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考一模主观题参考答案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1)【2】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1)【2】二、多选题1.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下列哪几个国际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
A DDP(纽约)B FOB(天津)C FCA(纽约)D CFR(天津)【答案】:B,D【解析】:本题考国际贸易术语的相关规定。
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DP术语货物的风险是自目的地交付时转移。
FCA是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
只有FOB和CFR术语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
因此,BD是正确答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海关对于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关税的,径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中,正确的是( )。
A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B 电话通知其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C 依法变卖应税货物,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D 扣留纳税义务人的汽车,将之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海关法》第60条有关海关能够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容方面的规定。
3.有一批货物,已投保平安险,分两只船装运,一起运往目的港。
由于航运过程中遇到暴风雨的袭击,甲轮因船身颠簸,致使船上货物相互碰撞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轮则不慎与另一货轮发生碰撞,致使船上货物发生部分损失。
保险公司应如何予以赔偿?A 保险公司应对甲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B 保险公司不应对甲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C 保险公司应对乙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D 保险公司不应对乙轮的货物损失予以赔偿【答案】:B,C【解析】: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一般保险条款包括三种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所谓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
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损;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运输工具在发生上述意外事故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装卸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被保险人为抢救货物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3)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3)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3)一、单选题1.红星乡育新村内有乡办企业一家,村办林场一片。
村内的耕地,过去由生产队集体耕种,以后生产队划分为组,由各组发包给本组的农户。
依照法律规定,以上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应如何确定( )。
A 所有这些土地都归红星乡所有B 乡办企业用地和林场土地归红星乡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C 林场土地归育新村所有,其余土地归红星乡所有D 乡办企业用地归红星乡所有,林场土地归育新村所有,耕地归各组所有【答案】:D【解析】:《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外国公民施密尔作为留学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与中国公民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这是一条______。
A 冲突规范B 实体规范C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 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规范【答案】:C【解析】:此规范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并无选择法律适用和规定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故选C。
3.泰昌房地产公司从某市政府以出让方式获得市郊一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
出让合同中规定,泰昌公司应至迟于2000年10月10日破土动工,对该土地进行开发。
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下跌,公司领导于2002年9月决定暂停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房地产市场采取观望态度,2004年12月,泰昌公司以缺乏资金为由,请求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金利土地综合开发公司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 应对泰昌公司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B 市人民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C 金利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同意D 金利公司若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高尔夫球场,必须取得市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答案】:A【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1)【4】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习题答案(1)【4】多选题:1.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下列哪些属于外交代表的特权和豁免权?( )A 人身不可侵犯B 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C 对接受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权D 免除捐税【正确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外交特权与辖免。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作为一国派驻另一国的外交代表,享有一定的特权与豁免。
2.港、澳、台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的局面将使( )我国存在。
A 时际法律冲突B 地方法律冲突C 人际法律冲突D 区际法律冲突【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涉及法律冲突问题。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不同法律制度的冲突。
3.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A 警告B 没收违法所得C 停止执业D 吊销执业证书【正确答案】:A,B,D【解析】:本题涉及对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的种类。
参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6条: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三)停业整顿;(四)吊销执业证书。
C项属于对律师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4.对于建筑公司的主张,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如何认定?( )A 公司让全体民工对偷窃和毁坏设备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B 全体民工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C 偷窃和毁坏设备事件与民工工资无关,应循其他合法途径另行解决D 全体民工有义务查出偷窃和毁坏设备者,查出前可暂扣部分工资作为保证【正确答案】:A,C【解析】:本题涉及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是指加害人为2人或者2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共同加害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本题中各民工与建筑公司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各民工之间是独立的,并没有共同进行偷窃损害设备的行为,所以不构成共同侵权,全体民工也就没有义务与公司协商确定赔偿损失的数额,个别民工与公司之间的侵权关系,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形成公司与民工间的合同债权关系,二者为不同的法律关系,应该通过不同的法律途径解决。
2018法考一模主观题参考答案
2018法考一模主观题参考答案一、刑法(一)高某的刑事责任1.高某对钱某成立故意杀人罪。
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答案一:虽然构成要件结果提前发生,但掐脖子本身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能够认定掐脖子时就已经实施杀人行为,故意存在于着手实行时即可,故高某应对钱某的死亡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二:高某、夏某掐钱某的脖子时只是想致钱某昏迷,没有认识到掐脖子的行为会导致钱某死亡,亦即缺乏既遂的故意,因而不能对故意杀人既遂负责,只能认定高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
2.关于拿走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的行为性质,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死者的占有。
答案一:高某对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成立侵占罪,理由是死者并不占有自己生前的财物,故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属于遗忘物。
答案二:高某对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成立盗窃罪,理由是死者继续占有生前的财物,高某的行为属于将他人占有财产转移给自己占有的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
3.将钱某的储蓄卡与身份证交给尹某取款2万元的行为性质。
答案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教唆犯。
因为高某不是盗窃信用卡,而是侵占信用卡,利用拾得的他人信用卡取款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高某唆使尹某冒用,故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教唆犯。
答案二:构成盗窃罪。
因为高某是盗窃信用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不管是自己直接使用还是让第三者使用,均应认定为盗窃罪。
(二)夏某的刑事责任1.夏某参与杀人共谋,掐钱某的脖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或:夏某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理由与高某相同)2.由于发生了钱某死亡结果,夏某的行为是钱某死亡的原因,夏某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三)宗某的刑事责任宗某参与共谋,并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宗某虽然后来没有实行行为,但其前行为与钱某死亡之间具有因果性,没有脱离共犯关系;宗某虽然给钱某打过电话,但该中止行为未能有效防止结果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3)【3】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3)【3】21.李甲有一子李乙、一女李丙。
李甲妻子、李乙妻子均过世,李乙有孩子李丁,李丙结婚另过。
2005年,李甲向李乙、李丙宣读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指定李乙继承自己的全部遗产。
2006年,李乙患病住院,情况危急。
故在住院期间也订立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死后自己所有全部财产由儿子李丁继承;从李甲处继承的遗产由李丙继承。
李甲看到该遗嘱后,在遗嘱上批注:如吾儿李乙不幸先我而去,按其遗愿由吾女李丙继承我的财产;但应先提出现金10万元作为孙子李丁的生活费用。
2007年,李乙死亡。
1个月后,李甲死亡。
李甲的遗产应当如何继承:A.全部由李丙继承B.全部由李丁继承C.李丁继承10万元,其余遗产由李丙继承D.李丁和李丙各继承遗产的1/222.某幼儿园一群幼儿围着火炉烤火,教师张某离开幼儿园取东西。
幼儿甲玩火点燃了幼儿乙的衣服,乙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将火扑灭。
经检查乙被烧伤面积达35%,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3000余元。
这一损失应由谁承担:A.由幼儿园承担,幼儿甲的监护人适当赔偿B.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张某适当赔偿C.由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幼儿园适当赔偿D.由张某和幼儿园共同承担23.某大学教授黄某完成一本汉语学术专著,字数约50万。
2004年7月,黄某与北京市某出版社甲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合同约定,黄某将这本专著交由该出版社出版,该出版社在中国大陆地区对该书享有专有出版权,合同有效期5年。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B.若该书于2004年8月首版,出版社对该书版式设计的专有权可持续至2014年12月31日C.甲出版社享有该书的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社在该书出版后5年内无权出版该书的蒙文版D.甲出版社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在中国大陆地区以汉语出版该书的修订版24.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
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套真题(包括客观题试卷一、试卷二、主观题试卷三和答案解析)
2018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真题(客观题)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第1题马锡五在审理“抢亲案”时发现,女方与男方两情相悦,定有婚约,女方父亲为了更多的彩礼将女儿许配另一人,男方父亲带领婚礼抢亲,马锡五判婚姻有效,男方父亲判徒刑半年,女方父亲判劳役半年,判决一出,群众无不交口称赞。
关于马锡五审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群众们不能理解的判决,很难具有公信力B.司法裁判要坚持走群众路线C.马锡五知民情知民意D.只要群众满意,不必恪守法律第2题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A.必须建立重大责任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B.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C.积极推进政*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D.为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力。
第3题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要逐步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B.要逐步实行人*陪审员不单审理事实认定,而且还参与法律适用问题,切实保障人*群众参与司法。
C.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度变为立案等级制度D.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第4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深人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下列哪一种做法不符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原则的做法?A.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B.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C.探索建立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D.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应当单独表决第5题近期,无人驾驶汽车在公共交通道路行驶,公众围绕其是否违法、事故后是否担责、如何加强立法进行规制展开讨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答案解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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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考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法考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甲公司中标了某地块的开发权,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负责建筑施工,但甲公司未支付工程款项,于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协商又重新达成协议,将甲公司之前的欠款本金8500万元作为对乙公司的借款,乙公司同意以未完成的工程做抵押向银行贷款2亿元,甲公司偿还借款5000万元后剩余的1.5亿元作为资本继续开发。
但甲公司的公章要交由乙公司保管,甲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要经过乙公司同意。
甲乙两公司约定若发生争议,由a省b市仲裁委管辖。
乙公司拿到甲公司公章后,私自重新做了补充协议,并加盖了甲公司公章,并且将仲裁委改成g省c市仲裁委。
后来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并加盖了甲公司公章。
后甲乙公司发生争议,乙公司向g省c市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甲公司提出管辖异议,g省c市仲裁委认为仲裁协议有效,继续审理,并作出了裁决。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后甲乙公司与丙公司的韩某签订房屋销售委托合同,经乙公司同意,加盖了甲公司公章,由丙公司负责销售甲公司的楼房。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才发现,丙公司刚换了法定代表人,但未办理变更登记,韩某是被替换的法定代表人。
后丙公司销售不力,甲公司向法院起诉以此解除委托合同,一审判决丙公司败诉。
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中变更了诉讼请求,请求判决合同无效,并请求赔偿。
后来甲公司还是负债很多,于是和丁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丁借款2亿元给甲公司,若甲公司到期无法清偿,则房屋归丁所有。
甲公司没钱给乙公司支付工程款,乙公司遂罢工,导致甲公司想建成房屋出售后营利的计划无法实现,遂提出解除合同。
后甲公司负债累累,有债权人向a省b市法院提出破产申请,a省b市法院受理了申请。
之前与甲公司有购货合同的丁公司向甲公司发货,已经发货后,收到了破产通知,遂通知卡车返回。
1.乙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为什么?若甲公司能证明仲裁协议是乙公司私自用甲公司公章盖的,g省c市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若甲公司要撤销仲裁裁决应向哪个法院提出?3.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同是否无效?为什么?韩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4.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丙公司的委托合同?为什么?甲若解除委托,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如何确定?5.丙公司在上诉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为什么?6.若甲公司到期无法偿债,丁是否有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7.甲公司与丁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看成物权担保?为什么?8.甲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与乙公司的合同?为什么?9.丁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10.a省b市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b市法院能否将债权人诉讼交由其他法院管辖?为什么?1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有仲裁协议,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仲裁协议约定事项发生争议,该争议应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还是由法院管辖?为什么?12.如果乙公司先起诉甲公司主张合同款项的本金,在胜诉之后再次起诉主张利息部分否构成重复起诉?为什么?13.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工程房屋是否有优先权?为什么?优先权的范围是什么?1.乙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为什么?若甲公司能证明仲裁协议是乙公司私自用甲公司公章盖的,g省c市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不属于。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1)【2】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1)【2】11.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12.甲、乙、丙中国企业代表国内某食品原料产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要求对原产于A国、B国、C国的该原料进行相关调查。
经查,商务部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决定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该原料的出口经营者B.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商务部可以建议进口经营者作出价格承诺C.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高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征收D.终裁决定确定的反倾销税额低于已付或应付临时反倾销税或担保金额的,差额部分不予退还13.关于中国在世贸组织中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承诺入世后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包括国家专营商品B.对中国产品的出口,进口成员在进行反倾销调查时选择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生效15年后终止C.非专向补贴不受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包括中国对所有国有企业的补贴D.针对中国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在实施条件上与保障措施的要求基本相同,在实施程序上相对简便14.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MIGA承保的险别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货币汇兑险和投资方违约险B.作为MIGA合格投资者(投保人)的法人,只能是具有东道国以外任何一个缔约国国籍的法人C.不管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者,还是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可向MIGA申请投保D.MIGA承保的前提条件是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之间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15.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
2018年法考主观题+点评
第一题:论述题(考察科目:法理学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材料略)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点评】这个题目难度不大,问题问的是大方向的问题,因此只要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大框架搭建核心论点,并结合材料进行论述就可以拿到不错的分数。
但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这个题目的出题特点给我们19 年备考法考主观题的意义在于:第一,答题语言格式的变化。
原来第一题是简答题,现在改成了论述题,意味着这个题目更多的是考察你读材料、分析材料以及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评论材料的能力,而非默写中特理论;第二,复习中特的方法的变化。
这个题目的问法是大方向,即宏观层面的,也就是说你们在复习中特和法理学的过程中,没有必要再去死记硬背答题模板和太细的内容,没有用,考场基本上用不上,只需要记住中特的大框架,记住一些写文章套路,如: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即可。
第三,答题角度和方式的变化。
这种考察方式非常灵活,特别容易走题导致得分偏低。
有的同学认为,题目不就是那一句话嘛?错,题目暗示的问题和答题框架都在材料中给你了,你必须会读材料!这种题目对于会读题的考生来说,就基本上可以不用复习就可拿高分;但对于死记硬背、不会灵活运用的考生来说,这个题目可能一上来就默写、就跑题、就低分档了!所以,改革的方向越来越灵活,包括第一题都开始灵活起来了!这个特点其实从17 年主观题的出题角度就可以发现,不信你们去对比研究下17 年与前面年份第一题的区别,绝对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若材料中暗示我们目前存在什么问题,那你这边文章行文必须是指出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若材料中暗示的是公布了什么政策,政策多好多好什么,这个时候你的行文更多的是侧重写意义或作用,而不是对策。
所以,一定要学第二题:案例分析题(考察科目:刑法)王某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某日和刘某一起到餐厅吃饭时,消费3000 元,刷卡付款时,服务员吴某故意将金额输入为30000 元,王某果然没有注意到,遂刷卡付款。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卷文件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卷(满分180分)题目二:刑法(本题28分)【案情】王某组织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某、林某、丁某积极参加。
一日,王某、刘某在某酒店就餐,消费3000元。
在王某结账时,收银员吴某偷偷调整了POS机上的数额,故意将3000元餐费改成30000元,交给王某结账。
王某果然认错,支付了30000元。
王某发现多付了钱以后,与刘某去找吴某还钱,吴某拒不返还。
王某、刘某恼羞成怒,准备劫持吴某让其还钱。
在捆绑吴某过程中,不慎将吴某摔成重伤,因为担心酒店其他人员报警,故放弃挟持,离开酒店。
在王某和刘某走出酒店时,在门口被武某等四名保安拦截。
王某遂让刘某打电话叫人过来帮忙,刘某给林某、丁某打电话,并私下叫二人带枪过来,林某二人将枪支藏在衣服里,护送王某上了私家车。
武某等人见状遂让四人离开。
王某上车以后气不过,让刘某“好好教训这个保安”,随即开车离开。
刘某随即让林某、丁某二人开枪。
林某、丁某二人一人朝武某腿部开枪、一人朝腹部开枪。
只有一枪击中武某腹部,导致其死亡,现无法查明是谁击中。
【问题】1、关于吴某的行为定性,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2、王某、刘某对吴某构成何罪?须说明理由。
3、王某、刘某、林某、丁某对武某的死亡构成何罪?(其中王某的行为有几种处理意见)?须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及得分要点注:方鹏作答(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考名师)。
以下系机考答案。
答对一个下划线给一分【关键词】(1)被骗人处分意识的必要认识内容(财物性质,数量);(2)索债型非法拘禁,结果加重犯;(3)共同犯罪,共同正犯均对结果负责,因果关系;(4)教唆犯;(5)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犯罪首要分子。
【机考答案】(一)对于吴某的行为,有盗窃罪、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三种处理意见。
吴某基于非法占有目的,修改刷卡数额,对王某实施了欺骗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涉及到被骗人处分意识的必要认识内容的理解(是否需对财物的数量有认识)。
观点一:构成盗窃罪。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4)【2】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4)【2】1.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A.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B.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C. 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D.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而是体现在《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
2.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A法官、检察官 B律师、警察C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D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复习指南》第1页,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3. 下列哪种人员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A. 李某毕业于某政法大学,现年25岁,已从事法律工作三年B. 陈某为法学博士,但曾因嫖娼被关处拘役六个月C. 赵某系某高校讲师,讲授民法学,但个子只有一米六D. 张某系转业军人,自学法律,达到本科水平,在检察院工作了两年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法官法第九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二)年满二十三岁;(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真题一、理论法(本题38分)【案情】材料一: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
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键在于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摘自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摘自《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根据材料,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谈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问题: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少于600字。
【参考答案】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在推进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1)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1)2017年司法考试已经结束,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小编会第一时间更新哦。
2018年国家司法一卷考试试题及答案(1)一、单选题1.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下列有关其选举权地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 可以行使选举权B 不能行使选举权C 没有选举权D 男性可以行使选举权【答案】:A【解析】:依《宪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依此规定,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还是应该有选举权。
2.根据1994年修改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的规定,经受益人申请,银行将信用证金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一个以上受益人时,必须在信用证上注明什么( )。
A 可分割B 可转让C 可过户D 可转移【答案】:B【解析】:参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500)第7条。
3.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谁提出来的?A 乌尔比安B 盖尤斯C 萨缪尔森D 黑格尔【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公法、私法划分的提出者。
公法和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公法是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私法是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
”4.下列选项中的哪个组合是关于行政行为确定力的正确理解? ①相对人不得任意擅自改变行政行为;②行政主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变或撤销行政行为; ③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④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A ①②B ②③④C ③④D ①②③④【答案】:A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
A 卖方交货时B 买方收取货物时C 双方约定的时间D 合同成立时【答案】:D【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9)【2】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9)【2】11、甲在丽都酒店就餐,顾客乙因地板湿滑不慎滑倒,将热汤洒到甲身上,甲被烫伤。
甲拟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第三人B.甲起诉乙,丽都酒店是第三人C.甲起诉,只能以乙或丽都酒店为单一被告D.甲起诉丽都酒店,乙是共同被告正确答案:D1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D.乙不构成脱逃罪正确答案:A13、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六个月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正确答案:A14、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乙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B.甲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乙不具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C.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D.任何情况下,甲有上诉权,而乙无上诉权正确答案:A15、关于累犯,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甲在附加刑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又犯罪。
甲成立累犯B.甲犯抢夺罪于2005年3月假释出狱,考验期为剩余的二年刑期。
甲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内再故意犯重罪。
甲成立累犯C.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五年徒刑期满,六年后又犯杀人罪。
甲成立累犯D.对累犯可以从重处罚正确答案:B16、关于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B.对一名服刑犯人的减刑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有损原判决的权威性C.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后,实际执行时间可能超过十五年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死缓的罪犯的减刑,需要报请高级法院核准正确答案:C17、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3)【2】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3)【2】11.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
2007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
李某经调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
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欠着。
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12.2007年12月,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用于设备改造,并约定如挪作他用,银行有权解除合同。
乙公司对该贷款提供了担保。
2008年2月,甲公司将贷款用于购买高级轿车,银行解除合同。
当时银行仅贷出50万元。
由于甲公司无力还贷,银行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
乙公司担保如何处理?A.因主合同解除,乙公司的担保责任也归于消灭B.乙公司应负担5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C.乙公司应负担100万元贷款的担保责任D.乙公司不负担担保责任13.甲、乙二人签订买卖合同,合同总标的为1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2万元,现时,甲向乙支付定金5000元。
后乙违约,造成甲的经济损失2.1万元。
现甲向人民法院起诉,则甲最多可以向乙要求支付多少钱:A.2万元B.2.6万元C.3万元D.3.1万元14.甲于5月1日向乙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
要约于5月5日到达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
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
则此要约效力如何?A.失效,因为要约已被撤回B.失效,因为要约已被撤销C.有效,因为撤回通知晚于要约到达D.有效,因为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15.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三【5】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三【5】41.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A.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均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B.异议形式仅限于书面C.人民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审查异议理由,并作出裁定D.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裁定不服的,可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42.关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生效的民事判决一律由第一审法院负责执行B.执行员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才能强制执行C.民事调解书不可强制执行D.执行程序可因案外人的异议而中止43.王某诉李某侵权赔偿一案,李某败诉。
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如期履行判决。
王某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案件后,查明李某因病在家,已三个月没有收入,家中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王某表示不撤回执行申请,但可以等一段时间再执行。
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如何处理王某的执行申请?A.裁定驳回王某的申请B.裁定中止执行C.裁定终结执行D.裁定不予执行44.民事诉讼中下列哪种证据属于间接证据?A.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B.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C.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D.与一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45.甲公司拖欠乙银行的贷款80万元一直未还,乙银行向甲公司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支付令的申请条件,因此制作了支付令。
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A.如果在向甲公司送达支付令时,甲公司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应进行审查C.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有困难并承诺在1个月后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D.如果甲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履行义务,则乙银行可以依据支付令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还钱46.某省甲市检察院根据某当事人的申诉,发现甲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七【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七【3】21、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
”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正确答案:B2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法的要素角度看,该规定属于任意性规则B.从法的适用角度看,该规定在适用时不需要法官进行推理C.从法的特征角度看,该规定体现了法的可诉性特点D.从法的作用角度看,该规定为行为人提供了不确定的指引正确答案:B23、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正确答案:C24、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
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
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正确答案:B25、《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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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法考一模主观题参考答案一、刑法(一)高某的刑事责任1.高某对钱某成立故意杀人罪。
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答案一:虽然构成要件结果提前发生,但掐脖子本身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能够认定掐脖子时就已经实施杀人行为,故意存在于着手实行时即可,故高某应对钱某的死亡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答案二:高某、夏某掐钱某的脖子时只是想致钱某昏迷,没有认识到掐脖子的行为会导致钱某死亡,亦即缺乏既遂的故意,因而不能对故意杀人既遂负责,只能认定高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
2.关于拿走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的行为性质,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死者的占有。
答案一:高某对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成立侵占罪,理由是死者并不占有自己生前的财物,故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属于遗忘物。
答案二:高某对钱某的手提包和5000元现金成立盗窃罪,理由是死者继续占有生前的财物,高某的行为属于将他人占有财产转移给自己占有的盗窃行为,成立盗窃罪。
3.将钱某的储蓄卡与身份证交给尹某取款2万元的行为性质。
答案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教唆犯。
因为高某不是盗窃信用卡,而是侵占信用卡,利用拾得的他人信用卡取款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高某唆使尹某冒用,故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教唆犯。
答案二:构成盗窃罪。
因为高某是盗窃信用卡,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不管是自己直接使用还是让第三者使用,均应认定为盗窃罪。
(二)夏某的刑事责任1.夏某参与杀人共谋,掐钱某的脖子,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或:夏某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理由与高某相同)2.由于发生了钱某死亡结果,夏某的行为是钱某死亡的原因,夏某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三)宗某的刑事责任宗某参与共谋,并将钱某诱骗到湖边小屋,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宗某虽然后来没有实行行为,但其前行为与钱某死亡之间具有因果性,没有脱离共犯关系;宗某虽然给钱某打过电话,但该中止行为未能有效防止结果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四)尹某的刑事责任1.尹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因为从客观上说,该包属于高某犯罪所得,而且尹某的行为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尹某认识到可能是高某犯罪所得,因而具备明知的条件。
2.尹某冒充钱某取出2万元的行为性质。
答案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尹某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完全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二:构成盗窃罪。
尹某虽然没有盗窃储蓄卡,但认识到储蓄卡可能是高某盗窃所得,并且实施使用行为,属于承继的共犯,故应以盗窃罪论处。
二、刑诉1.检察院对林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是正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包括:(1)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的(2)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的;(3)可能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4)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的;(5)犯罪嫌疑人具有悔罪表现的。
本案中,林某涉嫌抢劫行为,实施行为时系未成年人,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其自首系悔罪表现之一,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6个月以上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林某的考验期为7个月,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附条不起诉的末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再犯,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3.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的时侯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本案中,单某和王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州罚,应当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赚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林某如果在被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没有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情形,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其相关记录应当予以封存4.《刑诉解释》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
5.(1)公安局将王某与李某(生于1985年6月21口)等人共同关押于看守所某房间是错误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本案中,李果系成年人,而干.某是未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看管、教育。
(2)法院没有为王某提供指定辯护人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辯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本案公开审理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本案王某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应该不公开市理。
(4)二审法院驳回王某父亲的上诉是错误的。
《州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定代理人包括被代理人的父母。
王某系未成年人,其父亲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上诉(5)王某的法定代理人表示无法到场,汯院也未再联系其他人员到场是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据此如果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应该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三、民法1.甲、丙基于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于2月11日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即完成了不动产物权的公示行为。
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即由原所有权人甲变更为丙。
2.甲、丙之间于2月8日形成的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尽管甲已就该房与乙签订了合同,但甲丙的行为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因素。
丙的行为仅为单纯的知情,甲、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因其不以损害乙的权利为目的。
3.2月12日,甲、乙之间修改合同的行为,该行为有效,其性质属于双方变更合同。
双方受变更后的合同的约束。
4.乙与甲通过协商变更了合同,且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且已经办理了物权变动的手续,故乙关于确认甲、丙之间合同无效、由甲交付01号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但是,乙可以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乙同意变更合同不等于放弃追索甲在01号房屋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
5.乙可请求解除合同,甲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给乙。
因政策限购属于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情形,且合同出现了履行不能的情形,乙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承担责任。
6.应当由丙和A公司承担。
张某是受雇人,其执行职务的行为,由A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丙聘请没有装修资质的A公司进屋装修,具有过错,也应对丁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B公司承担。
李某维修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其行为后果由B公司承担(合同上的赔偿责任)。
或者李某虽然离职,但经维修处负责人指派,仍为执行工作任务,应由B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四、民诉1.A县或C县,双方约定管辖有效,由原告选择其一进行诉讼。
2.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是错误的,因为本案并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一审法院漏判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是错误的,因为判决应针对当事人请求作出。
3.本案中,上诉人为铁成公司;被上诉人为大力公司;季某按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4.二审法院对一审漏审的原告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判决是错误的。
对这一请求二审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5.大力公司可以向丁省高院申请再审。
6.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因当事人有新证据;法院应当就解除合同的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五、商法1.存在。
(1)昌顺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不设董事会的做法符合《公司法》第50条规定,但此时刘昌的职位不应是董事长,而应是执行董事。
(2)昌顺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不设监事会符合《公司法》第51条第1款规定。
但是按该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而钱顺不得兼任监事。
2.(1)要形成三分之二多数议决的关于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即符合《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要求,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按照《公司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后才发生注册资本减少的效力。
第五、还应修改公司章程。
3.(1)钱顺罢免刘昌不合法。
钱顺兼任公司监事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即使在假定钱顺监事身份合法,根据《公司法》第53条,监事对公司高董,只有罢免建议权,而无决定权。
因此,刘昌的执行董事地位不受影响。
(2)答案一:刘昌解聘钱是符合公司法规定。
在不设董事会的治理结构中,执行董事即相当于董事会。
而按照《公司法》第49条第1款,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经理,从而刘昌解聘钱顺总经理职务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
答案二:刘昌行为不合法。
因本案中存在两个事实情节,第一,钱顺任职总经理已规定于公司章程中,从而对钱顺的解聘会涉及到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修改程序的判断;第二,刘昌解聘行为,是二人间矛盾激化的结果,而在不设董事会的背景下,刘昌的这一行为确实存在职权滥用的嫌疑。
4.合理。
依《公司法》第74条第1款,股东回购请求权仅限于该款所列明的三种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的异议股东(即公司连续五年不分红决议、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决议、公司存续上的续期决议),钱顺情形显然不符合该规定。
而就针对其他股东的强制性的股权购买请求权,现行公司法并无明文规定。
即在现行公司法上,股东彼此之间并不负有在特定情况下收购对方股权的强制性义务;即使按照《公司法解释二》第5条,法院在审理解散公司的案件时,应尽量调解,并给出由其他股东收购股权的调解备选方案,也不能因此成立其他股东的收购义务。
故钱顺对股东刘昌的诉求,也没有实体法依据。
5.判决合理。
依《公司法》第182条及《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本案符合“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昌顺公司自2014年6月至解散诉讼时,已超过两年时间未再召开过股东会,这表明昌顺公司已实质性构成所谓的“公司僵局”,即构成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的根据。
6.法院作出的解散公司的判决,在性质上为形成判决,据此,公司应进入清算阶段。
对此,《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如下:(1)依第183条及时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按《公司法》第184条至第187条进行各项清算工作;(3)清算结束后,根据第188条,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