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科协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科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科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协各级组织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协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反映科协经济业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完整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科协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科协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负责财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工作。
(四)监督和检查科协各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五)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科协的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科协的财务收支,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经科协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按照计划执行财务收支,确保收支相符。
(三)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八条科协的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全面反映科协各项业务活动的资金需求。
(二)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合理,确保预算的可行性。
(三)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科学,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第九条科协的预算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政府拨款、会员缴纳、社会捐赠等。
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财务活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协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科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严格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 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5.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三、财务组织架构1. 设立财务部,负责科协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所有收入必须纳入科协统一管理,不得私设账户。
(2)收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会费、捐赠、政府拨款、项目经费等。
(3)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入账,不得拖延或截留。
2. 支出管理(1)支出必须符合科协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2)支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差旅费、会议费、活动费等。
(3)支出必须经过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五、预算管理1. 科协每年编制年度预算,经科协领导批准后执行。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报科协领导批准。
3. 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进行决算,并向科协全体成员公开。
六、财务报告与审计1. 财务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科协领导报告财务状况。
2. 科协每年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审计结果向科协全体成员公开。
七、财务监督与责任1. 财务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财务秘密。
3. 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违规操作造成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协财务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本制度相应予以修订。
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公用经费列支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费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开支。
旅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所产生的一切旅差费,回单位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
其招待标准为:地厅级:450元以内/桌;县处级:350元以内/桌;乡科级:250元以内/桌;其他人员150元以内/桌(以上标准不含烟酒)。
在酒店、餐馆签单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签单,一律不予报销,由签单人员自行负责。
四、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本制度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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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是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协会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协会的经济业务。
(三)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第四条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
第五条财务部应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应设立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控制。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协会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协会收入来源包括:(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二)政府拨款;(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协会支出包括:(一)办公经费;(二)人员经费;(三)业务活动经费;(四)其他必要支出。
第十条协会财务收支应当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一条协会应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协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三条协会财务活动应当接受理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协会财务总监负责监督财务活动,对财务活动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五条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
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协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技协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科技协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协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财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协会收入主要包括会费、捐赠、政府拨款、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会费收入按协会章程规定收取,收取标准应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批准。
第八条捐赠收入应明确捐赠用途,并按照捐赠者意愿使用。
第九条政府拨款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项目收入应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协会支出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人员工资、项目经费、招待费、培训费等。
第十二条办公经费应合理使用,严格控制,不得用于非办公用途。
第十三条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十五条招待费、培训费等支出应遵循节约原则,合理控制。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协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七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应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章会计核算第二十条协会会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二十一条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第二十二条会计账簿应规范设置,及时登记,定期核对。
第二十三条会计报表应真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章审计监督第二十四条协会财务工作应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应定期进行,外部审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科协 财务管理制度
科协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科协财务管理行为,保护科协财务资产安全,提高科协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科协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科协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2. 安全保障原则:科协财务资产必须严格保护,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3. 精确可靠原则:科协财务账目必须准确记录,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捏造虚假财务信息。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科协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如下:1. 财务委员会:由科协领导成员组成,负责制定财务管理策略和决策。
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
3.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科协财务管理行为,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财务管理的具体制度1. 资金管理制度科协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管等各个环节。
科协不得随意挪用或占用财务资金,不得将财务资金用于非法非规定用途。
2. 支出管理制度科协必须实行严格的支出管理制度,包括经费预算、审批和报销等各个环节。
科协不得违规超支,不得违规报销,必须将支出行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保留相应的财务记录。
3. 报表编制制度科协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捏造虚假的情况。
科协必须保留相关财务凭证和账目,以备审计和监督。
4. 税务管理制度科协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进行纳税,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得有任何偷税漏税行为。
科协必须认真保管好相关的税务票据和证明文件。
第五章财务管理的监督与审计科协财务管理必须接受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同时,科协还必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和财务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查,配合相关的财务查验和调查。
第六章财务管理的奖惩制度科协财务管理实行有奖有惩的制度,对于财务管理中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科学与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科学与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2. 财务管理职责及权限2.1 财务管理职责1.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监督和管理协会的财务活动。
2.协会会计师负责记录和审核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为财务管理委员会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
2.2 财务管理权限1.财务管理委员会有权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协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2.会计师有权记录和审核财务账目,并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记录准确无误。
3. 财务预算和审核3.1 年度财务预算每年年初,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财务预算包括协会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协会各项活动的预算。
3.2 财务审核协会的财务账目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
财务管理委员会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协会的财务记录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收入和支出管理4.1 收入管理协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费、赞助款、捐赠款和活动收入等。
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建立有效的收款和收据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4.2 支出管理协会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成本、活动经费、设备维护费和工作人员薪酬等。
财务管理委员会应根据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和控制支出,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5. 资产和负债管理5.1 资产管理协会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和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
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做好资产的登记、管理和评估工作,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
5.2 负债管理协会的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借款和应付工资等。
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合理安排和管理协会的负债,确保负债的及时偿还和合规性。
6. 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6.1 财务报告协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务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协会成员、合作伙伴和监管部门进行披露。
6.2 信息披露协会应及时向成员、合作伙伴和社会公众披露协会的财务信息和重要财务事项,确保对外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科协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科协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协各级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协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坚持预算编制科学、预算执行严肃、预算调整合理;2. 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与支出分账核算,确保收支平衡;3. 审计监督原则:实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科协财务收支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协的收入包括:1. 会员会费;2. 政府拨款;3. 社会捐赠;4. 活动收入;5. 其他收入。
第六条科协的支出包括:1. 人员经费;2. 业务经费;3. 行政经费;4. 资产购置;5. 其他支出。
第七条科协的收入和支出应按照规定的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确保账目清晰、真实。
第八条科协的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严禁擅自挪用、截留、挤占、坐支。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科协的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集编制预算所需资料;2. 编制预算草案;3. 审查预算草案;4. 报批预算;5. 执行预算。
第十条科协的预算执行应严格执行,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科协的预算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预算调整方案;2. 审查预算调整方案;3. 报批预算调整方案;4. 执行预算调整方案。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科协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科协的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科协的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科协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科协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预算管理(1)科协年度财务预算应根据科协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经科协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
(3)预算执行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决算,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收入管理(1)科协的收入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拨款、项目收入等。
(2)会费收取应遵循自愿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收取。
(3)捐赠收入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公开捐赠者的信息。
(4)政府拨款和项目收入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 支出管理(1)科协的支出包括日常办公费用、项目经费、人员工资、培训费用等。
(2)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遵循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原则。
(3)大额支出需经科协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通过。
(4)支出凭证应完整、规范,并经财务部门审核。
4. 资产管理(1)科协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2)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流动资产的管理应确保账实相符。
(4)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5. 财务报告(1)科协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向科协领导班子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财务报告的披露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督与责任1. 财务监督(1)科协设立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2)财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2. 责任追究(1)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造成财务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科协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业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业协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项目、专项基金等。
第三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财务记录全面、系统;(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时效性;(五)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行业协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在理事会领导下,对理事会负责。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二)负责协会财务收支管理;(三)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四)组织年度审计工作;(五)负责协会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督;(六)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七条行业协会会计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行业协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条财务报表编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二)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部门。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行业协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用资金;(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十二条行业协会资金筹集应通过以下渠道:(一)会员会费;(二)政府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途径。
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科协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县科协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科协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科协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全面反映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完整。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及时、准确、完整,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县科协设立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设科长一名,副科长一名,会计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科长负责全面领导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财务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熟悉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县科协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按月度执行。
(二)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拨款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三)资金收支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资金。
(四)大额资金支出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县科协资金使用范围:(一)日常办公经费。
(二)会议、培训、考察等公务活动经费。
(三)科研项目经费。
(四)奖励、补贴等福利经费。
(五)其他按规定可用于支出的经费。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九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
县级科协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级科协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合理、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级科协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科协系统各级单位及所属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科协系统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系统,涵盖单位所有财务活动。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五)安全性原则:加强财务安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县级科协系统财务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
第五条县级科协系统财务管理体制如下:(一)财务主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
(三)财务核算部门: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财务管理内容包括:(一)会计核算: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二)资金管理:加强对预算资金、自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三)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四)成本费用管理:加强对成本费用的预算、核算、分析和控制。
(五)预算管理: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预算,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要求第七条财务管理要求如下:(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三)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四)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加强对财务信息的保密,防止财务信息泄露。
科协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科协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事业单位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助、政府拨款等非经营性活动,所管理的财务资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为了规范科协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保障资金的安全、避免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科协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按照科协的组织机构设置的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科协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科协的日常财务核算、资金收支管理、账务管理、财务监督等工作;3. 撰写相关财务管理报告,向领导汇报科协财务运作情况;4. 参与科协的预算编制工作,制定科协的财务计划和预算。
三、财务管理制度1.资金管理(1)科协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社会捐助、政府拨款、项目资金等,对于不同资金来源的资金,必须进行区分管理。
(2)科协事业单位的经费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预算进行,不得私自挪用和挥霍。
2.收支管理(1)科协事业单位的收支必须录入到财务系统中进行记录,并要及时核对和清理。
(2)科协事业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进行,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支出。
3.账务管理(1)科协事业单位的账务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准确填写和保存,不得私自篡改。
(2)科协事业单位的账务必须及时进行对账和核对,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财务监督(1)科协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科协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必须定期向领导和监管部门进行汇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
四、财务制度执行科协的各职能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科协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财务制度的修改科协的财务管理制度将随着科协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对于财务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
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科协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科协财务管理,保障科协财务资金安全,有效节约财务支出,充分发挥财务资金的作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科协的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财务部门、财务管理委员会和财务审计部门。
1.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科协的财务管理的具体承办单位,主要负责科协的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工作,以及会计核算、金融管理、税务管理等工作。
2. 财务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委员会是科协决策机构,主要负责科协的财务决策和监督工作,对财务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 财务审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是科协的内部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合法。
三、财务预算编制科协的财务预算编制主要分为年度预算和专项预算。
1. 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是科协按年度进行的预算编制,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根据科协的财务收入情况,由财务部门根据往年实际收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项目资金等收入情况。
(2)支出预算支出预算是根据科协的财务支出情况,由财务部门根据往年实际支出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主要包括人员福利、办公开支、项目支出等支出情况。
2. 专项预算专项预算是科协在特定事项上进行的支出预算,包括资金专项管理、项目经费安排等。
四、财务执行科协的财务执行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和财务记录。
1. 资金管理(1)资金收付科协的资金收付主要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法。
(2)资金监管科协的资金主要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管,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权限,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2. 审计监督财务审计部门对科协的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资金安全。
3. 财务记录科协的财务记录主要包括会计账簿记录和财务报表编制,确保财务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会计核算科协的会计核算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思南县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思南县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利益和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思南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思南县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规范管理;(二)预算管理,严格支出;(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思南县财政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按照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第五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政策和本县经济发展情况,编制年度预算,报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预算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支出。
第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九条思南县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债务收入。
第十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依法征收各项税收,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第十一条非税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管理,严禁隐瞒、截留、坐支。
第十二条债务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程序进行管理,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三条思南县财政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和项目分类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合理安排支出。
第十五条财政支出应优先保障民生、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的投入。
第十六条财政支出应实行集中支付,严禁多头开户、多头支票。
第十七条财政支出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八条思南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
第十九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加强财务会计队伍建设。
第二十条财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思协会财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协会财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和规范协会的会计制度,更好地落实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积极组织收入,努力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主能力。
(二)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维护财产物质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质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协会财务须配备符合国家上岗证规定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
第四条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协会法人统一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都由协会财务负责管理。
第五条协会会计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协会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协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管理、财务收入管理、项目费用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第七条协会的会计制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协会应按月或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
年终应认真总结,及时准确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第九条协会团体年终决算的收益,可按规定比例,经理事会决定后,提取发展基金和福利基金。
发展基金用于发展本协会事业。
福利基金用于协会专职工作人员集体福利。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条社会团体收入包括“业务收入”、“其它收入”和“补助收入”三大类。
业务收入是指:会费收入、咨询收入、培训收入、科技收入、编辑出版收入、会议活动收入等。
其它收入是指:利息收入、汇总收益、投资收益、下级上交管理费收入、赔偿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补助收入是指:财政、上级部门或其他单位拨入的各种补助款项。
第十一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各项收入都须交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
第十二条协会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财政厅监制的《社会团体专用收据》。
第十三条社会团体支出包括“业务支出”、“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和“补助支出”四大类。
县级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级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资金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科协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包括经费的收入、支出、预算、决算、审计等。
第三条科协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经纪律。
2.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各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
3. 节约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科协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2.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3. 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4. 组织实施财务审计;5. 处理日常财务事务。
第三章经费收入管理第六条科协经费收入主要包括:1. 财政拨款;2. 社会捐赠;3. 会费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经费收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上缴,并做好收入登记和核算。
第四章经费支出管理第八条科协经费支出主要包括:1. 人员经费;2. 办公经费;3. 活动经费;4. 其他支出。
第九条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支出项目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附具合法票据。
第五章预算与决算管理第十条科协每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科协应定期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预算。
第十二条科协应按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经审计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审计与监督第十三条科协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科协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县级科协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上述制度,县级科协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科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协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科协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协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协机关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合法、合规。
(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合理使用资金,杜绝浪费。
(三)公开透明: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监督,确保财务活动透明。
(四)权责明确: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科协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
第五条财务部门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组织实施财务收支计划。
(二)负责财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三)负责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四)负责财务档案管理。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科协机关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编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和结构。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类经费,确保重点支出。
(三)公开透明:预算编制过程公开,接受监督。
第七条科协机关预算执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二)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纠正。
(三)预算执行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科协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行收支。
(二)预算约束:收支活动必须符合预算要求。
(三)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开支,杜绝浪费。
第九条科协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应执行以下规定:(一)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真实、合法。
(二)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
(三)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账户安全。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十条科协机关财务监督与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进行监督。
科学技术协会财务制度
科学技术协会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科学技术协会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保障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依法合规操作,保证资金的稳健、安全和有效运作。
第三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组织架构,负有全体成员参与监督财务管理的责任。
第四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五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建立财务制度改革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财务制度,适应科学技术协会业务发展需要。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六条科学技术协会应设立财务部门,专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设置负责人,具备相关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主持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门应设立会计岗位,专人负责协会的日常账务处理、报表编制和业务凭证的基础工作。
第九条科学技术协会应设置审计岗位,独立于财务部门,对协会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建立与协会其他管理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协会各项财务工作协调运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核算、财务预算、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计核算程序。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制度应根据协会的业务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实施预算管理,提高财务预测和控制能力。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制度应建立科学、规范的资金管理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制度应及时、准确地编制财务报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财务控制制度第十六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建立财务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监督、风险管理等。
第十七条内部控制制度应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协会财务管理的规范、合法和有效运作。
科协系统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协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科协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科协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分支机构。
第三条科协系统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合规操作;(二)预算管理,合理分配;(三)勤俭节约,高效使用;(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科协系统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三)管理科协系统资金;(四)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五)监督和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六)处理财务纠纷和审计事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科协系统财务预算应当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确保重点;(二)量入为出,厉行节约;(三)合理分配,保障需求;(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科协系统资金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科协系统资金来源包括:(一)财政拨款;(二)会员会费;(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科协系统资金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预算执行;(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三)严格控制支出,降低成本;(四)加强资金监管,防止损失。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二条科协系统财务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三条科协系统财务报告应当定期编制,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状况;(二)资金使用情况;(三)财务风险分析;(四)审计意见。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科协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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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公用经费列支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费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开支。
旅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所产生的一切旅差费,回单位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
其招待标准为:地厅级:450元以内/桌;县处级:350元以内/桌;乡科级:250元以内/桌;其他人员150元以内/桌(以上标准不含烟酒)。
在酒店、餐馆签单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签单,一律不予报销,由签单人员自行负责。
四、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本制度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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