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0年人身损害类案件赔偿标准及计算办法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2020年人身损害类案件赔偿标准及计算办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要求,2020年3月20日,江苏高院下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正式试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也就是说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要实现“同命同价”。
一、相关各项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二、各项赔偿项目及具体金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