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共7页文档
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促进无形资产的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无形资产,是指通过购买获得土地、商标、专利和计算机软件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应当关注的风险有:无形资产缺乏核心技术、权属不清、技术落后、存在重大技术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公司法律纠纷、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管理第四条公司加强对品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落实无形资产管理责任,促进无形资产有效利用,充分发挥无形资产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第五条公司全面梳理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各类无形资产的权属关系,加强无形资产权益保护,防范侵权行为和法律风险。
无形资产具有保密性质的,采取严格保密措施,严防泄露商业秘密。
第三章无形资产投资第六条各企业每年12月底前向公司上报无形资产年度投资计划,由公司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上报的投资计划进行内容及额度的审核。
第七条经初审通过后,投资计划汇总上报至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阅,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形成决议。
审核原则如下:(一)必须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一致;(二)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量力而行,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第八条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后的投资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或上报公司,对公司下一年度无形资产投资内容及总额进行研究、审批,并形成批复文件下发各企业。
第九条各企业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无形资产投资计划实施情况表》上报公司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条各企业每年第一季度1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无形资产投资计划实施情况表》上报公司相关归口管理部门。
无形资产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范围内的无形资产。
第二章安全管理目标第四条防范无形资产的安全风险,确保无形资产不受非法侵害。
第五条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流程,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加强无形资产的保密工作,防止商业秘密泄露。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建立无形资产登记制度。
公司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统一登记,明确无形资产的权属、使用情况、保密等级等信息。
第八条建立无形资产安全责任制。
公司应当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九条加强无形资产的保密管理。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无形资产,公司应当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对相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二)制定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三)设置保密设施,限制访问权限;(四)定期检查保密措施执行情况。
第十条建立无形资产安全检查制度。
公司应当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建立无形资产风险评估制度。
公司应当对无形资产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建立无形资产应急处置制度。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无形资产安全事件。
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无形资产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成本管理。
第十七条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法律事务和合规性审查。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无形资产的定义、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以保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利益。
无形资产是指那些无法拥有直接使用或占有的具体物体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誉、专利、商标、软件等。
2. 无形资产清单2.1 知识产权清单公司应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清单,详细记录所有已注册和属于公司的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版权、商标等。
该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知识产权的名称和类别•知识产权的注册号和有效期•知识产权所属部门或责任人•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2.2 商誉清单商誉是指公司在市场上赢得的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公司应建立商誉清单,记录公司拥有的商誉信息。
该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商誉的来源和评估方法•商誉的价值评估•商誉所属部门或责任人•与商誉相关的合同或协议2.3 软件资产清单公司应建立软件资产清单,详细记录所有公司拥有的软件资产信息。
该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软件的授权方式和有效期•软件的使用范围和所属部门•相关合同或协议3. 无形资产管理流程3.1 无形资产获取流程•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获取无形资产的申请;•评估与决策:相关部门评估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层进行决策;•资产获取:经过决策通过的申请将会进入资产获取阶段,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授权等程序;•注册与备案:申请获取的无形资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或备案;3.2 无形资产使用管理流程•归属确认:无形资产获取后,应明确归属到具体的部门或责任人进行管理;•制定使用规范:部门或责任人应制定无形资产使用规范,明确使用方式、范围和限制等;•监控与维护:部门或责任人应进行定期的监控和维护,确保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保护;•更新与升级:对于软件等无形资产,应及时跟进更新和升级,以确保安全性和稳定性;3.3 无形资产处置流程•定期评估: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认其价值和使用状况;•处置决策:对于价值较低或已过期的无形资产,应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处置决策;•资产清除:部门或责任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将无形资产进行清除,包括但不限于卸载软件,注销注册等;•相关记录与报告:无形资产处置完成后,应及时记录处置过程和结果,并报告给上级部门或公司管理层。
一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等所有从事无形资产相关业务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专利权、非专利技术;2. 商标权、服务标记权;3. 著作权、邻接权;4. 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5. 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非货币性权利。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管理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工作;3. 负责无形资产的评估、处置、转让等工作;4. 负责无形资产的保密、保护和维权工作;5. 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分析和报告。
第五条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应明确无形资产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变更、注销等工作;2. 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保密、保护和维权工作;3. 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分析和报告;4. 配合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第六条无形资产的取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3. 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经济效益。
第七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2.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3. 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最大化。
第八条无形资产的取得与处置,应当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评估与核算第九条无形资产的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有关评估准则;2. 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3. 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
单位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水平,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本单位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章无形资产分类与确认第四条无形资产按照其性质、用途和来源分为以下几类:(一)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二)非专利技术:包括技术秘密、专有技术等。
(三)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等。
(四)著作权:包括版权、著作权、邻接权等。
(五)特许权:包括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等。
(六)其他无形资产:包括商誉、客户关系、品牌价值等。
第五条无形资产的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确认:无形资产的确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实质重于形式:无形资产的确认应以其实质内容为准,而非仅仅以形式为依据。
(三)权属清晰:无形资产的权属应明确,避免权属纠纷。
第三章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六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办理。
(二)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进行审批,审批权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
(四)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无形资产购置、转让、许可、出租等业务应进行审计监督,确保业务合规。
第七条无形资产使用管理:(一)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
(二)无形资产的使用应进行成本核算,确保使用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三)无形资产的使用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管理的依据。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辩认非货币性资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成为无形资产可辩认性的标准: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二条、无形资产确认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第三条、无形资产计价: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符合确认无形资产的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作为入账价值,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帐价值。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按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帐价值;第四条、公司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采用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第五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
第六条、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第八条、无形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应当计量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无形资产减值确认,进行减值计提。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控制,及时防止、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维护无形资产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系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对外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于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租赁权等项目内容。
第三条控制目标:(一)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二)规范无形资产管理行为;(三)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率。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五条公司建立无形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无形资产业务的全过程。
无形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一)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二)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审批与执行;(三)无形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四)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五)无形资产取得、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六)无形资产的使用、保管与会计处理。
第六条无形资产业务归口办理(一)无形资产的采购,由采购部门办理;(二)无形资产的取得,由建设部门或授权部门办理;(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四)无形资产的转移和变更,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部门负责办理;(五)无形资产的报废,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部门负责办理;(六)无形资产的资金筹措、核算、折旧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七)无形资产的产权登记、技术性评估,根据部门职能描述规定或授权部门负责办理。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与利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竞争力,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誉等各类无形资产。
第三条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原则为合法合规、价值实现、风险控制、信息化管理、绩效评估。
第四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战略、规划、政策,并推动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照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部署,合作开展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无形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和运用。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监测工作,定期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变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利用工作,积极开拓市场,提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实现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无形资产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无形资产的管理效率。
第三章无形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委员长,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战略、规划、政策,并推动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和运用工作,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部署,组织开展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四章无形资产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流程,包括无形资产申请、评估、保护、运用、监测等各个环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按照无形资产管理流程的规定,按程序进行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无形资产档案,保存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保证无形资产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作用,保障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包括无形资产的采购、保管、使用、处置、评估和报告等环节。
第三条无形资产定义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四条管理目标(一)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二)规范无形资产管理行为;(三)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无形资产使用效率;(四)确保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应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具体分工如下:(一)无形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无形资产的统一归口管理,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组织无形资产的采购、处置、评估等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三)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监督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
(四)审计部:依据授权和职能,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置的执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无形资产采购无形资产的采购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性、有效性和价值。
无形资产采购过程中,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购买价格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无形资产保管无形资产的保管应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性。
各部门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查验、维护和更新,防止无形资产的损毁、失窃或过时。
第八条无形资产使用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使用制度,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条件和程序,规范无形资产的使用行为。
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无形资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物理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条企业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有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最大化利用。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识别、评估、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档案,详细记录无形资产的名称、类别、权属、取得时间、有效期限、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使用状况,为无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供依据。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的使用制度,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方式、条件、权限等。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使用第八条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九条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应签订使用合同,明确使用期限、范围、方式、费用、保密等事项。
第十条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部门或个人的职责和权利,防止无形资产的滥用和侵权行为。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处置第十一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无形资产的处置行为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通知相关利益相关方。
第十三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遵循市场规律和公平原则,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无形资产的监督机制,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无形资产,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和使用价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二条确定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为管理机构。
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监督无形资产的使用和价值的实现。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条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软件等。
所有的无形资产都必须进行登记和归档,并有专门负责的部门进行管理。
第四条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定进行。
必须确保无形资产的使用方式合法、合规,并发挥最大的利益。
第五条无形资产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管理工具和方法,保证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六条无形资产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报告无形资产的变动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风险和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的准确和合理。
评估的结果由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公布。
第八条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进行无形资产的定期检查和审计,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和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经营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具有经济价值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
第三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行为,实现无形资产的最大价值。
第四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落实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无形资产管理职责。
第二章无形资产登记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登记档案,详细记录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的基本信息和管理情况。
第七条公司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准确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已登记的无形资产进行审核和更新,确保无形资产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保密制度,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泄露和侵权。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处置制度,明确无形资产处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处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战略。
第三章无形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权限和限制。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使用审批制度,对涉及无形资产的重大决策进行审批,确保无形资产的合理利用。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无形资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维护管理制度,对无形资产的维护和更新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持续增长。
第四章无形资产风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警,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维权机制,对无形资产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测和维权,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无形资产对外交流管理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合作授权及对外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资源。
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工作,提高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效率,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根据《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等。
第四条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创新发展、保密安全、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应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实现无形资产的最大化价值。
第七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分工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明确,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无形资产管理。
第八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无形资产管理组织第九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十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标准;(二)建立无形资产档案,做好无形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三)做好无形资产的评估、定价工作;(四)监督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五)协助公司其他部门保护和管理无形资产。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参与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确保无形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保护第十三条公司对自己创造的无形资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并对其进行保护。
第十四条公司无形资产的保护应遵循自愿、有效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无形资产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二)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密培训,提高员工对无形资产的重视;(三)设置访问权限,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性;(四)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无形资产保密措施,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性。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一、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我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
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三、无形资产从取得当月起,在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单位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和合同或单位申请书都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四、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公司的无形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规范无形资产的获取与使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无形资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第三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评估、监督与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无形资产的申请、评估、管理与保护。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申请与评估第五条公司内部各部门需要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提出申请,包括资产名称、用途、预计使用期限等。
第六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申请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与审核,包括资产的价值、有效期限、竞争性等。
第七条评估结果根据公司的评估标准进行分级,并决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期限。
第八条若申请获批,申请部门应按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资金支付与手续办理,并签署相应的使用协议。
第九条无形资产的评估可以由公司内部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管理与保护第十条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应统一存放在专门的库房或存档系统中,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明确资产的归属,禁止擅自使用、转让或泄露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的无形资产,公司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外部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第十五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过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相应的程序与记录。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的处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注销、报废等。
第十七条无形资产报废时,应进行必要的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备案等。
第十八条无形资产报废前应尽量提供给其他部门或人员使用,以减少资源浪费。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非经正式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泄露公司的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无形资产分类与识别第四条无形资产按性质分为以下类别:(一)知识产权类: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二)权利类:包括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三)商誉类:包括因公司合并、收购等形成的商誉。
第五条无形资产的识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具有可辨认性;(二)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章无形资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本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无形资产管理职责,具体如下:(一)研发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申报、保护等工作;(二)市场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推广、应用、许可等工作;(三)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评估、摊销等工作;(四)法律事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工作;(五)审计部门负责对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无形资产取得、确认与计量第八条无形资产的取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二)有利于公司发展;(三)经济合理。
第九条无形资产的确认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与取得无形资产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二)持有无形资产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条无形资产的计量应采用以下方法:(一)购买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成本计量;(二)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按实际发生的研发成本计量;(三)接受捐赠无形资产:按捐赠方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利用;(二)确保安全;(三)防止侵权。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二节职责权限第三条无形资产取得、确认、计量、处置等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各部门应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无形资产业务。
第四条各部门具体职责权限包括:1.办公室:负责土地使用权、商标权、商誉的管理;2.技术管理部:负责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管理,负责配合引进应用行业先进技术和合作伙伴。
3.市场部:负责特许权的管理;4.管理信息部:负责本企业网络域名、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资料的管理。
5.法令事务部:考核涉及无形资产的相关法令文件。
6.经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组织无形资产验收,办理无形资产处置,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7.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搜检、处置事情,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
8.审计部:依据授权和职能,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置的执行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节取得与验收控制第五条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1.公司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体例、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的投资项目,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分提出申请,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践需求,并综合斟酌无形资产投资方向、规模、资金占用成本、估计盈利程度和风险程度等因素体例预算;3.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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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控制目标
(1)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行为,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
(2)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
(3)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1.不相容岗位分离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2)无形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分离;
(3)无形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分离;
(4)无形资产业务的审批、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2.经办和核算无形资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
(2)熟悉无形资产的用途、性能等基本知识;
(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3.部门具体职责
(1)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审核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文件。
(2)经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
程;组织无形资产验收;办理无形资产处置;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3)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三)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
(1)公司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按《预算控制制度》
执行;
(2)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并综合考虑无形资产投资方向、规模、
资金占用成本、预计盈利水平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编制预算;
(3)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
金投放。
2.无形资产外购流程
业务操作操作人内控要求
采购申请
各经办部门
(1)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
(2)采购项目已经可行性论证并且可行;
(3)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有明确要求;
(4)编制《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
审核法律部/财务部
(1)审核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2)审核财务相关条款的适用性。
审批授权审批人
(1)按照公司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2)审批时应充分考虑审核部门的意见,未经审核的采
购项目不予审批。
3.3 无形资产验收
3.3.1 无形资产验收
3.3.1 外购无形资产
(1)外购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组织,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
收;
(2)在办理无形资产验收手续的同时,管理部门应完整地取得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
说明资料;
(3)管理部门持发票和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
3.3.2 自制无形资产
(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2)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3)财务部依据制作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报告》、相关验收单据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4 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 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4.1.1 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和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4.1.2 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维护本部门无形资产台帐。
4.1.3 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登记的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价值,数量,
生产厂家,启用时间,使用部门,摊销年限,使用状态。
4.1.4 公司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和文件,发现问题,
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处理,以确保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4.1.5 无形资产管理台帐的保管期限为5 年。
4.1.6 财务部根据购置合同明确的使用期限与估计使用年限孰低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
所有权归属公司的无形资产均属摊销范围。
4.2 无形资产的权利保持
管理部门应保持公司无形资产在寿命时限内的占有权,具体参照《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执行。
5 、无形资产处置和特许使用
5.1 无形资产处置
5.1.1 无形资产处置申请
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时,由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
5.1.2 处置鉴定
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专业人员对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确
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
5.1.3 处置审批
根据权限对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上报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5.1.4 处置审计
(1)审计部在处置前会同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无形资产的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
格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处置依据是否充分,处置方式是否适当,处置价格是否合理;
(2)财务部在处置后根据审批人批准的呈批表,认真审核无形资产处置凭证,检查批
准手续是否齐全,批准权限是否适当等,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5.2 无形资产特许使用
公司特许其他公司使用公司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拟定方案,经
授权人员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
合同应当明确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期间的权利义务。
6 、监督检查
6.1 监督检查主体
6.1.1 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无形资产业务决策的审批进行监督。
6.1.2 审计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无形资产购置、处置的执行合规性进
行审计监督。
6.1.3 财务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进行监督。
6.2 监督检查内容
(1)无形资产业务相关岗位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
象。
(2)无形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在办理请购、审批、采购、验
收、付款、处置等无形资产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无形资产投资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购建无形资产是否纳入预算,预算
的编制、调整与审批程序是否适当。
(4)无形资产处置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处置无形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
是否合理。
(5)检查入帐依据是否合法,完整。
6.3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6.3.1 不按照上述流程操作,造成无形资产增加、启用、变更、处置不能及时进行处理,按
照损失程度相应承担责任。
6.3.2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无形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审计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
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7、生效实施
本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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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事忙忙如水流,休将名利挂心头。
粗茶淡饭随缘过,富贵荣华莫强求。
2、“我欲”是贫穷的标志。
事能常足,心常惬,人到无求品自高。
3、人生至恶是善谈人过;人生至愚恶闻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