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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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物业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合同法物业服务合同法律规定

合同法物业服务合同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法律适用与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业主(以下称甲方)与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称乙方)签订,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正常管理和服务。

第二条本合同所指的物业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委托,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乙方应提供以下物业服务:1.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3. 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绿化、养护和管理;4. 物业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5. 业主委托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乙方在提供服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依法经营,诚信服务;2. 保持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完好,确保正常使用;3.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绿化;4. 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接受甲方监督;5. 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照以下标准支付:1. 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2. 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3. 其他费用:按照实际情况收取。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甲方应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未支付,应按日加收欠费部分千分之______的滞纳金。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2. 享有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权;3. 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进行监督、评价和投诉;4. 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5. 依法承担物业维修、养护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 依法收取物业服务费用;3. 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4. 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5. 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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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业主自治、市场竞争、政府引导,推动物业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四条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协调运行机制,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三方联动格局,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管理体系,统筹做好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组织形式第六条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大会行使职权。

第七条业主大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五)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六)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工作;(二)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九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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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泸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泸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泸州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和其他物业管理相关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共同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第二章管理组织形式第七条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是物业服务区域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五)业主大会依法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临时会议:(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的;(二)业主委员会半数以上委员或者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提议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举行。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业主过半数同意。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十二条业主可以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自行管理等方式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三条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二)物业服务内容;(三)物业服务标准;(四)物业服务费的计取方法和标准;(五)物业服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六)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七)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肇庆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内容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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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肇庆市物业服务管理,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肇庆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肇庆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物业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业主自治原则,保障业主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市场化原则,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三)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四)公开透明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管理费用等。

第四条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服务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设立与资质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四)有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分为以下等级:(一)一级资质;(二)二级资质;(三)三级资质。

资质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物业管理区域;(三)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四)物业服务费用;(五)物业服务期限;(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以下基本服务:(一)物业共用区域的环境卫生;(二)物业共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三)物业共用部位的安全防范;(四)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五)其他约定的服务。

物业法全文2024

物业法全文2024

物业法全文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物业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和服务,维护物业的共有部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制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维护物业的和谐与安全。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制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管理行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

第十条对在物业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物业的共有部分第十一条物业的共有部分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物业部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共设施设备等。

第十二条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

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费用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费用应当根据共有部分的实际情况和业主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第十五条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应当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有权查阅共有部分的维护和管理记录,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第十六条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全体业主之间签订的,约定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等事项的合同。

2024年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非住宅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前期物业或者经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活动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服务和街道统筹保障服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住建、人防、生态环境、公安、气象、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物业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建立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至少一名专员专门负责履行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和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并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拒不配合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城管局依法处理。

第九条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依法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收费的市场动态信息、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至少每年开展一次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协助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

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市业主委员会;受本住宅小区第届业主大会委托,签订本合同。

受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住宅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酬金制物业管理模式,即乙方仅作为物业资金代管方,依据物业管理合同收取酬金,为甲方实施定额定标物业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住宅;坐落位置:市路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对象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第四条房屋建筑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道、通风道、电梯、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等小区内设施设备。

第六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池、停车场。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道路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业主档案材料(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由甲方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商业活动必须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且收入纳入物业费共管账户。

第十四条负责宠物管理。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十五条本合同委托管理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甲方权利义务:(一)代表本物业住宅小区的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签订《物业管理酬金制委托合同》,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利;(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三)及时审核乙方提出的物业维修计划预算书。

2024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2024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2024年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区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政府指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明确物业管理责任,实行物业管理公开制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场地和公共部位的使用性质。

第二章业主和业主组织第六条业主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业主可以委托他人行使业主权利,但应当向物业管理机构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七条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的组织。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大会行使职权,负责业主大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应当包括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以及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等服务。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确需提高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五条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规章制度,合理使用物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万科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本

万科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本

万科物业服务合同最新版本【合同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鉴于甲方是一家物业公司,具备相关的物业管理经验和资源;乙方是一家物业业主,拥有相关物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共同维护物业的良好管理秩序和环境。

第一章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万科物业公司与物业业主的权益和责任,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满足物业业主的需求,并促进双方的合作发展。

第二章物业服务范围1. 日常保洁:包括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洁、垃圾清理等工作。

2. 绿化养护:包括物业公共区域的花草树木的养护、清理及病虫害防治。

3. 安保服务:包括门卫巡逻、安全监控、入出口管理等安全防范工作。

4. 管线维修:包括水、电、气、暖等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维修和故障排除。

5. 楼宇设备管理:包括电梯、空调、消防设施等的检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6. 公共设施维护:包括公共照明、门窗、地面、墙面等公共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7. 小区服务:包括业主代收快递、小区活动组织、居民意见反馈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1. 服务费用:根据物业的规模和服务范围,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用标准。

2. 结算方式:服务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提供服务费用发票,乙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

第四章合同执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

若无特别约定,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合同到期前双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章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期间对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及相关文件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费用。

第七章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3篇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3篇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3篇【篇一】物业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乙方管理服务。

乙方将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

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查询与质疑。

3、负责制定学校绿化、美化及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

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负责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

5、负责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

6、甲方可视完成物业管理的优劣向乙方提出奖励意见和处罚意见。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按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

2、对院内的公共设施及地面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要改变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有义务执行。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内容和责任转移给第三方。

5、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三、委托管理主要内容1、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教室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

3、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

4、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工作。

5、公共建筑部分的维修保养工作。

6、自管家属楼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7、水电暖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

8、院内创收经营水电费和供暖费的收支工作。

9、节能工作。

10、家属水、电费的统计、收缴工作。

11、饮用水供应和洗浴工作。

12、院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和开水供应工作。

13、家属门卫的管理工作。

14、校内各商业网点的管理工作。

15、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16、其它甲方需要委托的工作。

物业服务合同4篇

物业服务合同4篇

物业服务合同4篇物业服务合同篇1甲方: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物业概况物业类型:办公楼,位置:。

净用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

竣工日期年月日,交付使用日期年月日。

其他。

二、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参照级物业服务标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乙方负责该办公楼及相关院落、车场等的服务管理。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服务管理。

共用部位,如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等上下左右前后等。

配套设施设备,如自来水供水系统、污水管,配电设备、照明灯具,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等。

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如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绿化、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

(二)卫生保洁服务管理。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无蛛网浮尘。

定期消毒,四害消杀工作到位。

共用部位无乱涂、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下水管道通畅。

垃圾清运及时。

院内环境整洁。

(三)安全防范服务管理。

24小时专人值守,人员、车辆出入管理严格、适度,值班记录完备并保存至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院内车辆停放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

花草、树木等绿化植物修剪养护及时到位。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收费形式,最高标准(含税)是元/月。

通常情况下,乙方每月上旬支取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以业主委员会身份,维护物业使用人(办公单位、部门)的合法权益,接受他们的合理建议、意见,及时向乙方及相关公共事业部门反映,协调解决问题并适时反馈。

2、监督、检查、考核乙方履行本合同,依据对乙方违约考核情况,适度扣减乙方的物业服务费。

3、积极协助、支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

4、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流程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签订主体1.2甲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该物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1.3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第二章:合同标的2.1本合同标的为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2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清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车辆停放管理等。

2.3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章:合同期限3.1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如双方同意续签,应签订书面续签合同。

3.3在合同期限内,如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4.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4.2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维修资金、特约服务等费用。

4.3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物业类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4.4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合理使用物业服务费用,确保物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五章: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5.1.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1.2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法、合规、高效的收费凭证。

5.1.3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5.1.4甲方应支持和配合乙方的物业服务工作,不得无故刁难或干扰乙方履行合同。

5.2乙方权利与义务:5.2.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统一管理制度

物业服务统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标准化的物业服务。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制度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委”)负责解释。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及管理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依法注册,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三)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四)具有与所提供物业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以下管理规定:(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二)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档案,及时更新业主、使用人信息;(三)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四)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五)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三)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四)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五)物业服务期限;(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公告。

第四章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服务:(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二)公共秩序维护;(三)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四)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物业管理相关条款规定(3篇)

物业管理相关条款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物业管理范围与职责第五条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消防、安全、交通等方面的管理;(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五)其他依法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二)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物业管理队伍建设;(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四)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六)及时处理业主、使用人投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物业管理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名称、地址、面积;(三)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四)物业服务期限;(五)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八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维修费用;(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费用;(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费用;(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费用;(五)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人工费用;(六)物业管理企业合理的管理费用;(七)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2017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017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2017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范本一:正式风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的目的及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物业管理的定义第二章:物业管理企业第一节: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与监管第二节: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三节: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一节: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第二节: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第三节: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和解除第四章:业主大会第一节:业主大会的组织与召开第二节:业主大会的职权和决议第三节:业主大会的记录和公告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第一节:物业管理费的征收与使用第二节:物业管理费的计算和调整第六章:物业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第一节:公共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第二节:住宅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管理第七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第一节:物业管理违规行为第二节:处罚措施和程序第八章:监督和投诉第一节:物业管理监督机构第二节:业主的投诉和申诉第九章:附则第一节:各方义务的履行第二节:条例的解释和执行附件:物业服务合同模板、业主大会记录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指对某一场所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实物和财产管理的行为。

2. 物业管理企业:指经过登记合格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

3. 业主大会:指按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居民业主集体决策机构。

范本二:活泼风格第一章:总的来说,我们要物业管理有规范第一条: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物业管理更有秩序,更便利第二条:适用范围是哈,我们只适用于重庆市哈哈哈第三条:物业管理是一种管理哈,就是对房子和土地的管理第二章:嗯嗯,物业管理企业,这里有大家的秘密第一节: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和监管,是不是好严格第二节: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都是为了让我们住得更好第三节: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就算是赚钱也要合法哦第三章:别忘了签个物业服务合同第一节: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要多打听别被骗哦第二节: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不要忽略了关键的细节第三节: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出了问题要及时沟通第四章:业主大会,大家齐心协力第一节:业主大会的组织和召开,大家的声音要被听到第二节:业主大会的职权和决议,决定我们住的环境和福利第三节:业主大会的记录和公告,要及时通知大家哈第五章:缴费问题,不能马虎第一节:物业管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大家都要公平第二节:物业管理费的计算和调整,要保持透明和公正第六章: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第一节: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要让大家都方便舒服第二节:住宅区公共区域和设施的管理,干净整洁才是王道第七章:违规行为和处罚,这可是严肃的事情第一节:物业管理违规行为,不听话要被惩罚哦第二节:处罚措施和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第八章:监督和投诉,有意见要及时提出第一节:物业管理监督机构,给我们监督物业的眼睛第二节:业主的投诉和申诉,要让问题得到解决第九章:最后啦,有附则有附件第一节:各方义务的履行,很重要哦第二节:条例的解释和执行,要统一标准附件:物业服务合同模板、业主大会记录模板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指对某一场所内的土地和房屋进行实物和财产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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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业主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范本展示给买
方,买方已知悉并接受《临时业主公约》和《前期物业服
务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内容”,于是问售楼代表怎么回事。
售楼小姐满口保证说只是一个临时物业管理协议,每平方
米收2.8元管理费,黄先生听了,也没要求详细看两个文
件就签了合同。

入住半年后,黄先生收到物业公司通知,要他去补签
订业主公约,只能是开发商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自己拿出
一份临时公约,业主照单签字,而等到小区业主大会成立,
有个较长过渡期,而《临时业主公约》、《前期物业服务
合同》的内容直接关系到业主利益。而《临时业主公约》、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存在相当的不合理条款或不公
平条款。
➢ 附件五的该条款单方面说明买方已经接受全部条款, 剥夺了买方对条款提出异议的权利,属于霸王条款。
➢ (3)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
一、有关合同的基本知识
➢ (二)合同要约与邀请要约

邀请要约是一方邀请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邀
请要约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 1、拍卖 拍卖广告以及拍卖人宣布拍卖某
➢ 物都属于邀请要约。
➢ 2、广告 原则上,一般的广告不是要约。
➢ 广告只是邀请要约。但对于某些已经做出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往往是发展商单方面制订的,消 费者要仔细阅读,对于其中不公正的合同条款要及时与发 展商交涉,对于发展商口头承诺的内容应当要求其写入合 同。
➢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 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 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 理服务的依据。
➢ 讨论:
➢ 在本案中你支持原告还是被告,其理由是什么?
➢ 教师案例评析:

高某的小区因入住率低的原因,至今仍未召开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之

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1)主体平等
➢ (2)合同自由
➢ (3)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 (4)诚实信用
➢ (5)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二、如何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黄先生与黄太太利用多年积蓄在市内购买了一套全新
160平方米四室二厅的套房,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眼明心细
的黄先生发现合同附件五中有这样的内容:“卖方已将
一、有关合同的基本知识
➢ (四)、合同的要件 ➢ 合同要件即有效合同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包括: ➢ (1)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 (2)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3)合同的内容合法 ➢ (4)合同的形式合法
一、有关合同的基本知识
➢ (五)、合同的一种分型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事实合同
➢ (六)、合同签订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物业管理协议,并缴纳半年管理费,签物业协议时,黄先
生发现管理费高达4.8元/平方米,于是提出异议。物业
公司答称管理费是按物业公司资质水平申报相关部门批复
的,并强调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签订过接受此合同
的条款,现在只是补签。黄先生感到受骗了,投诉到市消
委会。
➢ 教师点评:

一个新的小区交房时,业主还不能成立业主大会来制
➢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过渡性。
➢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 企业签订。
➢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要式合同。
➢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时效
➢ 《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此作出了特别规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 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 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三章: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与管理规约制定
洛克菲勒的故事
➢ 有一天,一个朋友对洛克菲勒说,他有一笔五万 美无的债款讨不回来,而且因为他和借款者交情 不错,当时没有签署正式的借据,现在想控告他 欠款也没有证据了。他问洛克菲勒有何良策讨回 这笔借款。
➢ “很简单,你写一封信,催他还十万借款。” ➢ “可是,他实际上只欠我五万呀!”那位朋友
三、课堂分组讨论案例

高某在某小区购买联体别墅后,虽然办理了交
付使用手续,但一直未装修入住,谁知今年8月,
高某收到了法院传票,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其给付
物业管理费2476元。高某认为自己没有入住,没
有享受到服务,且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
公司签订的,与自己无关,因此拒绝支付物业费。
➢ 在法庭上,对高某是否应当交费,原、被告双 方意见不一。原告方认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 有特殊性,高某虽然不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但 是高某向房产开发商买受房屋就视为高某已经概 括承受了房产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 务,对高某产生拘束力,故高某应当按约支付物 业管理费。被告方则认为,高某没有签订物业服 务合同,不应受该合同约束,且高某没有入住, 故不必支付合同对价,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许诺的广告,并且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
➢ 定,则可能成为要约。如悬赏广告是要约。
➢ 3、标价 标价是邀请要约,不是要约。
➢ 4、招标 招标是邀请要约,投标则是要约,
➢ 招标人接受投标确定中标是承诺。
一、有关合同的基本知识
(三)、合同的承诺 1、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
➢ 承诺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代理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 ➢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4)承诺必须传达给要约人。
诺就是对要约的接受。 ➢ 如果受要约人认为要约中有些内容不能接受,
并提出修改建议,称为反要约。 ➢ 合同的成立以最后的要约与承诺生效为准。
一、有关合同的基本知识
➢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 ➢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
订立合同的意图。 ➢ (2)要约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内
容必须具体确定。
说。 ➢ “当他回信辩解时,你就有证据了。”洛克菲
勒安静地回答。
➢ 签订与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优 质服务的核心内容,也是保障物业管理活 动顺利开展和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的基石。
一、有关合同的基本知识
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合同的要约 ➢ 简单的说,要约就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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