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人员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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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规程(电气试验工)
电气试验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公司从事变电所电力设备试验工作的电气试验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3条熟悉《宁夏电力公司交流高压电气设备试验规程》(2010年版)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2009年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第4条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第5条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疾病。
三、安全规程
第6条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第8条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得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 以下;在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头、采煤巷道,可能发出瓦斯突出的地区。要有专用局扇,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第9条对新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出厂设备说明书、设备安装图纸,并有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合格出厂校验报告,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第10条在开关柜、保护屏等设备上工作必须在两侧运行设备周围加装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第11条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戴合格的劳保用品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
第12条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跳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四、操作准备
第13条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
第14条试验前必须了解被试验设备情况,熟悉有关技术资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第15条试验时所用的安全用具,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试验所用的试验仪器应经过相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6条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工作许可制度,核实设备双重名称以及所做的安全措施。
第17条试验现场必须装设护栏或围栏,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识牌,设有出入口,悬挂“从此进出”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五、正常操作
第18条测量绝缘电阻
1.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进行。
2.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相应的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3.测量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应根据电气设备电压等级选择合适的量程。
4.测量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时,必须将该电气设备所有的电源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绝缘前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5.对电容量大的电气设备进行测量时,断开电压后,应先放电。测量时先接上试品,待充电稳定后,进行测量。测量结束,先断开测量导线,再关闭绝缘电阻测试仪电源(以防止试品反充电损坏仪器),并将试品充分放电。
6.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绝缘电阻表安放位置,应选择适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绝缘电阻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应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7.测量电气设备绝缘时,应先校对绝缘电阻测试仪零位和无限大位,器身平稳放置。
8.测量前须确保设备上无人工作,测量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被测试设备的导电部分,以免触电。
第19条高压电气试验
1.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刀闸。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跳闸装置。试验电源的接取,至少有两人,一人接线,一人监护。
2.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代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3.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迁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4.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并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
5.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拦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如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派人看守。
6.加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接线,使用规范的短路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开始状态均正确无误,经确认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
7.变更接线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8.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垫上。
9.带电试验应有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特殊试验、研究性试验和在运行系统做试验时,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
10.试验用低压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线,或二线一地系统的工作地线,必须在设备停电后拆除。
11.不能采用变压器中性线作为试验用接地线。
12.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13.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装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4.为了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问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15.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