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工伤赔偿项目2018年湖南省工伤赔偿项目一、医疗费二、康复费三、伙食补助费四、交通食宿费五、护理费六、停工留薪期工资七、伤残辅助器具费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湖南工伤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省工伤赔偿计算公式一、医疗费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康复费参照医疗费三、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天四、交通食宿费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伙食补助费=20元*X人*X天食宿费=120元*X人*X天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计算公式:(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误工费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六、停工留薪期工资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重磅:2018年湖南省补偿标准公布了,各地详细标准这里有
重磅:2018年湖南省补偿标准公布了,各地详细标准这里有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
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三、征地补偿区片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五、本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
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湖南省各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下图:。
2018年湖南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交强险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省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1、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3、护理费用: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6、住宿费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2018年湖南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轻伤害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省轻伤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2018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2018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2018年湖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工伤死亡赔偿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或者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因伤势加重,经抢救无效而导致死亡的情况下,依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保险机构向劳动者的继承人支付的经济赔偿。
本文主要介绍了湖南省2018年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包括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
这些信息对于继承人和用人单位在工伤死亡赔偿中很重要。
赔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死亡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项目:1. 死亡赔偿金2. 丧葬费3. 继续支付劳动者死亡前的待遇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由雇主或其保险机构支付给工伤死亡劳动者继承人的一笔经济赔偿款,其金额由以下几个方面核定:1. 工伤死亡人员的年龄,年龄低的赔偿金相对较高2. 工伤死亡人员的等级,职务越高赔偿金越高3. 工伤死亡人员的工龄,工龄越长赔偿金越高4. 工伤死亡人员赡养几个人,每多一个赡养人赔偿金增加适量目前,湖南省2018年的最低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20万元,最高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40万元。
丧葬费丧葬费是指由雇主或其保险机构支付给工伤死亡劳动者继承人的一笔丧葬方面的经济赔偿款。
目前,湖南省2018年的丧葬费标准为8000元。
继续支付劳动者死亡前的待遇继续支付劳动者死亡前的待遇是指由雇主或其保险机构按照劳动者死亡前领取的工资标准向其继承人支付一定期限的经济赔偿款。
具体的支付期限和金额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计算方式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计算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方式是将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和工伤死亡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计算,并根据赔偿项目的不同计算不同的部分。
计算死亡赔偿金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 年龄系数 × 职务系数 × 工龄系数 × 赡养系数其中,年龄系数、职务系数、工龄系数和赡养系数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并根据工伤死亡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湖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为8个月本人工资四、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六、其余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实际报销,金额不大,在此不赘述湖南九级工伤赔偿项目2018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3、辅助器具费用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停工留薪期工资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9、必要的康复费湖南九级工伤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省九级工伤赔偿计算: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9、工伤复发的治疗费:实际发生10、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参考数据:一、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414元二、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372元三、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887元四、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609元五、上一年度湖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 43893元六、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1、农、林、牧、渔业 234412、采矿业 380283、制造业 43707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525125、建筑业 38248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498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48308、批发和零售业 392379、住宿和餐饮业 3018210、金融业 9086011、房地产业 42822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76113、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8011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657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562316、教育 41965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5836提醒:各地赔偿标准不一,如不能自行判断可以找律师咨询;免责声明:各地区数据来自政府网站或者互联网,仅供参考。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无法从事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工伤赔偿的一项重要内容。
湖南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省份,在2018年针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制定。
本文将从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三个方面进行讲解。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湖南省在2018年根据劳动者工资增长以及生活成本等因素,对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伤工日误工费标准:根据劳动者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伤工日误工费 = 日工资 × 误工率。
住院误工费标准:住院期间的误工费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住院误工费 = 住院期间误工日数 × 日工资。
伤残误工费标准: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伤残人数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比例,具体计算公式为:伤残误工费 = 终生伤残津贴 ×(1伤残人数×伤残等级)。
根据上述赔偿标准,劳动者在湖南省2018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应的误工费赔偿。
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标准中涉及到了不同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伤工日误工费、住院误工费和伤残误工费。
伤工日误工费伤工日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造成的无法从事工作的天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按照湖南省2018年的赔偿标准,伤工日误工费的计算可以通过劳动者的日工资和误工率来进行。
根据具体情况,工伤日的误工率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
住院误工费住院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在住院期间无法从事工作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湖南省2018年的赔偿标准,住院误工费的计算需要考虑住院期间的误工日数和劳动者的日工资。
具体计算方法已在上文中进行了说明。
伤残误工费伤残误工费是指因工伤或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发生伤残后产生的经济损失。
根据湖南省2018年的赔偿标准,伤残误工费的计算涉及到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伤残人数。
2018年湖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2018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湖南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2018年长沙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长沙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长沙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长沙市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2018年湖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省2018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简介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医疗事故发生后,根据法律规定,由医疗机构进行赔偿的一种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的规定,各个地方都制定了相关的赔偿标准,以确保受害者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本文将重点介绍湖南省在2018年制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并对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进行详细解释。
赔偿项目根据湖南省相关部门规定的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用:即医疗事故受害者因事故而产生的诊疗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等,由医疗机构负责全额赔偿。
2. 护理费用:即因医疗事故受害者需要额外护理而产生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负责全额赔偿。
3. 工亡补助金:即因医疗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根据相关规定,由医疗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向受害者家属支付工亡补助金。
4. 残疾赔偿金:即因医疗事故导致受害者残疾,根据伤残程度和相关规定,由医疗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向受害者支付残疾赔偿金。
5. 丧葬费用:即因医疗事故导致受害者死亡,根据相关规定,由医疗机构负责支付一定的丧葬费用。
计算方式为了公正、合理地计算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在湖南省,采用了以下的计算方式:1. 医疗费用的计算: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
具体计算方法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2. 护理费用的计算:根据医疗事故受害者需要额外护理的天数和护理级别,按照一定的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3. 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根据受害者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4.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根据伤残程度和一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计算。
5. 丧葬费用的计算:按照相关规定的一定标准进行计算。
注意事项在湖南省进行医疗事故赔偿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受害者及其家属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医疗机构。
2. 医疗机构会进行赔偿金额的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一、前言工伤赔偿标准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的一种经济补偿。
湖南是中国的一个省份,根据湖南的法律法规,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规定,本文将介绍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二、赔偿项目2018年湖南的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指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劳动者,在伤残或死亡前接受的医疗费用的补偿。
具体补助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所需医疗费用而定。
2. 伤残津贴:指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根据伤残程度,每月获得的经济补偿。
伤残津贴的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来确定。
3. 生活护理费:指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需要他人帮助照料生活的费用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根据伤残程度和生活护理费的实际支出而定。
4. 被扶养人抚恤金:指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需要经济补偿的费用。
具体补助金额根据被扶养人的关系和工资来确定。
5. 丧葬费:指因工伤死亡的劳动者,家属需要支付的丧葬费用。
具体补偿金额由相关的规定来确定。
三、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九级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如下: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工伤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和伤残程度来确定。
公式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工伤医疗费用 × 伤残等级对应的补助比例。
2. 伤残津贴的计算方式: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来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 = 工资基数 × 伤残等级对应的比例。
3.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根据伤残程度和实际生活护理费支出来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生活护理费 = 实际生活护理费支出× 伤残程度对应的补助比例。
4. 被扶养人抚恤金的计算方式:根据被扶养人的关系和工资来确定。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抚恤金 = 工资基数 × 抚恤金比例。
5. 丧葬费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确定。
2018年湖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一、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误工时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
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
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包括住院时间和出院后的护理依赖时间。
出院后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证明)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交通费(正式票据为凭)四、医疗费(正式票据为凭)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湖南省,省内:12元/人/天,外省:15元/人/天,经济特区:20元/人/天。
)六、营养费(湖南省一般为20—30元/天)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七、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一般要求配置国产普通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计算,计算到71岁。
八、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指1级伤残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
2018年湖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湖南市农民工工伤赔偿内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2018年-2019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湖南省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备注:红色字体部分为2017年数据一、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状况)1.误工时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的全休时间。
出院后仍需休息,不能工作的,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确定出院后的误工时间。
受害人构成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司法鉴定)前一天。
2.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护理费(护理时间×收入状况×护理人数)1.鉴定意见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2.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诉讼时需要提供工资表等证据证明)。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实践就中一般参照误工费计算。
3.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三、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四、医疗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100元/人•天)。
六、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湖南省一般为20—30元/天)。
七、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一般要求配置国产普通型,根据辅助器具的使用寿命,按照我国人口平均寿命计算,计算到71岁。
八、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指1级伤残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依此类推。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8年湖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湖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在中国,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指根据伤残等级评定结果,向受伤残或遭死者的亲属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而湖南省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南省也制定了针对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2018年湖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湖南省针对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涉及以下几个主要项目: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10万元;二级伤残:8万元;三级伤残:6万元;四级伤残:4万元;五级伤残:2万元。
2. 伤残人员护理费:一级伤残:每年补助2万元;二级伤残:每年补助1万元;三级伤残:每年补助8000元;四级伤残:每年补助6000元;五级伤残:每年补助4000元。
3. 伤残人员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一级伤残:每年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5万元;二级伤残:每年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4万元;三级伤残:每年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3万元;四级伤残:每年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2万元;五级伤残:每年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1万元。
4. 伤残人员就业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300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200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150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100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50元。
计算方式根据湖南省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可以通过以下计算方式来确定赔偿金额:1.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选择相应的补助金额即可。
2. 计算伤残人员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选择相应的年补助金额即可。
3. 计算伤残人员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根据伤残等级,选择相应的年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金额即可。
4. 计算伤残人员就业补贴:根据伤残等级,选择相应的月就业补贴金额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方式仅适用于湖南省的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其他地区的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结论2018年湖南伤残等级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人员护理费、伤残人员住院生活费和工资补助以及伤残人员就业补贴。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湖南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二是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证据搜集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
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湖南误工费赔偿项目误工费赔偿项目:工资津贴兼职收入注: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湖南误工费计算方式计算数据2018年湖南省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数据:一、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414元二、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8372元三、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887元四、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609元五、上一年度湖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 43893元六、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1、农、林、牧、渔业 234412、采矿业 380283、制造业 43707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525125、建筑业 38248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0498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48308、批发和零售业 392379、住宿和餐饮业 3018210、金融业 9086011、房地产业 42822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576113、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8011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657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562316、教育 41965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5836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0531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962计算公式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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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湖南国家赔偿标准
一、行政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受理程序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时间要求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
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
依法给予赔偿。
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
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
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
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
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
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
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
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
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
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
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
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
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
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