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有效防控传染病,确保校园内的师生健康,我校特制定以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 日常监测:班主任须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原因追踪,并将情况每日上报至学校管理部门。
同时,协助卫生部门开展疫情调查及实施防控措施。
2. 症状应对:如发现学生有发热或其他疑似传染病症状,应立即送至学校医务室进行初步检查。
若怀疑为传染病,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对该学生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通知家长带其前往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断。
3. 病例通报:一旦确诊学生患有传染病,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沟通,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校医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病情,并做好记录。
4. 接触者管理:对于与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依照法定要求实施医学观察。
同时,学校需加强对该班级环境的清洁消毒,预防交叉感染。
5. 复课流程:患病学生在痊愈并完成规定的隔离期后,须持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课证明返校。
校医需对复课证明进行审核,并确认学生已恢复健康,方允许其重返课堂。
所有相关证明文件由校医务室存档保存,便于日后核查。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传染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学生因病缺课时,所在学院必须安排专人到所在校区卫生所登记备案。
2.学生休学时,所在学院必须督促学生本人或他人到医疗服务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医疗服务中心查验后在休学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学生因病复课必须持医疗机构病愈证明到所在校区卫生所/医院,经医生查验后,凭加盖所在校区卫生所/医院公章的证明复课。
4.学生因病休学复学必须凭医疗机构病愈证明到医疗服务中心办公室,经医生查验并加盖医疗服务中心公章方能办理复学手续。
5.患有传染病、心理疾病的同学,必须持专科医院证明到医疗服务中心,经医生查验后,加盖医疗服务中心公章方能办理复学手续。
6.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上课,导致相关后果,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医疗服务中心、各卫生所应做好登记及复学材料的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复课证明检验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2.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3. 提高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学校防疫工作能力。
三、制度内容1. 病例报告与隔离(1)师生员工出现传染病症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校医报告。
(2)确诊为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应立即隔离治疗,并通知家长。
(3)隔离期间,师生员工不得返校上课。
2. 复课证明查验(1)师生员工病愈后,需由医院出具复课证明。
(2)学校校医室对复课证明进行查验,确认无传染风险。
(3)查验合格的师生员工,方可返校上课。
3. 晨午检制度(1)班主任每天对全班学生进行晨午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报告校医室。
(3)校医室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观察,并通知家长。
4. 因病缺勤登记(1)班主任负责记录因病缺勤学生的姓名、班级、症状等信息。
(2)校医室定期汇总因病缺勤情况,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领导根据因病缺勤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 传染病防控培训(1)学校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师生员工防疫意识。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教室、宿舍等场所通风良好。
(3)学校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应对传染病疫情的能力。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执行与监督。
2. 各部门、各班级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校复课证明制度
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校复课证明制度__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课复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1〕40号)、《中高职院校及初高级中学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全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及市、县教育工委、教育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精神,结合我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际,保障我校师生健康复课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小组成立灵山县__学校复课复工领导小组组长:(___校长)常务副组长:(___副校长)副组长:(办公室、安稳办、德育处负责人、年级主任)成员:(各班班主任)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各年级、各室审核师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的教职工、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教职工、学生的复职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教职工、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且疾控中心。
三、基本内容(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教职工及学生 1.学生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主任批准。
2.教职工康复后,在年级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职条件的上报校长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教职工及学生 1.康复后,学生必须持有医院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由班主任陪同到年级主任处申请复课。
经相关职能部门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2.康复后,教职工必须持有医院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校长处申请复课。
经相关职能部门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职条件的,准予复课。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查验目的
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复课,防止未经许可的学生擅自返校,制定本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二、查验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返校复课的学生。
三、查验内容
查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行轨迹等。
四、查验流程
1.学生提交复课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核实学生身份及健康状况;
3.学校查验学生的出行轨迹;
4.学校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备当地教育部门;
5.学校通知学生复课时间及注意事项;
6.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五、查验方式
1.学校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查验;
2.学校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查验;
3.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合适的查验方式。
六、查验要求
1.学校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要求;
2.学校应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与保密;
3.学校应确保查验流程的公正、透明,防止歧视行为。
七、查验监督
1.学校应设立监督机制,对查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如有异议或投诉,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进行申诉。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2.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XXX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的师生,严格落实复课前查验工作,全力避免续发病例发生,坚决阻断校内传播途径。
二、学生复学复课返校前,由信息联络组提前对监测名单内的师生进行梳理并提前一天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允许返校检测登记名单。
基本条件为:至开学当天连续健康情况报告无异常至少14天;健康码为绿码或村级开据的纸质健康证明;8月18日后从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返宜学生以及“五类人员”学生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呈阴性。
三、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学校应督促患病师生先到医疗机构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疗机构病愈证明由校医复核签字确认登记后,由校医开具复课通知单交给班主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回教室上课,信息联络组及时跟进加强病愈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四、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师生开具的医疗机构病愈证明不一致,首先以校医的结论执行,师生暂不返校上课,同时报医疗机构重新审核,视审核意见再行确定是否到校复课。
五、班主任、校医要向家长、教师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教师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
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由学校会同属地疾控、医疗机构共同研处。
六、医务人员、学校教师、校医不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随意开具病愈证明、复课证明或复课查验证明,把关不严,造成校内传染病扩散且引发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人:XXX)。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精选范文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 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凡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学生, 须按《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即刻进行隔离治疗, 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 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三、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 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相关医院开具病愈复课证明, 并将病愈复课证明上报校医复核确认登记, 校医出具入班复课证明后, 方可回教室上课。
四、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 以校医的结论为准, 学生暂不返校上课, 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 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区教体局和疾控机构, 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 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校医出具的入班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 校医与学生各执一份。
七、校医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 以备查验。
八、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 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感染, 学校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对该学生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九、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进班或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 造成后果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 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学生病愈返校时应提供有资质的医院(市民医院以上资质)病愈诊断证明, 校医审查通过后向学校主要负责报告, 得到批准后, 方可进入班级复课。
主要负责批准后, 由德育处通知到具体班主任。
三、校医根据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并整理归档, 以备查验。
四、学校心理咨询室老师要对复课学生以及所在班级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保证复学学生尽快恢复学习状态, 避免引起其他歧视、排斥现象的发生。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要求返校复课,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资料等);
第三条持有医院诊断证明要求返校复课的学生,必须先将医院诊断证明通过网络途径传给班主任,由班主任到学校卫生科查验核准同意后,学生再返校持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到学校卫生科复验无误后开具复课证明,凭复课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进班上课。
第四条未通过网络途径查验核准同意的学生,严禁擅自返校,继续休息或治疗。
第五条学生未经批准擅自返校或者学校部门(个人)擅自同意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学生医院康复证明交由学校卫生科查验保存。
学校卫生科出具的复课证明为一式三份,学校卫生科、班主任与学生各执一份,班主任保存学生复课证明并认真登记《XX学院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踪登记表》。
第七条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篇1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
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
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篇2为规范幼儿园患传染病后复课的流程及查验手续,切实做好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1、严格执行传染病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园保健室检查,持有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班级参加活动。
3、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幼儿,亦需要先到园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班级上课。
4、若园保健医复核结论与幼儿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园保健医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园上课,并遵照园保健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一、目的与意义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复课,避免疫情扩散,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查验复课证明,确保学生符合返校条件,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健康。
二、查验对象与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的复课证明查验工作。
2.查验范围包括学生、教职工及临时进出学校的相关人员。
三、查验依据和标准1.根据国家、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要求进行查验。
2.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校的复课证明标准。
四、查验流程与操作规程1.制定《复课证明查验流程图》和《复课证明查验操作规程》,确保查验工作有序进行。
2.师生员工需在返校前向所在院系报备个人情况,提供近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复课证明。
3.学校设立专门的复课证明查验点,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进行查验。
4.查验时,应仔细核对复课证明的有效性,并测量体温。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5.建立《复课证明查验登记表》,记录查验人员的信息、时间、体温等数据。
五、工作人员职责和培训要求1.设立专门的复课证明查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2.定期对查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疫情防控政策、掌握查验流程和操作规程。
3.加强对查验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
六、家长配合与沟通措施1.向家长宣传本制度,让其了解复课证明查验的重要性和流程。
2.建立与家长的沟通机制,及时解答家长疑问,取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3.鼓励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的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共同维护学生的健康安全。
七、复课证明管理及存档要求1.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复课证明管理制度,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对查验合格的复课证明进行存档,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以便日后查阅。
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复课健康证明查验制度
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复课健康证明查验制度学校复课查验制度篇一一、指导思想严格将我校从业人员(总经理、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1.全员摸底调查。
根据《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以及工作要求,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
正式复课前,应根据《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铉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
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
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
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 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
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一扫码或亮码+测温一登记一放行”等工作流程。
兴唐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兴唐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疫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杜绝疫情的迅速蔓延。
我校要求进行疫情过后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疫情的发生
一、复课实行小班额制度,每班不准超过30人,学生间距离1米以上严格做好师生个人防护。
二、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孙晶老师。
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班主任或上课教师及时报告给教务处和校长,学校及时上报并记录。
并及时到镇卫生院就诊,疑似的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护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到市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治。
健康后,有复学证明方可入校。
四、有发热学生的班级应按照疫情相关规定,对感染者、按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交班主任,由医生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
校保健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六、教师、学生复学前,填写个人健康证明和保证书,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有外地居住史的师生,出示绿色健康证,确保无异常方可到校。
校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校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健康证明。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疫情小组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4.严格复课审查。
掌握隔离师生健康情况和解除日期,隔离期满后,持解除隔离证明,经学校复核确认登记后,方可复课返校。
患病的师生病愈后,持病愈返校证明,经查验复核确认后登记后,方可返校。
5.校卫生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与传播,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及学校工作人员。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4. 保障师生健康,维护学校稳定。
四、职责分工1. 学校行政领导:负责统筹协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2. 学校卫生室:负责传染病防治的日常工作,包括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健康教育等;3. 教务处:负责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隔离期满学生的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4. 各级班主任:负责班级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学生因病缺勤的登记、病因追踪、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5. 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学生健康。
五、具体措施1. 传染病疫情报告:(1)学校卫生室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学校行政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2)班主任负责班级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及时向学校卫生室报告。
2. 学生因病缺勤:(1)班主任负责每日因病缺勤学生的登记,包括学生姓名、班级、缺勤时间、病因等;(2)班主任负责追踪学生因病缺勤的原因,如为传染病,应立即报告学校卫生室。
3. 学生复课证明查验:(1)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由医疗机构出具复课证明;(2)班主任收到复课证明后,应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返校;(3)学校卫生室负责保存学生复课证明,并定期检查。
4. 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1)学校卫生室负责组织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防治意识;(2)班主任负责在班级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传染病传播或延误病情救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模板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
三、查验内容1. 师生员工返校前,应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近期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师生员工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3. 师生员工如有传染病病史或接触史,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4. 师生员工在疫情期间需按上级要求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
四、查验流程1. 师生员工在返校前,应向学校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学校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可安排返校。
3. 师生员工返校后,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
4. 师生员工如有传染病病史或接触史,应提供相关医学证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5. 师生员工在疫情期间需按上级要求提供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
五、查验要求1. 师生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
2. 学校应做好查验资料的保存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学校应定期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学校应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六、违规处理1. 师生员工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 师生员工如有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报告接触史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调整,如有变更,学校将及时予以公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范本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范本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师生员工在患有传染病期间,病愈返校复课的证明查验工作。
三、查验内容1. 传染病患者病愈返校复课,必须提供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种、治疗时间、康复情况等。
2. 传染病接触者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观察期满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接触者姓名、性别、年龄、观察时间、观察结果等。
3. 师生员工因病缺勤,需提供由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证明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种、治疗建议等。
四、查验流程1. 师生员工在患病期间,应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2. 学校卫生部门负责对提供的复课证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师生员工可以返校复课。
3. 师生员工在返校复课前,需将复课证明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提交给学校卫生部门备案。
4. 学校卫生部门应定期对师生员工的复课证明进行查验,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查验要求1. 师生员工在患病期间,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治疗,待病情康复后方可申请复课。
2. 师生员工在返校复课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复课证明,不得隐瞒病情或提供虚假证明。
3. 学校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复课证明的审核,对不符合复课条件的师生员工,坚决不予批准返校。
4. 师生员工在返校复课后,应继续遵守学校卫生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
六、违规处理1. 师生员工提供虚假复课证明,一经查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 师生员工未经批准擅自返校复课,一经发现,将立即安排其离校,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3. 学校卫生部门、班主任等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卫生部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报告人。
3、学校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报告人。
5、学校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
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11、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附;
学生晨检午检登记表
注:1、班主任必须在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班学生晨检,若有生病学生,在每天上午9点前填此表交学校办公室;若无生病学生,可直接在晨检汇总登记表的症状项目栏填0,签名确认。
2、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晨(午)检监测(如:“甲流”防控期间体温监测、手足口病监测等)并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