。

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

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质安部负责复查。

第六条项目部自查是指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项目部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第七条班组长(或分包单位负责人)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

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职责:
1、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公司质安部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并督
促实施。

2、检查各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实施考核。

第十条公司生产部职责
1、及时对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展开工作监督管理,要求项目部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协助项目部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经理职责:
1、项目部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当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订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4、项目负责人需对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的带班情况监督落实。

5、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四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

第五章治理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表》,结合公司实际和项目的进度、周边环境、重点时段以及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分别从安全行为、现场实体、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等三方面确定隐患排查的内容和重点。

同时,针对现场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预控,一旦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实施治理消除,并将相关情况进行登记存档和报告。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岗位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分别由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专项检查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在重点施工环节及时段、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或项目部内部机构人员调整后等事故易发时段适时组织开展;岗位检查应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巡查,施工人员在上岗前也应对作业环境、自身劳动防护状况等进行自查。

第十五条公司和项目部均应各自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其中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还应分别在公司质安部和项目存档备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均应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完毕后应组织复查。

对一时难以整改并对邻近作业面的施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暂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时将该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求落实整改,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表,及时上报。

岗位检查中发现的需报项目负责人落实专人、材料、设备方能整改的隐患,也应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第十六条质安部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每季度末月的15日前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第六章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部于每季度初对上季度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检查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2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九条处罚细则:
1、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
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2、企业领导带队检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2000元;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处罚5000元以上,并取消个人评奖资格。

3、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给予5000元以上处罚。

4、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

5、因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同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伪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情况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1000元以上罚款。

不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情况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未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8、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

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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