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典型案例2018
论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的引导——以“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网络舆情为例
经济管理93论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的引导——以“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网络舆情为例蓝 晔 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民主化进程的推进,网络逐渐登上突发事件的舆论高地,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加强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的引导势在必行。
关键词: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中图分类号:TP30;G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4-000093-01突发事件难防,但网络舆论可以通过人为的正确引导而得到控制。
本文结合6月1日发生的“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的引导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突发事件与网络舆论概述论题中的“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是由两个中心词汇构成,分别为“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即本文论述的内容是针对围绕突发事件产生的以网络为载体的舆论的引导。
下面是中心词汇的概念及特征。
(一)突发事件概念及特征本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的定义,即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即为一件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突发性,而是公共性。
(二)网络舆论概念及特征如前文所述,网络舆论的概念即指公众以网络为载体,对某一焦点所表现出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带倾向性的意见或言论的总和。
网络舆论的主要特征为开放性、隐蔽性、复杂性等。
二、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意义当前,网络成为了舆论发布的重要平台,加强突发事件网络舆论引导意义重大,具体来说,结合“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分析,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安抚人心6月1日21时28分许,一艘从南京驶往重庆的客船“东方之星”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翻沉。
事发客船共有458人。
因事件涉及众多人员的生命安全,事件发生后,引发了广大网民的关注。
因轮船制造公司和旅行社未及时发声,网络上各种传言乘虚而入,如声称船难的原因是因为轮船私自改造等,由此引发部分民众对选择乘船出行的担忧与不安。
自媒体时代重大公共危机事件舆论引导初探——以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为例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自媒体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 统的新闻传播方式,自媒体(We media)是指“普通大众经由数字 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 提供与分享他们自身的事实和新闻的途径”i。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 发展和创新,自媒体开始使得所有人以个人的身份参与其中,新闻 以及观点未经过过滤就会传播给受众,自媒体具有私人化、自主 化、平民化和普遍化等特点,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其具有巨大 的社会影响,其平台几乎涵盖了如今生活的方方面面。而重大公共 危机事件则是指危及社会稳定的,具有公共性质的严重事件。自媒 体时代的到来,也使得重大危机事件随着环境变化发展。
二、天津爆炸事故的舆论引导
(一)天津爆炸事故简述 2015 年 8 月 12 日 23:30 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 165 人遇难,798 人 受伤,304 幢建筑物、12428 辆商品汽车、7533 个集装箱受损。经国 务院调查组认定,8·12 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天津爆炸事故的舆论危机的产生 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公民意识的不断觉醒,重大的公共危机事 件也引起了公民的不断关注,其话题的参与广度和深度也影响着 公共危机事件的发展。事件在自媒体平台上出现,就会有不同的舆 论点出现,参与舆论的主体繁多,大家各抒己见,有些影响力较大 的自媒体账号通过转发时效性较高的信息吸引人们的注意,同时 也倒逼政府做出回应。 1、天津爆炸事件中舆论引导有效点 (1)政府面对危机时,反映速度大大提高。自媒体时代,信息传 播速度更为迅速,政府通过对于信息的捕捉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应 对危机,这次天津爆炸事故发生之后,河北、天津多地区出现震感, 自媒体平台开始出现议论,8 月 13 日凌晨,@ 天津消防 @ 平安天 津 @滨海发布 @天津发布吧一系列官方账号开始回应发布准确 消息,8 月 13 日早晨九点 @天津卫视官方做出了回应。 央视电视台及地方电视台在凌晨就迅速开始对于新闻有着全 面的报道和追踪。天津市代理书记黄兴国一小时左右赶往现场,并 成立总指挥部门进行有序的现场指挥,并提出三点要求:全力控制 现场防止次生事故;全力救治伤员;尽快查清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 作。由此可见,进入了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在加快,但是也
媒体审判典型案例
媒体审判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的速度被极大地加快,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也日益多样。
然而,在信息爆炸的同时,如何让公众正确地了解事实、辨析真相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媒体在伸张正义、传递真实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为您介绍一起媒体审判典型案例。
案例背景2018年,某地发生了一起命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受害人之妻孙某相识,两人发生争吵后,张某将孙某勒颈致死。
案发后,张某被警方抓获。
此案在发生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很多媒体纷纷发表文章,猜测张某与受害人的家庭背景、动机等。
媒体正义的声援面对这一敏感案件,媒体在保持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了自身的道德引领和社会监督作用。
众多媒体纷纷通过报道案例细节、采访受害人家属、司法专家等,还原了事件真相,对张某进行了舆论谴责。
同时,媒体对该案进行了跟踪调查,积极呼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维护司法公正。
部分媒体甚至通过公开司法文书、信息发布等方式,揭示了案件背后的制度问题,为案件审理提供了舆论支持。
司法机关的依法审判在媒体和社会大众的关注下,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审理了此案。
经过调查取证,法院最终认定张某犯有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判决结果公布后,得到了舆论的认可。
媒体和司法机关共同作用于司法公正的实现。
媒体在报道案例、分析成因等方面发挥了舆论引导的作用,为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了社会舆论支持。
而司法机关则严格依法裁判,保障了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结论媒体在司法审判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面对一个敏感的案件,媒体要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还原事件真相,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舆论谴责。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媒体要积极呼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支持。
而司法机关则要严格依法裁判,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媒体审判典型案例反映了媒体在司法审判中的一种重要作用。
只有媒体和司法机关共同合作,才能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幼儿园家长危机舆情处理成功案例
幼儿园家长危机舆情处理成功案例幼儿园家长危机舆情处理成功案例近年来,幼儿园教育舆情事件频发,其处理方式对于家长和学校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按照知识文章格式,就幼儿园家长危机舆情处理成功案例展开深入探讨。
1. 事件始末在2018年,某幼儿园发生了一起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多名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
该事件引发了家长的恐慌和不满,也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幼儿园在面对危机舆情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果断的措施,成功地化解了危机。
2. 危机处理的主要措施(1)快速响应:幼儿园第一时间发布公开声明,承认事件的发生,并表达了深刻的歉意。
这种及时而诚恳的回应,有效缓和了家长和公众的情绪。
(2)信息透明:幼儿园对于事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公开披露,包括事件的起因、对学生的处理情况等。
透明的信息传达,让家长和社会公众都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真相,增加了公信力。
(3)积极沟通:幼儿园领导积极与家长和公众进行沟通,接受他们的质疑和建议,让双方能够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应对危机。
(4)道歉和赔偿:幼儿园对受影响的学生和家长进行了真诚的道歉,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3. 危机处理的成效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幼儿园成功地化解了危机,恢复了家长和公众对于学校的信任。
事后,幼儿园加强了食品安全管理,建立了更加严格的监督机制,避免了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个人观点与总结在我看来,这起幼儿园危机舆情处理案例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快速响应、信息透明和积极沟通。
在危机处理中,及时公开信息、真诚道歉和积极沟通是至关重要的。
而且,学校应该从危机中总结经验,做好后续的食品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以重塑社会信任。
针对幼儿园家长危机舆情处理成功案例,我们应该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危机应对机制,促进教育行业更好地服务家长和孩子。
希望更多的学校能够在危机中挑灯夜战、迎难而上,用真诚和行动赢得信任,赢得未来。
5. 改善机制除了针对具体事件的处理措施,幼儿园还应该在危机发生后改善自身的管理机制。
社交媒体在突发事件舆情研判中的新常态
社交媒体在突发事件舆情研判中的新常态作者:周雷来源:《军营文化天地》2018年第09期无网络不传播,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双微”传播的全面崛起,增加了舆情研判的复杂性,并进一步凸显风险社会危机频发的现实生态。
新形势下,社交媒体所特有的网络社会属性,将有助于突发事件舆情研判和有效引导舆论。
“8·12”天津港特大爆炸事故,既检验“微博+微信”时代信息传播的广度和速度,也见证社交媒体的崛起。
该事件不仅是“媒介化”新闻事件,更是“新媒介化”的公众舆论事件和全球新闻事件。
在突发事件中,社交媒体模糊了个人情景和公共领域的界限,进而加剧了网络舆情的复杂性。
德国学者哈贝马斯提出的公共领域,最初运用于西方理想主义者的“共产主义乌托邦”,然而,随着网络信息共产主义化的深刻影响,网民发言并非遵循公共理性,多数网民以情绪宣泄和“任性”表达为目的,因而,有效引导网民理性发言,才是题中应有之义。
首先,微博、微信不是传统舆论场的一个补充,微博、微信的信息来源越来越具有首发性、独创性,已经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舆论场,并逐渐开始唱独角戏。
8月12日晚23点30分天津塘沽区发生大爆炸,爆炸现场便立即吸引了很多人集聚,不明真相的群众首先通过自己手里的智能手机进行现场即时拍录,而后纷纷通过微博、微信上传现场照片、视频,这些内容一经上传,立即引爆朋友圈。
相比之下,发生地的天津卫视还在播放韩剧,即使反应最迅速的个别媒体也是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凌晨介入报道,而大多数的信息来源以及资料素材来自于微博、微信。
智能手机发展迅猛,微博、微信在第一现场信息发布方面的功能一再凸显,最终在突发事故中发展至顶峰,成为名副其实的现场信息报道“第一人”。
曾经有人总结过去10余年第一现场信息发布渠道的变化:“‘9·11’恐怖袭击,凤凰卫视;‘5·12’汶川地震,央视;‘4·20’雅安地震,微博”,而天津爆炸直接从微博的单渠道升级为“微博+微信”双渠道。
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政府网络舆论引导_以成都_6_5_公交车燃烧事故为例
着重强调驾驶员曾“号召附近群 质疑声音渐弱,这表明政府舆论 里 面还有什么 重要内容没 有 透
众参与救援”,初步回应了公众 引导初见成效。
露等。因而在后续的报道中,媒
舆论对驾驶员是否逃离现场的
3.舆论消退期:转危为安,网 体大都围绕 疑犯的人生 轨 迹 展
质疑。而在当天晚上 11 时 20 分 络舆论在波动中趋于平稳
新了公众舆论表达的多元化渠 道,并取得良好效果,这表明疏通 民意表达的多元化渠道,是应对 突发事件的最紧迫要求,也是“6· 5”事件对今后各级政府尤其是地 方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最主 要的借鉴之处。
二是对舆论引导理论层面 的意义。 美国危机管理著名学者 诺曼·R·奥古斯丁认为:“每一次 危机既包含失败的根源,又孕育 着成功的种子。发现、培育,以便 收获这个潜在的成功机会,就是 危机管理的精髓。”⑤这次“6·5” 事件的舆论引导,虽然仍存在一 定问题和不足,但总体上说它是 一次成功的政府舆论引导,它为 学界研究政府舆论引导提供了 一个成功的研究案例和对比研 究的参照对象,也必将大大推动 政府新闻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进 一步发展。
1. 舆 论 爆 发 期 : 各 抒 己 见 , 公 众舆论表达的碎片化
在 舆 论 爆 发 期 ,民 间 舆 论 场 占据主要地位,由于缺乏官方的 舆论引导,公众的舆论表达呈现 碎片化。他们利用博客、QQ 空 间、网络论坛等各种渠道 ,纷纷 撰文发帖、上传照片及视频,其
舆论表达带有较浓的个人主观 色彩,言论倾向性呈多元化。以 天涯论坛《成都 9 路公交车发生 自燃》的帖子为例,从帖子 发表 (9 时 38 分) 到当天上午 11 时, 短 短 的 80 分 钟 内 就 共 有 191 条回复和一张恶搞图片,相当于 每分钟有 2 条回复,足见民间 舆论场强大的意见凝聚力。公众 舆论关注的焦点主要体现在两 个 层 面 :一 是 事 故 本 身 ,二 是 事 故问责。
舆论影响司法的案例
舆论影响司法的案例在当今社会,舆论的力量日益凸显,它不仅影响着公众的观念和态度,也对司法裁判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舆论的喧嚣和压力,往往会对司法机关和法官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舆论的压力会直接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以下将通过一些案例来探讨舆论如何影响司法的案例。
2015年,中国某高校一起性侵案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在这起案件中,一名女大学生指控一名教授性侵。
随着案件的曝光,舆论对于性侵案的关注度急剧上升,社会上出现了对于案件的各种猜测和评论。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审判时受到了来自舆论的巨大压力,一些人对被告的罪行进行了预设,而对证据的解释和法官的判断产生了怀疑。
最终,法院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做出了对被告的判决,但这一判决却引发了更大的争议和不满。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它不仅影响了法官的判断,也影响了案件的结果。
另一个案例是2018年美国的一起警察枪击案。
在这起案件中,一名非裔男子被警察枪杀,引发了美国社会的抗议和舆论的热议。
在这种情况下,舆论的压力对于法院的裁决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社会上出现了对于警察是否过度使用武力的质疑,舆论的压力也导致了对于案件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产生了怀疑。
法院在这种舆论的压力下做出了对警察的判决,但这一判决却引发了更大规模的抗议和不满。
这个案例也充分说明了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它不仅影响了法院的裁决,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舆论的影响对于司法裁判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舆论的喧嚣和压力,往往会对司法机关和法官的判断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舆论的压力会直接影响司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舆论对司法的影响,法官和司法机关需要在裁判中保持独立和客观,不受外界舆论的影响,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客观。
同时,我们也需要引导舆论的发展,让舆论成为推动社会正义和法治进步的力量,而不是成为破坏司法公正的因素。
受舆论影响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3年6月22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案件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
该案的主角是李某某,一个年仅15岁的初中生。
案件发生后,舆论如潮水般涌来,各方观点交织,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思考。
二、案件经过2013年6月22日,李某某在网吧被多名未成年人围殴,致其头部受伤。
事后,李某某及其家属报警,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案情逐渐变得扑朔迷离。
一方面,警方调查发现,参与围殴李某某的未成年人中,有部分人是李某某的同学。
这让人不禁质疑:为何同窗之谊竟演变成血海深仇?另一方面,舆论对李某某的家庭教育、成长环境等方面展开了猛烈抨击,认为这是导致李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然而,在舆论的压力下,案件调查出现了偏差。
一些媒体和网民开始对李某某进行人肉搜索,挖掘其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等信息,甚至对其父母进行恶意攻击。
这一系列行为严重干扰了案件的正常审理。
在舆论的推动下,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然而,由于证据不足,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这一判决在舆论中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认为法院判决过轻,有人则认为法院判决公正。
三、案件影响1. 舆论对法律案件的干扰李某某案引发了人们对舆论对法律案件干扰的关注。
在舆论的压力下,一些法律案件出现了“舆论审判”的现象,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过分考虑舆论的影响,导致判决结果与事实不符。
2.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李某某案也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
这背后既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环境、网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3. 法律制度的完善李某某案还引发了人们对法律制度完善的思考。
一方面,我国现行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较为宽松,这导致一些未成年人犯罪后能够轻易逃避法律的制裁。
另一方面,我国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矫治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基于深圳光明12·20滑坡事故的研究
第9卷第9期Vol.9 No.913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基于深圳光明12·20滑坡事故的研究邱加州(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广东 深圳 518052)摘 要:本文通过对深圳光明12·20滑坡事故舆情热点的梳理,分析了该事故在新媒体环境影响下显示出的网络舆情特征,即媒体高度关注、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任务繁重;舆情发酵快、瞬间引爆;媒介共振,网络舆论场持续发酵;新舆情频发;民间舆论场表现相对理性。
在此基础上总结和归纳了深圳市政府应对此次事故舆论的策略和方法,同时分析了新媒体环境下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舆情应对与舆论引导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键词:突发事件;新媒体;地方政府;网络舆情;应对;引导;深圳光明12·20滑坡事故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8)09-0013-02一、研究背景当前,我国社会正经历深刻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各种社会矛盾经过长期积累,正处于凸显期,同时也进入了突发事件的多发期。
据公安部公布的资料,我国2005年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大约有7万起,至2009年超过了10万起,2009年后未再发布相关信息。
同时,有报道显示,我国每年因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超100万,经济损失高达6500亿元,约占中国GDP 的6%。
[1]据深圳舆情研究机构统计,2015年在深圳形成一定影响力的舆情事件(话题)达1400多个。
《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2)》中指出,2011年全年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网络热点事件总计349件,平均每天0.96件,我国已经进入危机常态化社会。
由于社会环境的变化,加上社会治理力度的加大,比较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数量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现阶段,我们正处于“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中国网民规模已经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
案例警示(2018年12月)
冒安全与健康軽nil 新闻速览▼ 2018年12月5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
草案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 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 制,突出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制修订和 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值班等要求,并细化了政府和生产经营单 位的应急救援措施。
▼ 2018年12月6日42月6日至7日,新时代应急管理国际论坛暨2018年"一带一 路”安全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
中央 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何毅亭,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尚勇,联合国驻华代表, 国际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 2018年12月10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 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重庆万州MO -28"公交车坠江事件教训,进—步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公交车安全 运行保障,健全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标准,组织对 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 设施进行安装改造。
要提高桥梁安全防护水平,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对存 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彻底整改,提高 桥梁安全防护能力。
要运用多种方 式,要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以袭击殴打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安全驾驶 的犯罪行为,严格侦办查处。
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大力表彰 褒奖和宣传报道。
▼ 2018年12月29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举行挂牌仪式。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部 署和《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 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更名组建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应急管理部党组 书记、消防救援总监黄明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揭牌并讲话。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消疗救援总 监黄明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揭牌杜振杰摄案例警示(2018年12月)▼印媒:孟买医院大火致6人死亡2018年12月仃日,印度孟买市西部郊区的一家医院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100多人受伤。
高校学生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案例分析——以某高校学生坠亡事件为例
甚 至谣 言 四起,对 党和政 府 创建和 谐社 会带 来严 重挑 集力 比较强 ,学生群体通过微博微信传播相关信 息速度 战 ,也使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 临严峻形势 。
关键词:高等院校
突发事件
舆论引导
极易对学校造成重大 负面影 响。
二 、学生 坠亡事件 的危机处理 和舆论 引导 1 .快速发现 ,迅速反应 ,启动学校应急工作预案
严重冲击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 面 对校 园网络 舆情 危机 ,在学 校 的统 一部 署下 ,
采取轮 流值 班、2 4小时不 问 断关死亡事件发生 情的发展 ,即时汇报舆情新动态 。并面 向社会和全体师
教 育观 察
高校 学 生突发事 件 的舆论 引导案例 分析
— —
以某高校 学生坠 亡事件为例
陈 峰 朱 玲
摘要 :高校 学生 突发事件特别 是非正 常死 亡事件 引
以党委 书记 为组长的应急处理小组 ,设立 了多个 工作小
发 的不稳 定事端 影 响了高校 的正 常教 学秩序 和 学生 的 组 ,按照 学校 的应 急预案有 效开展 工作,为下一 步化解 健康成 长环境 。如何 妥善处理好 此类事件 成为创 建 “ 平 危机打 下了基础 。 安高校 ”和 “ 和谐校 园”的重要组成部分 , 目前我 国正
立 即进行 了现 场勘 验 。后 经 调取 学校监 控视 频 ,发现 鉴定 ,认定该生 的猝死属于 “ 非他杀 ,倾 向 自杀 ”,而
学校 根据 坠楼 者 的体貌特 征在 全校 留校住 宿 学生 中展 并聚众来校 闹事 ,在微博 、天涯社 区和校评 网等 网络媒 开排查 ,确定坠 楼者为 是本学 院 2 0 0 7级学生涂某 。随 体上 同时 出现关于此事 的相关舆情信息 ,且 引发 围观 , 后学校通知学生家长 。
舆论影响法律判决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舆论对法律判决的影响越来越大。
本文以张三案件为例,探讨舆论如何影响法律判决的过程。
张三,男,25岁,某市居民。
2018年6月,张三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过调查,张三被认定在2018年5月与邻居李四发生纠纷,持刀将李四刺伤。
案件发生后,张三被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二、案件审理过程1. 审前舆论发酵案件发生后,当地媒体报道了此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部分网民在社交媒体上对张三的行为进行了谴责,认为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应受到严惩。
同时,也有网友为张三辩护,认为案件背后可能存在其他原因。
2. 庭审过程2018年8月,张三案件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提出张三在犯罪过程中存在自首情节,且案发时情绪激动,请求从轻处罚。
而公诉机关则认为张三故意伤害他人,情节恶劣,应依法严惩。
3. 舆论干预庭审过程中,部分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对张三的行为表示同情,认为其可能存在家庭暴力等背景。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呼吁严惩张三,以警示他人。
舆论的发酵使得法庭审理过程备受关注。
4. 判决结果2018年9月,人民法院对张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张三在犯罪过程中存在自首情节,但考虑到其犯罪行为给受害人李四造成的伤害,判决张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三、舆论对法律判决的影响1. 舆论对法官的影响案件审理过程中,部分法官在判决时可能受到舆论的影响。
如本案中,法院考虑到舆论对张三的同情,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这表明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判决。
2. 舆论对公众的影响舆论对公众的影响更为明显。
一方面,舆论引导公众对案件产生一定的看法,从而影响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另一方面,舆论对判决结果的传播,使得公众对法律判决产生质疑。
3. 舆论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舆论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不容忽视。
当舆论干预法律判决时,可能导致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质疑,从而损害司法公信力。
高速公路不良舆情舆论事件监测与应急处置案例
高速公路不良舆情舆论事件监测与应急处置案例2018年9月,洛阳xx救援队在赴粤抗击强台风“山竹”后经湖南高速相关路段返程,救援车辆持广东省阳春市三防办开具的救援证明要求免通行费,G55二广高速湖南东常段城头山收费站按湖南省政府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向救援车辆收取通行费,但由于救援人员的不理解,救援车辆在收费站滞留4小时后才交费通行。
2018年9月19日上午,湖南红网论坛出现第一篇投诉帖,洛阳救援队质疑湖南高速收费合理性,并附《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同期在“湖南高速公路”官微进行质询。
当天下午,经由洛阳本地微博意见领袖(即大V)发布事件,河南商报、洛阳头条、梨视频、腾讯新闻等媒体转载,全面引发网络舆论热议,天涯论坛、知乎等网络社区聚集了大量网民热烈讨论,其中不乏言辞较为激烈的观点,相关微博也被大量转发,其中大河报单条微博转发475次、评论1340条,湖南高速公路回应微博也有371次转发和213条评论。
网络舆论显示,网民倾向于质疑城头山收费站收费不合情的问题,并延伸到收费站收费的合理性问题。
面对快速发酵的與情,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通过有效的與情监测,掌握了相关信息,迅速启动相应舆情应急机制。
一方面积极正面回应投诉方,一方面联系权威媒体,出具合法收费的法律文件,向公众正面解释,从正面回应并引导广大网民树立正确认知,以最快的速度控制住不合理舆论的蔓延和发展。
2018年9月20日下午,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联合各大主流媒体刊发回复通稿《湖南高速回应救援队返程被卡:收费依法依规,免费放行是失职》,人民网、新华网、红网、央广交通频道等转发99篇次,形成正面且权威的舆论效应。
此外,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还积极向《中国高速公路》杂志等行业媒体说明事件始末,“中国高速公路”“中国公路”微信公众号发布及转发相关评论后,迅速在公路交通行业内取得了广泛的舆论支持。
2018年9月21日,央视连续播报两条新闻《跋涉1700多公里返程受阻收费站》《建立制度确保救援车辆顺利通过》。
舆论监督案例
舆论监督案例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对政府、企业或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和批评的一种社会监督形式。
它通过舆论传播和公众参与,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监督政府和企业的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舆论监督的案例,以此了解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和影响。
首先,2018年,一起涉及教师性侵学生的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和舆论监督。
当地一名中学教师被指控多次性侵未成年女学生,而学校和相关部门却对此事处理不力,甚至有人试图掩盖真相。
然而,由于舆论监督的力量,这起案件最终被曝光,涉案教师受到法律严惩,学校和相关部门也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和整改。
舆论监督在此案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促使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行动,保护了受害学生的权益,也为社会树立了一个正义的典范。
其次,2019年,一家知名企业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遭受了严重的舆论监督。
该企业生产的某款产品被曝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企业却在事发后迟迟不作出回应,甚至试图隐瞒问题。
然而,公众的舆论监督迫使企业不得不公开道歉,并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舆论监督的力量迫使企业勇于承担责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提醒其他企业要时刻重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安全。
最后,2020年,一起政府官员腐败案件在舆论监督下被揭露。
一名地方政府官员涉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其腐败行为长期未被发现,直到有媒体和公众对其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才最终揭开了案件的真相。
舆论监督的力量迫使相关部门对腐败行为进行彻底调查,官员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也为社会树立了零容忍腐败的态度。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舆论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监督政府和企业的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它能够促使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行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也能够迫使企业和政府勇于承担责任,树立正确的社会导向。
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建设一个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
十大舆情案例及触犯法律(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舆情事件层出不穷,涉及领域广泛,影响深远。
本文将分析十大舆情案例,并探讨其中触犯的法律问题。
一、案例一:高铁霸座男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8月,一位男子在高铁上霸占他人座位,并拒绝让座。
此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最终该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触犯法律:该男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即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案例二: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10月,重庆一辆公交车坠江,造成多人伤亡。
经调查,事件起因是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乘客抢夺方向盘所致。
触犯法律:该乘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即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案例三:西安地铁保安与乘客冲突事件事件简介:2019年1月,西安地铁一名保安与乘客发生冲突,导致乘客受伤。
事件引发网友关注,保安最终被行政拘留。
触犯法律:该保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即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案例四: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乘客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8月,滴滴顺风车司机在途中杀害一名乘客。
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滴滴公司被责令整改。
触犯法律:该司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即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案例五:河南村霸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6月,河南某村村霸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被警方抓获。
触犯法律:村霸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即强迫交易、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浅议突发事件中网络舆论引导
浅议突发事件中网络舆论引导摘要:当前突发事件频繁发生,网络舆论已成为突发事件扩大化的最大推手。
那么只有认清新时代网络舆论的传播特点,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从而使突发事件迅速地得到有效化解。
关键词:突发事件,网络舆论随着几十年的发展,网络已成为我们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改变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在信息传播、网络舆情方面也不例外。
网络已经成为当下重要的舆论场、传播信息的重要渠道,这给政府在舆论引导方面带来了挑战。
社会上任何一件事件无论其大小,借助网络都可能转化为舆论热点,化身为公众关注的突发事件。
那么政府如何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苗头,有效地提升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和问题。
一、网络舆论传播特点 1、传播速度快,扩散面积广网络时代已经改变了以往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
过去,受传播媒体自身的限制,信息传播非常受到地域、时间、设施、交通等影响,传播效率较低、时效性不强,受众面相对较窄。
而现在借助网络,任何事情都可以其发生的同时向世界同步传递,而且信息种类多样,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均可运用,而网民也可对此事件同步转发并发表自己的见解主张,从而使信息以几何级数大面积扩散。
这样就造成突发事件一旦受到关注,相关信息很快就会传遍全国。
2、舆论聚焦偏好多样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由于性格、道德水平、关注焦点等不同,网络传播者往往不会仅仅将事情的“真相”传播出去而是会对事件本身进行二次解读,这种解读明显含有主观因素,接收信息的网民在转发时又可能在此基础上再增加自己的主观判断。
这就造成大量网民对事件的关注角度、聚焦的方向各不相同,事件本身不仅仅会存在正反两方的意见,而是有多种话题交织缠绕在一起。
当然这些舆论话题会随着时间,大多数会沉淀消失,而剩余的则往往围绕当前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方向,比如道德建设、政府管理、安全防护等内容来展开。
而这些话题或多或少都与政府职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最终一件普通的民事事件往往转化为政府管理的问题,这是当前政府部门要高度关注的。
舆论热度影响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06年11月20日,南京市民彭宇在公交车站等车时,一位老人突然倒地。
彭宇上前扶起老人,但老人却指责彭宇将其撞倒。
随后,双方发生争执。
不久,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彭宇因此被老人家属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此案一经曝光,立即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人们纷纷对彭宇的行为进行讨论,认为他见义勇为却遭受不公正待遇。
舆论热度持续高涨,引发了对见义勇为者和受害者权益保护的讨论。
二、案件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舆论热度对案件产生了显著影响。
以下是案件审理的几个关键节点:1. 诉讼请求老人家属在起诉书中,要求彭宇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共计25万元。
彭宇则辩称,自己是好心扶起老人,并无故意伤害。
2. 舆论压力案件审理过程中,舆论对彭宇表示同情,认为他见义勇为却遭受不公正待遇。
部分网友甚至呼吁抵制老人家属,要求法院公正判决。
3. 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舆论热度对案件的影响。
法院认为,彭宇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但考虑到老人家属的损失,判决彭宇赔偿老人家属1.1万元。
4. 舆论反响判决结果公布后,舆论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不满。
部分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没有充分考虑彭宇的见义勇为精神,也没有充分保护受害者的权益。
三、案例启示彭宇案引发了人们对法律、道德和舆论关系的思考。
以下是此案给我们的启示:1. 舆论热度对法律的影响此案表明,舆论热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法律的审判。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舆论对案件的影响,确保公正、公平。
2.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是道德的体现,但法律与道德并非完全一致。
在审理案件时,法院需要在法律和道德之间寻求平衡,既要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也要鼓励人们见义勇为。
3. 公众舆论的引导舆论对法律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公众舆论需要引导,避免过度炒作,导致案件审理受到干扰。
四、总结彭宇案是一起典型的舆论热度影响法律的案例。
此案提醒我们,在审理案件时,法院需要充分考虑舆论对案件的影响,确保公正、公平。
网络舆论案例
网络舆论案例网络舆论案例是指在网络上引发公众广泛讨论和关注的事件或话题。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网络舆论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网络舆论案例不仅仅是一种信息传播的方式,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具体的网络舆论案例。
首先,2019年的“雪龙2号”南极科考引发了广泛的网络舆论。
当时,中国科学家在南极进行科考,其中包括了“雪龙2号”科考船。
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人们纷纷关注科考队员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对南极的自然环境和科学研究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网络舆论的力量,不仅让更多人了解了南极的科学研究,也促进了社会对科学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其次,2018年的“共享单车乱象”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网络舆论案例。
随着共享单车的大规模普及,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给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不便。
这一问题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人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些人呼吁加强管理和监管,一些人则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网络舆论的参与性和影响力,引导相关部门和企业改进管理和服务,促进了城市共享单车的健康发展。
再次,2017年的“校园欺凌事件”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网络舆论案例。
在网络上,一些校园欺凌事件的视频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人们纷纷谴责校园欺凌行为,呼吁学校和社会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帮助。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网络舆论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促使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加强了校园欺凌问题的预防和治理。
最后,2016年的“网络谣言”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网络舆论案例。
在网络上,一些不实信息和谣言经常会引发公众的恐慌和困扰。
人们纷纷呼吁加强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加强网络舆论的规范和管理。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网络舆论的负面影响,引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了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管,维护了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网络舆论案例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它不仅反映了社会热点和民意,也引导和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典型案例
2016年末至2017年末,红黄蓝幼儿园发生教师针扎学童事件,先后经历了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两个阶段,历时一年,特别是在后期民事审判阶段,受北京红黄蓝虐童事件舆论共震波及,此事在全市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范围的影响,现将有关情况梳理汇总如下。
(一)事件经过及舆论引导情况
2016年12月,有自称我市铁西区红黄蓝幼儿园学童家长的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布孩子疑似被教师针扎的贴文及图片,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发现此舆情后,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汇报,并按市委宣传部要求第一时间将此舆情专报转至市教育部门和铁西区相关部门。
同时,网贴被新华社、央广等中央级媒体发现并给予关注,联系市委宣传部了解事件相关情况。
鉴于红黄蓝幼儿园为铁西区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同时幼儿园驻在地和事件发生地也在铁西区,并且事件调查处置主要由铁西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委宣传部并不直接了解事件情况及处理进展,故将铁西区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与中央级媒体记者间做好衔接联系,并指导铁西区委宣传部做好媒体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
铁西区按照市委宣传部指导建议,第一时间将事件调查进展情况通过我市政务微博等官方渠道向广大市民群众通报情况,回应社
会关切,理顺家长情绪,压制不良炒作,同时通过向新华社、央广等中央级权威媒体提供及时、准确、透明的信息,引导国内媒体舆论走向,调控舆情,保持平稳,至2017年1月中旬,随着调查结果的逐步公开,舆情得到有效控制。
此后,随着案情进展,相关人员被刑事拘留和刑事审判结果等关键环节的信息,也通过我市政务微博和新华社等权威发布渠道向社会推送,充分保障媒体、大众知情权。
2017年10月,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发生虐童事件,在国内产生较大波澜,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因此对我市红黄蓝虐童事件刑事审判处理情况再次关注,11月中旬三名记者专程赴平采访报道,并与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要求采访铁西区公安、法院和教育部门相关人员。
市委宣传部第一时间向省委宣传部和我市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同时派出专人专车陪同记者开展采访工作,联系沟通铁西区教育、公安、法院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将刑事审判过程中有关真实、权威信息,部分提供给央记记者并接受采访。
12月上旬,该案民事赔偿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央视三名记者再次来平,联系市委宣传部要求对庭审进行采访。
我们及时将情况向市委和省委宣传部做了汇报,并按照省委宣传部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给央视记者提供通稿和信息,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按照省高院要求没有给他们提供庭审画面。
目前,央视记者对本案中我市各部门的采访和民事审判部分还没有发出相关
新闻稿件。
(二)新闻应急处置主要做法
一、树立科学的新闻应急处置观
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和舆论引导,我们始终坚持“四个意识”,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正面宣传为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做到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二、建立快速高效信息沟通机制
按照“事前有预案、事中有对策、事后有总结”工作原则,指导各地各重点部门搭建舆情分析预警系统;强化信息报告,强调责任地区和部门要按照“第一时间”原则立即报告,不捂不盖,不隐瞒真相,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持续不断地报告事件进展;强化信息沟通,要求事发地区和部门要及时与应急处置指挥部门进行沟通,会商评估事件的性质、情节与影响,制定妥善周全的新闻应对方案,事件主要处置部门要主动靠前、听从安排、联手联动。
三、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
1、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当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日渐深入,信息传播渠道多,传播速度快,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我们努力做到在人们对突发事件的认识处于空白或不确定的时刻,做出反应并发布权威信息,让公众了解事件真相,赢得理解支持,消除焦虑恐慌,抢占舆论先机,掌握舆
论主动权,避免事件的进一步炒作和发酵,使自己陷入被动境地。
2、事件处置过程公开透明。
事件处置期间,按照速报情况、慎报原因、缓说结论、由简入繁、增信释疑的步骤,及时将权威信息发布出去,打破不实传言和虚假信息的不良影响,牢牢把握舆论引导权,为舆情事件妥善处置营造有力的舆论环境。
公众获得的公开、透明、准确的信息越多,对事件处置主体的信任度越高,利于扭转不利局面。
3、统一信息发布出口。
事件处置过程中,如果涉及多地多个部门,我们采取统一会商了解各地各部门处置进展、统一对外发布出口、统一各地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关联和事实关联等有效方式,一个出口发布权威信息,避免发出混乱、无序,互相矛盾甚至对立的声音,误导社会和公众,引发猜疑和不信任,导致事件处置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4、加强媒体采访管理。
事件处置中,我们一方面根据上级指示做好舆情管控,另一方面选派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加强媒体服务和管理,全天陪同采访,做好联系沟通工作,随时掌握域外媒体所处位置和采访情况,便于做好研判和应对。
四、建立各地各部门协同做战机制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四平市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实施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地
本部门的实施办法,明确各自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基本流程等,建立了市县两级联动的协调联动处置应对机制,利于党委宣传部门高效完整地掌握各方面信息,利于各部门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利于及时有效地开展舆论引导。
(三)当前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应对媒体经验不足。
个别地方和部门一些领导和工作人员在接待和应对媒体过程中,有的对媒体记者态度不端正,或生冷、或蛮横、或随意、或拘谨;有的对事件处置相关政策和法律依据掌握不透,回应媒体提问时回答欠妥;有的对事件处置过程了解不深,回答提问时用词模糊,易产生歧义;有时多部门共同处置事件时,缺乏沟通又未经会商,没有对事件形成统一对外“口径”,导致回答错位,前后不一等。
二是有时信息通报不及时。
虽然各地各部门都建立了应急处置预案和相关工作机制,但由于突发事件属小概率事件,单位人员流动性较大,应急演练不足等原因,个别地方或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后,没能第一时间将信息通报宣传部门,导致无法第一时间在现场开展舆论管控;或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关键进展通报不及时,导致信息发布不能适应舆论引导要求,影响引导成效。
三是个别领导科学应对处置观念薄弱。
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在科学应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方面,还有捂、瞒、掩的
错误思想,导致不能第一时间安排好信息发布,给虚假信息、传言谣言以快速传播发酵的时间和空间,给妥善处置事件带来极大舆论隐患。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把培训作为提高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和新闻发言人舆论引导能力的一项重要抓手,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典型案例为重点,定期不定期举办一定范围内的舆论引导培训,分期分批选派相关人员参加省以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及新闻发言人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掌握好“什么时候说”、“说什么”、“怎么说”的问题,做到关键时刻不缺位、重大问题不失语、回应社会不偏移。
二、协同作战,规范运作。
对于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应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报道应急预案,使其成为指导处置全市各类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引导的总纲。
确保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指挥机构能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通报党委宣传部门,并按照指导逐步开展各项新闻应对和舆论引导工作。
应充分发挥各地各部门现有新闻发言人的作用,做到无论到任何部门,都有人出面接受采访。
三、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原则,
主要是要做到一个“快”字。
发生突发事件后,应第一时间组织本地主要媒体进入现场,收集保存好事件相关文字、图片和影像资料,拟定信息发布稿件,层层审核后由宣传部门统一提供给权威主流媒体和官方新媒体,第一时间发出主流声音,抢占舆论制高点,挤压虚假信息的恶意炒作。
根据事件处置进展情况,适时发布后续信息。
认真准备好新闻发布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以便适时发布,把事件进展情况客观实际地报道出来,回应公众关切。
四、转变观念,正确面对。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深刻认识到,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人人都是媒体”“个个都是记者”的新媒体时代,应转变还处在传统媒体时代的捂、瞒、压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面对、强化素养、积极应对、正确引导的理念。
面对人民群众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高度关注,积极应对,主动回应,速报事实,澄清误解,正面引导,满足社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有效化解舆情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