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订)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草案
市民
我感觉网约车良性发展就应该控制车辆数量,不应无限量加入车辆,如不加以控制将会造成狼多肉少的局面,从而会导致各种不安全因素出现,如能控制一定数量网约车,司机都能挣到钱,保证了司机权益,服务各方面都从本质上提升起来,司机的收益保证不了,服务是提升不上去的,我建议网约车数量根据城市需要控制一定数量为好不能无限量加入车辆,导致恶性循环。
10.以前网约车说不合规对出租车不公平,现在平台还不是大把的司机车辆单证、没双证在运营,这又是对谁不公平呢,老实人总吃亏!
11。政府、厂家、网约车平台、乘客不能把司机当奴隶呀!。除了满足政府的政绩、电动车厂家的销量金钱。司机的权益呢。新能源车又贵,充电没地方,充电又慢,辐射又大。每天干个10-16小时。百份之10司机拿到人工费8000-12000元,百分之10的人拿到5000-8000元.百分之60的人拿到4000元左右。百分之20的人拿到2000元左右,这部分人除了房租、吃饭、交交警,没有社保。深圳机场有网约车停车场,现在出租车也占了一些地方,深圳北站没有网约车停车场,很多地方也没有,市区也没有,道路也没有。交警只会赶人、拍照,搞钱罚款。你叫这些司机把车停在哪里?在哪尿、在哪吃饭、在哪有信号接单、停在哪里?
6、充其量就是网约车平台把部分:行政市场运营招人、验车、服务管理分拆分包给租赁公司,以为可以撇开对司机的主体负责。租赁公司购车可以把车租给司机,按月收租金,也可以以租代购,司机租满三年把车归司机所有。租赁公司承接了网约车平台部分劳务,分到司机营业额的百分之几的提成.
7.所有司机:包括自营拿固定工资、以个人名义注册平台、以租赁公司名义注册平台,都是滴滴、神州、首汽等网约车平台存在一种直接雇佣关系。
8
市民
建议延长燃油车营运期限,方便长途打车需要;多元化发展
深圳市现行有效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通知
深交规[2014]6号
10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深交[2014]317号
11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交规[2015]3号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7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深府〔2014〕114号)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8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府〔2015〕9号)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9
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交通部关于《深圳港口引航管理办法》的通知
规范性文件
10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府〔2002〕174号)
深交规[2017]8号
24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交规[2017]9号
25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重新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交规〔2018〕1号
26
关于加强12座以上非营运客车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现行有效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一、深圳市规章
序号
名称
属性
备注
1
深圳经济特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规定
特区政府规章
2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特区政府规章
3
深圳经济特区水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
特区政府规章
资料新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学习解读ppt
录 三
3
3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每年我平均要在会议上做80次演讲, 出于某 些原因 考虑, 每一个 会议都 喜欢用 自己独 特的幻 灯片模 板。根 据你需 要做的 演讲类 型以及 你在幻 灯片里 的做处 理不同 ,修改 模板需 要花15分钟到 2个小 时。而 这2个 小时本 来可以 用在其 他更有 意义的 工作上 ,比如 可以添 加些该 会议听 众关心 的内容 ,而不 是把时 间花在 修改模 板之类 听众根 本不关 心的问 题上LH J+FH X。 每年我平均要在会议上做80次演讲, 出于某 些原因 考虑, 每一个 会议都 喜欢用 自己独 特的幻 灯片模 板。根 据你需 要做的 演讲类 型以及 你在幻 灯片里 的做处 理不同 ,修改 模板需 要花15分钟到 2个小 时。而 这2个 小时本 来可以 用在其 他更有 意义的 工作上 ,比如 可以添 加些该 会议听 众关心 的内容 ,而不 是把时 间花在 修改模 板之类 听众根 本不关 心的问 题上LH J+FH X。
一
《务管理暂行办法》
《
办
法 》 的 修 订 背 每年我平均要在会议上做80次演讲,出于某些原因考虑,每一个会议都喜欢用自己独特的幻灯片模板。根据你需要做的演讲类型以及你在幻灯片里的做处理不同,修改模板需要花15分钟到2个小时。而这2个小时本来可以用在其他更有意义的工作上,比如可以添加些该会议听众关心的内容,而不是把时间花在修改模板之类听众根本不关心的问题上LHJ+FHX。
景
每年我平均要在会议上做80次演讲, 出于某 些原因 考虑, 每一个 会议都 喜欢用 自己独 特的幻 灯片模 板。根 据你需 要做的 演讲类 型以及 你在幻 灯片里 的做处 理不同 ,修改 模板需 要花15分钟到 2个小 时。而 这2个 小时本 来可以 用在其 他更有 意义的 工作上 ,比如 可以添 加些该 会议听 众关心 的内容 ,而不 是把时 间花在 修改模 板之类 听众根 本不关 心的问 题上LH J+FH X。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发文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发布部门】深圳市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3【实施日期】2022.03.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1月18日市政府七届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覃伟中2022年3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经对本市现行有效规章进行清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修改: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若干规定(试行)》(2009年3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发布)将第一条、第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3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发布,2016年12月2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三、《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2004年2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发布,2020年6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1号修正)本办法十三条四、《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8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发布)将第十四条第三款:“有轨电车在运营过程中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提供换乘服务;无法提供换乘服务的,应当退还票款。
”修改为“有轨电车在运营过程中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提供换乘服务或者退还票款;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
”五、《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2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1号发布,2019年10月2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修订)六、《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2006年9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发布)七、《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2013年4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发布)八、《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2007年7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发布,2011年12月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修正,2017年2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第二次修正,2018年12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5号第三次修正)八条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五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四十三条九、《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1999年9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发布,2020年6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1号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十、《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发布,2018年12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5号修正)五条六条九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本办法八条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5•【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四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五章车辆管理第六章驾驶人和行人管理第七章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第八章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第九章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第十章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必要时,市公安机关可以组织其所属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以及其他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相协调。
网络安全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梳理2
《网络安全法》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
《网络安全法》作为我国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性地构建了许多法律制度和要求,重点包括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网络安全审查、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制度、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制度等。
为保障上述制度的有效实施,一方面,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为主的监管部门制定了多项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各项制度的具体要求、相关主体的职责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方式;另一方面,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安标委”)同时制定并公开了一系列以信息安全技术为主的重要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为网络运营者提供了非常具有操作性的合规指引。
具体讲:1. 在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制度方面网信办颁布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并已经针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公众账户信息服务、群组信息服务、跟帖评论服务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规定或规范性文件,以期全方位多层次地保障互联网信息内容的安全和可控性;2. 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方面信安标委在原有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之上,发布了包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在内的多项标准文件的征求意见稿。
考虑到现行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已不适用《网络安全法》的要求,新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中;3. 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方面随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信息安全技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评估指南》等征求意见稿的公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得以进一步明确。
但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依旧有待制定中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指南》进行进一步地明确;4. 在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方面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规范以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时的安全评估制度。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26•【字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施行日期】2019.12.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9年9月16日市政府六届一百八十五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2019年10月26日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经营服务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工信、商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通信、网信及人民银行驻深机构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出行需求和网约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网约车经营者数量、运力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引导网约车市场健康发展。
运政执法试题
运政执法试题一、判断题12题1.【业务分类:运政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答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2.【业务分类:运政执法】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答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八条: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3.【业务分类:运政执法】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客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
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答案:√。
解析:《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客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
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4.【业务分类:运政执法】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答案:×。
解析:《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条:(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钟普查(衡交立案﹝2022﹞0410053)
钟普查(衡交立案﹝2022﹞0410053)【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发文案号】衡交立案﹝2022﹞0410053【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6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110【处罚日期】2022.03.24【处罚机关类型】交通部/厅/局/委【处罚机关】市交通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湖南省【处罚对象】钟普查【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4.30 17:09:1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衡交立案﹝2022﹞0410053法定代表人名称:违法行为类型: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违法事实: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处罚依据: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 2.壹万元整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万元):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2-03-24处罚机关:市交通局数据来源单位:市交通局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舟运政罚〔2022〕076)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舟运政罚〔2022〕076)【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发文案号】舟运政罚〔2022〕076【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0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110【处罚日期】2022.05.07【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处罚机关】【浙江省舟山市】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舟山市【处罚对象】裘赛莲【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28 17:15:28处罚名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舟运政罚〔2022〕076被处罚对象裘赛莲处罚结果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2月14日15时44分,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定海***码头2号候船厅门口检查时发现一辆由裘赛莲驾驶的浙L1A273小轿车有违法嫌疑,经查,该车上乘客正在下车,驾驶员当场无法出示该车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2月15日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立案,并指定胡海红、朱斌承办此案。
执法人员依法取得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影印件、乘客订单支付影印件、身份证影印件、车辆订单信息影印件、车辆及驾驶员注册信息影印件、对裘赛莲的询问笔录、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
冯鹏(保交罚决字[2022]0300015)
冯鹏(保交罚决字[2022]0300015)【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发文案号】保交罚决字[2022]0300015【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110 【处罚日期】2022.01.24【处罚机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处罚机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保定市【处罚对象】冯鹏【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2.22 17:50:32决定书(通知书)文号保交罚决字[2022]0300015相对人名称冯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0106************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23日保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第三大队执法人员冉韦、肖林等稽查人员在保百购物广场例行巡查时发现,冯鹏驾驶的冀F6LX08日产轩逸小型轿车在路边落客1人,经询问,该车由法院西街双彩街路口到周生生保广店,通过平台支付运费。
现场查明:周利民未取得经营许可,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事由冯鹏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违反的法律条款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第230条处罚结果给予当事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1月24日到我单位处理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当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保交罚决字2022-0300015)、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冯鹏,冯鹏当场签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全额缴纳壹万壹仟圆罚款至保定银行。
实施机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通知)日期2022年01月24日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0001年01月01日全文公示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杨宁(保交罚决字[2022]0300001)
杨宁(保交罚决字[2022]0300001)【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发文案号】保交罚决字[2022]0300001【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110 【处罚日期】2022.01.04【处罚机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处罚机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保定市【处罚对象】杨宁【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2.22 17:50:33决定书(通知书)文号保交罚决字[2022]0300001相对人名称杨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2月28日保定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第三大队执法人员卢晓波、赵文敬等稽查人员在上谷大观例行巡查时发现,杨宁驾驶的冀F11D98的日产小型轿车在路边落客1人,经询问,该车由独一处香饺园到上谷大观,通过平台支付运费。
现场查明:杨宁未取得经营许可,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事由杨宁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违反的法律条款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以及《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19)》第230条处罚结果给予当事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于1月4日到我单位处理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当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保交罚决字2022-0300001)、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杨宁,杨宁当场签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全额缴纳壹万壹仟圆罚款至保定银行。
实施机关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通知)日期2022年01月04日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0001年01月01日全文公示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刘明明二审判决书
刘明明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7【案件字号】(2020)皖01行终47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琦潘攀张俊【审理法官】李琦潘攀张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明明;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当事人】刘明明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当事人-个人】刘明明【当事人-公司】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代理律师/律所】李勇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勇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勇【代理律所】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明明【被告】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合肥市交通运输局【本院观点】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合肥市指导意见)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平台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合乘线路及里程、预估分摊金额等相关信息,上述信息主动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合肥市指导意见同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扣押复议机关关联性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相同,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合肥市指导意见)中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平台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合乘线路及里程、预估分摊金额等相关信息,上述信息主动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合肥市指导意见同时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合乘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拼车等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王赢、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赢、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其他(交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9【案件字号】(2020)粤03行终127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伍建卿【审理法官】王成明杨宝强伍建卿【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赢;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当事人】王赢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赢【当事人-公司】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海平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海平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海平【代理律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赢【被告】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和管理。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查明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和管理。
根据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根据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根据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梁光(沧肃交罚〔2022〕3011号)
梁光(沧肃交罚〔2022〕3011号)【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发文案号】沧肃交罚〔2022〕3011号【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60000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40110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2019修订)1847698200000【处罚日期】2022.07.13【处罚机关类型】交通运输部/委/厅/局【处罚机关】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肃宁县【处罚对象】梁光【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7.14 15:07:01决定书(通知书)文号沧肃交罚〔2022〕3011号相对人名称梁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梁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违法事实梁光驾驶冀JD95038号小型轿车在运营,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发现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事由梁光驾驶冀JD95038号小型轿车在运营,执法人员执法检查发现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反的法律条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第六条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并参照《肃宁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序号第58项处罚结果罚款11000元实施机关肃宁县交通运输局决定(通知)日期2022年07月13日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2022年07月13日全文公示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吴一博(川德运罚〔2021〕0008号)
吴一博(川德运罚〔2021〕0008号)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互联网
【发文案号】川德运罚〔2021〕0008号
【处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2019修正)338757350110 【处罚日期】2021.07.01
【处罚机关】德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处罚机关类型】道路运输管理局
【处罚机关】德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德阳市
【处罚对象】吴一博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4.30 16:58:51
行政处
罚决定
川德运罚〔2021〕0008号
书文号
被处罚
吴一博
对象
统一社
会信用
代码
法定代
表人
处罚类罚款
别
处罚事
由2021年04月15日上午10时20分,我处执法人员在德阳市长江西路钻石广场16楼A栋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现场抽查,发现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在2021年04月14日下午18:01分至18:21分对川FPS599雪佛兰牌轿车有派车服务。
经调查核实,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
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处罚依
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结
果
决定给予罚款金额为5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
定日期
2021-07-01 00:00:00
处罚机
关
德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2021年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区域科目考试题库
政策法规一、单选(21 题)1. 依照《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车辆所有人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送证》,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完毕审核。
A、2 个工作日B、5 个工作日C、10 个工作日D、20 个工作日原则答案:B2. 依照《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驾驶员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网约车车辆车容及卫生状况应当做到。
()A、保持车辆容貌和车内整洁卫生B、发现设备损坏故障,排除故障C、文明驾驶,礼貌服务D、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原则答案:A3. 依照《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网约车在我市行政区域外从事经营活动说法对的是()A、禁止在我市行政区域外从事经营活动B、超过允许经营区域,起讫点一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C、起讫点无特别规定D、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原则答案:B《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送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也许被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A、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50 元以上 300 元如下罚款B、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100 元以上 200 元如下罚款C、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50 元以上 200 元如下罚款D、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100 元以上 300 元如下罚款原则答案:C5、依照《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驾驶员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也许被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A、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50 元以上 300 元如下罚款B、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100 元以上 200 元如下罚款C、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50 元以上 200 元如下罚款D、由市交通运送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 100 元以上 300 元如下罚款原则答案:C106、依照《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驾驶员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乘客实行报复行为,也许被追究哪些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4号)《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9年9月16日市政府六届一百八十五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如桂2019年10月26日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的经营服务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本市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工信、商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通信、网信及人民银行驻深机构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出行需求和网约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建立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机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网约车经营者数量、运力规模、从业人员数量等信息,引导网约车市场健康发展。
第二章网约车经营者第六条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
第七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非本市企业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二)在本市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人员;(三)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网络服务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公安、税务、通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四)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五)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七)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申请人在取得企业法人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公安、税务、通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后,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二)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为非本市企业法人的还应当提供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申请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当提交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三)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四)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材料;(五)数据库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的情况说明;(六)办公场所、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人员证明材料;(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事项,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有效期为5年,自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被许可人需要申请延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交材料。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网约车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开展相关业务。
网约车经营者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网约车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知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网约车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0日内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逾期未交回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注销该许可证。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第十三条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四条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以下乘用车,登记注册的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或者个人,且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内;(二)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满2年;(三)车辆为轴距2650毫米以上的纯电动小汽车;(四)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本市技术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具有行驶记录、车辆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等功能的车载终端;(五)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六)不得违反规定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车辆外观颜色和标识不得与巡游出租汽车相同或者近似;(七)车辆所有人承诺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册登记为个人所有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事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无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并承诺由本人驾驶该申请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取得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起始日为发证之日,届满日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之日满8年对应的日期。
第十五条依车辆所有人申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审核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审核不通过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所有人,申请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时,应当先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注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使用性质变更业务。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变更登记:(一)个人继承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的,可以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后,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变更;(二)企业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经营主体名称的,在变更《机动车行驶证》后,可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准予变更的,换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不准予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网约车经营:(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的;(二)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在网约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届满前申请退出网约车经营的;(三)无法根据本办法第十六条变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四)车辆所有人为企业,该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五)车辆所有人为个人,该个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
网约车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网约车车辆退出经营或者强制报废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八条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十九条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二)持有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载明的初次领证日期至申请之日已满3年;(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驾驶员,申请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驾驶员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二十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核发与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
驾驶员可在原证件有效期届满前直接跨类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但在办理网约车驾驶员注册前,应当先行注销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建立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网上联合审核工作机制。
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申请人应当在指定的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其中,市公安机关负责审核驾驶员的户籍和本市居住证信息、犯罪记录情况、驾驶证信息、交通违法记录以及车辆信息;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市公安机关的审核结果,并结合其他条件的审核结果,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相关证明材料清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四章经营服务规范第二十二条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网约车经营者应当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第二十三条网约车经营者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二)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三)具有营运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四)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技术标准;(五)车辆车载终端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六)车辆相关信息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