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有以下几点:
1. 法律法规遵守: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目标、安全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 安全技术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 安全培训教育: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安全操作培训、事故应急教育等,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7.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通过合理落实这些规定,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安全和施工质量。
2020年(完整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完整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一、目的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有效受控,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或降低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14年修订执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18年1月1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11年修订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4年2月1日起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9。
四、术语和定义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五、机构设置企业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主体,在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全面负责。
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体系建设和运行领导机构,副组长为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成员包括监审部负责人、技术总工、水电负责人、机械管理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各项目部负责人等组成。
领导机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在安全科。
项目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土建/水电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班组长等人组成。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管理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5.06•【字号】冀建质安〔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印发《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管理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工作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管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管理意见近年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领域(以下简称“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形势日益复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面临新任务、新挑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坚持依法治建、从严管理的导向,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措施、新途径、新办法,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补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省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的发展局面。
2020年《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87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科室、各项目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组织修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莱芜通和建安有限公司2012.4.20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建筑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类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类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涉及建筑工程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建筑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各级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制定建筑类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职责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等。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管理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协助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充分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结合实际,设置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包括安全技能培训、模拟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培训,并及时将培训内容纳入安全教育档案,以备查证。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分包单位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细则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安全生产规划在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生产规划。
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的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安全培训计划等。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各级领导应理解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为员工提供积极的支持。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在施工前,必须组织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规定、急救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等。
4. 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所有必需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准备和配备。
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索、安全网等。
二、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1. 工地出入管理建立严格的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只允许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登记其出入时间。
2. 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完善。
包括但不限于张贴警示标志、设置警示线、搭设安全网等。
3. 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器具,并穿戴合格的工作服。
特殊工种人员还需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护目镜等。
4. 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管理施工设备和机械必须经过合格的检验和维护,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
使用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演练。
5. 危险源管控建立严格的危险源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气安全、火灾防范、化学品管理等。
6. 废弃物处理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如清理、分类和回收。
严禁乱倒乱堆,以防引发意外事故。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所有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理流程和技能。
三、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1. 安全交底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对安全工作进行交底,包括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及处理措施等。
2. 安全验收进行全面的安全验收工作。
确保施工过程中遗留的安全隐患得到清除,安全设备和工具得到归位和储存。
3. 安全档案和总结建立完善的安全档案,包括相关文件、照片、报告和记录等。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本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部建筑施工企业的生产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工厂、办公区等。
2. 安全管理职责和分工2.1 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建筑施工企业设立安全管理部门,组建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如下:•全面负责企业生产安全管理,维护企业生产安全。
•完善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每日布置安全巡查,对施工现场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适时记录并整改。
•对各项安全标准进行宣扬和培训。
2.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和权限,设置相关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职责人,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3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分工•建筑施工企业应在安全方面督促各负责人和班组长履行职责,严格进行生产安全管理。
•班组长对所辖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有效监管。
•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形进行监管,并组织和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生产基本规定3.1 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筑施工企业要针对不同的职业类别和层次,订立不同层次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
3.2 施工现场管理•建立完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施工。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对施工现场不安全有毒、易燃易爆等不安全性较大的设备、物品和场地等加强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3.3 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使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应确保配备完备、使用规范、维护和保养得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需严格执行使用和保养制度。
3.4 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隐患等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适时除去安全隐患。
•对不安全化学品等不安全物品进行单独隔离存储,并告知作业人员防范措施。
•对事故和不安全事故进行适时报告和处理,订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保障员工和场所安全。
4. 安全生产考核建筑施工企业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结束语建筑施工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DB22T 5046-2020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
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Standard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riskfor production safety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DB22/T 5046 -2020施行日期:2020 年11 月27 日2020·长春前言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 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二)》的通知》(吉建标〔2019〕2 号)的要求,编制组会同有关单位,经过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风险评估;5 风险管控;6 资料管理;7 持续改进。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5)3.1基本原则 (5)3.2组织机构 (5)3.3制度管理 (6)3.4管理职责 (6)3.5培训 (8)4风险评估 (9)4.1一般规定 (9)4.2风险识别 (9)4.3风险分级 (12)4.4风险分析 (17)5风险管控 (18)5.1一般规定 (18)5.2风险管控措施 (18)5.3风险分级管控 (21)6资料管理 (25)7持续改进 (26)7.1 评审 (26)7.2 更新 (26)7.3 沟通 (27)附录A 风险点登记台账 (28)附录B 施工现场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参考样本) (29)附录C 风险控制表单 (30)本标准用词说明 (35)引用标准名录 (36)附:条文说明 (37)1总则1.0.1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规范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行为,持续推进生产安全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2023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3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3年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模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事故发生率,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在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都必须严格遵守。
二、安全管理责任1.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并对其结果负责。
2. 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和主管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施工安全方案。
3. 每个施工项目应当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组织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是否完好有效。
2. 制定和实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灭火器、消防栓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并提供员工必要的灭火培训。
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确保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堆放有序,道路畅通,避免各种安全隐患。
4.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使用易燃物品,对于危险区域应设置限制区域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四、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 所有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且持有效的安全证件上岗作业。
2.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和操作工具、设备,禁止违反操作规定和擅自更改设备设置。
3.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和更换。
五、危险作业管理1. 对于高处作业、电焊切割、起重吊装等危险作业,必须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督。
2. 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必须检查作业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进行安全预案演练。
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切断危险源,并迅速组织伤员救治。
2. 必须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并进行详细调查和记录,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3. 对于事故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并整改相关问题。
七、安全奖惩制度1. 对于遵守安全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02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02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通用8篇),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条、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对策、措施,指导、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乡(镇)村建站、县属各施工、监理、房地产企业以及在我设立分公司的施工、监理、房地产企业确定一名主管建筑施工安全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在我县承揽业务的县外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联络员登记表(附件),报建宁县城建局备案后予以公布;联络员工作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1、认真分析本企业(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2、及时报告本企业(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处罚等情况;3、提出改进本企业(项目)或者建宁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4、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通报本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5、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
第四条、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
联络员会议分为季度会议、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季度联络员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阶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故发生时,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的议题主要是:通报重大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以下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
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操作流程。
3. 企业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企业应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确保员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5. 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并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评估,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7.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9. 企业应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的最新政策和技术。
10.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纪律和奖惩机制,激励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规定,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和管理。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020修正)
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015年8月28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根据2020年4月29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6月3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安全主体责任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水利、交通、电力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领导,完善施工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县(市、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发展和改革、城市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地产管理、消防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协助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员工、设备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能力。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按照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权限。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考核指标。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完善的急救设施和人员,及时处理发生的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要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性检查。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要规定明确的施工工序,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要规定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识,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设备。
第五章安全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总结安全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规定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法遵循以下安全生产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项目总包方负有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2. 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4. 各岗位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
2. 全面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3.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
4. 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5.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明确消防设备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6. 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施工现场安全控制1. 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人员进出,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3. 严禁擅自拆除安全设施,如需拆除,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同意。
4. 施工现场内使用和放置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5. 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危险物品,建立安全防范机制,避免危险物品造成事故。
6. 对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必须要求有相应的防护设备和专人指导操作。
五、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2. 直接负责的人员要及时报告上级并报警,确保及时救治伤员。
3. 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关责任的追究。
4. 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是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免受伤害的重要措施。
为此,制定一套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规则旨在提供详细和全面的安全要求,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的要点。
一、责任制度1. 项目负责人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清楚了解相关责任。
2. 建筑工程各相关方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3. 承包商应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培训。
二、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护措施,如围栏、告示牌等,确保人员不擅自进入。
3. 检查并维护施工设备和机械,及时修理或更换损坏或老化的设备。
三、施工人员管理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过合格考试后方可上岗。
2. 工作人员应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滑鞋、防护眼镜等。
3. 必须严格禁止施工人员从事超出其专业范围的工作。
四、施工材料管理1.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应存放在安全、整洁、防潮的仓库中。
2. 所有材料的运输和搬运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3. 临时存储的材料必须有合适的防护措施,如防火、防爆等。
五、安全预防措施1. 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和其他易燃物品。
2. 工地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建立紧急救援队伍和流程,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应急预案和模拟演练。
六、安全记录和事故处理1. 每个施工单位应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安全管理措施、事故情况和处理结果。
2. 对发生的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防止再次发生。
3. 必须依法报告发生的重大事故,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总结以上是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则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全套)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全套)本文档旨在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人、设备和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各项制度的详细规定: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 本工程项目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挥工程安全生产,并具有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有:- 制定本单位内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 对工地的生产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 分析本单位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提出改进措施等。
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使其做好宣传教育、检查验收、统计分析、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培训1. 工程建设各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将本行业职工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之一,纳入职业培训计划,加强职业培训的规范管理,提高职业培训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2. 工地方人员在进入工地时,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三、场地管理1. 工地应当建立专门的安全警戒线,不允许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2. 工作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3. 工具、材料应分类摆放,分类存放;4. 工地设施设备均需定期维护保养,设备更换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四、设备安全管理1. 设备设施必须注册备案;2. 设备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限速、过载保护、位移保护等安全装置,3. 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检修,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
五、危险源、危险品管理1. 工地应分类标识危险品,合理规划危险品存放区域;2. 工地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危险源排查,消除隐患;3. 操作人员应当熟知危险品的相关规定,制定好应急措施。
结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人和设备安全的必要手段。
只有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才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定做出贡献。
2023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023年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引言】在建筑行业, 安全生产一直被视为至关重要的问题。
为保障建筑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023年建筑公司决定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培养,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背景和目的】建筑公司作为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主体, 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完善, 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提高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 切实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
【二、责任划分】(一)建筑公司的责任: 建筑公司作为项目的主责方, 承担着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
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司要依法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定期检查安全隐患, 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每个建筑项目都应指定专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落实安全措施, 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改。
(三)员工的责任:建筑公司全体员工都要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来, 每个员工都要加强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并向公司及时报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管理措施】(一)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公司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 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并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和遵守规程。
(二)加强现场安全巡查: 建筑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 确保每个施工现场都进行定期巡查, 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建筑公司要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指定应急救援责任人, 并组织应急演练, 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020年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2020年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年第十三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制度》(建质〔2008〕9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包含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公司各级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人员还应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由公司正式任命或聘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的,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管理第六条公司所成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其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按《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第七条公司已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设立安全监督部,足额配备了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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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节安全责任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1)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4)
三、重点工种安全责任制 (15)
四、总分包的安全责任 (17)
五、交叉施工(作业—)的安全责任 (20)
六、安全责任考核 (22)
第二节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3)
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47)
三、安全会议制度 (48)
四、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52)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6)
二、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7)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8)
四、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申请报告规定 (59)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2)
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00)
七、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06)
八、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9)
第四节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67)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167)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168)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 (168)
五、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184)
第五节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98)
二、卫生管理制度 (203)
第六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与验收评价标准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12)
二、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标准 (215)
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262)
第六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责任制度
一、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载体,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共和,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2)建立并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监督,控制分包队伍执行安全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3)发生伤亡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认真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整改
防范措施,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安全部安全责任制
(1)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公司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预防事故的措施,汇总、审查安全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3)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对制度、规程的贯彻进行监督检查。
(5)与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安
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6)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协助各级领导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合理发放防护用品,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对违反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有权越级报告。
3、工程管理部安全责任制
(2)在编制项目总工期控制进度计年施月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综合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工程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3)对于改善劳动重要任务、预防伤亡事故项目,要祝同生产项目优先安排,对于施工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施工要纳入正式工序,予以时间保证。
(4)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6)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7)负责项目大、中、小型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
4、技术部安全责任制
(1)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特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参加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验收,从安全技术角度进行把关。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项目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
施和安全规程,并负责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物资部安全责任制
(1)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本系统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规定。
同时,会同项目安全部门进行验收。
(2)加强对在用机具和防护用品的管理,对自有及协力自备的机具和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验,鉴定,对不合格品及时报废、更新,确保使用安全。
(3)负责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物品储运的安全。
6、机械设备部安全责任制
(1)负责改进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装置设计,并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提出意见。
(2)安装机械、垂直运输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经有关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3)迁移或改装机械设备,应将耕牛的安全防护装置照样装好。
机械大修时,应将防护装置配齐。
(4)定期检修各种设备,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使之保护良好的安全状态。
(5)安装、改装、拆装动力设备,垂直运输设备,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经常检查动力机械,垂直运输设备及其他电气设备,使之符合安全要求。
(7)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及各种电气设备正常运转。
(8)制订所辖范围内的各工种安全生产操堆积和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
(9)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操作培训考核。
7、财务部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经费提留和使用。
(3)按照规定提供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4)认真管理好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经费的独立败页,掌握好安全经费的使用,给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备提供资金方便。
(5)做好工伤事故处理的后勤工作。
(6)建好安全奖罚收支帐目。
(7)由管理费用中开支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
8、合约部安全责任制
(1)分包单位进场前签订总分包安全管理合同或安全管理责任制。
(2)在经济合同中应分清总分包安全防护费的划分范围。
(3)在每月工程款结算单中扣除由于违章而被处罚的罚款。
9、办公室安全责任制
(1)负责项目全体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2)负责现场CI管理的组织和落实。
(3)负责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4)负责现场文明施工与各相关的沟通。
二、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法人代表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效同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片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艺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组织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