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控制矿山安全风险,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矿山企业,包括国有矿山、集体矿山和私营矿山。
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矿工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推行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的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各级工作机构。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独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对矿山的安全生产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共享,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任务。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四章生产设施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矿山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矿山生产活动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矿山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改造,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紧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提高矿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行为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并执行矿山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矿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
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____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
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
准备交接班。
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2)存在的问题;(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从业人员、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3. 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4.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6. 负责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的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全矿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全矿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对重大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闭环管理。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地下矿山生产、建设、运输、销售、科研、培训等环节。
第三条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地下矿山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地下矿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地下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六)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定期组织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第十六条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十七条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八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降低矿山事故发生风险,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及相应的权限。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和目标;(二)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三)组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培训和考核;(四)协调解决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五)监督检查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承担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宣传;(二)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三)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四)负责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流。
第十条矿山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职责,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急避险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识别和评估各类生产活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矿山、选煤厂、选址厂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宗旨是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六条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认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第八条生产部门负责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安全生产要求开展生产。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矿山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
第十条安全监测部门负责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包括事故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工序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迅速有效进行。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生产情况,做到信息共享和交流。
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管理,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篇)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篇)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凡在回采过程中瓦斯涌出量大,以通风方法不能稀释瓦斯保证安全生产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实施瓦斯抽放工作。
2.进行瓦斯抽放的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1).工作面概况: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情况(柱状图)、地质概况、回采工作面参数、预计瓦斯涌出量、管路系统设计及抽放量预测等。
(2).钻孔数量、参数(开孔及终孔位置、上仰角、方位角、直径、穿越岩层等)。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
(4).抽瓦斯泵站的位置、巷道断面及附属设施(井下移动泵站)。
(5).抽放瓦斯的设备、设施及安装情况。
(6).要附有瓦斯抽放安装图和抽放说明书。
3.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必须设置抽放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A、既可独立运行,又可作为子系统与KJ131综合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B、能连续监测泵房及井下抽放管路的负压、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流量(纯流量瞬时值、混合流量瞬时值、纯流量累计值、混合流量累计值);泵房中循环水的水压、进出水温、水量;储气罐压力、浓度、罐体高度、罐体水封水位及温度;泵轴温并及环境瓦斯浓度、设备供电状态、设备开停状态;供水管道的供水情况、供水池的水位;瓦斯阀门的`开启量;电流、电压、功率。
C、能够依据所测参数自动转换为标准状态下的混合瓦斯流量和纯瓦斯流量,并计算出累计量.D、当泵房环境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当抽放管中瓦斯浓度低于规定值时也能发出声光报警及断电控制。
E、具有任一分站的测点超限而由另一分站控制断电的强制闭锁交叉断电功能,断电逻辑可由用户设置。
F、系统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处理、屏幕查询显示和打印,并形成相应的历史统计数据,存储日、旬、月报表。
g、系统具有很强的自检诊断功能。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大检查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前言为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及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综述1.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
1.2 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应当遵从法律法规,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依靠现代技术手段和科学方法,实行防备为主的管理措施,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宣扬工作,坚持不断完善,不断提高。
第二章责任制度2.1 矿山高管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进展安全生产技术,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 矿山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实行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的制度,并对安全事故负重要责任。
2.3 矿工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把握安全生产学问和技能,自发维护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防备措施3.1 矿山应当考虑详细,订立合理的安全生产规划,包括全面除去矿山安全生产隐患的措施,计划作业风险评估,适时地排出各种矿山安全生产隐患。
3.2 矿山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小组,定期检查、评估各种设备,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规定,保障制度执行,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3.3 矿山应当对教育和培训安全风险和防备矿山安全事故的学问做好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学问和本领,提高矿工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本领。
第四章应急救援措施4.1 矿山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订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据预案,订立应急救援重要工作流程等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
4.2 设立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快速处置,并为伤者供给急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适时上报事故情况。
第五章绩效评估5.1 矿山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定量化评估。
5.2 矿山应当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安全生产员工不安全工作岗位的酬劳和福利待遇,引导员工参加安全管理工作。
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开采作业、辅助生产、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活动。
第三条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新入职的职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职工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生产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职工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事故或者有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如实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八条矿山开采安全生产措施包括:(一)安全生产设施: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生产设施,如通风、排水、防尘、防火、防爆等设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职工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入职的职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在岗职工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四)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应急救援: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惩第九条对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矿山事故,保障矿山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2. 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各级领导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4. 全体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 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矿山安全生产需要。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入职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2. 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
2. 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作业场所安全状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2.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山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与矿山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技兴矿”的原则。
第四条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矿山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四)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五)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六)组织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五条矿山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手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有矿山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露天矿、地下矿、选矿厂等。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应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条出入井制度:出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确保安全出入。
第十一条劳动保护用品制度:员工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手册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矿山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作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山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山作业,包括采掘、运输、通风、排水、爆破、维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矿山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矿、科技兴矿”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矿山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 制定、修订矿山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审查、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措施;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教育;5. 审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1. 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2.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4. 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5.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矿山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1.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 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4. 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3. 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2.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3.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2. 利用宣传栏、广播、网络等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知识;3. 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演讲等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矿山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矿山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矿山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所有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依靠科技、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 矿山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职工入矿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1. 矿山企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2.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
第九条安全检查制度1. 矿山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级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缓报。
2. 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1. 矿山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投入。
2.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建设、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整改等方面。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山企业及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保障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矿山资源环境,实现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程和规范,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培养职工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的良好习惯。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确保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共同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条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专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四条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促进矿山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矿山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其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在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置。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岗位责任。
第八条矿山企业的领导人员应当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制定安全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矿山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十条矿山企业的岗位人员应当熟知本单位的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规定。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设备的安全评估制度,对使用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保障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消防演练计划,提升从业人员的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并建立风险管理措施档案。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及其相关单位,包括煤矿、金属矿石矿山等各类矿山。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切实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督查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安全事件,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制度,对生产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器材,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安全作业。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档案,记录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及时更新设施安全资料。
第四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人员,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活动。
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及时更新培训内容。
国家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矿山企业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山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矿山等。
第三条矿山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检查制度;(五)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七)安全操作规程;(八)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和情况。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矿山企业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_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测、评估、整改制度一、根据国家标准和法规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二、制定场地应急计划,并对全体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防、事故应急的教育和训练。
三、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专业培训。
四、定期向安监部门呈交危险源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五、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力量,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产安全,发现生产和管理上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反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七、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履行好隐患管理职责:1、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备案;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臵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配套和人员疏散演习;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整改完成后应报告安监主管部门并申请审查验收。
九、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是矿山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职工增强安全意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管理制度概述随着矿山开采工作的逐步推进,矿山的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的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矿山安全生产行为,强化矿山安全管理,制定的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要求、基本规定、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旨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平稳运行。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化解矿山安全风险,预防矿山事故发生,提高矿山的安全文化和职工的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
2. 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山采矿、选矿、造厂及其他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3. 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3.1 安全第一原则在矿山安全生产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作为第一位的原则,对所有矿山生产活动进行安全可控评价和决策,果断停止存在风险的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
3.2 预防为主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是指在矿山安全管理过程中,要突出预防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措施防范各种风险,切实解决各种安全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职工的安全生产。
3.3 法律合规原则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完善矿山安全生产立法、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避各种法律风险,确保矿山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4 综合治理原则在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加强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矿山安全生产的要求,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强化管理措施,形成科学高效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 管理制度的实施内容4.1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矿山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等。
4.2 安全生产管理流程矿山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包括安全生产管理的计划、实施、检查、评估、改进和其他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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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按照《安全生产法》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测、评估、整改制度
一、根据国家标准和法规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
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二、制定场地应急计划,并对全体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
防、事故应急的教育和训练。
三、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专业
培训。
四、定期向安监部门呈交危险源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五、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力量,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工
人生产安全,发现生产和管理上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反常情况
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
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
级。
七、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1
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履行好隐患管理职责: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 1 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备案;2
、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 3 紧急处臵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配套和人员疏散演习;
、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4
、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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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整改完成后应报告安监主管部门并申请审查验收。
九、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大检查制度
安全大检查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
要手段。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矿山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事故隐患和管理上的缺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检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情况,查思想。
一、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三同时‛等
2
有关情况。
二、查制度。
检查矿山企业中各项规章制度的指定和贯
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