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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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心理学
主讲人: • 主讲人:严梅福
湖北大学
第一章 犯罪、犯罪心理与犯罪心理学 犯罪、
一.犯罪(crime;offense) 犯罪就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 犯罪就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应受刑法 处罚的行为。 处罚的行为。
湖北大学
我国刑法( 年颁布)对犯罪定义:( :(第十 我国刑法(1997年颁布)对犯罪定义:(第十 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领土完整的安全, 三条)“一切危害国家、领土完整的安全,分裂 国家, 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 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 或者劳动权中集体所有制的财产, 或者劳动权中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 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 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 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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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少年犯罪心理 年龄的划分: 一. 年龄的划分: 乳儿期: 乳儿期: 0-1岁 婴儿期: 婴儿期: 1-3岁 幼儿期: 幼儿期: 3-6、7岁 童年期(学龄初期): 童年期(学龄初期): 6、7-11、12岁 少年期(学龄中期): 少年期(学龄中期): 11、12-14、15岁 青年期: 青春发育期、未成年期) 青年期:14、15-25岁(青春发育期、未成年期) 青年初期: 青年初期:14、15-17、18岁 青年晚期: 青年晚期:17、18-25岁 中年期: 25-55岁 老年期: 老年期:5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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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中的犯 罪概念 研究罪与非罪的界限。 肯定说(一致说):研究罪与非罪的界限。 否定说——犯罪心理学还要研究其他法律文 件规定的违法行为。 件规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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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心理:指与犯罪行为的产生有关的各种 犯罪心理: 心理活动的总称。 心理活动的总称。 犯罪心理包含人的心理现象的全部构成要素; 犯罪心理包含人的心理现象的全部构成要素; 犯罪心理是内外因素相互作用下产生、 犯罪心理是内外因素相互作用下产生、构成 并不断发展、变化; 的,并不断发展、变化; 犯罪心理是一种扭曲、不正常、 犯罪心理是一种扭曲、不正常、不健康的心 理; 犯罪心理是犯罪人产生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 和动力。 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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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与任务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与任务: (2):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与任务: 目的:通过研究犯罪、 目的:通过研究犯罪、心理形成与活动的规 为打击和减少犯罪,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服务。 律,为打击和减少犯罪,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服务。 具体而言,就是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 具体而言,就是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 任务:探讨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任务:探讨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解释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 解释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 针对犯罪心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犯罪的对策。 针对犯罪心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犯罪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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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crime) -----指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统 治秩序,依照法律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 治秩序,依照法律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社会危 害性;违法性; 害性;违法性;应受惩罚性) (2)犯罪(offense)-----指一切比较严重的危害社 会行为,包括违反道德规范、公共生活准则行为, 会行为,包括违反道德规范、公共生活准则行为, 也包括违反各种法律尤其是刑法的行为。 也包括违反各种法律尤其是刑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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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情绪与情感特征 情绪兴奋性高, 情绪兴奋性高,以波动起伏 出现心境化与文饰现象 自尊感强烈、 自尊感强烈、过敏感易激动 集体感、 集体感、友谊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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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志的特征 自觉性有了发展, 自觉性有了发展,但很幼稚 过感性明显,但常把不假思索视为果断, 过感性明显,但常把不假思索视为果断, 难以控制冲动 在坚持性常常是恒心短、 在坚持性常常是恒心短、虎头蛇尾 自主性有所增强,能忍受一定痛苦, 自主性有所增强,能忍受一定痛苦,但 又易受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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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少年期面临的主要矛盾冲突 1. 精力充沛与调控能力的矛盾 2.性发育成熟与性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 3.独立性与独立能力欠缺的矛盾 4.好奇心强与辨别能力差的矛盾 5.认识与行为的矛盾 6.追求理想与客观条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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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犯罪少年的心理特点 (一)认识特点 认识能力低下, 认识能力低下,缺乏判断力与辨别力 认识上的片面性、 认识上的片面性、主观性 认识上的情绪性 认识上存在许多许多错误观点 许多错误观点: 认识上存在许多许多错误观点:错误的人生 人天生是自私的,人不犯,天诛地灭; 观,人天生是自私的,人不犯,天诛地灭;不撒 谎办不成大事,美是穿着漂亮,给人看, 谎办不成大事,美是穿着漂亮,给人看,少年人 生观错误的两大支柱:江湖义气,享乐主义; 生观错误的两大支柱:江湖义气,享乐主义;三 种错误观点: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种错误观点:亡命称霸的英雄观,随心所欲的自 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法制观念欠缺。 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法制观念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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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情绪情感特征 缺乏社会性情感 情绪不稳定,具有突然性、 情绪不稳定,具有突然性、冲动性 情感的浅薄性 自尊与自卑共存性 情感冷酷性 (三)意志特征 明显的两极性 自制力差, 自制力差,反复性大 侥幸冒险 易受暗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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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智力特点 智力与犯罪关系早被重视, 智力与犯罪关系早被重视,1912年戈达生用 比纳量表的测试法发现监狱犯罪者有500%- 智力落后, 640%智力落后,但随后1915年为芝加哥学者希 所否定, 利(w.heady)所否定,违法青少年智力落后仅 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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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得出,犯罪有以下特点: 由此可以得出,犯罪有以下特点: 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1.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既具有社会危 害性(但微轻的危害社会性不算); 害性(但微轻的危害社会性不算);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既具有形式危险性 仅有某种危害性而不违反刑法的不构成犯罪); (仅有某种危害性而不违反刑法的不构成犯罪);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3.犯罪是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 受惩罚性。 受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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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犯罪理解的历史溯源 在中世纪, 阿奎纳将法律分为: 在中世纪,托马斯.阿奎纳将法律分为:永 恒法、自然法、神法和认定法。 恒法、自然法、神法和认定法。违反自然法的犯 罪相应于offense;违反认定法相当于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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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加洛法罗将犯罪分为法定犯、 近代,加洛法罗将犯罪分为法定犯、自然 犯。 现代, 现代,更多的犯罪学家强调要区分刑法犯 罪与非刑法犯罪。 罪与非刑法犯罪。 更广泛, 许多学者主张用比offense更广泛,界限更 模糊的“越轨行为”“攻击行为”“暴力行为” ”“攻击行为”“暴力行为 模糊的“越轨行为”“攻击行为”“暴力行为” 等观念来探讨违法犯罪行为现象。 等观念来探讨违法犯罪行为现象。“无罪过即无 犯罪”的普通法中原则,据法吸毒、堕胎、 犯罪”的普通法中原则,据法吸毒、堕胎、同性 恋是否应列为犯罪。 恋是否应列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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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态势: 二. 青少年犯罪态势: 犯罪数量与犯罪率(用原来材料粘帖) (一) 犯罪数量与犯罪率(用原来材料粘帖)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二)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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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有关规定: 三. 我国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有关规定: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① 已经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② 已经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投毒、放火、爆炸,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投毒、放火、爆炸, 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 周岁的人犯罪, ③ 已经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轻或者减轻处罚; 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 ④ 因不满16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 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 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改 制收容教养。 制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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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期的心理年龄特征: (3)少年期的心理年龄特征: 1. 思维发展特征 逻辑思维日益占据主导地位 思维平直的独立性、 抗上、 思维平直的独立性、批判性显著发展---抗上、 喜争辩、怀疑权威、 喜争辩、怀疑权威、偏激 2. 个性发展特征 形成了内部丰富自我, 自我意识增强—形成了内部丰富自我,但自 我评价能力低于对别人 成人感出现 道德的意识与行为激烈发展 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角色,出现了“牛犊恋” 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角色,出现了“牛犊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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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犯罪预测: 最有效的预测因素 幼年的吵闹行为、不诚实行为、 幼年的吵闹行为、不诚实行为、攻击行为和 反社会行为; 反社会行为; 有害的子女教育方式、以残忍的、 有害的子女教育方式、以残忍的、消极的态 度和放任自流,严厉或没有规律的惩罚, 度和放任自流,严厉或没有规律的惩罚,疏于监 督; 不和睦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关系; 不和睦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关系; 破裂的家庭; 破裂的家庭; 社会剥夺; 社会剥夺; 学习的失败。 学习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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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的青少年反击, 预测的青少年反击,青年犯罪心理及其预 矫治仍是西方犯罪心理研究的热门课题。 防、矫治仍是西方犯罪心理研究的热门课题。 4.运用计算机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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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犯罪普遍的心理基础: (4)当前犯罪普遍的心理基础: 对犯罪人的自发社会舆论淡化, 1. 对犯罪人的自发社会舆论淡化,犯罪人羞耻感 泯灭; 泯灭; 羞耻感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羞耻感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舆论的力量是另一个法庭, 舆论的力量是另一个法庭,是一部铭刻在内 心的法律; 心的法律; 舆论形成的过程。 舆论形成的过程。 部分人生理需要未能充分满足; 2.部分人生理需要未能充分满足;部分人需要 发展受阻,低层次需要恶性膨胀; 发展受阻,低层次需要恶性膨胀; 部分案件未被侦破,助长侥幸心理。 3.部分案件未被侦破,助长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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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现状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现状: (3):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现状: 犯罪动机:不劳而获;父母对儿童没有权威。 1. 犯罪动机:不劳而获;父母对儿童没有权威。 少数人认为是缺少信仰;战争的刺激效果; 少数人认为是缺少信仰;战争的刺激效果;对前 途的迷茫;少年犯罪最常见的是获利动机。 途的迷茫;少年犯罪最常见的是获利动机。 犯罪决策: 2. 犯罪决策: 从四个维度(活力的必然性,或以数量、 从四个维度(活力的必然性,或以数量、 惩罚的必然性、惩罚的严重性) 惩罚的必然性、惩罚的严重性)对犯罪动机进行 评价,人们实现决策是指改变一个维度, 评价,人们实现决策是指改变一个维度,而获益 数量是主要的; 理性选择理论(理智选择)将机会,奖励和代 价三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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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的广狭义之分 犯罪心理学的广狭义之分: (1):犯罪心理学的广狭义之分: 狭义: 狭义: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 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行为的一门科学; 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行为的一门科学; 广义: 广义: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原理研究 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 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不同于司法心理学、 学问题的一门科学。(不同于司法心理学、法制 心理学。 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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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期的生理心理特点: 四. 少年期的生理心理特点: 少年期的一般特点: (1)少年期的一般特点: 1. 短 2. 快 3. 多 对以后一生的影响大, 4. 大---对以后一生的影响大,是人生发展的 十字路口 思维、生理都是未成熟。 5. 丰---思维、生理都是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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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期的生理特征: (2)少年期的生理特征: 1. 外形巨变 2. 生理机能增强 内分泌变化---(以落生变化,青春期到 来,脑垂体促各种激素的激素增加 脑机能增强 肺,血管心脏机能发展
主讲人: • 主讲人:严梅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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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犯罪、犯罪心理与犯罪心理学 犯罪、
一.犯罪(crime;offense) 犯罪就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 犯罪就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的、应受刑法 处罚的行为。 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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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 年颁布)对犯罪定义:( :(第十 我国刑法(1997年颁布)对犯罪定义:(第十 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领土完整的安全, 三条)“一切危害国家、领土完整的安全,分裂 国家, 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 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 或者劳动权中集体所有制的财产, 或者劳动权中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 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 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 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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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少年犯罪心理 年龄的划分: 一. 年龄的划分: 乳儿期: 乳儿期: 0-1岁 婴儿期: 婴儿期: 1-3岁 幼儿期: 幼儿期: 3-6、7岁 童年期(学龄初期): 童年期(学龄初期): 6、7-11、12岁 少年期(学龄中期): 少年期(学龄中期): 11、12-14、15岁 青年期: 青春发育期、未成年期) 青年期:14、15-25岁(青春发育期、未成年期) 青年初期: 青年初期:14、15-17、18岁 青年晚期: 青年晚期:17、18-25岁 中年期: 25-55岁 老年期: 老年期:55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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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犯罪心理学中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中的犯 罪概念 研究罪与非罪的界限。 肯定说(一致说):研究罪与非罪的界限。 否定说——犯罪心理学还要研究其他法律文 件规定的违法行为。 件规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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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心理:指与犯罪行为的产生有关的各种 犯罪心理: 心理活动的总称。 心理活动的总称。 犯罪心理包含人的心理现象的全部构成要素; 犯罪心理包含人的心理现象的全部构成要素; 犯罪心理是内外因素相互作用下产生、 犯罪心理是内外因素相互作用下产生、构成 并不断发展、变化; 的,并不断发展、变化; 犯罪心理是一种扭曲、不正常、 犯罪心理是一种扭曲、不正常、不健康的心 理; 犯罪心理是犯罪人产生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 和动力。 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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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与任务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与任务: (2):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目的与任务: 目的:通过研究犯罪、 目的:通过研究犯罪、心理形成与活动的规 为打击和减少犯罪,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服务。 律,为打击和减少犯罪,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服务。 具体而言,就是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 具体而言,就是描述、解释、预测和控制。 任务:探讨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任务:探讨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解释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 解释犯罪心理活动的规律; 针对犯罪心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犯罪的对策。 针对犯罪心理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犯罪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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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crime) -----指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统 治秩序,依照法律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 治秩序,依照法律应当处以刑罚的行为。(社会危 害性;违法性; 害性;违法性;应受惩罚性) (2)犯罪(offense)-----指一切比较严重的危害社 会行为,包括违反道德规范、公共生活准则行为, 会行为,包括违反道德规范、公共生活准则行为, 也包括违反各种法律尤其是刑法的行为。 也包括违反各种法律尤其是刑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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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情绪与情感特征 情绪兴奋性高, 情绪兴奋性高,以波动起伏 出现心境化与文饰现象 自尊感强烈、 自尊感强烈、过敏感易激动 集体感、 集体感、友谊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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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意志的特征 自觉性有了发展, 自觉性有了发展,但很幼稚 过感性明显,但常把不假思索视为果断, 过感性明显,但常把不假思索视为果断, 难以控制冲动 在坚持性常常是恒心短、 在坚持性常常是恒心短、虎头蛇尾 自主性有所增强,能忍受一定痛苦, 自主性有所增强,能忍受一定痛苦,但 又易受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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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少年期面临的主要矛盾冲突 1. 精力充沛与调控能力的矛盾 2.性发育成熟与性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 3.独立性与独立能力欠缺的矛盾 4.好奇心强与辨别能力差的矛盾 5.认识与行为的矛盾 6.追求理想与客观条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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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犯罪少年的心理特点 (一)认识特点 认识能力低下, 认识能力低下,缺乏判断力与辨别力 认识上的片面性、 认识上的片面性、主观性 认识上的情绪性 认识上存在许多许多错误观点 许多错误观点: 认识上存在许多许多错误观点:错误的人生 人天生是自私的,人不犯,天诛地灭; 观,人天生是自私的,人不犯,天诛地灭;不撒 谎办不成大事,美是穿着漂亮,给人看, 谎办不成大事,美是穿着漂亮,给人看,少年人 生观错误的两大支柱:江湖义气,享乐主义; 生观错误的两大支柱:江湖义气,享乐主义;三 种错误观点: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种错误观点:亡命称霸的英雄观,随心所欲的自 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法制观念欠缺。 由观和低级下流的乐趣观,法制观念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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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情绪情感特征 缺乏社会性情感 情绪不稳定,具有突然性、 情绪不稳定,具有突然性、冲动性 情感的浅薄性 自尊与自卑共存性 情感冷酷性 (三)意志特征 明显的两极性 自制力差, 自制力差,反复性大 侥幸冒险 易受暗示性
湖北大学
(四)智力特点 智力与犯罪关系早被重视, 智力与犯罪关系早被重视,1912年戈达生用 比纳量表的测试法发现监狱犯罪者有500%- 智力落后, 640%智力落后,但随后1915年为芝加哥学者希 所否定, 利(w.heady)所否定,违法青少年智力落后仅 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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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得出,犯罪有以下特点: 由此可以得出,犯罪有以下特点: 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1.犯罪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既具有社会危 害性(但微轻的危害社会性不算); 害性(但微轻的危害社会性不算);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既具有形式危险性 仅有某种危害性而不违反刑法的不构成犯罪); (仅有某种危害性而不违反刑法的不构成犯罪); 犯罪是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3.犯罪是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 受惩罚性。 受惩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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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犯罪理解的历史溯源 在中世纪, 阿奎纳将法律分为: 在中世纪,托马斯.阿奎纳将法律分为:永 恒法、自然法、神法和认定法。 恒法、自然法、神法和认定法。违反自然法的犯 罪相应于offense;违反认定法相当于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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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加洛法罗将犯罪分为法定犯、 近代,加洛法罗将犯罪分为法定犯、自然 犯。 现代, 现代,更多的犯罪学家强调要区分刑法犯 罪与非刑法犯罪。 罪与非刑法犯罪。 更广泛, 许多学者主张用比offense更广泛,界限更 模糊的“越轨行为”“攻击行为”“暴力行为” ”“攻击行为”“暴力行为 模糊的“越轨行为”“攻击行为”“暴力行为” 等观念来探讨违法犯罪行为现象。 等观念来探讨违法犯罪行为现象。“无罪过即无 犯罪”的普通法中原则,据法吸毒、堕胎、 犯罪”的普通法中原则,据法吸毒、堕胎、同性 恋是否应列为犯罪。 恋是否应列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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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态势: 二. 青少年犯罪态势: 犯罪数量与犯罪率(用原来材料粘帖) (一) 犯罪数量与犯罪率(用原来材料粘帖)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二)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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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有关规定: 三. 我国刑法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有关规定: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① 已经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② 已经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投毒、放火、爆炸,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投毒、放火、爆炸, 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 周岁的人犯罪, ③ 已经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 轻或者减轻处罚; 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 ④ 因不满16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 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 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也可以由改 制收容教养。 制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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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期的心理年龄特征: (3)少年期的心理年龄特征: 1. 思维发展特征 逻辑思维日益占据主导地位 思维平直的独立性、 抗上、 思维平直的独立性、批判性显著发展---抗上、 喜争辩、怀疑权威、 喜争辩、怀疑权威、偏激 2. 个性发展特征 形成了内部丰富自我, 自我意识增强—形成了内部丰富自我,但自 我评价能力低于对别人 成人感出现 道德的意识与行为激烈发展 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角色,出现了“牛犊恋” 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角色,出现了“牛犊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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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犯罪预测: 最有效的预测因素 幼年的吵闹行为、不诚实行为、 幼年的吵闹行为、不诚实行为、攻击行为和 反社会行为; 反社会行为; 有害的子女教育方式、以残忍的、 有害的子女教育方式、以残忍的、消极的态 度和放任自流,严厉或没有规律的惩罚, 度和放任自流,严厉或没有规律的惩罚,疏于监 督; 不和睦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关系; 不和睦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关系; 破裂的家庭; 破裂的家庭; 社会剥夺; 社会剥夺; 学习的失败。 学习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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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的青少年反击, 预测的青少年反击,青年犯罪心理及其预 矫治仍是西方犯罪心理研究的热门课题。 防、矫治仍是西方犯罪心理研究的热门课题。 4.运用计算机犯罪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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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犯罪普遍的心理基础: (4)当前犯罪普遍的心理基础: 对犯罪人的自发社会舆论淡化, 1. 对犯罪人的自发社会舆论淡化,犯罪人羞耻感 泯灭; 泯灭; 羞耻感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羞耻感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舆论的力量是另一个法庭, 舆论的力量是另一个法庭,是一部铭刻在内 心的法律; 心的法律; 舆论形成的过程。 舆论形成的过程。 部分人生理需要未能充分满足; 2.部分人生理需要未能充分满足;部分人需要 发展受阻,低层次需要恶性膨胀; 发展受阻,低层次需要恶性膨胀; 部分案件未被侦破,助长侥幸心理。 3.部分案件未被侦破,助长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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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现状 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现状: (3):犯罪心理学研究的现状: 犯罪动机:不劳而获;父母对儿童没有权威。 1. 犯罪动机:不劳而获;父母对儿童没有权威。 少数人认为是缺少信仰;战争的刺激效果; 少数人认为是缺少信仰;战争的刺激效果;对前 途的迷茫;少年犯罪最常见的是获利动机。 途的迷茫;少年犯罪最常见的是获利动机。 犯罪决策: 2. 犯罪决策: 从四个维度(活力的必然性,或以数量、 从四个维度(活力的必然性,或以数量、 惩罚的必然性、惩罚的严重性) 惩罚的必然性、惩罚的严重性)对犯罪动机进行 评价,人们实现决策是指改变一个维度, 评价,人们实现决策是指改变一个维度,而获益 数量是主要的; 理性选择理论(理智选择)将机会,奖励和代 价三者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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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的广狭义之分 犯罪心理学的广狭义之分: (1):犯罪心理学的广狭义之分: 狭义: 狭义: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 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行为的一门科学; 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行为的一门科学; 广义: 广义: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原理研究 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 学问题的一门科学。 不同于司法心理学、 学问题的一门科学。(不同于司法心理学、法制 心理学。 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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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期的生理心理特点: 四. 少年期的生理心理特点: 少年期的一般特点: (1)少年期的一般特点: 1. 短 2. 快 3. 多 对以后一生的影响大, 4. 大---对以后一生的影响大,是人生发展的 十字路口 思维、生理都是未成熟。 5. 丰---思维、生理都是未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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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期的生理特征: (2)少年期的生理特征: 1. 外形巨变 2. 生理机能增强 内分泌变化---(以落生变化,青春期到 来,脑垂体促各种激素的激素增加 脑机能增强 肺,血管心脏机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